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重金属检查法

USP重金属检查法
USP重金属检查法

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1.简述

1.1重金属是指在规定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显色的金属盐类杂质。1.2硫化钠或硫代乙酰胺在弱酸性条件下水解产生硫化氢,与供试品中重金属在规定实验条件下所显颜色,与一定量的标准铅溶液在同样操作条件下所显的颜色比较。1.3由于实验条件不同。分为三种检查方法:第一法适用于在规定条件下能生成澄清无色溶液的供试品。第二法适用于在规定条件下不能生成澄清无色溶液的供试品;第三法适用于那些不能用一法和二法的样品。

2 仪器

2.1仪器设备

50ml纳氏比色管

2.2试剂和溶液

a)硫代乙酰胺试液: 称取硫代乙酰胺4g加水溶解,用水稀释至100ml,摇匀。

b)甘油基准试液: 称取200g甘油加水至总重量为235g,然后加142.5ml1N氢氧

化钠溶液和47.5ml的水。

临用前用0.2ml硫代乙酰胺试液和1ml甘油基准试液混合,在沸水浴中加热20秒钟,立即使用.

c)

硝酸铅贮备液:称取硝酸铅0.1598g,置1000ml量瓶中,加硝酸1ml与水100ml

溶解后,用水稀释至1000ml 摇匀,作为贮备液。

标准铅溶液临用前,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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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0μg的Pb)。

d)PH3.5醋酸盐缓冲液: 取醋酸铵25.0g,加水25ml溶解后,加38.0ml6N盐

酸,如有必要用6N氨水或6N盐酸调PH至3.5 ,用水稀释至

100ml,摇匀。

第一法:

标准溶液的制备取50ml比色管,用移液管移取2.0ml标准铅溶液(20 μgPb),用水稀释到25ml,用1N醋酸或6N氨水溶液调PH至3.0~4.0之间,用

窄范围的精密pH试纸作指示,然后加水稀释至40ml,摇匀。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另取一支50ml比色管,加入按该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制成的供试液25ml;或加入供试品的量以g计, 按公式2.0/1000L计算,其中L

为重金属的限度(%),用该品种项下规定的酸的体积溶解,加水溶解并稀释

至25ml,供试品溶液用1N醋酸或6N氨水溶液调PH至3.0~4.0之间,用窄

范围的精密pH试纸作指示,然后加水稀释至40ml,摇匀。

对照溶液的制备取第三只比色管,加入与上述供试品溶液方法同样制备的任意25ml,加入2.0ml标准铅溶液,用1N醋酸或6N氨水溶液调PH至3.0~4.0

之间,用窄范围的精密pH试纸作指示,然后加水稀释至40ml,摇匀。

操作方法在上述三只比色管中分别加入2ml醋酸缓冲溶液(PH3.5), 然后

加1.2ml硫代乙酰胺_甘油基准试剂,加水稀释到50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色

背景下,至上向下透视.供试品溶液的颜色不得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对照溶液的颜色

相同于或较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 注:如对照液的颜色浅于标准品溶液,则以第二法代

替第一法)。

第二法:

pH3.5醋酸盐缓冲液照第一法配制

标准溶液的制备用移液管取4ml标准铅溶液到适宜的试管中,并加入10ml

6N盐酸。

照方法一配制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称取一定量的样品(以g计算) ,按公式4.0/1000L 2.0/1000L计

SOP-QM 402-14 页号Page:3/4 算,其中L为重金属的限度(%),置适宜的坩埚中,加适量的硫酸预以湿润,在低

温小心炽灼,直至全部炭化,(炭化过程坩埚盖可不盖严),炭化物中加2ml硝酸和

5滴硫酸,小心加热,直至不再挥发白色烟雾,于500-600℃炽灼(最好在高温炉

中)直至炭完全灰化(不得超过2小时),如果未完全炭化,则可将残渣冷却后

加入几滴硫酸使脱水,然后重新炽灼。放冷,加5ml 4ml6N盐酸,加盖,在蒸气

浴上蒸10分钟15分钟,放冷,等量转移到一个试管中。再用5ml6N

盐酸少量多次冲洗坩锅,并将洗液转移到试管中。去盖,在蒸气浴上缓

缓蒸发至干。残渣加1滴盐酸湿润之,再加10ml热水,蒸煮2分钟,滴加6N

氢氧化铵,直至溶液对石蕊试纸刚呈碱性。用水稀释至25ml 。用1N醋酸溶液

调PH至3.0~4.0之间,用窄范围的PH精密试纸作外指示剂,如需要,予以过滤,

用10ml水淋洗坩埚和滤器,合并滤液和洗液于50ml比色管中,加水稀释至40ml,

摇匀。

对照液的制备——用移液管取4ml标准铅溶液至与上述相同的坩锅中,溶液中含

有被测物的量相当于供试液含量的10%。在蒸气浴上蒸发至干。在与供试液相同

的条件下,在同一高温炉中同时炽灼燃烧。放冷,加5ml6N盐酸,加盖,在蒸气浴

上蒸10分钟。放冷,等量转移到一个试管中。再用5ml 6N盐酸少量多次冲洗坩

锅,并将洗液转移到试管中。

3.3.5操作方法分别在标准溶液、供试液、对照液的试管中小心地逐滴加入氢氧化

铵,调PH到9。放冷,逐滴加入冰醋酸调PH到8,再加入过量的5ml冰醋酸。用PH计

或窄范围的PH精密试纸作外指示剂,测定PH,如有必要,用1N醋酸溶液或6N氢氧化

铵调PH至3.0-4.0之间。如有必要,过滤,用数ml水冲洗,合并滤液和洗液到50ml

到比色管中,加水稀释至40ml。加入2ml醋酸缓冲溶液(PH3.5), 然后加1.2ml硫代

乙酰胺_甘油基准试剂,加水稀释到50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色背景下,至上

向下透视,供试品溶液的颜色不得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对照品溶液的颜色相同于或深

于标准溶液。[注——如对照品溶液的颜色浅于标准溶液,则用第三法检查供试品。]

第三法

标准品溶液的配制取8ml硫酸和10ml硝酸的混合液,置一干燥洁净的100ml凯

氏烧瓶中,再加适量硝酸 ,使相当于供试品中增加的硝酸量,加热使产生白色烟

雾,放冷,小心加入10ml水,如处理供试品溶液用过氧化氢,则加入相当于供

试液中耗用量的30%过氧化氢,缓缓煮沸至产生白色浓烟雾。再放冷,小心加入

5ml水,混合,再缓缓煮沸至产生白色浓烟雾,并使体积剩2~3ml。放冷,以数

SOP-QM 402-14 页号Page:4/4 ml水小心稀释,加标准铅溶液2.0ml,摇匀,移入50ml比色管中,用水淋洗烧瓶,

洗液并入比色管中,直至达25ml,摇匀。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按公式2.0/1000L计算样品数量,其中L为重金属的限度(%)

如为固体样品称取一定量的样品(以g计算), 置一干燥洁净的100ml

凯氏烧瓶中[注—如反应时会产生大量的泡沫,则需用300ml的烧瓶]。钳住烧瓶

使成450角,加足量8ml硫酸和10ml硝酸的混合液,使样品完全湿润,加酸时先缓缓

加热至反应开始,每次加酸后再加热至反应开始,待反应平息,分次补充加入同样

的酸混合液,每次加酸后再加热 ,直至总量18ml混合酸加完,加热至微沸至溶液

变黑,放冷,加入2ml硝酸,继续加热使溶液呈黑色。继续加热,再加硝酸,直至

不变黑,然后激烈加热使产生白色浓烟雾。放冷,小心加入5ml水,缓缓加热至产

生白色浓烟雾,再继续加热直至体积仅剩数ml,放冷,小心加入5ml水.观察颜色

如呈黄色,可小心加入30%过氧化氢1ml,再蒸发至产生白色浓烟雾, 并使体积仅

剩2~3ml.若溶液仍呈黄色,可重复加水5ml并以过氧化氢处理,放冷, 以数ml水

小心稀释,淋洗烧瓶,洗液并入比色管中不得过25ml,摇匀.

如为液体样品取规定的样品, 置一干燥洁净的100ml凯氏烧瓶中[注—

如反应时会产生大量的泡沫,则需用300ml的烧瓶]。钳住烧瓶使成450角,小心

加入数ml的8ml硫酸和10ml硝酸混合液,缓缓加热至反应开始,待反应平息,按

固体样品项下自”分次补充加入同样的酸混合液”起同样处理.

对照溶液的制备——按固体样品项下供试液的制备方法,取等量的样品,同法操作至“放

冷, 以数ml水小心稀释”。加入2.0ml标准铅溶液(20 μg Pb),摇匀。转移至50ml

比色管中,用水淋洗烧瓶,将洗液并入比色管中至体积达到25ml,混合摇匀。

操作法

供试品溶液、标准品溶液及对照溶液均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用氢氧化铵调

节pH3.0~4.0,可用窄PH精密试纸作外指示剂,当接近此特定的范围时可用稀

氨液.然后用水稀释至40ml,摇匀.在上述比色管中分别加入2ml醋酸缓冲溶液

(PH3.5), 然后加1.2ml硫代乙酰胺_甘油基准试剂,加水稀释到50ml,摇

匀,放置2分钟5分钟,同置白色背景下,至上向下透视,供试品溶液的颜

色不得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标准品溶液的颜色相同于或深于标准品溶液的

颜色。

附上我的翻译

231重金属

重金属检查法是指在规定实验条件下检测能与硫离子作用显色的金属杂质的量。通过目视比较标准铅溶液对照品(见分光光度法和色差计法操作项下的目视比色法851),以供试品中铅的百分数(按重量)计算,不能超过各论中规定的重金属限度。[注意——此法代表性的金属杂质有铅、汞、铋、砷、锑、锡、镉、银、铜、钼]

除另有规定外,测定重金属的含量采用第一法。第一法适用于在规定条件下能生成澄清无色溶液的物质。第二法适用于在第一法规定条件下不能生成澄清无色溶液的物质,或由于是络合物,其硫离子能与重金属发生沉淀反应,或是不挥发油和挥发油。第三法是湿法,适用于那些不能用第一法和第二法的物质。

特殊试剂

硝酸铅贮备液——称取硝酸铅159.8mg,加1ml硝酸与100ml水溶解后,加水稀释至1000ml。制备此溶液并贮存在无可溶性铅盐的玻璃容器中。

标准铅溶液——在使用当天,量取10.0ml硝酸铅贮备液,加水稀释至100.0ml。每1ml标准铅溶液相当于10μg的铅。取100ul的标准铅溶液制

成对照溶液,如与1g的供试品同法制成的溶液颜色相同,那1g供试品就相当于含有百万分之一的铅。

第一法

PH3.5的醋酸盐缓冲液——取醋酸铵25.0g,加水25ml溶解后,加6N盐酸38.0ml。如有必要用6N氨水或6N盐酸调PH至3.5,用水稀释至100ml,混合摇匀。

标准溶液的制备——取一支50ml比色管,用移液管移取2.0ml标准铅溶液(20μg Pb),用水稀释至25ml。用PH计或窄范围的精密PH试纸指示,用1N醋酸或6N氨水溶液调PH至3.0~4.0之间,然后加水稀释至40ml,混合摇匀。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一支50ml比色管,加入按该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制成的供试液25ml;或加入以g计,按公式2.0/(1000L) (其中L为重金属的限度,以百分比计)算出的供试品的量,用该品种项下规定的酸的体积溶解,并加水稀释至25ml。用PH计或窄范围的精密PH试纸指示,用1N 醋酸或6N氨水溶液调PH至3.0~4.0之间,然后加水稀释至40ml,混合摇匀。

对照溶液的制备——取第三支比色管,加入与上述供试液同法制备的任意溶液25ml,加入2.0ml标准铅溶液。用PH计或窄范围的精密PH试纸指示,用1N醋酸或6N氨水溶液调PH至3.0~4.0之间,然后加水稀释至40ml,混合摇匀。

操作方法——取上述含有标准溶液、供试品溶液、对照溶液的三支比色管,分别加入2ml PH3.5的醋酸缓冲溶液, 然后加1.2ml硫代乙酰胺_甘油基

准试剂,加水稀释到50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色背景下,至上向下透视.供试品溶液的颜色不得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对照溶液的颜色相同于或较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 注:如对照液的颜色浅于标准品溶液,则以第二法代替第一法]。

第二法

注——此法不适合含汞物质的检查。

PH3.5醋酸盐缓冲溶液——照第一法配制

标准溶液的配制——用移液管取4ml标准铅溶液到适宜的试管中,并加入10ml 6N盐酸。

供试液的制备——称取一定量的样品(以g计算) ,按公式4.0/1000L计算,其中L为重金属的限度(%),置适宜的坩埚中,加适量的硫酸使湿润,在低温小心炽灼,直至全部炭化,(炭化过程坩埚盖可不盖严)。炭化物中加2ml硝酸和5滴硫酸,小心加热,直至不再挥发白色烟雾。于500-600o炽灼(最好在高温炉中),直至炭完全灰化(不得超过2小时)。如果未完全炭化,则可将残渣冷却后加入几滴硫酸使脱水,然后重新炽灼。放冷,加5ml6N盐酸,加盖,在蒸气浴上蒸10分钟。放冷,等量转移到一个试管中。再用5ml6N 盐酸少量多次冲洗坩锅,并将洗液转移到试管中。

对照液的制备——用移液管取4ml标准铅溶液至与上述相同的坩锅中,溶液中含有被测物的量相当于供试液含量的10%。在蒸气浴上蒸发至干。在与供试液相同的条件下,在同一高温炉中同时炽灼燃烧。放冷,加5ml6N 盐酸,加盖,在蒸气浴上蒸10分钟。放冷,等量转移到一个试管中。再用5ml 6N盐酸少量多次冲洗坩锅,并将洗液转移到试管中。

操作方法——分别在标准溶液、供试液、对照液的试管中小心地逐滴加入氢氧化铵,调PH到9。放冷,逐滴加入冰醋酸调PH到8,再加入过量的5ml 冰醋酸。用PH计或窄范围的PH精密试纸作外指示剂,测定PH,如有必要,用1N醋酸溶液或6N氢氧化铵调PH至3.0-4.0之间。如有必要,过滤,用数ml水冲洗,合并滤液和洗液到50ml到比色管中,加水稀释至40ml。加入2mlPH3.5的醋酸盐缓冲液,然后加1.2ml硫代乙酰胺_甘油基准试剂,加水稀释到50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色背景下,至上向下透视,供试品溶液的颜色不得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对照品溶液的颜色相同于或深于标准溶液。[注——如对照品溶液的颜色浅于标准溶液,则用第三法检查供试品。]

第三法

pH3.5醋酸盐缓冲液——照第一法配制。

标准品溶液的配制——取8ml硫酸和10ml硝酸的混合液,置一干燥洁净的100ml凯氏烧瓶中,再加适量硝酸 ,使相当于供试品中增加的硝酸量。加热使产生白色浓烟,放冷,小心加入10ml水,如处理供试品溶液时用了过氧化氢,则加入相当于供试液中耗用量的30%过氧化氢。缓缓煮沸至产生白色浓烟雾。再放冷,小心加入5ml水,混合,再缓缓煮沸至产生白色浓烟雾,并使体积剩2~3ml。放冷,以数ml水小心稀释,加标准铅溶液2.0ml(20 μg Pb),摇匀。移入50ml比色管中,用水淋洗烧瓶,洗液并入比色管中,直至达25ml,摇匀。

供试液的制备——除另有规定外,称取一定量的样品(以g计),按公式2.0/1000L计算,其中L为重金属的限度(%)。

如为固体样品——称取一定量的样品到一干燥洁净的100ml凯氏烧瓶中。

[注—如反应时会产生大量的泡沫,则需用300ml的烧瓶。]钳住烧瓶使成450角,加足量8ml硫酸和10ml硝酸的混合液,使样品完全湿润。缓缓加热至反应开始,待反应平息后,分次补充加入同样的酸混合液,每次加酸后再加热 ,直至总量达18ml。再升温加热,缓缓煮沸至溶液变黑。放冷,加入2ml 硝酸,继续加热使溶液呈黑色。再加硝酸并加热,直至不再变黑,然后激烈加热使产生白色浓烟雾。放冷,小心加入5ml水,缓缓加热至产生白色浓烟雾,再继续加热至体积仅剩数ml。放冷,小心加入5ml水。观察颜色如呈黄色,可小心加入30%过氧化氢1ml,再蒸发至产生白色浓烟雾, 并使体积仅剩2~3ml。若溶液仍呈黄色,可重复加水5ml并以过氧化氢处理。放冷, 以数ml水小心稀释,淋洗烧瓶,洗液并入50ml比色管中,注意总体积不得过25ml。

如为液体样品——取规定的样品, 置一干燥洁净的100ml凯氏烧瓶中。[注—如反应时会产生大量的泡沫,则需用300ml的烧瓶。]钳住烧瓶使成450角,小心加入数ml的8ml硫酸和10ml硝酸混合液,缓缓加热至反应开始,待反应平息,按固体样品项下自”分次补充加入同样的酸混合液”起同样处理。

对照溶液的制备——按固体样品项下供试液的制备方法,取等量的样品,同法操作至“放冷, 以数ml水小心稀释”。加入2.0ml标准铅溶液(20 μg Pb),摇匀。转移至50ml比色管中,用水淋洗烧瓶,将洗液并入比色管中至体积达到25ml,混合摇匀。

操作过程——将供试品溶液、标准品溶液及对照溶液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用PH计或窄范围的精密PH试纸作外指示剂, 用氢氧化铵调pH至3.0~4.0之间(如有必要,当接近此特定的范围时可用稀氨液)。然后用水稀释至40ml,摇匀。

在上述比色管中分别加入2ml醋酸缓冲溶液(PH3.5),然后加1.2ml硫代

乙酰胺_甘油基准试剂,加水稀释到50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色背景下,至上向下透视:供试品溶液的颜色不得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标准品溶液的颜色相同于或深于标准品溶液的颜色。

在有些国家或管辖范围,不允许使用硫代乙酰胺。可在每个比色管中加入10ml新制的硫化氢基准试剂,摇匀,放置5分钟,同置白色背景下,至上向下透视。

通则0821重金属检查法

0821重金属检查法 本法所指的重金属系指在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显色的金属杂质。 标准铅溶液的制备称取硝酸铅0.1599g,置1000ml量瓶中,加硝酸5ml 与水50ml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 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0μg的Pb)。本液仅供当日使用。 配制与贮存用的玻璃容器均不得含铅。 第一法 除另有规定外,取25ml纳氏比色管三支,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与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后,加水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乙管中加入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制成的供试品溶液25ml;丙管中加入与乙管相同重量的供试品,加配制供试品溶液的溶剂适量使溶解,再加与甲管相同量的标准铅溶液与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后,用溶剂稀释成25ml;若供试液带颜色,可在甲管中滴加少量的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使之与乙管、丙管一致;再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酰胺试液各2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当丙管中显出的颜色不浅于甲管时,乙管中显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深。如丙管中显示出的颜色浅于甲管,应取样按第二法重新检查。 如在甲管中滴加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仍不能使颜色一致时,应取样按第二法检查。 供试品如含高铁盐影响重金属检查时,可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入相同量的维生素C0.5~1.0g,再照上述方法检查。 配制供试品溶液时,如使用的盐酸超过1 ml,氨试液超过2ml,或加入其他试剂进行处理者,除另有规定外,甲管溶液应取同样同量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15ml,微热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再用水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 第二法 除另有规定外,当需改用第二法检查时,取各品种项下定量的供试品,按炽灼残渣检查法(通则0841)进行炽灼处理,然后取遗留的残渣;或直接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如供试品为溶液,则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溶液,蒸

可见异物检查法操作规程.doc

题目 可见异物检查法标准操 文件编号SOP/ZZ15-614-00 作规程 制定人审核人 批准人审核日期 制定日期审核人 批准日期审核日期 颁发部门质管部生效日期 分发部门质管部、质控部 可见异物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一个可见异物检查法标准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正 确性 2、适用范围:可见异物检查法 3、职责: 3.1.检验操作人员负责按可见异物检查法标准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2.质保部负责可见异物检查法操作规程的文件审核及监督实施。 4、内容 4.1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0 年版二部附录ⅨΗ。 4.2 简述 可见异物系指存在于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μm,可见异物检查法包括灯检法和光散射法,本药厂注射剂可见异物检查方法现执行灯检法,灯检法应在暗室中进行。 本药厂有静脉用小容量注射剂、非静脉用小容量注射剂 4.3 操作方法 4.3.1 检查装置 a.光源无色注射剂或滴眼剂的检查,光照度应为1000~ 1500L X;透明塑料 容器或有色溶液注射剂于光照度为2000~ 3000L X的位置,混悬型注射剂和混悬

型滴眼剂,光照度为4000Lx,仅检查色块、纤毛等可见异物。 b.式样采用伞棚式装置,两面或单面用,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附录ⅨΗ。 c.背景为不反光黑色,在背部右侧和底部为不反光白色(供检查有色异物)。 d.距离供试品至人眼距离通常为25cm。 e.检查应在避光室内或暗处进行。 4.3.2 检查规则 4.3.2.1 检查人员条件 a.视力远距离近距离视力测验,均为 4.9 或 4.9 以上(矫正后视力为 5.0 或 5.0 以上)。 色盲测验应无色盲。 b.可见异物检查操作人员应经有关可见异物检查法的全面培训,能正确掌握判断标准,熟练掌握操作方法,方可上岗操作。 4.3.2.2 检查方法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 20 支,除去容器标签,擦净容器外壁,必要时将药 液转移至洁净透明的专用玻璃容器内,置供试品于遮光板边缘处,在明视距离分 别在黑色和白色背景下,手持供试品颈部使药液轻轻翻转,轻轻旋转和翻转容器 使药液中可能存在的可见异物悬浮(注意不使药液产生气泡),轻轻翻转后即用目检视,重复 3 次,总时限为 20 秒。必要时将药液转移至洁净透明的专用玻璃容器内;用目检视。供试品装量每支在 10ml 及 10ml 以下的,每次检查可手持 2支 ,用目检视。 4.4 结果判断 4.4.1 小容量静脉注射剂可见异物结果判定: 除另有规定外, 20 支检查的供试品中,均不得检出明显可见异物(金属屑、 玻璃屑、长度或最大粒径超过 2mm 以上的短纤维和块状物)。如检出细微可见异 物(点状物、 2mm 以下的短纤维和块状物) 1 支,应另取 20 支同法复试,均不 得检出明显可见异物,否则为不合格。 4.4.2 小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可见异物结果判定: 除另有规定外, 20 支检查的供试品中,均不得检出明显可见异物(金属屑、 玻璃屑、长度或最大粒径超过2mm 以上的短纤维和块状物)。如检出微细可见异

USP重金属检查法

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1.简述 1.1重金属是指在规定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显色的金属盐类杂质。1.2硫化钠或硫代乙酰胺在弱酸性条件下水解产生硫化氢,与供试品中重金属在规定实验条件下所显颜色,与一定量的标准铅溶液在同样操作条件下所显的颜色比较。1.3由于实验条件不同。分为三种检查方法:第一法适用于在规定条件下能生成澄清无色溶液的供试品。第二法适用于在规定条件下不能生成澄清无色溶液的供试品;第三法适用于那些不能用一法和二法的样品。 2 仪器 2.1仪器设备 50ml纳氏比色管 2.2试剂和溶液 a)硫代乙酰胺试液: 称取硫代乙酰胺4g加水溶解,用水稀释至100ml,摇匀。 b)甘油基准试液: 称取200g甘油加水至总重量为235g,然后加氢氧化钠溶液和 的水。 临用前用硫代乙酰胺试液和1ml甘油基准试液混合,在沸水浴中加热20秒钟,立即使用. c) 硝酸铅贮备液:称取硝酸铅0.1598g,置1000ml量瓶中,加硝酸1ml与水100ml

溶解后,用水稀释至1000ml 摇匀,作为贮备液。 标准铅溶液临用前,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 SOP-QM 402-14 页号 Page:2/4 度,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0g的Pb)。 d)醋酸盐缓冲液: 取醋酸铵25.0g,加水25ml溶解后,加盐酸,如有必要用6N 氨水或6N盐酸调PH至,用水稀释至100ml,摇匀。 第一法: 标准溶液的制备取50ml比色管,用移液管移取标准铅溶液(20 gPb),用水稀释到25ml,用1N醋酸或6N氨水溶液调PH至~之间,用窄范围的精密 pH试纸作指示,然后加水稀释至40ml,摇匀。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另取一支50ml比色管,加入按该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制成的供试液25ml;或加入供试品的量以g计, 按公式1000L计算,其中L为重 金属的限度(%),用该品种项下规定的酸的体积溶解,加水溶解并稀释至 25ml,供试品溶液用1N醋酸或6N氨水溶液调PH至~之间,用窄范围的精 密pH试纸作指示,然后加水稀释至40ml,摇匀。 对照溶液的制备取第三只比色管,加入与上述供试品溶液方法同样制备的任意25ml,加入标准铅溶液,用1N醋酸或6N氨水溶液调PH至~之间,用窄范 围的精密pH试纸作指示,然后加水稀释至40ml,摇匀。 操作方法在上述三只比色管中分别加入2ml醋酸缓冲溶液(), 然后加硫代 乙酰胺_甘油基准试剂,加水稀释到50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色背景下,至上 向下透视.供试品溶液的颜色不得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对照溶液的颜色相同于或较深 于标准溶液的颜色( 注:如对照液的颜色浅于标准品溶液,则以第二法代替第一法)。 第二法: 醋酸盐缓冲液照第一法配制 标准溶液的制备用移液管取4ml标准铅溶液到适宜的试管中,并加入10ml 6N盐酸。 照方法一配制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称取一定量的样品(以g计算) ,按公式1000L1000L计算,其中L 为重金属的限度(%),置适宜的坩埚中,加适量的硫酸预以湿润,在低温小心炽灼, 直至全部炭化,(炭化过程坩埚盖可不盖严),炭化物中加2ml硝酸和5滴硫酸,小

重金属检查法(USP和EP)

231 重金属检查法 本试验系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金属离子与硫化物离子反应显色,通过与制备的标准铅溶液目视比较测定, 以确证供试品中重金属杂质含量不超过各论项下规定的限度(以供试品中铅的百分比表示,以重量计) 。【见分光 光度法和光散射项下测定法目视比较法 <851> 】【注意:对本试验有反应的典型物质有铅、汞、铋、砷、锑、锡、 镉、银、铜和钼等】 除各论另有规定外,按第一法测定重金属。第一法适用于在规定试验条件下,能产生澄清、无色溶液的物质。 第二法适用于在第一法规定试验条件下不能产生澄清、无色溶液的物质,或者适用于由于性质复杂, 化物离子与金属离子形成沉淀的物质,或者是不易挥发的和易挥发的油类物质。第三法为湿消化法,仅用于第一 法、第二法都不适合的情况。 特殊试剂 硝酸铅贮备液制备:取硝酸铅 159.8mg , 溶于 100ml 水中,加 1ml 硝酸,用水稀释至 1000ml 。制备和贮存 本溶液的玻璃容器应不含可溶性铅。 标准铅溶液制备:使用当天,取硝酸铅贮备液 10.0ml , 用水稀释至 100.0ml 。每 1mL 的标准铅溶液含相当 于 10μg 的铅。按每克供试品取 100μL 标准铅溶液制备的对照溶液, 相当于供试品含百万分之一的铅。 方法Ⅰ pH3.5 醋酸盐缓冲液的制备: 取醋酸铵 25.0g 溶于 25mL 水中, 加 6N 盐酸液 38.0mL , 必要时, 用 6N 氢氧化铵液或 6N 盐 酸液调节 pH 至 3.5 , 用水稀释至 100mL , 混匀。 取标准铅溶液 2.0mL (相当于 20 μg 铅)于50mL 比色管中, 加水稀释至 25mL , 以 pH 计或精密 pH 试纸作为外 指示剂,用 1N 醋酸液或 6N 氢氧化铵液调节 pH 至 3.0~4.0 , 用水稀释至 40mL , 混匀。 取各论项下规定的供试品溶液 25mL 于 50mL 比色管中, 或用各论项下规定用 量的酸溶液样品, 用水稀释至 25mL ,供试品以 g 计,按下式计算: 2.0/ (1000L ) 式中 L 是重金属限度( % )。以 pH 计或是精密 pH 试纸作为外指示剂,用 1N 醋酸液或 6N 氢氧化铵液调 节 pH 至 3.0~4.0 , 用水稀释至 40mL , 混匀。 取供试品溶液制备项下的溶液 25mL 于 50mL 比色管中, 加标准铅溶液 2.0mL ,以 pH 计或是精密 pH 试纸 作为外指示剂,用 1N 醋酸液或 6N 氢氧化 铵液调节 pH 至 3.0~4.0 , 用水稀释至 40mL , 混匀。 在上述三试管中,分别加入 pH3.5 的醋酸盐缓冲液 2mL , 然后再加硫代乙酰 胺-甘油试液 1.2mL ,用水稀 释至 50mL , 混匀,放置 2 分钟, 在白色平面 自上向下观察:供试品溶液产生的颜色与标准 品溶液产生的颜色相比,不得更 深。对照溶液产生的颜色比标准溶液深或相当。 [注意: 如果 对照溶液的颜色比 标准溶液浅,用方法 II 代替方法 I 测定供试品 ]。 易干扰硫 标准溶液制备: 供试品溶液制备: 对照溶液制备 检查法:

可见异物检查法-

可见异物检查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可见异物检查法-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可见,异物,检查,,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教育文库中查看更多范文。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可见异物检查法 可见异物是指存在于注射剂、滴眼剂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

观测到的任何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um。中国药典20XX年版二部附录Ixh中采用了灯检法和光散射法两种检查方法。 第一法灯检法 1、简述 本法为注射剂和滴眼剂可见异物检查的常用方法。本法还用于光散射法检出可见异物的供试品的复核确认。2、环境、装置与人员 2.1环境实验室检测时应避免引入可见异物,供试品溶液的容器(如不透明、不规则形状容器等)不适于检测,需转移至专用玻璃容器中时,均应在100级的洁净环境(如层流净化台)中操作。灯检法应在避光室内或在暗处进行。2.2检查装置 2.2.1光源采用带遮光板的日光灯,光照度在1000~4000lx范围内可以调节。无色注射液或滴眼液检查时的光照度应为1000~1500lx;透明塑料容器或有色溶液注射液或滴眼液检查时的光照度应为2000~3000lx,混悬型注射液和滴眼液在光照度为4000lx条件下检查色块、纤毛等外来污染物。 2.2.2背景正面不反光的黑色面作为检查无色或白色异物的背景;侧面和底面的白色面作为检查有色异物的背景。 2.3检查人员条件远距离和近距离视力测验,均应为4.9或4.9以上(矫正后视力应为5.0或5.0以上);应无色盲。 3、距离检查人员调节位置,使供试品位于眼部的明视距离处(指供试品至人眼的距离,通常为25cm)。 4、操作方法

重金属检查法

重金属检查法 1.目的:建立重金属检查(药典中第一、二法)的标准规程。 2.范围:QC化验室。 3.责任:QC化验员。 4.内容: 4.1简述: pH值是3.0-3.5,选用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调节pH 较好,显色剂硫代乙酰胺试液用量经实验也以2ml为佳,显色时间一般为2分钟。以10-20μgPb与显色剂所产生的颜色为最佳目视比色范围。在规定实验条件下,与硫代乙酰胺试液在弱酸条件下产生的硫化氢呈色的金属离子有银、铅、汞、铜、镉、铋、锑、锡、砷、锌、钴与镍等。 4.2仪器与用具:纳氏比色管,应注意选择各管之间的平行 性,玻璃色泽一致,内径、刻度、标线高度一致。比色管洗涤时避免划伤内壁。 4.3试药和试液: ℃干燥至恒重的硝酸铅0.160g,置1000m1量瓶中,加硝酸5ml与水50ml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临用前,精密量取贮液10m1置100ml量瓶中,加

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0μg的pb)。 4.4操作方法: pH3.5)2ml,加水或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 μm)滤过,然后甲管中加入标准铅溶液一定量,水或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溶剂使成25ml,再在乙管中加硫代乙酰胺试液2ml,甲管中加水2ml,照上述方法比较,即得。pH3.5)2ml与水15ml溶解以后,移置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再加水稀释成25ml。 ℃灼烧的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加硝酸0.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汽除尽后,放冷,加盐酸2ml,置水浴上蒸干后加水15m1,滴加氨试液至酚酞指示液显中性,再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1,微热溶解后,移至乙管中,加水稀释成25m1。 -1.0ml,使恰湿润,用低温加热至硫酸除尽后,加硝酸0.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放冷,在500-600℃“…放冷,加盐酸2m1...”起,至加水稀释成25ml。 4.5注意事项: pH3.5)时,要用PH计调节,硫代乙酰胺试液加入量以2ml 时呈色最深;硫代乙酰胺试液显色剂的最佳显色时间为2分钟,第一、第二法均为放置2分钟。 μg的Pb)为宜。小于1ml或大于3m1,呈色太浅或太深均

实验原始记录模板(检查)

三、 检查 1. 水分 标准:取本品内容物,照水分测定法(药典2005二部附录Ⅷ M 第一法 A ),以 为溶剂,水分不得过 %。 仪器: 水分测定仪: 结果: 标定值: mg/ml RSD= % (附水分报告) 2.干燥失重 标准:照干燥失重法测定,于 ℃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 %。 仪器:烘箱: 恒温减压干燥箱: 真空泵: 电子天平: (感量0.1mg ) 方法: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法、干燥器干燥法(分常压、减压两种) 干燥剂:硅胶(显蓝色)、五氧化二磷(粉未状)、无水氯化钙(块状) 结果: 批号: 单位:g 公式:干燥失重(%)=(W 0+W 1-W 3)/ W 1×100% 结论:符合规定

温度:湿度: 3.(重量)装量差异 标准:取本品20片(5瓶),按药典二部附录方法检查,限度为±%。 仪器:电子天平:感量0.1mg(适用于平均片重0.30g以下的片剂) 感量1mg(适用于平均片重0.30g或0.30g以上的片剂)结果: 重量差异(片剂)单位:g 公式:(重量)装量差异(%)=(W供- w平均)/ w平均× 100% 装量差异= - ~+ % 结论:符合规定 4.酸度(碱度) 标准:取供试品加水制成每1ml中含mg的溶液,依法测定。pH值应为~。仪器:酸度计:电子天平: 供试液:g ―→ml 结果:

温度:湿度: 5.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pH值 标准: 仪器:澄明度检测仪:酸度计: 方法:取供试品5瓶, 分别按标示量加水制成每1ml 中含mg的溶液,与浊度标准液及标准比色液比较后,测定pH值。 供试液:每瓶加水ml 结果: 6. 不溶性微粒(例如) 标准:每1.0g样品中含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粒 方法:取本品3份,加微粒检查用水制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X C) 结论: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

(完整word版)重金属检测方法汇总

重金属检测方法汇总 重金属检测方法及应用 一、重金属的危害特性 从环境污染方面所说的重金属,实际上主要是指汞、镉、铅、铬、砷等金属或类金属,也指具有一定毒性的一般重金属,如铜、锌、镍、钴、锡等。我们从自然性、毒性、活性和持久性、生物可分解性、生物累积性,对生物体作用的加和性等几个方面对重金属的危害稍作论述。 (一)自然性: 长期生活在自然环境中的人类,对于自然物质有较强的适应能力。有人分析了人体中60多种常见元素的分布规律,发现其中绝大多数元素在人体血液中的百分含量与它们在地壳中的百分含量极为相似。但是,人类对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其耐受力则要小得多。所以区别污染物的自然或人工属性,有助于估计它们对人类的危害程度。铅、镉、汞、砷等重金属,是由于工业活动的发展,引起在人类周围环境中的富集,通过大气、水、食品等进入人体,在人体某些器官内积累,造成慢性中毒,危害人体健康。 (二)毒性: 决定污染物毒性强弱的主要因素是其物质性质、含量和存在形态。例如铬有二价、三价和六价三种形式,其中六价铬的毒性很强,而三价铬是人体新陈代谢的重要元素之一。在天然水体中一般重金属产生毒性的范围大约在1~10mg/L之间,而汞,镉等产生毒性的范围在0.01~0.001mg/L之间。 (三)时空分布性: 污染物进入环境后,随着水和空气的流动,被稀释扩散,可能造成点源到面源更大范围的污染,而且在不同空间的位置上,污染物的浓度和强度分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同。(四)活性和持久性: 活性和持久性表明污染物在环境中的稳定程度。活性高的污染物质,在环境中或在处理过程中易发生化学反应,毒性降低,但也可能生成比原来毒性更强的污染物,构成二次污染。如汞可转化成甲基汞,毒性很强。与活性相反,持久性则表示有些污染物质能长期地保持其危害性,如重金属铅、镉等都具有毒性且在自然界难以降解,并可产生生物蓄积,长期威胁人类的健康和生存。 (五)生物可分解性: 有些污染物能被生物所吸收、利用并分解,最后生成无害的稳定物质。大多数有机物都有被生物分解的可能性,而大多数重金属都不易被生物分解,因此重金属污染一但发生,治理更难,危害更大。 (六)生物累积性: 生物累积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污染物在环境中通过食物链和化学物理作用而累积。二是污染物在人体某些器官组织中由于长期摄入的累积。如镉可在人体的肝、肾等器官组织中蓄积,造成各器官组织的损伤。又如1953年至1961年,发生在日本的水俣病事件,无机汞在海水中转化成甲基汞,被鱼类、贝类摄入累积,经过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当地居民食用后中毒。 (七)对生物体作用的加和性: 多种污染物质同时存在,对生物体相互作用。污染物对生物体的作用加和性有两类:一类是协同作用,混合污染物使其对环境的危害比污染物质的简单相加更为严重;另一类是拮抗作用,污染物共存时使危害互相削弱。 二、重金属的定量检测技术

2010版可见异物检查法

可见异物检查方法 1.目的 建立一个测定可见异物检查方法。 2.范围 适用于所有需测定可见异物的样品。 3.责任 质检科检验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 4.程序 可见异物系指存在于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μm。《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ⅨH中采用了灯检法和光散射法两种检查方法。 4.1.第一法 4.1.1.简述 本法为注射剂和眼用液体制剂中可见异物检查的常用方法。 本法还用于光散射法检出可见异物的供试品的复核确认。 本实验所用供试品必须按规定随机抽样。 4.1.2.环境、装置与人员 4.1.2.1.环境实验室检测时应避免引入可见异物。当制备注射用无菌粉末和无菌原料药供试品溶液时,或供试品溶液的容器不适于检测(如不透明、不规则形状容器等),需转移至适宜容器中,均应在100级的洁净环境(如层流净化台)中进行。灯检操作应在暗室中进行。 4.1.2.2.检查装置 4.1.2.2.1.光源采用带遮光板的日光灯,光照度在1000~4000lx 范围内可以调节。用无色透明容器包装的无色供试品溶液,观察所在处的光照度应为1000~1500lx ;用透明塑料容器包装或用棕色透明容器包装的供试品溶液或有色供试品溶液,观察所在处的光照度应为2000~3000lx;乳状液或混悬液观察所在处的光照度应约为4000lx。 4.1.2.2.2.背景不反光的黑色面作为检查无色或白色异物的背景;不反光

的白色面作为检查有色异物的背景。 4.1.2.3.检查人员条件远距离和近距离视力测验,均应为4.9或4.9以上(矫正后视力应为 5.0或5.0以上);应无色盲。 4.1.3.检视距离 检查人员调节位置,使供试品位于眼部的明视距离处(指供试品至人眼的清晰观测距离,通常为25cm)。 4.1.4.操作方法 4.1.4.1.液体供试品的检查方法除另有规定外,除去容器标签,擦净容器外壁。手持容器颈部(装量在10ml或10ml以下的供试品每次可手持2支)轻轻旋转和翻转容器,使药液中存在的可见异物悬浮(注意不使药液产生气泡),并分别在黑色和白色背景下,目视检查,重复3次,总时限为20s。液体制剂中如有结晶析出,可参照药品使用说明书中溶解结晶方式先进行处理,再进行可见异物检查。 4.1.4.2.固体供试品的检查方法除另有规定外,应在100级的洁净环境(如层流净化台)中用适宜的溶剂及适当的方法使药粉全部溶解后,按4.1.4.1.项下的方法检查。配带有专用溶剂的注射用无菌粉末,应先将专用溶剂按溶液型制剂检查合格后,再用以溶解注射用无菌粉末。溶解供试品所选用的适宜溶剂应无可见异物。如为水溶性药物,一般使用不溶性微粒检查用水(参见附录ⅨC不溶性微粒检查法)进行溶解制备,或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其他溶剂进行溶解制备。溶剂量应确保药物溶解完全并不便于观察。固体供试品溶解所用的适当方法应与其制剂使用说明书中注明的临床使用前处理的方式相同。 4.1.5.记录 记录光照度,检查供试品的数量,异物存在情况。 4.1.6.结果判定 各类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在静置一定时间后轻轻旋转时均不得检出烟雾状微粒柱,且不得检出金属屑、玻璃屑、长度或最大粒径超过2mm的纤维和块状物等明显可见异物。微细可见异物(如点状物、2 mm以下的短纤维和块状物等)如有检出,除另有规定外,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4.1.6.1.溶液型静脉用注射液、注射用浓溶液20 支(瓶)检查的供试品

重金属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重金属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重金属检查法检查 职责:质量控制部全体人员 内容: 1.简述 重金属是指在规定实验条件下能与显色剂作用显色的金属杂质。采用硫代乙酰胺试液或硫化钠试液作显色剂,以铅的限量表示。由于实验条件不同,分为4种检查方法:第一法适用于供试品不经有机破坏,在酸性溶液中进行显色的重金属限度检查;第二法适用于供试品需灼烧破坏,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经处理后在酸性溶液中进行显色的重金属限度检查;第三法用来检查能溶于碱而不溶于稀酸(或在稀酸中即生成沉淀)的药品中的重金属;第四法用微孔滤膜过滤,使重金属硫化物沉淀富集成色斑,用于有色溶液或重金属限度较低的品种。检查时,应根据药典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选用。四种方法显示的结果均为微量重金属的硫化物微粒均匀混悬在溶液中所呈现的颜色;采用滤膜法可获得“色斑”;如果重金属离子浓度大,加入显色剂后放置时间长,就会有硫化物聚集下沉。重金属硫化物生成的最佳PH值是,选用醋酸盐缓冲液()调节PH较好,显色剂硫代乙酰胺试液用量经实验也以为佳,显色时间一般为2分钟。以10-20μg的Pb与显色剂所产生的颜色为最佳目视比色范围。在规定实验条件下,与硫代乙酰胺试液在弱酸条件下产生的硫化氢呈色的金属离子有银、铅、汞、铜、镉、铋、锑、锡、砷、锌、钴与镍等。由于在药品生产过程中遇到铅的机会较多,且铅易积蓄中毒,故以铅作为重金属的代表,用硝酸铅配制标准铅溶液。 2.仪器与用具 纳氏比色管50ml应选玻璃质量好、无色(尤其管底)、配对、刻度标线高度一致的纳氏比色管。 滤器见中国药典重金属检查法第四法附图,由具有螺纹丝扣并能密封的上、下两部分以及垫圈、滤膜和辅助滤板组成。 滤器上盖部分A的入口处应能与50ML注射器紧密联接,滤器下部F的出口处能套上一合适橡皮管。A与F能通过螺纹丝扣密封。 垫圈应内径光滑、大小相同,以使斑点边缘圆整、清楚、大小一致。在滤器上加上橡皮垫圈,既可使滤膜与滤板紧密结合,又可避免在旋紧滤器接头时扭曲或损坏滤膜。 滤膜的直径为10MM,孔径为μm,使用前在水中浸泡24小时以上,可使色斑均匀。 50ml注射器,应能与滤器上盖入口处紧密联接。

可见异物检查SOP

可见异物检查SOP 分发单位 质量部[] 生产技术部[] 物料部[] 工程部[ ]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销售部[] 总经办[] 市场部[ ] 原料药车间[] QC 室[] QA 室[] 提取车间[] 固体制剂车间[ ] 注射剂车间[] 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注射剂、滴眼剂的可见异物检查的基本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注射剂、滴眼剂的可见异物检查。 3责任人 QC检验员:负责按此规程对注射剂、滴眼剂的可见异物检查。 QC室主管:监督此文件的执行。 4制定依据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区H 5内容 5.1可见异物是指存在于注射剂滴眼剂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 长度通常大于50um。 5.2注射剂、滴眼剂应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条件下生产,产品在出厂前应采用适 宜的方法逐一检查并同时剔除不合格产品。 5.3可见异物检查法有灯检法和光散射法。一般常用灯检法,也可采用光散射法。灯检法不适用的 品种(如用有色透明容器包装或液体色泽较深的品种)应选用光散射法。 5.4实验室检测时应避免引入可见异物。当供试品溶液的容器(如不透明、不规则形状容器 等)不适于检测,需转移至专用玻璃容器中时,均应在100级的洁净环境(如层流净化 台)中进行。 5.5检查方法 5.5.1灯检法灯检法应在暗室中进行。 5.5.1.1检查装置采用伞棚式装置、两面或单面 5.5.1.2检查人员条件 远距离和近距离视力测验,均应为4.9或4.9以上(矫正后视力应为5.0或5.0以上);应无色盲。 5.5.1.3检查法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20支(瓶),除支容器标签,擦净容器外壁,轻轻旋转和翻转容器使药液中存在的可见异物悬浮(注意不使药液产生气泡),必要时将药液转移洁净透明的专用玻璃容器内;置供试品于遮光板边缘处,在明视距离(批供试品至人眼的距离,通常为25cm),分别在黑色和白色背景下,手持供试品颈部使药液轻轻翻转,用 目检视。 ――无色注射液或滴眼剂的检查,光照度应为1000-1500IX;透明塑料容器或有色溶液注射液或滴

重金属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沈阳康达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GMP 文件 目 的:制定重金属检查标准操作规程,使检验人员的操作规范,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范 围:本法适用于本公司需要用重金属检查法进行检测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 责任人:QC 化验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 内 容: 1.标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 2.简述 2.1重金属是指在规定实验条件下能与显色剂作用的金属盐类杂质,采用硫代乙酰胺试液或硫化钠试液作显色剂,以铅(P b)的限量显示。 2.2由于实验条件不同,分为4种检查方法:第一法适用于供试品不经有机破坏,在酸性溶液中显色的重金属限量检查;第二法适用于供试品需灼烧破坏,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的残渣,经处理后在酸性溶液中显色的重金属限量检查;第三法用来检查能溶于碱而不溶于稀酸(或在稀酸中即生成沉淀)的药品中的重金属;第四法用微孔滤膜过滤,使重金属硫化物沉淀富集成色斑,用于有色溶液或重金属限量较低的品种。 3.仪器与用具 3.1纳氏比色管:应选玻璃质量较好、无色(尤以管底)、配对、 刻度标线高度一致的纳氏比色管,洗涤时避免划伤内壁。 3.2滤器:由具有螺纹丝扣并能密封的上、下两部分以及垫圈、 滤膜和辅助滤板组成。 3.2.1滤器上盖部分A 的入口处应能与50ml 注射器紧密联接, 滤器下部F 的出口处能套上一合适橡皮管。A 与F 能通过螺纹丝 扣密封。 3.2.2垫圈应内径光滑、大小相同,以使斑点边缘圆整、清楚、 大小一致。在滤器加上橡皮垫圈。既可使滤膜与滤板紧密结合, 又可避免在旋紧滤器接头时扭曲或损坏滤膜。 3.2.3滤膜的直径为10mm ,孔径为3.0μm,使用前在水中浸泡 24小时以上,可使色斑均匀。 3.2.4 50ml 注射器,应能与滤器上盖入口处紧密联接。 3.3茂福炉 3.4电子天平 3.5电炉子 4.试药和试液 4.1试药:盐酸、硝酸、硫酸、抗坏血酸。 4.2试液:标准铅溶液、硫代乙酰胺试液、硫化钠试液、醋酸盐缓冲液(pH3.5)、稀焦糖溶液、稀盐酸、氨试液。

中国药典2015版4部 可见异物检查法

0904 可见异物检查法 可见异物系指存在于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和无菌原料药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μm。 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应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条件下生产,产品在出厂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逐一检查并同时剔除不合格产品。临用前,需在自然光下目视检查(避免阳光直射),如有可见异物,不得使用。 可见异物检查法有灯检法和光散射法。一般常用灯检法,也可采用光散射法。灯检法不适用的品种,如用深色透明容器包装或液体色泽较深(一般深于各标准比色液7号)的品种可选用光散射法;混悬型、乳状液型注射液和滴眼液不能使用光散射法。 实验室检测时应避免引人可见异物。当制备注射用无菌粉末和无菌原料药供试品溶液时,或供试品的容器不适于检查(如透明度不够、不规则形状容器等),需转移至适宜容器中时,均应在B级的洁净环境(如层流净化台)中进行。 用于本试验的供试品,必须按规定随机抽样。 第一法(灯检法) 灯检法应在暗室中进行。

A B C D 检查装置如下图所示。 图灯检法示意 A.带有遮光板的日光灯光源(光照度可在1000~4000lx范围内调节); B.不反光的黑色背景; C.不反光的白色背景和底部(供检査有色异物); D.反光的白色背景(指遮光板内侧)。 检查人员条件远距离和近距离视力测验,均应为4.9及以上(矫正后视力应为5.0 及以上);应无色盲。 检査法 按以下各类供试品的要求,取规定量供试品,除去容器标签,擦净容器外壁,必要时将药液转移至洁净透明的适宜容器内,将供试品置遮光板边缘处,在明视距离(指供试品至人眼的清晰观测距离,通常为25cm),手持容器颈部,轻轻旋转和翻转容器(但应避免产生气泡),使药液中可能存在的可见异物悬浮,分别在黑色和白色背景下目视检查,重复观察,总检查时限为20秒。供试品装量每支(瓶)在10ml及10ml以下的,每次检查可手持2支(瓶)。50ml或50ml以上大容量注射液按直、横、倒三步法旋转检视。供试品溶液中有大

重金属检测法

重金属检测法 本法所指的重金属系指在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显色的金属杂质。 标准铅溶液的制备 称取硝酸铅0.1599g,置1000ml量瓶中,加硝酸5ml与水50ml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 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0μg的Pb)。本液仅供当日使用。 配制与贮存用的玻璃容器均不得含铅。 除另有规定外,取25ml纳氏比色管三支,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与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后,加水或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乙管中加入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制成的供试液25ml,丙管中加入与乙管相同量的供试品,加配制供试品溶液的的溶剂适量使溶解,再加与甲管相同量的标准铅溶液与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后,用溶剂稀释成25ml,若供试液带颜色,可在甲管中滴加少量的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使之与乙管、丙管一致;再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酰胺试液各2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当丙管中显出的颜色不浅于甲管时,乙管中显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深,如丙管中显出的颜色浅于甲管,应取样按第二法检查。 如在甲管中滴加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仍不能使颜色一致,应取样按第二法检查。 供试品中如含高铁盐影响重金属检查时,可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入相同量的维生素C0.5-1.0g,再照上述方法检查。 配制供试品溶液时,如使用的盐酸超过1ml,氨试液超过2ml,或加入其他试剂进行处理者,除另有规定外,甲管溶液应取同样同量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15ml,微热使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再用水或各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 除另有规定外,当需改用第二法检查时,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按炽灼残渣检查法(附录Ⅷ N)进行炽灼处理,然后去遗留的残渣;或直接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如供试品为溶液,则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溶液,蒸发至干,再按上述方法处理后取遗留的

中国药典2015版4部可见异物检查法

0904可见异物检查法 可见异物系指存在于注射剂、 眼用液体制剂和无菌原料药中, 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 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 50 口。 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应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MP )的条件下生产,产品 在出厂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逐一检查并同时剔除不合格产品。 临用前,需在自然光下目视检 查(避免阳光直射),如有可见异物,不得使用。 可见异物检查法有灯检法和光散射法。 一般常用灯检法,也可采用光散射法。 灯检法不 适用的品种,如用深色透明容器包装或液体色泽较深 (一般深于各标准比色液 7号)的品种 可选用光散射法;混悬型、乳状液型注射液和滴眼液不能使用光散射法。 实验室检测时应避免引人可见异物。当制备注射用无菌粉末和无菌原料药供试品溶液 时,或供试品的容器不适于检查(如透明度不够、不规则形状容器等) 中时,均应在B 级的洁净环境(如层流净化台)中进行。 用于本试验的供试品,必须按规定随机抽样。 第一法(灯检法) 灯检法应在暗室中进行。 检查装置如下图所示。 A. 带有遮光板的日光灯光源(光照度可在 1000?4000IX 范围内调节); B. 不反光的黑色背景; C. 不反光的白色背景和底部(供检査有色异物) ; D. 反光的白色背景(指遮光板内侧) 。 检查人员条件 远距离和近距离视力测验,均应为 4.9及以上(矫正后视力应为 5.0 及以上);应无色盲。 检査法 按以下各类供试品的要求,取规定量供试品, 除去容器标签,擦净容器外壁,必要时将 药液转移至洁净透明的适宜容器内, 将供试品置遮光板边缘处, 在明视距离(指供试品至人 ,需转移至适宜容器

可见异物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完整

可见异物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一个可见异物检查法标准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正确性 2、适用围:可见异物检查法 3、职责: 3.1.检验操作人员负责按可见异物检查法标准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2.质保部负责可见异物检查法操作规程的文件审核及监督实施。 4、容 4.1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ⅨΗ。 4.2简述 可见异物系指存在于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μm,可见异物检查法包括灯检法和光散射法,本药厂注射剂可见异物检查方法现执行灯检法,灯检法应在暗室中进行。 本药厂有静脉用小容量注射剂、非静脉用小容量注射剂 4.3操作方法 4.3.1检查装置 a.光源无色注射剂或滴眼剂的检查,光照度应为1000~1500L ;透明塑料 X 的位置,混悬型注射剂和混悬型容器或有色溶液注射剂于光照度为2000~3000L X

滴眼剂,光照度为4000Lx,仅检查色块、纤毛等可见异物。 b.式样采用伞棚式装置,两面或单面用,见中华人民国药典附录ⅨΗ。 c.背景为不反光黑色,在背部右侧和底部为不反光白色(供检查有色异物)。 d.距离供试品至人眼距离通常为25cm。 e.检查应在避光室或暗处进行。 4.3.2检查规则 4.3.2.1检查人员条件 a.视力远距离近距离视力测验,均为4.9或4.9以上(矫正后视力为5.0或5.0以上)。 色盲测验应无色盲。 b.可见异物检查操作人员应经有关可见异物检查法的全面培训,能正确掌握判断标准,熟练掌握操作方法,方可上岗操作。 4.3.2.2检查方法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20支,除去容器标签,擦净容器外壁,必要时将药液转移至洁净透明的专用玻璃容器,置供试品于遮光板边缘处,在明视距离分别在黑色和白色背景下,手持供试品颈部使药液轻轻翻转,轻轻旋转和翻转容器使药液中可能存在的可见异物悬浮(注意不使药液产生气泡),轻轻翻转后即用目检视,重复3次,总时限为20秒。必要时将药液转移至洁净透明的专用玻璃容器;用目检视。供试品装量每支在10ml及10ml以下的,每次检查可手持2支,用目检视。 4.4结果判断 4.4.1小容量静脉注射剂可见异物结果判定: 除另有规定外,20支检查的供试品中,均不得检出明显可见异物(金属屑、玻璃屑、长度或最大粒径超过2mm以上的短纤维和块状物)。如检出细微可见异物(点状物、2mm以下的短纤维和块状物)1支,应另取20支同法复试,均不得检出明显可见异物,否则为不合格。 4.4.2小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可见异物结果判定: 除另有规定外,20支检查的供试品中,均不得检出明显可见异物(金属屑、玻璃屑、长度或最大粒径超过2mm以上的短纤维和块状物)。如检出微细可见异

重金属检查法(药典一部)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 文件类别:技术标准 1/3 1.目的:建立重金属检查法(一部)检验标准操作规程,并按规程进行检验,保 证检验操作规范化。 2.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3.范围:适用于所有用重金属检查法(一部)测定的供试品。 4.责任:检验员、质量控制科主任、质量管理部经理对本规程负责。 5.正文: 5.1.简述。 5.1.1. 本法所指的重金属系指在规定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 显色的金属杂质。 5.2.标准铅溶液的制备。 5.2.1. 称取硝酸铅0.1599g,置1000ml量瓶中,加硝酸5ml与水50ml溶解后,用 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 5.2.2. 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 1ml相当于10μg的Pb)。本液仅供当日使用。 5.2.3.配制与贮存用的玻璃容器均不得含铅。 5.3.第一法。 5.3.1. 除另有规定外,取25ml纳氏比色管三支,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与 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后,加水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乙管中加入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制成的供试品溶液25ml;丙管中加入与乙管相同量的供试品,加配制供试品溶液的溶剂适量使溶解,再加与甲管相同量的标准铅溶液与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后,用溶剂稀释成25ml;若供试品溶液带颜

色,可在甲管中滴加少量的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使之与乙管、丙管一致;再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酰胺试液各2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当丙管中显出的颜色不浅于甲管时,乙管中显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深。如丙管中显出的颜色浅于甲管,应取样按第二法重新检查。 5.3.2.如在甲管中滴加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仍不能使颜色一致时,应取样按第二法检查。 5.3.3. 供试品如含高铁盐影响重金属检查时,可取甲、乙、丙三管中加入相同量的维生素C 0.5~1.0g,再照上述方法检查。 5.3.4.配制供试品溶液时,如使用的盐酸超过1ml,氨试液超过2ml,或加入其他试剂进行处理者,除另有规定外,甲管溶液应取同样同量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15ml,微热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再用水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 5.4. 第二法。 5.4.1. 除另有规定外,当须改用第二法检查时,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按炽灼残渣检查法(附录Ⅸ J)进行炽灼处理,然后取遗留的残渣;或直接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如供试品为溶液,则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溶液,蒸发至干,再按上述方法处理后取遗留的残渣,加硝酸0.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或取供试品一定量,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加硫酸0.5~1ml,使恰湿润,用低温加热至硫酸除尽后,加硝酸0.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放冷,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2ml,置水浴上蒸干后加水15ml,滴加氨试液至对酚酞指示液显微粉红色,再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微热溶液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水稀释成25ml,作为甲管;另取配制供试品溶液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 与水15ml,微热溶液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再用水稀释成25ml,作为乙管;再在甲、乙两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酰胺试液各2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乙管中显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深。 5.5.第三法。 5.5.1.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适量,加氢氧化钠试液5ml与水20ml溶解后,

可见异物检查法

附录 XI C 可见异物检查法 可见异物是指存在于注射剂、液体型眼用制剂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μm。 注射剂、液体型眼用制剂应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条件下生产,产品在出厂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进行检查并同时剔除不合格产品。临用前,也在自然光下目视检查(避免阳光直射),如有可见异物,不得使用。 可见异物检查法有灯检法和光散射法。一般常用灯检法,也可采用光散射法。灯检法不适用的品种,如用深色透明容器包装或液体色泽较深(一般深于各标准比色液7号)的品种可选用光散射法。 实验室检测时应避免引入可见异物。当制备注射用无菌粉末和无菌原料药供试品溶液时,或供试品溶液的容器不适于检测(如不透明、不规则形状容器等),需转移至适宜容器中时,均应在100级的洁净环境(如层流净化台)中进行。 用于本试验的供试品,必须按规定随机抽样。 一、灯检法 灯检法应在暗室中进行。 检查装置如下图所示。 A 带有遮光板的日光灯光源:光照度可在1000~4000lx范围内调节。 B 不反光的黑色背景; C 不反光的白色背景和底部(供检查有色异物); D 反光的白色背景(指遮光板内侧)。 (图略) 检查人员条件远距离和近距离视力测验,均应为4.9或4.9以上﹝矫正后视力应为5.0或5.0以上﹞;应无色盲。 检查法 溶液型、乳状液及混悬型制剂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20支(瓶),除去容器标签,擦净容器外壁,必要时将药液转移至洁净透明的适宜容器内;置供试品于遮光板边缘处,在明视距离(指供试品至人眼的清晰观测距离,通常为25cm),分别在黑色和白色背景下,手持供试品颈部轻轻旋转和翻转容器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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