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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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

证明婴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的重要凭证,是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依法统一制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于规范出生人口登记,依法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有关内容,为户口登记机关确认公民身份及出生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我院规定如下: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出生医学证明》要设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并将名单报至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员更换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备。

上述人员不得使用借调和临时聘用人员。

并严格执行规定,落实相关人员责任,接受各级管理机构的督导检查。

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管理和签发人员要签署《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一旦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要终身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治安或刑事处罚。

二、进一步规范签发管理(一)首次签发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证。

首次签发一般应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完成。

1.在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应由我院出具。

申领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2)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已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者,提供新生儿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超过12个月申领出生证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三方亲子鉴定证明;新生儿出生时无法提供其父母依法取得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的,而出生证上需要填写父亲信息者,需提供新生儿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及父子亲子鉴定证明;(4)新生儿父亲申请办理出生证,但母亲信息无法核实的,需提供父子亲子鉴定证明;(5)原分娩机构签发资质被取消的,需提供原分娩机构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住院分娩证明,否则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6)非新生儿父母申请办理出生证的,应提交新生儿母亲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领取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管理制度
一、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登记本。

二、认真登记废证编号、作废原因、登记日期等相关信息。

三、对于因损毁、打印或填写错误未签发的废证,应在作废《出生医学证明》三联上分别标示作废。

四、对遗失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公开声明作废,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做好调查取证。

五、每季度统计废证并填写废证统计季报表。

六、签发时要认真核对信息,严格控制废证率不能超过1%。

1。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将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记录存档,还要将签发出去的出生医学证明按规定统一登记,并有新生儿父母的领证签名。

二、报废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自行销毁,应定期交回发证单位,做到证、孩相符。

三、应将领发时间、数量、证件编号等逐一登记,领发人均应签名,做到手续清楚。

四、领证、打证、使用专用章三项工作,不得集中在一个科室或个人。

产科负责打证。

领取证件及专用章管理均应由法人指定的、院办主管业务工作人员专人负责。

如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单位法人及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五、出生医学证明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住院记录及产妇的签字打印。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发出,一律不得重打或更改。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每年由产房护士长根据上年度出生婴儿总数,估计本年度《出生医学证明》认购证,向妇幼保健院请领。

(2)出生证由产房护士长领取、签收并保管。

(3)产科设专人负责,责任人根据分娩数及发放数及时向产房护士长领取并签收,并负责电脑输入及打印《出生医学证明》,产房护士长保管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4)产房护士长及责任人不定期核对(每月初),做到出生数与发放数相符。

(5)遵守《母婴保健法》相关证件管理条例,不出具虚假医学证明,不以权谋私。

(6)严格章证管理,不使证件流失,不违规收费。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2023范文免修改)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2023范文免修改)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1. 引言出生医学证明是对新生儿进行身体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身体健康并记录其出生情况的重要文件。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保存和使用,确保其权威性和有效性。

本文档将介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的目的、范围、责任、流程和执行步骤。

2. 目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保护新生儿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

3.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医疗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

4. 责任4.1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其进行审查和更新。

医疗机构还应确保医务人员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操作,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4.2 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他们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正确操作相关设备并记录相关信息。

4.3 新生儿家长新生儿家长应配合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的检查和评估,并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

他们还应妥善保管出生医学证明,并不得私自修改或篡改证明内容。

5. 流程5.1 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流程家长提供必要的联系明和相关信息。

医务人员进行新生儿的身体检查和评估。

医务人员填写并签署出生医学证明。

家长确认无误并签字。

医疗机构盖章并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5.2 出生医学证明的保存流程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存档区域,并制定相应的文件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归档,并进行电子备份。

医疗机构应制定安全措施,确保证明文件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6. 执行步骤6.1 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执行步骤1. 家长提供联系明和相关信息给医务人员。

2. 医务人员进行新生儿的身体检查和评估。

3. 医务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并在证明上签字确认。

4. 家长核对证明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

5. 医疗机构对证明进行盖章,并发放给家长。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全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全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全套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章节一:引言
⑴管理制度目的
⑵适用范围
⑶定义和术语解释
章节二:背景和法律依据
⑴背景介绍
⑵相关法律法规
章节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流程
⑴申请出生医学证明
⑵医学证明材料审核
⑶证明材料存档
⑷证明材料保密与安全管理
章节四:出生医学证明申请流程
⑴申请人资格要求
⑵证明材料准备要求
⑶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⑷审核时间和结果通知
章节五: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和查询
⑴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范围
⑵出生医学证明的查询方式和权限
章节六:附件
附件一: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格
附件二:出生医学证明样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医学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出具的确认个体的出生时间、出生体重和出生身长等内容的医学证明文件。

⒉申请人:需要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个体或其代表人。

⒊证明材料:提交给负责审核的机构的与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的所有材料,包括申请表格、出生证明等。

附件:
⒈附件一: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格
⒉附件二:出生医学证明样本
本文档涉及附件,具体内容请参考附件部分。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条规定,出生医学证明指根据医学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出具的确认个体的出生时间、出生体重和出生身长等内容的医学证明文件。

⒉申请人:根据办法第4条的规定,申请人是指需要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个体或其代表人。

⒊证明材料:根据办法第5条的规定,证明材料指提交给负责审核的机构的与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的所有材料,包括申请表格、出生证明等。

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章制度

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章制度

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章制度(21个)《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职责1、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

2、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落实相关人员职责,组织开展培训和督导考核。

3、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书面委托同级妇幼保健机构为具体管理机构,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4、受委托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履行职责,设专(兼)职人员,做好《出生医学证明》事务性管理工作。

5、各级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发放、信息统计等事务性管理工作。

6、各级管理机构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均应签订《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见参考样表1)。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职责1、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许可准入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符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条件,统一填写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定的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见参考样表1),经所在地市、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备案的,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

2、签发机构负责本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和换发工作。

3、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一些特殊情形的签发工作,承担医疗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

4、签发机构应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的各项制度(申领、出入库、保管、签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

5、签发机构必须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

6、签发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工作,严格签发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职责,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7、签发机构管理人员和签发人员均应签订《出生医学证明终身制责任书》(见参考样表1)。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全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全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一、申领制度1、妇产科应根据我院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及时向妇幼保健院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2、依据年度及季度计划向保健院进行申领3、如出现突发性《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增多情况,在说明原因同时可向保健院追加申领。

二、入出库、保管制度1、妇产科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出库登记,实施台帐管理。

2、在证件运到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后,将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3、妇产科主任负责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入出库管理工作4、证件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5、发生证件丢失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保管并查找原因,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调查取证,尽快将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编码、丢失原因等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管理机构和行政部门。

6、需要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时,妇产科医师应向科主任领取,做好证件编号、领取时间登记,同时双签名确认三、首次签发制度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2、各接生医师在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确认。

3、签发时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需做好证件审验、签发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母亲领取,副本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沾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

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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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正确记录和管理婴儿出生信息、确保婴儿健康和安全的一套规章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在我国是十分重要的。

它是指在婴儿出生时由医生或助产士签发的一份证明,证明婴儿的存在和健康状态。

出生医学证明包括出生时间、出生地点、婴儿性别、婴儿体重等信息。

同时,出生医学证明还包括婴儿的体检结果,包括身高、体重、脑围等指标。

这一证明对婴儿在成长过程中的健康监护和成长记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出生医学证明能够提供婴儿生长的基本参考信息。

通过婴儿出生时的体重和身高,我们可以对婴儿的生长状态和营养状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这对于婴儿在后续成长过程中的营养补充和健康管理非常重要。

同时,出生医学证明中的脑围等信息也能够用于婴儿智力发育的评估。

其次,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健康管理的基础文件。

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会被记录在健康档案中,成为婴儿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

在婴儿出生后,家长可以根据出生医学证明中的记录,及时做好婴儿的体检和疫苗接种工作。

同时,出生医学证明中也有助于婴儿后续可能出现的疾病和遗传病的预防和治疗。

此外,出生医学证明还有助于婴儿身份的确认和婴儿个别教育的开展。

在办理户籍、入学等事务时,出生医学证明是验证婴儿身份的必要文件。

出生医学证明中的性别、出生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对婴儿身份的确认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出生医学证明
中的婴儿个别特征和健康状况也有助于家长为婴儿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照顾。

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方面,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制度和程序。

医生和助产士在婴儿出生后会立即进行检查,记录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妥善保管,并在需要时向相关的社会机构和个人出示作为证明。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些地区和部门对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不够严格,容易导致证明的伪造和不准确性。

同时,一些人对于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对证明的有效保管和使用知识。

这些问题对于婴儿的健康和权益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综上所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是一项公益性的制度,它对于婴儿的健康监护和个人权益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各界对证明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确保婴儿的健康和未来发展。

同时,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对证明的管理和监督,打击证明的伪造和不准确性,保证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婴儿的健康和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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