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范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组织,负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明确各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组织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网络。
3. 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服务内容与标准1. 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残疾人康复等。
2. 制定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要求。
3. 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标准,制定具体的服务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服务提供与保障1. 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需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设施设备和物资。
2. 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提供制度,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及时、规范、安全。
3. 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制度,定期对服务提供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服务对象管理1.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管理制度,对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建档、管理。
2. 服务对象应当配合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3. 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健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六、服务质量管理1.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对服务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2. 定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 鼓励和支持公共卫生服务机构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七、财务管理1.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2. 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3.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信息公开与宣传1.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能力,明确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内容、方式、程序和管理要求,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进步的要求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
一、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公共卫生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点:1.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规范化管理,可以确保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减少卫生服务中的各种问题和风险。
2.统一服务标准: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可以减少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差异,提高服务的公平性和普及性。
3.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化管理可以明确各级卫生机构的职责和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协调性。
4.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规范化管理,可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内容1.服务项目和范围: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和范围,包括健康宣传教育、疫情监测预警、健康检查和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等。
2.服务标准和指南: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标准和指南,明确服务的质量要求和工作程序,确保服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服务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组织管理要求,包括设置、职责、人员配备、培训等,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有序进行。
4.资源配置和管理:明确公共卫生服务的资源配置原则和管理办法,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设备、财务预算等,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5.监督与评估: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与评估机制,通过监督和评估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加强对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规范化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工作机构,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2.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适应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度

反馈与总结:将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度创新的重要性
创新服务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未来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发展方向
创新服务模式对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影响
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问题和困难
添加标题
考核评价结果应用:阐述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对优秀员工的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员工的督促和改进,以及将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和薪酬调整的依据等。
奖惩措施:对表现优秀的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进行批评和惩罚
执行要求:明确奖惩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确保奖惩措施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同时要求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严格执行奖惩措施,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财务管理的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物资采购流程:明确采购需求、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验收与付款等环节
物资管理制度:分类管理、存储、领用、报废等规定
采购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构、明确监督职责、实施监督检查等
采购与管理制度的执行与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进行考核评估
投诉处理结果: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制度:明确招聘条件、流程和选拔标准
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工作表现
奖惩制度:明确奖励和惩罚措施,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保密制度:对涉及公共卫生信息进行保密管理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工作流程图
工作流程说明
美甲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预防疾病传播,规范美甲行业公共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美甲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美甲店、美甲工作室、美甲培训班等。
三、卫生管理要求1.场所卫生(1)美甲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地面、墙面、门窗等应定期清洁消毒。
(2)美甲工具和设备应保持清洁,使用后应及时消毒,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
(3)美甲场所内不得存放食品、饮料等与美甲服务无关的物品。
2.人员卫生(1)美甲师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2)美甲师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3)美甲师应穿戴工作服、口罩等防护用品,保持个人卫生。
3.操作卫生(1)美甲师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消费者安全。
(2)美甲师应使用一次性手套、工具等,避免交叉感染。
(3)美甲师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卫生,避免直接接触消费者皮肤。
4.消毒卫生(1)美甲场所应配备消毒设施,如消毒柜、消毒液等。
(2)美甲工具和设备应使用高效消毒剂进行消毒,确保消毒效果。
(3)美甲场所应定期进行整体消毒,包括地面、墙面、空气等。
四、监督检查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美甲行业公共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消费者有权对美甲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发现卫生问题可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投诉。
3.美甲场所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五、法律责任1.违反本制度,未达到卫生要求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2.因卫生问题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的,美甲场所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4年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2024年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范本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本机关办公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文明、整洁、美观的工作环境,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涵盖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规划、建设、运维及日常清扫保洁、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单位全体员工及外来访客均需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关服务中心作为环境卫生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机关环境卫生工作,各科室需协同配合。
第五条人事科与工会应加大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促进良好习惯的养成。
第六条专职保洁人员(或保洁公司)需认真履职,文明作业。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其工作的联络与监督,全体员工应尊重保洁人员的劳动成果。
第七条各科室内(除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第二章公共区域清扫与保洁第八条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主次干道、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由保洁公司承担。
第九条各科室需负责各自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确保地面清洁、墙壁洁白、无蜘蛛网、门窗无尘、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与保洁人员共同维护,保持门窗洁净、会议桌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严禁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责任区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及乱扔废弃物。
各科室废旧纸张需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开水房、厕所等公共卫生设施需保持特别清洁,禁止倾倒易堵塞物。
保洁人员应定期喷洒药物,防止蝇虫滋生。
第十三条严禁从高空抛掷杂物,禁止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管理第十五条各科室环境卫生由科室成员负责,科长负总责。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七条室内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筐内,坚持日常小清扫与定期大扫除相结合。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最新4篇)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最新4篇)(一)岗位卫生责任制一、负责人职责: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3、对卫生设施添加、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2、完成经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从业人员职责: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进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不设烟灰缸,设有吸烟室(处)。
3、采购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化妆品及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设有消毒专间,配备消毒柜、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常住旅客做到每周一换,理发美容用的毛巾与烫发、染发的毛巾分开分用,供应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果制作间。
4、烫发、染发场所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影剧院每场次间隔不少于30分钟,歌舞厅营业时间严禁使用紫外线灯、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烟雾剂。
5、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进行面部美容、理发清面时应带口罩,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二)检查考核制度1、实行岗位卫生责任制度,经理/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搞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工作;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3、卫生管理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4、有经理/负责人带领卫生管理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并结合平时情况,对各岗位的卫生工作作出评价。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15篇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15篇公共卫生管理制度1(一)岗位卫生责任制一、负责人职责: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3、对卫生设施添加、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2、完成经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从业人员职责: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进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不设烟灰缸,设有吸烟室(处)。
3、采购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化妆品及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设有消毒专间,配备消毒柜、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常住旅客做到每周一换,理发美容用的毛巾与烫发、染发的毛巾分开分用,供应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果制作间。
4、烫发、染发场所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影剧院每场次间隔不少于30分钟,歌舞厅营业时间严禁使用紫外线灯、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烟雾剂。
5、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进行面部美容、理发清面时应带口罩,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二)检查考核制度1、实行岗位卫生责任制度,经理/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搞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工作;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3、卫生管理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4、有经理/负责人带领卫生管理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并结合平时情况,对各岗位的卫生工作作出评价。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公共卫生是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领域,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公共健康水平的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积极制定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模板,以帮助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公共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服务对象和范围1. 公共卫生服务的对象包括全体市民和居民。
2. 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涵盖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环境卫生、应急处置等方面。
三、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1. 公共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公共卫生服务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 相关部门根据公共卫生部门的指导,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 各级政府负责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分配相应的资源。
四、公共卫生服务内容1. 疾病预防与控制a) 定期开展疫苗接种活动,并推广疫苗接种知识。
b) 组织开展传染病的监测、防控和报告工作。
c) 加强对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监管,确保居民健康。
2. 健康教育a) 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健康知识的了解。
b) 组织健康讲座、培训班等活动,提升居民的健康素养。
c) 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推动个人健康管理。
3. 环境卫生a) 加强对居民住房、公共场所等环境卫生的监管。
b) 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废弃物处理等环境卫生宣传活动。
c) 加强对空气质量、水质检测等方面的监测。
4. 应急处置a) 制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地响应突发事件。
b)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c) 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配送机制,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资金保障和监督机制1. 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金融支持。
2.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和重点项目的实施。
3. 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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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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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1(一)岗位卫生责任制一、负责人职责: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3、对卫生设施添加、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2、完成经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从业人员职责: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进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不设烟灰缸,设有吸烟室(处)。
3、采购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化妆品及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设有消毒专间,配备消毒柜、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常住旅客做到每周一换,理发美容用的毛巾与烫发、染发的毛巾分开分用,供应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果制作间。
4、烫发、染发场所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影剧院每场次间隔不少于30分钟,歌舞厅营业时间严禁使用紫外线灯、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烟雾剂。
5、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进行面部美容、理发清面时应带口罩,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二)检查考核制度1、实行岗位卫生责任制度,经理/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搞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工作;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3、卫生管理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4、有经理/负责人带领卫生管理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并结合平时情况,对各岗位的卫生工作作出评价。
(三)饭馆(餐厅)卫生管理制度一、《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明显位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餐厅内外保持清洁、整齐,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
三、供应的饮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有卫生防护设施,蓄水池容器内壁涂料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四、经常检查室内排风装置运行情况,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每人每小时新风量≥20m3。
五、旅店的餐厅必须与客房、厨房分开,有独立的建筑系统及合理的通道相连接。
六、餐厅内部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七、茶具、饮具、供客用面巾、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符合相关卫生安全要求。
八、各类(饭店)餐厅内必须设洗手间;在隐蔽地带设置相应数量的男女厕所。
厕所采用水冲式,禁止设座式便桶,厕所内有单独排风系统。
九、建立健全自身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十、有防蝇、防尘、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使用。
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
接到举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
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
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
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
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第二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3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并做到亮证经营。
二、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发现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时,按规定及时调离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四、设有池浴的,应配有水质循环消毒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池浴每晚要彻底清洗和消毒;盆浴间应设淋浴喷头,顾客用毕的浴盆应清洗消毒;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记录。
五、设臵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公用品消毒间,配备齐全的消毒和保洁设施,有专人负责消毒工作。
六、公用茶具应做到一客一消毒,并保洁存放,拖鞋和修脚工具每客用后应消毒。
七、桑拿浴室供顾客使用的衣裤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或提供一次性使用材料制作的衣裤。
休息厅使用的垫巾等棉织品须保持清洁,不得有异味。
八、浴室应设气窗,保持良好通风,浴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九、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进入浴室就浴。
十、使用的化妆品、消毒剂须按规定索证,并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4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一、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主管、班主任负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卫生实行班主任岗位责任制,值周教师带领执勤学生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
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三、每年xxx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讲座、板报、主题班会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做一次广播体操,不断提高学生素质。
四、对学校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切实防治工作,主要对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