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里面与心理咨询有关的内容
心理治疗规范

心理治疗规范(2013年版)为加强医疗机构心理治疗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医疗机构临床心理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一、心理治疗的定义心理治疗是一类应用心理学原理和方法,由专业人员有计划地实施的治疗疾病的技术。
心理治疗人员通过与患者建立治疗关系与互动,积极影响患者,达到减轻痛苦、消除或减轻症状的目的,帮助患者健全人格、适应社会、促进康复。
心理治疗要遵循科学原则,不使用超自然理论。
二、心理治疗的人员资质以下两类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医学、心理学工作者可以成为心理治疗人员:(一)精神科(助理)执业医师并接受了规范化的心理治疗培训。
(二)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心理治疗专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心理治疗的对象和场所(一)心理治疗的服务对象是心理问题严重、需要系统性心理治疗的人员,以及符合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国际疾病分类(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的患者。
心理治疗的适应证包括以下种类:1.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2.心境(情感)障碍;3.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如进食障碍、睡眠障碍、性功能障碍等);4.通常起病于儿童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5.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6.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7.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8.心理发育障碍,以及器质性精神障碍等。
在针对以上各类精神障碍的治疗中,心理治疗可以作为主要的治疗方法,也可以作为其它治疗技术的辅助手段。
心理治疗的禁忌证主要包括:1.精神病性障碍急性期患者,伴有兴奋、冲动及其它严重的意识障碍、认知损害和情绪紊乱等症状,不能配合心理治疗的情况。
2.伴有严重躯体疾病患者,无法配合心理治疗的情况。
精神卫生法解读

《精神卫生法》解读--源自卫生法概述核心内容:《精神卫生法》是一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促进精神障碍者康复的法律,于2011年6月公布草案。
2012年10月26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精神卫生法》。
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6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可以帮助到您。
精神卫生法共七章八十五条,分别为:总则、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
本次立法主要解决了:(1)解决当前精神卫生突出问题;(2)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3)诊断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4)设专章规定精神障碍的康复,(5)保障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6)不得非法限制患者人身自由等6个问题。
《精神卫生法》规定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并设专章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学校、医务人员、监狱等场所,社区、家庭、新闻媒体、心理咨询人员等在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方面的责任。
同时,《精神卫生法》还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提出既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体系,为患者提供有效的救治救助服务,又要建立有序管理的制度,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努力实现保护个人权利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根据《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的鉴定为医学鉴定,而非司法鉴定。
法律规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
精神卫生法(草案)2011年6月

中新网 2011年6月10日电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精神卫生法(草案)》全文,公开征求意见。
全文如下:精神卫生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和促进公民精神健康,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规范精神卫生服务,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维护和促进公民精神健康、治疗精神障碍、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
第四条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享有的受教育、劳动、医疗、隐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劳动,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
第五条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第六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精神卫生科学研究,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学等传统医学,提高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的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精神卫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精神卫生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精神卫生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第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精神卫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精神卫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公安、教育、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精神卫生工作。
第九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精神卫生事业。
社区医院心理健康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医院心理健康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医院开展的心理健康服务,包括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危机干预等。
第三条社区医院心理健康服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注个体差异;(二)预防为主,干预与治疗相结合;(三)尊重隐私,保护患者权益;(四)科学规范,持续改进。
第二章服务对象与范围第四条社区医院心理健康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民,包括儿童、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等不同年龄段的个体。
第五条社区医院心理健康服务范围包括:(一)心理健康筛查与评估;(二)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三)心理危机干预;(四)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五)精神疾病防治与康复。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六条社区医院心理健康服务流程如下:1. 预约登记:患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预约,填写预约登记表,预约成功后,医院安排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进行接诊。
2. 初诊评估: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对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初步评估,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确定诊断。
3. 制定治疗方案: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等。
4. 治疗实施:患者按照治疗方案进行咨询或治疗,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负责跟踪治疗过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 治疗结束:患者完成治疗疗程后,进行疗效评估,对治疗效果进行总结。
第四章服务质量与监督第七条社区医院应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第八条社区医院应定期对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九条社区医院应设立心理健康服务监督部门,对心理健康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服务规范、安全、有效。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护第十条社区医院应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社区医院应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精神卫生法解读》课件

建立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包括医疗机构、 社区康复中心和心理咨询机构等。
服务模式创新
推广创新的服务模式,如在线咨询、远程医疗和 移动医疗等,以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服务质量提升
通过培训、评估和监管等手段,提高精神卫生服 务的质量和水平。
精神卫生法监管与实施的案例
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的精神卫生法监管体系,包括法规制定、执法检查和监 督评估等环节。
《精神卫生法解读》 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 精神卫生法概述 • 精神卫生法的核心内容 • 精神卫生法的实践与案例 • 精神卫生法的挑战与展望 • 结论
01 精神卫生法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精神卫生法是调整精神卫生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旨在维护精 神障碍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康 复和融入社会。
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的案例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01
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医疗
权和康复权等。
患者权益保护实践
02
介绍成功案例,如患者维权组织、法律援助和权益保护机制的
建立。
患者权益保障的挑战与对策
03
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改进措
施。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案例
现有法律的不足。
加强执法
建议执法部门加强《精 神卫生法》的执法力度 ,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
提高社会认知
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 提高社会对《精神卫生
法》的认知和支持。
增加医疗资源
增加精神卫生医疗资源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满足患者的需求。
精神卫生法的未来展望
更加注重人权保障
《精神卫生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精神卫生法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中国法制出版社
第七章 附
则
9
精神卫生法结构及内容
全文共7章,85条 – 第一章 总则,12条 –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12条 –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29条 –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6条 – 第五章 保障措施,12条 – 第六章 法律责任,11条 – 第七章 附则,3条
2、精神卫生法第26条解析
第26条【诊疗原则和规范】
–第1款: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 应当
遵循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人 格尊严的原则, 保障患者在现有条件 下获得良好的精神卫生服务。
–第2款: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
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 制定。
【临床操作与务实】
联合国《保护精神病患者权益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第四条原则 关于“精神病的确定”原则如下 (联合国大会决议 46/119 1991年) : (1)确定一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应以国际接受的医疗标准为依据 (2)确定是否患有精神病,绝不应以政治、经济或社会地位,或是
4、精神卫生法第28条解析
疑似患者非自愿就诊程序 – 精神卫生立法的焦点。 – 问题:谁可以送疑似患者到医院? “送” 申请人
– 部分地区相关法律规定
部分地区相关法律规定
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
– 精神疾病患者或者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有伤害自
身、危害他人或者危害社会行为的,其监护人、 近亲属、所在单位、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 委员会或者事发地公安部门应当将其送到精神 卫生医疗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的,应当 向其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事发 地公安部门报告。
精神卫生法的主要内容ppt

05
结论与展望
结论
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
在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方面,我国的精神卫生法做出了重要贡献。该法通过提供全面的精神卫生服务,包括心理咨询 、心理治疗、康复服务、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等,为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提高社会的精神健康水平
精神卫生法的实施和监督,促进了社会的精神健康水平的提高。该法通过建立健全的精神卫生工作监督机制,对精神 卫生法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推动了我国社会精神健康水平的整律有密切关系,主要涉及保护 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
。
在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方面, 精神卫生法与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医疗保障法等相互补充,共同
保障公民的权利。
精神卫生法也需要与其他社会管 理领域进行协调和配合,例如在 康复服务方面需要与残疾人康复
服务相衔接。
02
科学干预原则
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干预, 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 练等,提高精神卫生工作的效率和 效果。
03
精神卫生法的核心内容
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减少精神障碍的危害
制定和实施科学、全面的预防 策略,包括宣传教育、社会支 持、早期干预等。
建立健全的精神卫生监测和预 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精神 障碍的风险因素和危害。
加强社会对精神卫生的重视和支持,提高公众的精神 卫生意识和知识水平。
建立和精神卫生相关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社会心理 健康和精神健康。
04
精神卫生法的实施和监督
实施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作为精神卫生法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对精神卫生工作进行 组织、协调和指导。
医疗机构
作为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和康复的重要场所,应当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精神 卫生服务,同时应当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精神卫生法解析

所有的假病人都告诉精神病医院的 医生,他们幻听严重。但是除了这个症 状以外,他们所有的言行完全正常,并 且给医生的信息都是真实的(除了自己 的姓名和职业外)。结果,他们8人都被 诊断为精神疾病。
第三章第四十五条 精神障碍患者出院,本人没有能力办 理出院手续的,监护人应当为其办理出 院手续。
第三章第四十九条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妥善看 护未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医嘱督促其 按时服药、接受随访或者治疗。 患者所在单位等应当依患者或者其 监护人的请求,对监护人看护患者提供 必要的帮助。
第四章第五十九条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协助患者 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 面的康复训练。
和学校密切相关条款
第一章 第四条 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 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医疗以及从 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 权益受法律保护。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 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 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 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 公开的除外。
精神障碍概念
第八十三条 本法所称精神障碍, 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 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 者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 损害。
第八十三条本法所称严重精神障碍, 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 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 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 务的精神障碍。
再次诊断结论或者鉴定报告表明,精 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 情形的,其监护人应当同意对患者实施住 院治疗。监护人阻碍实施住院治疗或者患 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 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 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神卫生法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障人民的心理健康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在《精神卫生法》中,有关心理交流的内容
十分重要,它涉及了心理交流师的资格要求、交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交流的保密性等方面。
下面,我们将针对《精神卫生法》中与心理交
流有关的内容展开论述。
一、心理交流师的资格要求
根据《精神卫生法》,心理交流师是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能力,能够提供心理交流服务的人员。
《精神卫生法》对心理交流师的资格
要求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背景:心理交流师应当具有相关心理学或心理交流专业的学历
背景,经过系统的心理交流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2. 专业能力:心理交流师应当具有良好的心理学知识和交流技能,能
够有效地进行心理评估、交流辅导和心理治疗等工作。
3. 遵守法律法规:心理交流师应当遵守《精神卫生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保障交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二、交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在进行心理交流过程中,心理交流师和交流者都应当遵守《精神卫生法》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流过程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有效实现。
《精神卫生法》对于心理交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交流者权利:交流者有权获得真实、有效的心理交流服务,包括个人隐私的保护、心理健康信息的保密、交流过程的自主选择等权利。
2. 交流者义务:交流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心理困扰的情况,配合心理交流师进行评估和治疗,遵守交流过程中的规定和约定。
3. 心理交流师权利:心理交流师有权依法开展心理交流工作,保护交流者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拒绝违法违规的交流要求。
4. 心理交流师义务:心理交流师应当尊重交流者的权利和个人隐私,维护交流过程的客观公正性,保障交流者的合法权益。
三、交流的保密性
保密是心理交流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它关系着交流者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精神卫生法》对于心理交流中的保密性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密责任:心理交流师应当保守交流者的个人隐私和心理健康信息,严格遵守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交流者的机密信息。
2. 信息披露:在一定情况下,心理交流师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职业道
德规范,向有关部门或个人适当披露交流者的信息,但需经过交流者
同意或者相关法律程序的规定。
3. 法律保护:《精神卫生法》对任何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严格
的法律制裁,对于泄露交流者隐私信息的,心理交流师将受到相应的
法律追究和道德谴责。
四、心理交流的禁止行为
在《精神卫生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心理交流过程中的禁止行为,主
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虚假宣传:心理交流机构和个人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自身的能
力和业绩,欺骗交流者和社会公众。
2. 违法行为:心理交流师和机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交流活动,不得
利用交流过程牟取经济利益或进行违法行为。
3. 侵犯权益:心理交流师不得侵犯交流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
财产权和名誉权等,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行为。
经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精神卫生法》对心理交流的规范
是十分重要的,它不仅保障了心理交流师和交流者的权利和义务,更
重要的是为心理交流工作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
律保障。
我们期待在未来,《精神卫生法》能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心
理交流的相关条款,促进心理交流事业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五、心
理交流服务的推广和普及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心理交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但同时也存在着
心理交流资源不足、服务覆盖面不广等问题。
为了推广和普及心理交
流服务,促进全社会心理健康水平的提升,《精神卫生法》应当进一
步完善相关条款,加强对心理交流服务的管理和规范,同时鼓励和支
持更多的专业人士从事心理交流工作,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心理交流的认识和接受程度。
1. 心理交流资源建设:《精神卫生法》应当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
机构增加对心理交流服务的投入,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专业机
构和个人开展心理交流工作,完善心理交流服务网络和资源体系,提
高心理交流服务的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2. 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精神卫生法》可以规定加强对心理健康知识
的宣传和普及,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公众传递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
和交流信息,提高社会各界对心理交流的认识和接受程度。
3. 专业人才培养:《精神卫生法》可以鼓励高校和培训机构加大心理
交流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心理交流师的整体素质和执业能力,
保证心理交流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4. 心理交流服务费用减免:针对有经济困难的裙体,可以在《精神卫
生法》中设立相关政策和措施,对其提供心理交流服务的费用减免或
补贴,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心理交流服务带来的益处。
六、心理交流的未来发展方向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心理健康的关注
和需求也日益增加,心理交流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趋势,《精神卫生法》应当不断完
善相关条款,加强对心理交流服务的规范和管理,鼓励和支持相关机
构和个人积极从事相关工作,促进心理交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
和谐稳定。
1. 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未来的心理交流服务将以多元化的方式呈现,
包括线上交流、线下交流、通信方式交流、裙体交流等多种形式,满
足不同裙体和个体的需求。
2. 专业化的技术手段:未来心理交流服务将借助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和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提高交流效率和服务质量,拓展交流服务的领域和深度。
3. 个性化的定制服务:未来的心理交流服务将更加注重个体需求和个性化定制,将心理健康服务与个体发展需求相结合,提供更加全面个性化的心理交流服务。
4. 社会化的资源整合:未来的心理交流服务将借助于社会化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的共享评台,让更多的专业人士和机构参与到心理交流服务中来,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心理健康服务。
《精神卫生法》中与心理交流有关的内容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为心理交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公众心理健康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期待《精神卫生法》能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条款,促进心理交流服务的推广和普及,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心理健康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