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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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医师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师培训工作,提高医师队伍素质,逐步建立健全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机构1. 医师培训机构一般是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

培训机构应具有完善的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能够满足医师培训的需要。

2. 医师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师培训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管医师培训工作。

三、培训对象1. 培训对象为相关专业的在职医师、实习生和进修医师等。

医师培训应当遵循“需求导向、质量为本、有效管理、终身学习”的原则,保证培训对象能够获得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2. 医师培训应当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安排培训时间和评估培训效果。

四、培训内容1. 医师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临床技能和医德医风等方面。

培训内容应当与医师的职业要求和工作实际相结合,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医师培训内容应当根据医师的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进行不断调整和完善,确保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医师。

五、培训管理1. 医师培训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全程监督、综合评价的原则。

建立健全医师培训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明确各项职责和权限。

2. 医师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医师培训的需要确定培训计划和年度预算,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医师培训管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培训对象进行档案管理,并根据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4. 医师培训管理应当加强对培训师资力量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培训师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

六、培训评估1. 医师培训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估体系,对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和实践能力进行评估和考核。

评估内容包括理论考试、临床考核、案例分析和病例讨论等。

2. 培训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专家对医师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及时纠正和改进。

七、培训激励1. 对积极参与医师培训和表现突出的医师,应当给予奖励和激励,鼓励医师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

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

附件3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完善我国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医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科医师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之后,在经过认可的培训基地中,以住院医师的身份,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规范的培训。

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达到某一临床专科(包括普通专科和亚专科)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求,成为能独立从事某一专科临床医疗工作的专科医师(普通专科医师和亚专科医师)。

专科医师培训过程分普通专科培训和亚专科培训两个阶段。

第三条培训对象:一、普通专科培训阶段: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亚专科培训阶段:经过普通专科培训合格后,或经过考核达到普通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要求参加亚专科培训的人员。

第四条培训要求:一、普通专科培训阶段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独立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具备必要的临床思维能力。

3.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可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二、亚专科培训阶段在达到普通专科医师培训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技能,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能独立承担本亚专科某些疑难病症诊断与治疗、危重病人抢救工作。

2.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掌握基本的临床科研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3.掌握一门专业外语,可熟练阅读本亚专科的学术论文和相关文献,具有一定外语交流能力。

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引言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专科医师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培训对象
我院各科室的住院医师和住院医师助理为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培训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临床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 临床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重症的培训;
3. 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
4. 科研方法和论文撰写的培训;
5. 治疗方案制定、病历书写及诊疗质量管理的培训。

培训方式
1. 研究交流会:由我院聘请的知名专家组织讲座,将领先的最新医学知识和技术传授给学员;
2. 视听教学: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研究;
3. 病例讨论:由学员自己选择病例进行讨论,提高学员的诊疗水平。

培训评价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我院设立了相应的培训评价机制,培训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 培训结束时进行考核;
2.成绩优秀者,将给予荣誉证书;
3.成绩不佳者,将参加补,并重新进行考核;
4.连续两次考核不及格者不再享受培训资格。

培训档案
我院将对培训期间的各种教学文件、培训内容、培训成绩等进行记录存档。

学员在抵达工作岗位后,将依据其培训档案确定相应的岗位级别和职务等次。

建议与投诉
在培训过程中,如有任何建议和投诉,请及时向医教科反映,我院将及时予以解决。

后记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医教科反映。

医师训练管理制度

医师训练管理制度

医师训练管理制度1. 前言本医院医师训练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师的培训和发展,提高医师的专业水平和技能,以确保医院供应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师及相关人员,并必需严格遵守。

2. 培训计划2.1 培训需求评估医师培训需求评估是医院为了满足不同医师的培训需求而进行的一项紧要工作。

医院将通过定期调查、医师自评和医疗质量监测等方式,全面了解医师的培训需求,并订立相应的培训计划。

2.2 培训计划订立医院将依据医师培训需求评估结果,订立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包含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方、参加人员等信息,并经医院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2.3 培训资源保障医院将为医师培训供应必需的资源保障,包含经费支持、培训设施、培训料子等。

医院还会乐观组织与其他医疗机构的沟通合作,为医师供应更广阔的学习和培训机会。

3. 培训方式与内容3.1 培训方式医师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内部培训:由本医院内的专家或资深医师负责进行的培训课程,包含学术讲座、病例讨论、技能培训等。

•外部培训:参加由其他医疗机构、学术组织或专业协会举办的培训活动,包含学术会议、研讨会、专题讲座等。

•学术沟通:与其他医院或医师进行沟通学习,包含学术访问、参观学习、学术合作等。

3.2 培训内容医师培训内容应综合考虑医师的专业需求和医院的发展需要,以提高医师的临床技术、医学知识和管理本领为重要目标。

培训内容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学术培训:包含最新的医学研究成绩、新的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等。

•临床技能培训:包含手术技巧、操作规范、急救技能等。

•沟通与人际关系培训:包含医患沟通、团队合作、领导力等。

•管理本领培训:包含医院管理知识、质量管理、风险掌控等。

4. 培训执行与评估4.1 培训执行医院将依据培训计划,组织医师参加相应的培训活动。

医师应按规定参加培训,并认真学习、乐观参加培训内容。

医院将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

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专科医师培训管理,提高专科医师的素质和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对象专科医师培训对象包括:1. 已取得全科医师资格证书,愿意接受专科进修培训的广大全科医师;2. 已取得专科医师资格证书,愿意接受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专科医师;3. 来自医学院校的毕业生,愿意接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习生。

三、培训内容专科医师培训内容包括:1. 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全面提高专科医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2. 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培训:传授医德医风,培养专科医师的职业操守和职业责任感。

3. 专业科研与学术交流培训:鼓励专科医师主动参与医学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专业研究和学术水平。

4. 医疗安全与质量管理培训: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四、培训管理机构专科医师培训管理机构包括:1. 卫生计生委: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专科医师培训工作。

2. 培训医院:作为培训基地,承担专科医师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3. 专科医师培训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学者和医院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专科医师培训计划,审核培训内容和质量,推荐培训人员。

五、培训管理流程1. 培训需求调研: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专科医师培训需求调研,了解全市专科医师培训的总体需求和各专业的培训需求。

2. 制定培训计划:专科医师培训委员会根据培训需求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具体的专科医师培训计划。

3. 师资队伍建设:医院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选派高水平的医师担任专科医师培训讲师,确保培训质量。

4. 培训实施:培训医院按照计划组织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课程,通过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提高培训人员的专业水平。

5. 考核评价:定期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6. 结业鉴定: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鉴定,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标志着具备专科医师资格。

六、培训保障措施为了保障专科医师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需要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1. 资金投入:卫生计生委拨款支持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培训设施设备更新等方面。

专科医师人员管理制度

专科医师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我国专科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专科医师培养和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疗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从事专科医师工作的医务人员。

三、职责与权利1. 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认真履行医师职责,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患者需求。

(3)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4)关爱患者,尊重患者隐私,维护患者权益。

(5)积极参与医院管理工作,为医院发展献计献策。

2. 权利(1)享有医师职业资格,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2)获得合理的薪酬待遇和福利。

(3)享有进修、培训和学术交流的权利。

(4)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培养与选拔1. 培养对象(1)具备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备一定临床工作经验,愿意从事专科医师工作的在职医师。

2. 培养方式(1)理论培训:参加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专科医师培训项目,系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

(2)临床实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临床诊疗实践,提高临床技能。

(3)科研能力培养:鼓励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

3. 选拔与考核(1)选拔条件:具备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和科研潜力。

(2)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核、临床技能考核和综合评价。

五、管理与考核1. 专科医师培训期间,由所在医疗机构负责管理和考核。

2. 专科医师培训结束后,由所在医疗机构对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培训合格与否。

3. 专科医师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专科医师考核制度,对专科医师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专科医师的培养质量和专业素质,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不断提高临床医师专科诊疗水平,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知识及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专科常见疾病和部分疑难病症诊治以及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具备一定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对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已在各级医疗机构就业的医师,进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委托上海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毕教委)全面负责本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和协调工作,并对培训进行监督评估。

各医学院校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医学院校毕教委)及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毕教委),负责落实本单位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市毕教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管理,并委托上海市医师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及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医学院校协助市毕教委管理协调本校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并为培训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保障。

第六条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负责论证设置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起草制定各科培训细则和考核办法等,并经市毕教委审定后发布。

上海市医师协会成立各培训学科专家组,负责本学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指导。

第七条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应当在经认定的培训基地内进行。

市毕教委应从严遴选培训基地。

培训基地所在学科应当为本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市毕教委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各相关学科专家对培训基地进行评估认定,定期抽查督导,并实行动态管理。

相关培训基地认定办法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制定。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篇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福贡县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近年来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实践,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1、新入院的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从事临床类医疗工作的人员。

2、外单位调入的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二培训方法1、选派优秀住院医师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三甲医院)进行培训;2、院内轮岗学习的方式,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三、培训组织福贡县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医务科负责实施。

四、培训规划(一)培训年限一般情况下为三年1、所有新进医院的住院医师进院时不定科;2、进院第一年实行全院临床科室大轮转;3、进院第二年,根据第一年轮转时住院医师的工作表现、科室主任和带教老师的意见、医院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及本人的兴趣特长,实行大内科和大外科小轮转,旨在区别培养大内科和大外科医师;4、第三年,根据前两年的规范化培训结果和医院工作的需要,对住院医师实行初步定科并开始专业化培训。

(二)培训内容1、住院医师岗前培训(1)医院概况介绍(2)医院核心制度(3)人际交流-医患沟通(4)病案书写(5)医院感染管理(6)医院文化(7)法律法规(8)消防安全(9)应急演练2、住院医师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1)自学(2)专业授课3、住院医师医学临床技能培训(1)体格检查(2)病历书写.(3)临床基本技术操作(4)读片(5)病例分析(6)诊断与鉴别诊断五、培训要求(一)、综合素质要求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2、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3、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4、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行医5、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二)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第一阶段培训按照《医学临床三基训练》、《云南省省住院医生基本技能考核标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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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整形医院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为培养合格临床医学人才,我院建立专科医师培训计划,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组织管理
医院设立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

(暂时由科教办兼)
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全院专科医师培训的培训管理,组织检查评估及考试考核等工作。

设主管主任及专干各一名。

二、专科医师申请条件
(一)、要求
1.高等正规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硕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2.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

3.自愿申请参加专科医师培训。

4.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

(二)、申请程序
每年初受理申请,申请者将报名表及有关资料直接递送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初审合格后通知申请人参加考试。

(三)、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由医院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包括专业(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英语。

由医院专科医师培训3名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考核临床技能操作、临床思维、应变、表达能力及英语听力口语水平。

(四)、录取
由医院专家组综合考试结果、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临床培训要求
普通专科医师培训3年,亚专科医师培训1-4年,本科毕业生进入普通专科医师培训第一年,硕博士毕业生及在职医师按临床工作时间及实际临床能力插入相应年限培训。

1.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遵守医院一切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专科医师培训要求进行培训。

培训期间认真填写《专科医师培训登记册》,做为考核的依据。

3.医师处方权:受训者获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后到医务部办理医师处方权,无医师处方权者不能单独从事任何医疗活动。

四、培训方法
1、上岗前需参加岗前培训一周。

在医院培训期间,由管理办公室统一布置培训工作。

2、在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和指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做到专科理论、临床诊治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相结合,基础培训和专科培训相结合。

3、培训人员培训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指导老师负责制和学分制。

4、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细则,实行二级专科轮转。

五、培训内容
1、参见卫生部各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

2、相关学科临床理论进展和新技术;相关学科临床操作技能及常见病、疑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

了解危重病人的抢救和处理措施;在科室统一安排下参加临床教学工作。

3、临床科研方法,科研论文、临床研究课题申报写作方法,文献检索方法,卫生统计学。

4、专业英语:相关学科外文专著和文献、专业杂志,英语论文写作。

5、综合素质要求①严谨、求实、规范、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②、高尚的医德医风和救死扶伤的敬业精神。

③医患沟通艺术和能力。

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理论课程: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细则》要求的本专业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制。

巩固大学理论知识,阅读本学科经典著作。

六.考试考核
1.出勤考核:病事假3天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老师和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超过3天者还需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签字同意。

2.出科考核:科室轮训结束前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组织出科考核。

3.月考评:每月未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对专科医师临床实践时间、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医疗安全、完成培训任务、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无记名考核评分。

4.年度及阶段考核:第一年年度考试专业理论及技能操作以全国执业医师考试成绩为准,医院加试英语;第二年由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考试,内容包括临床理论、临床技能操作、病例分析、病历书写、相关法律法规;第三年由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的临床专业理论、病例分析、外语和技能操作(包括手术操作)考试。

其间需
参加继续教育的理论和英语课程考试。

5.素质考核: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⑵有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技术精益求精,文明服务,语言美。

⑶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规,遵守医院规定,劳动纪律良好,不迟到,不擅自离岗。

⑷良好的医德医风,廉洁行医,能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

⑸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由管理办公室根据培训人员当年轮转科室报告,按优、良、及格、不及格4个等级每年评定一次,良以上为通过。

6.结业考核:培训结束后参加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的专业理论、专业英语、临床技能操作考试。

七、奖励及处罚
1.年终组织“优秀专科医师”评选活动,颁发证书及奖金。

2.违反考核考核纪律(如培训册记录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考试成绩作废,视严重程度予以终止培训、延长培训1年、考评等处罚。

3.年度及结业考试考核不合格或累计病事假≥3个月者延长培训一年后补考。

4.下列情况之一,予停止培训处理。

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无法坚持培训的;
②未按要求请假擅自离院连续超过1周者或累计超过2周者;
③年度及结业考试补考一次不合格、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合格者;
④发生严重医德医风问题被病人或指导老师投诉有过错≥3次/年等;
⑤严重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引发医疗事故并负责有主要责任者;
⑥严重违纪违规违法者。

⑦被有关学校正式录取或其它单位聘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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