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水管理办法

生产用水管理办法
生产用水管理办法

生产用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公司生产用水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有效防止和应对影响生产用水正常供应的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办法,从而保障公司正常生产。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一切生产用水水质检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影响生产用水正常供应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取水水源地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生管部:负责供水系统的检修、使用及清洁等工作。

技术中心:负责对生产用水的微生物及农残指标的检测。

品控部:负责对生产用水的常规理化检测(即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负责水质委外检测工作及生产用水是否能用于生产的评估工作。

办公室:负责生产用水管理中涉及的土建工作以及相关水利管理和执法机构的联系工作。

4.生产用水的定义

公司生产用水包含城市生活饮用水及公司自取水两种。其中自取水是指公司通过开凿水井抽取地表水源经过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而用于生产的水。

公司目前主要以自取水作为生产用水。

5.生产用水水质检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公司生产用水采用内部检测及委外检测两种检测方式。

5.1内部检测

5.1.1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5.1.1.1常规理化检测

生产用水的常规理化检测项目包括:肉眼可见物、臭和味、浊度、总硬度、PH值、电导率,检测标准依据: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5.1.1.2微生物检测

生产用水的微生物检测项目包括:

5.1.1.2.1菌落总数——检测标准依据:GB/T 4789.2-20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5.1.1.2.2大肠菌群——检测标准依据:GB/T 4789.3-20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5.1.1.3农残检测

生产用水的农残检测对象只针对公司自取水。由于公司自取水水源地处于田园地带,可能存在田间喷洒农药而污染水源地的隐患而设立的一种防范措施,因此农残检测项目只针对植皮农残指标而设定,其检测项目包括:水胺硫磷、杀螟硫磷,检测标准依据:NY/T761-2008《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检测限值按《原辅料检验规程》所设定的限量进行管控。

5.1.2检测频率

公司生产用水的常规理化检测项目中,肉眼可见物、臭和味、浊度为每日检测一次,而总硬度、PH值、电导率、微生物检测为每周检测一次,农残检测为每季度检测一次。检测水样按公司《车间设备、水管网络图》的出水口编号进行取样,至少每年要对车间的所有出水口进行取样检测一次(除农残检测外)。

注:为了满足生产需要或自取水水源发生环境污染的情况时,生产用水的检测频率增加视实际情况而定。

5.2委外检测

自取水每年委外检测两次,以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为依

据进行取样,

检测指标按本地区城市生活饮用水的标准进行检测。

5.3生产用水检测限值

生产用水检测限值表

6.生产用水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生产用水供应突发事件分为两类:一类是指自取水因水源短缺或自取水供水系统异常而造成自取水供水困难的等方面的一般突发事件;另一类指自取水水源地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6.1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

6.1.1组织机构的组成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成立影响公司生产用水正常供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管理者代表任副组长,公司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成员名单见附表)。

6.1.2应急工作小组

6.1.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品控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小组各成员。遇到涉及影响公司生产用水正常供应的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协调、落实公司涉及影响生产用水正常供应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6.1.2.2品控部应急小组职责:

6.1.2.2.1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公司内发生的影响生产用水正常供应的突发事件。

6.1.2.2.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应急工作的要求。

6.1.2.2.3组织制定与修改生产用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2.1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2.1.1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启动原则

a. 自取水水源水位急剧下降或面临水源枯竭。

b. 自取水供水管道意外破裂或水处理系统损坏等异常情况。

c.连续暴雨造成自取水水质超标。

6.2.1.2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a.当发生a)类情况时,品控部应组织技术中心对城市饮用水进行取样检测。品控部应根据检测数据对生产用水进行安全性评估,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通知生管部。

b.当发生b)类情况时,生管部应立即进行处理:①能自行处理的异常情况,待处理完毕供水恢复正常后,生管部应将此次异常情况详细的记录于《生产异常处理记录单》,并通知品控部,品控部接到通知后,需此次异常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反馈给生管部。②不能自行处理的异常情况,生管部应在异常情况发生后30分钟内通知品控部,品控部接到通知后在30分钟内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如需切换水源,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品控部应会同技术中心对城市生活饮用水进行取样检测。品控部应根据检测数据对其生产用水进行安全性评估。评估合格后通知生管部,生管部接到通知后方可转换使用城市饮用水作为生产用水。

c.当发生c)类情况时,品控部应组织技术中心对自取水进行取样检测,并评估自取水水质是否满足生产要求。当自取水水质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时,品控部应立即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请示切换水源,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品控部会同技术中心展开城市生活饮用水的评估工作,当城市生活饮用水符合生产要求时,品控部应通知生管部切换使用城市生活饮用水,生管部接到品控部通知后方可切换水源,品控部将评估结果报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四车间没有城市生活饮用水供应系统,所以发生此类情况时启用RO水处理系统,RO水处理系统的启用视实际生产要求而定。)

当自取水水源短缺或自取水供水系统异常等问题得到解决并已经达到自取水供应条件时,生管部应及时通知品控部,品控部需组织技术中心对自取水进行取样检测。当自取水已符合生产要求时,生管部方可切换水源,使用自取水作为生产用水。品控部及时将评估和处置结果报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6.2.2自取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6.2.2.1自取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启动原则:自取水水源地遭受化学、农药的污染。

6.2.2.2自取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程序

(1)品控部接到自取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后,需在2个小时之内进行核实,在核实后1个小时内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接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后,品控部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携带必要检测和监测设备,在1个小时内赶赴现场。

(3)达到现场后,要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范围。

(4)形成初步判断、确定污染种类。

(5)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寻找污染源。通过对事件现场的监测和拍照等方式,全面掌握事件现场的特点,根据各方面因素,寻找因果关系,做好现场调查记录。

(6)品控部应急小组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应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制定污染处置方案,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7)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应急处置措施提供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污染问题异常严重的,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需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8)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拟定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发布警报决定。

(9)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时时对污染水源进行检测,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及时提供下一步处理意见,直至污染事件警报解除。

6.2.2.3自取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自取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状况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a.本次自取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己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

b.采取了有效的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满足了正常生产要求。

c.本次自取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2)应急终止的程序

根据应急监测,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需批示应急终止。应急终止后,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处置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

7. 其他事项

7.1水处理系统的管理参照公司《生产岗位操作规程》

7.2车间供水系统见附页

7.3对于因受自取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其他一般突发事件的影响而对产品可能产生污染的情况,按照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手册》中“5.9紧急情况控制程序”

进行分析处理。

8. 相关记录

《水处理系统清洗记录》

《水质检测单》

《生产异常情况处理单》

《生产异常情况记录表》

《微生物检测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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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计划用水管理有关规定

昆明市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为规范非居民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指标管理工作,根据《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昆明市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目的和意义 计划用水管理就是根据城市水资源和供水状况、合理用水需求以及结合各行业用水定额,对各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编制下达年度月计划用水指标并按月进行考核,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以经济手段促使各计划用水单位科学、合理用水,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通过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科学的计划用水管理,达到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水平和用水效率,使城市社会经济活动所需用水量能有效的控制在本地区自然界提供的或科学技术水平能达到的水资源量的范围内,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 二、计划用水管理范围 我市主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计划用水管理,具体管理范围根据国家节约用水的有关要求和非居民用水单位的月用水量确定。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应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签定《昆明市计划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责任书》。 三、计划用水指标的编制 (一)编制计划用水指标的原则 1、计划用水指标的编制要从我市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以科学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为原则。计划用水指标计划的编

制应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确保社会稳定。编制的计划用水指标除水资源紧缺时期外应当满足非居民用水单位合理用水的需要。 2、计划用水指标的编制应有利于推动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开展。 3、计划用水指标的编制办法,要通过积极探索,不断提高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编制计划用水指标的依据 1、上一年度滇池流域水资源状况和编制计划年度内供水形势预测。 2、工业生产企业产品用水定额和非工业用水单位用水定额。 3、计划用水户节水技术措施和节约用水管理现况。 4、计划用水户近三年来同期实际用水情况。 (三)年度计划用水指标的具体编制办法 1、每个计划年度内的计划用水指标分上半年(1-6月)及下半年(7-12月)二次编制和下达。上半年度用水计划的发放时间为上一年的12月份,下半年度用水计划的发放时间为当年的6月份。各非居民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指标将下达到该单位由市自来水公司抄表收费的每只总水表。 2、每次进行年度计划用水指标编制前,要根据本规范制定具体的“计划用水指标编制办法”上报主管局,经批准后再行具体编制下达各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指标。 3、计划用水指标根据非居民用水单位每只总水表的历史用水情况和规律进行编制,具体如下: ⑴编制的数学方法为“时间序列法”; ⑵根据非居民用水单位每只总水表近三年来同期各月用水量,并按一定的权重加权平均得出编制年度内该总水表相应月计划用水指标基

煤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煤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把水资源管理提到发展战略的高度。为加强矿井水资源管理,保障矿井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矿井将计划用水指标、用水重复利用率、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工业产值取水量等指标纳入水资源考核。工业产值取水量的计算以《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值取水定额》(DB37/1639-2010)标准为基础,控制在立方米/吨之内,同时矿井水复用率实现85%、生活污水复用率实现70%、矿井选煤取水量立方米/吨。为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和各项节水指标等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础管理 (一)完善用水计量、统计和定期分析制度。以源头和末端控制为重点,坚持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推进水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量化考核。完善水资源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按照用水单元规范配置计量器具,一、二级水表计量率达到100%,三级水表计量率达到90%以上。规范建立供排水管网图、计量网络图、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障系统和设施的有效运行。 (二)开展水资源使用与管理情况调查。全面摸清取用水情况、供排水系统、计量设施、主要用水工艺和设备、节水技术和措施、用水效率、中水回用、废水排放以及水资源管理机制等情况。对照《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标准,开展取用水现状分析,查找因素,把握重点环节,全面挖掘节水潜力。

(三)强化取用水管理。全面进行供排水系统排查,优化升级管网布置。加强供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定期保修、检修管理,杜绝跑、冒、滴、漏,降低溢流水量。 (四)加大节水工艺研究和改造,推进中水回用。立足当前生产技术、工艺,研究分析生产过程中各耗水工艺环节和因素,以重点耗水工艺和设备为突破点,从经济、技术等方面研究探讨节约用水、降低水耗的可能性。开发、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广中水回用、串联供水、闭路循环用水,推进节水技术和工艺改造,逐步淘汰高耗水设备和工艺,降低工艺水耗,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五)深化废水处理和利用。充分发挥现有矿井水、生活污水等处理系统的功能和作用,立足各工艺用水的实际要求,充分做好矿井水深化废水处理项目的运行管理工作,促进废水的资源最大化,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业新取水量,减少废水排放。 二、部门分工 (一)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公益活动,负责节水先进事例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揭发披露浪费水资源现象。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员树立科学发展观、节约用水观,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通过专家现场授课、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多种有效载体,全方位、多层面、不间断强化对生态文明、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指示精神的宣贯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曝光力度,激发全员参与生态文明矿井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企业管理部门计量中心负责按照测量体系要求和相关标准监督各单位计量器具的安装配备情况,做好计量器具的建帐、检验、校准等工作,为监督考核提供可靠依据。

燃气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4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燃气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通用 范本

燃气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通用范 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节能节水工作,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节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

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和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用水计划的建议、核定、下达、调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计划用水制度的制定、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 设区的市、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用水制度的制定、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条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和使用公共供水水量达到设区的市规定标准的取用水单位(以下简称计划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第五条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上一级下达的本地区年度用水计划以及当年水资源状况和用水需求预测制定。 计划用水户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用水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管理机关)下达。使用公共

供水的计划用水户的用水计划由管理机关会同同级供水主管部门下达。 行政区域内地表水、地下水计划用水户的年度计划用水总量(计算年度计划用水总量时,直流冷却电厂计划用水量按照规定进行折算)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其中,地下水年度计划用水总量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年度开采计划。 第六条计划用水户的用水计划包括年计划用水总量、月计划用水量、水源类型和用水用途等内容。用水计划下达后不得擅自变更。 地表水、地下水计划用水户,其用水计划中水源类型、用水用途应当与取水许可证明确的水源类型、取水用途保持一致。 第七条计划用水户应当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向管理机关提出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建议。 新增计划用水户应当于用水前三十日内提出本年度用水计划建议。 第八条计划用水户提出用水计划建议时,应当提供用水计划建议表和用水情况总结等说明材料。 用水情况总结等说明材料应当包括计划用水户基本情况、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实际用水量、现状用水水平、所采取的相关节水措施和管理制度,下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预测和用水需求等。 管理机关应当将用水计划建议表示范文本和所需提交材料的目录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并逐步实行用水计划网上办

节水管理规章制度

4.5.5 熔窑用水设备主要指深层水包、搅拌器、卡脖空间水包等,在使用时为保证水量可将进水阀全开,在不使用时进水阀要关闭2/3。(为防止水中渣滓在管内沉淀、凝结,必须保证有一定的开度。) 4.5.6 锡槽水冷设备主要是拉边机、冷却水包等,在使用时为保证水量可将进水阀全开,在不使用时进水阀要关闭2/3。 4.5.7 严禁用循环水清理地面卫生,严禁回水管有往外漏水现象。 4.5.8 注重绿化节约用水。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涌灌。 4.5.9 加强设施维修改造。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认真进行管网检查,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杜绝跑滴漏现象。 4.5.10定期观测定量分析。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即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采取有效措施。 4.6安全供水、用水 4.6.1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接水源、安装禁止使用的用水设备。 4.6.2 设备维修人员应经常巡视供水线路和检修供水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4.7节约用水管理检查办法 4.7.1 开展节水节能检查。节能领导小组要派专人对所辖范围所有用水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防滴、漏、跑、冒现象发生,堵塞水资源浪费的漏洞。 4.7.2 加强科学管理,节能领导小组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与检查,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发现长流水、白流水等浪费现象严重的区域予以批评和必要的处罚。 4.7.3 热端每班要注意检查现场水冷设备的使用情况,尤其是停用设备的水阀开度情况,如果本班中有水冷设备停止使用,要做出停止使用时间记录,水阀开度记录,未有明确规定的停用设备一律按关闭水阀 2/3 控制。若交接班发现停用水冷设备,水阀开度未作调整,要及时通知上个班处理。若连续几个班都未调整,相关人员要连带处理。 5引用文件 无 6相关记录 无 时间是一切财富中最宝贵的财富,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 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

生产用水节约管理办法

生产用水节约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进一步消除生产区的用水浪费现象,严格控制生产区的水资源消耗,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根据本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厂厂区、车间等生产场所的用水管理。 第3条为更好地指导各分厂做好节水工作,加强对生产用水的监管,特设节水办公室。 第2章生产区节约用水管理措施 第4条节水办公室每年根据本市节水办公室下达的用水指标,制订本公司用水计划,并明确生产用水计划和生活用水计划。 第5条各分厂根据公司节水办公室制订的生产用水计划,按车间(或产品)细化用水计划,并组织各车间、班组研究节水措施。 第6条节水办公室需要完善节水管理办法,建立节水激励机制。 1.明确专人负责节水工作,根据生产用水计划,制定分厂内部各车间、各班组的耗水指标。 2.组织开展节水先进个人、先进班组的评比活动,定期对节水标兵及先进班组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7条普及节约用水意识和先进的经验、做法,具体措施如下。 1.节水办公室在生产区、车间等场所张贴节约用水宣传挂图、条幅和

彩旗等,宣传节约用水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活动。 2.根据本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结合同类企业节约用水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印制《生产节约用水手册》或宣传单,人手一册,介绍在生产过程中节水的好方法和基本知识。 3.介绍与企业相关的节水型设备和产品以及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经验。 4.各厂可根据本厂区自身节约用水的需要,加强员工节水技术及政策的培训,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法律、法规讲座。 5.组织开展企业员工节约用水知识竞赛。 6.在生产车间及班组中开展“我为节约用水献计献策”的活动,征集员工对节水工作的建议,并对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 第3章生产区节约用水技术措施 第8条公司节水办公室或生产车间定期派人检查自来水管道、水龙头,消除跑、冒、漏、滴、长流水等各种浪费现象。 第9条改善供水管道、水龙头及配套设施 1.调整供水水压,在保证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水压。 2.改造自来水管道 根据各班组的用水情况,选择重点部位安装水表、阀门,既方便统计用水量,也利于控制出水量。 3.更换或改造较费水的水龙头 (1)拆除多余的水龙头。 (2)从专业厂商处采购节水型水龙头。

成都市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成都市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保障城市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用水的需要,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批准建设部一九八八年发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成都市城镇规划区内使用自来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取用江河水的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成都市公用事业局是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的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区(市)、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由区(市)、县城建部门主管,并接受市公用事业局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应配合市公用事业局搞好本行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成都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我市城镇规划区内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统一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直接管理成都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区域内和自建设施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区划(市)、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管理本城镇规划区内自来水公司(厂)供水区域和自建设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日常工作,并接受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业务指导。节约用水办公室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从收取的水资源费和超计划加价水费中核拨。 第五条各级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节水办")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法规、政策。 (二)监督各企业按国家规定,对自来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用量进行水平衡测试和合理用水评价工作,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城市供水能力,编制各类用水定额,提出、调整各用水单位和个人计划用水指标。 (三)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各用水单位的节水奖。 (四)组织指导开发和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会同用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批节水技术措施项目。 (五)按照《成都市统计报表管理规定》做好城镇节约用水统计工作。 (六)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信息交流活动。 第六条凡实行计划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计划指标由节水办提出,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七条各用水单位要配合节水办管理好本单位的节约用水工作,要有领导分管,并配有专职或兼职管水人员,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职工落实节约用水措施,严格执行用水计划。 第八条各类工业用水是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的重点。要把用水计划分解到主要耗水车间、工段、设备,并装表计量进行用水单耗考核,实行节奖超罚管理,调动职工节水积极性。要鼓励采取循环综合用水工艺,在保证用水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提高废水处理利用率和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要充分利用设备冷却水。有节约用水设备的不能无故停用。

节水管理制度

节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用水管理,杜绝浪费,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节约型企业,保障厂区生活及生产施工的正常用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经常进行节约用水的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节约用水意识。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教育和带领员工自觉爱护用水设施与设备,提高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率。 2、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做到“随手关水”、“人走水关”,防止发生“常流水”的现象,禁止浪费水资源,发现漏水及时报修,杜绝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节约用水工作责任制,各科室、部门、车间领导为节约用水责任人,负责落实各项节水工作制度,加强对节水工作的奖惩考核。 4、建立节水用水监督机制,加强节水用水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浪费水资源的行为,严肃处理破坏、损坏节水设施、设备的行为。 5、加强节约用水检查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每日检查、节假日放假前要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把节约用水工作列入交接班记录。 6、车间要定期做好用水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公司的节水实行二级管理,第一级为公司,第二级为公司所属综合部门。公司的节水管理工作在分管综合部经理的领导下进行。 (一)分管节水工作的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水资源利用的法规及有关节水管理制度和规定;

HZD-57-SC13 2.负责全厂的节水管理工作,对国家承担法律责任; 3.定期召集有关人员召开节水管理会议,研究制定全厂的节水工作规划,认真听取对节水工作的意见。 (二)公司综合部是节水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部长职责: 1. 贯彻国家有关水资源利用及节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业节水的方针、政策、 规章、制度和标准,落实节水专项资金; 2. 起草公司节水规划和目标,经公司批准后,监督实施; 3. 审批公司节水改造项目,参与各项节水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公司综合部部节水专(兼)职人员的职责: 1.在节水分管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部委和省有关水资源利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节水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掌握全公司节水工作现状,推动节水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厂节水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全公司节水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数据库的建立工作,按时上报上级规定的各种报表; 4.负责组织实施本厂节水工作及监督节水设施的运行情况; 5.负责对用水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由于管理不严造成的水资源浪费; 6. 宣传有关节水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广节水科研成果。 第三章附则 第三条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的原则,结合本厂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条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公司综合部负责。 第五条本办法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1

节约水电管理办法

节约水电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公司特制定水电节约使用管理规定,实现能源节约的目的,通过对生产和生活用电用水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确保公司节约资源降低消耗。 一、总则 第一条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开展节水节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节约意识,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做到节约人人有责,人人有为。 第二条后勤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努力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在全 船形成节水节电的良好风气,树立勤俭节约的传统美 德。 第三条采用日常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所有部门参与,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二、节约用电管理规定 第一条杜绝房间及公共场所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灯灭,白天有自然光的情况下杜绝开灯。离开办公室或者宿舍 及时关闭空调。除安全需要外,所有用电场所所在人 员离开时,关闭一切不必要的用电设备。房间、办公 室减少电视机、电脑显示屏、打印机、复印机和其他 用电器的待机时间。 第二条各房间办公室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摄氏26

度。严禁开着门开空调,避免冷气外露。

第三条严禁员工私拉私接电器,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电水茶壶等耗电电器。 第四条杜绝空压机、电焊机、电动机长期空载运行,停止工作后及时切断电源。 第五条积极使用节电电器替代高耗电电器,在更换灯具、水具、电器配件时,必须采用节能节水型,严禁使用淘 汰产品。 三、节约用水规定 第一条洗手水龙头不能开的太大用水后关好水龙头杜绝长流水,洗澡时不要始终开着喷头,洗完澡要及时关闭 冷热水阀。 第二条洗衣机洗衣服时,要选择合适的水量。衣物集中洗涤减少洗涤次数,小件衣服提倡手洗,适当投放洗涤剂,切实从 日常生活小事做起减少用水量。 第三条经常检查水管和龙头,及时修复,严防滴、漏现象发生。 四、监督与处罚 第一条由管理部后勤依据本规定进行监督实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给予相应处罚: 1. 各车间、各部室违规使用电器,发现”长明灯、白昼灯“, 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首次留证警告。(责任单位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

燃气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燃气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节能节水工作,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节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节水,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通过加强用能用 水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上可以承 受的措施,减少能源和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更加合理、有效地利 用能源和水资源。 第四条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管 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以降低企业成本为目标,全面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 第六条公司所属单位和个人都应履行节能节水义务,对浪费能源和水资源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制止,并向上级节能节水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调度中心是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依据集团公司的节能节水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组织制定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集团公司节能节水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公司的节能节水 工作计划,会同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司节能节水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公司年度节能节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所属单位合理使用能源和水资源情况,制定消耗指标, 并将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的业绩考核; (四)组织编制并执行节能节水技术措施计划,推广应用节能节水 新技术,组织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 (五)参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节水论证和可研、初步设计中“节能节水篇(章)”的审查; (六)负责公司节能节水统计、分析工作; (七)组织开展节能节水技术交流和节能节水宣传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的职责:

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企业用水、用气、用电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用水、用气、用电管理,杜绝浪费,合理利用资源,保障厂区生活及生产施工的正常用水、用气、用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公司各部门的职责,水、气、电在使用、计量、统计报告、消耗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或标准,其核心工作是节能降耗,适用与公司内部各部门。 3 总则 3.1 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2 能源管理坚持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厉行节约、效能统一的原则。 3.3 各部门必须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3.4 节能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每一位职工均有参与和履行节能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权力对浪费行为进行检举和制止。 4 职责 4.1能源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①协助和督促公司法人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律、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②负责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审查与执行监督; ③负责本单位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 ④考核监督公司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积极推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 ⑥结合生产、经营状况,对能源管理工作作出决策,并审批实施方案。 4.2 能源管理员(包括兼职)的职责: 能源管理人员协助本部门能源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①协助和督促本单位负责人组织贯彻执行公司的能源管理相关规定; ②协助责任人作好本单位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③协助领导作好本部门能耗统计、分析,报告情况; ④协助领导考核监督本单位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组织、监督本单位能源使用和节约规定工作的落实; ⑥组织编写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表。 4.3 企划部职责: ①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②参与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③参加各部门的能源使用情况及重点耗能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浪费能源、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进行制止,并追查责任; ④负责各部门提交的生产、能源等数据的汇总分析,考核生产部门产量消耗成本;组织实施能源绩效统计; ⑤组织编写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按照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定期报告工作; 4.4 能源设备部职责: ①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②参与起草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③负责公司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和增购用能设备的审查; ④考核、监督下属各车间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用能分析、节能测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⑥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 ⑦负责公司水、电、气等能源的初步统计,定期汇总、上报; ⑧负责能源计量设备的定期检验的组织和实施;组织能源计量工作,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的原始记录和台帐; ⑨负责能源使用和计量等设备或项目的请购(立项)、改造或报废的组织的实施。 4.5 生产管理部职责:

节约用水条例

节约用水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推动全社会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家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概念界定)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是指采取经济、技术、管理等综合措施,降低水资源消耗和损失,防止用水浪费,优化用水结构,合理高效利用水资源的各类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中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全程管理、因地制宜、注重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责)国家实行节约用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节约用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设节水型城市,建立节水型社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第五条(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节约用水工作。国务院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条例和各自职责做好节约用水有关工作。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节约用水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节约用水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节约用水有关工作。 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 第六条(节约用水规划)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全国水资源状况和水资源综合规划,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规划总体要求、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水资源状况和

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最新】

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划用水管理,节约用水,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用水效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用水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县(市)和双阳区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市政供水管网的计划用水管理工作。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计划用水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水主管部门所属的水资源管理机构及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所属的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计划用水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下列用水实行计划管理: (一)大中型灌区生产用水; (二)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

(三)使用市政供水管网或者自建设施供水日用水量在五立方米以上(含五立方米)的用水; (四)水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在干旱等特殊时期确定的其他用水。 第六条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第七条本市行政区域的计划用水总量不得超过本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批准取用地下水的总水量,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并应当符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的要求。 市、县(市)和双阳区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本辖区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辖区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用水户,应当于每年十一月份向辖区水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三项情形的用水户,应当于每年十一月份向

辖区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 第九条用水户申请用水计划,应当提供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年度计划用水量、水源、用水性质、生产经营计划等内容。 第十条水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用水户的用水记录和生产经营计划,并依据本辖区年度用水计划总量综合平衡后,核定其年度用水计划。 没有用水定额的,可以参照用水户的用水记录或者水资源费缴费记录核定其年度用水计划。 没有用水定额,也没有用水记录或者水资源费缴费记录的,可以参考本地区同类用水户的平均用水量核定其年度用水计划。 第十一条水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向用水户下达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 对新增用水户,应当自受理用水计划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定并下达用水计划。 第十二条用水户应当根据年度用水计划自行确定月度计划用水

公司节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有关节约用水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 凡自来水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的用水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在制定本行政区域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节约用水规划;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对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供水管理处(与市计划用水办公室合署)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属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市供水管理处负责;县(区)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负责。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 灌溉、排涝、农业生产的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管理原则及基金用途) 本市实行节约用水。 本市设立节约用水科技发展基金,专项用于节约用水技术的研究,节约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的研制和开发,以及节约用水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六条(用水定额) 市水务局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和单项用水的定额。 第七条(用水计划指标) 市水务局和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以及不同时期供水平衡的要求,在当年年底前核定并下达各用水单位下一年的年度和月度用水计划指标。 用水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按月考核。 在用水单位水的重复利用率、用水单耗达到规定的行业指标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的,经市水务局或者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增加用水计划指标。 第八条(转供水管理) 各用水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用水计划指标,禁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 第九条(用水单位用水管理) 各用水单位应当按规定安装计量水表。 第十条(居民住宅用水管理) 新建的居民住宅应当安装分户计量水表。 用水单位不得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包费制。 第十一条(临时限制措施) 在用水需求量超过供水能力时,经市或者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市供水管理处或者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可以对部分用水单位采取临时限制用水措施,用于确保居民生活用水。 第十二条(节约用水措施) 用水单位应当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企业技术改造计划。鼓励单位之间串联使用回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但不得直接排放间接冷却水。

浅析计划用水管理

浅析计划用水管理 1 计划用水内涵 计划用水是为实现科学合理地用水,使有限的水资源创造最大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而对未来的用水行动进行的规划和安排的活动。任何一个地区,可供开发利用的水资源都是有限的,无计划地开发利用水资源,不仅天然水资源环境难以承受,而且还会破坏水资源循环发展的基础条件。同时,使本已紧缺的水资源在利用过程中产生更多的浪费,使管理水资源和用水的各项活动都不能有效地运作,会造成更大的缺水。因此,有计划地用水是实现用水、节水管理目标的重要内容。 《水法》第四十七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这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奠定了法律基础。 2 计划用水管理层级和对象 依据《水法》,计划用水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区域层面的计划用水,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级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向其所辖各行政区域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指标;二是对用水户的计划用水,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用水户的用水申请和历年用水情况以及上级行政区域下达的本级行政区域的年度计划用水指标,向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下达计划用水指标。 不同级别的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的对象不同: 1、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年度用水计划的对象为所辖各地、市级行政区域,属于区域层面的计划用水; 2、地、市级年度用水计划对象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所辖各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属于区域层面的计划用水;二是其直管县(市、区)级行政区域的计划用水户,属于用水户层面的。

公司节水工作总结

篇一:《XXX公司创建节水企业工作总结》 XXX公司 2012年创建节水企业工作总结 XXX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生产玉米淀粉生物降解制品的生产厂家,位于XXX。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现有从业人员350名。公司现有总资产86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084万元,占地面积3335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8500平方米。 我厂自开展节水企业创建工作以来,积极响应市县两级政府号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强化节约意识,建立长效机制,企业节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节水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节水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厂内成立了由经理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车间负责人为组员的节水创

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由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和实施。建立了厂领导、部门、车间班组节水三级管理网络,结合企业实际,制订了本厂节水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以定额分配的方式,与各部门、车间班组层层签订节水目标责任书,并配套制定严格的考核细则,采取“日常检查、月底 考核、奖罚兑现”措施,有力保障了节水工作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到了领导有力,目标明确,措施得当,务求实效,建立了节水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开展节水工作起到了组织保障作用。 二、加大宣传,广泛参与 为增强全体职工节水型企业的创建意识,在全厂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厂节水领导小组结合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宣传工作一是利用黑板报、广播、印发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突出宣传“转变用水观念,推进循环用水,创建节水企业”等内容,共出黑板报15版,播放广播20次,印发传单200份。二是设计制作宣传展板,组织广大职工参观学习。三是在厂内及生活区醒目位置书写张贴节水宣传标语20条,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节水创建活动。四是组织全厂职工举行了以“节约用水,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并对获得优胜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奖励,使大家在竞赛活动中受到了教育,增强了节水意识。通过强有力的宣传,使广大职工掌握了解了创建节水活动的目的意义,节水意识得到了增强,在全厂营造出了一个关心、支持与参与节水型企业创建工

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________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节能节水工作,贯彻国家“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与生产分公司节能节水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____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应以能源和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和股份公司节能节水有关要求,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坚持源头管控与过程控制、依法管理与制度激励,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基础性作用,通过有效管理、严格考核,达到理念节能、机制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促进____公司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节水,是指____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加强用能用水管理,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合理利用能源和水资源,从而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的全部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________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的节能节水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节能节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____公司成立节能节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机关部门及________厂、地质与工艺研究院、矿区服务事业部、物资装备部、交通服务站负责人组成。节能节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建设备处。 第六条____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节能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节能节水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人员,归口管理节能节水工作。 第七条基建设备处是____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节能节水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制订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单位的节能节水工作。 (二)负责与集团公司节能节水管理部门及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节能节水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组织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和管理要求;组织编制____公司年度节能节水专项投资建议计划,制定公司节能节水年度工作计划。

天津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天津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用水管理,节约水资源,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实行计划用水,遵循总量控制、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三条我市行政区域内除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用水户(以下称非生活用水户)用水计划指标的申请、核定及计划用水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指导全市计划用水工作。 区县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节水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用水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相关计划用水工作。 第五条用水计划的下达、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和调整,遵循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市节水办公室根据我市当年水资源总量,参照区县节水办公室上报的汇总平衡结果、非生活用水户的用水定额和上一年度实际用水量,在征求市各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天津市年度城镇用水节水计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节水办公室下达天津市年度城镇用水节水计划。市节水办公室根据天津市年度城镇用水节水计划,下达市管非生活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 区县节水办公室根据天津市年度城镇用水节水计划,下达本行政区域内除市管范围以外的非生活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并于每年4月底之前,报市节水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非生活用水户将市节水办公室或区县节水办公室(以下统称节水办公室)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分解到月,并将分解到月的用水计划按其所在自然月平均计算到日。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经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按规定时限报节水办公室;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报节水办公室。非生活用水户应当按照节水办公室核定后的用水计划指标用水。 非生活用水户未取得用水计划指标用水的,依据《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进行查处。非生活用水户在规定期限内补办用水计划指标申请的,按照节水办公室核定后的用水计划指标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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