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热锅炉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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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热锅炉施工方案

第一节施工顺序

第二节安装方案

1.设备开箱清点检查

1)设备开箱应由设备材料负责人会同锅炉厂代表,甲方代表共同进行。

2)设备的清点检查,应根据锅炉厂提供的供货清单进行。

3)清点时,应核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必要时应对照设备图纸进行。

4)检查设备的外观质量和实物尺寸,如发现缺陷、损伤、锈蚀,尺寸不符及数量短缺等情况时,填写《设备开箱记录表》,并进

行研究和处理,必要时协助建设单位与锅炉厂交涉。

5)收集整理设备的零件、备件、出厂合格证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并专人妥善保管。

2.基础验收画线:

1)检查由土建施工人员提供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a.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b.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c.基础结构外形尺寸、标高检查记录;

d.竣工图(包括设计变更);

e.沉降观测记录。

2)会同甲方代表、土建施工人员和锅检部门检查基础尺寸

a.核对基础外形尺寸;

b.核对纵横基准线、预留孔、预埋件的相对位置;

c.核对基础标高;

d.核对预留孔、预埋件的规格是否正确;

e.检查基础表面有无裂缝、蜂洞、剥落、裸筋现象,如有视其

严重程度和所在部位重要程度进行妥善处理。

3.钢架安装:

1)钢架安装前,应按照施工图清单构件数量,并对柱子、梁等

2)安装钢架时,先根据柱子上把架和柱头标高在柱子上确定并

画出1m标高线。成排同侧的钢柱先在地坪面上组装好,然

后进行整体吊装,这样确保钢架安装的精度;

3)找正柱子后,应按设计要求将柱脚与预埋钢板焊接固定,焊

缝应均匀、饱满。

4)平台、撑架、扶梯、栏杆柱和挡脚板等应安装平直,焊接牢

固,栏杆柱的间距应均匀,栏杆接头焊缝处表面应光滑。4.锅筒安装

1) 筒必须在钢架找正固定后,方可吊装就位。不是由钢梁直接

支持的锅筒,应设置牢固的临时搁架;

2) 就位找正锅筒、集箱时,应根据纵向和横向安装基准线和标

高基准线对锅筒、集箱中心线进行测量,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

3)锅筒、集箱就位时,应按其膨胀方向预留支座的膨胀间隙,

并应临时固定。

5.对流管束安装

1)将上下部锅筒根据图纸尺寸、标高安装到位,并加以临时固定。

2)对流管束根据图纸尺寸在地面平台1:1放大样图,并进行逐个编号。

3)对流管束应按设计要求,从中间开始间隔焊接。

4)对流管束安装结束后做通球试验,通球试验安排专人负责,并有甲方代表参加。通球合格后,采取措施立即封闭手孔、人孔,并做好记录;

6.水压试验:

1)水压试验前,应将水位计、压力表等附件安装到位,汽包上安全阀的法兰加盲板封堵,所有排污管道安全完毕,以便试验结束后排水;

2) 水压试验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否则应有防冻措施;

3) 水压试验时,锅炉上必须安装不少于两块经过校验合格的压

力表,锅炉本体试验压力为2.45*1.5=3.14MPa;

4) 先将锅炉充满水,待排尽空气后,关闭放空阀。初步检查无

漏水现象时,再缓慢升压。当压力升到0.3~0.4MPa时进行检查。当水压上升到额定工作压力2.45MPa时,暂停升压,检查各部分,应无漏水或变形等异常现象。然后关闭就地水位计,继

续升到试验压力3.14MPa,并保持20分钟,其间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最后回降到额定工作压力2.45MPa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保持不变,金属壁和焊缝上无水珠和水雾,水压试验即为合格;

5) 水压试验结束后,应及时将锅炉内的水全部放尽;

6) 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签证,检验报告应存入锅炉技

术档案。

7.筑炉保温

1)筑炉前应对设备安装工作进行下列检查,并在锅炉水压试压合格。

a.凡对筑炉工作有影响的临时设施应全部拆除;

b.炉墙周围的人孔门、看火门、吹灰器、穿墙管等必须配齐,再砌置到相应位置时准确安放。

c.管件的挂钩、托架安装结束。

d.检查核对筑炉用的耐火砖、红砖及硅藻土砖的型号、数量、分类堆放,使用时切勿搞错;

e.保温前,应清除设备和管道表面的油垢和缺陷;保温材料的材质和厚度均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f.对铺设于炉膛部位的管子平整度及管子间距检查合格;

2)炉墙砌筑

a.本锅炉炉墙为中型炉墙,炉墙砌筑应符合《工业炉砌筑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b.砌砖时断砖应使用专用工具或机械,不得使用手锤直接断砖,炉墙中的耐火砖不得使用1/3及以下的断砖;

c.砌砖时留岔一般应是台阶形,不允许留垂直和齿形的接口;

d. 砌砖时灰缝必须错开并压缝,上下不得有垂直通缝;多层砌砖不得有里外通缝,所有砖缝的灰浆必须饱满均匀。

8. 烘煮炉及48小时试运转启动方案:

1) 本工程烘炉采用火焰烘炉法,时间为12天,前3天采用木材烘烤,自然通风,以后逐渐加煤,煤木混合烘炉3天,最后6天采用原煤,采用机械通风;

2) 烘炉点火前将锅炉水位控制在低水位线上,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和疏水阀,关闭其余阀门;

3) 火焰应设置在炉膛中央,烘烤应均匀,不应时断时续,用调节阀和添加木材控制炉温,3天后转入加煤烘烤,用调节送风量和控制木材或给煤量控制炉温,升温为第一天不超过50℃,以后每天升温不超过20℃烘烤,最后烟温不超过220℃;

4) 烘炉过程中要定期转动炉排,防止烧坏炉排;

5) 经常观察水位,以免发生缺水事故,注意维持炉膛负压,对锅筒、集箱等膨胀指示、烟气温度、炉墙等情况定时检查,一经发现及时处理,并每小时将观察到的烟气温度和其他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6) 绘制烘炉升温曲线;

7) 在烘炉末期,当过热器两侧墙粘土砖与绝热层接合处的温度达到100℃时,即可进行煮炉;

8) 煮炉用药采用NaOH和Na3PO4,其用药标准分别为3~4kg/m3、2~3kg/m3;

9) 药品加入前均需配制成浓度小于20%的溶液,加药时应将锅炉的水位降到低水位,药液不得进入过热器内;

10) 药品的加入,宜用加药泵加入,如无条件时,可在汽包备用阀加入;

11) 煮炉时间为2~3天,煮炉的最后24小时使压力保持在额定压力的75%;

12) 煮炉期间,应定期从锅筒和水冷壁下集箱取水样,进行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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