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防疫检疫传染病防治【发文字号】湘政办发[2016]37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5.13【实施日期】2016.05.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3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13日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血吸虫病防治作为重要的扶贫和民生工程,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位置予以推进。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分类指导、综合治理、联防联控,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法、科学防治。
加强传染源控制,做好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综合治理,结合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等工程项目治理措施,改造钉螺孳生环境;加强监测预警,及早发现、处置疫情;加强区域性防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防治水平。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全省41个血吸虫病疫区县(市、区、场)中,26个已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疫区县(市、区、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15个已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疫区县(市、区、场),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到2025年底,全省所有血吸虫病疫区县(市、区、场)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
具体工作指标如下:。
学校血防健康教育计划(5篇)

学校血防健康教育计划健康教育是血吸虫病防治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提高中小学生血吸虫病的防治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改变不良的卫生行为,杜绝血吸虫感染,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计划:一、健教目标通过在中小学开展血吸虫病知识教育和实施促进行为改变的干预措施,提高其血防知识及格率、态度正确率、技能掌握率和血防行为依从率,从而控制血吸虫感染,探索学校开展血吸虫病健康教育有效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无血吸虫病学校”使学生急感发病为零,血防知识知晓率达到____%以上,正确行为形成率达到____%以上。
二、工作任务(一)、____月份举办一次教师培训班,组织班主任及科任老师进行血防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血防知识是水平。
(二)、以班为单位上血防课,每学期每班上____节课,要做到四有:既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考试。
(三)、组织学生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上一堂血防知识公开课、看一次与血吸虫病有关的专题录像、开展一次与血防有关的课外活动,开展一次查螺活动,进行一次血防知识竞赛,写一篇与血吸虫病有关的作文(四)、媒介宣传。
学校要有一副关于血防的墙体标语或横幅,有血防专栏,并在____月、____月出一期血防板报。
三、具体措施(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血防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提高全体师生对血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拟定教学计划,督促实施,并列入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之一。
(二)、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一是重视培训工作,做好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血防知识培训;二是重点加强学生的血防知识教育,由班主任负责上血防课;三是落实墙体标语和宣传专栏,营造氛围;四是做好档案建设,各学校要将工作计划、课程表、教材教案、血防作文、考卷、活动记录、相关图片、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认真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三)、配合做好防治。
一是____月份学校要组织师生参加血检、粪检,对查出的病人安排教师专门负责,督促其治疗;二是暑假前召开一次“严禁下河游泳,确保生命安全”为主题的学生大会,提高学生的血防意识,配合做好急感的防控工作。
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评估方案

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评估方案根据《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标准(GB15976-2015),为做好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达到消除标准评估和一般防治地区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复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评估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达到消除标准情况,对一般防治地区维持消除状态进行复核,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为指导消除后的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地方对血吸虫病消除评估工作负总责;坚持依法科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评估;坚持分类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对重点和一般防治地区分类开展评估;坚持客观公正,实行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结合、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结合。
三、防治地区分类(一)重点防治地区。
指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和云南等7省,对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进行评估。
(二)一般防治地区。
指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广西等5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进行复核。
四、组织形式(一)重点防治地区。
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级)、流行市(设区市,以下简称市级)达到消除标准的评估工作由流行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或血防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血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省级达到消除标准的评估工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
(二)一般防治地区。
省级维持消除状态的复核工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
五、程序(一)重点防治地区。
1.提交申请。
县级评估由县级血防主管部门向市级血防主管部门报告,由市级血防主管部门向省级血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市级、省级评估须由本级血防主管部门向上一级血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申请。
上一级血防主管部门收到书面申请后,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评估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要求补充相关资料或暂缓评估。
3.评估。
县级、市级评估由省级血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开展评估,评估小组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应及时向省级血防主管部门提交报告。
羊血吸虫病的防治措施

陈逸行/广西凭祥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532600摘 要:羊血吸虫病是由寄生于动物门静脉系统的分体吸虫引起的寄生虫病。
羊群感染本病后生长迟缓、饲料转化率降低,如果治疗不及时还会发生死亡现象。
同时本病属于人畜共患病,因发病宿主范围广泛,随时威胁着人类健康和畜牧业的有序发展。
必须重视本病的预防工作,从根本上做好综合防控,确保羊群和人类健康安全。
关键词:羊群;血吸虫病;钉螺;尾蚴;防治羊血吸虫病呈地方性流行,在长江流域和江南省区普遍发生,尤其在春夏或夏秋交接之际发病率较高,是目前危害羊群比较严重的寄生虫病之一。
病羊发病后表现出生长迟缓、营养不良、贫血和消瘦等典型症状,如果治疗不及时还会引起衰竭死亡现象,所以需要管理者正确掌握本病流行特点,发病症状和剖解病变,以便更好地对本病进行预防和治疗,确保养羊业健康发展。
在经常流行本病的区域,需要对羊群定期驱虫,并在驱虫过程中将粪便集中起来进行生物发酵,有利于彻底杀灭里面存活的虫卵,避免本病进一步传播和蔓延。
使用药物杀灭中间宿主钉螺,切断血吸虫病的传播途径。
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不要到疫水中游泳、洗衣或捕鱼等,避免血吸虫尾蚴穿过皮肤进入体内而感染疾病。
给羊群饮用的水源必须干净,没有受到任何污染,做到专水专用,采取综合措施才能保证人类和家畜的健康。
1 感染过程首先雌雄性血吸虫寄生于羊只门静脉系统,自然交配产生虫卵,虫卵可以在机体肝脏和肠壁上进行发育,引起肠壁发生炎症和坏死,促使虫卵进入肠管内,然后随着病羊粪便排泄到环境中。
虫卵在潮湿环境中进一步蜕化成毛蚴。
毛蚴可以钻入淡水类钉螺内发育成尾蚴。
尾蚴从中间宿主体内钻出来在水中不停游动,通过皮肤和黏膜进入终末宿主,最后在门静脉系统发育为部分绵羊养殖户采用散养或散养和圈养结合的方式进行绵羊养殖,在外出放羊的过程中应避免羊接触狐、狼等野生动物,不去有野生动物出没的地区放羊。
此外,放羊过程中应尽量不要让绵羊饮用野外环境中的水源,防止水源中的细菌、虫卵进入羊体。
西昌市动物血吸虫病综合防治措施简介

疫病防治LIVESTOCKANDPOULTRYINDUSTRYNo.6,2021西昌市动物血吸虫病综合防治措施简介朱煜飞(西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西昌615000)摘 要:西昌市农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按照科学防治、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原则,紧紧围绕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四个突破”开展工作,坚持动物传染源控制为重点、血防项目为载体,通过“人畜同步防治、动物圈养、水改旱、养渔灭螺、以机代牛、厕所革命、调整产业结构”等综合防控措施,扎实开展动物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工作。
关键词:西昌市;动物;血吸虫病;综合防治doi:10.19567/j.cnki.1008-0414.2021.06.055 引言日本血吸虫是牛、羊、放养猪、犬、马属动物等十几种哺乳动物和人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性寄生虫病。
是可防、可治、可局部消除的传染病。
防治措施主要有消灭中间宿主钉螺、阻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动物。
实施定期监测是防治措施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兽医工作者的例行工作,掌握其监测技术是更好地服务于养殖业及兽医公共安全的关键点。
西昌市曾是全省血吸虫病流行的重疫区之一,血吸虫病严重地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和农牧生产。
为了消除此病,按照适时监测、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原则,紧紧围绕“四个突破”开展工作,大力推广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重点项目的实施,家畜实行圈养管理。
常年对血吸虫病进行监测,适时了解疫情,及时调整综合防治措施,取得了很大成效。
疫情概况1)地理环境特殊、中间宿主控制难度大。
西昌市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中部,东经101°47′~102°23′、北纬27°32′~28°10′,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冬暖夏凉,常年平均气温为17℃,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320d、2413.4h,无霜期长,全年无霜期273d。
全市面积2655km2,属典型的农业县。
市内有安宁河、海河及全省第二大淡水湖—邛海,还有星罗棋布的沟、塘、渠堰。
血吸虫病防治项目查螺、灭螺、查病、化疗技术方案

血吸虫病防治项目查螺、灭螺、查病、化疗技术方案(试行)为了科学、规范地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促进实现《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和《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2004-2008年)》阶段性防治目标,依据血吸虫病流行区的疫情分类,特制定查灭螺、查治病工作的技术方案。
各地应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核定年度防治计划任务,将查灭螺计划具体落实到环境,查治病计划具体落实到村或村民组,并组织实施。
一、流行村分类(一)分类标准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居民粪检阳性率为依据,将流行村分为5类:1、一类村:居民粪检阳性率≥10%;2、二类村:居民粪检阳性率≥5%、<10%;3、三类村:居民粪检阳性率≥1%、<5%;4、四类村:居民粪检阳性率<1%;5、五类村:连续5年无当地新感染的病人、病畜、无感染性钉螺。
(二)类别调整根据疫情及调查结果每2年对疫情变化大的一、二、三类村进行类别调整。
以村民组为单位,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一定数量的村民组,用血清学方法查病,血清学检查最少受检人数不得低于《血吸虫病流行村类别调整血清学检查最小样本量计算表》(见附表),受检率达到90%以上。
对血清学阳性者进行粪检,受检率达到90%以上。
以此计算粪检阳性率(计算公式附后),作为调整类别的依据。
二、钉螺调查(一)调查范围和频次1、现有钉螺环境(1)近2年查获感染性钉螺、发生急性感染病例和人畜常到的生产生活区等易感环境,每年查螺1次;(2)其他有螺环境,每年调查1/3面积。
2、可疑环境与有螺水系相连或与现有钉螺环境毗邻、引进有螺区植物、水生物的环境以及洪水淹没区等可疑环境,每年查螺1次。
(二)调查方法选择春季或秋季适宜时期开展查螺。
1、现有钉螺环境(1)易感环境:采用系统抽样方法查螺(江湖洲滩环境框线距20-50m,其他环境框线距5-10m)。
检获框内全部钉螺,并解剖观察,鉴别死活和感染情况。
(2)其他有螺环境:采用环境抽样方法(根据植被、低洼地等环境特点及钉螺栖息习性,设框调查)查螺。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江西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1992年12月20日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6年12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04年3月31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2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和监督第三章预防和治疗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消灭血吸虫病,保障人体健康、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联防联控,人与家畜同步防治,重点加强对传染源的管理。
血防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有血防任务的地区(以下简称血防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将血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血防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血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血防工作职责。
血防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血防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血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的血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血防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血防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一)防治血吸虫病效果显著的;(二)血防科研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三)在血防区从事血防工作满十五年的;(四)在非血防区发现疫情并证实为新血防区的;(五)其他需要给予表彰、奖励的情形。
第二章管理和监督第五条血防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血防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有关血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组织起草本行政区域血防规划;(三)对人的血吸虫病筛查、治疗、疫情监测、防治进行技术指导;(四)组织、指导调查钉螺分布和实施药物杀灭钉螺;(五)调查、处理血吸虫病疫情;(六)受理有关血防工作的举报和投诉,负责调查处理血防违法行为;(七)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乡镇三病实施方案

乡镇三病实施方案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乡镇地区的三大疾病(血吸虫病、结核病、地方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我们制定了乡镇三病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提高乡镇地区疾病防控工作的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普及预防知识,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血吸虫病、结核病、地方病的预防知识,提醒居民注意个人卫生,避免接触传染源,加强对疾病的认识,提高预防意识。
二、加强疾病监测。
建立健全的疾病监测体系,加强对乡镇地区的疾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疫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播。
加强对疑似病例的监测和随访,及时发现病例,做好病例的隔离和治疗工作。
三、改善环境卫生。
加强对乡镇地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加大对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力度,保障饮水卫生,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加强对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确保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对乡镇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诊疗水平,提高对疾病的认识和治疗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的乡镇地区疾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疾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疾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对疾病防控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确保疾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关爱。
对乡镇地区的重点人群,如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加强关爱和帮扶工作,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我们相信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乡镇地区的三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乡镇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希望广大乡镇干部和居民群众共同努力,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共同维护好乡镇地区的卫生环境,为建设美丽乡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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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工作实施方案
血吸虫病是一种由寄生虫引起的疾病,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消除血吸虫病并巩固消除成果,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将就如何巩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展开讨论。
一、加强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消除血吸虫病的基础工作,也是巩固消除成果的关键。
我们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民众普及血吸虫病的预防知识,提高他们的防治意识。
可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民众传递正确的预防信息。
二、加强监测和防治工作
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需要加强监测和防治工作。
我们要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及时掌握血吸虫感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同时,加强对血吸虫中间宿主的控制,通过清除水体中的钉螺,减少血吸虫的传播途径。
此外,还要加强对疫区人群的筛查和治疗,确保病人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三、加强国际合作
血吸虫病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国际合作来解决。
我们应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研究血吸虫病的防治技术和经验,共享资源和信息。
通过合作,可以提高防治水平,加快血吸虫病消除进程,共同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健康安全。
四、加大投入力度
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
政府要增加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投入,提供充足的经费和人力支持。
同时,也要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
血吸虫病的消除和巩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测和防治工作、加强国际合作和加大投入力度,我们可以巩固血吸虫病的消除成果,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更加健康和安全的生活环境。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消除血吸虫病的威胁,创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