地方人大开展专题询问工作的实践与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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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开展专题询问工作的实践与工作规范
作者:明连成梁卫东
来源:《人大研究》2017年第01期
专题询问是近年来各级人大普遍开展、旨在强化工作监督的人大监督形式之一,实践中已经取得了很好的监督效果,倍受各级地方人大的喜欢,并且创造了以联组会议为主,提问随意、应询规范、网络直播、组织有序等专题询问新形式、新方法,越来越多地发挥作用。但从甘肃的实践来看,专题询问还没有形成一套统一、完整的操作体系,还存在运行程序不够严密、促进工作效能不强等问题。因此,如何组织开展好专题询问,强化力度,询出结果,询出实效,是当前各级人大应当十分重视的问题。
一、询问及其实践探索和专题询问
(一)概念及其认识
我国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的形式,主要是通过会议,听取和审议本级各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各类议案等法定事项,在会议审议过程中,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议案等不明白、不清楚的问题,既可以向法定列席会议的有关负责人提问,要求回答,又可以要求相关负责人到会说明情况、回答问题,这种情形,被称作人大询问。它是宪法法律规定的,是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需要,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对以审议为主的人大行使职权的具体要求,它伴随着地方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始终。可以说,凡是人大法定会议所进行的审议活动,都有询问行为的发生。在人大会议上,询问是一个普遍又经常用到的审议表现形式。专题询问则是由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准备,并且由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事先规定,在听取“一府两院”或人大有关工作报告之后,为进一步分析研究问题,弄清事项或者问题缘由、因果,以深化会议审议或统一对有关问题的认识,对此要求“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审议现场,逐一回答组成人员提问或事先调研了解的相关情况问题,确保组成人员提出好的意见建议,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提高人大履职水平。
(二)甘肃人大的实践探索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1987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议事规则,对人大常委会询问、回答等第一次进行了明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制定的议事规则,规定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之后,在1989年9月召开的甘肃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在听取省人民政府清理整
顿公司情况汇报、省人民检察院查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情况汇报后,根据审议情况,首次召开联组会议,审议这两项议题,请“一府两院”的负责人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具体问题。组成人员围绕议题,11人进行了审议发言,提出了18个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和检察院负责人现场回答,取得了较好的审议效果,开启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时进行询问的先河,会后还作出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坚决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决议》。1999年7月甘肃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审议工作报告时,就省水利、环保专项资金被挪用挤占的问题,部分组成人员提出,请两个部门负责人到提问比较集中的第二小组,回答具体问题,两个部门负责人认真准备,比较好地回答了询问,促进了被挪用挤占资金的回归。
监督法实施以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先后进行了6次专题询问,分别就甘肃“三北防护林”建设、保障房建设、扶贫开发、“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就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召开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要求“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问题。这6个方面的专题询问,既有省委重大工作部署,又有民生事项,还有政府工作难点重点,人大选择这些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既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以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促进人大履职的原则,又体现了站位高、抓重点和难点的工作作风,提高了会议审议质量,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督促重大问题、重大民生事项相关规定措施的实施。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专题询问的不断探索,丰富了监督形式,促进了人大监督工作由“柔性”向“刚性”转变,不仅督促询问问题的解决,推动了工作落实,还增强了人大监督实效,同时也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关注人大、支持人大依法履职,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专题询问的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主要做法
通过近20年来,8次召开联组询问会的实践,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总结形成了一些相对成熟的做法和经验。
1.选准选精询问议题。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在每年制订年初工作计划,确定专题询问议题时,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紧密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人大各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把涉及改革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报告议案确定为专题询问的选题。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在调研、听取工作等基础上,以适当方式征求人大代表、市州人大对专题询问的意见。2015年,是甘肃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攻坚之年,省人大常委会把精准扶贫脱贫作为专题询问议题,一方面助推了“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也研究解决了在精准扶贫脱贫方面存在的问题,社会反响比较好。
2.深入调研找准关键问题。根据年初确定的专题询问议题,常委会及时制订实施方案,组织由常委会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市州及县乡开展调研活动。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资料和意见,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确定询问题目,最后形成内容全面、数据翔实、客观公正的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为专题询问提供决策参考。找准了询问议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专题询问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精准扶贫脱贫联组询问会前,省人大常委会6位副主任带队,组成6个调研组,分赴有关市州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听取了19个省直部门的情况汇报,为做好本次常委会审议和询问做了充分准备。
3.精心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每次专题询问,常委会都在听取调研组调研报告的基础上,以召开联组会议的形式,对需询问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按照程序采取现场面对面“一问一答”的模式进行。在询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紧抓关键和要害问题,不回避矛盾,直截了当提出问题,对询问人提出的问题,答问人实事求是地作出回答,不走过场,现场不能答复或者不能充分答复的,都要说明情况并于会后及时书面答复。2012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将关注度很高的民生话题“保障房”建设锁定为此次会议的主题进行了专题询问。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与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公开应答了11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现场考问”,依法推动了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保质保量完成了“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约束性指标,改善了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条件。
4.广泛宣传形成监督合力。为增强专题询问的透明度,扩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每次专题询问活动中,都分别邀请若干名人大代表和公民参与。同时,新闻媒体及时进行跟踪报道,开通了网络现场直播,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了专题询问的过程,了解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不停留在形式上,而是实实在在地发挥着作用。2014年9月,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联组会上全省就业工作专题询问的情况,首次进行了网络直播,社会反响强烈。
(二)存在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各地人大常委会虽然在开展专题询问工作中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在具体实践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主动性不强,询问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没有被充分认识。有的错误地认为专题询问是装点人大门面的摆设,是给“一府两院”找麻烦,难以真正地发挥应有的监督效能;有的认为专题询问只是组成人员随便问问,没有约束力,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还有的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待专题询问,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