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审计结算标准要求

工程审计结算标准要求一、相关计费依据及要求1、标准定额取费依据(1)工信部规【2022】75号文(2)无源光网络(PON)等通信建设工程补充定额(工信部426)(3)中国电信【2022】1003号(4)相关的施工合同、与结算有关的相关规定2、熔缆费记取办法(1)依照综合工日结算方式的工程,附带的光缆测试记录准确、齐全的熔缆费按照每芯20元来计取;不附带光缆测试记录或者记录不全、记录虚假的熔缆费按照每芯15元来计取。
(2)标准定额结算方式的工程,附带齐全准确的测试报告的计取用户光缆测试,不附带光缆测试记录的不计取此项。
3、吊挂式墙壁光(电)缆(1)软吊:是指光电缆用铁丝绑扎(绑扎距离间隔50CM),适用于楼宇之间或杆路没有钢绞线负重较轻的光电缆施工。
杆路之间软吊按照吊线式架空光电缆取工,楼宇之间软吊按照吊线式架空光电缆的1.5倍记取。
(2)飞楼:楼顶和楼寓之间没有软吊的线缆,按照吊线式架空光电缆取工。
(3)墙壁光(电)缆加挂:按照墙壁光(电)缆的30%取费。
(4)杆路加挂光电缆:无软吊和钢线的光电缆加挂,定额按照吊线式架空光电缆取。
4、资源录入费(1)综合工日结算方式的工程依照(综合工日某1元)计取,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
(2)标准定额结算方式的工程不计取。
5、运输费(1)综合工日结算方式的工程按照合同(或者签证)约定计取(市区:表四某0.003;邹平:表四某0.015;其他县区:表四某0.005)。
(2)标准定额结算方式的工程不计取此项(如有特殊情况,以签证为准)。
6、电缆全程测试(1)分光器的安装依照T某L6-054机架(箱)内安装光分路器每套0.2技工计取;(2)分光器的本机测试依照T某L6-057至T某L6-063计取,需附原始测试记录。
8、施工测量:只记取光电缆及管道施工测量,五类线和订固槽板及分线盒以下不记取,同一槽内或同一路由的测量多条应该按照一条记取。
9、管道沟抽水(段):按照弱水流记取50%,只记取工日。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说明及表格.doc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说明一、审计送审表中“工程项目名称”应与合同中“工程项目名称”一致,填写完整的项目名称。
“工程管理部门签章”一栏,工程管理部门应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予以承诺,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二、工程结算书需提供两份原件。
工程结算书上的“工程项目名称”与合同中工程名称一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要填写单位全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封面上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以及造价编制人员资格章。
三、工程量计算书需提供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应有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等内容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
四、审计承诺书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是授权给结算审计事项的代理人。
六、施工合同的签订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补充协议应为主合同的补充或延伸。
合同和补充协议均应有签约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合法公章,负责人应为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人。
七、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八、竣工图应严格按照泰安市有关竣工图要求进行编制。
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九、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并由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要求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文本资料和影像等。
十一、设计变更单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工程管理部门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字意见和单位盖章确认。
十二、现场签证单要按签证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签证单上须有签证的项目名称、时间、地点、内容、工程量计算式等,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三方签字盖章,其中工程管理部门需要两个人签字。
十三、有关涉及造价变化的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和会议纪要,不得直接作为计价依据,只能作为变更或签证等计价依据的附件。
送审资料要求

送审资料要求日期:2009-12-18 来源: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网站作者:点击次数:[413]一、送审资料总体要求(一)送审单位(包括业主单位、代建单位或发包人)应根据项目类别按以下要求整理送审资料。
(二)送审资料的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送审单位负责;(三)送审单位应对报送资料中的所有复印件盖章确认;装订成册的,可盖封面和骑缝;未装订的,每页盖章;(请审单位与送审单位不一致时,请在给市财政局的请审函内说明。
)(四)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应保证其合法性(签字、盖章手续齐备);(五)送审图纸、送审结算书(概算书、预算书、补偿预案等)要求送审单位盖章;送审金额应是各方(业主、监理、承包方)共同认可的;(六)送审资料除图纸和城建档案退回送审单位,其他资料由评审单位存档;(七)送审单位应列好交接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注明资料名称、份数、页数,注明送审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工程概、预、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一)工程概算1、必备的基础资料1)工程立项批复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年度资金计划、各级财政预算等);2)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其电子文档;3) 工程初步设计图纸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及其电子文档。
要求图纸应达到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送审单位对图纸盖章确认,装订成册的,可盖封面和骑缝;未装订的,须按图纸目录整理后每页盖章;4)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书及其电子文档。
概算书应有编制单位及送审单位盖章(封面和骑缝),电子文档应有计价软件版和导出Excel版;5) 征地拆迁费用的相关资料。
如征地红线图(规划红线图)、征地拆迁费用标准的依据文件、房屋性质、类型、面积摸查数据资料,费用组成明细表等,以上资料需有目录清单并装订成册,有送审单位的盖章确认;2、如有以下涉及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或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资料,也应提供:1)工程设计批复文件;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说明资料;4) 其它与工程概算费用相关的资料。
指地方政府对基建费用的有关规定性文件;特殊材料或进口设备价的有关证明文件;已审核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书;工程所在地因交通、资源等因素影响而产生的费用资料等。
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国家资产的安全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建设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国家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
3. 工程竣工决算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编制的最终财务结算文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工程竣工决算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工程竣工决算工作。
2.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资料和变更记录。
3.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工程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编制初步的财务结算报告。
4. 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结算报告进行独立审计,确保决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决算编制流程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工程量清单、合同协议书、变更洽商记录等相关材料。
2. 施工单位应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编制初步的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3. 工程管理部门应对初步决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
4. 财务部门根据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结合合同条款,编制财务结算报告。
5. 审计部门对财务结算报告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
6. 根据审计意见调整后的财务结算报告,作为最终的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四、送审程序1. 完成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后,由工程竣工决算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2. 会审通过后,将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
3. 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收到决算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 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最终的资金拨付。
五、监督管理1. 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国家资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竣工决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送审明细表

结算资料送审要求一、资料组成:(1)工程结算书包括签证单的结算,要求按栋号及专业分别报送及电子盘;(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3)工程竣工图;按栋号及专业分别列出(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5)图纸会审纪录;(6)设计变更单;(7)工程洽商记录工程技术联系单;(8)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9)会议纪要;(10)现场签证单;(11)材料设备单价,清单未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12)甲指材料定价确认单或三方合同;(13)开工报告开工令、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14)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资料;(15)竣工结算交接单;(16)移交资料签收表;二、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编制要求:竣工图为依据编制,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签证变更的报价需要标明对应的编号;要求用电脑软件编制结算书并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磁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表;对于新增项目综合单价需重新套价的必须提供套价电子盘;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3.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 并要求由监理公司和工程部经理确认签字盖章;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竣工图按栋号及专业分别列出;4.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5.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会审记录内容每页要有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6.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发包人签认是否按设计变更施工及单位盖章确认;7.工程洽商记录或技术联系单: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技术联系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工程洽商记录技术联系单要求必须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及项目总经理签字和盖章确认;8.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减项要求: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有发包人项目总经理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9.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要求有参与会议的各方代表签字,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项目总经理签字盖章确认;10.现场签证单:要求根据现场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或签证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上页码,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盖章确认,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及工程管理部经理签字和盖章确认;11.材料设备单价及清单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及清单综合单价,要求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及清单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分类编号整理装订成册;12.甲控材料限价单或三方合同:按甲控材料限价单的编号顺序分类整理装订成册;13.开工报告开工令、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应有施工单位、监理、发包人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才能作为结算依据;14.其他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审核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非常用的标准图集、水电费缴纳收据,奖罚证明、甲供材料领用单等;15.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标注页码,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见附表一16.资料签收表一式二份,由资料移交人施工单位和接收人审算部分别签名,加盖双方单位的印章;17.其他要求:要求乙方提供该结算项目负责人员签字授权的样本;结算资料送审份数要求项目结算总造价汇总表及专业工程结算总造价汇总表一式四份,其余结算资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结算资料甲方可拒收;见附表一工程结算送审资料签收单工程名称:长安10号××××工程。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

4、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还需设计和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5、变更签字总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后勤基建处应附详细说明并附分管基建院领导和分管财务院领导的共同签批;单项变更为5万-10万元的,需附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的签批,单项变更超过10万元的,需附党委会审议批准的签批,变更项目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或预算价格的10%。
3、甲方后勤基建处签字、盖章
4、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如有)签字、盖章。
2份
14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明细
根据实际付款情况提供,基建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1份
15
工作联系函
1、纸质版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2、装订成册,编页码
2份
16
其它结算资料
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装订成册
1份
17
移交资料签收表
移交人及签收人签字,一式两份
附件:
武汉音乐学院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明细
序号
名称
要求明细
数量
1*
工程结算书
1、纸质版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电子版(广联达计价软件版本)文档,注明编制日期、工程造价、编制人等,施工方加盖公章,编写页码。
2、送审结算书原件需经后勤基建管理处初审合格,有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3、签证变更的报价须标明对应的签证单编号,纸质版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广联达计价软件版本)。
2份
注:1、以上带“*”项资料为结算必须提供资料,其他资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以上送审结算资料为2份的,均为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3、凡按学校招标与采购办法规定应该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文字说明,经分管领导签字认可。
工程预结算审核制度

工程预结算审核制度工程预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控制工程成本、保障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工程预结算审核制度。
一、审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审核人员应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干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计价规范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2、准确性原则审核结果应准确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数据计算无误,费用构成合理,计价方法正确。
3、合规性原则审核工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法规,以及项目合同中关于工程预结算的约定。
4、完整性原则审核内容应涵盖工程建设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确保不遗漏任何重要的造价组成部分。
二、审核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是工程预结算审核的首要依据,其中包括工程范围、计价方式、结算条款等重要约定。
2、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通知设计文件是确定工程规模和工程量的基础,变更通知则反映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调整。
3、招投标文件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等对工程预结算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4、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规范和定额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计价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审核。
5、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签证资料包括现场签证、材料设备认价单等,作为调整工程造价的依据。
三、审核流程1、资料收集审核人员收集工程预结算相关的各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审核依据中的文件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
2、工程量计算审核(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对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或核对,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
(2)重点审核容易出现计算错误或争议的项目,如土方工程、钢筋工程、装饰工程等。
3、单价套用审核(1)审查套用的定额子目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工程实际和合同约定。
(2)对于采用市场价格的材料和设备,核实其价格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4、费用计取审核(1)审核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费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重复计取或漏计的情况。
工程预算编制口径及结算资料要求

项目土建工程预算编制口径及结算资料报审要求一、预算编制口径1、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承包人送审工程预算书;(3)工程施工图(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号:,出图日期:)。
(4)《浙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03定额);(5)图纸会审纪要(日期:年月日)。
2、编制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工作内容。
3、编制口径:(1)工程量计算规则、综合费率及相关口径按照施工合同相应条款规定执行。
03定额缺项,但《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10定额)有的项目,消耗量参照10定额,价格水平按03定额及合同约定。
(2)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信息价的材料价格按《杭州造价信息》正刊(杭州市市区的价格)2014年第期计取(图纸会审完成后第二个月)。
信息价中缺项的无价材料单价及发包人签证综合单价的按附表价格列入预算,结算时按最终签证价格计取费用。
(3)预算编制钢筋连接方式按以下原则进行:竖向钢筋:14mm以上(含14mm)采用电渣压力焊;14mm以下采用绑扎。
水平钢筋:22mm(含22mm)以上采用直螺纹机械连接;22mm~14mm(含14mm)以上采用闪光对焊;14mm以下采用绑扎。
结算时,以建设单位根据实际签署的连接方式计取费用。
(4)楼地面做法(施工图出具后明确)(5)屋面做法(施工图出具后明确)(6)外墙面做法(施工图出具后明确)(7)内墙面做法(施工图出具后明确)(8)顶棚(施工图出具后明确)(9)踢脚(施工图出具后明确)(10)商品砼使用部位:本次预算主体结构采用商品砼计算,其余均采用自拌砼计算;实际以经建设单位书面签证为准计入结算。
(11)总包配合费暂不计入本次预算。
(12)人工补差(如有)暂不计入本次预算。
注:以上做法仅供编制预算使用,具体做法以出具的施工图为准。
4、发包人另行分包项目(仅作为预算编制的依据,实际以合同和建设单位要求为准)(1)土方工程(2)桩基工程;(3)外立面工程(含铝板、石材、门窗、玻璃幕墙、垂直绿化、栏板、百叶、外墙内立面、外遮阳工程等);(4)消防工程;(5)弱电及智能化工程;(6)室内给排水工程;(7)配电房后端的电气工程(8)室内暖通工程;(9)精装修工程;(10)变电、配电房设备安装工程;(11)绿化景观工程;(12)煤气安装工程;(13)市政工程;(14)设备安装工程(含电梯工程、地源热泵工程)(15)单元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装工程;(16)钢结构工程(不含劲性梁柱内钢结构);(17)地下室集水井及坡道排水沟盖板工程;(18)清水混凝土工程;(19)泛光照明工程;(20)特型天窗工程;(21)幕墙清洁设备;(22)人防工程;(23)降排水(含土方工程降排水)由承包人自行负责,降排水含税包干综合单价按10元/地下室底板面积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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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是指在工程完工后,为确认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和结
算金额的准确性,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相关审核机构进行审核的过程。
工程结算资料是工程项目各方进行结算的依据,其准确性与否直接关系到
工程款项的发放和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首先,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要求包括递交时间、递交形式、递交内容等。
工程结算资料应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及时递交给审核机构,以确保结算
款项的及时发放。
递交形式可以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相结合,同时要求如
实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检验报告、付款申请单、
开支凭证、工程质量验收表等。
其次,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要求还包括结算资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结算资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所有结算金额应
符合相关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算资料应经过工程项目各方的认真核
对和确认,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虚报、夸大工程量
等违规行为。
另外,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要求还包括结算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结算资料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和整理,所有资料应有序、清晰
地展示。
同时,结算资料应包括全部工程项目的结算情况,不能漏报漏项,确保结算资料的完整性。
最后,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要求还包括结算资料的保密性。
工程结算
资料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财务状况,属于敏感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送审的结算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总之,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是保障工程款项发放和工程项目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
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和保密性是送审要求的重要内容。
只有准确、合法而完整的结算资料才能使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资金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