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统计数据集中系统数据报送
人行金融统计制度

人行金融统计制度由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所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又一次凸显了金融统计制度在宏观经济统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货币与金融统计是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它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数据支持,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评判依据,为个人理财提供对称信息来源。
货币与金融统计工作能否有效的进行以达到预期效用取决于金融统计制度完善与否。
本文从我国金融统计体系发展现状入手,分析了金融机构部门和金融工具分类、货币统计、金融统计、金融监管统计以及金融统计数据的披露和共享机制五大方面不足,并提出了几点对策建议。
一、中国金融统计体系的发展现状中国金融统计体系的发展是追随或统一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并完善起来的,但又不能忽略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时点,因此,我先将1993年设为中国金融统计体系的发展阶段的总分界点,再将1978年和2000年设为分分界点。
1993年之前为第一阶段,之后为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为MPS下的金融统计体系,第二阶段为SNA下的金融统计体系。
在第一阶段中,将1978年改革开放这一重大转折点作为分界点。
1978年之前,中国金融统计体系是建立在苏联模式下的高度集中统一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金融体系基础上的,货币与金融统计主要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的综合信贷计划服务为主。
自1978之后,对中国金融体系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中心,以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为主体,保险、证券及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
这时,对于处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中国来说,金融统计体系已经发生文/孔繁彬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来的简单综合信贷计划服务统计、现金统计已经远远不能与之相适应,涵盖全社会金融活动的金融统计体系已经形成。
第二阶段,由于2000年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给中国带来了无数机遇和挑战,比如如何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下独善其身、如何解决加入WTO后面临的棘手问题、如何应对相关国际准则的陆续出台,如何利用GDDS成员国身份学习先进经验并提高中国金融统计数据公布水平等,因此将新千年作为这段时期的分界点。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0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0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0.01.12•【文号】银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0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0]9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适应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提高金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正确分析和评估宏观经济、金融政策,推进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运用金融统计标准并与国际惯例接轨,人民银行在2009年金融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对部分统计指标进行调整和修订。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0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一)修订人民币“全科目”上报统计指标(见附件1)。
1.适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增设非居民交易对手统计指标。
2.采用《金融机构编码规范》调整境内同业往来类项目统计指标。
3.全面调整“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统计指标,终止原有的贷款分类指标,增设具有主体分类标志的贷款指标,单独设立普通并购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贷款等统计指标。
4.调整有价证券相关统计指标。
5.增设“机关团体定期存款”和“部队定期存款”统计指标。
6.调整贷款按行业分类中“个人贷款及透支”统计内容。
7.增设“投资性房地产”统计指标。
8.终止“各项准备”部分统计指标。
9.终止《监管类指标季报表》(A1302)部分统计指标。
(二)修订外汇“全科目”上报统计指标(见附件2)。
1.增设非居民交易对手统计指标。
2.采用《金融机构编码规范》调整境内同业往来类项目统计指标。
3.调整有价证券相关统计指标。
4.调整贷款按行业分类中“个人贷款及透支”统计内容。
5.增设“投资性房地产”统计指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9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9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8]369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09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在2008年金融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加快了统计频度,扩大了统计范围,修订了部分统计内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9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一)修订周报统计制度,细化存款指标,增加部分贷款指标,用以反映主要金融机构存款、贷款及资金头寸(见附件1)。
(二)新增本外币利润统计制度,准确反映金融机构的损益情况(见附件2)。
(三)增设“实收资本”明细统计指标(见附件3)。
(四)修订人民币“全科目”统计指标(见附件4)。
1.明确贷款按行业分类统计的业务范围。
2.新增按[0.7,0.85)倍基准利率执行的当月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金额统计区间。
3.增设“结构性存款”、“金融控股公司”统计指标。
4.终止部分损益类统计指标。
5.终止原周报统计表单。
6.调整涉及邮政储汇局的统计指标名称。
(五)修订外汇“全科目”统计指标(见附件5)。
1.明确贷款按行业分类统计的业务范围。
2.增设“结构性存款”统计指标。
3.终止部分损益类统计指标。
4.调整涉及邮政储汇局的统计指标名称。
二、对村镇银行的报送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村镇银行(机构类代码:7020)开始正式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
具体内容包括:《金融机构资产负债项目月报表》、《贷款分行业统计月报表》、《本外币利润表季报表》、《本外币利润表年报表》、《实收资本明细表》、《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及《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
三、2009年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一)2009年各中资金融机构(总行)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的时间如下:1.周报:每周一14:00点前,报送上周五数据。
商业银行如何应对央行统计数据大集中

商业银 行如何 应对 央行统计数据 大集中
中 国人 民银 行 沈 阳分行 洪银 玉
【 摘 要】 民银行作 为中央银行进行统计数据大集 中后 , 人 将对各商业银行数据报送形式和质量等方面提 出新的要 求, 这 在
种 形 势 下 , 做 哪 些 准备 以更 好 地 配 合 央 行 工 作 成 为 各 商 业银 行 亟待 解 决 的 问题 。 该
集 约化 和 经 营规 模 化 的必 然 选 择 。 目前 , 大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均 已完 成 四 数 据 大 集 中 工 作 . 大 银 行 、 生 银 行 、 发 展银 行 、 商 银 行 及 交 通 光 民 深 招
的 必 然 趋 势 . 指 标 体 系 的调 整 也 成 为 必 然 . 就 可 能 出现 金 融 机 构 对 这
构 县及 县 以上 各 层次 金 融 统 计 报表 和 数 据 , 实 现 金 融 统 计 数 据 的统 并
一
管 理 统 一 维 护 和 共 享 。 在 现 行 模 式 下 , 中 央 银行 对 金 融 统 计 数 据
是 以 “ 条线 ” 两 的方 式 进 行 汇 总 的 . 条 线 是 基 层 金 融 机 构 向 同级 中 央 一 银 行 报 送 。 从 央 行 系 统 逐 级 向 上 汇 总 ; 一 条 线 是 基 层 金 融 机 构 逐 再 另 级 向 上 级 行 汇 总 . 后再 由 上级 行 汇 总 到 中 央 银 行 。央 行 实 行 统 计 数 最 据 集 中后 , 送 方 式 将 出 现 根 本 改 变 ,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与 人 民银 行 总 报 银
行 建 立 安 全 网 络 通 道 的 . 以通 过 网 络 登 陆 人 民银 行 数 据 采 集 服 务 器 可 进 行 数 据 上 报 ; 有 建 立 安 全 网络 通 道 的 , 将 数 据 传 送 给 人 民银 行 没 则 当地 分 支 机 构 。 由人 民 银 行 当 地 分 支 机 构 通 过 内联 网 传送 到 人 民 银 行
金融统计数据采集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行各分行 、 省会( 首府) 城市 中心支 行和地 市 中心支行 不再 配置数据 采集 、 处理 和发布 服务器 . 而是通 过 内
选 自己关注 的统 计项 目 但在 审计 过程 中也发现 , 大 部分 统计 人员 与报 表使 用 者 之 间缺乏 必 要 的沟通 。 统计人 员不清楚 报表 使用 者需要 什么数据 。报 表使 用 者也 不 明白统计人 员掌握 哪些 数据 .造 成 了金 融 统 计资 源 的无法 充分利 用 . 也无法 为行领 导 、 地方 政
联 网登 录总行 服务器 完成数 据采集 、报 表处理 等相
关 工作 各金 融机构 的分支 机构 不再 向人 民银 行分 支机 构报送数 据 金 融统计 数据 采集 办法 的改革将 以往统 计数据 采集 由人 民银 行 自下而 上采集逐 级汇
总上报 改为 由各金融 机构分 别 自行采集 逐级 汇总上
配 备 难 以 满 A _ 作 需要 z . -
银 行 的数 据采 集 、 数据修 订 、 据 处理 、 息 发 布和 数 信 数据 共享 等工 作方 式 和工 作 内容 发 生 了较大 变 化 人 民银 行总行设 置金 融统计 服务 器 .建 立一个 全 国 集 中的金 融统计 数据 库 .采 集 和处 理所 有金融 机构 上报 的金 融统计 数据 .生成 和查 询各银 行业金 融机 构县及 县 以上 各层次 金融统 计报表 和数 据 .并 实现
金 融 统 计 数 据 采 集 和 应 用 中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建 议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是一个重要的金融系统,但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首先分析了ACS运行中的数据准确性问题、安全性问题和系统故障问题,指出这些问题可能对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造成影响。
随后提出了一些建议改进措施,包括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完善故障处理机制。
最后对文章进行总结反思,指出ACS系统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展望未来应该加强技术升级和人员培训,以提高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通过本文的分析和建议,可以帮助中央银行进一步完善ACS系统,提升金融数据处理和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关键词】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运行问题、数据准确性、安全性、系统故障、建议改进措施、总结反思、未来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是中央银行用于进行会计核算和数据管理的关键系统。
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化转型,ACS在银行运营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
随着系统规模和复杂性的增加,ACS运行中的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就ACS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改进措施,以期提升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性。
在当今经济环境下,中央银行承担着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货币政策执行的重要职责。
ACS作为支持这些任务的关键系统,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和技术发展的不断推进,ACS面临着诸多挑战。
数据准确性问题、安全性问题以及系统故障问题成为ACS运行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和探讨,我们可以发现根本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从而提升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中央银行的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2. 正文2.1 ACS运行问题分析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作为中央银行的核心系统,在金融领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数据量不断增加,ACS在运行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9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8]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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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9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9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8]369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09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在2008年金融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加快了统计频度,扩大了统计范围,修订了部分统计内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9年中资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一)修订周报统计制度,细化存款指标,增加部分贷款指标,用以反映主要金融机构存款、贷款及资金头寸(见附件1)。
(二)新增本外币利润统计制度,准确反映金融机构的损益情况(见附件2)。
(三)增设“实收资本”明细统计指标(见附件3)。
(四)修订人民币“全科目”统计指标(见附件4)。
1.明确贷款按行业分类统计的业务范围。
2.新增按[0.7,0.85)倍基准利率执行的当月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金额统计区间。
3.增设“结构性存款”、“金融控股公司”统计指标。
4.终止部分损益类统计指标。
5.终止原周报统计表单。
6.调整涉及邮政储汇局的统计指标名称。
(五)修订外汇“全科目”统计指标(见附件5)。
1.明确贷款按行业分类统计的业务范围。
2.增设“结构性存款”统计指标。
3.终止部分损益类统计指标。
4.调整涉及邮政储汇局的统计指标名称。
二、对村镇银行的报送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村镇银行(机构类代码:7020)开始正式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
商业银行金融统计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金融统计暂行办法商业银行金融统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本行各部门金融统计职责,确保本行金融统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金融统计的范围包括:(1)银监部门报表系统、人民银行报表系统及其它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系统;(2)本行董事会、行长室要求报送的报表系统;(3)经行领导批示,由合规风险部牵头的临时性报表系统。
第二章工作部门和职责第三条本行合规风险部负责本行报表的汇总、审查、上报等工作。
第四条本行合规风险部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全面落实上级管理部门工作要求,全力保证各类报表准确及时报送。
第五条本行合规风险部负责对本行相关部门统计工作的辅导和协调。
第六条基础数据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应由各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合规风险部提供,基础数据可在业务系统内直接提取的,原则上由合规风险部统一负责提取。
第七条由相关部门提供基础数据的,各部门负责人是基础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信贷内勤或其他相关统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由合规风险部采集基础数据的,合规风险部负责人是基础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相关统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本行各部门需对外提供数据的,经行领导批准,由各部门向合规风险部索取,由合规风险部负责提供,本行另有规定除外。
第三章报表内容、基础数据提供部门和报送时间第九条合规风险部报送报表内容如下:(一)杭州联合银行报表1、月报:月后8日前上报。
(1)村镇银行月度经营数据表;(2)业务状况表;(3)资产负债表;(4)损益表。
2、合并报表:半年(年)度15日前上报。
(1)村镇银行业务状况表和损益表;(2)村镇银行利润表;(3)村镇银行与URCB资金存放业务往来;(4)村镇银行存放同业、拆放同业交易明细计算表;(5)村镇银行同业存放、同业拆入交易明细计算表;(6)村镇银行债券交易明细表计算表;(7)村镇银行流动性比率监测表工作底稿表;(8)村镇银行流动性比率监测表工作底稿表;(9)村镇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计算表;(10)村镇银行贷款基础数据表;(11)村镇银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基础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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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统计数据集中系统数据报送金融统计数据集中系统数据报送
一、背景介绍
金融统计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为了加强金融监管和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和效率而建立的一套数据报送平台。
该系统的目标是实现金融机构数据的集中、标准化、自动化报送,以及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的保证。
二、数据报送范围
1. 金融机构
系统主要面向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通过系统进行数据报送。
2. 报送内容
系统要求金融机构报送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 资产负债表
- 利润表
- 现金流量表
- 贷款和存款数据
- 金融衍生品交易数据
- 风险管理数据等
3. 报送频率
数据报送的频率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规模和业务特点而定,一般为每月报送,也可能根据需要进行更频繁的报送。
三、数据报送流程
1. 注册和登录
金融机构需要先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通过相关身份验证后,获得登录权限。
2. 数据准备
金融机构需要按照系统的数据报送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数据文件。
数据文件
的格式可以是Excel、CSV等常见格式。
3. 数据上传
登录系统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上传数据文件的方式进行数据报送。
系统支
持批量上传多个文件,并提供了数据校验功能,确保上传的数据文件格式正确。
4. 数据校验
系统会对上传的数据文件进行校验,包括数据格式、数据完整性、数据一致
性等方面的检查。
如果发现错误或不符合要求的数据,系统会给出相应的提示,并要求金融机构进行修正。
5. 数据确认
在完成数据上传和校验后,金融机构需要确认所上传的数据文件是否准确无误。
确认后,数据将进入系统的数据处理流程。
6. 数据处理
系统会对确认无误的数据进行处理,包括数据的存储、归档、汇总等操作。
数据处理完成后,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查看已报送的数据和报送历史记录。
四、数据报送的优势
1. 提高数据质量
通过系统的数据校验和处理,可以有效减少数据报送过程中的错误和漏报现象,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 提高数据报送效率
系统提供了自动化的数据报送功能,减少了金融机构手工报送数据的工作量,节省了时间和人力资源。
3. 加强监管和统计工作
通过系统的集中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监管机构可以更方便地获取金融机构
的数据,及时掌握金融市场的动态,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
五、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1. 数据加密
系统采用了先进的数据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2. 访问权限控制
系统根据金融机构的身份和权限设置,对不同用户进行访问控制,确保数据
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 数据备份和恢复
系统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提供数据恢复功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六、总结
金融统计数据集中系统是一个为金融机构提供数据报送平台的重要工具,通过
该系统,金融机构可以实现数据的集中、标准化、自动化报送,提高数据质量和效
率。
同时,系统还提供了数据校验、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等功能,为监管机构提供了更便捷的金融数据获取和分析手段。
通过合理使用和有效运营该系统,可以加强金融监管和统计工作,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