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接访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信访工作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学校信访工作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一、岗位职责
1、受理职工和群众的来信来访。
2、受理对下属单位处理不服、请求复查的上访案件。
3、处理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上访案件(包括市长专线电话)和复查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中心下属单位的信访工作。
5、做好信访工作的动态情况分析和汇总工作。
二、工作标准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职工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有依据、有处理结果。
2、接待上访人员热情耐心,及时、准确的呈阅、转批、查处上访信件。
3、受理请求复查的上访案件,责成有关部门在一个月内复查完结并告知上访人。
4、按期报告对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上访案件的复查工作。
5、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不扩散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接访制度

接访制度一、接访工作实行首接责任制。
接受群众来访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接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受理或转交群众来访事宜。
接访人员实行轮流值班接访制度,当值人员应当在接访室候值。
遇有较大规模集体上访时,由中心主任统一调配力量。
二、接待来访群众必须做到“三个一”: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张板凳;“三个心”:热心、耐心、细心;“三个声”:来有迎声、问有应声、走有笑声。
三、首接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对来访人的合法要求不得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在接访过程中要做到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用语文明,并严格执行信访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接待来访群众时,首先要问清楚来访人的姓名住址及事由,核对来访人身份证。
属精神病人或传染病人的来访者,应通知有关部门将其带离。
五、接访工作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人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清楚主要问题,可当场解答的,当场解答;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对属于中心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转交部门处理,重大的群众集体上访可要求相应主管部门领导到现场做解释疏导工作;对不属于中心协调范围的应告知来访人,并帮助联系有关单位。
六、对来访反映的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摘报、信访反映、转送、交办、发函、立案、调查等形式进行处理。
对需要领导批示的,经办人拟稿后送中心主任审批后上报。
七、对来访反映的情况以规范的文书格式进行处理并及时归档管理,对每月和季度来访情况进行归类并及时形成文书上报主管领导和部门,同时通报有关单位。
八、承办单位、部门在信访件处理完毕后,须把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将调处结果报中心备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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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制接访科室工作制度

单位法制接访科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单位法制接访工作,规范接访行为,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接访范围1. 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来访事项;2. 其他单位转交的来访事项,经核实需由本单位处理的;3. 来访人反映的问题,需由本单位协调解决的。
三、接访时间1. 正常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2. 节假日和休息日:根据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执行;3. 特殊情况需延长接访时间的,报经领导同意后及时通知来访人。
四、接访地点本单位法制接访室。
五、接访人员1. 法制接访科室设立专门的接访岗位,由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的公务员担任;2. 接访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3. 接访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
六、接访程序1. 来访人到达接访地点后,由接待人员负责引导,协助来访人填写来访登记表;2. 接访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来访材料,了解来访事项,向来访人说明来访接待工作流程;3. 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接访人员应当场作出判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受理并告知来访人;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告知来访人向有关单位提出;4. 接访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来访人陈述,询问相关情况,查阅来访材料,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人提供相关证据;5. 接访人员应当自收到来访材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来访人出具处理意见书;情况复杂的,经领导批准,可以延长 30 个工作日;6. 对来访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接访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指示采取相应措施;7. 接访结束后,接访人员应当对来访材料进行归档,妥善保管。
七、接访纪律1. 接访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2. 接访人员应当尊重来访人的合法权益,耐心倾听,细致解答,不得推诿、敷衍、拖延;3. 接访人员应当公正、公平、公开处理来访事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个人隐私;4. 接访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部门接访工作制度

部门接访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部门接访工作,规范接访行为,提高接访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接访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
接访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2. 及时高效原则。
接访工作应当及时高效,迅速妥善处理来访事项,减少来访群众等待时间。
3. 分类处理原则。
根据来访事项的性质和情况,实行分类处理,确保来访事项得到合理解决。
4. 责任落实原则。
明确接访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来访群众的满意度。
三、接访范围1. 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来访事项。
2. 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来访群众向本部门寻求帮助的事项。
四、接访人员1. 设立专门的接访机构,配备充足的接访人员。
2. 接访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
3. 接访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接访技巧和心理疏导方法。
五、接访程序1. 接待登记。
接访人员应当对来访群众的基本情况、来访事项等进行详细登记,填写来访登记表。
2. 分类处理。
根据来访事项的性质和情况,实行分类处理,明确责任单位(部门)和办理时限。
3. 办理回复。
责任单位(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来访事项,并向来访群众回复办理结果。
4. 跟踪督办。
对重要来访事项,实行跟踪督办,确保来访事项得到妥善解决。
5. 资料归档。
接访结束后,接访人员应当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六、接访要求1. 热情接待。
接访人员应当态度热情,耐心倾听来访群众的诉求,详细解答来访群众的问题。
2. 依法依规。
接访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处理来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3. 保守秘密。
接访人员应当保守来访群众的隐私和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4. 廉洁自律。
接访人员应当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接受来访群众的好处和礼金。
七、考核与问责1. 建立健全接访工作考核制度,对接访人员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进行考核。
信访人员岗位职责

xxx接访人员岗位职责
一、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按照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模范遵守信访工作职业道德,履行《文明接待公约》。
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准确的给予答复,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二、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归口处理来信来访。
三、定期催办、督办和检查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认真办理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保证信访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做好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掌握信访动态,对一些突出问题或有可能激化矛盾的信访件,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
注意结合信访情况做好综合分析,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及时、准确的项领导提供有价值、有分量的信访信息。
五、信访案件的调查应做到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恰当、文字材料齐备、报批手续齐全,并及时结案归档。
六、维护检举控告人、被检举人和申诉人的合法权利。
信访工作岗位职责模版

信访工作岗位职责模版一、工作目标和职责1. 负责接听、登记和处理来访、来电信访事项,及时准确记录来访人的基本信息和诉求,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维护信访秩序。
2. 负责对信访事项进行初步核实和分析,了解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及相关背景,准确掌握情况,并将核实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3. 负责制定信访事项的处理方案和措施,以解决信访人提出的问题为出发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 负责组织和参与信访事项的调查工作,了解信访人的合法诉求和利益,及时向领导提供参考意见并提出解决建议,推动信访事项的处理进程。
5.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信访案件的调解、协调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保持社会稳定,维护政府形象。
二、具体职责描述1. 负责接待信访人员,引导其按规定填写来访登记表,并确保来访人员的合法合理诉求得到妥善处理。
2. 负责初步核实信访事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清楚了解信访人提出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负责建立和维护信访档案,对信访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做到规范存档,以备后续工作需要。
4. 负责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分析,收集相关证据,了解各方面情况,为问题解决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5. 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推动信访事项的处理进程,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6. 负责组织召开信访事项相关会议,协调各方面资源,保持信息畅通,加强沟通合作,促进问题的顺利解决。
7. 负责撰写信访事项的处理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
8. 负责积极开展信访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信访渠道的宣传和引导,引导信访人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
9. 负责定期进行信访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信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
10. 负责做好信访工作的档案记录和统计汇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和报表。
三、任职要求1.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准确理解来访人的诉求,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接访大厅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接访大厅安全管理,确保来访人员、工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接访大厅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接访大厅的所有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及与接访大厅相关的其他人员。
三、安全责任1. 接访大厅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2. 接访大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接访大厅的安全。
3. 来访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四、安全措施1. 人员管理(1)来访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个人信息,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进入接访大厅。
(2)接访大厅工作人员需佩戴工作证,保持仪容整洁,坚守岗位。
2. 设施设备管理(1)接访大厅内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等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2)接访大厅内的电器设备、网络设备等应定期检查,防止故障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3. 保卫措施(1)接访大厅出入口设置门禁系统,实行实名制出入。
(2)接访大厅内设置监控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3)接访大厅内设置安全检查点,对来访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4. 应急处理(1)接访大厅发生火灾、爆炸、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接访大厅发生盗窃、斗殴等治安事件时,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接访大厅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向来访人员宣传安全知识,提醒其注意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接访大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接访大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接访制度
XX服务中心接访制度
一、接访工作实行首接责任制。
接受群众来访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接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受理或转交群众来访事宜。
接访人员实行轮流值班接访制度,当值人员应当在接访室候值。
遇有较大规模集体上访时,由服务中心局长统一调配力量。
二、首接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对来访人的合法要求不得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在接访过程中要做到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用语文明,并严格执行信访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接待来访群众时,首先要问清楚来访人的姓名住址及事由,核对来访人身份证。
接访过程中,工作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人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清楚主要问题,可当场解答的,当场解答;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对属于服务中心协调解决的问题转交进驻部门处理,重大的群众集体上访可要求相应进驻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做解释疏导工作;对不属于行政服务中心协调范围的应告知来访人,并帮助联系有关单位。
五、对来访反映的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摘报、信访反映、转送、交办、发函、立案、调查等形式进
行处理。
对需要领导批示的,经办人拟稿后送值班领导审批后上报。
六、对来访反映的情况以规范的文书格式进行处理并及时归档管理,对每月来访情况进行归类并及时形成文书上报,并通报有关部门。
七、在信访件处理完毕后,须把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调处结果由服务中心信访室统一归档。
规范接访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接访人员的管理,提高接访工作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参与接访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接访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二)热情服务,耐心倾听;(三)及时处理,注重实效;(四)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第二章接访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接访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政策;(三)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接访工作。
第五条接访人员选拔程序:(一)公布选拔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二)报名者提交相关材料;(三)组织资格审查;(四)进行面试、笔试;(五)公示选拔结果。
第六条接访人员培训:(一)对新选拔的接访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信访工作政策、接待礼仪等;(二)定期对在岗接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接访工作流程第七条接访工作流程:(一)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其诉求;(二)核实来访人员身份和诉求事项;(三)根据诉求事项,告知相关政策法规;(四)对合理诉求,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五)对不合理诉求,耐心解释,做好思想工作;(六)对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的诉求,做好记录,转交相关部门;(七)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跟踪办理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八条接访人员应做到:(一)热情接待,礼貌待人;(二)认真记录,确保信息准确;(三)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来访群众个人信息;(四)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来访群众馈赠;(五)按时完成接访任务,不得无故缺岗。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对接访人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二)业务水平;(三)服务质量;(四)纪律作风。
第十条对考核优秀的接访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接访人员,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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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接访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的申诉、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
记录,做到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
三、接待人员应积极准确地向来访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对群
众实施正确引导,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并区别不同情况予以明确答复。
四、协调处理跨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处理发生在本市的群众
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五、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转办、交办来访
事项,并负责核查办理情况,督促、落实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
事有回音。转办要符合原则,做到及时、准确、不丢、不漏、不错转。
六、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
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七、对承办单位,按时限要求,定期进行催办、督促。
八、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或确有价值的批评、建议,应如实及时呈报有
关领导、部门参考。
九、审阅有关部门和单位信访件办理情况,发现办理不妥当的,应及时向
有关领导汇报并责成有关部门复议。对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而
上访人不服的,要与处理部门共同做好解释工作。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十、处理的上访案件,要做到手续齐全,资料完整。
十一、负责做好来访情况的整理、分类、统计工作。
十二、群众来访材料不得积压、遗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十三、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群众来访反映出的规律性的情况和问题,
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领导决策和有关部门参考。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