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住院医师培训考核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证考核工作规范、公平、有效,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院各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培训过程考核为重点。
结业考核分为结业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一、培训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轮转培训过程的综合评价。
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指标完成情况、临床综合能力和参加业务学习活动等方面。
分为培训日常管理和出科考核。
1、培训日常管理(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工作日的安排:工作日每年为240天,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须在次年内补足。
(2)请假1天以下(含1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生效,并登记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上;1天以上,一周以内由个人提出申请,带教医师和培训专科主任批准签字后交培训基地签字后生效并存档;一周以上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带教医师和培训专科主任批准签字,报培训基地签字,报学校备案。
(3)为了保证临床实践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外,全年各类休假累计不超过15天。
(4)年度假期安排根据科室情况仅能在本年内予以安排。
未经各部门同意私自离开培训专科按旷工处理,旷工超过5天以上者视情节终止培训。
2、培训出科考核(1)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培训学员轮转完一个科室后,应由该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小组(高年资主治医师、副高职以上医师、科主任三人以上)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要求,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进行出科考核,并做好记录。
考核须真实,不得走过场,一旦发现虚假作弊,成绩全部无效。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上带教医师和培训专科负责人填写完整、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出科时应至少完成培训标准规定的病种病例数、技能操作数的80%。
(3)培训基地应建立出科考核试题库,由培训管理部门统一命题,各培训专科实施考核。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管理,提高住院医师的综合素质和临床能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规定住院医师培训的内容、要求、方式和程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的住院医师。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要求第四条住院医师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临床知识、临床技能和医学人文素养三个方面。
第五条住院医师培训的要求如下:1.具备扎实的基础医学知识和临床诊疗能力;2.熟悉临床操作和技能,并能独立完成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任务;3.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和协作能力,尊重病人的权益,注重医学伦理和道德;4.掌握医学研究方法,能够进行一定的临床科研或学术工作;5.具备医学教育和指导的能力,能够培养指导低年资医师。
第三章培训方式和程序第六条住院医师培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班内轮转:住院医师在规定时间内轮转各个科室,接受不同科室的培训和指导;2.专科培训:住院医师可以选择其中一专科进行深入学习和培训,以提高专业能力;3.线上学习:住院医师可以通过线上学习平台进行自主学习和培训。
第七条住院医师培训的程序如下:1.制定培训计划:医院针对每个住院医师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2.指导医师制定培训计划:每个住院医师都应有一名指导医师,指导医师负责制定住院医师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任务,并进行定期评估;3.培训记录和评估:对住院医师的培训过程进行记录和评估,包括培训科目、培训时间和培训效果等;4.培训考核:住院医师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考核,通过考核方可晋级或进入下一轮培训;5.培训期满评估和证书颁发:住院医师培训结束后,医院进行综合评估,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章培训管理和监督第八条医院住院医师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应当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培训管理和评估,定期对住院医师的培训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计划。
第十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住院医师培训交流会和研究活动,促进医师之间的互相学习和合作。
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

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为了确保我科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质量,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并结合我院中医药工作现况及体制,特制定本制度:一、培训对象(一)从事中医药工作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二)从事中医住院医师工作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的中医主治医师以下级别的工作人员。
(四)从事中医药工作不满三年的其他医务工作者。
二、培训目标经过规范化培训,使培训对象达到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所规定的中医主治医师水平。
三、培训年限(一)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五年。
(二)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研究生,培训三年。
(三)往届本科毕业生按其毕业年份及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不得少于两年。
(四)非本科毕业的中医住院医师,按其取得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年份及现有知识和能力,比照相应各届本科毕业生的要求确定年限,不得少于三年。
四、培训内容和方法(一)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按二级学科进行培训,参照目前中医科设置情况,现阶段暂设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内科、针灸科等。
(二)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应注重临床工作能力的培养,加强专业知识的补缺培训,同时重视医德医风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专业理论以及医古文、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等。
(三)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在岗实践训练,主要在科室负责人和上级医师指导下,通过临床实践进行。
整个培训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科基础培训,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三年,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研究生培训时间为两年。
培训对象为参加本学科及中医药相关科室的医疗工作人员,并且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训练,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以及相关的专业技能。
同时,学习有关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等,巩固和提高专业理论知识,成为能独立从事本学科工作的住院医师。
医院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

医院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总则为加强XX医院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5〕97号)、《XX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XX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实施细则》、《XX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443号)和《XX医院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两部分。
其目的是评价XX医院培训对象是否达到国家卫健委颁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以及XX医院培训规定的要求。
培训考核对象包括但不仅限于社会人学员、其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XX医院委托培养学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科定向生、助理全科医师学员和民族地区送培学员。
职责分工毕业后培训部规范化培训科负责制定XX医院培训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各培训基地进行考核,并管理监督和评价此项工作开展的情况。
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负责组建考核队伍,组织实施过程考核,协助完成结业考核。
各专业的基地主任和负责规培管理工作的基地副主任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人。
过程考核过程考核是对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临床能力水平与素质的动态评价,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日常考核、轮转考核、年度考核三部分。
日常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根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要求,安排住院医师的轮转计划。
其中社会人学员、委托培养学员培训时间为36个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为33个月,助理全科医师学员培训时间为24个月。
专业学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请缩短培训时间须向专业基地提交研究生轮转证明,并由考核小组予以认定。
国家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按照本专业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细则(试行)》的要求,省级基地按照XX省当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的要求,安排专科医师的培养计划。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科前培训制度

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关于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科前培训制度
第一条中医住院医师人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努力维护好本院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二条中医住院医师培训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不擅离岗位。
不得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
第三条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中医住院医师培训人员活动,进行上课、教学查房、专题培训、会议等,培训部给予学分,如有急事须向组织活动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不参加。
第四条中医住院医师培训人员按计划轮转科室,必须凭科教科开出的专科通知单到下一个科室报到,各科室不得自行接收中医住院医师培训人员到科培训,否则不予认定。
第五条中医住院医师培训人员必须经过出科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科教科开出科通知单,方能进入下一科室培训,成绩不合格者或表现不好者,科室提出意见、科教科审定,将继续本科室培训一轮。
第六条中医住院医师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认真填写《中医住院医师培训手册》,如发现未填写手册的,按不合格处理(重新轮转培训)。
第七条中医住院医师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无故辞职,因故需提前终止培训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离院手续。
终止培训生效之前仍然应当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其完成的培训工作量予以承认。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附件12017年四川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护士和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督导实施细则一、督导目的促进我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护士和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落实执行,督促培训基地抓管理、重质量、优条件、强保障,不断提高全省规范化培训质量,推进我省规范化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二、督导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和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四川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
三、督导范围和时间督导范围为经国家和省认定的60个西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基地、31个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1个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39个被抽查的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督导时间为2017年9月1日-9月30日期间,每个基地督导时间为半天。
各基地督导具体时间由省毕教办提前3天通知。
四、督导专家组成(一)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督导专家各2名,由省毕教办从《四川省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及督导专家库》中抽选。
(二)护士规范化培训:督导专家2名,由省毕教办从《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评审及督导专家库》中抽选。
(三)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督导专家2名,由省毕教办从《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专家小组》中抽选。
专家抽取另行通知。
五、督导内容(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依据省毕教办制订的《2017年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督导指标》(附件2)要求,分成两个部分进行督导。
一是以培训期间待遇保障和培训质量为核心,对培训基地(医院)的经费使用执行情况、保障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和培训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同时对2016年督导中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随机抽取两个专业基地,重点督导培训质量、临床带教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临床教学活动等情况。
(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依据省毕教办制订的《2017年四川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督导指标》(附件3)要求,对培训基地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实施办法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普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建设,重点规范与提高新入院的本(专)科、硕士学历毕业、拟从事临床医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参加全面、规范、系统的普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更好地为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和输送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提高医学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结合我院近年来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来的实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培训对象的招收第二条招收对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某些医技岗位可为专科学历);二、我院正式聘用的硕士研究生、本(专)科医师;第三条基本条件:一、大学本(专)科毕业生1.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2.自愿进入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培训,愿意遵守《劳动合同》和普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培训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3.努力学习,有钻研精神。
4.身体健康,胜任住院医师培训工作。
5.服从医院分配。
二、研究生:1.毕业证、学位证齐全,培养方向必须为国家统招(凡属定向、委培培养方向者,需征得培养单位同意);2.从事临床工作者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统招本科学历(从事医技岗位可放宽为国家统招专科学历起点);3.大学本科期间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期间所修专业一致,且与即将从事的专业对口;4.服从医院分配;第四条招收程序:一、大学本(专)科毕业生1、每年普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设在科教科)会将我院招收专业公布在医院网站上(),报名者应在每年规定日期之前,将个人简历、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印章的本科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身份证及其它各种证书的复印件交至或邮寄至普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人事科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将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公布在医院网站上。
2、面试:由医院人事科负责实施,科教科等相关部门协助进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相关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相关制度经典文档下载可复制编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相关制度第一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轮转制度1.按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顺利完成培训计划,学员需进行两个阶段的轮转培训。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实施3+2培训计划,采取基地负责,并指定带教老师指导培养的方法。
3.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制度,不得随意以任何理由影响和破坏学员的正常轮转安排,以至造成学员不能完成培训大纲的要求。
4.对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员,继续在各专业基地轮转,两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者参照第十条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每年进行阶段考核,考核方式为全面综合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年度培训。
对综合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将予以留级处理。
6.轮转期间学员按《住院医师规范化手册》各专科细则进行培训,轮转科室的时间安排按照所在基地制定的轮转计划执行。
7.学员在轮转期间不得自行更改和调换科室、专业、时间,不得违反医院各项规定。
8.学员在轮转出科前,基地组织科主任或带教老师负责对学员进行全面的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1)检查由学员本人填写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对学员工作表现和业务水平,进行书面评价。
经典文档下载可复制编辑(2)根据医院下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内容对本专业理论和实践临床事情本领、实践操作技术进行考试,将考卷和成绩附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中。
9.轮转科室的带教老师和科主任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登记手册》的要求进行考核,认真照实填写,不得拖延,及时上交基地。
《登记手册》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最基本培训档案,作为结业考核、晋升等重要条件之一。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与临床实践制度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应参加研究、自学、临床实践、技术操作。
2.理论研究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各专科细则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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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行政管理制度
(一)住院医师必须经过上岗前教育、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
岗工作。
(二)住院医师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医
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不得
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认真履行《住院医师管理规定》。如有违
反医院规章制度者,培训部将责其离岗教育,离岗期间扣发工资及补贴。
(三)住院医师必须经过出科考核,考核成绩经培训部认证合格者,
由培训部开具出科通知单,方能进入下一科室培训,成绩不合格或表现
不好者,科室提出意见、培训部审定,将继续本科室培训一轮。
(四)请病、假事假超过两周者,应延长该科室培训一个月;未完
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不能出科,应继续该科室培训一个周期。
(五)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应认真填写《住院医师登记手册》,
如抽查发现无填写登记手册的,按不合格处理(重新轮转培训)。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培训内容
1、住院医师培训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三年,培训方式在
带教老师指导下,以提高临床实践科室伦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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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院医师培训目标: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相关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二级学科知识,了
解国内外相关三级学科的新进展,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
(2)有本专业三级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
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三级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专业三级学科常
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并能担任指导本科
生的教学工作。 (3)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二)培训要求
1、综合素质要求:(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
精的科学态度。(2)“关怀服务”的职业理念和优良的医德医风。(3)良好的
医患沟通能力。(4)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2、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依照各二级学科的《培训大纲》要
求执行。
三、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制度
(一)日常考核及记录
(1)住院医师工作日的安排: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
作日,须在次年内补足
(2)请假3天以下(含3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
主任签字后生效,并登记在考核表上;3天以上,由住院医师培训部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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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后生效;年度假期安排根据科室情况仅能在本年内予以安排。不假离
开医院者,由住院医师培训部通知其家属并作出相应处理,不假离开医
院者按旷工处理(见细则),矿工超过5天以上者视情节终止培训。(3)
住院医师应当将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在培训工作量化登记本
上,由指导教师逐项签字,经科室主任审核签名,工作量方可生效。
(二)轮转考核
住院医师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科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小组,按照
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理论、技能考核,并做好记录。考
核须真实,不得走过场,一旦发现虚假作弊,成绩全部无效。
各科室应有理论考核试卷、评分标准,技能考核项目
评分表并有监考老师两人签名(备案)。
(三)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内科学教研室、外科学教研室、专科教研室(二级学科)
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组织进行。
第一年的住院医师参加山东省组织的执业医师考核;
第二年的住院医师由医院二级学科组织,对住院医师实施理论、技
能考核(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及项目)。
第三年的住院医师参加山东省公共统考的理论部分及医院住院医
师培训部组织的技能考核。
四、住院医师规范化医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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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首诊负责制、查房制度、病历讨论制度、会诊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查对制度,严格规范病历等文书书写。
2、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不少于2次,每天上午普通查房一次全面
了解患者病情变化、思想及生活情况;每天下午、节假日、手术日应重
点巡视。对危重病人应根据病情需要,随时巡视,仔细观察病情变化。
对所管病人要逐个检查,重点巡视重危疑难病人及待诊断、新入院、手
术后病人;根据病情变化更改医嘱,对诊断不明、疗效不佳病人要重点
研究,提请上级医师诊查或会诊,对检验、X线报告和其他检查结果、
要仔细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与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给
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开具次日特殊检查医嘱,认真做好病程记录。
3、住院医师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
争分夺秒,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
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上级医生和有关部门。
4、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必须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
住院号(门诊号)。
5、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执行。
6、医嘱的下达按照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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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值班医师必须依法获得《医师职业证书》2年以上,经医院批准具
有我院“处方权”及医师编码。
2.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
班时,应巡视病房,做到对所有在科病人情况心中有数,危重病人实行
床前交班。
3.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情况及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
医师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
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
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补
写病历。
5.值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的临
时处理,遇有难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每晚21:30与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
卫生及安全全面检查一次。
7.认真完成交、接班记录,并在每日晨交班时将当班期间病人的病
情及处理进行详细汇报。
(三)医患沟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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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入院后,医护人员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
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
问题。
2.患者病情变化,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变更治疗方案时,贵
重药品使用前,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术前、书中改变术式,麻
醉前,输血前,以及使用医保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应及时与患者
或家属沟通。
3.患者出院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
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复查等内容。
4、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时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尊重并耐心倾听对方
的倾诉,耐心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5、患者如对医疗或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应耐心解释、疏导,不可
随意解释医疗问题,造成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