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解读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的解读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的解读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依据是什么依据《人社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11号)、《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6号)、《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鄂人社〔2020〕112号)等政策。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有什么政策1.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牧区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为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养老保险费200元;2.在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牧区贫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允许个人不缴费,也可以缴费后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政府给贫困人员代缴后,可不可以自己提高缴费档次可以。
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自愿选择高档次在本年度内进行二次缴费,这样可以增加个人账户累积额,提高待遇水平。
我旗设有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等十个缴费档次可供选择。
四、贫困人员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年满60周岁,在到龄后的下个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五、到龄后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领取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目前我旗的基础养老金是每人每月448元。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山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办理流程

山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办理流程1.首先,居民需要前往当地社会保障局或者人社局咨询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
First, residents need to go to the local social security bureau or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to inquire about the relevant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for pension insurance.2.居民需准备相关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工作单位的退休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
Residents need to prepare relevant identity documents, household registration book, retirement certificate from the employer, proof of pension insurance contributions, and other materials.3.准备完材料后,居民需要填写养老保险退休申请表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到社会保障局或人社局。
After preparing the materials, residents need to fill out the pension insurance retirement application form and submitit to the social security bureau or human resources andsocial security bureau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4.社会保障局或人社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
The social security bureau or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will review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to confirm whether the applicant meets the retirement conditions.5.如果申请人符合退休条件,社会保障局或人社局会发放退休证书和相关的退休金支付卡。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07•【字号】阳政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阳政发〔2021〕2号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晋发〔2020〕1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0〕11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全省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进民生福祉的一项新政;是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有效保障人民生活水平、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实现对低收入群体的民生保障、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更是我省先行先试、在转型发展上蹚出一条新路的具体举措。
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二、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宣传解读政策,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加、持续缴费、增加积累,努力提高城乡老年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无忧保—城乡居保是一项体现中国特色的保险制度

2009年,国务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以下简称新农保) 试点; 2011年,国务院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以下简称城居保) 试点; 2014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农保和城居保,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以下简称城乡居保) 制度。
至此,中国特色新型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已由试点转入定型。
城乡居保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什么?它在哪些方面体现了中国特色?怎样才能可持续发展?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日前采访了相关专家。
□本报记者李方访谈嘉宾: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褚福灵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米红人人享有适度养老保障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已达8亿多人,其中,城镇职工约3.3亿人,居民5亿多人,这是一项伟大的成就。
制度首先要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有就比没有强,再逐步解决由低到高的问题。
记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什么?褚福灵:这项制度建立的初衷是,让人人享有适度的养老保障,无论他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在城乡居保建立之前,养老保险制度仅面向城镇职工,而城镇职工只有3亿人左右,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接近10亿人。
也就是说,当时的养老保险制度仅仅保障了少部分人,这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的执政理念有很大差距。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政府大胆创新、勇于改革,先从农村入手,建立了新农保。
政府投入一部分财政到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中,给予农民参保一定的支持。
过了两年时间,我国又建立了面向城镇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它的模式,包括资金来源、待遇发放等,与新农保类似。
2014年初,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保。
如今,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已达8亿多人,其中,城镇职工约3.3亿人,居民5亿多人,这是一项伟大的成就。
记者:人人享有适度的养老保障,如何理解这个“度”?褚福灵: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这个问题。
第一,这是一个“全覆盖” 的问题。
基本养老保险不但要覆盖职工,而且还要覆盖居民,实现人人享有一定的养老保障。
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研究

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研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政府为解决老年人口养老问题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研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初具规模。
截至2019年底,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了260万,累计缴费额超过60亿元,领取待遇的退休人员数超过10万人。
此外,太原市还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目前已有5个县区成功实现全覆盖。
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第一,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当前,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分开管理,而且制度设计上存在着不少差异性。
实际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是互相关联的,因此,应该尽快将两者进行融合,制定出更加全面的保障政策。
第二,行政管理存在短板。
当前,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着管理混乱、权责不清等问题。
部分责任单位对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不够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因此,应该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体系。
第三,资金缺口比较严重。
太原市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水平比较低,由于缴费人数的增长速度和代缴比例的提高速度都比较缓慢,资金收支压力比较大。
应该尽快加强资金管理,优化资金运营模式,增强资金安全性和稳定性。
要想进一步推动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完备性。
特别是要加强城乡居民之间的养老保险统筹,在制度设计上要强调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同时,太原市还应该加大行政管理的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健全服务机构,增强服务能力和质量,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向“贴心服务”转变。
在资金管理方面,太原市可以采取多种措施。
比如,可以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力度,通过政府投入养老基金等方式来弥补资金缺口。
无忧保—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政策解读

无忧保—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政策解读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医保制度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至少已有19个省份先后出台文件,部署城乡医保并轨。
本期介绍内蒙古、江西、湖南、宁夏的相关整合制度文件中涉及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障卡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完善信息系统。
按照标准统一、数据集中、服务延伸的原则,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核实比对,统一制作发放社会保障卡,建立覆盖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的管理服务网络,将金保工程服务网络延伸至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和嘎查村(社区)卫生室,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推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与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商业保险机构信息系统、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严格按照相关服务协议和标准为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服务。
强化信息安全和患者信息隐私保护。
从2017年起,统一由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汇总上报参保人员信息和财务数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信息系统。
实行全省城乡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服务“一卡通”。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资源,加快建设省、市、县(区)三级医疗保险信息数据平台,并与省、市、县(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延伸到基层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和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加快推进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衔接,将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同步结算。
强化信息安全和患者信息隐私保护。
通过统一发放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信息查询、费用结算、医疗救助“一人一卡,一卡通用”目标。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15•【字号】并政发[2011]41号•【施行日期】2011.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1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1〕20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从城镇居民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与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建立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11年7月1日起实现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四、基金筹集城镇居民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现设定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政府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分基础养老金补贴(出口补)和缴费补贴(入口补)两部分。
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一、申请阶段
1.咨询了解
(1)前往当地社保局或网上查询养老保险相关政策(2)了解养老保险的申请条件和待遇
2.准备资料
(1)身份证明文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二、申请填写
1.填写申请表格
(1)下载或领取养老保险申请表格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内容
2.核对资料
(1)确认填写信息准确无误
(2)检查所需资料完整性
三、申请提交
1.递交申请材料
(1)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资料递交给社保局(2)领取受理单据
2.等待审批
(1)社保局进行资料审核和审批
(2)如有需要,进行现场核实
四、缴费办理
1.缴纳养老保险费
(1)根据社保局通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2)选择缴费方式,如银行转账或现金缴费
2.缴费确认
(1)社保局确认缴费情况
(2)更新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五、待遇发放
1.审批通过
(1)社保局审批通过后,核定个人养老保险待遇(2)生成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计划
2.待遇领取
(1)按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金(2)确认领取金额和方式
六、定期复核
1.定期复核
(1)社保局进行定期复核个人养老保险情况(2)确保保险待遇的持续发放。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宣传提纲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宣传提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6.19•【字号】晋人社厅函[2014]372号•【施行日期】2014.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宣传提纲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4〕37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 号)精神,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8 号),将我省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基金筹集、待遇领取等主要政策,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为指导各地做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现将省厅编写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附件: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宣传提纲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6月19日附件: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宣传提纲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 号)精神,2014年6月11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8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我省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无忧保—社会保险费怎么缴纳?
打造全民社保无死角无忧保—社会保险费怎么缴纳?12月25日从河南省地税局获悉,该局24日发布《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和《灵活就业个人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社保缴纳流程进行了详细解答。
《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1.缴费登记(1)2017年1月1日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在首次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费时,同时完成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其中,采取网上申报的,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完成社会保险缴费登记;采取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2)2017年1月1日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3)单位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无需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方式用人单位可采用网上申报和在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方式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
2017年1月1日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缴费的用人单位,其CA证书已由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平移,缴费人可使用原有CA证书登陆河南地税网上办税平台。
2017年1月1日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如选择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缴费的,需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网上用户注册,并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向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
(1)网上申报①2017年1月1日前已办理网上办税用户注册的用人单位,如其同时是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可直接登陆河南地税网上办税平台,依次点击“社保费申报”、“网上缴费”,完成社保费网上申报。
②其他用人单位如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缴费的,需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网上办税用户注册,并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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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是全国第六个“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
12333是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益服务热线电话。
今年咨询日的主题是“话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月下旬,记者采访山西省人社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听他们就读者所关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参保、缴费、待遇领取、衔接转换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政策解读。
问:听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有补贴,补贴怎么补?用补贴的钱缴费行不行?
答:多缴多补贴不缴不补贴
省人社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政府补贴分基础养老金补贴(出口补)和缴费补贴(入口补)两部分。
基础养老金补贴(出口补)是指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其中,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补助,省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补助或省市县级财政共同补助,市县政府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政府补助。
缴费补贴(入口补)主要是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最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至600元补60元、缴700元至900元补70元、缴1000元至2000元补80元。
上述缴费补贴和政府代缴费用,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县(市、区)承担比例由各市自行确定。
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具体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确定。
以太原市晋源区为例,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个人缴费200元到900元,政府补贴70元,900元以上,补贴110元。
需要说明的是,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
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
但是,对于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的群体,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问:现在60多岁的老人以前没缴费的也能领基础养老金,那么,是不是等老了再开始缴费更划算?
答:缴费是前提多缴可多得
我省规定,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2014年6月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2014年6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省人社厅有关工作人员强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履行缴费义务是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有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城乡居民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目前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其中,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省政府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0元。
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比如,目前太原市迎泽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会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和国家安排等情况,适时调整。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所以,同一县(市、区)的参保
人员在基础养老金相同的情况下,个人账户储存额多少,决定着将来领取每月养老金数额的多少。
问:村里经济条件比较好,怎样对参保村民给予补助呢?
答:集体能补助公益可资助
省人社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我省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同时,也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终身记录。
问:现在缴养老保险,什么时候能领取?万一寿命不长,缴了的钱会不会就白缴了?
答:终生可受益余额能继承
省人社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我省规定,对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可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如,太原市晋源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并及时提供相关注销手续的,区政府发放一次性丧葬补贴金300元。
问:户籍要迁到外地,原来参加过当地的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现在没工作,将来有工作,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了,居民养老保险缴了的钱该咋办?
答:关系可转移制度有衔接
省人社厅有关工作人员解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但是,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问:参保手续怎么办?缴费去哪儿缴?
答:参保门槛低缴费可代扣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表。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需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到达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应提前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领取待遇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太原市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行银行预存代扣制,县(区、市)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办理养老保险扣缴业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县(区、市)经办机构确定集中缴费期,根据参保人员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保费收缴。
参保人员应尽早按照自选缴费档次,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社会保险卡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
如果参保人员需要调整缴费金额,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缴费档次变更登记手续;当年未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扣款;当年已经完成缴费后变更的缴费档次,将在下一年度扣款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