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坡道的标准

残疾人坡道的标准
残疾人坡道的标准

〔88〕建标字第204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86)城设字354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和北京市市政设计院共同编制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经审查,现批准为专业标准,编号JGJ50--88,自1989年4月1日起实施。今后修建的城市道路,以及国家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大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重点旅游城市的重要公共建筑,均应依照本规范执行。这些城市中原有的道路、重要公共建筑,亦应依照本规范有步骤地予以改建。除此以外的中小城镇,有条件的,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亦应积极推行本规范。

为便于贯彻实施,各地可根据本规范要求,并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编制必须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北京市建筑设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方便残疾人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特制订本设计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主要针对下肢残疾者和视力残疾者的需要制订。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设计。各地可根据各自条件依照本规范编制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1.0.4条方便残疾人使用的道路和建筑物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城市道路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方便残疾人使用和通行的城市道路设施的设计内容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城市道路设施设计内容表2.1.1

第2.1.2条方便残疾人使用和通行的城市道路设施系以手摇三轮车为主要出行工具,并考虑轮椅者、拄拐杖者、视力残疾者的不同要求,其基础参数应符合附录一的规定。

第二节非机动车车行道

第2.2.1条非机动车行驶的道路、桥梁和立体交叉的纵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最大纵坡度应符合表2.2.1-1的规定;

最大坡度表2.2.1-1

二、纵坡长度应小于表2.2.1-2的规定。

纵坡坡长限制表2.2.1-2

第2.2.2条非机动车车行道的宽度不得2.50m。

第三节人行道

第2.3.1条人行道和通行纵坡应符合表2.2.1-1和2.2.1-2的规定。宽度不行2.50m。

第2.3.2条人行道应设置缘石坡道的类型、适用条件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三面坡型式缘石坡道

适用无设施或绿化带处的人行道,如图2.3.2-1。

1. 正面坡中的缘石外露高度不得而大于20mm;

2. 正面坡的坡度不得大于1:12;

3. 两侧面坡的坡度不得大于1:12;

4. 正面坡的宽度不得小于1.20m。

二、单面坡型式缘石坡道人行道与缘石间有绿化带或设施带时,可设单面坡缘石坡道,如图2.3.2-2。

1. 缘石应有半径不0.50m的转角;

2. 正面坡中缘石外露高度不得大于20mm;

3. 坡面坡度不得大于1:12;

4. 坡面宽度不得小于1.20m;

5. 人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m。

三、在人行道纵向并与其等宽的全宽式缘石坡道

一般用于街坊路口和庭院路出口的两侧人行道,如图2.3.2-3

1. 坡面中的缘石外露高度不得大于20mm;

2. 坡面坡度不得大于1:20。

第2.3.3条缘石坡道的表面材料宜平整、粗糙;冰冻地区应考虑防滑。

第2.3.4条缘石坡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道路交叉路口、人行横道、街坊路口、以及被缘石隔断的人行道均应设缘石坡道;

二、重要公共建筑及残疾人使用频繁的建筑物出入口附近应设缘石坡道;

三、不设人行道栏杆的商业街,同侧人行道的缘石坡道间距不得超过100m。

第2.3.5条缘石坡道宜位于路口或人行横道线内的相对位置上。街坊路口处的缘石坡道可设在缘石转角处,如图2.3.5-1和2.3.5-2。

第2.3.6条人行横道内的分隔带应当断开。道路安全岛内不应设高出地面的平台,如图2.3.6。

第2.3.7条商业街和重要公共设施附近的人行道应庙为视力残疾人引路的触感块材。触感块材分为带凸条形指示行进方向的导向块材和带圆点形指示前方障碍的停步块材。块材表面宜为深黄色。

第2.3.8条触感块材的位置:

一、人行道铺装到建筑物时,应在其中部方向连续设置导向块材。路口缘石前铺装停步块材。铺装宽度不得满足于0.60m,如图2.3.8-1;

二、人行横道处的触感块材距缘石0.30m或隔一块人行道砖铺装停步块材。导向块材与停步块材成垂直向铺装。铺装宽度不得小于0.60m,如图2.3.8-2;

三、公共汽车停车站,距缘石0.30m或隔一块人行道方砖铺装导向块材。临时站牌设停步块材。停步块材与导向块材成垂直向铺装。铺装宽度不得小于0.60m,如图2.3.8-3。

第2.3.9条人行道里侧和缘石,在绿化带处高出人行道至少0.10m。绿化带的断口处用导向块材连接。如图2.3.9。

第2.3.10条人行道内障碍物的限制

一、人行道中的地下管线井盖必须与地面接平,不得用篦式井盖;

二、侵入人行道空间的悬挂物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20m;

三、在人行横道与缘石坡道处不得设雨水口;

四、人行道内需要保留的古木、遗迹或临时凹陷、凸起障碍物,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四节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第2.4.1条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梯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踏步高度不得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30m;

二、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

三、梯道段之间应设宽度不小于1.50m平台,楼道段改变方向时,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梯道净宽。

第2.4.2条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坡度不得大于1:12;有特殊困难时不宜大于1:10;

二、坡道每升高1.80m或转弯处,应设长度不小于2m的平台;

第2.4.3条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走道、坡道及梯道的净高均不得低于2.20m。

第2.4.4条人行地道和人行天桥的梯道和坡道两侧应在栏杆或墙壁安装扶手。梯道设高扶手,坡道设高低扶手。具体要求见本规范第三章。

第2.4.5条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梯道两端,应在距踏步0.30m或一块步道方砖长度处设置停步块材,铺装宽度不小于0.60m。中间平台应在两端部各铺一条停小块材,其位置距平台端0.30m,铺装宽度不小于0.30m,如图2.4.5。

第2.4.6条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梯道踏步或坡道表面应采取防滑措施。

第2.4.7条人行天桥的梯道和坡道下部净高小于2.20m的范围,应采取措施。

第五节音响交通信号的设置

第2.5.1条在城市人行交通繁忙的路口和主要商业街,应设音响交通信号。

第2.5.2条残疾人通过街道所需的绿灯时间,按残疾人步行速度0.50m/s 计算。

第三章建筑物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建筑物设计内容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建筑物设计内容表3.1.1

注:残疾人可使用相应设施指各类建筑为公众设的通路、坡道、入口、楼梯、电梯、座席、电话、饮水、售品、厕所、浴室等设施。具体设施内容可根据实际使用需要确定。

第3.1.2条城市广场、公园、游览地等室外公共设施,应参照本章有关规定设计。

第3.1.3条有一定数量残疾人使用的学习、工作场所,可参照本规范采取相应设施以满足基本要求。

第3.1.4条专供残疾人使用的各类建筑,均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3.1.5条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建筑物主要考虑满足轮椅者、拄拐杖者、视力残疾者的不同要求,其通行及有关设施的基本空间尺度参数,应符合附录一至四的规定。

第二节出入口

第3.2.1条供残疾人使用的出入口,应设在通行方便和安全的地段。室内设有电梯时,该出入口,宜靠近候梯厅。

第3.2.2条出入口的室内外地面宜相平。职室内外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

第3.2.3条出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1.50m平坦的轮椅回转面积。

第3.2.4条出入口设有两道门时,门扇开启后应留有不小于1.20m的轮椅通行净距。

第三节坡道

第3.3.1条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厅、过厅及走道等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坡道,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90m。

第3.3.2条每段坡道的坡度、允许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每段坡道坡度、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表3.3.2

注:加*者只适用于受场地限制的改建、扩建的建筑物。

第3.3.3条每段坡道的高度和水平长度超过表3.3.2规定时,应在坡道中间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20m。

第3.3.4条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第3.3.5条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第3.3.6条坡道两侧应在0.90m高度处设扶手,两段坡道之间的扶手应保

第3.3.7条坡道起点及终点处的扶手,应水平延伸0.30m以上。

第3.3.8条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的安全档台,如图3.3.8。

第四节走道

第3.4.1条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宜小于1.20m。通过一辆轮椅和一个行人对行的走道净宽度不宜小于1.50m。通过两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宜小于1.80m,如图3.4.1。

第3.4.2条走道尽端供轮椅通行的空间,因门开启的方式不同,走道净宽不应小于图3.4.2所示尺寸。

第3.4.3条主要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

一、走道两侧的墙面,应在0.90m高度处设扶手;

二、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宜为圆弧墙面或切角墙面;

三、走道两侧墙面的下部,应设高0.35m的护墙板;

四、走道一侧或尽端与地坪有高差时,应采用栏杆、栏板等安全设施。

第3.4.4条走道两侧不得设置突出墙面影响通行的障碍物。

第五节门

第3.5.1条供残疾人通行的门不得采用旋转门和不宜采用弹簧门。

第3.5.2条门扇开启的净宽不得小于0.80m。

第3.5.3条门扇及五金等配件应考虑便于残疾人开关。

第3.5.4条公共走道的门洞,其深度超过0.60m时,门洞的净宽不宜小于1.10m。

第六节楼梯和台阶

第3.6.1条供拄杖者及视力残疾者使用的楼梯

一、不宜采用弧形楼梯;

二、梯段的净宽不宜小于1.20m;

三、不宜采用无踢面的踏步和突缘为直角形的踏步;

四、踏步面的两侧或一侧凌空为明步时,应防止拐杖滑出;

五、梯段两侧应在0.90m高度处设扶手,扶手宜保持连贯;

六、楼梯起点及终点处的扶手,应水平延伸0.30m以上。

第3.6.2条供拄杖者及视力残疾者使用的台阶

一、台阶超过三级时,在台阶两侧应设扶手;

二、台阶和扶手作法应符合第3.6.1条有关规定。

第七节电梯

第3.7.1条电梯候梯厅的面积不应小于1.50*1.50m。

第3.7.2条电梯门开启后的净宽不得小于0.80m。

第3.7.3条电梯轿厢面积不得小于1.40*1.10m。

第3.7.4条肢体残疾及视力残疾者自行操作的电梯,应采用残疾人使用的标准电梯。

第八节扶手

第3.8.1条扶手应安装坚固,应能承受身体重量。扶手的形状要易于抓握。

第3.8.2条扶手截面尺寸应符合图3.8.2的规定。

第3.8.3条坡道、走道、楼梯为残疾人设上下两层扶手时,上层扶手高度为0.90m,下层扶手高度为0.65m。

第九节地面

第3.9.1条室内外通路及坡道的地面应平整,地面宜选用不滑及不易松动的表面材料。

第3.9.2条入口处擦鞋垫的厚度和卫生间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得大于20mm。

第3.9.3条室外通路及入口处的雨水铁箅子的孔洞不得大于20*20mm。

第3.9.4条供视力残疾者使用的出入口、踏步的起止点和电梯门前,宜铺设有触感提示的地面块材。见附录四。

第十节旅馆客房及宿舍

第3.10.1条旅馆及宿舍应根据需要设残疾人床位。

第3.10.2条残疾人客房及宿舍宜靠近低层部位、安全出入口及公共活动区。

第3.10.3条在乘轮椅者的床位一侧,应留有不小于1.50*1.50m的轮椅回转面积。

第3.10.4条该客房及宿舍的门窗、家俱及电气设施等,应考虑残疾人使用尺度和安全要求。见附录三。

第十一节厕所及浴室

第3.11.1条公共厕所

一、公共厕所应设残疾人厕位,厕所内应留有1.50*1.50m轮椅回转面积;

二、访厕位应安装坐式大便器,与其它部分之间宜采用活动帘子或隔间加以分隔;

三、隔间的门向外开时,隔间内的轮椅面积不应小于1.20*0.80m,如图

3.11.1-3;

四、男厕所应设残疾人小便器;

五、在大便器、小便器临近的墙壁上,应安装能身体重量的安全抓杆,如图

3.11.1-5A和图3.11.1-5B。抓杆直径为30mm至40mm。

第3.11.2条残疾人男女兼用独立式厕所

一、男女兼用式厕所应设洗手盆及安全抓杆;

二、男女兼用式厕所门向外开时,厕所内的轮椅面积不应小于1.20*0.80m;

三、访厕所门向内开时,厕所内应留有不小于1.50*1.50m轮椅回转面积。

无障碍坡道

【转】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来源:李凱寧nky的日志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走道末端应设有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9)当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的深度不应小于0.90m,宽度不应小于1.30m。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转】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来源:李凱寧nky的日志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走道末端应设有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9)当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的深度不应小于0.90m,宽度不应小于1.30m。 10)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及医疗建筑走道的两侧。应设高0.85m的扶手。 11)主要提供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走道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修订版)-精选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一) 直线式坡道,坡面宽不小于1200,坡度不大于1:12(详03J926第17页); 折返双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为1:12,坡道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 1500(详03J926第18页); L坡道,弧形坡道,U形坡道,折返三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小于1:12,坡度起 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00(详03J926第19页); 台阶及坡道组合体,适用于建筑路口,城市广场等地面高差较大地段。节省用地 ,方便通行,观赏效果较好。坡面要平整而不光滑,宽度要大于1200,坡度要小于1:12,其他由设计人定(详03J926第20页); 轮椅通行的坡度在不同坡度时对高度与水平长度的限定:详03J926第20页表格, 备注为: 1. 1:12坡道为建筑物的坡道最低标准。 2. 1:6坡道轮椅使用者的双手推动二次后,前面的小轮就可达到水平部分。 3. 为了安全通行,大于1:12的坡道应有协助者推动轮椅上下行。 (二) 第3.3.1条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厅、过厅及走道等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坡道,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90m。 第3.3.2条每段坡道的坡度、允许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坡道坡度(高/长)*1/8 * 1/10 1/12 0.35 0.60 0.75 每段坡道允许 高度(m) 2.80 6.00 9.00 每段坡道允许 水平长度(m) 第3.3.3条每段坡道的高度和水平长度超过表3.3.2规定时,应在坡道中间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20m。 第3.3.4条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第3.3.5条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第3.3.6条坡道两侧应在0.90m高度处设扶手,两段坡道之间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第3.3.7条坡道起点及终点处的扶手,应水平延伸0.30m以上。 第3.3.8条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 .

残疾人设计规范

残疾人通道设计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走道末端应设有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9)当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的深度不应小于0.90m,宽度不应小于1.30m。 10)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及医疗建筑走道的两侧。应设高0.85m 的扶手。 11)主要提供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走道 A 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80m。 B 走道的两侧必须设高0.85m的扶手。 C 走道的地面必须平整,并选用防滑和遇水也不滑的地面 材料。 D 在走道两侧墙面的下部,应设高0.35m的护墙板。 E 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应设计成圆弧墙面或45度切角墙面。 F 在走道一侧的地面,应设宽0.40m至0.60m的盲道,盲道 内边线距墙面0.30m。 G 走道内不应设置障碍物,走道的照度应达到200LX。

残疾人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残疾人设计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探究残疾人坡道最合理化设计

物理实验探究——————探究残疾人坡道最合理化设计 【实验目的】 将现实中的实用的问题简化为一个物理模型,进行初步理解和调查资料后,将学到的知识合理发挥,设计实验探究,从而得出有数据的精确化结论。结合生活实际,把残疾人坡道的设计多方面考虑后探究。 【实验初步思考】 首先,这是一个在物理问题中常见的模型:斜坡下滑物体。 这也是一个易联系生活实际的话题。残疾人坡道的设计,应该从 上下行分别的时间,距离,速度,斜坡的宽度,排水性能等多方 面考虑。 【实验材料】 长于50cm的长木板,小车或木块,弹簧测力计,米尺,3本足够厚的书 【实验步骤】 1,设计实验,制作表格 2,在木板上测量出50cm的长度,做记号 3,依次在木板一侧垫上2cm, 4cm, 6cm,高度的书,这3种斜坡条件下,拉动小车和木块向上,向下运动,纪录所需要时间和拉力大小或自由 下滑落地因惯性向前滑动的距离 【实验猜想】 在4cm的高度下,小车较适宜; 在6cm的高度下,木块较适宜; 木块摩擦力较大,需要较高的坡度才能帮助它下滑适宜,上行适宜; 小车摩擦力小些,需要低的坡度或是粗糙的斜面或是两者兼并。 【实验数据】

【实验分析】 可以根据数据粗略得出结论:猜想的准确率50% 容易得出的结论如下: a; 坡度增加,上行需要的拉力越大 b; 坡度增加,下滑时间越短,有可能达到自然下滑 c; 斜面的光滑程度(动摩擦因数)越小,物体速率越快当然,这些结论不足以得出合理化的推测。 由于分析需要和现实化,我们将3种坡度高度固定相同,长度变化 (不与之后的分析有关) 1,h 2cm L 50cm 2, h 2cm L 25cm 3 ; h 2cm L 16.7cm 这也是个简易结论:高度相同的情况下,倾角越大斜面长度越小 再来分析速度: 这次实验不能达到变速运动的测量,我们将实验尽量简化为匀速直线运动。 那么v=x÷t,将在后面懂得计算中用到。 得出进一步结论: 当h=2cm时,小车上行(有重物)斜率合适,速度不易过快,拉力为0.4N 当h=4cm时,小车下行可以自由下滑,并且在实验中,重物脱离了小车前行

残疾人坡道规范

方便残疾人的设计规范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 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35m 的护门板。 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走道末端应设有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9)当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的深度不应小于0.90m,宽度不应小于1.30m。 10)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及医疗建筑走道的两侧。应设高0.85m的扶手。 11)主要提供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走道 A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80m。 B走道的两侧必须设高0.85m的扶手。

残疾人通道设计方案

公共场所残疾人通道设计 为使老、弱、病、残等行动不方便者能方便、安全的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 物,在建筑设计中,必须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中关于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 (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范围 各类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要考虑,详见JGJ50-2001第21~24页,5.1与5.2条。(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主要包括入口、坡道、走道与地面、门、楼梯与台阶、扶手、电梯与升降平台、厕所浴室、无障碍客房、住房、停车位等。 1.出入口:“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第7.1.2条>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的最小宽度,一般建筑应≥1.5m,对大、中型公共建筑,公寓建筑应≥ 2.0m,门扇开启的净宽:推拉门、折叠门、平开门、弹簧门(小力度)应≥0.8m,自动门应≥1.0m,建筑物内所有的门均不得小于这个净宽。 出入口内、外应留出供坐轮椅者回转的面积。否则无法改变行进方向。 2.“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电梯厅的深度应≥1.8m,按钮高度0.90~1.10m,电梯门应≥0.90m。 3.坡道:坡道的坡度大小,关系到轮椅能否在坡道上安全行驶。因此,坡度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7.2.5条表中的规定。 坡度高度和水平长度 坡度 1:20 1:16 1:12 1:10 1:8 最大高度(m) 1.50 1.00 0.75 0.60 0.35 水平长度(m) 30.00 16.00 9.00 6.00 2.80 一般设计时选用1/12的坡道,当高坡达到0.75时,坡度的水平长度是9m。需在坡道中间设深度为1.5m的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向下和向下的坡道长度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当坡度小于1/12时。允许增加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1/10~1/8的坡道,只限用于受场地限制改建的旧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4.走道和道路:“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道路最小宽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建筑类别最小宽度(m) 1.大型公共建筑走道≥1.80 2.中小型公共建筑走道≥1.50 3.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0.90 4.居住建筑走廊≥1.20 5.建筑基地人行通路≥1.50 这些宽度,是按人流的通行量和轮椅行驶的宽度定的,一辆轮椅通行的净宽一般为0.90m,

残疾人设计规范(_免费_)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走道末端应设有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9)当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的深度不应小于0.90m,宽度不应小于1.30m。10)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及医疗建筑走道的两侧。应设高0.85m 的扶手。 11)主要提供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走道 A 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80m。 B 走道的两侧必须设高0.85m的扶手。 C 走道的地面必须平整,并选用防滑和遇水也不滑的地面

无障碍坡道

无障碍坡道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转】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来源: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 水平长度(m)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X ,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 X 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 X 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的墙面宽度。

无障碍通道设计规范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走道末端应设有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9)当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的深度不应小于0.90m,宽度不应小于1.30m。 10)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及医疗建筑走道的两侧。应设高0.85m 的扶手。 11)主要提供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走道 A 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80m。

残疾人设计规范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走道末端应设有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9)当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的深度不应小于0.90m,宽度不应小于1.30m。

无障碍坡道

【转】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xxnky的xx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每段坡道高度与xx的限定 坡度(高/长) 容许高度(m)0.751.001.50 水平长度(m)9.0016.00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 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1.50m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 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走道末端应设有1.50m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

2020年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作者:非成败 作品编号:92032155GZ5702241547853215475102 时间:2020.12.13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一) 直线式坡道,坡面宽不小于1200,坡度不大于1:12(详03J926第17页); 折返双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为1:12,坡道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 1500(详03J926第18页); L坡道,弧形坡道,U形坡道,折返三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小于1:12,坡度起 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00(详03J926第19页); 台阶及坡道组合体,适用于建筑路口,城市广场等地面高差较大地段。节省用地 ,方便通行,观赏效果较好。坡面要平整而不光滑,宽度要大于1200,坡度要小于1:12,其他由设计人定(详03J926第20页); 轮椅通行的坡度在不同坡度时对高度与水平长度的限定:详03J926第20页表格, 备注为: 1. 1:12坡道为建筑物的坡道最低标准。 2. 1:6坡道轮椅使用者的双手推动二次后,前面的小轮就可达到水平部分。 3. 为了安全通行,大于1:12的坡道应有协助者推动轮椅上下行。 (二) 第3.3.1条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厅、过厅及走道等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坡道,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90m。 第3.3.2条每段坡道的坡度、允许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第3.3.3条每段坡道的高度和水平长度超过表3.3.2规定时,应在坡道中间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20m。 第3.3.4条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第3.3.5条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第3.3.6条坡道两侧应在0.90m高度处设扶手,两段坡道之间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第3.3.7条坡道起点及终点处的扶手,应水平延伸0.30m以上。 第3.3.8条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 作者:非成败 作品编号:92032155GZ5702241547853215475102 时间:2020.12.13

无障碍坡道设计规范

无障碍坡道设计规范 直线式坡道,坡面宽不小于1200,坡度不大于1:12; 折返双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为1:12,坡道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 1500. L坡道,弧形坡道,U形坡道,折返三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小于1: 12,坡度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00; 台阶及坡道组合体,适用于建筑路口,城市广场等地面高差较大地段。节省用地,方便通行,观赏效果较好。坡面要平整而不光滑,宽度要大于1200, 坡度要小于1:12,其他由设计人定; 轮椅通行的坡度在不同坡度时对高度与水平长度的限定: 详03J926第20页表格,备注为: 1. 1:12坡道为建筑物的坡道最低标准。 2. 1 :6 坡道轮椅使用者的双手推动二次后,前面的小轮就可达到水平部分。 3. 为了安全通行,大于1:12的坡道应有协助者推动轮椅上下行。 第 3.3.1 条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厅、过厅及走道等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坡道,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90m。 第 3.3.2 条每段坡道的坡度、允许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 3.3.2 的规定。 坡道坡度(高/ 长) 每段坡道允许

高度(m) 每段坡道允许 水平xx(m)0.35 2.800.60 6.000.75 9.00 第3.3.3 条每段坡道的高度和水平长度超过表3.3.2规定时,应在坡道中间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 1.20m。 第 3.3.4 条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 1.50m。 第 3.3.5 条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 1.50m 的轮椅缓冲地带。 第 3.3.6 条坡道两侧应在0.90m 高度处设扶手,两段坡道之间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第 3.3.7 条坡道起点及终点处的扶手,应水平延伸0.30m 以上。 第 3.3.8 条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

残疾人建筑工程设计要求规范

残疾人设计规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5)建筑入口及室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 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精选文档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精 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一) 直线式坡道,坡面宽不小于1200,坡度不大于1:12(详03J926第17页); 折返双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为1:12,坡道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00(详03J926第18页); L坡道,弧形坡道,U形坡道,折返三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小于1:12,坡度起 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00(详03J926第19页); 台阶及坡道组合体,适用于建筑路口,城市广场等地面高差较大地段。节省用地 ,方便通行,观赏效果较好。坡面要平整而不光滑,宽度要大于1200,坡度要小于1:12,其他由设计人定(详03J926第20页); 轮椅通行的坡度在不同坡度时对高度与水平长度的限定:详03J926第20页表格, 备注为: 1. 1:12坡道为建筑物的坡道最低标准。 2. 1:6坡道轮椅使用者的双手推动二次后,前面的小轮就可达到水平部分。

3. 为了安全通行,大于1:12的坡道应有协助者推动轮椅上下行。 (二) 第条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厅、过厅及走道等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坡道,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第条每段坡道的坡度、允许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第条每段坡道的高度和水平长度超过表规定时,应在坡道中间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 第条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

第条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的轮椅缓冲地带。 第条坡道两侧应在高度处设扶手,两段坡道之间的扶手应保持连贯。第条坡道起点及终点处的扶手,应水平延伸以上。 第条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

无障碍坡道

【转】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来源: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