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试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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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

(试行)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备案号:MZ2009-T-034-2009)为基本依据,规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评估对象、评估指标、评估实施及评估结果。

一、评估对象

本评估标准适用于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XX市老年人。

二、评估指标

(一)一级指标共4个,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认知能力、情绪行为、视听觉。

(二)二级指标共15个,其中日常生活活动包括6个二级指标,认知能力包括4个二级指标,情绪行为包括3个二级指标,视听觉包括2个二级指标。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参见附录

C“老年人能力评估分值表”。

三、评估实施

(一)评估环境

评估环境应安静、温度适宜、空气清新、光线明亮。

(二)评估提供方

1.评估机构应获得民政部门的资格认证或委托,至少应有5名评估员。

2.评估员应具有医学或护理学专业背景,或获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或获得高级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并经过专门培训获得评估员资格认证的人员。

(三)评估方法

1.每次评估至少由2名评估员同时进行。

2.评估员通过询问被评估者(患病老人应处于医疗终结期)或照顾者,填写附录A“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3.评估员按照《老年人能力基本信息表》进行逐项评估,评估完成后将数据录入全市统一的信息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分,情况紧急时由评估员填写每个项目的评分,事后录入。老年人的能力等级,由两名评估员确认并签名,同时请信息提供者签名。

4.老年人能力评估应为动态评估,在接受养老服务前进行初始评估;接受养老服务后,若无特殊变化,每六个月定期评估一次;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估,老年人能力变化信息由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或其他知情人员提供。

四、评估结果

(一)能力等级

老年人能力等级根据其能力评估分值作出评定,评估分值由15个二级指标的分值累加确定,见表2。各评估指标分值设定详见附录C。

(二)结果应用

老年人能力评估是从老年人生活自理的表象方面作出的评估,用于确定养老服务的等级,当从医疗、护理、康复等专业领域进行分级时,宜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进一步的专科评估。

附录A: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附录B:老年人失能程度对照表(1、2)

附录C:老年人能力评估分值表

附录D:术语和定义

附录A

本人(或家属)签字:评估员:社区:评估机构:。

日期:

附录B

老年人失能程度对照表(1)

附录B

老年人失能程度对照表(2)

附录C

老年人能力评估分值表

附录D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一)能力ability

个体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的主观条件。

(二)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y of daily living

个体为独立生活而每天必须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同性的身体动作群,即完成进食、洗澡、修饰、穿衣、大小便控制、如厕、床椅转移、行走、上下楼梯等日常活动的基本动作和技巧。

(三)精神状态mental status

个体在认知功能、行为、情绪等方面的外在表现。

(四)感知觉与沟通sensory and communication

个体在意识水平、视力、听力、沟通交流等方面的能力。

(五)社会参与social involvement

个体与周围人群和环境的联系与交流。

XX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评定标准

(试行)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建设标准》、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苏老龄办[2009]12号)为基本依据,参照《XX市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定办法》(2008年10月版),结合XX市老年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XX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评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所指:XX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市小型托老所、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虚拟养老院等四类服务组织。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标准,城市小型托老所、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评定标准,虚拟养老院评定标准。

一、XX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标准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种综合性服务的社区服务场所,并设有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康复训练等多项或单项服务和开展上门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或企业。

为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持续、有序和更高标准的发展,规定了等级评定标准,把评定标准分为五个等级,即:“A、AA、AAA、AAAA、AAAAA”级,我市建设的最低等级为AA级,“AAAAA”级为最高等级,并为每个等级从机构资质、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服务成效、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一)机构资质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须进行民非或工商注册。

(二)基础设施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有相对独立的服务与办公场所。AA级:面积在100㎡左右;AAA级:服务场所面积在120㎡以上,且环

境布置要符合老年人生理特征,有与功能相配套的设施;AAAA级:面积在400㎡以上,有相对独立的老年人休息房和日间照料室,有餐厅、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并配有相应设施;AAAAA 级:在AAAA的基础上,服务用房面积在600㎡以上。

(三)服务功能

AA级:须提供上门家政和生活照料服务;AAA级:在“AA”基础上拓展上门照护、康复护理、配餐送餐、文体活动、日间托老、心理关爱、法律咨询服务,托老简易床位5张以上;AAAA级:在“AAA”基础上规定日间照料有相对独立休息室、托老简易床位10张以上、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项目;AAAAA级:在“AAAA”基础上规定有覆盖全区的虚拟养老服务、承担本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研究及试点工作。

(四)服务成效

AA级:享受经常服务的老年人月均人数50人以上,测评满意率达80%,且无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AAA级:在“AA”基础上服务老年人月均人数100人以上,满意率达90%,无重大事件投诉;AAAA级:在“AAA”基础上服务老年人月均人数300人以上,满意率达95%;AAAAA级:在“AAAA”基础上服务老年人月均人数1000人以上,满意率达98%;

(五)人员配备

AA级: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有与服务规模相当的专(兼)职服务人员;AAA级:在“AA”基础上至少有2名大专以上专业服务人员或1-2名中级技术职称专业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85%以上;AAAA级:在“AAA”基础上至少有1名中级技术职称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社工、护理、保健多种专业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90%以上;AAAAA级:在“AAAA”基础上至少有1名高级技术职称专业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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