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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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安全规程

焦化安全规程

焦化安全规程焦化行业是制造和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业之一,因此,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极大,因此妥善的安全管理规定非常重要。

本文尝试介绍一种焦化安全规程,以保护员工、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一、安全管理:1.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工厂对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

该部门应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和促进安全管理工作。

2.定安全生产规程: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制定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并及时更新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修订。

3.立安全培训制度:定期针对操作人员、维修工程师等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充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技术措施:1. 严格控制及检查焦化厂的进气量:由于焦化厂使用的原料中有易燃易爆的物质,所以应该严格控制进气量,避免发生过热火灾等危险。

2. 严格检查产品的质量:应严格检查产品的质量,检查是否有任何破损、变形等情况,及时更换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以防止事故发生。

3.强安全检查:应定期对机器、设备、管路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证生产安全。

三、应急预案:1.定火灾处理方案:应制定严格的火灾处理方案,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建立快速灭火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立安全应急联络系统:应建立安全应急联络系统,以便于在发生灾难性事故时,能快速联络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3.置安全演练: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偶发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焦化厂安全管理非常重要,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加强安全培训,控制进气量、检查产品质量,加强安全检查,制定火灾处理方案,建立安全应急联络系统及安全演练,以确保焦化行业的安全生产。

焦化安全规程

焦化安全规程

焦化安全规程焦化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生产,对安全非常重要,其安全的要求和规范也在不断完善。

为了保证焦化操作的安全,本文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为焦化提出安全规程如下:一、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1、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

2、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各级安全责任人员分设明确,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3、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减少安全隐患。

4、建立安全职责分工体系,明确分工职责,明确工作职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设施1、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安装合格的静电防护装置,防止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严格管理安全生产设备,养成安全操作习惯,定期检查安全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

3、安装安全设备,在各种工艺流程中设置安全设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安装紧急报警设施,在各种工艺操作中设置紧急报警装置,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技术措施1、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消防规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有效运行。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每次生产前,必须完成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步骤进行操作,以免发生危险事件。

3、进行安全培训,定期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4、强化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知识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防护1、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在各生产环节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强化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以查验安全设施和工作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3、加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宣传,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养成安全工作的习惯。

4、落实安全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改正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就是焦化生产的安全规程,它的实施必将有助于保障焦化操作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推动焦化行业的良性发展。

焦化安全规程

焦化安全规程

焦化安全规程【颁布时间】1986.05.10【实施日期】1986.05.10【颁文单位】冶金工业部(1986年5月10日冶金工业部[86]冶安字第478号文颁发)1 总则1.1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安全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冶金系统大、中型焦化厂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生产、维护和管理工作。

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规程有关规定时,应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经省、市冶金厅(局)批准,并报冶金部备案。

现有焦化厂的各项设施如达不到本规程要求者,应逐步进行改造;改造前,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1.3 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对本厂、本车间、本工段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各职能机构的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或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基建)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4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1.5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检修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并要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6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隐蔽。

2 厂区布置2.1厂址选择2.1.1冶金联合企业中的焦化厂宜位于联合企业的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2.1.2焦化厂应位于居民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区边缘与居民区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000m。

2.1.3主要建筑物应尽量避开不良地质地段,在矿区建厂时,还应避开陷落区,并位于爆破安全距离范围之外。

2.1.4焦化场地(特别是大中型焦炉主体)应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包括波浪侵袭及壅水高度)0.5m,以免被淹。

焦化厂检修安全规程

焦化厂检修安全规程

焦化厂检修安全规程一、检修前准备1、检修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明确检修任务、检修方式,清晰交底,发出检修通知书。

2、制定严格的安全施工计划,要有详细规定的施工程序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计划进行检修。

3、确定现场检修的人员、设备、工具等,对检修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人员熟悉作业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设备检修中的安全措施1、焦化厂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特别是在高温、高压、易燃、有毒等场所和场合,一定要严格要求,保证安全作业。

2、进行检修的设备、管道应在检修之前予以排空、洗涤。

3、当开展检修作业时,要对给设备供给的介质进行放空、泄放、压力卸除等处理,确保设备完全处于停机状态。

4、对设备进行拆卸处理时,要特别注意与设备、工具之间的配合协调,避免因过度力量对设备造成损坏,以及拆下部件的弹出、摔坠等危险。

5、对于难以拆除的零部件,如紧固件、键轴、与设备盘面焊接在一起的零部件等,则应采用带有防护皮套的工具或专用拉手进行拆卸、付着、锤打等操作。

6、体力劳动作业人员,应当制订岗位操作规定,根据任务和负担情况,制订合理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安排。

7、在高温、高压、有毒、易燃、易爆等场所工作时,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如保温服、防毒面具、防护手套、安全鞋等,重要的区域还应装设报警装置,以确保人员安全。

8、进行检修作业的各种固定工具、举升器材等吊装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采取可靠固定措施,以保证在操作时不会出现滑动、脱落等危险情况。

三、检查设备的安全性1、在检修每个部件时,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设备是否处于停机状态,各种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存在的漏电、漏气等问题,以及各种管道、架子等设备的稳定性等,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2、超过设备额定使用年限的设备,必须停机检修或更换。

3、对电力设备,应经专业人员检查,如发现有漏电现象,应立即停机检修。

四、清理作业现场1、检修完毕后,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

试谈焦化安全规程

试谈焦化安全规程

试谈焦化安全规程首先,焦化安全规程要求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在生产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逾越规定的安全范围,不得进行违章操作,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其次,焦化安全规程要求对相关岗位的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作业人员才能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另外,焦化安全规程还包括严格的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

生产设备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条件,必须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最后,焦化安全规程还要求加强安全监控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要建立安全生产的考核评价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动态、实时的监督和考核,提高各个岗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总之,焦化安全规程是保障焦化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个生产企业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只有在安全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稳定的生产,并且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焦化安全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它涉及到焦化生产的方方面面,不仅需要各个生产部门的通力合作,也需要各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监管和指导。

只有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才能有效地降低焦化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确保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一方面,焦化安全规程要求各个生产部门在日常运营中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紧急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及时处置,确保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可以迅速应对。

这样的预案和规程可以通过模拟演练来检验其可行性,并且随时更新,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生产环境。

另一方面,焦化安全规程也要求对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培训和教育,确保每个员工在作业时都能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做到心中有数,规范操作。

焦化厂干熄焦操作规程(3篇)

焦化厂干熄焦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焦化厂干熄焦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焦化厂干熄焦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操作人员。

二、工艺流程简介干熄焦工艺是利用冷的惰性气体(氮气)在干熄炉内与炽热红焦进行换热,从而冷却焦炭,同时吸收红焦热量的惰性气体将热量传递给干熄焦锅炉产生高温高压蒸汽,蒸汽送至汽轮机进行发电。

冷却后的循环气体再由风机加压,鼓入干熄炉内循环使用。

三、操作规程1. 准备工作(1)检查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包括干熄炉、风机、锅炉、汽轮机等。

(2)确保所有安全设施完好,如紧急停止按钮、报警系统等。

(3)了解生产任务和操作指标,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 干熄焦操作(1)开启干熄炉,将红焦送入炉内,注意控制红焦入炉速度。

(2)启动风机,将冷却后的循环气体送入干熄炉内,确保气体循环畅通。

(3)监控干熄炉内气体温度、压力等参数,确保生产过程稳定。

(4)根据生产需求,调整干熄炉内的气体流量,保持焦炭冷却效果。

(5)监控锅炉、汽轮机等设备运行状态,确保发电过程顺利进行。

3. 设备巡检(1)定期对干熄焦系统设备进行巡检,包括提升机、装入装置、排焦装置、干熄炉本体设备、循环风机、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等。

(2)检查设备外观、温度、振动、噪音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做好设备巡检记录,为设备维护提供依据。

4. 安全操作(1)穿戴好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3)注意个人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 停机操作(1)在生产任务完成后,关闭干熄炉,停止红焦入炉。

(2)关闭风机,停止循环气体循环。

(3)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安全停机。

四、异常处理1. 若发现设备故障,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 若发现操作失误,立即采取措施纠正,防止事故发生。

3. 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五、总结焦化厂干熄焦操作规程是确保生产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重要依据。

焦炉气转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焦炉气转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焦炉气转化岗位的安全操作,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焦炉气转化工作的操作人员。

第三条焦炉气转化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操作安全。

第四条焦炉气转化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培训和资质认证,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焦炉气转化岗位的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六条焦炉气转化岗位的操作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向上级汇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第七条焦炉气转化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严禁违章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参数。

第八条焦炉气转化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岗位操作纪律,服从指挥,严守机密,维护企业利益。

第九条焦炉气转化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岗位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十条焦炉气转化岗位的操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焦炉气转化装置的日常操作和检修工作;2. 负责焦炉气转化装置的设备、仪表的运行监控,保持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3. 负责焦炉气转化装置的检查、清洁和维护;4. 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操作任务,确保操作安全;5. 及时上报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以及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 参与事故调查和故障分析,提出改进建议;7. 配合上级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焦炉气转化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焦炉气转化装置的结构、工艺流程和设备特点,掌握正常运行参数和紧急停车措施,清楚了解设备故障处理流程。

第十二条焦炉气转化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焦炉气转化工艺原理,熟悉操作步骤和操作规程,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并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十三条焦炉气转化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安全技术交底、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并按照要求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焦化厂配煤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焦化厂配煤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前言焦化厂配煤车间是焦化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同时也是具有安全风险的环节之一。

为确保焦化生产的安全和稳定,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一、车间入口安全1.未经许可,严禁员工进入车间。

2.进入车间,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规程,做到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方可独立操作。

3.进入车间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如安全鞋、安全帽、手套等。

4.进入车间时,应先排队等待,按照顺序进行进入。

二、设备操作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增加或删减任何操作步骤。

2.每次操作之前,必须先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全程留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第一时间报告相关人员。

4.在操作设备时,必须做到安全距离和保持正确的姿势,以保障人员安全。

三、作业现场安全1.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设备周围必须清理干净,保持通风良好。

2.禁止在作业现场存放易燃材料或者其他危险物品。

3.在作业现场必须按照作业程序进行工作,禁止随意改变、调整设备。

4.在作业现场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嬉闹、喧哗甚至吸烟等行为。

四、安全意识培养1.加强安全知识培训,确保职工都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意识。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3.建立安全意识激励机制,鼓励职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应急预案1.建立应急预案,做到人员、物资、设备储备充足,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并遏制事态发展。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职工应急反应能力。

六、后续处理1.在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记录并报告,安排专人进行处理。

2.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操作错误或者疏忽,必须及时进行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结语焦化厂配煤车间作为重要的生产环节,安全操作是非常关键的。

只有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才能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产的稳定运行。

焦化厂焦炉机械车辆机械伤害预防与应急措施、安全操作规程

焦化厂焦炉机械车辆机械伤害预防与应急措施、安全操作规程一、机械车辆伤害预防与应急:(一)、预防方法:①、要牢记规范作业,依据操作规程操作,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②、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提高注意力,避免疏忽大意,克服侥幸心理。

③、要按规定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按要求着装,穿戴整齐,穿平底鞋,女工长发要盘入帽中。

④、行车前必须鸣警铃,提醒周围的人员和障碍物,避免碰撞。

⑤、作业时注意车辆行进,作业人员要当心车辆,进行维修等工作时,要提前与司机联系好,确保安全。

⑥、遵守操作规程,车在行进过程中,不坐、卧和穿越轨道,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的伤害。

(二)、预防措施:1、鸣警铃:车辆行进过程中,必须鸣警铃提醒周围人员和障碍物,确保行车安全。

2、防护措施:确保所有机械和车辆都有必要的防护装置,如防护栏、防护罩等,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3、培训和教育: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④、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擅自改变操作流程,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安全标准。

(三)、机械伤害应急处理程序:1、迅速切断事故源:如停止设备运行、关闭电源等,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2、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如止血、包扎等,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送往医院救治。

同时,要注意保护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状况。

3、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后续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4、分析事故原因:从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安全操作规程:(一)、推焦车、拦焦车、熄焦车、装煤车操作规范:1、在焦炉作业中,推焦车是负责将炭化室内的焦炭推入干熄焦或湿熄焦设备的关键车辆。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循预定的推焦计划进行精确操作,确保推焦杆能够准确无误地进入炭化室,并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推焦杆与炉墙发生碰撞或损坏焦炭。

焦化安全规程(化产)

化产工段安全规程第一节冷鼓工序5.1.3鼓风机岗位安全规程5.1.3.1操作工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执行《三化作业标准》、操作票制度。

5.1.3.2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本工段进行考察参观。

5.1.3.3应做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督及施工监护工作。

5.1.3.4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配给的消防器材工具和设施,专人管理,保持良好,严禁挪用和随意损坏,到期更换。

5.1.3.5区域内发现油污、可燃物、杂物等必须及时清除。

5.1.3.6不准在蒸汽管道和暖气片上堆放易燃物品,不准烘烤衣物。

5.1.3.7本岗位所在区域内动火检修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并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动火检修时,一般采取的安全措施如下:清除残留介质、可靠隔断、蒸汽吹扫、接通大气、蒸汽保压后动火。

5.1.3.8按时巡检煤气管道防止煤气泄漏;若发现泄露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生产调度。

5.1.3.9第一次启动电器设备启动不成功,必须通知电工进行全面检查处理后方可再次启动。

5.1.3.10操作人员严禁用水冲洗电机、电器操作柱等带电设备。

5.1.3.11煤气管道严禁泄漏,备用风机应随时保持煤气出、入口阀门严密,防止泄漏煤气或抽入空气。

5.1.3.12使用蒸汽管道时,应先将管道内冷凝水放净后,缓慢送汽。

5.1.3.13受压管道或设备在未经卸压、放空前不得拆卸。

5.1.3.14发现风机后煤气含氧量超过工艺指标时(一车间1.8%、二车间2%),应立即查找原因处理。

5.1.3.15鼓风机检修时,煤气进出口必须堵盲板,或用水封住方可检修。

5.1.3.16鼓风机、主电机发生故障可能引发危险时应立即待机。

5.1.3.17鼓风机机前煤气管道着火时,应立即停机通蒸汽灭火。

机后煤气管道着火时严禁停机,应逐渐降低压力,通蒸汽灭火,防止回火。

5.1.3.18检查鼓风机时,应防止杂物掉入机体内。

5.1.4综合水泵工岗位安全规程5.1.4.1设备接地线必须良好,安全防护罩必须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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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安全信息 2006年第5期 总第18期

天能公司技术部编 2006年4月3日 焦化安全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焦化厂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焦化厂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以及现有设施的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 2引用标准 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7231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5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3基本要求 3.1焦化设施的设计应保证安全可靠,对于危险作业、恶劣劳动条件作业及笨重体力劳动作业,应优先采取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3.2散发有害物质的设备应进行密闭,避免直接操作。 3.3焦化主体设施的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设计审查应有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3.4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隐蔽工程,应经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才能封闭。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

《每月一法》 学习资料 - 2 - 存档。 3.5新建、扩建、改造和大修的焦化设计,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并有完整的安全操作规程,才能投入运行。焦化设施的验收,应有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3.6对焦化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3.7对焦化作业人员,每隔1~2年应进行一次职业危害体检,体检结果记入“职工健康监护卡片”。对身患职业病、职业禁忌或过敏症,符合调离规定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3.8存在危险物质的场地,应设醒目的安全标志。 3.9可能泄漏或滞留有毒、有害气体而造成危险的地方,应设自动监测报警装置。 3.10较高的通行、操作和检修场所,应设平台或防护栏杆。 3.11易燃、易爆或高温明火场所的作业人员禁止穿着化纤服装。 3.12在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3.13禁止使用轻油、洗油、苯类等易散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或有毒液体擦洗设备、用具、衣物及地面。 4厂址、厂区和厂房 4.1厂址选择 4.1.1焦化厂应位于居民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区边缘与居民区边缘的距离应根据环境评价确定,一般不小于1000m。 4.1.2冶金联合企业中的焦化厂,不宜位于联合企业的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1.3主要建筑物应尽量避开不良地质地段,在矿区建厂时,厂区应避开陷落区,并符合爆破安全距离的要求。 4.1.4厂址标高应高出计算水位(设计水位+壅水高度+波浪高)0.5m。 4.2厂区布置 4.2.1焦炉炉组纵轴宜与当地最大频率风向成最小夹角。 4.2.2回收车间应布置在焦炉的机侧或一端,其建(构)筑物最外边缘距大型焦炉炉体边缘不应

《每月一法》 学习资料 - 3 - 小于40m,距中小型焦炉不应小于30m。 4.2.3精苯车间不宜布置在厂区中心地带,与焦炉炉体净距不得小于50m。 4.2.4煤场和焦油车间宜设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沥青生产装置应布置在焦油蒸馏生产装置的端部,并位于厂区的边缘。 4.2.5甲、乙、丙类物品库房之间以及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遵守 GBJ16—87的规定。 4.2.6距甲、乙、丙类油库20m以内,不得设铁路道岔。 4.2.7禁止厂外道路穿越厂区。 4.3厂房建筑 4.3.1焦化厂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应遵守表 1的规定。 表1 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

4.3.2易燃与可燃性物质生产厂房或库房的门窗应向外开,油库泵房靠贮槽一侧不应设门窗。

《每月一法》 学习资料 - 4 - 4.3.3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必须采用封闭式建筑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换气措施。 4.3.4容易积存可燃性粉尘的厂房、胶带输送机通廊的内表面,应平整、易于清扫。 4.3.5安全出入口(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 4.3.6厂房、梯子的出入口和人行道,不宜正对车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否则应设防护装置或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4.3.7生产区域必须设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净宽不得小于 1m,仅通向一个操作点或设备的不得小于0.8m,局部特殊情况不得小于0.6m。 5消防设施 5.1大中型焦化厂宜设消防站,消防站应设在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位置。 5.2粗苯生产、粗苯加工和焦油加工等主要火灾危险场所,应有直通消防站的报警信号或电话,并应有灭火设施。 5.3下列场所应设消防灭火系统: a.粗苯、精苯贮槽区,应设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槽区周围应有消防给水系统; b.粗苯和精苯的洗涤室、蒸馏室、原料泵房、产品泵房、贮槽室、精茶、工业萘、萘酐及焦油油泵房,精萘和工业萘的转鼓结晶机室、吡啶贮槽室、装桶间,均应设固定式或半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 c.管式炉炉膛及回弯头箱,萘酐生产中的汽化器、氧化器、薄壁冷却器,应设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 d.二甲酚、蒽、沥青、酚油等闪点大于120℃的可燃液体贮槽或其他设备和管道易泄漏着火地点.应设半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 5. 4灭火蒸汽管线蒸汽源的压力,不应小于6×105Pa(6.12kg/cm2),其操纵阀门或接头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安全地点。 5.5泡沫混合液管线宜地上敷设,不得从槽顶跨越。与泡沫发生器连接的立管段应固定在槽壁

《每月一法》 学习资料 - 5 - 上,防火堤内的水平管段应敷设在管墩管架上,但不得固定。 5.6消防给水管网应采用环状管网,其输水干管应不少于两条。 5.7多层生产厂房应设消火栓和消防水泵,塔区各层操作平台应有小型灭火机并宜设蒸汽灭火接头。 5.8甲、乙、丙类液体贮槽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距槽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槽可使用的数量内。 5.9各厂房、建筑物、库房等应备有小型灭火机,其数量应不小于表2的规定,灭火机应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点。 表2 小型灭火机设置数量

6 电气设施 6. 1 防火防爆 6. 1. 1 焦化厂主要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 应遵守表3 的规定。 表3 主要爆炸危险场所等级

《每月一法》 学习资料 - 6 - 6.1.2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和安全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及有关规程与规范的规定。 6.1.3无法得到规定的防火防爆等级设备而采用代用设备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 6.1.4变电所和配电所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场所及贴邻其建造,但供上述场所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室,采用防火墙隔开时,则可一面贴邻建造。已设在爆炸危险场所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室,也应用防火墙隔开。

《每月一法》 学习资料 - 7 - 6.1.5架空电线严禁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6.1.6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不宜采用电缆沟配线;若需设电缆沟,则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或酸、碱等物质漏入电缆沟的措施,进入变、配电室的电缆沟入口处,应予填实密封。 6.1.7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应设检修电源。 6.1.8精苯车间应使用铜质导线和电缆。所有导线和电缆,五年内至少做一次绝缘试验,大修时。必须全部更新。 6.1.9初馏分库房内禁止安装任何电气设备和导线,库房外布线也应穿管安装。 6.2防触电 6.2.1设备的电气控制箱和配电盘前后的地板,应铺设绝缘板。变、配电室和电磁站,应备有绝缘手套、绝缘鞋和绝缘杆等。 6.2.2滑触线高度不宜小于3.5m;低于3.5m的,其下部应设防护网。防护网应良好接地。 6.2.3车辆上电磁站的人行道净宽,不得小于0.8m。裸露导体布置于人行道上部且离地面高度小于2.2m时,其下部应有隔板,隔板离地应不小于1.9m。 6.2.4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和电线的金属护管,应有接零或接地保护以及漏电保护器。 6.2.5电动车辆的轨道应重复接地,轨道接头应用跨条连接。 6.2.6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则电压不得大于12V。安全电压的电路必须是悬浮的。 6.3照明 6.3. 1自然采光不足的工作室内,夜间有人工作的场所及夜间有人、车辆行走的道路,均应设置照明。 6.3.2车辆及其附近的照明,不应使司机感到眩目。 6.3.3甲、乙类液体贮槽区,应采用从非爆炸危险区高处投光照明,甲类液体贮槽区需要局部照明时,应采用防爆灯。

《每月一法》 学习资料 - 8 - 6.3.4作业场所的照度不得低于表4的规定。 表4 主要作业场所的照度

6.3.5下列场所应设事故照明: a.受煤坑地下通廊、翻车机室底层; b.焦炉交换机室、地下室、烟道走廊; c.回收车间鼓风机室; d.精苯车间; e.中央变电所和集中控制的仪表室。 6.3.6正常照明中断时,事故照明应能自动切换。 6.3.7生产装置上的照明灯,不宜面对可燃气体(蒸汽)的放散管、贮槽顶部人孔(观察孔)和管道法兰盘,也不宜装在可能喷出可燃气体的水封槽和满流槽上部。 6.4通讯和仪表 6.4.1下列单位(或岗位)之间应设直通电话或直通讯号: a.厂调度室与各车间、工段、重要岗位及热力供应、电力供应、水力供应、煤气防护、消防和医疗卫生等单位; b. 集中控制台与有关设备; c.受煤与贮煤有关岗位; d.运焦与筛焦有关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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