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务公开制度

三务公开制度
三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按照真实透明、方便群众、有利监督原则,结合公司党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工作办法。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目标的进展或完成情况。

3、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如“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公示、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

4、党支部作出的决策和决定等重要事项,党内表决或民主讨论的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各类创建活动情况。

5、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群众和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群众和党员所反映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理反馈情况。

6、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

7、党支部参与企业管理决策,提合理化建议等推

动企业发展的情况。

8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

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

施。

9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

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

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

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专栏、电子

邮件、支部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

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支部网站上

公开。

(四)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

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及时了解党员群众

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中共太平镇穿山河社区支部委员会

2018年1月20日

村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

发展和社会进步,各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

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

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

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

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的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

方面的开支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

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

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时间

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

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

议代表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形式

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

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同时利用广播等形式公布。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村设立由三至七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

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

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有其

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

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委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内容的草案,并经村务公开监督小

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可公布。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应

当利用会议、村民议政日、专题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

式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

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应当于15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依

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及有关主

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并作

出答复。

村委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应

当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中共太平镇穿山河社区支部委员会

2018年1月20日

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村务、财务公开的透明度,保障群众

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公开内容。

1、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

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3、水、电等费用的收缴情况;

4、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

5、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

6、宅基地使用、村民建房审批情况;

7、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情况;

8、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

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政策的落实情况;

9、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10、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12、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和村干部报酬情况;

13、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情况;

14、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公开方法。按规定的有关内容,经村务民主监督

委员会逐项审核,在便于群众规看的地方设立村务公开栏,及时向村民公布。村级财务必须做到逐笔逐项公开明细账目。

三、财务公开时间。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每月15日至20日为

村务财务统一公开日。

四、村务公开监督。设立村务公开意见栏,由村务监督委

员会指定专人保管和开箱,为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供

方便。

中共太平镇穿山河社区支部委员会

2018年1月20日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

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集团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八)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十)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十一)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对集团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 (十三)集团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四)其他有关集团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十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二)集团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和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四)集团公司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调整。 (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三务公开制度

***三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范围 党务公开是指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政策、法规及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公开。 村务公开是指凡涉及村民利益的大事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要予以公开。具体一是村务决策;二是办理过程;三是办理结果。 财务公开要逐笔逐项地对村级财务收支、货币资金、招待费开支、干部报酬、对外投资、集体债权债务、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财产物资、资产负债及收益分配等财务事项实行全方位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详细、规范。 二、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基本情况(任期目标、班子成员等); 2、基础党务工作情况(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开展活动制度,党员党费收缴及使用、培养积极分子及发展党员、党员年度评议情况等); 3、日常活动情况(民情恳谈、结对帮扶等); 4、重大事项通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本级党组织的重大活动等); 5、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两委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处理等。

1、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2、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3、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及实施情况; 4、村级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情况; 5、村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及补偿情况; 6、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7、集体资产、“四荒地”发包情况; 8、宅基地批建情况; 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奖惩情况; 10、各种农业补贴(种粮直接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12、民主评议村干部情况; 13、村民的建议及意见反馈等; 14、农产品供求信息、培育农村经济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农村灌溉、机耕植保、农村劳动就业培训信息等; 15、扶贫济困、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烈军属优待、残疾人及托老托幼、计生困难群众政策落实等; 16、农村治安、外来人口管理,人民调解、刑满释放人员及社区安置帮教、矫正人员等; 17、农村村容村貌整治、乡村道路修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禁“黄”、禁赌、禁毒,抵制封建迷信,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等。

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包括: 1、本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2、本公司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3、本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4、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5、涉及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7、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8、涉及全公司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公司内经济干部的任免; 2、公司内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3、公司内干部的调整和任免; 4、县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5、对本公司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 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 3、交通机具的增加;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四)大额资金标准: 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0万元以上和司属各科室一次性花费10000元以上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燃修、高规格公务接待等。 二、决策的原则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三、决策的程序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支部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3、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科室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

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公司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凡是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上级单位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民主决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4、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科学决策性,避免决策失误。 5、坚持规范决策,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 1、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重要指示意见和措施。 2、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工程进度计划、预售目标、融资计划、经济运行报告、财务计划、预决算管理及调整、支出计划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涉及股权转让、投资参股、兼并、重组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企业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6、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增减员工、“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员工年度考核、奖惩的有关事宜。 8、公司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9、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 10、公司党建、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 11、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2、对违纪人员的处理。 13、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或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14、其它一切有关企业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15、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 1、公司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管理。

三务公开内容

“三务”公开目录 一、党务公开内容 (一)党组织基本情况。本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设置及主要职责;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的重要制度和规定;党员基本情况等。 (二)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本级党组织对党员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社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及执行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阶段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落实情况等。 (三)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等;召开党组织民主生活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等。 (四)组织建设情况。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情况;本级党组织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党代表推选情况;无职党员岗位责任情况等。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干部监督制度及

执行情况等。 (六)服务群众情况。领导干部联系帮扶群众,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帮助群众和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查处各种损坏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设计民生突出问题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维护党员群众权益,办理、落实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情况等。 (七)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评测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 (八)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经党组织审查决定或上级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经党组织审查决定或上级组织要求给予公开的。 二、居务公开内容 (一)居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执行情况。 (三)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 (四)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低保、各种优抚、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集体

三务公开工作总结.docx

为确保基层“三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留于形式,进一步提高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林县纪委监委要求,通过“三督三查法”,扎实推进“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督任务。制定并下发《关于对乡镇(经济开发区)“三务”公开工作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的通知》,重点监督检查“三务”公开机制建设情况;乡镇纪委“三务”公开监督体系建设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情况;基层“三务”公开方式、内容、实效和“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促进“三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督进度。各乡镇纪委(派驻开发区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敢于担当作为,不做“三等”干部。要细化督查项目清单,列出时间表与流程图,瞄准靶向,深入开展,认真监督检查所在辖区“三务”公开是否做到“五抓”,即抓部署研究、抓贯彻落实、抓机制建设、抓及时公开、抓考核反馈。 督成效。要严查“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不设立、假设立、不履职的问题,对“三务”公开工作不及时、不全面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不断推进基层“三务”公开工作由“纸上公开”、“墙上公开”变为“决策公开”、“管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服务公开”,确保“三务”公开效果。 查认识。要进一步增强“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意识,将“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作为重要抓手,推进“三务”公开工作与大数据应用相结合,不断延伸“三务”公开工作的丰富内涵,提升“三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调动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查责任。各乡镇纪委(派驻开发区纪检组)在监督检查中,要认真履行相应工作监督职责,明确专人、梳理情况、汇总工作,做到客观、准确、详实、规范建立台账、统计数据,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建立“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 查作风。通过“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到“三个实现”:实现干部作风好转,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贯彻到“三务”公开工作和各项工作中去;实现工作效率提高,把推行“三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实现干群关系更加融洽,以“三务”公开工作为平台,为群众真办事、办真事。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黄州区经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黄州区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会议集中决策、依法依纪决策和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 二、具体内容 第三条重大决策。 (一)我区工业领域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二)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三)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四)以经信局名义出台的各种规章制度; (五)涉及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六)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七)局属资产的出租及处置; (八)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九)其他需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 (一)局机关及二级事业机构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二)局机关、二级事业机构干部的调整、任免和轮岗; (三)后备干部选拔与管理; (四)本局各项工作荣誉表彰和区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推荐; (五)对机关及二级机构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惩处。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 (一)大宗办公设备的购置、办公楼及办公设施的维修; (二)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的项目(资金)的申报; (三)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一)主办大型活动(会议)资金; (二)扶贫资金(帮扶资金及解困资金的分配);

(三)上级单位或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 (四)局年度财务预算外1万元以上资金。 三、基本程序 第七条充分酝酿。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对拟提拔的干部人选,在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前,应书面征求局纪检部门的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局主要负责人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相关股室应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第八条集体决策。 1、保证出席人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集体讨

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为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是: 1、工作的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变更、合并; 3、行业发展、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方针、措施和规划;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5、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 6、表彰奖励、惩处事项的决策; 7、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 8、其他需要党总支会议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工作: 1、科级干部的任免,科以下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拨、任免、定级; 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拨。 3、人员的录用、调动,工资、福利、奖惩、考核。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 1、年度资金预算安排; 2、重大项目的制定; 3、码头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计划方案及政策。 (四)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是: 1、年度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的经费安排; 3、重大项目的经费安排; 4、研究决定预算内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项目资金增减调整及预算外资金超过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单项工作的项目,一次性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行政办公经费等; 5、其他需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 二、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应由承办科(室)提出建议意见,分管领导审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列为会议议程,提交局党委会讨论决定。 三、局党委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局党委书记主持,班子成员到会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或投票等方式。 重要干部的任免,经由局党委会讨论决定,并采用票决制方式。 若成员意见分歧较大,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

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标题:《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编号: 版次: A 页数: 受控标识: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8年月日发布 2018年月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单笔资金≥5万元)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最新三务公开工作制度讲课讲稿

三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加强本村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三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制定本村民委员会三务公开制度。 一、三务公开的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镇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的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三务公开的时间 三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三、三务公开的形式 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三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 四、三务公开的监督 设立由五人组成的三务公开监督小组,理财小组三人,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三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三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委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全面、如实编制三务公开内容的草案,并经三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

“三重一大”之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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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维护和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 (二)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统计业务工作顺利进行。 (三)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事项,严格审核各项开支;做到帐、证、表三统一,会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各种会计报表。 (五)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二、出纳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对于不符合制度的一切开支要敢于抵制,拒绝报销。 (二)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不得随意挪用或外借他人现金。 (三)严格审查一切收款、付款凭证,对不合理的以及没有按审批程序办理的凭证拒不受理。 (四)加强支票管理,建立支票领取、核消制度; 要及时到

银行查询清楚。 (五)及时整理单据,填制记帐凭证,做到日清月结,帐证相符,款相符。 三、财务报销制度 (一)原始单据必须合理合法, 内容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批。如有涂改一律不予报销。 (二)工作人员出差,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不得借出差之名“游山玩水”。因私事外出或私自为外单位办事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市局工作人员出差报销,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才能报销。 (三)出差借款须经局领导审批,回来后,必须在一周之内办理结算手续,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办者,所借款项在工资中扣除。 (四)对于住宿自理的会议,报销差旅费需凭会议通知或出具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写,一般一人填写一张,如多人一同出差一起报销,应由出差者签名,并要将所有要报销的原始单据按规范化要求,粘贴整齐,否则,财务人员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六)会议费的开支,各县(区)或各科室召开专业会议,需事先编制会议费预算报经局领导审批执行。会议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结算,并附上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及开会时间,并经局领导签字。

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XXX医院“三重一大”制度 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范围 凡涉及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 3、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医院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 7、重大项目评估、验收审批等; 8、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工作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重要科室干部任免; 2、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4、其他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医院项目; 2、自身能力建设; 3、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4、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5、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安排。(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落实院长和院长授权的分管院领导审批制度。 2、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5万元(含)以上集体研究决定。 3、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二、“三重一大”议事规划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党总支会议、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形式决策。依照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

农村三务公开制度(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乡(镇)党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工情况和联系方式;《农村基 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党政班子成员廉政承诺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党委上一年度(上半年)工作实绩;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党员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党委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困难党员的帮扶和救助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随时公开的内容:参加上级党组织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及党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受处理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2、村党支部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党支部成员分工情况;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监事会)、村民理财小组、党风廉政监督员情况;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廉政承诺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民主评议 党员及处理情况;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

(3)随时公开的内容:承诺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参加上级党组织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及党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党员违反党纪受处理的情况;村干部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 1、公开栏公开。对固定公开的内容,每年公开一次;对定期公开的 内容每半年公开一次;对随时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 2、党内公开。对只限于在党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党委会、支部 党员大会、下发党内文件、在党员活动室公布等形式进行公开。 3、网上公开。对定期公开的内容每半年在《抚州廉政网》上公开一 次。 4、党务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的程序办理。 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乡(镇)、村相关责任人提出,乡(镇) 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审核,乡(镇)纪委、村纪检委员负责 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乡(镇)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乡(镇)机关工 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各职能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 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 2、定期公开的内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要工程项目 安排及招投标情况;乡(镇)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情况;乡

“三重一大”制度考核办法

XX单位 “三重一大”制度考核办法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规范“三重一大”运行程序,结合我局(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内涵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一)重大事项决策 重大决策是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员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 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贯彻执行上级重要决定、重大任务、重点指标 的主要措施; 2、企业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重大战略管理等 事项;

3、局(分公司)年度计划、业绩目标、业绩考核、奖金薪酬兑现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内部 机构设置、职能调整,内外部各类检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 大问题以及涉及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事项; 4、局(分公司)资产变动、重大资产处置和资产损失核销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5、局(分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队伍稳定等方面重大事件的处理; 6、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监察、审计及群团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制度、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7、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职代会工作报告以及其它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8、确定局(分公司)级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9、确定年度党员发展方案,审批年度党员发展和转正决议; 10、违规违纪党员、干部、人员的处理; 11、其它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2020年三重一大制度

作者:败转头 作品编号44122544:GL568877444633106633215458 时间:2020.12.13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包括: 1、本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2、本公司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3、本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4、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5、涉及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7、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8、涉及全公司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公司内经济干部的任免; 2、公司内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3、公司内干部的调整和任免; 4、县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5、对本公司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 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 3、交通机具的增加;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四)大额资金标准: 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0万元以上和司属各科室一次性花费10000元以上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燃修、高规格公务接待等。 二、决策的原则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三、决策的程序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

三务公开实施方案

原头政发…2011?40号 头营镇2011年“三务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原州区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三务公开”工作,增强农村各项事务、工作的透明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扎实推进全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三务公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

治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促进我镇农村改革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纪公开原则。“三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二是全面真实原则。“三务公开’’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三是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四是规范操作原则。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质量。五是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事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二、公开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外,“三务公开”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镇党委:组织设置、党员分布和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包村工作和结对帮扶对象、信访接待日时间;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委上一年度(上半年)工作实绩;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三务公开工作总结

三务公开工作总结 为确保基层“三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留于形式,进一步提高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林县纪委监委要求,通过“三督三查法”,扎实推进“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督任务。制定并下发《关于对乡镇(经济开发区)“三务”公开工作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___》,重点监督检查“三务”公开机制建设情况;乡镇纪委“三务”公开监督体系建设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情况;基层“三务”公开方式、内容、实效和“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促进“三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督进度。各乡镇纪委(派驻开发区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敢于担当作为,不做“三等”干部。要细化督查项目清单,列出时间表与流程图,瞄准靶向,深入开展,认真监督检查所在辖区“三务”公开是否做到“五抓”,即抓部署研究、抓贯彻落实、抓机制建设、抓及时公开、抓考核反馈。 督成效。要严查“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不设立、假设立、不履职的问题,对“三务”公开工作不及时、不全面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不断推进基层“三务”公开工作由“纸上公开”、“墙上公开”变为“决策公

开”、“管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服务公开”,确保“三务”公开效果。 查认识。要进一步增强“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意识,将“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作为重要抓手,推进“三务”公开工作与大数据应用相结合,不断延伸“三务”公开工作的丰富内涵,提升“三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调动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查责任。各乡镇纪委(派驻开发区纪检组)在监督检查中,要认真履行相应工作监督职责,明确专人、梳理情况、汇总工作,做到客观、准确、详实、规范建立台账、统计数据,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建立“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 查作风。通过“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到“三个实现”:实现干部作风好转,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贯彻到“三务”公开工作和各项工作中去;实现工作效率提高,把推行“三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实现干群关系更加融洽,以“三务”公开工作为平台,为群众真办事、办真事。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 篇一:1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完善 1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完善 市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明确市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范围 市公司首先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各项内容,也就是要细化哪些决策内容对于市公司而言属于“重大问题”,哪些人事任免属于“重要人事任免”,哪些项目属于“重大项目安排”,哪些资金的使用属于“大额资金的使用”。根据工作的实践市公司认为应把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的措施”、“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教育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加强公司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规划、制度和措施”、“研究职责范围内涉及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4项内容作为“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把“中层领导职务的任免”、“非领导职务的晋升”、“班子成员的任免”、“后备干部人选的选拔”4项人事工作作为“重要人事任免”的内容。把如改建、

扩建工程、大型装备、设备采购项目作为“重大项目安排”的内容,并根据市公司自身实际确定“大额资金使用”的资金额度。 (二)规范市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规范的决策程序是保障“三重一大”实体性问题落实的必要保障,为此要对决策过程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加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公司在决策程序上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酝酿阶段、决策阶段、执行阶段。 在酝酿阶段应充分征求意见,首先,要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其次,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第三,按照程序提议。提请领导班子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第四,做好相关的会议准备。在决策阶段应在程序上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如根据公司实际,规定召开有关会议的参加人员、出席人数;有关会议召开的具体流程与表决规则等。在执行阶段要确定责任人员,严格执行决策。如经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责任人员。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

办公室“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办公室“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2、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党支部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落实。 3、党支部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造成工作上的重大失误。党支部书记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二、“三重一大”的范围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包括: 1、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方案的制定。 3、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 4、各部门新增职能、部门间职能调整。 5、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 6、上级下达编制的分配方案。

7、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 8、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及其调整。 9、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后备干部人选推荐; 2、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3、其它应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大额资金使用包括: 1、大宗物品采购在5000元以上项目; 2、日常经费一次性支出5000元以上的款项; 3、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 4、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三、“三重一大”的运行程序 对“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决策结果的公正合理。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主要按以下程序: 1、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的事项,以会议的形式讨论通过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重大决策会议形式为主任办公会。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 “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有关事项。 须经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全县城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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