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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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分析

秦安县2011年度

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一、2011年各地类规模和本年度各地类变化情况

2011年年末,秦安县土地总面积为160407.33公顷,耕地83402.5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1.99%,比年初减少8.65公顷;园地24721.84公顷,占15.41%,比年初减少35.55公顷;林地7203.83公顷,占4.4%,没有变化;草地17771.65公顷,占11.08%,比年初减少1.3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179.83公顷,占6.97%,比年初增加29.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180.66公顷,占1.36%,比年初增加8.3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25.95公顷,占0.64%,比年初增加4.48公顷;其他土地12920.98公顷,占8.05%,比年初增加2.85公顷。

二、耕地数量变化情况分析

今年,我县耕地减少量为8.65公顷,其去向为:

(1)建设占用耕地状况,2011年建设用地共占用耕地7.94公顷,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占用耕地7.94公顷,其中城镇村工矿用地占用耕地4.17公顷,属村公益设施和学校建设用地以及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占用耕地3.77公顷,属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河堤修建用地。

(2)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情况,农业结构产业调整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0.71公顷,主要原因为我县是果品大县,为提高果品存放时间,提高果品价格,增加农民收入,依据当地产业优势,建设的果品储藏仓库。

三、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分析

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共45.98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增加建设用地45.12公顷,占用内陆滩涂增加建设用地0.86公顷。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占用45.37公顷,本年度未批先建占用0.61公顷。

(一)在本年批准本年建设中:

1、建制镇占20.92公顷,分别为:

司法业务用地0.1497公顷,已经甘政土发(2011)618号文批复农转用;

西川牌楼灾后重建用地2.384公顷,经天政土发(2009)41号文批复农转用,因往年没有建设,地类未发生变化未进行变更。2011年按照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进行了变更;

何川工业园区联源物流中心前0.2678公顷空地和盛源商贸以南0.3772公顷空地,依据秦政发(2006)54号为国有建设储备

土地,在第二次土地变更调查时未进行变更,2011年按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进行了变更;

一中扩建用地0.6045公顷,经天政土发(2011)48号文件批复农转用和征收,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兴国镇蔡店村集体土地11.3051公顷,经甘政国土发(2011)261号文和天政土发(2011)131号文件批复农转用和征收,作为廉租房用地。

贤门村集体土地0.5959公顷,经天政土发(2011)116号文件批复农转用,用于贤门村新型建筑材料项目建设用地;

桥南中学以南4.7362公顷土地和丰乐村0.1999公顷土地,经天政土发(2009)122号和天政土发(2011)48号文批复农转用和征收,做为城镇建设用地,并以秦国土资发(2011)22号文批准部分城镇住宅用地;

成纪大道西川段以北,收费站对面0.3105公顷土地,经天政土发(2009)17号文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二次土地调查时未进行变更,2011年按本年批准本年建设进行了变更。

2、村庄占8.33公顷,分别为各类公益建设用地2.1212公顷,农村宅基地6.2088公顷。

魏店乡魏店中心小学建设用地0.37公顷,经天政土发(2011)20号文件批复农转用作为集体建设用地。

.王尹乡王新村0.1923公顷集体土地,经天政土发(2009)41号文件批复作为灾后重建用地,因往年地类未发生变化,2011年按本年批准本年建设进行了变更。

贤门村文化设施用地0.4096公顷集体土地,五营乡张原村0.1374公顷文化设施用地,西川镇王湾村安全饮水项目0.1860公顷集体土地,五营乡蔡河村0.2502公顷幼儿园和陇城镇红黄兰幼儿园0.1571公顷,叶堡乡程沟小学扩建的0.4186公顷集体土地,经天政土发(2011)184号文件批复农转用,做为建设用地使用。

农村宅基地6.2088公顷,经天政土发(2011)179号文件批复农转用,作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并以秦土资发(2011)65号文件进行了通知。

3、交通运输中的公路用地占8.13公顷,经天政土发(2009)19号文、甘政国土发(2011)701号文和天政土发(2011)48号文件批复农转用和土地征收,作为北滨河路、西滨河路以及南滨河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4、水工建筑用地占7.99公顷,其中兴国镇李山村安全饮水工程0.1484公顷,兴国镇杨家坝自来水泵房0.1362公顷,经天政土发(2011)184号文件批复农转用,作为水工建筑用地。

陇城镇张沟、常营等村7.7054公顷土地,依据甘水发(2010)621号及天发改代赈(2011)842号文件精神,修建河堤堤防工程,防止洪水泛滥,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保护果园耕地受损。

(二)本年未批先建用地0.61公顷,为廉租房建设用地,现正在进行报批。

(三)临时用地88.45公顷。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燃气集团公司会议纪要,甘政纪(2011)16号和秦国土资发(2011)52号文件批准,使用部分集体土地作为中卫—贵阳天燃气管道临时用地;2.84公顷土地,因用地时间短,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经秦国土资发(2011)68号文件批准做为临时用地。

(四)设施农用地3.38公顷,经秦政土字(2011)37号和秦政土字(2011)49号批复,将集体使用的农用地用于建设设施农用地。

(五)其他变化情况

1、原有建设用地二调库错误9个图斑,面积为1.47公顷,根据甘肃省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有关内容及成果上报要求,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只限于2011年变化的地类进行变更,对于二次土地调查时调查错误的今年变更调查时暂不变更,待国家下发有关政策后再做纠正的要求,我县对这9个图班未进行变更。

2、伪变化图斑34个,监测面积18.11公顷。分别为:

2号魏店乡孙庄村果园,周围打起了一圈围墙用于防护果园;5号魏店乡魏南村平整土地,用于农业结构调查;7号莲花村平整土地,用于农业结构调查;8号9号为莲花村取土场,整治施工;20号为五营墩厚村蓄水池,用于农作物种植蓄水灌溉;26号王铺乡马庄村大面积地膜,未发生变化;28号安伏乡伏湾村采石场滑坡面;34号安伏乡姬洼村土地整理项目未变化;45号为五营乡张塬村,临时堆放地,堆放有砖块,沙土;60号莲花镇好地村打麦场,临时用地,未变化;88号叶堡乡三棵树村红星砖厂取土场,耕地未变化;91号郭家镇孙沟村种花椒,因地表覆盖变化,地类未变化;93号叶堡乡王坡村果库原设施农用地未发生变化;102号西川镇姜堡村大片地膜,地类未变化;105号刘坪乡杜寨村杜军民土地政治农业结构调整;118号西川镇雒堡村雒润海整治土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121号兴国镇杨家坝沟空地,土地整治施工,进行农业结构调整;129号兴国镇杨家坝沟,旧房旧院,老路,伪变化;130号西川镇雒堡村冬暖棚,地类未变化;131号西川镇张坡村冬暖棚,地类未变化;140号刘坪乡秦洼村人为撂荒地,未变化;157号滨河路风景线为滩涂用地,属河道整治;158号牌楼新村以东塑料棚,地类未变化;169、170、171号为兴丰燕湾兰天养殖场和兴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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