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采购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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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为了加强医院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总则1.1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医用耗材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1.2 医院应成立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采购政策、审批采购计划、监督采购过程和评估采购效果。

1.3 医院应建立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二、采购计划管理2.1 医用耗材采购计划应根据医院临床需求、库存情况和预算安排进行编制。

2.2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品种、数量、规格、供应商、预算金额等信息,并报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2.3 采购计划应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临床需求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供应商管理3.1 医院应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等进行严格审查。

3.2 医院应与符合准入要求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医用耗材的稳定供应。

3.3 医院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淘汰,确保供应商的优质性和稳定性。

四、采购过程管理4.1 医用耗材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4.2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行为的合法性。

4.3 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采购纪律,确保采购过程的规范性。

五、验收管理5.1 医用耗材采购验收应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和使用科室共同参与,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5.2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供应商,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5.3 验收合格的医用耗材应纳入医院库存管理,确保医用耗材的及时供应和使用。

六、库存管理6.1 医院应建立医用耗材库存管理制度,对医用耗材的入库、出库、库存预警等进行规范管理。

药物配送与进货验收制度

药物配送与进货验收制度

药物配送与进货验收制度1. 背景与目的药物的配送和进货验收是医院管理体系中紧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医院药品的质量保证。

为了规范药物配送与进货验收流程,提高医院管理效率,保障药物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部门和人员,包含药房、仓库、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全部进入医院的药品均需依照本制度进行配送与验收。

3. 配送流程3.1 药品配送方应提前与医院药品采购部门进行沟通,明确数量、品种、规格和送货时间等。

3.2 配送方应准备好相应药品的进货凭证、合格证明和随货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

3.3 配送方将药品送至医院指定的收货地方,并将药品转交给医院收货人员。

3.4 医院收货人员在接收药品时,应认真核对药品数量、品种、规格等是否与配送方供应的进货凭证全都,并及时记录在药物配送记录表中。

3.5 对于数量、品种、规格等有异议的药品,医院收货人员有权拒收,配送方应立刻予以处理并解决问题。

3.6 完成配送后,配送方和医院收货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药品的配送和接收情况,并将签字的相关文件归档保管,备案留存。

4. 进货验收流程4.1 医院药品采购部门接收到供应商供应的药品进货凭证后,应依照事先商定的时间和地方,邀请供应商将药品送至医院验收区域。

4.2 医院药品采购部门应邀请专业的药剂师或临床药学专业人员参加药品的验收工作。

4.3 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进货凭证上的信息,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并与实际接收的药品进行对比。

4.4 验收人员应对每批次进货的药品进行抽样检测,并送至医院药物质量监测试验室进行质量检验。

4.5 药物质量监测试验室应依照相关法规和规范对药品进行检验,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4.6 验收人员应在进货凭证上注明药品的验收结果,包含合格、不合格及原因,并及时将进货凭证归档保管。

4.7 对于不合格的药品,药品采购部门应及时联系供应商,协商解决方案,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中药饮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中药饮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奎东农场医院中药饮片采购制度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采购中药饮片,由中医师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制定购药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中药饮片工作负责人确定后,报分管院长审核,经院长批准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二、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供货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企业法人授权的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首次必须与原件对照等相关资料,并提供产品所属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证书,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原印章,审核合格后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验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三、采购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四、医院应当每年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中明确质量条款,供货单位保证所供药品是合法、合格的药品;五、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供应及时、合理使用;六、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七、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八、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九、药品购进价格遵从市场行情或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十、中药饮片购进调出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十一、强化饮片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付款三分离制度;院领导会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十二、在饮片采购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十三、中药饮片采购流程:中医师制定用药计划→药剂科主任审查→药事会会议通过→院长审批→采购员按批准采购;奎东农场医院中药饮片中药材采购管理制度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体现中医中药特色,发扬祖国传统医学,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采购中药饮片,必须根据本院临床需要,按基本用药目录经本单位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二、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三、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其中前三项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印章将这些材料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将这些材料存档备查;四、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五、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六、加强采购管理,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一般药品应备有1-2个月左右的库存量;对季节性较强、市场紧缺的品种和部分中药饮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库存量;奎东农场医院中药饮片检查验收制度目的:加强饮片入库检查验收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在库饮片质量稳定,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责任人:验收负责人:药房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内容:1、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合法企业购进中药饮片,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饮片;2、购进药品前应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销售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将审核文件备案待查并与供药企业协商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明确双方在饮片质量控制中的职责;随时注意供药企业销售人员的变更情况,及时向供药单位核实;3、购进饮片须制定采购计划并报药剂部门负责人批准;4、中药饮片的入库验收负责人须具有中药师以上技术或具有执业中药师资格并有三年以上中药饮片管理经验;5、验收负责人对药品质量直接负责;验收负责人应对购进的饮片品种逐一验收,原则上每一饮片品种至少应开封一个包装进行饮片成品性状、质地、性味等的常规检查;其他内容还应包括饮片包装及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等;对质量可疑的饮片不得入库;6、验收负责人须认真核对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进数量,应及时、完整、如实填写入库登记、验收结论,签字确认;7、购回饮片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相关票据、验收记录应妥善保管至饮片生产日期后至少五年,到期报请主管院长批准方可销毁;8、建立供药企业诚信考核与合作筛选机制;奎东农场医院中药饮片保管养护制度目的:加强在库饮片的养护检查,确保储存饮片的质量稳定;责任人:药房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内容:1、饮片库房应划分为合格品区绿区、不合格品区红区和待验区黄区,以明确工作流程,避免药品误用;2、饮片应按照药物属性分类管理,做到分区合理,库位清晰,便于养护、调剂;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饮片过期失效、虫蚀、霉坏变质;3、饮片库房面积应与储存的品种数量相适应,饮片库房的温度应该保持在2-30摄氏度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4、饮片库房应具有下列设备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温湿度测定仪、温湿度调控设备、货垫和货架、防虫防鼠防盗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及消防设施;5、做好饮片的养护和温湿度记录,定期对库存饮片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防止虫蛀、霉变、走油、风化等影响饮片质量的现象发生;建立完整的温湿度记录,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升温/降温、加湿/除湿措施,确保饮片的储存条件符合规定;6、对于霉变、虫蛀等不合格药品不得调剂使用,对不合格药品及时报废处理,并做好销毁记录;7、饮片调剂使用应该遵循勤进少量、先进先出、同批调剂的原则,避免品种积压、储存时间过长、不同批号混用的现象;8、中药饮片的批号应追踪至药斗,防止饮片生产批号等关键信息的缺失;药斗补充不宜太满,以防串斗;库存完整包装的饮片应在外包装袋上标注入库验收日期,以便查对;9、毒性中药饮片、细料应设专帐、专柜保管,调剂使用时须双人复核、双人签字;奎东农场医院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三、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奎东农场医院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1、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2、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医院分管药学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剂科负责人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3、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4、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医院药事管理的要求;讨论和研究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奎东农场医院药品中药饮片管理制度1、药品管理要遵循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2、根据医疗活动需要,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的办法;药品的外购入库和领用,必须健全入库验收和出库手续,必须将药品销售情况报送财务科进行核算;3、合理划分药库和药房储备药品数量,药库为一至三个月,药房为一周至一个月,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价;4、医院药品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正确核算药品的销售,定期盘点;5、医院药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经医生处方使用;6、药剂科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外借药品;7、库管人员认真验收入库,发现运输等原因原包装破损药品,可由药库通知药品采购人员与进货单位联系调换,以降低报损率,减少浪费;8、各药品使用部门发现药品有霉变、裂开、过期失效、损毁等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办理报损手续;责任部门应填写报损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原因;责任部门组长及科主任签名,上报分管院长及院长批准;药品会计当月办理报损后,计算药房药品报损单,在帐目上销帐;报损药品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销毁;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疫苗的报损应按有关法规另行处理;10、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保证病人用药安全,门诊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如有特殊情况调剂错误或医生开错等,病人退回的药品不得使用,按照相关报损程序进行处置;住院病区因病人死亡或转院没有用完的药品;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不良反应,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病人病情需要改用其他药情况,经药房工作人员确认药品是该药房发出且质量未发生改变的,凭医师退药处方进行退药并销帐处理;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的退药: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退,按国家规定无偿收回;2、需低温冷藏的药品不退;3、使用过的、包装破损的、批号不符的、有污染的药品一概不予退换;4、自取药起超过3天的药品不退;5、传染病人用药,即使药品外观无破损,效期、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也不能退药;否则,极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危害他人健康;奎东农场医院药品中药饮片盘点制度一、各药房药库每季度末盘点一次,参加盘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认真盘点,做好记录;二、进行特殊管理的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贵重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在盘点时要重点清点,做到帐物相符;三、盘点时应对药品质量和效期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和近效期药品及时报告、处理;四、药房负责人及时做好盘点表,交药品会计,交接双方都应对盘点表进行核对,药库、药房盘盈、盘亏超出%,应查找原因,详细加以说明,并作相应处理;五、医院不定期安排审计、财务人员进行监盘;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建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药、护和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度规定和人员职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药品安全及合理用药;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检查纳入医院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2023年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2023年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2023年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规章制度2023年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临床医生根据医疗用药需求向药剂科提出用药建议,药剂科科长根据药房、药库药品适量及需求量制定进药计划,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院长审核后,卫生院院长审批后由药剂科科长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副管院长,再报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卫生院。

六、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

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七、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八、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

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九、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

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2023年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第一条医院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建立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

医院规章制度之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规章制度之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规章制度之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医院医用耗材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医疗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用耗材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医用耗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用耗材管理的全面工作。

(二)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用耗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科室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医用耗材的使用和管理。

四、采购管理 (一)医用耗材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二)采购医用耗材应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三)采购医用耗材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避免浪费和积压。

(四)采购医用耗材应实行招标采购或询价采购,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五、验收管理 (一)医用耗材的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

(二)验收部门应查验医用耗材的包装、标识、检验报告等,确保其符合要求。

(三)验收部门应做好验收记录,对验收不合格的医用耗材应予以退回。

六、储存管理 (一)医用耗材的储存应遵循安全、卫生、干燥、防潮、防虫、防鼠等原则。

(二)医用耗材应按照其类别、剂型、理化性质和特殊保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三)储存医用耗材的仓库应具备通风、温湿度控制等条件。 (四)储存医用耗材的保管员应定期检查医用耗材的储存条件,确保其质量。

七、使用管理 (一)医用耗材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进行。 (二)使用医用耗材的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三)使用医用耗材的科室应建立医用耗材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

(四)使用医用耗材的科室应定期对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其合理使用。

八、报废管理 (一)医用耗材的报废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二)报废医用耗材应经相关部门鉴定,确认其无法使用。

医院门诊药房规章制度(3篇)

医院门诊药房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门诊药房的管理,确保药品供应安全、合理、高效,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药房的所有药品采购、储存、调配、发放等工作。

第三条门诊药房应遵循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服务意识,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五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法、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第六条采购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审查供应商的资质、药品质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第七条药品验收应建立验收记录,对每批药品进行数量、质量、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全面检查。

第八条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九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光、防潮、防尘、防虫。

第十一条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做好养护记录。

第四章药品调配与发放第十三条药品调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严格执行药品调配流程。

第十四条药品调配前,应核对患者处方信息,确保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药品调配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六条药品调配完成后,应再次核对患者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

第十七条发放药品时,应向患者说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信息。

第五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第十八条门诊药房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记录、报告。

第十九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应定期收集、整理、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隐瞒、篡改。

外购设备验收与管理制度

外购设备验收与管理制度

外购设备验收与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医院外购设备,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确保医院各部门正常运转,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外购设备的验收和管理工作。

3. 外购设备验收程序3.1 设备验收前准备工作3.1.1 医院采购部门要提前与供应商沟通,明确外购设备的技术规格、质量标准、数量和交付时间等信息。

3.1.2 采购部门要在外购设备到货前与相关科室或部门进行沟通,并组织人员进行设备验收培训。

3.1.3 采购部门要准备验收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表格,包含验收记录表、设备清单、质量检验报告等。

3.2 外购设备验收流程3.2.1 外购设备到货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验收,包含外包装、内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数量是否与订单全都等。

3.2.2 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将设备交付给相关科室或部门,并填写设备验收记录表。

3.2.3 相关科室或部门依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初步验收,检查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外观是否完好等。

3.2.4 初步验收合格后,相关科室或部门将设备安装至指定位置,并进行功能测试和性能调试。

3.2.5 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后,将验收结果填写到设备验收记录表,并交由采购部门进行归档保管。

3.3 设备验收问题处理3.3.1 假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有质量问题或与合同商定不符,相关科室或部门要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3.3.2 采购部门要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设备质量问题,并确保相应责任人进行追责。

3.3.3 假如问题无法解决,采购部门要向医院领导层汇报,并寻求解决方案。

3.4 外购设备管理3.4.1 相关科室或部门要建立设备档案,依照规定的流程更新设备信息和维护记录。

3.4.2 相关科室或部门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维护情况、维护和修理记录等。

3.4.3 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开展设备使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需的设备使用技能和知识。

3.4.4 相关科室或部门要定期进行设备盘点,确保设备的数量和情形与档案记录全都。

药品采购的规章制度

药品采购的规章制度

药品采购的规章制度药品采购的规章制度11、成立以所领导、医务室、财务室共同参与的药品采购小组。

2、采购药品必须从采购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的单位采购药品,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3、药品采购合同由药品供应方提供合同初稿及药品报价表,交由药品采购小组共同审核后,由所长与药品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4、每月药品采购计划由医生根据全所用药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每月21日前上报下个月药品采购计划,经所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5、采购必须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由医生、医保专干、会计共同验收,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包装情况进行验收、核对。

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要停止采购。

6、医保专干必须做好药品出入库登记工作,药品入库登记后将入库单交由财务一份,医务室留底存档一份;出库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交由医保专干进行出库登记。

7、财务室做好药品结账工作,每月凭药品入库单和发票与药品供应单位结账。

8、医务室必须定期向所领导汇报本年度的药品品种和药品质量等情况。

所领导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对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9、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工休人员的监督,发现存在的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药品采购的规章制度2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

如上班迟到罚款10元;利用上班时间做私活、看病、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1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2天以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

旷工二次则自动除名;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须过早、更衣完毕,早班人员8:00准时上班,中班人员14:00时上班,违者作迟到处理;午饭时间除特殊情况严禁喝酒,轮流吃饭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违者罚款10元;4、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并及时解决;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玩游戏、听歌等,违者罚款1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6、遵守卫生制度,早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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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采购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采购及物资管理行为,优化采购管理效果,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项采购活动及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采购是指为满足医院各部门及临床科室的工作和生产需要,以合理、经济、高效的方式采购相关物资。

第四条医院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所有供应商的平等竞争机会。

第五条医院采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政策,保证采购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采购组织机构
第六条医院设立采购部门,负责医院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七条采购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编制采购合同、监督采购过程、做好供应商管理等。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配备足够的采购人员,每位采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采购流程,保证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与财务部门、物资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采购委员会,由医院领导、采购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批重大采购项目和采购决策。

第三章采购流程
第十一条医院采购流程包括采购需求申请、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式确定、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评审、合同签订、采购执行、验收及结算等环节。

第十二条采购需求申请是指各部门向采购部门提出物资采购申请,采购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第十三条采购计划应按照医院的年度预算,结合各部门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医院的采购目标和计划。

第十四条采购方式的确定应根据采购计划的金额、采购物资的性质、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来选择,可以采用竞争性招标、询价比选、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第十五条招标公告应在医院网站、公共媒体等途径进行公开发布,招标人应提前制定招标文件,明确采购物资的要求和评标标准。

第十六条投标人资格审查是指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实力等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投标人具备参与采购活动的能力和资格。

第十七条投标评审是指采购人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选,选择最优的供应商。

第十八条合同签订是指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采购执行是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供货,采购人按照合同支付货款。

第二十条采购物资应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建立供应商数据库,记录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业绩评价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评价应根据供应商的整体表现、业务能力、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合格供应商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权。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应按照医院的要求配合采购部门的工作,保证供货的质量、数量和及时性。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应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采购、追究责任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采购监督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采购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由医院内部相关部门负责,外部监督由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政府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采购部门应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八条医院领导应重视采购管理工作,加强对采购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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