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第五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定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统计分析情况。
第五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利用各种媒体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六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事故预防和风险防控能力。
第六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规定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落实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组织检查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所分管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职责分解到各岗位,明确从业人员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职责。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政府监管责任
第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公仆接待日”和“公仆走进直播间”活动两个管理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公仆接待日”和“公仆走进直播间”活动两个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13•【字号】津政办发〔2015〕51号•【施行日期】2015.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公仆接待日”和“公仆走进直播间”活动两个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公仆接待日”和“公仆走进直播间”活动是密切联系群众、保障民计民生的重要载体和服务品牌,创办至今累计为群众解决各类生产生活问题10万余件,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为规范流程,加强管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人民政府“公仆接待日”活动管理规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公仆走进直播间”活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两项为民服务的品牌活动,切实发挥两项活动对于了解民情、化解民忧、疏解民怨的积极作用;要加强领导,落实本单位参与此项活动的具体组织承办部门,并明确1名处级领导干部负责此项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支持;要选派工作能力突出,业务知识扎实,沟通表达能力较好,事业心、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办理此项工作;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参与此项活动的具体承办部门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两个管理规定内容,熟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组织实施好“公仆接待日”和“公仆走进直播间”活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公仆接待日”活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开展好市人民政府“公仆接待日”活动,推进活动组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公仆接待日”活动(以下简称接待日活动)是在每月的“公仆接待日”时间,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同志亲自接听群众来电,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为民排忧解难,新闻媒体同时予以跟踪报道的一项为民服务活动。
天津市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天津市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关于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的任务要求,在改革临床护理模式、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基础上,以实施护士岗位管理为切入点,从护理岗位设置、护士配置、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岗位培训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制度框架,建立和完善调动护士积极性,激励护士服务临床一线,有利于护理职业生涯发展的制度安排,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为基础。
医院要实行“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在责任护士全面履行专业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置、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职责的基础上,开展岗位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
医院根据功能任务、医院规模和服务量,将护士从按身份管理逐步转变为按岗位管理,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逐步建立激励性的用人机制。
通过实施岗位管理,实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以促进护士队伍健康发展为目标。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护理岗位管理制度,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使医院护士得到充分的待遇保障、晋升空间、培训支持和职业发展,促进护士队伍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一)科学设置护理岗位。
1.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的原则合理设置护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2.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分为护理管理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其他护理岗位。
护理管理岗位是从事医院护理管理工作的岗位,临床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其他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
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应当占全院护士总数的95%以上。
3.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性质、工作任务、责任轻重和技术难度等要素,明确岗位所需护士的任职条件。
护士的经验能力、技术水平、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应当与岗位的任职条件相匹配,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天津市文联系统绩效考核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天津市文联系统绩效考核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题目:天津市文联系统绩效考核问题研究二、选题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
文化工作在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实现文化事业的发展目标,天津市文化系统已经开始了全面的绩效考核工作,相关政策和标准已经被制定出来,并已经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人们逐渐发现绩效考核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绩效考核的效果。
三、论文的研究内容本论文主要研究天津市文联系统绩效考核问题,着重探究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文化事业绩效考核的适用性问题,目前考核标准是否能够全面地反映文化事业的特殊性和实际效果,是否能够真正帮助政府做出更正确的决策?2. 考核标准的制定和调整问题。
论文将通过调查和分析,探究制定考核标准的程序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行考核标准的调整和改进。
3. 绩效考核结果对干部的考核评价是否客观公正。
论文将探究绩效考核结果发生“错误评价”的原因,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评价指标更加完整、科学、准确、公正。
4. 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论文将调查和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政策不具体、难以执行等问题,并提出建议解决这些问题。
四、研究目标1. 帮助天津市文联系统解决目前存在的绩效考核问题,提高文化事业绩效水平,促进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2. 提出有关绩效考核标准和方法的改进性建议,可以为其他企业和组织的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参考。
五、研究方法本论文采用多种研究方法。
1. 调查研究。
首先将调查天津市文化系统的现状,包括它的管理体制、绩效目标的制定和实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等等。
2. 分析研究。
通过分析调查得到的数据,探究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进一步提出改善措施。
以突出激励基层领导人员为导向的“三重一轻”绩效考核管理

以突出激励基层领导人员为导向的“三重一轻” 绩效考核管理发布时间:2021-11-18T05:09:35.206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18期作者:李青蔚[导读] 以突出激励基层领导人员为导向的“三重一轻”绩效考核管理的背景李青蔚中石化股份天津分公司热电部天津市300000以突出激励基层领导人员为导向的“三重一轻”绩效考核管理的背景(一)基层领导人员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企业是由每一个员工个体组成的整体,每一个员工在企业中担任着不同的角色,肩负着不同的职责,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共同努力、奋斗为企业创造价值。
只有每一个员工都积极努力,认真负责,完成好本职工作,企业才能不断创造社会价值。
一个好的企业不可能是一盘散沙,必然要进行管理,企业管理的关键之一就是人力资源的管理,实际上就是对企业员工的管理,企业不可能直接的去管理每一名员工,必然是要通过不同的管理层逐级管理。
作为基层的领导人员就是其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群体。
基层领导人员直接和基层一线员工接触,企业的决策实际上都是通过基层领导人员去执行实施,基层领导人员是基层科室、基层车间、基层班组搞好企业安全平稳生产、提升效益的关键。
因此加强对基层领导人员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
(二)加强基层领导人员管理的关键如何加强基层领导人员的管理,建设一支优秀的基层领导人员队伍,其关键就是绩效考核和绩效管理。
绩效考核和绩效管理能够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员工向企业期望的方向努力从而提高个人和企业绩效。
通过定期有效的绩效评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企业目标达成有贡献的行为和结果进行奖励;对不符合企业发展目标的行为和结果进行一定的约束和考核。
通过这样的激励机制促使员工自我开发提高能力素质,改进工作方法从而达到更高的个人和企业绩效水平。
突出对基层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能够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调动基层领导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以突出激励基层领导人员为导向的“三重一轻”绩效考核管理的内涵及主要做法(一)以突出激励基层领导人员为导向的“三重一轻”绩效考核管理的内涵突出激励基层领导人员为导向的“三重一轻”绩效考核管理是把基层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从本单位整体职工的绩效考核中单独划拨出来,将基层领导人员视为一个部门进行单独管理。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所属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所属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28•【字号】津教委规范〔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市教委关于印发所属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促进市教委所属各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了《市教委所属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第三章工资总额管理第四章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第五章监管机制第六章附则(联系人:科研处聂大群;联系电话:83215358)市教委所属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市教委所属各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9〕7号),参考《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津国资〔2019〕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产权关系直接或间接隶属于市教委所属各高校、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的各级独资、控股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企业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工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市场主导。
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依法落实企业董事会工资分配管理权,健全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机制。
天津劳动法规章制度

天津劳动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天津市的劳动法规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规章。
第二条本法规章适用于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履行相关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者应当尊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提高劳动效率,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监督管理工作,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协商和解决劳动争议。
第六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通过集体谈判、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人力资源仲裁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第七条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共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共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十条本法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明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内容。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并且要求劳动者提供健康证明。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纠正其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28•【字号】西青政办发〔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青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6月28日西青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监督,根据《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行政职权行使机构)权责清单的编制公布、动态调整、运行实施、绩效考核、监督检查、行政监察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权责清单管理应当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建立权责清单管理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机构编制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权责清单管理机制。
权责清单管理联席会议由区机构编制部门、法制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组成。
机构编制部门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权责清单管理的综合协调、动态调整及向社会公布等工作。
法制部门负责行政职权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行政审批部门负责行政许可类职权的审核、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有关行政职权的合理性、必要性审核工作。
行政职权行使机构负责提出本机构权责清单及其调整的意见,具体实施本机构权责清单。
第五条区绩效考核管理部门负责对权责清单实施情况的绩效考核工作。
区人民政府督查机构负责对权责清单建立、调整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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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天津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天津市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的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和事业
单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
一、考核内容
天津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
作绩效、行为表现、改革创新等方面。
二、指标体系
天津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绩效目标、产出、质量、工作态度、学习进修等方面的指标,旨在全面评价行政机
关和事业单位的绩效水平。
第三章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考核程序
天津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考核的程序,包括考核目标的设定、考核计划的编制、考核指标的确定、数据采集与分析、评价结果的反
馈和使用等环节。
二、考核方法
天津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了多种考核方法,包括绩效合同、定量评价、定性评价、360度评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以全面客观地评估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绩效。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运用的目的和原则
天津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考核结果运用的目的和原则,旨在激励激励优秀人员,倒逼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
二、考核结果运用的方式
天津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了考核结果的运用方式,包括晋升晋级、薪酬激励、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式,以确保考核结果得到充分的运用和实施。
第五章监督和评价
一、监督机制
天津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督机制,包括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考核和督导、同级机关的互评互访等方式,以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评价和改进
天津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了对考核工作的评价和改进要求,包括定期评估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开展经验交流和学习,优化考核指标和方法等措施,以不断改进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结语
天津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和改进创新,推动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升,为天津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也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提供了一个可行的参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