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隧道施工安全,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隧道施工的员工及承包商。
3. 奖罚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奖励措施1. 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以下奖励:- 年度安全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 安全创新奖:对提出并实施有效安全措施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金及表彰。
- 安全生产奖励:对连续一定周期内无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
2.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三、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警告:对初次违反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警告并记录。
- 罚款:对再次违反操作规程的员工,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 停工培训:对屡次违反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停工并接受安全培训。
- 解除合同: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的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安全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的班组或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通报批评: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班组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 罚款:对造成事故的班组或部门,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 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处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安全检查与监督1.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机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上报。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施工现场奖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奖罚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制定本奖罚制度,以鼓励员工创新、创造,以及对不良行为进行惩罚。
一、奖励制度
1.个人表现奖:评选出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
给予表扬,并发放奖金或礼品。
2.团队协作奖:评选出在工作中团队协作默契、完成项目任务的班
组或团队,给予表扬,并发放奖金或礼品。
3.安全生产奖:评选出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员
工或团队,给予表扬,并发放奖金或礼品。
4.技能提升奖:评选出在工作中积极参加技能培训、提高自身专业
技能的员工,给予表扬,并发放奖金或礼品。
5.节能减排奖:评选出在工作中注意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排放的员
工或团队,给予表扬,并发放奖金或礼品。
二、惩罚制度
1.违规处罚:对于在施工现场违反规定的员工,依照公司规定,给
予相应的警告、罚款或调离工作岗位等惩罚。
2.安全责任追究:对于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照相
关法规和公司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3.质量问题处罚:对于在施工现场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后果,依照相
关法规和公司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4.环保问题处罚:对于在施工现场因环保问题引发的后果,依照相
关法规和公司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三篇)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是指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后,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示例:一、奖励制度:1. 完成施工任务并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给予表彰和奖金;2.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的,给予表扬和奖金;3. 勤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的,给予奖励;4. 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给予奖金;5. 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嘉奖和奖金。
二、惩罚制度:1. 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经济处罚;2. 发生较大事故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大金额的经济处罚;3. 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高金额的经济处罚;4. 故意瞒报事故或虚报事故的,给予严厉警告,并处以较高金额的经济处罚;5. 严重违反安全规程或法律法规,导致重大事故的,取消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证书,并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只是一个示例,具体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二)是为了确保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施工工作的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套考核奖惩制度。
以下是对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通过对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的考核,评估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程度,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有效提升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水平。
2. 考核原则:科学公正、客观准确、激励与惩戒相结合、责任明确、奖惩有序。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1.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权重30%):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的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2.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权重20%):包括安全操作培训、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的开展情况和工人参与情况。
3. 安全生产设施的配备和维护情况(权重15%):包括消防设施、防护设备、安全标识等的配备是否齐全,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励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励制度1. 引言为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员工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和参与度,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2. 奖励标准2.1 完成安全目标每个施工项目都设定了安全目标,员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些目标。
如果某个员工或班组成功完成安全目标,可获得奖励。
奖励的具体形式和数额根据每个项目的情况而定。
2.2 安全创新员工提出并实施了能够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创新措施,可以获得奖励。
创新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新的安全工具、流程改进、培训计划等。
2.3 安全记录员工在施工现场表现出色,积极遵守安全规定,并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可获得奖励。
奖励的形式和数额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评定,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发放。
3. 奖励程序3.1 提名任何员工、领导或相关部门都有权提名员工或班组负责人参与奖励评选。
3.2 评选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提名人员进行评选,并参考项目经理和工地领导的意见。
最终评选结果需要报相关领导及项目经理批准后生效。
3.3 发放奖励评选结果确定后,奖励将在员工工资发放时一并发放。
如果奖励形式不适合与工资一并发放,将由财务部门根据领导的指示和相关规定另行安排。
4. 奖励记录4.1 记录方式所有奖励情况将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
相关记录应包括奖励人员的名字、奖励标准、奖励形式和数额等信息。
4.2 奖励通报将每次评选的奖励情况通过内部通知、公示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公布,以激励员工争取获得奖励,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5. 奖励制度的改进与调整为了不断完善奖励制度,提高其效果和适应不同项目的需求,安全管理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奖励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调整。
6. 总结本奖励制度的实施旨在推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激励员工参与到安全管理中,通过奖励的方式提高员工和班组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和高效施工环境。
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文(3篇)

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文在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中,建立一套严格的奖罚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提供一个____字的奖罚制度范本,供参考:一、引言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是为了保障施工作业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过建立奖罚制度,能够促使各方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本奖罚制度旨在对各方进行激励和约束,达到安全作业监理的目标。
二、奖励制度1. 个人奖励:对于在安全作业中表现出色、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出色完成工作的个人,可以给予以下奖励:(1)个人表扬奖:由现场安全监理员或项目负责人对表现优秀的个人进行书面表扬,公开表彰;(2)奖金:给予奖金作为额外激励,奖金数额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阶段进行评定;(3)荣誉证书:颁发荣誉证书予以嘉奖,以激励个人积极投入安全作业。
2. 团队奖励:对于安全作业团队在施工中积极配合、团结协作、在安全管理上取得显著成绩的,可以给予以下奖励:(1)团队表彰奖:由项目负责人对安全作业团队进行表彰,组织集体表扬,并在现场进行公开表彰;(2)团队奖金:给予团队奖金作为额外激励,奖金数额根据团队表现和工作阶段进行评定;(3)荣誉牌匾:颁发荣誉牌匾予以嘉奖,以鼓励团队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管理。
三、惩罚制度1. 警告通报:对于安全作业监理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通报至相关直线上级部门,并对涉事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
2. 经济处罚:对于造成安全事故或违规操作的个人或单位,可以给予以下经济处罚:(1)罚款:根据违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对涉事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金额的罚款;(2)合同违约金:对于严重违约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将其违约金作为经济处罚。
3. 追究责任:对于涉及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单位,如果其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报请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四、实施细则1. 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应该明确明确,能够在实施过程中得到广泛认可,并有相应的依据进行评定;2. 奖励和惩罚的程序应当简化,操作方便,并有明确的申诉和复核机制;3. 奖励和惩罚的结果应当及时公布于现场,以激励和约束相关人员,形成较好的安全作业氛围。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奖励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奖励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罚奖励制度。
一、处罚制度1.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的行为(1)未佩戴安全帽、未穿安全鞋、未佩戴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每次罚款50元。
(2)在施工现场抽烟、饮酒的,每次罚款100元。
(3)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或进行危险作业的,每次罚款200元。
(4)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每次罚款300元。
(5)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明确的,每次罚款400元。
(6)未进行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及时的,每次罚款500元。
(7)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次罚款600元。
(8)未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每次罚款700元。
(9)未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的,每次罚款800元。
(10)其他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2. 违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1)施工现场脏乱差的,每次罚款100元。
(2)施工现场未进行围挡的,每次罚款200元。
(3)施工现场未进行绿化和硬化处理的,每次罚款300元。
(4)施工现场未进行噪声和扬尘治理的,每次罚款400元。
(5)施工现场未进行废弃物处理和垃圾分类的,每次罚款500元。
(6)施工现场未进行施工围挡和宣传牌的,每次罚款600元。
(7)施工现场未进行文明施工培训的,每次罚款700元。
(8)施工现场未进行施工现场周边居民沟通协调的,每次罚款800元。
(9)其他违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二、奖励制度1. 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奖励(1)施工现场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奖励1000元。
(2)施工现场未发生质量事故的,奖励800元。
(3)施工现场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奖励600元。
(4)施工现场未发生文明施工违规行为的,奖励500元。
(5)施工现场未发生其他违反施工现场规定的行为的,奖励400元。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次.不系帽带者罚款20元.(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罚款50元/次。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罚款100元/次,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0元。
(4)、工地及住宿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次。
(5)、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500元/次,举报者奖励100元/次.(6)、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处罚款200元/台.(7)、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罚款200元/次。
(8)、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花线及碘钨灯,违者罚款200元/次。
(9)、凡是打架斗殴、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3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0)、高空、井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掷物料、工具者,承担发生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500元/次。
(11)、凡是无证人员操作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罚款200元/次.(12)、使用塔吊运转材料,超载、材料堆放不整齐、长短混吊及不按规定锁紧钢丝绳、卸料时不按规定抽钢丝绳者,罚款200元/次。
(13)、结构施工摸板加固时支撑在外脚手架上连接者,罚款100元/处。
(14)、楼层内、外墙施工高空落物者,罚款500元,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15)、搭乘物料吊笼上楼者(塔吊),罚款500元/次,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16)、施工用剩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整齐,影响文明施工的,罚款200元/次。
(17)、擅自在宿舍内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大功率电器等器具者,没收器具并罚款500元/次.(18)、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者,对相关班组罚款100元/次。
施工现场违章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违章奖罚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施工现场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三、违章行为分类1. 轻微违章:如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未穿工作服等。
2. 一般违章:如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危险区域等。
3. 严重违章:如酒后上岗、违反操作规程导致重大事故等。
四、奖励措施1. 员工在无违章记录的情况下,连续工作满一个月,给予小额奖金。
2. 对于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能有效减少违章行为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处理违章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处罚措施1. 轻微违章: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
2. 一般违章:处以罚款,并进行安全教育。
3. 严重违章:根据违章情节,给予停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奖罚程序1. 违章行为一经发现,由安全监督员记录并上报。
2. 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奖罚建议。
3. 奖罚决定由公司管理层审批,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七、申诉机制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管理层提出申诉。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更新并通知全体员工。
九、其他公司将定期对本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以适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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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编制单位:编制时间:2022年10月1日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施工现场奖、罚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北京市政府各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结合施工现场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为加强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本着鼓励先进、保障安全、严格执法、消除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奖励的原则:对领导重视现场管理工作,管理工作出色、未发生亡人及各类案件、重大事故的施工单位、集体和个人,实行奖励。
(一)分包单位全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刑事、治安案件,无火灾、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犯罪。
主管领导、安全主管各奖励2000元,工程部人员奖励1000元。
其他人员奖励500元。
(二)分包单位每月(各项活动中)被项目部评为先进单位的,奖励分别1000元。
2、严重违章、重大隐患与一般违章、隐患的划定:2-1、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严重违章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5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2-1-2高大模板脚手架未按方案施工、无验收。
2-1-5对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使用安全培训不合格人员参加施工。
2-1-6安装塔式起重机无任何资质手续。
2-1-7安装施工外用电梯无验收安装手续。
2-1-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1-9中小型机械无任何防护措施破旧不堪。
2-2、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重大隐患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2-2-1开挖沟槽、砌筑挡土墙等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2-2-2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支搭脚手架。
2-2-3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
2-2-4脚手架未按规定设十字盖或未按规定与建筑物做拉结。
2-2-5“四口”、“五临边”无防护。
2-2-6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2-2-7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物料。
2-2-8大模板、砖、加气块等物料堆放严重超过标准,或有倒塌危险。
2-2-9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严重松动或缺少螺栓,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2-2-10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及电梯附墙拉接点松动,垫板、螺栓安装不符合标准。
2-2-11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2-2-12机动翻斗车时速超过5公里,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未做到灵敏可靠。
2-2-13乙炔、氧气瓶和焊间的距离超标准。
2-2-14现场临电电系统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方式,接地接零保护方式的做法严重违反有关标准。
2-2-15现场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2-2-17现场电焊机未安装保护器。
2-2-18现场配电线路不按规程、规范要求架设。
2-2-1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选接漏电保护装置和接线破损不符合要求的。
2-3、凡有下列问题之一违章:对分包单位处以2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2-3-1高大架子模板支撑体系,不履行报验手续,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到工序施工。
2-3-2施工中未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未按规定履行签认手续。
2-3-3未及时上报安全资料。
2-3-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无监护人。
2-3-5现场人员未按要求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电炉和电热器具。
2-3-6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等)。
2-4、凡有下列问题之一隐患:对分包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2-4-1沟槽等土方施工放坡不符合规定,支撑不牢固,开挖深度超过2米,未做防护栏及上下爬梯,危险处未设警示标志灯。
2-4-2模板支撑架施工中基础不实不平不垫板,操作面防护不符合标准脚手板下无兜网。
2-4-3未经项目部同意,私自拆改构造、卸荷、拉结等其它安全防护设施。
2-4-4四口及临边防护不标准、不牢固。
2-4-5密目式安全网、水平网支搭不严密。
2-4-6塔式起重机基础不符合规程标准。
2-4-7塔式起重机卷线器运转不正常。
2-4-8中小型机械传动部分防护设施不全或损坏。
2-4-9施工现场的配电箱不符合集团要求、开关箱的装设违反有关规范标准。
2-4-1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内,开关插座、保护装置和计量、指示装置,不按规定选型及装设。
2-4-11电焊机未安装防触电装置或未采取防雨措施,一、二次侧防护罩不全焊把线借路或双线不到位。
2-4-12施工现场的电动机具电源线拖地,明设未做防护。
2-4-13施工现场固定照明器具的安装不符合规范、规程、规定,移动式照明器具的安装接线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采用安全电压的照明灯具、灯线和变压器的安装不符合安装和使用要求。
2-4-14金属塔、架未按要求装设避雷装置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处罚:3-1下列行为处分包单位5000元罚款,处责任人和组织者1000元罚款:3-1-1因公、因私构成的打架斗殴;3-1-2成群斗群伤的群殴事件的双方单位;3-2下列行为处500-1000元罚款:3-2-1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没收赌资赌具,同时罚聚赌者;4、消防安全中的违章处罚:4-1、凡在现场周围消防环行道上,堆放材料、停放大型机械设备、车辆或其它防碍道路畅通,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处分包单位1000元罚款。
4-2、故意毁坏消防标志消火栓及配套设施处责任单位500元罚款;处责任人100元罚款。
4-3、毁坏挪用灭火器灭火钩断火斧、除火铲、水桶等,除照价赔偿外,另处200元罚款。
4-4、违反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而形成火灾隐患,经提出不改者,处单位10000元罚款。
4-5、不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火灾者处分包单位10000元罚款并处责任人200-500元。
4-6、因违章指挥造成火灾或初期火灾的,处分包单位5000-10000元罚款,处责任人1000-2000元罚款。
4-7、不按安全操作规程给操作者准备合格有效的材料、设备、机具、物资,又怂恿操作者违章作业,处责任人1000元罚款,后果重大处2000元罚款,处分包单位2000-5000元罚款,其他有关责任者处300元罚款。
4-8、未经审批或备案,随意在施工现场,特别是工程内设置可然材料构筑物者,限期改正,并处分包单位5000元罚款。
4-9、现场吸烟者罚50元。
发现一个烟头,处辖区单位50元罚款;在重点防火部位发现吸烟者,或发现烟头,每个处100元罚款。
在可燃性作业场、易燃性气液体挥发区吸烟者,处200元罚款。
发现烟头,每个处200元罚款。
4-10、五级以上大风,仍在露天场地和靠近可燃物,进行明火作业操作,处200元罚款。
4-11、非焊工(包括上岗不带证者)操作电气焊者,500元罚款。
4-12、焊割隐蔽工程,在未确认无辐射热危险前离开现场者,处100元罚款。
4-13、明火操作者,盲目进入存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质警戒线内作业者处500元罚款。
4-14、违章三次者,逐出现场,不得再来(此条款只限明火作业)。
15、明火作业违章处罚:15-1电焊:15-1-1无证操作电气焊者,处500元罚款;15-1-2双线不到位,处100元罚款;15-1-3乱扔焊条头,处100元罚款;15-1-4乱放焊钳,处50元罚款;15-1-5一、二次线超长、裸露,处200元罚款;15-2气焊:15-2-1氧气与乙炔气瓶之间不足5米,或两瓶距明火不足10米者,处200元罚款;15-2-2两瓶无安全罩或乙炔瓶无回火装置的,处200元罚款;15-2-3倒放乙炔气瓶或气温超过35℃未加防晒罩,处200元罚款;15-2-4氧气瓶嘴处靠近油质沾染物者,处100元罚款;;15-2-5乱挂用过的焊枪者,处100元罚款;15-2-7乱放焊、割、烤件者,处100元罚款;16、物资运输:16-1不顾及物品特性、危险性及危害后果而野蛮装卸、搬运的、处当事人500元;16-2将性质相反的物质或相合后产生危险后果的物质混装、混存的,处分包单位500元罚款,处当事人100元罚款;16-3未经报批,而将大量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剧毒、高度腐蚀物品运进施工现场者,处分包单位1000元罚款,处当事人200元罚款。
17、其它电热器具17-1未经批准使用电热水器者,处分包单位500元罚款,处使用人200元罚款;17-2未经批准,在现场内使用“热的快”、“电饭煲”、“电炒勺”、“电蒸锅”等,以及自制的电热器具者,处分包单位500元罚款,处当事人200元罚款。
18、仓库与材料堆场管理中的违章处罚:18-1库房管理中的违章处罚18-1-1库内物资码放“五距”严重不足的,处保管人200元罚款;18-1-2两种易燃易爆物质与可燃物质同库混存者,分包单位500元罚款;18-1-3在存放易燃易爆物质的房内,使用暴露式电气者,处单位500元罚款;18-1-4易燃易爆气液体跑、冒、滴、漏未发现,或虽发现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处当事人500元罚款;18-1-7库内通道或门口不畅影响疏散的,处分包单位500元罚款,处当事人200元罚款;18-1-8库内照明使用碘钨灯或超过安全电压的用地设备,处分包单位500元罚款,处个人100元罚款;18-1-9库内未经许可而使用电热器具者,处使用人200元罚款;18-1-10未经允许在库内动用明火者,处当事人500元罚款;18-1-11用可燃物质包装的物资,不能及时拆除而形成火险隐患的,处分包单位500元罚款,处当事人100元罚款;18-1-12废旧可燃性包装物多,又未当天清除,形成火险因素者,处看管人500元罚款;18-1-15库房内外无灭火器材者,随意吸烟者处当事人100元罚款。
18-2材料堆场:18-2-1材料堆放无间距,通道不畅者,处人分包单位500元罚款,处当事人100元罚款;18-2-2料场中的可燃物质与其他物质无防火分隔设施者,处分包单位500元罚款;18-2-3废旧物资长期(如7天)不退场而形成火险隐患者,处分包单位500元罚款;18-2-4可燃料场无灭火器材,无照明设备,处分包单位200元罚款;18-2-5料具设备用可燃物作覆盖物,处分包单位100元罚款;18-2-6未经请示允许,随意在成品房内或成品通道上堆放物资设备,废旧包装物等,处分包单位1000元罚款,处当事人200元罚款;19、木工棚及木工操作中的违章处罚19-1木工棚内无灭火器材,处分包单位200元罚款;19-2木工棚、场地碎木料、锯末、刨花当日未清除者,处当事人200元;19-3木工棚内外通道不通畅者,处分包单位500元罚款。
20、临设中的违章处罚:20-1用可燃材料做围挡、隔墙、覆盖物者处分包单位200元罚款。
20-2临时性的工具房、小库房、加工间无防火标志、无灭火器材,处分包单位200元罚款,处当事人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