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案头分析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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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差不多情况与要紧资料

荣石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纳税识不号:140110110232XXX,经济类型:集体,注册资本:500000元;职工人数:538人;主营:粉煤灰制品、保温材料的研制、生产及新技术开发。该公司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由甲市国税二分局负责征管。增值税市局行业税负率为 3.61%。申报及财务报表详见附件。

二、要求

请通过分析税负情况、对比2008和2009年财务报表有关数据,对2010年度进行纳税评估,并对评估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治理建议。

附件1

该公司2008至2010年度纳税申报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该公司2008至2010年度有关年度会计报表资料如下: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荣石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附件3

利润表

编制单位:荣石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纳税评估分析工作底稿:

一、税负情况评估分析

1、增值税税负率分析

2008年度增值税税负率=

2009年度增值税税负率=

2010年度增值税税负率=

疑点:

2、所得税税负率分析

(1)2008年所得税税负率=2009年所得税税负率=

2010年所得税税负率=

疑点:

(2)2008年主营业务利润税负率= 2009年主营业务利润税负率= 2010年主营业务利润税负率=

疑点:

二、纳税评估指标分析

1、收入类评估指标分析

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疑点:

2、成本类评估指标分析

2010年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2009年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疑点:

3、费用类评估指标分析

(1)2010年营业费用变动率=2009年营业费用变动率=

疑点:

(2)2010年治理费用变动率=2009年治理费用变动率=

疑点:

(3)2010年财务费用变动率=2009年财务费用变动率=

(4)2010年成本费用率=

2009年成本费用率=

疑点:

4、利润类评估指标分析

2010年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2009年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

疑点:

5、资产类评估指标分析

(1)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

2009年净资产收益率=

疑点:

(2)2010年总资产周转率=

2009年总资产周转率=

2010年存货周转率=

2009年存货周转率=

疑点:

(3)2010年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2009年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

案头分析结论:治理建议:

税负情况评估分析

1、增值税税负率分析

2008年度增值税税负率=171950÷4750000×100%=3.62%

2009年度增值税税负率=340691÷9490000×100%=3.59%

2010年度增值税税负率=320040÷11430000×100%=2.8%

在收入增长,存货减少的情况下,增值税税负率下降不正常,而且明显低于增值税市局行业税负率 3.61%,因此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抵进项的问题。

2、所得税税负率分析

(1)2008年所得税税负率=28÷81×100%=34.56%

2009年所得税税负率=83÷244×100%=34.02%

2010年所得税税负率=48÷138×100%=34.78%

2010年所得税税负率与2008年、2009年相比,变化不大,需进一步分析。

(2)2008年主营业务利润税负率=28÷79×100%=35.44%

2009年主营业务利润税负率=83÷240×100%=34.58%

2010年主营业务利润税负率=48÷178×100%=26.97%

2010年主营业务利润税负率与2008年、2009年相比,下降,企业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纳税评估指标分析

1、收入类评估指标分析

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1143-949)÷949×100%=20.44% 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949-475)÷475×100%=99.79% 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低于2009年,相差较大,结合《资产负债表》中“预收账款”科目的期初、期末数额进行分析,2010年“预收账款”期末大幅度增长,绝对额增长126万元,比年初增长177%,因此能够判定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

2、成本类评估指标分析

2010年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957-702)÷702×100%=36.32% 2009年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702-393)÷393×100%=78.63% 2010年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低于2009年,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少计收入等问题。

3、费用类评估指标分析

(1)2010年营业费用变动率=(55-38)÷38×100%=44.74%

2009年营业费用变动率=(38-31)÷31×100%=22.58%

2010年营业费用变动率与2009年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费用问题。

(2)2010年治理费用变动率=(60-33)÷33×100%=81.82%

2009年治理费用变动率=(33-21)÷21×100%=57.14%

2010年治理费用变动率与2009年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费用问题。

(3)2010年财务费用变动率=(6-3)÷3×100%=100%

2009年财务费用变动率=(3-2)÷2×100%=50%

2010年比2009年借款增长(120-100)÷100×100%=20%

2010年财务费用变动率与2009年相比,相差较大,同时财务费用增加高于借款增长幅度,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费用问题。

(4)2010年成本费用率=(55+60+6)÷957×100%=12.64%

2009年成本费用率=(38+33+3)÷702×100%=10.54%

2010年成本费用率高于2009年,但相差不大。

(5)2010年成本费用利润率=138÷(957+55+60+6)×100%=12.8%

2009年成本费用利润率=244÷(702+38+33+3)×100%=31.44%

2010年成本费用率与2009年比较,2010年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4、利润类评估指标分析

2010年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178-240)÷240×100%=-25.83% 2009年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240-79)÷79×100%=203.8%

2010年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与2009年相比相差较大,且2010年为负数,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问题。

5、资产类评估指标分析

(1)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90÷[(1111+1021)÷2]×100%=8.44%

2009年净资产收益率=161÷[(1021+860)÷2]×100%=17.12% 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与2009年相差较大,可能存在隐瞒收入,或闲置未用资产计提折旧问题。

(2)2010年总资产周转率=1143÷[(2075+1915)÷2]×100%=57.29%

2009年总资产周转率=949÷[(1915+1640)÷2]×100%=53.39% 2010年存货周转率=957÷〔(45+95)÷2〕×100%=1367%

2009年存货周转率=702÷〔(95+69)÷2〕×100%=856%

2010年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加快,而应纳所得税税额比2009

年减少35万元,减少42.17%,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3)2010年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380-237)÷[(1608+1506)÷2]×100%=9.18%

2009年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237-125)÷[(1506+1312)÷2]×100%=7.95%

2010年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与2009年,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固定资产折旧额问题。

评估结论:

总上分析,该公司2009年可能存在隐匿或不计、少计销售收入;改变成本结转方法、少计存货(含产成品、在产品和材料),多列成本;税前多列支固定资产折旧额;税前多列支营业费用、治理费用、财务费用,扩大当期期间费用等问题。

治理建议:

1、督促纳税人自行改正。

需要纳税人自行补充的纳税资料,以及需要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

2、约谈纳税人。

对纳税评估中发觉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讲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由所在税源治理部门批准并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

早通知纳税人。

3、实地调查核实。

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觉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治理部门批准,由税收治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调查核实的情况,作认真记录。需要处理处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4、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发觉纳税人有偷税、躲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由税源治理部门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训练二

评估约谈实训

差不多情况

某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由DL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张某个人投资兴办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03年3月27日,2004年3月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004年9月有第一笔收入。经营期20年,要紧产品为生产A型钢的大型设备。所得税在国税缴纳。

案头分析

2010年12月份,评估人员从CTAIS中和“一户式”中调取了该企业相关资料,对企业的2009年1月~11月和2010年1月~11月的税收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了对比分析。该企业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平均税负为4.068%,2010年1月~11月,累计应税收入12499944.21元,应缴增值税358326.07元,税负为2.87%,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

(一)利润表相关数据分析2010年1月~11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00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245万元,增长32%;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加397万元,增长84%;毛利率为13%,2009年同期毛利率为37%,降低了24%;成本利润率15%,2009年同期为60%,降低了45%;财务费用156万元,同比增长136%。

(二)资产负债表的相关数据分析

1.存货周转率:经计算2010年1月~11月,存货周转率为1.437,周转天数为250天,2009年同期周转率为0.67,周转天数为537天。

2.资金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率为80%,其他应付款1782万元,是流淌负债的40%。在建工程1773万元,是总资产的31%,而固定资产仅为

72万元。

(三)确定疑点基于以上几方面的分析,评估人员确定了以下几项疑点,并决定对该企业2010年1月~11月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评估。

1.企业的毛利率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而其他应付款数额较大,怀疑可能存在着关联企业间交易价格偏低、少计收入或多计成本的问题。

2.存货周转天数过长,且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率大大高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怀疑可能存在销售收入滞后入账或成本多计、多抵进项税额的问题。

3.财务费用增长较快,而且在建工程占资产的比例较高,怀疑可能存在利息未资本化的问题。

4.连续几个月原材料与生产成本对应差额异常,怀疑可能存在工程领用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

约谈举证

针对以上疑点,评估人员下发了约谈通知书,同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进行了约谈,并让其提供以下资料:

(一)填制《产品生产明细表》、《产品销售明细表》;

(二)产品销售合同;

(三)原材料明细账与对应库存明细账;

(四)企业借款合同。企业财务人员提供了两张报表和借款合同,但没有提供产品销售合同、原材料明细账和库存明细账。评估人员查看了借款合同,确实是流淌资金借款。企业财务人员对其他疑问进行了解释,企业的解释看似合理,但评估人员觉得证据不够充分,因此进入实地核查程序。

实地调查

(一)关于收入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评估人员查看了所有产品的销售合同,大部分合同差不多上企业的关联方机械制造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只有少部分是由该企业与其他公司签订的。评估人员把这些合同与仓库原材料领用单(分产品装订)进行核对,又核对了销售收入与预收账款、往来款明细账,未计入收入583万元(物资发出对方款未付)。

(二)关于与关联方原材料混库问题:企业成本计价方法为实际成本法,但却存在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经核对,企业同关联企业投资中方之间的原材料往来有混库现象,原材料账面与实际盘点不符的时刻较长,又无法取得发票,企业就自行滥用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没有合法凭证计入原材料2827865.02元。

(三)原材料与生产成本差异的产生的缘故:企业外购的直接用于产品的原材料,直接计入生产成本科目。另外,企业销售给关联企业某机械制造公司原材料210万元。

(四)关于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经核查,该企业不存在在建工程领用材料进项未转出的问题。

(五)关于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问题:产品的销售合同大多数是购货方同该企业的关联方机械制造公司签订的,由该企业生产,产品销售给关联方后再销售给第三方。评估人员对这些已完工产品的价格进行了核查,关于价格明显不合理的部分按10%进行了加价。

评估结论

(一)增值税方面: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物资已发出未计收入的部分共5830000元,补提销项税额991100元;对关联方间的产品交易进行了加价,共补计收入380480.7元,补提销项税额64681.72元,扣除进项税额,应补缴税款582950.26元、滞纳金1748.85

元,现已全部入库。至此,该企业全年已缴增值税941276.33元,税负为5.59%,高于同行业平均税负。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的规定,对材料成本差异贷方余额2827865.02元中的已计入销售成本的部分2446402.03元,加上暂估入库的原材料取得发票的部分1115411.05元,进行了补税处理,应补缴所得税1175398.32元,已自行缴纳入库。

分析和建议在日常治理过程中,企业利用关联企业间开票容易的特点,人为调整税款的现象差不多引起了评估人员的关注,而关联企业间往往不在同一地注册,给税收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在本案例中,企业原材料贷方已出现红字,但还销售原材料200多万元给关联方,而该企业所用原材料有许多是由关联方提供的,但并未开具发票。因此,在对如此的企业进行税源治理时评估人员应与关联方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沟通,形成制度,以防企业利用这种行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训练三

调查核实训练

企业差不多情况

某纸业集团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职工人数1300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紧生产各类书写用纸。其产品工艺流程为:麦秸——整理剪裁——蒸煮——草浆——过虑——添加辅料——产成品——包装入库。产品的要紧原材料投入与产品产出有较为固定的比例关系。评估人员首先从CTAIS征管软件中查询企业2007年度的纳税申报表、附表、财务报表及发票领购使用情况,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初步分析:2007年共产纸87010吨,销纸81487吨,全年销售收入36194万元,实现销项税金6153万元,抵扣进项税金5529万元,其中使用农产品收购凭证34922份,抵扣进项税金1652万元,占全部进项税额的30%。实现增值税624万元,税负率为1.72%。2007年企业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7.6%,而使用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的税款却比上年同期增长50%。通过分析发觉该企业存在以下疑点:一是增值税税负低于全省平均税负1.47个百分点;二是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税金增长比例与企业销售收入增长比例不匹配。

(二)约谈举证

依照企业存在的疑点,评估人员对企业实施约谈举证。当问到企业的税负率什么缘故比同行业税负低时,企业财务人员列举了以下要紧缘故:一是原材料的价格增长速度过快。近年来由于国内、国际原料市场供应短缺,山东又是全国造纸大省,造纸用要紧材料麦草、氯气、火碱、木浆、煤等价格上涨较快。如:氯气价格由04年的1913.73元/吨上涨到05年的2402.85元/吨,每吨增长489.12元,火碱每吨增长136.44

元。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导致汽的价格每吨上涨29元左右。二是材料吨纸耗用量上涨。2007年要紧原料麦草、氯气、火碱、木浆等都出现单耗过高的现象,造成产品单位生产成本高,平均4380元/吨纸。同时,销售价格相对增长慢,平均4440元/吨纸,吨纸毛利率较低,仅为1.4%,从而导致产品增值率低,因此造成企业税负低。当问到企业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税金增长比例什么缘故如此高时,企业解释讲是企业规模扩大,需求量增加了。

评估人员通过案头分析认为以上缘故不能完全讲明企业低税负形成的缘故,需要到企业实地核实。核实前,评估人员分析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初步确定了评估思路。一是企业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数量多,收购对象零星分散,流淌性强,难以逐一核实,必须先确定一定的范围,再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销售户进行核实、取证。二是企业对销售给不需要发票的客户的物资,不做收入处理可能性专门大,需要对企业的往来帐进行认确实核实,必要时核实其库存。

(三)实地核实

1、严格执行农产品抵扣政策,管住“进”口。在实地核实过程中,评估人员依照该企业农产品收购材料占企业进项税比重大的特点,将评估的重点放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依照收购发票的格式,设计出表格将该集团2007年所申报抵扣的34922份收购发票全部输入到Excel表中,通过排序,发觉销售次数最多的全年达到200多次;销售数量最多的全年达到3600多吨,金额近180万元;评估人员从中筛选出出现频率较高、额度较大的370户。通过对部分销售户进行调查走访,发觉这些销售户差不多上个体商贩或运输户。评估人员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有关农产品抵扣政策的规定,从中剔除了不予抵扣的农产品收购发票3478份,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附件2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为更好地利用税收征管系统数据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税源动态,加强对纳税人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管理质量,实现增值税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总局确定了部分增值税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并定期下发指标体系信息及异常企业清单。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不同的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总局报送书面分析及《XX地区疑点核查企业核实情况统计表》(附表1)。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的核查 (一)目的 建立预警管理机制,加强对纳税人动态监控,防止不法分子通过购买一般纳税人资格,逃避税务机关对新办企业的审查、骗购专用发票进行虚开。总局按季将商业企业中一般纳税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进行通报,组织各地进行核查。 (二)数据来源 1、从CTAIS提取商业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信息; 2、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货物与劳务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数据。 (三)计算方法 清分出本季度税务登记变更信息中商业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名单,生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商业一般纳税人信息统计表》(附表2)分地区按销售额降序排列,取前50名生成《XX地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附表3)发各地进行核查。 (四)分析方法

总局按季将各地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进行通报(附表2、表3),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跟踪监控。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连续多期跟踪核查变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有无销售额突增和开票量突增的情况。 二、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核查 (一)目的 建立预警管理机制,严格一般纳税人管理,维护增值税链条完整。总局按年对上年1至12月累计(会计年度)商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工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00万的小规模企业的情况进行通报,组织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分析核查。 (二)数据来源 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工业企业信息,根据CTAIS中登记、认定信息提取。 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3栏“征收率”、第4栏“应纳税额”、第6栏“减免税额”数据。 对于已按总局[2005]141号规定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并已经进行CTAIS升级的,从CTAIS提取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三)计算方法 本月应税销售额=(第4栏“应纳税额”合计—第6栏“减免税额”合计)/第3栏“征收率”; 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纳税评估方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 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纳税评估的几大原则

纳税评估的几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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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的原则 纳税评估的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税收义务履行情况进行评估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准绳或者规则。 一、案头评估原则 案头评估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及其评估人员原则是应当在税务机关内部工作场所、以对其所收集和掌握的纳税人各种与税收法律义务履行情况相关的信息、资料和数据以及第三方的信息、资料、数据的分析、判断为限,除必要之外,一般情况不应“惊动”、“打扰”纳税人,特别是不能频频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实。 这一原则要求与现行税收征管中许多地方的实际做法可能并不一致,而且很多的税务人员也并不认同。很多人都会担心,如果只进行案头评估,那么信息采集会受到影响,纳税评估的效果会大打折扣;如果不到实地检查,纳税评估就不可能准确发现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证据,评估也就会失去效果。 两种担心不无道理,但都是值得推敲的。其一,如果纳税评估可以频繁地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那么纳税评估与日常检查或者税务稽查又有什么区别?既然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或者日常检查没有区别,我们还需要纳税评估做什么?其二纳税评估无论是从性质、特点、目的、程序、法律效力等等许多方面都与税务稽查以及日常检查存在差异(对此我们将进行专门讨论),这种差异决定了

纳税评估不能等同于税务稽查、日常检查。其三,纳税评估的过程是对信息与数据的分析和判断过程,而不是信息和采集过程,虽然其间也涉及到对相关信息的收集,但是收集信息已经不是其主要内容,因而纳税评估不能以采集信息为由下企业检查。其四,各地税务机关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收集到了众多的信息,可以说目前各地税务机关的纳税信息都是海量的。我们收集这么多的信息做什么?我们这么多的信息又如何利用?难道我们仅仅是为了囤积信息吗?显然不是。我们收集信息的目的就是能够通过一定的方法来分析和处理这些信息,进而达到对纳税人的监督。如果我们不利用这些信息,反而还要再去找纳税人去收集信息,那么我们是不是太浪费了?也太傻了?这四点足以说明纳税评估必须以案头评估为原则。 因此,纳税评估应当以案头分析为基本的原则。 二、合理性评估原则 纳税评估的合理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实施评估时,通常是对纳税人税收法律义务履行情况是否正常,即是否符合常理、是否符合逻辑进行评估。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两个规范性文件中都特别强调,纳税评估必须:“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估。”但是无论如何,这种“真实性、准确性”的评估原则是不现实的,是理论根据的,真正能够成立的应该是合理性原则。 第一,如上文所分析,纳税评估的理论基础是基于假设而建立和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

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100%

Z纺织公司纳税评估案例修订稿

Z纺织公司纳税评估案 例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Z纺织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 一、内容提要 Z纺织有限公司属于中型纺织企业,是自营出 口的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申请出口退税。2004年至2006年4月,Z纺织有限公司累计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1054万元,2006年6月16日被**市**区国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成立评估小组,组员包括负责该企业免抵退税工作的人员和税源管理科的税收管理员、区局税政科科长、税源管理科科长等。评估小组以产能分析为中心、以纺织产品品种结构和生产工艺特点分析为切入点、依托评估指标和产能测算展开分析评估。至7月17日,历时一个月的评估处理终结,Z 纺织有限公司补缴增值税579万元。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1、选案背景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使用“免、抵、退税”办法,是我国为推进企业产品出口、提高退税效率、减轻生产企业负担而推行的一种新型退税管理方式,具有退税效率高、企业资金负担小、申报退税一体化等优点。该办法推行以来对鼓励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取得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是,从这几年的执行情况上看,由于“免、抵、退税”的便利性,使得一些企业将外购产品作为自产产品出口并申报退税。该公司从2004年6月开始发生出口业务,按照出口退税审核软件统计,该企业出口情况是:2004年6月-12月出口销售3110万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出口数量284万米:其中6月2058万元、7-10月销售为0、11月436万元、12月616万元;2005年合计出口销售5242万元,出口数量477万米:其中1月1289万元、2月800万元、3月1958万元、4月1031万元、5月万元、6月-8月为0、9月130万元、10-12月销售0;2006年1-4月出口销售5367万元,出口数量480万米:1月出口1527万元、2月599万元、3月2638万元;4月604万元。2004年6月-2006年4月共出口销售数量1241万米,出口销售收入13720万元,并据此办理出口退税1045万元。从申报情况和日常管理中反映出来的情况看,该公司存在重大疑点。 2、对象筛选 主要运用行业对比法进行分析,进一步确定评估对象。 (1)该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品名与出口报关的产品名称不一致,比如工厂实际生产弹力卡其、灯芯绒、府绸、涤棉布、帆布、弹力斜纹布等,出口为化纤梭织布、染色布、涤棉针织布、涤纶针织布等。而由于纺织设备和纺织工艺的特殊性,不同的纺织设备所适用的纺织原料和生产的纺织品是完全不同的,且设备之间不存在替代性。由于该公司的生产设备仅有剑杆织机,这种设备主要是用于织造各种棉制或混纺的梭织布,无法生产针织布,因此,显然该公司出口的部分产品不是自产。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在日常纳税审核中发现,某建材厂2005年1-10月份申报生产红砖155.60万块,销售收入仅23.33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仅1.32万元,与其实际经营规模不相符,也明显低于同行业同规模砖瓦生产企业,可能存在瞒报产量、销售不记账、偷逃所得税和资源税的嫌疑,分局决定对该企业进行深入评估。二、调查分析通过纳税人基础资料审阅获得,该厂原系某镇办集体企业,成立于2000年1月1日,因经营管理不善,自2004年初起被浙江人刘某承包,年承包费18万元,主要生产红砖,占地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2004年申报红砖产量280万块,销售收入42万元,利润-6.65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1.52万元。2004年账面利润与年18万元承包费的巨大差异,更加大了税务人员对该企业偷逃税的怀疑。1、确定思路。根据上述情况,税务人员遂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账务核查,但就账看账,虽然疑点较多,一时也难以找全其瞒报产量及少记收入的证据。为此,税务人员确定,必须首先了解和掌握砖瓦生产行业的全部生产流程及其生产经营的各项关键环节,然后才能找准评估的切入点。2、调查测算过程。分局税务人员在县局的征管部门配合下,先后走访了县内多家砖瓦厂,经过深入交谈和实地察看,全面了解和掌握了砖瓦生产行业的

相关料、工、费的消耗情况,生产流程为积土—制坯—拉坯—进窑—装窑—烧窑—出窑,从用电角度看,其中制坯过程全部使用的是电力,且耗电量很大,其它流程用电量很少或基本不用电,同时从用工角度看,整个工序操作主要以人力为主,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工费,因此,在成本方面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根据这些线索,通过进一步调查获得县内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正常纳税的砖瓦企业的产量、耗电量及单位人工费数据,三、询问核实根据掌握的上述情况,税务人员向该单位法人刘某发出约谈通知,要求该厂就以下问题做出合理解释:1、单位产品耗电量比同行业相差较大的问题;2、承包费等固定支出与账面销售收入不配比的问题;3、单位产品工资消耗过大问题;4、电费发票为何不记入账的问题等。约谈过程中,刘某大谈外地人做生意种种困难,如,为地方经济做了多少贡献,养活了多少工人,政府承包费过高,几乎没有利润可言等。对此,税务人员在表示理解的同时,指出税务机关为了维护税法的尊严和征纳双方的共同利益,有责任为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有序的良性竞争环境,而贵单位作为该镇唯一的建材厂,占用国家土地资源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年销售收入才不过40多万元,远远低于其他同等行业经营者,而承包费等支出却不比其他单位少,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角度讲,也明显不正常。刘某解释:1、电费消耗量过大。

征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通用指标及功能 (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 ×100%。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 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 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 扣除范围等问题。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 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 财务)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 ×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 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 额+费用总额。 与预警值比较,如果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税前列支费用评估分析指标:工资扣除限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 经费)扣除限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 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财产损 失扣除限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限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限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限额、 无形资产摊销额、递延资产摊销额等。 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 (四)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 上述指标若与预警值相比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问题。 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按税法规定审核分析允许弥补的亏损数额。如申报弥补亏损额大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采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专用分析指标两大类,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进行细化和完善。 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算术、加权平均值以及合理变动范围。 算术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 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 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 评估指标预警值可以根据自己地区的实际进行确定。 纳税评估的分析方法 1、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对比,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 2、通过各项指标与相关数据的测算,设置相应的预警值,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预警值相比较; 3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

4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 5 、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勾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税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 6、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累计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7、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五号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评估结果的处理 1、对纳税人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2、对纳税人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3、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4、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 审核分析纳税资料的重点 1、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安徽国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主讲人:陈玉琢教授 纳税评估的目的,依据,方法,载体,地位,税收敏感性 一、企业所得税评估通用指标 (一)税负类指标 1.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本期企业所得税额÷本期利润总额×100% 指标功能:通过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指标比较分析,查找企业所得税申报风险。本期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一定比例(如3%),或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等于25%,或为0,则可能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异常。 数据来源:本期企业所得税额可取自主表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或第30行“应纳税额”,或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本期利润总额取自主表第13行。 分析运用:一般地,如果企业不享受税收优惠,利润总额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会大于利润总额,第27行/利润总额计算出的税负率应大于税率。 本企业不同年度税负率比较——纵向比较 与同行业相同年度的税负率比较——横向比较 25.93%

3.13%——25.93% 30行/利润总额=26% 33行/利润总额=26.8% 30行/营业收入=6% 33行/营业收入=6.8% 第27行4166040.25 第30行4166040.25 第33行4166040.25 4166040.25/14617787.87=28.50% 连锁超市:4166040.25/=0.78%——28.50% 第27行3602427.24 第30行3602427.24 第33行3602427.24 3602427.24/18967643.61=18.99% 房地产:3602427.24/=1.48%——18.99% (3602427.24-7491576.75+)8249328.0425/=3.40% 7491576.7525 2.企业所得税贡献率 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本期企业所得税额÷本期营业收入×100% 指标功能:通过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指标比较分析,查找企业所得税申报风险。本期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一定比例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 及使用方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通用指标及功能 (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财务)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与预警值比较,如果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税前列支费用评估分析指标:工资扣除限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财产损失扣除限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限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限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限额、无形资产摊销额、递延资产摊销额等。 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 (四)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纳税评估案例与(DOC)

关于对××贸易公司的纳税评估案例 一、确定对象: 2008月5月,评估人员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时发现××贸易公司2 007年度销售收入26386197.64元,而2006年销售收入为32842394.37元,20 07销售收入较2006年大幅下降,降幅达19.66%。而两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均在88000多元左右,相差不多,因此产生了该公司是否存在少计收入、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将该公司列为评估对象。 二、评估分析: (一)了解基本情况 评估人员通过征管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查得,该贸易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金100万元,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企业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及财务报表了解到该公司2007年销售收入263 86197.64元,营业成本22020681.36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91.15元,销售费用3790120.31元,管理费用306943.57元,财务费用16928.67元,营业外支出15616.56元,利润总额269485.36元,应纳税所得额269485.36元,未有纳税调整项目。 (二)分析比对 在征管信息系统内调阅该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财务报表,比较分析近两年主要税收和财务指标。 企业近两年税收和财务指标单位:元所属期 2006年2007年增减比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32842394.37 26386197.64 -19.66% 营业成本28487250.10 22020681.36 -29.37% 营业税金及附加258.72 291.15 12.53% 销售费用3823997.98 3790120.31 -0.89% 主营业务利润530887.57 575104.82 8.33% 管理费用265615.39 306943.57 15.56% 财务费用16462.39 16928.67 2.83% 利润总额268368.80 269485.36 0.42% 应纳税所得额268380.79 269485.36 0.42% 缴纳企业所得税88565.66 88930.17 0.41% 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16.68% 15.46% -7.31% 所得税负担率33% 33% 0 通过分析,评估人员认为存在以下几个疑点:

纳税评估分析指标

附件1 纳税评估分析指标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 1.适用类型:商业、生产、加工、其他非商业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 ①本期销项税额 ②免抵退销项税额=免抵退销售额*适用税率

③进项税额=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出+进口料件模拟进项备注:进口料件模拟进项=当期进口料件金额*适用税率 ④存货变动影响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适用税率 属于农副产品的存货变动率=(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1-扣除率)*扣除率 ⑤销售总额=内销销售

额+免抵退销售额 ⑥存货变动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 ⑦综合税负率=(①+ ②-③+④)/(⑤+⑥)*100% 4.预警值(标准值)情况:设定预警值,根据税政确定的指标。 5.疑点提示: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对销项税额的

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6.数据来源:财务报表,管理采集录入。 (注:个别县局认为分子还要加上(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二)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 1.适用类型:生产性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公式中的原材料指构成产品的主要、必要的原材料;

本期投入原材料指数量或金额)。 4.预警值(标准值):下达任务时说明。 5.疑点提示:如高于预警值,或与往年同期相比较高,可能存在人为虚增原材料数量金额,人为扩大损耗率,存在帐外销售问题、存在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存在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6.数据来源:财务报表,管理采集录入。 (三)进项税金控制额 1.适用类型:商业、生产、加工、其他非商业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浅谈纳税评估的几个实用方法

纳税评估的几个实用方法 单建荣 一、通用的评估分析方法 这种方法是通过企业每月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税源调查表中一眼就能看出的方法。 1、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帐款”与“库存成品”两个科目比较:如果两者余额较大,且与当期销售收入不相匹配,则有滞留销售收入的嫌疑。理由:这种情况一般规模较大的企业(包括民用家电,日用品)都会出现,因为应收帐款增大,表明销售已经成立,但现款回收困难,为了维持经营,所以企业往往会出现产品照发,但销售滞留或发票滞开,久而久之库存成品余额也就会增大。 2、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帐款”与“库存成品”两个科目比较:如果企业的“预收帐款”出现余额,且库存成品余额较大,则有滞留销售收入或偷税的嫌疑。理由: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法的企业,一般其主导产品多为市场紧俏产品或特种产品,而且库存成品均系完工产品。 3、通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的“库存成品”与“主营业务收入”两个科目比较:如果两者比例相近不相匹配,甚至出现年销售收入等于或小于库存成品余额的,则有滞留销售收入的嫌疑。理由;每个企业的资本运作都是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如果库存成品余额过大,资本运作就困难,企业就难以生成。 4、通过税源调查表中的“完工产品”与“直接人工”、“用电数额”、“用水数额”、“用燃料数额”几个科目比较:如果完工产品的同比增长率与“直接人工”、“用电数额”、“用水数额”、“用燃料数额”的同比增长率

成反比例关系,则有少计完工产品或完工产品不入帐的嫌疑。理由:劳动产量的增长率与劳动各要素之间的增长率是成正比例关系。 5、通过税源调查表中的“完工产品”与“固定资产”两个科目比较:如果完工产品的同比增长率与“固定资产”的同比增长率成反比例关系,则有少计完工产品或完工产品不入帐的嫌疑。理由:固定资产的增长,标志着企业的生产规模在扩大,完工产品也只会增加而不可能减少。 二、对简易企业的评估分析方法 简易企业是指经营方式单一、产品品种单一、耗用材料单一的企业。对这类企业的评估方法,可以从企业每月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结合通用的评估分析方法入手: 1、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抵扣明细表中购进货物的金额,根据当期市场平均价格换算成数量并结合企业某产品耗料比例与企业税源调查表中的完工产品、期初在产品、期末在产品、期初产成品、期末产成品比较,可以得出企业是否少计完工产品或完工产品不入帐的情况。例如:某铸造企业主要产品是铸件,每吨铸件用料(生铁)是1.1吨(包括已考虑合理损耗)。我们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抵扣明细表中购进货物的金额根据当期市场平均价格换算成生铁数量为110吨,则可以推算出企业能产铸件为100吨(生铁期末余额为零)。如果企业小于100吨,则可以得出企业有少计完工产品或完工产品不入帐的情况。 2、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抵扣明细表中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10%、13%扣除率这栏的金额,可以发现企业是否存在虚列或多抵进项税额的情况。例如;某企业主要产品是冶炼金属产品,如果其收购发票份数较少,金额偏大且收购废铜烂铁金额单笔超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DOC-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DOC-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2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增值税评估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 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 计算分析纳税人税负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等指标配合使用,将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与相应的正常峰值进行比较,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和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的均可列入疑点范围。运用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系统对纳税评估对象的抵扣联进行检查验证。 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进行毛益率测算分析、存货、负债、进项税额综合分析和销售额分析指标的分析,对其形成异常申报的原因作出进一步判断。 与预警值对比。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及税负率低于预警值或销售额变动率正常,而税负率低于预警值的,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 对销项税额的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二)工(商)业增加值分析指标 1.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 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其中: 应纳税额增长率=(本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100%; - 2 -

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本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 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100%。 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工(商)业增加值是指 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 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 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2.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分析 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同 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100%。其中: 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商)业 增加值;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 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商)业增 加值税负的差异,如低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平均税负,则企业可能 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问题,结合其他相关评估指标和方法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三)进项税金控制额 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 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 数×7%。 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计 算的本期进项税额进行比较;与该纳税人历史同期的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 纵向比较;与同行业、同等规模的纳税人本期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横向比较;与税收管理员掌握的本期进项税额实际情况进行比较,查找问题,对 评估对象的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具体分析时,先计算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以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 - 3 -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参照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参照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

浅谈纳税评估中的税务约谈取证方法和技巧

浅谈纳税评估中的税务约谈取证方法和技巧 税务约谈是纳税评估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评估人员验证审核分析结果,了解问题真相的重要渠道。一方面,约谈是给纳税人自查自纠、自我纠错的机会,另一方面,成功的约谈可以让税务机关尽快查明疑点原因、或消除疑点,从而避免进入实地核查、税务稽查环节,降低纳税成本。因此说约谈人员掌握和运用约谈的一些基本方法和技巧非常必要。 一、税务约谈取证的基本工作程序 纳税评估约谈,即约请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就评估人员在案头审核分析中发现的疑点问题面对面进行说明。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当在确定评估对象后,在疑点分析阶段无法解除纳税人存在的问题,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时,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可通知纳税人就评估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充分说明、解释,并提供相关的材料、账簿、凭证等举证资料,以证实疑点问题的存在与否。 二、税务约谈取证的工作要求

(一)对纳税人进行约谈举证需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 约谈举证之前,应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税务约谈通知书》中应告知纳税人参加约谈的人员、时间、地点。(国税发[2005]43号《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19条) (二)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因评估工作需要,必须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应经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通过企业财务部门另行安排;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接受税务约谈的,可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延期进行。 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 (三)约谈过程中,原则上要有2名评估人员同时参加,并做好纳税评估的约谈笔录。(国税发[2005]40号14条) (四)根据约谈举证结果,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流转:疑点全部被排除,未发现新的疑点的,直接制做评估结论;发现评估对象明显存在错误或税收违法、违章行为的转入评估处理环节;经约谈举证疑点不能排除,需进一步深入调查的,应转入实地核查环节。 三、约谈前约谈人员应注意的问题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三篇

纳税评估工作总结三篇 【导语】总结的写作过程,既是对自身社会实践活动的回顾过程,又是人们思想认识提高的过程。 < 根据省、市国家税务局有关文件要求和全市纳税评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关于对部份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我局引起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人员、制定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评估事项、规范评估程序、严肃评估纪律,自九月份对部分企业展开了详细的评估工作。这次评估工作在局党组领导的精心组织下、在评估专班人员的努力下及经相关科室、各分局的大力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评估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9月27日关于印发《黄冈市国家税务局部分企业纳税评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我县专题召开局长办公会,经会议研究后积极部署了这次纳税评估工作。 1、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黄梅县国家税务局部分企业纳税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2、成立专班。以吴小兵为组长,从税政科、征管科、稽查局及各分局抽调40名素质高、业务精通人员

成立评估成员,分5个评估小组,其他五名局党组领导分别为各小组组长,亲自参与亲自带队。3、召开动员大会。吴局长就各科室、各分局负责人及专班评估人员,召开评估动员大会,会上要求10、11月份期间全县展开大规模的纳税评估活动。评估期间抽调的专班工作人员如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一律停止原有工作由县局统一安排。并在会上要求评估人员对此次评估工作采取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纳税评估的工作职责,严格评估工作纪律,确保评估工作有效开展。 明确评估事项,作好充分准备。 1、确定评估对象。我局将市局下达我县的3户普通发票抵扣企业、6户低税负率企业以及8户抵免退税企业另自选其它企业168户根据5个小组进行明确划分,并将名单发放到小组,指明评估所属期。 2、落实评估方案。根据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部分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的通知》、黄冈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黄冈市国家税务局部分企业纳税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9月1日至10月份为部份企业纳税评估自查阶段。我局要求10月20日前,大力协助纳税人做好评估自查工作,而且强调此次评估要通过宣传辅导重在引导纳人自查自纠。10月下旬至11月份对于不认真自查或有疑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实施详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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