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税法(2020)考试辅导第三章消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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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消费税法

第3章消费税法
(4)赠送协作单位甲级烟7标准箱。
第3章消费税法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烟厂本月缴纳的增 值税和消费税(以上价款均为不含增值税的 价款,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每标准箱150 元,比例税率: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 元以下的为36%,70元(含)以上的为56%)。
第3章消费税法
【答案】 (1)外购烟丝12万元的税务处理 ①可抵扣进项税额12×17%=2.04(万元) ②外购烟丝生产卷烟可抵扣生产领用烟丝的消费税额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复合计税(适用于:粮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食白酒、薯类白酒、 卷烟)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第3章消费税法
(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P107(掌握) 1、适用范围 ——除从量计征和复合计税外的其余应税消费品 2、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关键是销售额的确定
【答案】B
第3章消费税法
【案例5-判断】按我国现行消费税法的有关规定, 除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之外,其他的应 税消费品一律不得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 结合的混合计税法计征消费税。( )
【答案】 √
第3章消费税法
【P110-例3-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2012年4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 取得不含增值税的收入200万元。计算白酒 企业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12×30%=3.6(万元) (2)外购生产用电,进项税额0.255万元可以抵扣 (3)销售卷烟的税务处理 ①增值税的销项税额=(717.5+200)×17% =917.5×17%=155.975≈155.98(万元)
第3章消费税法
②应纳消费税计算:因为每箱250条, 故:甲级烟的条价=7175000÷(410箱×250条)

注册会计师-《审计》基础精讲-第三章 消费税法(23页)

注册会计师-《审计》基础精讲-第三章 消费税法(23页)

2.视为生产——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四)零售应税消费品(超豪华小汽车;金、银、钻、铂金)(五)批发应税消费品(卷烟)税目(掌握,能力等级2)目前,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下设若干子税目。

在学习消费税税目时应注意的问题:(一)烟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卷烟生产、进口和批发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适用税率为5%。

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

(二)酒子目: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葡萄酒按照“其他酒”征收消费税。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三)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例题·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不属于高档化妆品税目、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有()。

cpa注会税法消费税法讲义

cpa注会税法消费税法讲义

第三章消费税法【解析】应税消费品一般是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但是对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和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例题2·多选题】下列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

A.翡翠手镯B.钻石及钻石饰品C.镀金首饰D.18K金镶嵌首饰【答案】BD【解析】金银首饰(含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但不含包金、镀金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在生产销售环节纳税。

【例题3·单选题】某经批准具有经营金银首饰资质的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向消费者个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58950元,零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5780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2898元,零售包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12378元,另取得首饰修理清洗收入780元。

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元。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A.4083.19B.6034.74C.4116.81D.0【答案】A【解析】该商业企业应纳消费税=(58950+35780)÷(1+16%)×5%=4083.19(元);首饰的修理清洗收入不缴纳消费税,包金、镀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例题4·单选题】根据消费税现行规定,以下批发环节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A.批发烟丝B.批发烟叶C.批发卷烟D.批发雪茄烟【答案】C【解析】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复合税。

【例题5·单选题】下列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说法正确的是()。

A.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量税B.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均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消费税C.从事卷烟批发的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D.卷烟批发企业在计算卷烟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时准予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答案】C【解析】选项A: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复合税;选项B:在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均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选项D:卷烟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生产环节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推荐-20XXCPA税法辅导教材新 第03章 消费税法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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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法消费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XX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并颁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20XX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一节消费税基本原理一、消费税概念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消费税可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前者主要指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品普遍课税,后者主要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如奢侈品等课税。

消费税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此情况下,税收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间间接的纳税人,实际的负税人。

消费税的征收具有较强的选择性,是国家贯彻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从而引导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因而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体现国家经济政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它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因而属于特别消费税。

二、消费税的发展消费税具有悠久的历史。

早在公元前81年,汉昭帝为避免酒的专卖“与商人争市利”,改酒专卖为普遍征税,允许各地的地主、商人自行酿酒卖酒,每升酒缴税款四文,纳税环节在酒销售之后,而不是在出坊(酒坊)时缴纳税款,这可以说是我国较早的消费税。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统一全国税制,建立新税制,曾开征了特种消费行为税,这一税种包含娱乐、筵席、冷食、旅馆4个税目,在发生特种消费行为时征收。

其中“筵席、冷食、旅馆三种有关食住方面的消费行为,其消费额在一般日常生活水平限度以内者,不算特种消费,不应负税”,即规定有起征点。

至于娱乐方面的消费,则不是一般日常生活的绝对需要,所以不规定起征点。

1988年9月22日,国务院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不合理消费现象开征了筵席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税法》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税法》

消费税计税管理 3.3.2 实行从量定额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现行消费税仅对黄酒、啤酒、成品油实行定额税率,采用 从量定额方法征税。其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其计量单位的换
算标准为:黄酒1吨=962升,啤酒1吨=988升,汽油1吨=1 388升,柴油1吨=1 176升,航空煤油1吨=1 246升,石脑油1 吨=1 385升,溶剂油1吨=1 282升,润滑油1吨=1 126升,燃 料油1吨=1 015升。
消费税计税管理 3.3.6 应税消费品的出口退(免)税
3.3.6.1 应税消费品的 出口退(免)税政策
• 1)出口免税并退税
•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3.3.6.2 应税消费品的 出口退税的计算
1)应税消费品出口退税率的确定 2)应税消费品出口退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计税管理 3.3.5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消费税计税管理 3.3.3 实行复合计税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烟、酒征收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 计税法或全部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方法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而 从价计征的方法较为少见。
由于我国烟、酒的级别差异较大,完全采用从量定额的方法不 利于平衡税负,因此我国于2001年开始对卷烟、白酒实行从价 与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即先对卷烟、白酒从量定额计 征,然后再从价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作用,对纳税人消费的应税消费品,一般不予减免消费税。
A
3.2.5.1
消费税的免税项目
B
3.2.5.2
消费税的减税项目
(1)除国家限制出口消费品以 外出口的应税消费品。 (2)航空煤油(暂缓征收)。 (3)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 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 (4)生产企业将自产的石脑油、 燃料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乙烯、 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以及按照国 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定点直供计划 销售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的。 (5)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 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

第3章 消费税法 《税法》PPT课件

第3章  消费税法  《税法》PPT课件

○ 2.酒及酒精。 ○ 9.化妆品。
○ 3.成品油。 ○ 1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4.小汽车。 ○ 11.高档手表。
○ 5.摩托车。 ○ 12.高尔夫球及球具。
○ 6.游艇。
○ 13.实木地板。
○ 7.汽车轮胎。 ○ 14.木制一次性筷子。
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
3.2.3.2 消费税的税率
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
3.3.5 外购连续生产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3.3.5.1 税法的基本规定
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 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 款。但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抵扣税 款的范围,仅限于12个方面。
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
上述所称的在中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 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单 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 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
3.2.3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3.2.3.1 消费税的税目
○ 1.烟。
○ 8.鞭炮、焰火。
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
3.2.4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3.2.4.1 纳税环节的一般规定
为防止税款流失、加强源泉控制,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一 般确定在生产销售环节,即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 售时纳税。其中:销售是指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的所有权; 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此外,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还包括纳税人用 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支付代购手续费或销售回扣, 以及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 和报酬的应税消费品。

第三章 流转税税法——消费税法《税法》PPT课件

第三章 流转税税法——消费税法《税法》PPT课件

3.2 消费税基本法律
★ 3.2.3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
► 3.2.3.1消费税的税目
1)烟
2)酒及酒精
3)成品油
4)小汽车
5)摩托车
6)游艇
7)汽车轮胎
8)鞭炮、焰 火
9)化妆品
10)贵重首饰 及珠宝玉石
11)高档手表
12)高尔夫球 及球具
13)实木地板
14)木制一次 性筷子
3.2 消费税基本法律
• (1)出口免税并退税 •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 3.3. 6.2应税消费品出口退税的计算
• (1)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率的确定 • (2)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 3.3. 6.3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税管理
★第三章 流转税税法——消费税法
3.1 消费税基础知识
★ 3.1.2消费税的特点与作用
► 3.1.2.1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 范围的
选择性
(2)纳税 环节的
单一性
(3)征收 方法的
灵活性
(4)适用 税率的
差别性
(5)税收 负担的
转嫁性
3.1 消费税基础知识
★ 3.1.2消费税的特点与作用
► 3.1.2.2消费税的作用
►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 消费品单位税额×30%
►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 费品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3.3 消费税计税管理
★ 3.3. 6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 3.3. 6.1应税消费品出口的退(免)税政策

2020注会税法 消费税练习题及答案

2020注会税法 消费税练习题及答案

第三章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目与税率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是()。

A.啤酒的批发环节B.金银首饰的零售环节C.高档手表的零售环节D.高档化妆品的批发环节2.下列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是()。

A.影视演员用的上妆油B.体育上用的发令纸C.价值为8800元的手表D.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3.下列关于消费税税率的表述错误的是()。

A.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B.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复合税,税率为5%加0.005元/支C.高档化妆品的税率是15%D.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4.下列各项中,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是()。

A.烟叶B.烟丝C.卷烟D.雪茄烟5.下列征收消费税的是()。

A.零售环节销售的镀金首饰B.高档护肤类化妆品C.高尔夫车D.售价9900元的手表6.下列关于消费税税目烟的说法,正确的是()。

A.卷烟无论在生产销售环节还是批发环节,均采用复合计税方法计征消费税B.卷烟、雪茄烟、烟丝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后,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C.从事卷烟批发的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征收消费税D.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应各自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7.下列属于应税消费品的是()。

A.卡丁车B.烟叶C.高尔夫车D.高档美容化妆品二、多项选择题8.下列主体不是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A.使用一次性木筷的餐饮行业B.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D.将应税消费品用于捐助国家指定的慈善机构的生产企业9.下列各项中不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有()。

A.翡翠手镯B.镀金耳环C.钻石戒指D.玛瑙项链10.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A.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B.未经涂饰的素板C.每只不含税销售价格为8000元的手表D.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11.下列属于应税消费品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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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讲-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教材变化、消费税税目第三章消费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教材变化本章考点详讲本章重点总结本章考情分析本章的地位:重点章本章的重点:本章共有四节,重点节是第一、二、三节本章的题量:5题本章的题型: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本章的分值:9~11分本章教材变化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新增内容:(P181):根据财税〔2013〕105号文,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

但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纳税人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且该证件上核准生产经营范围应包括“利用”或“综合经营”字样。

(2)生产原料中废矿物油重量必须占到90%以上。

产成品中必须包括润滑油基础油,且每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应不少于0.65吨。

(3)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产品与利用其他原料生产的产品应分别核算。

消费税的特点一、消费税属于商品税(流转税)→和增值税相同二、带有转嫁性,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三、属于价内税→区别于增值税营业收入包括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成本+利润+消费税购进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计入成本费用消费税应纳税额计入当期损益,与营业利润相关。

四、属于单一环节征税(卷烟、超豪华小汽车除外):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五、征税范围有选择性:仅对特定的消费品征税六、计税方法复杂:因物而异→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七、属于中央税,收入完全归中央政府。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1.征税范围:增值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消费税——货物(仅限于15类消费品)。

2.纳税环节:增值税——多环节;消费税——单一环节;因此征增值税不一定征消费税。

3.与价格关系:2.不同的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环节有所不同,大部分消费品在哪个环节征收?金银铂钻在哪个环节征收?哪些消费品是双环节征收?哪些环节是增值税与消费税重叠计征?3.卷烟在生产环节和批发环节适用的税率有何不同?4.需要记忆的税率:(1)超豪华汽车:零售环节的税率10%;(2)金银首饰:生产环节10%;零售环节5%;(3)卷烟:批发环节11%+0.005元/支。

易错易混点1.双环节征税:(1)卷烟——生产+批发→均复合计征;(2)超豪华汽车——生产+零售→均从价计征。

2.金银铂钻→零售环节;其他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生产环节。

3.航空煤油→暂缓征收;符合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征。

4.改装车: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改装→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改装→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的征收范围。

5.高档手表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征;10000元以下的→不征。

6.游艇:非营利活动的→征;营利活动→不征。

7.卷烟:批发商之间→不征税;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征税。

8.卷烟的税率:生产环节:区分甲类与乙类:56%、36%;批发环节:不区分甲类与乙类,一律11%。

本节课后练习【例题1·多选题】根据消费税的现行规定,下列车辆不属于应税小汽车征税范围的有()。

A.电动汽车B.用外购厢式货车改装的商用客车C.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改装的中轻型商用客车D.车身12米并且有22座的商用客车【答案】ABD【解析】选项A: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用外购厢式货车改装的商用客车不征消费税;选项D: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下列商品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2019)A.酒精B.溶剂油原料C.高尔夫车D.鞭炮药引线【答案】B【解析】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例题3·单选题】下列商品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2019)A.酒精B.调味料酒C.高尔夫球袋D.橡胶填充油【答案】C【解析】选项ABD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例题4·多选题】某商场2019年5月零售的下列首饰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2019)A.钻石戒指B.金银镶嵌首饰C.金银首饰D.翡翠项链【答案】ABC【解析】选项D:翡翠项链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或者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

【例题5·多选题】某商场2019年5月零售的下列首饰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2019)A.翡翠项链B.钻石戒指C.玉石手镯D.金银首饰【答案】BD【解析】选项AC: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或者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

【例题6·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既征收消费税又征收增值税的有()。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B.生产销售小汽车C.零售环节销售的金银首饰D.进口的高档化妆品【答案】ABCD【解析】选项A:在卷烟的批发环节,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选项B:生产销售的小汽车,在出厂环节既要缴纳增值税也要缴纳消费税;选项C: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选项D:高档化妆品在进口环节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例题7·单选题】按照现行消费税制度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白包卷烟及手工卷烟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B.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生产的啤酒,不征消费税C.影视演员化妆用的油彩,不属于高档化妆品的征税范围D.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卷烟也要缴纳消费税【答案】C【解析】选项A:白包卷烟及手工卷烟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生产的啤酒,需要征收消费税;选项D: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卷烟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例题8·多选题】下列单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A.生产销售金银首饰给有经营资质的首饰店的单位B.委托加工白酒的单位C.进口高档化妆品的单位D.受托加工卷烟的单位【答案】BC【解析】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故选项A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委托加工卷烟,受托方是消费税的代收代缴义务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故选项D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

第42讲-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1)第二节计税依据本节要掌握的知识点:【知识点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要达到的目的:①计税依据“因物而异”:大部分消费品采用从价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采用从量计征;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征。

②采用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和增值税相同,均为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的销售额。

③啤酒的包装物押金需要计入出厂价格,会影响适用税率的档次,但不会影响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要达到的目的:①设立门市部的,要以门市部的对外销售价为计税依据,不能以移送价,防止逃税。

②用于换抵投的,要注意增值税与消费税计税依据的区别。

③白酒计算消费税时有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增值税没有此规定。

计征方式计税依据一般规定1.从价计征销售额(和增值税相同)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销售数量(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收回的数量(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核定的进口数量3.复合计征(白酒、卷烟)销售额+销售数量【提示】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①包装物连同应税消费品销售,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②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逾期、未超过12个月的,此项押金不并入销售额中征税。

③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和已收取押金1年以上仍未退还包装物的,应并入销售额,按照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④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押金。

⑤对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总结:押金种类收取时逾期或已收取1年以上时酒类产品以外的应税消费品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押金需换算为不含增值税价款;成品油涉及的包装物押金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押金需换算为不含增值税不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价款)啤酒、黄酒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但计算出厂价时应考虑)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因为从量征收消费税)特殊规定1.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提示1】移送时不缴纳消费税,门市部销售时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税,而不是按照移送时出厂价或出厂数量计税【提示2】若与门市部位于同一县(市),移送时不缴纳增值税,若门市部跨县(市),移送时缴纳增值税,待门市部对外销售时,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2.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换、抵、投)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提示】(1)仅限于这三种情况下,按最高销售价计算消费税(2)在同样的三种情况下,按平均销售价计算增值税3.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属于销售额的一部分,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4.卷烟计税价格的核定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确定;低于计税价格的,按计税价格确定(孰高原则)5.白酒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①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含70%)以上的暂不核定最低计税价格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孰高原则)②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核定最低计税价格:根据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70%范围内核定。

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应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70%范围内核定C.6.83D.7.72【答案】C【解析】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该门市部的对外销售额(而非组成计税价格)或销售数量计征消费税,应纳消费税=77.22÷(1+13%)×10%=6.83(万元)。

【例题3·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的有()。

A.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D.用于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答案】ACD【解析】选项B: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

【例题4·单选题】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8日销售高档化妆品400箱,每箱不含税价600元;15日销售同类高档化妆品500箱,每箱不含税价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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