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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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市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和《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鲁教师发〔2015〕3号)及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的学习培训。

第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教师教育中心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各乡镇(街道)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师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

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

每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市范围内有效。

第二章内容与形式第七条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以专业理念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专业能力训练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

第八条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学历教育是指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

非学历教育是指经学校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对教师进行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而开展的学习培训。

第九条继续教育坚持教师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统一培训与自主研习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提升教师素质。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根据中国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小学教师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具体规定如下:
1. 继续教育的要求:小学教师需要每年参加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

具体学时要求根据当地教育局的规定而定,一般为30-40学时。

2. 继续教育的内容:小学教师需要参加与教学相关的专业学习,包括教育技术、教育心理学、课程设计等内容。

同时,也需要参加一些教学能力提升的培训,如教学方法、评价方法、班级管理等。

3. 继续教育的形式:小学教师可以选择参加教育局或学校组织的培训班、研讨会、学术交流会等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也可以通过自主学习、在线学习等方式来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要求。

4. 继续教育的证书:小学教师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后,可以获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或学习证明。

这些证书可以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继续教育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因此,小学教师在继续教育时应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并及时进行学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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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教师继续教育功在教育,利及社会,为落实国家、省、地区教育部门关于教师继续教育的一系列政策、决议,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改革的新进程,展示白果镇中心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新特色,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广大教师配合实施:一、继续教育管理目标:以师德教育为根本,以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的运用及提高学历培训为重点,构建和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的继续教育内容体系。

同时,学校划拨专项师培经费,以评估和激励制度为重点,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

1、师德建设管理目标:严格贯彻国家教委《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省教委《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地区教育“教师行为十不准”。

激发和宏扬教师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

2、学历培训目标: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做出如下规定:从2020年起,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历提升学习,达到小学教师大专化(含幼儿园教师)。

岗位学历尚未达标者,不受上述年龄限制,必须进行学历提升培训。

到2025年,学历达标率为56%,今后凡未参加学历考试和学历未达标者,一律不予评职、晋级、调资3、职务培训管理目标:①所有专任教师都要在5年内完成规范性培训200学时,灵活性培训200学时,同时接受一定学时的现代教育技术使用培训。

②在县教育部门组织下,对后备干部、中青年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是定期实行理论培训。

二、继续教育管理措施:1、加强宣传力度,让我校每一位教师都认识到教师继续教育是利及社会、思泽子孙的大事。

2、建立继续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

校长汪亚军为组长,副校长毕茂军、教导主任赵业鹏为副组长,教研组长为组员。

校长负责全面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3、落实经费投入,我校每年拨继续教育专项资金1000元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经常性费用。

4、明确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我校实行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和暑期集中学习制度(按上级规定),实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制度,教师晋职评优挂钩制度。

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的学习培训。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师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

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

每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二章内容与形式第七条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以专业理念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专业能力训练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

第八条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学历教育是指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

非学历教育是指经学校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对教师进行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而开展的学习培训。

第九条继续教育坚持教师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统一培训与自主研习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提升教师素质。

第十条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实施。

五年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其中市、县(市、区)提供的面对面培训不少于60学分。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根据中国国家教育部于2016年出台的《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如下:
1. 继续教育的目的:提高小学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化。

2. 继续教育的主体: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体为在职的小学教师。

3. 继续教育的内容: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教学方法、教育科学研究等。

4. 继续教育的形式: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培训班、学术研讨、教学观摩、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

5. 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小学教师每年应参加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活动,并完成规定的学时数。

6. 继续教育的评估认定: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学时和成果应由相关教育部门进行评估认定,并记录在个人的教育档案中。

7. 继续教育的支持措施:国家和地方的教育部门会为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提供学习资源、培训机会和资金支持等支持措施。

8. 继续教育的奖惩措施:对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小学教师给予奖励,并将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对不参加或参加不达标的小学教师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的继续教育规定,不同地区和学校可能会有具体的细则和要求,小学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是指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改革,教育行政部门对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进行规范和指导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首先,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教育系统的一项基本工作,每位小学教师都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小学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技能和教育管理能力,使其适应教育改革和教学工作的需要。

其次,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应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专业需求和教育改革的要求进行精心设计。

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思想理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管理与领导、课程设计与评价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另外,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形式应多样化,包括学习班、培训研讨、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

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师可以更好地获取、消化和运用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技术,提高自身教育能力和水平。

总之,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进一步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通过继续教育,教师可以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最后,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机制应健全,包括教师继续教育的计划和组织、师资培训和评估等方面的管理。

同时,应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提高其主动性和积极性。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对于提高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其有效开展。

教师本身也要重视继续教育,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永安路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永安路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永安路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教师继续教育功在教育,为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改革的新进程,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广大教师配合实施:一、继续教育管理目标以师德教育为根本,以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的运用为重点,构建和全面提高教师德、能素质的继续教育内容体系。

同时,学校划拨专项师培经费,以评估和激励制度为重点,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

1、师德建设管理目标严格贯彻国家教委《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十不准"。

模范律己,激发和宏扬教师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

2、学历培训目标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做出如下规定: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高学历进修,本科学历达标率力争90%以上。

3、职务培训管理目标(1)所有专任教师都要在年内完成规范性培训70学时(线上培训50学时,线下培训20学时)。

(2)按省、市、区教师培训意见,与教师个人相关专业培训必须人人参与,人人过关.(3)加强对学校中青年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定期培训。

二、继续教育管理措施1、加强宣传力度,让我校每一位教师都认识到教师继续教育是利及社会、学校、学生、个人的大事。

2、建立继续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

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教研组长为组员。

教导主任负责全面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3、落实经费投入,我校按教师培训需要下拨专项资金,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经常性费用。

4、明确校本培训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我校实行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实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制度,教师晋职评优挂钩制度.三、继续教育学习纪律1、凡应参学的教师必须做到准时参加各级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可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凡是参学者必须做到人到心到,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不闲谈任何与学习无关的话,不影响别人的正常学习,尊重教者的讲课。

3、每次参学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有并先请假,经批准后再离开。

深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验证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教师继续教育验证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中小幼教师的继续教育验证工作。

前款所称中小幼教师,是指我市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成人中等教育机构、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中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

前款所称继续教育,是指为提高中小幼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及教育科研能力而对其进行在职培训。

继续教育验证,是指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中小幼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予以认定。

第三条我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验证工作,由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管理部负责。

第二章培训类别及学时认定第四条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包括以下培训项目:(一)全员培训;(二)教师职务培训;(三)骨干教师培训;(四)新任教师培训;(五)教师学历教育培训;(六)培训者培训;(七)培训管理者培训;(八)名师、名校长、教育科研专家等工作室主持人及其学员培训;(九)园长、校长岗位培训;(十)各区教育局局长岗位培训;(十一)班主任培训。

第五条中小幼教师必须接受每年72学时(或12天),每周期内累计360学时的职务培训。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完成的学时总量为当年的学时数。

每年72学时的培训中,48学时为市、区级集中培训课程学时,24学时为校本培训学时。

中小幼教师均需参加的市、区级集中培训课程分必修的专业类和选修的非专业类,其中必修的专业类课程学时不少于36学时,非专业类不超过12学时。

但有关折算项目可按照规定学时认定并减抵。

第六条市、区级教师职务培训课程学时认定范围和计算方法如下:(一)每年经市中小学教师课程指导小组、学科专家组评审通过,列入《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计划书》的课程,按公布学时数核算学时;(二)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临时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按批准内容核定学时;(三)由市、区两级教科研培、电教等部门承办上级对口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课程,经市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备案后,按备案内容核定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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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小学教师的专业知识
和教育理念也需要不断更新和提升。为了促进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
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制定和实施小学教师继
续教育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继续教育目标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目标是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
职业发展和专业成长,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继续教育内容
1. 学科知识更新:小学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学科知识,
包括教材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标准等。

2. 教育教学理念更新:小学教师需要了解和研究最新的教育理念和
教育改革动态,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方法。

3. 教育技术应用:小学教师需要学习和熟练掌握教育技术的应用,
包括使用多媒体教具、网络教学和在线学习平台等。

4. 教育管理知识:小学教师需要了解学校教育管理方面的知识,包
括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教师评估和激励机制等。

四、继续教育方式
1. 在职培训:学校可以组织各类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
和研讨,为小学教师提供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方法的培训。

2. 自主学习:小学教师可以通过参加学术研讨会、阅读相关学术期
刊和书籍等方式进行自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3. 在线学习: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在线学习平台,为小学教师提
供各类教育资源和学习课程,方便他们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和交流。

4. 互助学习:小学教师可以组成学习小组,相互交流教学经验和方
法,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五、继续教育评估
为了保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有效性,需要建立相应的继续教育评
估机制。通过考核教师的学习成果和专业能力,对教师的继续教育进
行评估和反馈。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晋升和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

六、继续教育支持
为了鼓励小学教师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学校和相关部门可以提供一
定的经费和资源支持,包括教育培训经费、学习材料和教育技术设备
等。

七、总结与展望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对于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
全面提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和实施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可以为
小学教师的继续学习和成长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相信在各方的共
同努力下,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为培养更优秀
的学生,建设更美好的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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