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同法复习资料高自考法律本科必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法》复习资料。。。【诸多简答】都【不对】,建议课本实在找不到,参照这里。。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概念和特性

大陆法学者基本上以为合同是一种合意或者合同。英美法学者大都以为合同是一种允诺。

合同是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及其她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达一致合同。

合同具备如下法律特性:

1.合同是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她组织所实行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和宗旨。

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产物或意思表达一致合同。

第三节合同关系

合同相对性重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主体相对性

2.内容相对性

所谓内容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干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权利,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合同当事人以外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权利。

3.责任相对性

违背合同责任相对性,涉及三方面内容:

第一,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过错导致违约后果承担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她人。

第二,在因第三人行为导致债务不能履行状况下,债务人仍应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同当事人,其她人因不是合同主体,因此债务人不应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节合同分类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所谓双务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所享有权利,即为她方当事人所负有义务;

所谓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给付义务合同。

意义有如下几点:

1.与否合用同步履行抗辩权。

2.在风险承担上是不同。

3.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后果不同。

二、有偿合同与免费合同

依照当事人与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免费合同。

区别有如下意义:

1.义务内容不同。

2.主体规定不同。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承诺那成立;

实践:交付标物。

第二章合同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合同自愿原则

合同自愿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取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取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自由。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原则。

确立合同自愿原则是勉励交易、发展市场经济所必须采用法律办法。不但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必不可少原则,并且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充分尊重主体和自由和权利新法治原则。

第二节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义务。该原则在大陆法国家常被称为债法中最高指引原则或“帝王规则”。

在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详细体现为:

1.合同订立阶段依循诚信原则。

2.合同订立后至履行前应依循诚信原则。

3.合同履行应依循诚信原则。

4.合同终结后来应遵循保密和忠实义务。

5.合同解释应依循诚信原则。

第三章合同成立

第一节合同成立概念和要件

合同成立必要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第二,订约当事人对重要条款达到合意。

第三,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第二节要约

一、要约概念和要件

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向对方当事人所作意思表达。

要约重要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要约是由具备订约能力特定人作出意思表达。

第二,要约必要具备订立合批准图。

第三,要约必要向要约人但愿与其缔结合同受要约人发出。

第四,要约内容必要具备拟定。

二、要约邀请

(一)要约邀请概念与其与要约区别

要约邀请又称为引诱要约,它是指但愿她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意思表达。

依照国内司法实践和理论,可从如下几种方面来区别要约和要约邀请:

1.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别。

2.依照当事人意愿来作出区别。

3.依照订约建议内容与否包括了合同重要条款来拟定该建议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

4.依照交易习惯即当事人从来交易做法来区别。

(二)几种典型要约邀请行为

1.寄送价目表

2.拍卖公示

3.招标公示

4.招股阐明书

5.商业广告

三、要约法律效力

又称要约拘束力。一种要约如果符合一定构成要件,就会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定效力。关于要约法律效力,有如下几点需要注意:(一)要约开始生效时间

英美:发信主义

大陆:到达

(二)要约存续期间

完全由要约人决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该要约存续期间,则:

(1)口头要约,须及时作出承诺,否则要约失效;

(2)以书面形式,应当是合理时间内。涉及三项内容: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间;作出承诺所必要时间;承诺告知到达要约人所必须时间。(三)要约法律效力内容

一方面,要约对要约人拘束力。

另一方面,要约对受要约人拘束力。

第三,要约撤回和撤销。

四、要约失效

一、回绝要约告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三节承诺

一、承诺概念和要件

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批准要约意思表达。

承诺必要具备如下条件,才干产生法律效力:

1.承诺必要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要规定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3.承诺内容必要与要约内容一致。

4.承诺方式必要符合要约规定。

二、拟定承诺生效原则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三、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

(一)承诺迟延

所谓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二)承诺撤回

所谓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告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

四、关于确认书和合同实际成立

(一)确认书及其性质

确认书是承诺重要构成某些,是判断与否作出承诺要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