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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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开题报告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级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

对于法学硕士研究生来说,开题报告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开题报告的准备和答辩,能够系统地了解自己所研究的领域,并为后续研究的进行提供指导和参考。

本开题报告旨在对我作为一名法学硕士研究生开题研究的课题进行介绍和阐述,以便评审委员会对我课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和指导。

二、选题名称与研究问题选题名称:当前我国刑事犯罪中的“犯罪证据链”问题研究研究问题:在中国刑事诉讼中,犯罪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何保障?三、选题意义与目的1. 选题意义犯罪证据是刑事诉讼过程的核心,对于确立被告人的罪行与定罪量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普遍存在着“犯罪证据链”问题,即犯罪证据的来源、合法性和真实性受到质疑的情况。

这一问题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学术讨论。

通过对当前我国刑事犯罪中的“犯罪证据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揭示其中的原因和特点,为保障刑事犯罪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指导和借鉴。

2. 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当前我国刑事犯罪中的“犯罪证据链”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和深入分析,以达到以下目的:•探究我国刑事犯罪中犯罪证据链的形成原因和特点;•分析犯罪证据链对刑事诉讼公正性和效率的影响;•提出解决犯罪证据链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建议。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1. 研究内容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我国刑事犯罪中的“犯罪证据链”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分析刑事犯罪中犯罪证据链形成的原因和特点;•探讨犯罪证据链对刑事诉讼公正性和效率的影响;•提出解决犯罪证据链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2. 研究方法在本研究中,将采用以下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对相关法律文献、学术论文和实践案例进行系统收集和分析,深入了解和掌握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相关理论;•比较研究法:对我国和其他国家刑事诉讼中的犯罪证据链问题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其异同和可借鉴之处;•统计分析法:通过收集和分析实际案例的相关数据和统计信息,对犯罪证据链问题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估;•调查研究法:通过对法律实践中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犯罪证据链问题的认知和看法。

法学开题报告

法学开题报告

法学开题报告《法学开题报告》的范文,觉得有用就了,希望有用。

法学开题报告(一)选题意义:我国最近几年特大灾害性事故频发,如北京市密云县踩人事件、大头婴儿事件、苏丹红事件、深圳“舞王”事件、山西溃坝事件等等。

这些灾害事故的发生与某些监督管理者疏于或懈怠监督管理的义务是分不开的,如果监督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绝大部分是可以避免的。

在市场经济深化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责任的冷漠、对职责的懈怠,甚至官商勾结,疏于防范与监督,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责任事故频发。

政府如何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减少对人身及财产的危害,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对于疏于职守、懈怠职责、工作中不谨慎、不履行、提供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危害社会后果的行为,现代社会提倡以法律的手段——刑罚来解决公职人员的过失行为,追究监督者、管理者的刑事责任,达到有效地预防、减少类似事故发生的目的。

但是,在实践中仍有相当一些责任事故难以处理,范文写作最后不得不以行政手段解决,导致肇事者逍遥法外,进而难以遏制责任事故的重复发生。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归责依据不明确,在引进监督过失理论时大多照搬已有的思想,而不是结合本国刑法的定罪标准——犯罪构成来对行政领导的有罪与否进行认定,以致于监督过失理论的应用性不强。

本文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试图从一起责任事故案例引出深化监督过失理论的必要性,继而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和本质,再结合犯罪构成来分析对行政领导的非难性,以期使“行政领导责任的理论依据为什么是监督过失”这一问题更明朗化和具有实用性。

国内外研究情况:自20XX年的SARS事件以来,公共责任(类似的表述有行政责任、官员问责、领导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等概念进入了人们的眼界,社会进入了一个承诺“责任”的时代,行政领导责任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那么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可以从不同学者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探知。

其中典型的有以下几种:据张成福的理解,可以把行政领导责任分为道德责任、政治责任、范文TOP100行政责任、政府诉讼责任、政府侵权赔偿责任。

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名称:民事裁定救济的研究一、选题缘起、目的及意义(一)选题缘起由于裁定依据既判力与执行力的扩张,裁定措施外观推定的特点,均可能对裁定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法侵害。

如果不为裁定当事人和第三人提供救济,那么,他们在裁定过程中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将成为一纸空文。

但我国的裁定救济制度规定较为粗糙,在救济范围、救济方式、救济程序等方面规定极为简单,存在理论上难以弥补的缺陷,难以实现对裁定程序中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救济。

同时,裁定救济制度的不完善,也是裁定实践“乱裁定”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

民事执行救济具有独立的价值、功能和地位,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现行执行救济存在严重不足。

我国现行法只规定了执行异议和执行回转两种救济方法,且执行异议只授予对执行标的物有排除执行力的第三人享有救济权,而对裁定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缺乏相应的保护。

这不利于确保裁定公正,提高裁定效率,也远远不能适应复杂的社会现实的需要。

就执行异议而言:1、对执行异议的审查制度并不能充分地保护案外人及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案外人对裁定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而提出裁定异议时,案外人与执行当事人就裁定标的的实体民事权益产生争议,而依据诉讼法的基本原理,民事主体之间就实体上权益发生争议的,就应当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即诉讼程序予以解决,裁定人员仅仅通过审查就来处理民事主体之间的实体问题,这与诉讼法的基本精神是相悖的。

因为审查程序本身毕竟不是诉讼程序,不能促使各方提供全面、真实的证据,不能保证充分听取争议各方的意见,也无法进行公正的裁判,这在事实上剥夺了争议各方应当享有的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获得救济的权利。

司法实践中,多发生裁定法院仅凭案外人的一面之辞,便确认异议有理而中止执行程序,使申请裁定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受到侵害。

对异议理由成立的中止裁定,不能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法学的开题报告

法学的开题报告

法学的开题报告法学的开题报告一、引言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原理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正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意义,进而为后续的研究工作提供一个明确的方向。

二、研究对象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是社会秩序的基石。

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的正常运行。

法学通过对法律的研究,探讨法律的产生、发展和实施,以及法律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为法律的完善和实施提供理论依据。

三、研究方法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历史法、逻辑法、实证法等。

比较法通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的比较,寻找共同点和差异,为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

历史法则通过对法律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进行研究,揭示法律的规律性和发展趋势。

逻辑法则通过逻辑分析和推理,研究法律的基本原理和规则。

实证法则通过对法律实施的现状和效果进行实证研究,为法律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实证依据。

四、研究意义1. 促进法律的发展法学的研究可以揭示法律的演变和发展规律,为法律的改革和完善提供理论指导。

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可以发现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促进法律的进步和发展。

2. 维护社会公正法学的研究可以揭示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为社会公正提供理论依据。

法律的公正性是社会稳定和和谐的基础,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可以发现法律存在的不公正现象,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维护社会的公正。

3. 保障人权和自由法学的研究可以揭示法律对于人权和自由的保障程度,为人权和自由的实现提供理论支持。

法律是保障人权和自由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可以发现法律对于人权和自由的限制,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保障人权和自由的实现。

五、结论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的学科,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正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可以促进法律的发展,维护社会的公正,保障人权和自由。

因此,深入研究法学,探索法律的本质和规律,对于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学研究生开题报告

法学研究生开题报告
2、研究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困难及解决的办法、措施
3、有何特色与创新之处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四、导师对开题报告的评语
(就研究生对国外研究现状的了解情况、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方面予以评价)
导师签名:
五、开题报告小组组成情况
组成
姓名
职称
所在单位
本人签名
组长


秘书
六、开题报告小组意见及评议结果
1、论文选题有无理论和实践意义
2、学生本人的素质和水平否适合于本选题的研究
3、研究方案是否可行
4、有何特色与创新之处
5、不足之处和需改进的方面
开题报告结果(通过或不通过):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院审查意见:
院长(签名):
年 月 日
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一、基本情况
硕士生姓名
专业
导师姓名
拟定论文题目
关键词
在校期间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与论文选题有关的研究成果:
序号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
发表出版时间
二、选题依据
1、选题的来源及理论和实践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及主要中外文参考文献
三、研究方案
1、主要研究内容(详细提纲)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本文旨在介绍如何撰写一篇法学开题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等。

传统的开题报告是论文的预备工作,其目的是为研究立题作好准备,以便在更深入的研究开发阶段有效的节约研究周期。

本文结合实例,介绍具体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等,以便参考撰写一篇优秀的法学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法律相关研究自2004年以来迅速发展,在当今社会,法律和社会的息息相关,它不仅是社会秩序的体现,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从而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

近年来,许多学者从多种不同的角度对法律进行了研究,比如历史、社会学、比较法、经济学等,研究的内容涉及法律的制定、适用、维护等,因此,开题报告也是法律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研究目的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深入了解法律制定、适用和维护的相关知识,力求在研究过程中搭建一个科学的体系框架,使得法律能够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及时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以达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三、研究方法研究方法采用的是定性分析的方法,即通过对案例、法律文书和法学文献的分析,对法律的制定、适用和维护进行定性研究,结合历史、社会、比较法和经济学等学科,分析已有法律法规所面临的有效性和关联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四、研究内容(1)法律制定:通过分析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法律制定机构、以及法律制定过程中所考虑到的因素,深入了解法律制定的前因后果,以及相关法律制定的促进作用。

(2)法律适用:通过分析法律的灵活性和公平性,探讨法律的应用和执行,从而掌握法律适用的要点和难点,判断其应用的合理性。

(3)法律维护:通过对案例、准则、政策等进行定性分析,深入了解法律维护的作用,以及对社会秩序的重要性,以此判断法律维护的合法性。

总结本文介绍了如何撰写一篇法学开题报告,该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等。

研究背景介绍了近年来法律的发展,以及开题报告的重要性;研究目的介绍了深入研究法律制定、适用和维护的意义;研究方法则是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而研究内容则是介绍法律制定、适用和维护的相关知识,以达到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3篇)

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3篇)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一)法律与社会基本知识入门:不同学科:Richard L. Abel (ed.). The Law & Society Reader, 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95. 收录该领域奠基性文章。

Alfonso Morales (ed.), Renascent Pragmatism: Studies in Law and Social Sciences, Burlington, VT: Ashgate, 2003. 哲学、社会学、法学学者论文集。

June Starr, and Jane F. Collier (eds.). History and Power in the Study of Law: New Directions in Legal Anthropology,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9. 人类学、社会学、法学文集。

David S. Clark (ed.). Encyclopedia of Law and Society, Three volumes. Thousand Oaks. CA: Sage Publications, 2007. 百科全书,词条解释通用、权威。

John M. Conley and William M. O Barr, Just Words: Law, Language, and Power, 2nd ed. Chicago, IL: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5. 言辞而已,社会语言学与正义Roger Cotterrell, Law, Culture and Society: Legal ideas in the Mirror of Social Theory, Burlington, VT: Ashgate, 2006. 法社会学诸进路的整合,法理学中基本论争以及有关正义的讨论。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最新)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最新)法学开题报告范文(最新)题目知识产权的侵权与保护一. 选题的目的及研究意义知识产权是人们对自己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是为了保护我国知识产权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以及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开始暴露出许多的不足和缺陷,如何完善和加强保护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开始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所关注,学者们也纷纷提出了许多新的意见和建议.本文将从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作用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来分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所存在的缺陷,提出相应的意见和个人的观点。

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尽点微力。

二、综述与本课题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发展趋势,研究方法及应用领域等[研究现状] 目前大多数学者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和概念;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许多问题,如立法不完善、保护意识薄弱、独占权导致新技术垄断等系列问题;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对这个问题是应当采用过错归责原则,还是非无过错原则,学术界仍存在很大的分歧;对加入wto后我国知识产权和国际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立法上应当取消或调整一些规定、部分知识产权的行政终局决定缺乏必要的司法审查、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和保护水平是存在着不同程度上的差距等等。

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严峻,应当加强保护。

[发展趋势] 今天人类社会已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之上的经济。

所以说,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资产,就是财富。

因此,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财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知识产权与以往所有的产权形式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是无形资产,其保护的难度更大。

纵观近年来知识产权的保护特点,主要呈现以下几种发展趋势:1、知识产权保护已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2、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在不断扩大,权利内容不断深化;3、知识产权审批的时间加快,保护的期限延长,对侵权的处罚力度加大;4、知识产权的归属权下放;5、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的多样化;6、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式——标准与专利捆绑在一起构成技术壁;7、知识产权保护正在演化为一种经营业务。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开题报告法学开题报告篇1论对XX的个案监督问题专业法学学习中心xxxxxx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年月日论对XX的个案监督问题一、献综述对具体案件实施监督,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起的一项监督工作.它最初是由一些地方会在处理群众信访工作中逐步而的。

最早对个案监督进行地方立法的是**,以后,**地方相继制定了类似的地方性法规或规性件。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直辖市基本上都有了个案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甚至在市县一级会也制定有个案监督方面的规定.对XX进行个案监督,是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合法正当方式,还是对司法制度的一种干涉破坏,数年学术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不同意见。

??。

目前,在个案监督活动和个案监督立法的合法性争论中,主要存在支持和反对两大类观点。

支持方认为个案监督有充分的和法律依据,不妨碍司法权的行使,完全具有合法性。

因此建议通过专门立法,确其地位,规其.另一类反对方的观点认为个案监督破坏了XX的性和权威性,而且将在事实上和不同程度享司法权,不具备充分的合法性。

也有一些学者从折中的角度看待的个案监督虽然并不赞赏这类做法,但仍认为这是应对当前司法过程中**种问题的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因此不能简单地否定,当务之急是要规个案监督的程序.公平正义是司法最终的追求目标,如何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是司法制度设置的目的。

对此,**国的司法制度不尽相同。

笔者认为,在我国,作为对XX行使监督权是有依据和现实必要的,也是符合我国的。

然而,采取对XX个案监督这种方式行使监督权利大于弊,稍有不慎可能会沦为对司法的干涉,不宜过分推广。

同时,应当对的监督进行立法,从监督的主体、程序、对象和围等进行规。

因此,笔者以《论对XX的个案监督》为题,从监督权的性质、对XX个案监督的现状和争议、个案监督的利弊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就如何规监督制度提出了建议,以期有助于司法制度和宪的完善。

(一)国内研究现状个案监督的性质界定,监督与司法的关系以及个案监督存在空间的趋向,已经成为当前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关的热点和难点。

法学专业毕业设计开题报告范文_开题报告_

法学专业毕业设计开题报告范文
一研究课题
论表见代理制度
二分析方法
本文采用理论分析法。

三本课题选题的意义
表见代理制度起源于19XX年《德国民法典》。

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法》、《民法通则》中虽有所涉及,但并不系统,也不完善,且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在学术界还存在较大争议。

本文以《合同法》、《民法通则》的规定为线索,就表见代理制度的概念、意义,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的规定进行了分析,并就这一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四本课题的进度计划
XX年9月1日——10月1日选题,查阅资料
XX年10月1日——10月7日与论文指导老师联系,写
XX年10月8日——10月底进行论文的写作
XX年11月进行论文修改
XX年十一月底完稿
学生在该设计中具体完成的工作:
一选题
二查阅资料
三分析,并制定计划
四着手写论文
五与论文老师联系修改
六定稿
五、主要参考文献、资料(写清楚参考文献名称、作者、出版单位):
[1]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7月修订版
[2]王利明主编:《民商法研究》(第四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年7月版
[3]尹田著:《我国新合同法中的表见代表制度评析》,《现代法学》XX年第22卷第5期
[4]杜伟著:《表见代理特殊成立要件探析》,《民商法学》1998年第6期
[5]赵威主编:《国际代理法理论与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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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法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最新)

一,主题的含义 今天,社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社会转型。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变迁迅速,市场经济及其伴随的社会流动性,城市化,妇女就业,经济繁荣,家务劳动减少,婚姻自由和性知识传播等等。追求多元化,具有高度同质化的早期社会,已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和多样化。所有这一切都在当代的性道德,性法律和许多与性有关的社会规范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性犯罪的概念具有广泛而狭隘的意义。广义上的所谓性犯罪是指所有侵犯性行为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秩序,从而危害社会的行为。简而言之,所有相关的罪行,包括xx犯罪,偷运年轻女孩,强迫卖淫,诱惑,容忍,卖淫,嫖娼,组织卖淫,强迫咒骂,侮辱妇女,诽谤儿童,卖淫罪,婚姻暴力,婚姻自由,重婚犯罪,破坏军事婚姻,故意传播性传播疾病,走私淫秽物品犯罪,制造,复制,出版,销售,散布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频罪 - 视觉产品,以及乱伦,通奸,违反外国刑法自然性犯罪等;狭义上的性犯罪仅指侵略性性犯罪,即强行侵犯他人自由权利的犯罪行为,如xx犯罪(包括通奸罪),强迫咒 2 / 11

骂,侮辱妇女等。要说如果有人违背他人的意愿进行性行为,那么受害者就有权保护自己,让受害者施行者受到法律制裁和刑事处罚。 在本文中,作者从广义上使用了性犯罪的概念。刑法选择规范和完善性犯罪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理论上,法律规定是行为,行为包括合法和非法。所有对他人身心伤害都有害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应该受到惩罚,一旦这种行为受到严重的社会伤害,一旦违反刑法,就会产生相当大的刑事违法行为,并受到其监管和谴责。刑法。性行为在刑法中被刑事化并受刑法规范的原因在于它违反了两种社会关系。一个是人权,即性不可侵犯的权利;另一个是社会。秩序,社会的正常道德和情感。但是,的性犯罪刑法研究还不成熟。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通过刑法研究性犯罪的规制是值得的,这可以改善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足。 在实践意义上,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领域的快速发展凸显了法律社会生活调整的不足,以及刑法对性的法律规定。犯罪似乎是滞后的。在一个权利无动于衷,生活失灵的社会中,没有性犯罪。因此,在社会性犯罪立法的背后,人权和法治得到了文化和制度的支持。只要有人和一些人繁荣,那么社会上的任何刑法都有关于性犯罪的立法,并且对性行为有规定和指导。是经济和法治的后发型国家。虽然传统的法律制度也制定了“性犯罪”立法,但它的根源是在自然经济和父权社会下成长的产物。今天的法律 3 / 11

现代化提供了一个完整的指导方向。因此,面对目前粗暴,简单,不良的性犯罪立法,我们自然会瞄准真实的社会生活需求。过去相对罕见的某些形式的性侵犯已经开始增加,对公民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有些案件造成了不利的社会影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立法仍处于相对保守和滞后的状态。因此,它不能有效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大量严重的性侵犯者逃脱法律。制裁的后果是严重的。实际上,通过刑法对性犯罪进行研究,可以完善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权。 性犯罪作为一种人格异化的社会现象,越来越多地揭示了当今社会的新特点和规律,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在相对浅薄和相关立法较差的前提下,这些现象要么没有法律规定,要么没有规定但不完善。虽然在学术上,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并不缺乏,但在我看来,对片面性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仍有相当大的改进空间。本文结合相关案例,借鉴理论学者的一些研究成果,提出相关立法构建的思路,为性犯罪领域的刑法做出贡献。 性犯罪不仅导致受害者的身体受到创伤,精神被破坏,受害者的家庭关系被打破,甚至受害者的自杀也被破坏。它还污染了人们的思想,破坏了社会的氛围和秩序,对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有害。它引起了社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鉴于我国刑事立法中性犯罪规制滞后,应该在国情和社会现实的基础上追求完善。在澄清性犯罪基本内涵的基 4 / 11

础上,结合古代社会对性犯罪的规范机制,借鉴西方现行社会犯罪的立法特点和趋势,认真思考当前刑法的缺陷。性犯罪立法。在此前提下,建议在刑法中引入更完善的性犯罪规则。 第二,审查研究状况 关于性犯罪,我国没有具体说明相关概念《刑法》。在这方面,刑法学者提出了四种不同的研究观点:(1)性犯罪通常指的是男女之间的犯罪; (2)性犯罪是指与男女性关系直接相关的性行为,直接涉及未成年人性行为的犯罪和直接展示该人的性行为; (3)性犯罪是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反妇女意愿,强迫与妇女性交,或强迫淫秽,侮辱妇女,儿童的行为是xx犯罪的绝对术语,强迫亵渎,侮辱妇女的罪行和诽谤儿童的罪行; (4)性犯罪是指因故意侵犯他人而引起的与性有关的性权利,性健康或滋扰。社会风化违反刑法规定,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目前的《刑法》,犯罪可以包括在犯罪中:xx犯罪,抢注,强迫卖淫,诱惑,容忍,卖淫,成人卖淫,卖淫,强迫诽谤,侮辱妇女儿童犯罪,通奸罪,暴力干涉婚姻,重婚罪,蓄意传播性病,偷运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销售,淫秽物品传播,淫秽音像制品组织罪等等。但是,刑事立法中有关性犯罪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不足,包括: (1)性犯罪的犯罪主体不完整 5 / 11

从关于侵犯公民个人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章节中关于性犯罪的规定来看,可以看出性犯罪的主体和客体不是普通犯罪中的“每个人”,而是“每个人”,而是性别和年龄。标准,以xx犯罪为例进行说明。根据目前的一般理论,xx犯罪的实施者只能是男性,男性特有的犯罪,女性不能成为直接实施xx犯罪的主体。即使在共同犯罪中,女性也可以成为男性的帮助者,教唆者或间接犯罪者,并且只能获得可以成为xx主体的“名称”。 人类历史乃至现实世界中的绝大多数性侵犯都是由男性和女性进行的。尽管存在女性侵犯男性的事件,但由于数量较少,因此不予重视。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原本被视为异教徒的同性恋者逐渐被默许和容忍,同性恋者的数量逐渐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女同性恋者性欲攻击其他不愿与她们发生性关系的女性的情况。这些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一些新型犯罪。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2)性侵犯犯罪对象的范围过于狭窄 根据国际公约的普遍标准,18岁以下的自然人属于“儿童”范围,我国《民法通则》和《刑法》更准确地定义了14岁以下儿童的年龄。 “刑法”规定的性侵犯只能由妇女或儿童使用。 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包括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均被排除在法律之外。但 事实上,男性受到侵犯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当男性受到男同性恋者的攻击时。对于包括未满18岁未成年人在内的男性来说,他们 6 / 11

只能被动地接受社会强加给他们的强大力量的作用。无论性侵犯多么严重,他们都无法获得法律公正。这就是我们正在建设的。在完善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应该紧急改变的现实。 (3)性犯罪立法中的具体犯罪存在严重缺陷 在我们的刑法中,性犯罪立法中的具体罪行存在严重缺陷,包括xx犯罪,强制诽谤,侮辱妇女和其他犯罪。例如,组织卖淫罪,我国《刑法》第358条第1款第2款,卖淫犯罪的组织是指招募,雇用,胁迫,诱导,容忍和其他手段来控制从事卖淫活动的多个人。从组织卖淫罪来看,其主体是自然人,法律并不限制;它的对象可以是男性或女性。但是,考虑到刑法中“卖淫”一词的含义,它有两个特点:第一,卖淫的主体是女人或男人;其次,卖淫的对象是异性,因为只有异性才能进行性交。因此,法律规定的“卖淫”主体的突破是扩大的,即从女性到男女两性,卖淫只能发生在异性之间。根据犯罪合法性原则,这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男子向男女提供卖淫服务的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开放了,所有的泥沙都出现了。其中之一是雄性蟑螂的出现。男性卖淫的组织与我们所知的传统卖淫之间存在显着差异。为了打击这种罪行,刑法已经将对象从女性扩展到其他人。同样的原因可以推动,因为同性之间的“卖淫”情况也与传统卖淫不同,普通人也不能接受,立法也没有作出规定。这是的一个巨大差距《刑法》。 7 / 11

在我国的性犯罪立法中,仍有许多此类案件,例如强迫侮辱妇女的罪行,诱惑年轻女孩卖淫的罪行,蹲着年轻女孩的罪行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在具体的情况下制定的。当时的社会背景。今天,在21世纪,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男女弱势现象有了很大改善,妇女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平等的地位。与此同时,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外出现的一些丑恶现象在开始出现,并已成为人民的普遍现象。例如,女性被迫侮辱男性(包括男孩)并在同性之间强迫侮辱。和其他卖淫现象,如同性卖淫。这种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我国法律的差距。司法机关没有合适的手段,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找到,或者指责打破犯罪合法性的刑法基本原则。 三是研究方法 对于“关于完善我国性犯罪刑法规制”的论文,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是基本的指导。具体而言,作者打算用以下研究方法撰写。 (1)社会实证研究方法 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实证分析实际上包含两个基本层次:逻辑实证分析和经验实证分析。实证分析是一类描述性方法。所谓的描述方法是对现实的法律规范和法律活动的经验表达和解释,这归因于范围。实证分析方法属于基础研究方法。相应地,具体方法侧重于社会调查,注重揭示社会现象的深层原因。 (2)比较方法 8 / 11

比较法是一种常用的研究方法,包括古代和现代的比较以及中外比较。 (3)法律经济分析方法 波斯纳认为,经济学是一种关于我们世界的理性选择科学;经济学的任务是探索以下假设的含义:人是生命目的和满足的理性最大化。理性最大化 - 我们称他为'自身利益'。 “人是他自私的理性最大化者”的观念意味着人们对激励做出反应,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环境发生变化,他可以通过改变他的行为来提高他的满意度,那么他就会做到这一点。 四是纸架结构 前言 一,性犯罪刑法制度概述 (1)性概述 1,性与性文化 2,性的规范 (2)性犯罪的内涵 1,性犯罪的概念 2,性犯罪的特点 (3)性犯罪的分类 1,'与受害者的性犯罪'和'没有受害者的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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