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路灯照明—安全文明施工 检查表

市政道路—路灯照明—安全文明施工 检查表
市政道路—路灯照明—安全文明施工 检查表

评估检查人:甲方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包负责人:

市政道路道路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市政道路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 (1) 第二章工程概况 (2) 第三章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 第四章实现安全目标技术措施 (11) 第五章特殊季节及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13) 第六章安全专项措施 (17) 第七章落实方法与措施 (31) 第八章重大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及其处理措施 (33) 第九章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39) 第十章施工围挡与交通疏导的文明建设 (41) 第十一章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41)

第一章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国家颁布的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道路交通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 3、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本工程施工合同 5、国家颁布的现行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的市政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施工强制性条款。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二、编制原则 坚持“科学施工,安全生产”的施工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死亡、不倒塌、不中毒,保证现场的文明施工,减少安全事故隐患。预防职业病的发身,保护劳动者的健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优选)

现场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一、开工前由电气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工况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方案,明确用电设备布置、用电负荷分布、电缆设置、关键部位照明布置,并编制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二、总体要求 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夜间工作时,作业区与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应齐全完好。 3、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4、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①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②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③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④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⑤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⑥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5、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6、无自然采光的非标设备制造空间内、土建地下或内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7、上下人通道、滑模架体、密闭空间布置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三、专项施工

1、在深坑、陡坡等危险地段以及运输道路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应增设红灯标志,以防发生伤亡事故。 2、在滑模施工现场预备发电机一台,如滑模过程中施工现场遇到停电,应立即启动发电机,以备施工现场的需求,夜间施工及上下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主体结构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可利用塔吊架体、专用灯架、移动碘钨灯等),照度应满足施工工艺的需要,且符合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要求。 4、装饰装修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面不应有死角,且照明器具应远离易燃材料,进出通道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5、防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且照明器具应远离防水材料。 6、照明:施工现场的照明首先注意与人的密切关系,在施工作业场所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场所的照明,如局部照明灯、行灯、标灯等,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地点施工照明不超过12V。 行灯电源线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变压器金属外壳及二次线圈应接零保护及防水防雨措施。 对手持移动的手把灯必须用插销插座连接。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文本资料

一冶二环线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一、严格执行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容量50KW及以上应编制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电缆要按照TN-S系统要求执行“三项五线制”配置五芯电缆,电缆(线)产品须有合格证,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皮电线,现场线路架设按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求实施总体布设(挂置或固定在围挡有一定安全距离),要求配备专业电工,并且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过路电缆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电线架设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且要架空布设,PE线的颜色应是绿/黄双色线,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相接,同一供电系统电器设备接地、接零保护要保持一致;现场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配电箱引入引出线要采用套管横担,进出电线要求排列整齐,下进下出,匹备合理,配电系统必须满足三级配电三级保护要求,配电箱(开关箱)使用(电斧或金峰牌电箱)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配电箱)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不得有破皮、老化现象;接线柱应设防护罩;箱内要无杂物,外壳要有接地保护,箱内电器装置齐全可靠,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要求有防火设施(配置干粉型灭火器材)。专职电工必须要每天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和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受电。

二、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深基坑开挖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基坑变化,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加固处理;作业前要全面检查机械、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带“病”运行,基坑现场排水、降水、集水措施是否落实;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不准碰损边坡或碰撞支撑系统或护壁桩,放止坍塌,未支护前不准开挖:基坑周边1.2米严禁超荷载堆土、堆放材料设备,不准搭设临时工棚设施;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泵机必须先拉闸切断电源;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及时进行基础施工,防止基坑暴露时间过长;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进行照明,高度应设置在5米左右,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基坑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深基坑内还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承台施工2米以下必须用钢板桩进行支护,基坑临边必须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防护栏杆,上杆栏杆离地面高度为1.1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5米,立杆高度1.2米,立杆间距2米,钢管表面涂刷黄黑警示色油漆。栏杆内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施工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深基坑钢板桩支护完毕必须经监理和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职责: 1、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安排的夜间施工,工作时间为晚8:00~晚11:00。 2、项目专职安全员:对班组及电工等相关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交底,并在夜间施工开始前进行照明、安全防护的专项检查,提供专项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 3、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班组夜间施工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4、施工员:督促施工班组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和施工质量。 5、电工及相关配合部门:按指导书提供足够的符合现行规范、安全规定的照明和其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 6、库管、材料员:保障夜间施工物质,材料的供应。 7、急救员:对一般轻伤进行救治处理,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及时联系医院。 二、夜间施工准备 1、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须进行安全培训,并通过进场安全教育及考核。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有夜盲、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等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及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得安排夜间施工;生病及酒后人员也不得安排夜

间施工。 3、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本工程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反光衣,焊工作业需佩戴焊工手套,特殊防护服,焊工防护眼镜;电工移动电缆需佩戴绝缘手套。 4、有夜间施工时,在白班下班前应完成夜间施工的准备工作,夜间施工开始前10~30 分钟,安全员应完成施工区域的安全巡检(如机械、照明、通讯等)。检查符合夜间作业要求,方可进行施工。未符合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5、各施工员、班组应在夜间施工作业开始前清点本班组人数,并作口头安全交底,下班时清点人数,保证本班组作业区域所有参加夜间施工人员全部到齐后,统一列队下班。 6、夜间作业人员白天需充分休息,不得疲劳作业,夜间需提高警觉性。 三、夜间施工注意事项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

市政道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德江县合兴镇棚户区道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贵州鼎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德江县合兴镇棚户区道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2) 1、工程概况 (2) 2、工期要求 (2) 3、质量要求 (3) 第二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与保证体系 (3) 第一节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风险评价 (3) 一、安全目标 (3) 二、施工风险分析 (3) 第二节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 (4) 一、安全委员会组成 (4)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5) 三、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 (6) 第三章职业健康安全的保证组织措施 (8) 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8)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8) 二、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8) 三、项目部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9) 四、项目部专职质安员的安全职责 (9) 五、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0) 六、工人的安全职责 (10) 第二节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10) 二、安全教育制度 (11) 三、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11) 四、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1) 五、安全交底制度 (11) 六、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1) 七、安全检查制度 (12) 八、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7) 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7) 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17) 第三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与安全保障投入 (17) 第四节安全文化建设 (20)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检查表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 记录编号: 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是否执行责任制 经济承包中是否有安全生产指标 是否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是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是否合格 是否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是否进行安全责任目标解 是否有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考核办法是否落实 是否制订安全管理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有安全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审批 专业性较强项目,是否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组 安全措施是否全面 安全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是否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是否有针对性 交底是否全面 交底是否履行签字手续 是否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否有记录 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是否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是否如期完成 是否有安全教育制度 新入厂工人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是否有具体安全教育内容 特种工是否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作业人员是否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 专职安全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或考核是否合格 是否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是否有记录 是否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 是否持操作证上岗 工伤事故是否按规定报告 工作事故是否按事故调查析规定处理 是否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是否有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现场是否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危险作业现场是否设置安全 在市区主要路段工地周围是否设置高于2.5m围挡一般路段工地周围是否设置高于1.8m围挡 围挡材料是否坚固、是否稳定、是否整洁、是否美观 围挡是否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施工现场进出口是否有大门 是否有门卫、门卫制度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现场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一、开工前由电气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工况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方案,明确用电设备布置、用电负荷分布、电缆设置、关键部位照明布置,并编制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二、总体要求 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夜间工作时,作业区与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应齐全完好。 3、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4、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①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②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③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④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⑤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⑥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5、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6、无自然采光的非标设备制造空间内、土建地下或内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7、上下人通道、滑模架体、密闭空间布置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三、专项施工 1、在深坑、陡坡等危险地段以及运输道路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应增设红灯标志,以防发生伤亡事故。 2、在滑模施工现场预备发电机一台,如滑模过程中施工现场遇到停电,应立即启动发电机,以备施工现场的需求,夜间施工及上下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主体结构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可利用塔吊架体、专用灯架、移动碘钨灯等),照度应满足施工工艺的需要,且符合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要求。 4、装饰装修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面不应有死角,且照明器具应远离易燃材料,进出通道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5、防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且照明器具应远离防水材料。 6、照明:施工现场的照明首先注意与人的密切关系,在施工作业场所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场所的照明,如局部照明灯、行灯、标灯等,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地点施工照明不超过12V。 行灯电源线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夜间施工照明方案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云南--广东±800kV直流输电工程 穗东换流站土建工程1标 夜间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穗东换流站施工项目部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1、编制目的 由于本工程实际开工时间大大滞后于计划工期,同时2009年6月单极投产目标不变,加之标段内所有建筑物基础施工阶段正值南方雨季,因此造成工期十分紧张。为确保本工程总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夜间施工不可避免,为保证作业的顺利进行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特编制要方案。 2、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3、照明方案 3.1、现场临时用电情况 3.1.1现场临时用电根据实行可靠的保护接零,现场用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禁止他用.保护零线需在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作不少于三处重复接地,重复接地应于保护零线相连接,各配电箱外壳和各用电设备外壳均应与保护地线相连接,保护地线和重复接地电阻≤10Ω,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 电机,局部照明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箱的金属框架。 (4)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物料提升机,均设接地装置。 3.1.2、现场配电箱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漏电保护器选用电流动作型,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手持电动工具用的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3.1.3、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3.1.4、配电箱使用推荐产品,开关电器,装置必须端正、牢固,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专人负责。

12市政道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规范道路施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道路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市政新建道路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及道路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 2.安全管理的原则 2.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负责生产管理的经理、副经理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一并考虑进来,做到生产和安全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2.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内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安全员、施工员)对职责范围的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3、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管理工作重在预防,由于事故的不确定性的特点,使我们在时间、地点、规模上不能将其量化,只有将量化重点工作放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 2.4、动态管理的原则 安全管理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随着工程的进展,

安全管理的内容和重点也在发生着变化,所以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我们要坚持动态管理原则。 2.5、计划性、系统性原则 安全管理的两个显著特点,即:计划性和原则性。安全管理和其它管理大同小异,都是将其列入到年度或月度计划中去。所以安全管理要坚持计划性的原则;另外安全管理作为一种企业管理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它包括在企业管理的大系统中,同时安全管理自身也是一个系统,本身具有一定的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等。 2.6、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当中既要采用奖励的管理手段,同时也要采用惩罚的管理手段,做到奖励和惩罚相结合。 2.7、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处处做到把人的安全放到第一位,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2.8、坚持“五同时”的原则 建筑施工企业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验收。 2.9、“一票否决”的原则 对发生重大事故项目、部门和单位,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评优和领导干部晋职晋级的资格。

夜间施工措施

厦门SM项目三,四期正式用电及一期用电增 容工程 夜间施工措施方案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做到不扰民,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编制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一、目的 规定厦门SM项目三,四期正式用电及一期用电增容工程夜间作业的工作程序,对夜间作业的准备及检查程序作出指导,确保土建工程夜间施工的安全。 二、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厦门SM项目三,四期正式用电及一期用电增容工程的一般夜间施工和单项工序的夜间施工。 三、夜间作业时间 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安排的夜间施工,工作时间为晚22:00~晚6:00。 单项工序夜间施工指为完成某些特定或有特殊要求的夜间施工,如砼浇筑、抢修及某些紧急工作,其工作时间以完成该工序所需要的时间来确定。 四、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夜间施工所需要各种资源配备,为夜间施工提供人员、物质、资金保证。 2、安全主任、专职安全员:对班组及电工等相关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交底,并在夜间施工开始前进行照明、安全防护的专项检查,提供专项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 3、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班组夜间施工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4、施工员:督促施工班组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和施工质量。 5、电工及相关配合部门:按指导书提供足够的符合现行规范、安全规定的照明和其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 6、库管、材料员:保障夜间施工物质,材料的供应。 7、急救员:对一般轻伤进行救治处理,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及时联系医院。 五、一般要求 1、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已进行了安全培训,通过了公司的进场安全教育及考核,持证上岗。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有夜盲、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1节、安全施工措施 1.1、目标 严格执行桂建质安[2006]22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响应XX政府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100天新变化、200天新提升、500天新形象”,力争达到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本工程安全目标:“五无一杜绝”,“一创建”。 “五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大的交通事故和机械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无倒塌事故,无中毒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4‰以下。 我公司承诺:若安全目标达不到上述要求,我公司将接受业主按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给予的处罚。 1.2、安全组织及保证体系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下图:

①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有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好安全日检记录,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以集团安全生产副经理及质安部成员组成集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施工保证体系的管理,检查组织对安全隐患的突击检查。 ②工地安全管理小组,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担任领导,成员包括3名技术员为专职安全督导员,一名电工管理,负责工地安全施工管理,并由专职安全督导员负责具体安全事务的监督。班组施工管理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班组工人的安全施工。 ③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2)、安全体证体系 安全生产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之一,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是企业的重要课题,我司制订并完善了一套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责任落实到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程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一、开工前由电气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工况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方案,明确用电设备布置、用电负荷分布、电缆设置、关键部位照明布置,并编制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二、总体要求 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夜间工作时,作业区与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应齐全完好。 3、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4、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①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②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③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④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⑤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⑥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5、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6、无自然采光的非标设备制造空间内、土建地下或内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7、上下人通道、滑模架体、密闭空间布置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三、专项施工

1、在深坑、陡坡等危险地段以及运输道路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应增设红灯标志,以防发生伤亡事故。 2、在滑模施工现场预备发电机一台,如滑模过程中施工现场遇到停电,应立即启动发电机,以备施工现场的需求,夜间施工及上下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主体结构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可利用塔吊架体、专用灯架、移动碘钨灯等),照度应满足施工工艺的需要,且符合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要求。 4、装饰装修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面不应有死角,且照明器具应远离易燃材料,进出通道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5、防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且照明器具应远离防水材料。 6、照明:施工现场的照明首先注意与人的密切关系,在施工作业场所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场所的照明,如局部照明灯、行灯、标灯等,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地点施工照明不超过12V。 行灯电源线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市政道路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方案(最终)

市2016年道路整治项目(城关片区)大沙坪路道路整治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第设集团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四日

目录 第一章工程综述 (2) 1.1 工程概况 (2) 1.2 施工总体部署 (2) 1.3 现场施工条件 (2) 第二章编制依据、原则 (3) 2.1 编制依据 (3) 2.2 编制原则 (3) 第三章施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4) 3.1 组织机构总体设置 (4) 3.2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6) 第四章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10) 4.1 安全目标 (10) 4.2 安全保证体系 (10) 4.3 安全管理措施 (12) 4.4 单元预警法实施及安全保证措施 (12) 4.5 “一校一会”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13) 4.6 安全检查 (14) 4.7 安全纪律 (14) 4.8 事故应急预案 (15) 第五章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及保证措施 (23) 第六章文明施工措施 (25) 第七章夜间施工措施 (29)

第一章工程综述 1.1工程概况 拟改建的大沙坪道路起点为大沙坪桥,终点至高速路口,路线全长3951.596m,大沙坪路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50km/h,路幅宽度为33m、21m、14m,车道数双向6-4车道,机动车道宽度12m、14m、15m,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B级。本工程施工围包括道路工程、交通标线工。道路工程包括人行道铺装、对行车道路面进行改造,交通标线工程包括对车道划分重新优化及车行道井盖改造工程 1.2施工总体部署 至成立项目经理部,迅速完成临时工程建设;及时进行导线点、水准点的复核、联测、加密,原地貌断面复测,开工前现场材料试验等其他准备工作;落实人员、设备进场,使其达到开工条件;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工期;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3现场施工条件 1.3.1交通运输 本工程为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交通较为便利。 1.3.2施工用水、电 施工和生活用水下从当地市政给水接入。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从业主指定的配电室接入。动力用电从业主指定接入,同时配备发电机以备临时停电急用。 1.3.3施工通讯 由于大沙坪路市政道路,所以暂时还没有移动或电信等线路,只能利用移动或对讲

市政道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市政道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2009-08-07 10:42:18) 转载 标签: 杂谈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一、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 1.1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达到重庆市相关标准,创建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1.2杜绝重伤、死亡事故,杜绝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5‰以内。 二、思想意识保证 2.1 全体施工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都要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也是效益”、“安全生产、人人有则”、“预防为主”等思想。 2.2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经常讲、反复讲、天天讲,使“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 三、组织保证措施 3.1 建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体系,并始终保证运转。(详图3.1)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体系(图3.1) 3.2 配合各岗位专兼职安全人员,特别是班组兼职安全人员,做到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 3.3 设专人及时清扫成渝高速路附近施工区域的垃圾,并及时清运。 四、制度保证措施 4.1 建立健全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4.2 实行新工人入场安全培训教育制。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不断地对新入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人持证上岗,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消除不安全的因素。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向员工讲解安全知识及杜绝隐患措施。 4.3 各层次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周要组织一~二次安全检查,对查处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776-34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开工前由电气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工况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方案,明确用电设备布置、用电负荷分布、电缆设置、关键部位照明布置,并编制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二、总体要求 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夜间工作时,作业区与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应齐全完好。 3、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

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4、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①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②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③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④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⑤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⑥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5、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6、无自然采光的非标设备制造空间内、土建地下或内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文明现场施工安全检查表格范本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 施工单位;上海两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日期:工程单 位:申江路(中环线—S2)高架专用道工程4标检查人: 序 号 检查项目内容与要求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 现场围档1 施工工地是否有围墙或围档,围档是否低于 1.8m 2 围档材料是否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3 围档或围墙是否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2 封闭管理1 施工现场是否设置进出口大门是否有门卫 人员和门卫管理制度 2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是否佩戴工作卡 3 大门处是否设置企业标志 3 施工场地1 工地地面是否平整;道路是否畅通 2 工地是否有排水设施、排水是否通畅 3 是否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 4 工地是否有积水 5 工地是否设置吸烟处、是否随意吸烟 4 材料堆放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是否按总平面布局堆放2材料是否分类堆放是否整齐,是否做到工完场地清 3建筑垃圾堆放是否整齐、是否设置垃圾池 4是否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5 施工现场 标牌1 大门口处挂的七牌一图其内容是否齐全 2 标牌是否规范、整齐 3 是否有安全标语 4 是否有宣传栏、黑板报等 6 生活设施 1厕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 是否设置厕所,随地大小便 3是否供应卫生饮水 3 生活垃圾是否及时清理,是否专人管理7 施工组织 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中临是否有临时用电设计方案,临时用电设计方案是否经审批,专业性较强的大项目,未编制独立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不全面, 8 分部、分 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针对性不强、交底不全面、交底未交到班组、作业人员、交底是否有履行签字手续 安全检查 是否有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市政道路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X X市X X路X X段道路工程 建设项目一标段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X 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本桥位于X XX X路X X段上,为跨越X X大道西段、规划道路、规划河道而修建的,主线道路全长3060 m。 X X市域西北,是X X区南北向城市主干道,X X路X X段全长3.06公 里,规划红线宽度60米,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X X路X X段起点位于 X X产业园区边界,道路从北向南,经过X X村、X X村、X X村、X X村、X X村、X X村,终点位于X X新区与X X区交界处,形成连接高新区、X X区、 X X新区的一条重要的城市主干道。 K6+426.05处与规划中的X X线相交,X X路X X段主线上跨,辅道与X X线平交;K8+658.741处与规划中的X X大道西段相交,X X路X X段主线 上跨,辅道与X X大道西段平交,预留X X大道西段中间层上跨高架桥。 二、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不超过54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三、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单位工程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第二章安全管理目标 第一节安全目标 一、安全目标 做到无工程事故和重大设备、人身伤害事故,坚决实现“五杜绝”,即杜绝施工死亡事故;杜绝多人伤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二、施工风险分析 1、施工用电 整个施工期间用电量较大,为了保证工期满足施工需要,在市电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情况下,项目部配制发电机来满足施工需要。因此,用电安全、油料堆放管理

使用和发电机安全管理都非常重要。线路短路以及超负荷会引起火灾;设备漏电会危 及员工生命;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会引起火灾或爆炸从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机械设备 在施工过程中,设备的正常运作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为此操作工人必须熟练,懂设备的操作规程,其他任何人不能随意摆弄机械设备,同时设备安装必须合格,完善漏电、接零保护、防雨措施和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否则一旦发生漏电或机械故障就会触电或机械伤人事故,从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易燃易爆物品及动火作业 施工中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虽然少量,管理不善易发生事故,油料容易发生火灾,氧气、乙炔易受热爆炸伤人;动火作业不按动火作业规程进行易发生爆炸或火灾事故。 4、季节性施工 高温季节施工,工人容易发生中暑,防暑降温必须做好,高温季节易燃物增多,防火工作必须加强,油料、氧气、乙炔受热会爆炸伤人或引起火灾。在雨季施工中,用电设备无防雨措施,会发生漏电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或触电伤人,从而影响正常施工生产。 5、高压电力线 (1)、本工程X X路、X X路、X X街均有架空高压线,最低处大约6米,电压达10~110千伏,施工时切实做好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4米的要求,采取措施保护施工及施 工人员安全是重点。 6、燃气管道 本工程有燃气管道通过施工道路,施工时先请专业队伍探明平面位置及埋深作标示,并编制管道保护专项方案,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措施方案

目录 一、目的 (1) 二、夜间作业时间 (1) 三、职责 (1) 四、一般要求 (1) 五、夜间施工管理措施 (2) 六、夜间施工主要安全措施 (3) 七、夜间施工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7)

为加强上海长兴岛第二发电厂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编制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一、目的 规定脱硝改造工程夜间作业的工作程序,对夜间作业的准备及检查程序作出指导,确保锅炉反应器安装工程夜间施工的安全。 二、夜间作业时间 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考虑到工人的作息时间,第二天有充分的工作精力,本项目夜间工作时间为晚17:00~晚21:30。 三、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夜间施工所需要各种资源配备,为夜间施工提供人员、物质、资金保证。 2、安检部门、专职安全员:对班组及电工等相关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交底,并在夜间施工开始前进行照明、安全防护的专项检查,提供专项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 3、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班组夜间施工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4、施工员:督促施工班组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和施工质量。 5、电工及相关配合部门:按指导书提供足够的符合现行规范、安全规定的照明和其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 6、库管、材料员:保障夜间施工物质,材料的供应。 7、急救员:对一般轻伤进行救治处理,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及时联系医院。 四、一般要求

1、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已进行了安全培训,通过了安监部门的进场安全教育及考核,持证上岗。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有夜盲、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等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及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得安排夜间施工;生病及酒后人员也不得安排夜间施工。 3、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本工程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焊工作业需佩戴焊工手套,特殊防护服,焊工防护眼镜;电工移动电缆需佩戴绝缘手套。 4、有夜间施工时,在白班下班前应完成夜间施工的准备工作,夜间施工开始前10~30分钟,安全员应完成施工区域的安全巡检(如机械、照明、通讯等)。检查符合夜间作业要求,方可进行施工。未符合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5、各施工员/班组应在夜间施工作业开始前清点本班组人数,并作口头安全交底,下班时清点人数,保证本班组/作业区域所有参加夜间施工人员全部到齐后,统一下班。 6、夜间作业人员白天不得疲劳作业,夜间需提高警觉性。 五、夜间施工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市政道路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目录 一.概况 (2) 二.安全保证措施 (2) (一)、安全施工目标 (2) (二)、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 (2) (三)、安全生产制度 (3) 三、实现安全目标的技术措施 (6)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6) (二)、安全用电措施 (7) (三)、设备管理措施 (8) (四)、防汛、防火、防雷的安全措施 (8) (五)、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9) (六)、管线保护措施 (10) 四、安全专项措施 (11) (一)、基坑支护工程 (11) (二)、土方开挖工程 (13) (三)、起重吊装工程 (14) (四)、模板工程 (16) 五、落实方法与措施 (16) 六、重大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及其处理措施 (17)

(一)、重大危害因素表 (17) (二)、重大危害因素处理措施: (18) (三)、环境因素表 (20) (四)、环境因素处理措施 (21) 一.概况 本工程位于三水云东海区中心服务区,同心路为南北走向,起点于新建成的大学路,经过白云路及规划的虎山路、虎山二路、龙山二路、龙山路、龙山横路、青云路,止于红云路,所有交叉口均为平交,全程共有圆管涵6处,箱涵2处。道路全长3260m,道路路基宽20m。设计等级:I级城市次干道40km/h。工程造价:35636727.56元,施工期限210天。二.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施工目标 安全生产的目标: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死亡、不倒塌、不中毒;年负伤频率6‰以下。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 我司已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认证中心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本工程项目经理部将下设若干职能部门共同对施工进行安全管理,安全组织机构见下图:

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⑴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86街区,西临灯湖东路,东接锦园路,南界海六路,北侧为海七路,一栋配电大楼(地下2层,地上2层),建筑面积为9643m2一栋机房大楼(地下2层,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52578m2。 ⑵本工程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广州地质勘查基础工程公司勘察、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⑶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特点,特制定本消防措施。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粤建施字[1997]13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轻伤事故报告及处理办法》的通知(粤安监[2004]126号); 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三、夜间作业时间 1、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安排的夜间施工,工作时间为晚8:00~晚10:00。

2、单项工序夜间施工指为完成某些特定或有特殊要求的夜间施工,如砼浇筑等某些紧急工作,其工作时间以完成该工序所需要的时间来确定。 3、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 四、夜间施工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1、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已进行了安全培训,通过了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及考核,持证上岗。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有夜盲、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等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及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得安排夜间施工;生病及酒后人员也不得安排夜间施工。 3、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本工程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反光衣,焊工作业需佩戴焊工手套,特殊防护服,焊工防护眼镜;电工移动电缆需佩戴绝缘手套。 4、有夜间施工时,在白班下班前应完成夜间施工的准备工作,夜间施工开始前10~30分钟,安全员应完成施工区域的安全巡检(如机械、照明、通讯等)。检查符合夜间作业要求,方可进行施工。未符合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5、各施工员/班组应在夜间施工作业开始前清点本班组人数,并作口头安全交底,下班时清点人数,保证本班组/作业区域所有参加夜间施工人员全部到齐后,统一列队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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