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充灯房各项制度
煤矿矿灯房(充电房)管理制度

矿灯房岗位责任制1、热爱本职工作,以极端负责旳态度作好充电工作。
2、加强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3、纯熟操作工作,做到“四懂”“三会”。
“四懂”:懂设备性能;懂设备使用;懂一般构造原理;懂事故防止和处理。
“三会”:会维护;会使用;会修理。
4、做好矿灯旳管理工作,坚持“两固定”“三对号”“四不发”即:固定专人发灯、固定专人维修管理;灯牌、矿灯、充电架位对号;无灯牌或批条不发、充电局限性不发、矿灯有缺陷不发、红黑灯不发。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常常检查充电状况,搞好修旧利废和双革四新活动,合理使用材料或配件。
6、爱惜财物,室内物件寄存整洁,保持清洁卫生,做好现场交接班工作。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4、出入井人员清点由出入井记录员和充电房、调度室三家共同登记清点,各负其责。
5、凡出入井人员,必须到出入井登记处自觉签字登记。
6、出入井记录员,凡对没有到登记处登记旳,不予考勤,视其旷工处理。
7、充电房必须灯牌、灯、姓名三对口,凡下井人员凭牌领灯,无牌人员一律由调度室开证明领灯,否则,不得发灯。
8、调度室必须对各队、当班工作地点、干什么事、人数等进行登记。
9、充电房人员,必须交接班,清点好下井人数,矿灯,凡正常上下班推迟一小时尚未交灯者,必须汇报调度室。
10、调度室接到告知后,立即布置有关人员追查,弄清状况,做出对旳处理。
矿灯房定期检查和更新制度1、充电工对每班收回旳矿灯应当进行详细检查,检查与否有灯头松动、电缆破烂、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良、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如有则应当班进行维修。
2、每班应检查充电架和整流器旳运行状况,如有异常状况,应立即汇报处理。
3、常常检查电压表旳指示状况与否符合规定值。
4、矿灯每班回收后应进行清理除污。
5、每隔三个月对矿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照明时间不够、亮度不够、电池盒损坏旳矿灯进行更换。
6、电气检查人员每月必须对矿灯房内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矿灯房交接班制1、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矿灯房管理制度(最新)

矿灯房管理制度(最新)矿灯管理制度篇一一、甲烷报警矿灯是集矿井照明与甲烷超限报警这一体的专用工具,使用者严禁乱拽、乱拧、撞击等,以确保报警仪的。
准确与完好。
二、该矿灯供井下各采掘生产部门及辅助生产部门使用。
生产一线的职工必须全部佩戴,其他生产辅助部门根据工作性质及工作场所适当佩戴。
三、该矿灯实行一灯一牌管理制度。
即:使用者到灯房领取报警头灯。
如有损坏,经机电科矿灯房校样、鉴定,由使用部门全额赔偿。
四、该矿灯应用固定充电架进行充电。
该项工作由矿灯房负责实施。
五、甲烷报警矿灯在甲烷超过1%时,灯光发出明暗交替的报警提示。
在发出报警信号时,各使用部门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撤人并汇报有关领导。
六、报警矿灯必须每7天用标准气样做一次试验。
其完好标准除校样鉴定外,其它完好标准与普通矿灯相同,并由机电科设备组进行完好检查。
1、矿灯房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牌。
2、外单位参观人员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有机电管理人员陪同,否则不准入内。
3、检查和参观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簿,并填上带领人的姓名及出入时间。
4、机房内不准有明火,工作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5、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光线要充足,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他物品。
6、机房内要配备防火用具,灭火器、砂箱、且水源要充足,使用灵活可靠。
7、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脱岗。
矿灯管理制度篇三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矿灯房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牌。
2、外单位参观人员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有机电管理人员陪同,否则不准入内。
3、检查和参观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簿,并填上带领人的姓名及出入时间。
4、机房内不准有明火,工作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5、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光线要充足,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他物品。
6、机房内要配备防火用具,灭火器、砂箱、且水源要充足,使用灵活可靠。
7、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脱岗。
充灯房管理制度

第二章充灯房管理制度第一节充灯工岗位责任制一、负责矿灯充电和维修矿灯等工作。
二、充灯工应熟练掌握矿灯工作原理,充电原理及矿灯收发制度,矿灯操作规程。
三、充灯工在值班时,认真检查巡视各充电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矿灯正常使用。
四、收发矿灯时要严格检查矿灯的完好情况,破损的矿灯要查明原因且要当班修好,凡因使用不当或发现乱拆乱卸矿灯的,充灯工有权要求其按价赔偿。
五、对不经常使用的矿灯要进行放电处理,矿灯出现问题要马上处理。
六、分单位作好入井人员的统计工作。
七、充灯工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将本班所进行的操作、异常情况及采取措施,详细地记入交接班记录。
八、每班应对整个充灯房及走廊的环境和设备卫生清扫,保证设备及室内外卫生清洁。
第二节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必须按时到达现场,进行现场交接班。
2、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如:处理事故隐患、整理好材料和工具、搞好工作场所卫生等。
3、交班人员要把本班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情况、事故隐患等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严禁离开现场。
4、交接双方共同巡回检查一次,对矿灯充电情况、矿灯数量、灯牌数量、自救器数量、材料工具、防火设施、工作场所卫生等交接清楚。
5、接班人员应做到“三不接”:即部件损坏或丢失说不清情况不接;发生事故说不清不接;矿灯、自救器、工具损坏或丢失找不到责任人不接。
6、对交接班时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立即汇报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做好详细记录。
7、交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明发生事故,必须根据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8、双方交接完毕,填写交接班记录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第三节充灯工操作规程一、工作前应对设备及所有安全用具详细检查,确认安全时才能使用。
二、初充电采用恒流充电,电流保持1安培。
三、日常充电:1、矿灯收回以后要清理卫生、检查灯头及开关是否损坏等,无误再上充电架,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煤矿灯房管理制度

充灯房管理制度为了方便职工使用矿灯、自救器,便于我矿更好地管理,确保自充灯房有序运行,特对充灯房做出以下规定:1、灯房设为专人、专灯、自救器,由本人自己取灯和还灯、充电。
2、领取矿灯和归还矿灯,要按照指定路线,排队领取、归还。
3、进入充灯室人员要文明礼貌,不得在充灯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嬉笑打闹,不得长时间逗留。
按照操作规程领取、归还自救器和矿灯(自救器在里,矿灯在外)。
4、矿灯和自救器实行专人专用,严禁转为他人使用。
5、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充灯室内。
6、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⑴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使用灯的总人数多10%⑵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
每盞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⑶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缆破损、亮度不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
发出的矿灯, 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⑷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换灯房。
⑸在每次换班2小时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⑹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7、使用人员要爱护矿灯、自救器,严禁丢失损坏矿灯、自救器,下班后要及时将矿灯、自救器上架。
8、矿灯丢失,使用者和当班充灯工各罚款200元,自救器丢失每人各罚款100元。
9、在日常检查中若检查出灯架上的矿灯自救器卫生差,矿灯使用者及当班充灯工各罚10元。
10、违反以上各条款的,符合《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的灯房人员有权对当事人按照《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处罚款,其它条款给予10-200元的罚款,罚款由当事人交于财务科。
情节特别严重的上交矿上处理。
充灯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灯充电和维修矿灯等工作。
2、充灯工应熟练掌握矿灯工作原理,充电原理及矿灯收发制度,矿灯操作规程。
3、充灯工在值班时,认真检查巡视各充电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矿灯正常使用。
充灯房制度

矿灯房优质服务承诺一、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聚众聊天,不干私活,集中精力,工作时间不睡觉。
二、文明发放矿灯,礼貌待人,态度诚恳,不刁难矿工。
听到刺耳的话,遇到不顺心的事不赌气,不讲脏话、粗话。
遇到争论,礼让三分,得理让人。
三、矿灯台台完好。
充电不足不发,亮度不够不发,矿灯缺件不发,坚决杜绝矿灯失爆。
四、收发矿灯及时,做到不出任何差错。
五、按规定扣灯牌,扣发灯牌时将扣牌原因详细、耐心告知矿工。
六、灯房所辖区域的设备、环境卫生保持动态达标,人人做到优质服务。
红沙岗二矿灯房全体员工矿灯充电管理工岗位责任制一、值班人员不准迟到早退,按时交接班,严格遵守和掌握矿灯的管理和收发各项制度,掌握好矿灯数量,按规定进行充放电工作。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进行作业,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作业。
三、值班人员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地搞好本职工作,不准打闹、睡觉、干私活、脱离工作岗位。
四、在充电过程中,要巡回检查,注意充电和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设备有无其它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果处理不好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
五、搞好矿灯的维护、修理、保养及日常充电工作,确保矿灯达到完好标准。
六、搞好设备和室内清洁卫生及窗口服务工作,说话和气,待人礼貌,做到文明服务。
七、做好矿灯收发和矿灯牌管理工作,认真检查保证所有发出的矿灯完好。
八、管理好灯房内所有公共财物,即工具、材料、配件及安全用具。
太西煤民勤实业有限公司红沙岗二矿矿灯充电管理工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必须按时在岗位现场交接班。
二、交接班要按时巡回检查规定的项目,认真进行检查。
三、交接班必须严格执行“七交”与“七不接”。
1、交清当班运转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没有处理问题的原因,不清楚不接。
4、交清工具盒材料配件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
5、交清设备和卫生打扫情况,不清洁不接。
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发现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时不接。
充灯房管理制度

充灯房管理制度为使广大入井人员更好地使用矿灯、自救器,确保白取灯房有序运行,以利于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灯房设为专人、专灯、专自救器,由自己取灯和还灯。
2、入井取灯人员由灯房北门进入,由灯房南门离开。
3、升井人员由南门进入,由灯房北¨离开。
4、入井人员和升井人员在灯房内行走时要严格按照《灯房行走路线图》行走,不准自行改变行走路线。
5、升井人员矿灯上架前,必须在洗灯池处洗净矿灯和自救器,不准将带有油污、灰尘、水滴的矿灯、自救器放入灯架。
6、进入灯房人员要文明礼貌,按自取灯操作规程取还灯、自救器(自撤器在里,矿灯在外)。
7、矿灯和自救器专人专用,严禁转为他人使用。
8、严禁使用钥匙试开他人灯锁或撬锁。
9、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灯房。
10、严禁取、放灯人员在灯房内大声喧哗、长时间逗留。
11、矿灯或自救器如有问题,使用人员应交于灯房管理人员维修或更换,严禁个人打开矿灯或自救器。
12、升井后应及时将矿灯和自救器上架。
13、使用人员要爱护矿灯、自救器,严禁丢失或损坏矿灯及自救器。
14、矿灯丢失,使用者和当班允灯工各罚款200元,自救器丢失每人各罚款50元。
15、在日常检查中若检查出灯架上的矿灯自救器卫生差,矿灯使用者及当班充灯工各罚10元。
16、违反以上各条款的,符合《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的灯房人员有权对当事人按照《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处罚款,其它条款给予10-200元的罚款,罚款由当事人交于财务科。
情节特别严重的上交矿上处理。
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1、私自拆卸矿灯闭锁、保险,罚款50元。
2、碰坏灯头壳、电瓶壳,罚款50元。
3、碰坏灯圈,罚款50元。
4、损坏灯头玻璃,罚款50元。
5、损坏灯线,罚款50元。
6、损坏矿灯电瓶,罚款300元。
7、在矿灯上乱涂乱画,罚款50元。
8、丢失矿灯者罚款500元。
9、丢失自救器罚款100元,损坏自救器罚款70元,损坏封条罚款10元,损坏保护套罚款10元,损坏封带罚款70元。
煤矿矿灯房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
一、严格遵守班前会制度,必须坚持班前20分钟开班前会。提前10分钟开始接班,要在正点交接完毕。 二、交接班要做到口对口,检查后签字交接班。 1、交接班要交清以下情况: (1)交清充电情况、灯数; (2)交清本班检修情况及存在问题; (3)交清工具和记录本; 2、接班要检查充电灯数及充电架情况,发出灯数,要注意三相符,检查根据是否够数或损坏,各种记录填 写是否齐全。 3、有下列问题不予交接班: (1)发现接班人有喝酒或精神不正常的情况,应拒绝交接班,并向领导汇报。 (2)到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要向领导汇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煤矿矿灯房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编制的文件
目录
01 岗位责任制
03 操作规程
02 交接班制度
04
矿灯领用发放坏赔偿制度
07 矿灯管理办法
06
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 制度
基本信息
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特编制矿灯房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
谢谢观看
矿灯损坏赔偿制度
矿灯损坏赔偿制度
矿灯是煤矿工人工作的眼睛,矿灯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每个工人的幸福欢乐。为 了更好地管好用好矿灯,特制定矿灯损坏赔偿制度。
一、凡井下在册职工持所在单位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到指点地点灯房办理领灯证供入井领灯用。如领灯证丢 失及时向灯房什么作废,并办理补牌手续,如不及时申明作废致使矿灯丢失者,由本热负责按丢失矿灯处理。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一、领用发放 1、领灯人员必须在指定窗口凭证、牌(条),后发灯,无证、牌(条)一律不发灯。 2、灯房值班人员要掌握收发灯时间,做好收发灯的准备工作。 3、灯房值班人员要认真掌握,严格执行“三固定”“三对号”“八不发”制度。 4、灯房值班人员发灯时要叫号,以免发生错拿和丢失。 5、灯房值班人员要准确掌握本班收发数量,做到灯、牌相符。 6、灯房值班人员对收回的矿灯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电线有无破损,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电池槽是否有破损、变形。 (3)有无红灯、灭灯。 7、发现有人故意损坏矿灯,对用灯人员要按《矿灯损坏赔偿制度》赔偿。
矿灯房管理制度(新)

矿灯延点、延时、红灭灯管理制度一、使用矿灯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将矿灯交回矿灯房。
二、超过2小时矿灯仍未交回矿灯房者,灯房值班人员应汇报调度并查明原因。
三、灯房值班人员应将延时矿灯记录在延时记录本上,记录应注明用灯人员单位、姓名、入井时间及未交灯原因。
四、不填写延时记录、不汇报调度及无故不交灯人员,按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因工作需要在井下延点加班的用灯人员,应由本部门值班领导签字办理借灯手续提前领用备用灯,避免过放电,影响矿灯使用寿命。
六、矿灯最低应能持续正常使用11小时,矿灯11小时内出现红灯情况由机电队负责处理,超出11小时出现红灯将对领灯者及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七、如果使用时出现红灯情况,持灯人交灯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并由值班人员做好红、灭灯记录,并及时查明原因,将红、灭灯修复正常。
矿灯房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岗位上进行。
二、发生下列情况接班者有权不接班1、矿灯情况交接不清。
2、设备故障、隐患及原因交接不清。
3、未处理的隐患及原因交接不清。
4、工具和材料配件交接不清。
5、岗位卫生不清洁。
6、各种记录填写不规范或未填写。
三、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其他异常状态时,交班人员有权拒绝交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矿灯房岗位责任制一、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搞好矿灯的充电、检查及自救器管理工作。
二、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八小时工作制,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脱岗。
三、严格执行矿灯、自救器管理制度。
四、经常巡查矿灯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矿灯正常充电和设备安全运行。
五、规范、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管理好矿灯房内安全消防设施和设备。
六、坚守岗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因工作需要进入矿灯房的人员必须有机电部门或矿领导带领,或持有效证明,并填写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
七、搞好设备及环境卫生,推动文明生产。
矿灯工操作规程一、矿灯充电的操作方法1、使用前仔细检查矿灯零部件有无损坏,保险螺钉是否松动,若有异常应调整好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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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充灯房各项制度
煤矿充灯房是指用于给井下作业人员提供照明设备的设施。
为确保煤矿充灯房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安全,通常会制定一些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煤矿充灯房制度:
1. 充灯房使用制度:明确充灯房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例如充灯房只能由具备相关资质和许可的人员使用,禁止抽烟和使用明火等。
2. 充灯设备维护制度:规定充灯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性能和使用状态良好,减少故障和事故发生的风险。
3. 充灯设备安全操作制度:明确使用充灯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例如如何正确连接灯具、如何使用开关和电源等,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
4. 充灯房通风制度:确保充灯房内空气流通和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通常会设立通风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洁。
5. 充灯房灯具更换制度:规定灯具的更换周期和更换方法,通常需要定期更换光源,避免灯光不足或灯具故障影响照明效果。
6. 充灯房入口标志制度:在充灯房入口处设置标志,明确标示充灯房的用途和注意事项,提醒人员注意安全和遵守相关规定。
这些制度和规定旨在确保煤矿充灯房的安全运行,并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光照环境,以确保他们的工作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