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管理考核星级评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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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争先创优:星级党员量化考核办法

最新争先创优:星级党员量化考核办法

争先创优:星级党员量化考核办法
蠡湖社区星级党员考核评比办法
为扎实开展好塘平社区党支部党员星级党员量化考核工作,结合塘平社区实际,经社区党支部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星级党员共分为五种,分别为“学习星、民主星、帮带星、服务星、模范星”。

第二条、“学习星”评选对象为能坚持学习社区公共服务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

第三条、“民主星”评选对象为能主动参与社区服务监督管理,向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提供合理化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工作的党员。

第四条、“帮带星”评选对象为能帮助社区改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党员。

第五条、“服务星”评选对象为把自觉维护社区居民利益,为社区居民解难题、办实事,对居民态度热情、服务周到的党员。

第六条、“模范星”评选对象为把熟悉社区业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承担社区急难险重等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积极为社区建设服务的党员。

第七条、评选周期为每季度一次。

第八条、打分方式分为党员打分、支部打分和群众打分。

第九条、单项得分为满分,且平均分不低于90分的,当选为该项满分星级党员。

第十条、一年中当选为三星级党员两次以上的,由社区党支部给予表彰;当选为四星及五星党员三次以上的,由社区上报上级党委部门给予表彰。

第十一条、具体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

附件一
塘平社区党员量化考核表。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细则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一、积分对象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

(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

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1、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

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

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x1+“一般”的票数x0.8+“差”的票数x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1.奖分(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星级党员实施细则

星级党员实施细则

星级党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党的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党员队伍的质量和能力提升成为了当前的重要任务。

为了进一步激励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党员队伍的建设,本文制定了星级党员实施细则,旨在通过评定和奖励的方式,鼓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

二、评定标准1.政治表现(1)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如支部会议、党课学习等,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2)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章程和党的各项规定;(3)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彻头彻尾地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4)具备良好的党风党纪,廉洁奉公,不违法乱纪,不搞个人主义、宗派主义和团团伙伙;(5)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表现出坚决的立场、鲜明的态度和坚定的信念。

2.工作表现(1)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2)能够积极主动地为党和人民服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3)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和领导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4)在工作中体现出较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能够承担起工作中的重要任务;(5)善于学习和创新,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3.社会服务(1)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如志愿者活动、扶贫帮困等;(2)能够积极宣传党的理论和政策,为党争取群众的支持和拥护;(3)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关心和匡助难点群众,传递党的温暖;(4)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5)能够积极参预社会发展和改革,为推动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三、评定程序1.自荐申请党员可以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申请成为星级党员,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2.支部评议党支部根据党员的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填写评议表。

3.组织考核党支部将评议表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授予星级党员称号。

4.奖励措施获得星级党员称号的党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如荣誉证书、奖金、学习机会等。

机关党员日常积分制管理考评内容及积分标准

机关党员日常积分制管理考评内容及积分标准

附件1:机关党员日常积分制管理考评内容及积分标准(试行)一、理论学习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视野,提高自身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积极主动地推动各项工作完成。

1、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类集中教育、培训等活动,每参加一次积10分,凡无故(上级工作安排及出差等因公事由除外,下同)不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等活动的,不得分。

2、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经常性教育活动,每参加一次积10分,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不得分。

3、全年完成局机关党委推荐书目的学习,每名党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每完成一篇积10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4、党员干部加强对本职业务的钻研,积极撰写工作调研文章,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论文,完成的积10分,未完成不得分。

论文在上级机关评比中获奖或在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视情加1~3分。

二、作风纪律党员应成为执行纪律的模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

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审批制度,做到外出有请假,归局有销假,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1、按时上下班,工作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监督抽查发现违纪现象的,发现一次扣5分。

2、外出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请假。

发现未按照规定请假外出情况的每次扣5分。

3、按时参加局组织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不迟到早退的积10分,无故迟到早退的不得分。

三、社会责任每名党员应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参与单位整体建设。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展示党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1、积极参加局机关党委、工会等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每参加一次积10分,无故不参加的不得分。

2、参加上级机关各类集体活动的,每参加一次积5分,获得奖项的加5分。

3、积极参加结对帮扶贫困家庭和学生的,结对一户(名)的积5分。

4、积极参加捐款捐物、环境卫生、维护社会秩序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每次积5分。

四、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局八条禁令,无“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没有投诉或不良反映。

五星党员评星细则_细则_

五星党员评星细则_细则_

五星党员评星细则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党员实际工作能力,使党员成为推动“三农”发展的先锋,打造“党员队伍好、带动能力强”的堡垒。

五星党员评星细则该如何制定?下文是五星党员评星细则,欢迎阅读!五星党员评星细则一一、指导思想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严肃党纪,激励全体党员发挥党员先锋示范作用。

二、五星要求:1、学习提高星。

具有较强的党性意识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对党的理论、政策及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能够将自身学习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中。

2、文明和谐星。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规定;弘扬文明新风,自觉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治安联防和维稳工作,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融洽的同事关系、邻里关系,家庭和谐,群众反映好。

3、服务奉献星。

服从组织安排,主动积极的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热心服务身边的党员群众,力所能及的帮助困难党员群众解决问题。

4、爱岗敬业星。

热爱教育工作,恪尽职守,作风扎实,具有一定的改革创新和狠抓落实的能力,教学业绩突出。

5、廉洁自律星。

严守师德,公私分明,洁身自好,依法办事,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评定办法1、“五星”党员每半年评定一次,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支部评定”的“四评”步骤,评定结束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备案。

2、原则上,五星党员应控制在支部党员总数的25%左右;三、四星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65%左右;二星及以下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10%以上。

3、支部评定可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取消评星资格。

①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②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

③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在处分期内。

④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⑤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不主动向党组织报告。

党员星级评比实施方案

党员星级评比实施方案

党员星级评比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党内相关规定,制定了党员星级评比实施方案。

一、评比对象。

本次评比对象为全市各级党组织所在地的正式党员,不包括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二、评比标准。

1.政治表现,包括政治思想、政治立场、政治表率等方面的表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贯彻落实情况。

2.工作业绩,包括工作岗位上的实际业绩和工作态度,对党组织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情况。

3.学习培训,包括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的情况,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

4.廉洁自律,包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表现。

5.群众评议,通过组织开展的党员群众评议活动,了解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和评价。

三、评比程序。

1.组织推荐,各级党组织根据评比标准,对党员进行初步评定,并提出评定意见。

2.公示投票,将初步评定的党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投票,形成候选名单。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候选名单进行评审,形成最终评定名单。

4.公示公示,将最终评定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5.表彰奖励,对评定为优秀党员的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党组织内进行通报表扬。

四、评比结果运用。

1.奖惩分明,对评定为优秀党员的给予奖励,对评定为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和整改。

2.激励先进,通过评比结果,激励党员发扬优良传统,争做先进模范。

3.示范引领,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可以作为党员教育和培训的案例和范本。

五、评比工作保障。

1.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党员星级评比工作的宣传,营造浓厚的评比氛围。

2.严格程序,严格按照评比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评比工作,确保评比结果的客观真实性。

3.完善制度,及时总结评比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评比制度和方法,提高评比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党员星级评比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党员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党员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工作业绩,为实现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党员积分评星方案

党员积分评星方案党员积分评星方案为科学衡量和评价党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敦促党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以积分评星活动为载体,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对党员实行定性与定量的考核,建立起一套较为科学、规范、公正、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全体党员积极投身新时代社会建设。

二、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三、考核评选时间每月集中考核评选一次四、考核原则(一)群众满意原则。

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考评结果切实体现群众满意的要求。

(二)简便实用原则。

紧密结合实际,方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具体操作。

(三)公正公开原则。

坚持定性与定量,突出实绩考评,客观、公正地反映争创活动的实际效果。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党员公开承诺为先导,以兑现承诺情况为考核重点,制定党员考核办法,按照党员得分情况分别确定星级。

1、考核内容:按照“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以党员兑现公开承诺情况为考核重点,制作和细化若干项具体考核内容。

2、考核方法:考核实行百分制,得分95分以上的为五星级,90-95分的为四星级,85-89分的为三星级,80-84分的为二星级,75-79分的为一星级,75分以下的不评定星级。

3、考核程序:坚持“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的要求,按照“承诺记实、一讲二评三公示、计分评星、公示反馈”4个环节进行。

(1)承诺记实。

每个党员重点要围绕“四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结合岗位实际与生活实情,突出工作、生活、身体状况及学习情况,提出在能力提升、党风民风、岗位履职以及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具体事项,并向党组织和群众公开进行承诺,制定出具体的兑现承诺的打算或计划。

支部建立每个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档案,指定专人对党员实行记实考核。

(2)一讲二评三公示。

“一讲”:党支部在每月第最后一个星期内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形成常态。

党员积分制度

甘州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房征办全体党员中掀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热潮,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广大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经我办党支部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本方案适用于我办全体党员。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七一”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分值设定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算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1、日常行为积分。分为共有项目、分类项目和加分项目三个加分项,共同构成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详见《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附件) 2、评议识分。在每个积分周期结束时,由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得分。 (二)、积分登记 建立党员活动积分记录卡,将党员的学习教育、履行义务及服务群众情况详细记录,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根据积分记录卡记录情况,按照《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制管理细则》进行汇总计分,经由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房征办党建宣传栏进行公示后,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评议积分需在房征办领导参与指导以及党员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房征办党建宣传栏进行公示、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支部委员反映,房征办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满意后向局党组织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三)积分应用 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结果作为党员参加年度评先创优和对党员进行重点帮教以及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具体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党员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下的,取消其各类评先评优推荐资格;得分在75分(含75分)以下的,由分局党支部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教育,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由分局党支部对其重点教育,督促其认真整改。凡是违反《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党员,根据党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组织领导 实行党员积分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举措,各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负责人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房征办党支部不定期对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千分制考核党建设项目计分。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做为好的典型在全办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办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行树优资格。

XX镇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办法

XX镇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办法XX镇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办法XX镇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办法一、量化考核对象镇全体党员(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履职能力的党员经支部研究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量化积分考核标准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基础分+加减分的计分办法,60周岁以下党员基础分为40分,60周岁以上党员基础分为60分。

积分管理情况由各基层党支部负责,根据党员表现随时赋分(具体见附件: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每季度梳理一次,年底汇总累计积分情况。

三、量化考核结果运用1、季度得分情况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张榜公示。

2、季度成绩汇总后,对参与积分管理的党员按照积分评定星级。

积分40分以下为一星级党员;40-59分为二星级党员;60-79分为三星级党员;80-89分为四星级党员;90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被评为五星级的党员在全镇年度会议上进行公开表彰并发放“五星级”党员证书。

3、对二星级党员,村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连续两次被评定为二星级(含)以下的党员不再提名担任下一届党支部成员。

对一星级党员,镇党委成立专题教育党支部,将其组织关系转入该党支部并进行三个月的专题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组织关系转回原党支部,经培训仍不合格的依规依纪处理。

附件: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附件: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扣分项1、不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扣2分;连续3次无故缺席的扣10分。

2、组织纪律观念差,不能按时高质量完成组织分配任务的,每出现一次视情况扣2分;强调各种理由不做分配工作的每次扣5分。

3、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每出现1次视情况扣2分。

4、不能按要求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外出党性体验教育等),每出现1次扣1分,被上级通报的,每出现1次扣3分。

5、不按信访有关规定反映问题,歪曲事实,或参与群众组织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每出现1次扣5分。

星级党员实施细则

星级党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党的建设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党员作为党的中坚力量,对于党的事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升党员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单位制定了星级党员实施细则,以便更好地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通过实施星级党员制度,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党的活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意义:星级党员实施细则的制定,有助于选拔和培养优秀党员,推动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党的光辉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实施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星级评定应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2. 激励导向原则:通过星级评定,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党的活动,提高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突出实效原则:星级评定应重点关注党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突出实效和实绩。

四、评定标准星级党员的评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1. 政治表现:包括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党性修养、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等方面的表现。

2. 工作业绩:包括党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方面的表现。

3. 学习培训:包括党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的情况、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4. 党务活动:包括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组织能力和组织效果等方面的表现。

五、评定程序1. 提名推荐:党员的星级评定由所在党支部提名推荐,推荐材料包括个人自荐书、个人事迹材料等。

2. 组织审核:党支部对提名推荐的党员进行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综合评定:由党支部组织评定小组对推荐的党员进行综合评定,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评分。

4. 党委审定:党委对评定小组的评定结果进行审定,最终确定党员的星级评定结果。

5. 公示公告:将评定结果公示公告,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6. 奖励措施:对经评定确定的星级党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鼓励党员保持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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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管理考核星级评比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激励和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组织关系隶属本村的全体党员
二、目标要求:一枚党徽、亮身份;一本笔记、重学思;一份心得、促践悟; 一百基分、强考核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结合实际、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四、积分内容
(一)基础分(分值8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四个合格”的要求,分别设定4个积分项目并赋予相应的分值。

基础分是对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履职分或作用分(分值2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履职分或作用分是对党员完成岗位职责赋予任务的客观评价。

(三)鼓励分(分值5分)
鼓励分是对具有突出贡献或表现优异的党员的鼓励,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评价指标之一。

(四)扣分
实行反向扣分。

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五)一票否决
党员因违反党纪国法而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根据处分程度相应扣分,其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五、积分规则
积分周期为1年,即12个月。

周期开始时,党员的初始基准分均为100分。

周期内,党员每月依据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进行加减分,次月以上月党支部核定并公示的积分作为基数计算当月的积分,以此类推,周期末的积分即为党员的年度积分。

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基准分将回归到初始的100分。

六、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月度开展考评。

一般采取以下步骤。

(一)党员申报。

党员个人对照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的项目,每月如实向
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

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

党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对照积分项目、计分标准和考评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

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并报送积分。

党支部将党员积分进行公示,接受党员、职工群众监督。

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镇党委申诉,党支部或镇党委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经公示党员无异议后,每季度将《积分登记表》上报。

(五)年度积分。

每年最后一个月的党员积分数值即为该党员的年度积分。

党支部要将每位党员的年度积分填入《党员积分情况汇总表》,并报镇党委审核备案。

此项工作要在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完成。

(六)积分审核。

村党总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各支部上报的党员积分事项进行审核。

如发现党员存在扣分情况而党支部未进行扣分的,将按照标准给予扣分,并将扣分情况反馈党支部,由党支部反馈党员本人,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七、积分运用
(一)“党员之星”评选依据。

党支部每季度开展“党员之星”评选,党员毎季度的积分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应当把党员积分排名在前的作为支部“党员之星”的推荐人选。

(二)与民主评议党员挂钩。

党员的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80—70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70分一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

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三)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以及年度内被评为“党员之星”的,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对积分排名靠后、且低于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在职党员的年度积分将作为其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年度积分迗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党员,方可在年度考核中参评“合格”及以上等次。

年度积分在80分以下的党员,取消其参评“优秀”等次的资格。

(五)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在职党员的年度积分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方可全额领取个人激励性绩效。

年度积分在80分一70分(含70分)的,个人激励性绩效扣减3%。

年度积分在70分一60分(含60分)的,个人激励性绩效扣减5%。

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个人激励性绩效扣减8%。

(六)离退休党员的考核结果仅作为党员之星评选、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

(七)依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

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管理档案。

党支部应安排一名支部委员负责做好本支部党员积分管理的记录、档案管理、党员信息完善等工作。

要及时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健全党员名册,确保枳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三)坚持阳光操作。

要将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定期公示在单位的场务公开栏,接受党员、职工群众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确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统筹协调。

党员积分管理要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紧密结合起来,在考核内容上融合起来,在工作环节上衔接起来、在时间安排上结合起来,避免“两张皮”。

(五)强化督促检查。

村党总支将定期检查支部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情况。

同时,通过巡查督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特殊情况处理。

原则上全体党员均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

因患病、行动
不便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党员,经党员个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研究后以书面形式报镇党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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