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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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首先,对于医务人员,需要接受专门的培训,了解X射线辐射的特点、危害以及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必须全面了解X射线诊断设备的操作和性能,熟悉X射线的生物效应及辐射防护的相关知识。

其次,对于患者的辐射防护,医务人员需要根据不同的检查部位和检查需求,合理选择X射线的曝光参数,尽量减少患者的辐射剂量。

接着,对于医疗机构,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辐射防护管理体系。

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用X射线设备的特点和工作条件,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定期组织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确保所有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

此外,医用X射线设备的安全性也是放射防护的重要方面。

医疗机构应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保证设备的输出剂量与预计值相符合并处于合理范围内。

同时,设备操作人员应确保设备的正确使用,包括设备的定位和曝光的持续时间等。

另外,对于患者的防护,医务人员需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例如,对于女性患者,可以给予铅坦克遮盖或铅胸衣进行乳腺保护;对于孕妇和儿童患者,需要特别注意辐射剂量的控制,尽量避免给予不必要的X射线检查。

此外,医疗机构应确保X射线设备的辐射防护设施完善。

辐射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合适的工程防护措施,如安装铅板或钢筋混凝土墙壁,以降低周围设备操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辐射剂量。

最后,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并留存个人辐射剂量记录。

这可以及时发现和评估个人的辐射受损情况,保障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总之,医用X射线诊断的放射防护要求包括培训、设备管理、个人防护、工程防护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要求,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并确保医用X射线诊断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医用诊断X线防护操作规程

医用诊断X线防护操作规程

医用诊断X线防护操作规程第一章绪论1.1目的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所有依法执业的医师、技师和工作人员,以及参与医用诊断X线操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基本原则2.1最低辐射剂量原则在保证图像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辐射剂量,确保医务人员的辐射暴露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极限范围内。

2.2个体防护原则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辐射监测,了解个人的辐射暴露情况。

同时,医务人员应戴上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如铅胸衣、铅手套、铅眼镜等,以减少辐射的接触。

2.3安全区域原则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诊断X线操作室,并设置专门的X射线防护设施。

在工作期间,医务人员应尽量待在安全区域内,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和辐射暴露。

第三章测量和监测3.1辐射剂量的测量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各个影像科室的X射线机器进行辐射剂量的测量,确保X射线机器的辐射剂量在规定范围内。

3.2辐射暴露监测医务人员应接受定期的辐射暴露监测,监测包括手部、头部和全身辐射剂量的测量。

第四章个体防护4.1防护用品的佩戴医务人员在进行任何与X射线相关的操作时,应戴上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如铅胸衣、铅手套、铅眼镜等。

同时,应确保这些防护用品没有损坏。

4.2防护用品的存储和保养防护用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护柜中,避免受潮、挤压或受到其他物品的损坏。

每次使用后,防护用品应及时清洗和消毒。

第五章场所防护5.1诊断X线操作室的防护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诊断X线操作室,并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X射线防护设施,如铅墙、铅玻璃窗等。

操作室内应有明显的辐射警示标志。

医务人员应在操作室内进行工作,尽量减少在操作室外的停留时间。

5.2辐射源的防护X射线机器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辐射剂量在规定范围内。

同时,对于老化或损坏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六章应急措施6.1辐射事故的处理对于发生辐射事故的操作室和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做好事故处理和辐射清理工作。

6.2辐射事故的救护对于发生辐射事故的医务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域,并进行适当的急救措施,如用清水冲洗、及时服用碘盐等。

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

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

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一、机房的屏蔽防护目标1、基本要求机房的屏蔽防护应保证放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可能受到的X射线照射剂量符合GB18871规定的剂量限值要求。2、机房屏蔽防护的控制目标机房的屏蔽防护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a)对于放射工作人员剂量不大于0.1mSv/周,对于周围公众剂量不大于0.01mSv/周。b)具有透视功能的X射线设备在透视条件下检测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µSv巾,测量时,X射线设备连续出束时间应大于仪器响应时间;CT机、乳腺摄影、乳腺CBCT、口内牙片摄影、牙科全景摄影、牙科全景头颅摄影、口腔CBCT和全身骨密度仪机房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µSv/h;具有短时、高剂量率曝光的摄影程序(如DR、CR、屏片摄影)机房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µSv/h。二、机房的防护要求(一)平面布局1、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应保证邻室(含楼上和楼下)及周围场所的人员防护与安全。2、每台固定式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应设有单独的机房,机房应符合使用设备的空间要求。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机房,其最小有效使用面积、最小单边长度应不小于表1中的要求。表1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使用面积及单边长度要求3、机房内布局合理,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4、机房内不应堆放与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二)防护设施1、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X射线计算机体层扫描设备(CT)和常规X射线摄影、透视机房,宜分别设置患者(受检者)通道门和工作人员通道门。2、机房应设有观察窗或摄像监控装置,其设置的位置应便于观察患者(受检者)状态。3、机房门外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4、机房门应有闭门装置,且工作状态指示灯与机房门能有效联动。5、于术室X射线诊断的防护设施应符合DB31/T1154的要求。6、机房应设置动力通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三)屏蔽防护效果1、机房屏蔽防护效果应同时符合要求。2、机房的门、窗应有其所在墙体相同的防护效果。设于多层建筑中的机房(不含顶层)顶棚、地板(不含下方无建筑物的)应符合相应照射方向的屏蔽厚度要求。3、机房的屏蔽厚度设计和施工,应在符合GBZ130要求的基础上,依据机房结构、设备技术参数、工作负荷和建设单位的年有效剂量管理目标值进行具体核算。如屏蔽防护核算值大于GBZ130规定的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则应按照核算值进行施工。4、距X射线设备表面lOO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µSv/h时且X射线设备表面与机房墙体距离不小于lOOcm时,机房可不作专门屏蔽防护。(四)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1、每台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应配备不少于GBZ130所规定的工作人员、患者(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成年人用的防护用品、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25mmPb;儿童用的防护用品、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2、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DB31/T1060的要求。工作人员在开展同室操作时,应使用GBZ130所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或辅助防护设施。于术室X射线诊断操作,应符合DB31/T1154的要求。3、患者(受检者)不应在机房内候诊;非特殊情况,检查过程中陪检者不应滞留在机房内。三、机房防护检测(一)检测仪器1、用于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防护检测的仪器,应经量值溯源,并在有效期内。2、宜使用能够测量短时间出束和脉冲辐射场的设备进行测量,若测量仪器达不到响应时间要求,则应对其读数进行响应时间修正。

最新医用诊断x射线 相关放射防护知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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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或组织的权重因子WT
器官或组织
WT
性腺
0.20
红骨髓
0.12
结肠
0.12

0.12

0.12
膀胱
0.05
乳腺
0.05

0.05
食道
0.05
甲状腺
0.05
皮肤
0.01
骨表面
0.01
其余器官或组织
0.05
相关基础知识简介
电离辐射的生物效应(原发作用和继发作用)
• 原发作用
•可分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辐射照射来源
• 辐射源分类
– 天然辐射源:自然界存在的能释放出放射线的 物质
– 人工辐射源:人工生产的能释放电离辐射的装 置或经加工提炼的天然辐射源。军事应用、核 能生产、工农业生产和应用 、医用辐射照射、核事
故 、未来应用
相关基础知识简介
人类年均受照的有效剂量(mSv)
mSv 2.5
X射线基础(X线的性质)
物理特性: (d):生物效应:X线是一种电离辐射。生物细
胞经一定量的X线照射后会受到损害甚至坏 死。利用X线的这个效应,可以用放射治疗 的方法来破坏肿瘤组织。当然,人体受到 一定剂量X线的照射后,也会导致正常组织 的损伤。
X射线基础(X线的性质)
化学特性:
(e)感光作用:能使胶片感光,胶片乳剂中 的溴化银受X光照射感光,经过化学显影, 还原出黑水的金属银颗粒。
E2(1cos) meC2 E (1cos)
Ee :电子的动能 E γ: γ射线的能量 θ :散射角(如图) meC2 :电子的静态质量能
入射γ射线
康普顿散射降低图象的对比度
+

x射线防护标准 -医用

x射线防护标准 -医用

x射线防护标准 -医用
X射线防护标准 -医用。

X射线是医学影像学中常用的一种诊断工具,它能够帮助医生准确地诊断疾病,但同时也会对医护人员和患者造成一定的辐射危害。

因此,制定和遵守严格的X
射线防护标准对于医用X射线设备的安全使用至关重要。

首先,医用X射线设备的操作人员需要接受专业的防护培训,了解X射线辐
射的基本知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紧急应对措施。

他们还需要定期接受辐射安全知识的培训,以保持对辐射防护的认识和意识。

其次,医用X射线设备的使用场所需要进行合理的布局和设计。

X射线检查室应设置在较为隐蔽的地方,以减少辐射对周围人员的影响。

检查室内应设有明显的辐射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辐射防护。

此外,检查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采用具有良好辐射防护性能的材料,以减少辐射的泄漏。

第三,医用X射线设备的操作人员在进行X射线检查时,需要配戴符合防护
标准的防护用具,如铅胸罩、铅手套等。

这些防护用具能够有效地减少辐射对操作人员的影响,保护他们的健康安全。

此外,医用X射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也是至关重要的。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辐射防护功能完好,减少辐射泄漏的可能性。

最后,医用X射线设备的使用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标准,避免超出设备的安全工作范围,以免造成辐射泄漏和人员伤害。

综上所述,医用X射线设备的安全使用离不开严格的防护标准和规程,只有全面落实防护措施,才能有效减少辐射对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危害,保障他们的健康安全。

希望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能够高度重视X射线防护工作,共同维护医疗环境
的安全与健康。

x线检查辐射防护标准

x线检查辐射防护标准

x线检查辐射防护标准随着医学影像技术的不断发展,X线检查已成为临床诊断和治疗的重要手段。

然而,X线具有一定的辐射性,过量接触辐射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为了确保X线检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辐射防护标准。

本文将对这些标准进行简要介绍,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循辐射防护原则。

一、X线检查辐射防护基本原则1.实践的正当性:X线检查应限于明确诊断和治疗目的,尽量避免非必要的检查。

2.辐射剂量限值:遵循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推荐的辐射剂量限值,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辐射剂量在可接受范围内。

3.最小化辐射剂量:采用最优化的检查技术,尽量降低辐射剂量。

4.辐射防护三原则:时间、距离、屏蔽。

通过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增加距离、合理使用屏蔽设施,降低辐射剂量。

二、X线检查辐射防护标准1.我国《放射性防护条例》:明确规定了放射性工作场所、放射性医疗设备、放射性废物管理等辐射防护要求。

2.我国《放射性防护规范》:对医疗机构的辐射防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3.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指南:提供了全球范围内辐射防护实践的参考依据。

4. 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针对不同年龄段和疾病,给出了相应的辐射剂量参考值。

三、X线检查辐射防护措施1.选用低辐射设备:采用数字化X线摄影(DR)、计算机断层扫描(CT)等低辐射设备,降低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辐射剂量。

2.优化检查技术:根据患者病情,选用合适的检查部位、角度和曝光条件,减少无效辐射。

3.个人防护:医务人员在X线检查过程中,佩戴防护用品,如防护服、眼镜、手套等。

4.辐射监测:定期对X线检查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5.辐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X线检查的规范化管理。

总之,遵循X线检查辐射防护标准,是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健康安全的重要措施。

各级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应高度重视辐射防护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X线检查服务。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2020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2020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2020标题: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2020一、引言随着科技的进步,医用X射线已经成为临床医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X射线的辐射特性,如果不加以控制和防护,会对患者和医护人员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因此,制定并遵守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2020至关重要。

二、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概述1. 设备质量控制:所有的医用X射线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测,以确保其性能稳定、图像清晰,并能准确地提供所需的辐射剂量。

2. 工作人员防护:所有接触X射线的工作人员都应接受适当的培训,了解辐射的危害和防护措施。

他们应该在工作时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铅衣、铅眼镜等。

3. 患者防护:尽可能使用最低的有效剂量来获取诊断所需的信息。

对于儿童和孕妇等特殊人群,应特别注意降低他们的照射剂量。

4. 环境防护:设置专门的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对废弃的放射性物质进行安全处置。

三、设备质量控制1. 设备的选择:选择经过国家认证的、质量优良的医用X射线设备。

2. 设备的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设备的检测:定期进行设备性能检测,包括图像质量、辐射剂量等,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四、工作人员防护1. 培训教育: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护意识。

2. 防护装备: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如铅衣、铅眼镜等,并监督他们正确使用。

3. 健康监测: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因辐射引起的健康问题。

五、患者防护1. 最低剂量原则:尽可能使用最低的有效剂量来获取诊断所需的信息。

2. 特殊人群保护:对于儿童和孕妇等特殊人群,应特别注意降低他们的照射剂量。

3. 信息告知:向患者说明X射线检查的必要性和可能的风险,征得他们的知情同意。

六、环境防护1. 废物处理:设置专门的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对废弃的放射性物质进行安全处置。

2. 环境监测: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辐射水平监测,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实用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实用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实用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前言1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X射线诊断操作的通用防护安全要求及其相关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和介入放射学实践。

模拟定位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706.12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GB 9706.23 医用电气设备第2-43部分:介入操作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 16348 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 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GBZ 165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 179 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GBZ/T 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GBZ 乳腺X射线摄影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GBZ 187 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WS 76 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6 3 总则3.5 各种X射线检查应使用相应的专用设备,且各类设备的应用除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X射线设备其他有关放射防护标准的要求。

各种X射线设备及场所应经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 4 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技术要求4.1 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通用要求4.1.1 各种X射线设备X射线束的第一半值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1.2 除乳腺摄影用X射线设备外,X射线源组件中遮挡X射线束部件的等效滤过应符合如下规定:a)在正常使用中不可拆卸的滤过部件,应不小于0.5 mmAl。

b)应用工具才能拆卸的滤片和固有滤过(不可拆卸的)的总滤过,应不小于1.5 m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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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8279—1987】1引言1.1为保障医用诊断X线(以下简称X线)工作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促进X线机生产和X线技术应用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医用诊断X线机的生产和使用。

1.3X线工作者所受的职业性照射和医用诊断X线工作中公众所受的照射,按GB 4792—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的要求控制。

1.4受检者所受的医疗照射,必须遵循放射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的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确实具有正当理由需要进行的照射,必须保持在可以合理做到的最低水平。

1.5各地放射卫生防护部门负责监督本标准的执行。

2医用诊断X线机产品防护标准2.1技术要求2.1.1透视用X线机的防护性能2.1.1.1X线管头组装体应有足够铅当量的防护层,以使距焦点1米处漏射线的空气照射量率不大于2.58×10-5库仑·千克-1·小时-1(100毫伦琴·小时-1)。

2.1.1.2X线管头窗口处必须装有适当的铝过滤板。

有用线束进入受检者皮肤处的空气照射率不大于1.29×10-3库仑·千克-1·分-1(5伦琴·分-1)。

2.1.1.3荧光屏铅玻璃应有足够的铅当量,屏周、床侧应设置有效的屏蔽防护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以使立位和卧位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照射量率分别不大于1.29×10-6库仑·千克-1·小时-1(5毫伦琴·小时-1)和3.87×10-6库仑·千克-1·小时-1(15毫伦琴·小时-1)。

立、卧位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示意图见附录B。

带影象增强器并目是遥控操作的X线机不必受立位和卧位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照射量率限制。

2.1.1.4焦皮距不得小于350毫米。

2.1.1.5在任何透视工作位置,X线管焦点、遮光器、集光筒和荧光屏的中心均应在一直线上。

焦台距固定的X线机,其台屏距在250~350毫米范围内的一个距离上,以及焦屏距固定的X线机,当遮光器开到最大时,有用线束照射野不得超出荧光屏。

2.1.1.6透视曝光开关应是常断式开关,否则应加透视限时装置。

2.1.1.7X线机诊视床床板的铝当量不应超过1毫米。

2.1.2摄影用X线机的防护性能2.1.2.1X线管头组装体漏射线规定同2.1.1.1。

2.1.2.2X线管头窗口处应装有铝过滤板,以使固有过滤的铝当量不小于下表规定值:200毫安以上X线机遮光器(或集光筒)应设有更换附加过滤板的装置,每个X线管头应配备有下列规格的附加过滤板:0.5毫米铝当量1块1.0毫米铝当量1块2.0毫米铝当量1块2.1.2.3必须提供能调节有用线束矩形照射野的装置。

2.1.3牙科用X线机的防护性能2.1.3.1X线管头组装体应有足够铅当量的防护层,以使距焦点1米处的漏射线1小时累积测量不得超过6.45×10-6库仑·千克-1(25毫伦琴)。

2.1.3.2X线管头窗口处应装有铝过滤板,以使固有过滤不小于1.5毫米铝当量。

2.1.3.3集光筒应有0.5毫米铅当量的防护层,其末端的有用线束直径不得超过70毫米。

2.1.3.4最高管电压为60千伏(峰值)及其以下的X线机,焦皮距不得小于100毫米;60千伏(峰值)以上的X线机,焦皮距不得小于200毫米。

2.1.3.5连接曝光开关的电缆长度不得短于2米。

2.1.4携带式X线机的防护性能2.1.4.1携带式X线机必须满足2.1.1.1、2.1.1.2、2.1.1.5、2.1.1.6、2.1.2.2、2.1.2.3等条款的要求。

2.1.4.2焦皮距不得小于300毫米。

2.1.5防护标志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2.1.5.1X线管头上应标明固有过滤的铝当量。

附加过滤板均应标明铝当量,集光筒应标明常用焦距下的照射野面积。

2.1.5.2产品说明书应注明X线机有关部件的防护性能和X线机防护性能测试结果。

2.1.5.3携带式X线机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指出该机不宜做常规透视用。

2.2试验方法2.2.1X线管头组装体漏射线的测试遮光器全开,X线管头组装体出线口用不小于4毫米厚的铅遮闭,分别按下述要求进行:a.对透视用X线管头组装体,在最高工作管电压和该电压对应的最大连续工作管电流条件下,用X线防护监测仪在距X线管焦点1米的球面上测量;b.对摄影用X线管头组装体,按透视用X线管头组装体检验其漏射线;c.对牙科用X线管头组装体,用X线防护监测仪在距焦点1米的球面上,按机器的额定容量,1小时可拍片的最多次数条件测得的累积照射量不得超过6.45×10-6库仑·千克-1(25毫伦琴)。

2.2.2X线管头固有过滤铝当量的测试采用与铍窗X线管比较在相同条件下各自线束第一半值层而确定。

待测X线管与铍窗X线管必须有相同的靶材料和靶倾角,且工作于相同的管电压、管电流和电压波形下。

管电压通常取最高管电压的一半。

2.2.3附加过滤板和诊视床床板铝当量的测试采用代替法,即比较在相同条件下对线束具有同等衰减的标准铝板和铝梯的厚度来确定。

2.2.4有用线束照射量率的测试在管电压70千伏(峰值),管电流3毫安(带影象增强器的X 线机为1毫安),总过滤不大于4毫米铝的情况下,测试仪的探测器置于有用线束中心,在下述位置上进行测量:a.焦台距固定的机器:探测器放在距诊视床床面20毫米处;b.焦屏距固定的机器:探测器放在距焦点350毫米处;c.携带式X线机:探测器放在距焦点300毫米处。

2.2.5透视防护区空气照射量率的测试用X线防护监测仪在有模拟散射体时,按立、卧位型式分别在相应测试平面上进行检测(立、卧位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示意图见附录B)。

测试条件:a.管电压70千伏(峰值),管电流3毫安(带影象增强器者为1毫安);b.荧光屏上照射野面积为200毫米×250毫米;c.台屏距250毫米。

模拟散射体规格:由4毫米厚的有机玻璃制成,内装蒸馏水,外周尺寸为250毫米×300毫米×150毫米。

2.2.6对测试环境的要求:X线机产品检验的测试用房间应不小于24平方米,室高不低于3.5米,距焦点2米以内不应有其他散射体。

2.2.7对X线防护监测仪的要求用于监测散漏射线的仪器应具备下列主要性能:a.最小量程:0~1毫伦琴·小时-1;b.能量响应:10~60千电子伏±40%;c.读数响应时间:小于15秒。

2.3检验规则2.3.1X线机是否符合本标准的防护要求,应由生产厂所在地省级放射卫生防护部门或主管X线机产品质量的检测部门协同厂技术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

生产厂所在地省级放射卫生防护部门有权进行X线机防护性能的抽检。

2.3.2检验时应对X线管头组装体漏射线,有用线束进入受检者皮肤处的空气照射量率及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照射量率按相应的测试条件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送交工厂所在地省级放射卫生防护部门备案。

2.3.3根据2.3.2进行检验时,如发现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该批产品重新分类整理后,可抽取双倍样机再提交复验。

复验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不予验收。

2.3.4在下述情况应进行型式试验(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测试):a.新产品投产前;b.连续生产中的产品,每2年应不少于1次;c.间隔1年以上再投产时;d.在设计、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防护性能型式试验的抽验数量按相应的X线机产品标准的要求执行。

型式试验结果应送交生产厂所在地省级放射卫生防护部门备案。

3医用诊断X线防护设施标准3.1X线机房的设置必须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安全,一般可设在建筑物底层的一端。

机房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

新建X线机房,一般100毫安以下的可不小于24平方米;200毫安以上的可不小于36平方米;多管头X线机房面积可酌情扩大。

牙科用X线机应有单独机房。

3.2摄影机房中有用线束朝向的墙壁应有2毫米铅当量的防护厚度,其他侧墙壁和天棚(多层建筑)应有1毫米铅当量的防护厚度。

透视机房的墙壁均应有1毫米铅当量的防护厚度。

机房的门、窗必须合理设置,同样要有合适铅当量的防护厚度。

3.3机房内布局要合理,不得堆放与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

受检者的候诊位置要选择适当,并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机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

机房门外要安设工作指示灯。

3.4使用单位要因地制宜采用防护厚度为0.5毫米铅当量的各种摄影防护设施。

3.5使用单位应对每台X线机配备适量的符合防护要求的各种辅助防护用品,如0.25毫米铅当量的铅橡胶手套、铅橡胶围裙、铅坐椅等。

供胃肠及其他特殊检查用的各种辅助防护用品应有较大铅当里。

3.6使用单位应注意配备可供受检者使用的各种辅助防护用品和固定特殊受检者的设备。

4医用诊断X线防护操作要求4.1X线工作者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配合有关临床医师做好X线检查的临床判断,注意掌握其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X线诊断。

4.2除了临床必需的透视检查外,应尽量采用摄影检查,以减少受检者和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

4.3X线工作者在透视前必须做好充分的暗适应。

在不影响诊断的原则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和小照射野进行工作。

4.4用X线进行各类特殊检查时,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和重复照射,对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都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5摄影时,X线工作者必须根据使用的不同管电压更换附加过滤板。

4.6摄影时,X线工作者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并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7摄影时,X线工作者必须在屏蔽室等防护设施内进行曝光,除正在接受检查的受检者外,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

4.8移动式和携带式X线机摄影时,X线工作者必须离管头和受检者2米以上,并对周围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4.9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X线工作者应注意合理选择胶片,并重视暗室操作技术,以保证摄影质量,避免重复照射。

4.10进行X线检查时,对受检者的性腺部位要特别注意防护。

孕妇一般不宜做X线检查,以减少对胎儿的照射。

4.11在X线检查中,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12在放射科临床教学中,对学员必须进行射线防护知识的教育,并注意他们的防护;对示教病例严禁随意增加曝光时间。

附录A术语(补充件)A.1X线管头组装体:X线机的管头、遮光器、集光筒及其连接部分的总称。

A.2固有过滤:X线管头的靶到X线管窗口处固有装配的过滤板之间过滤的总和。

A.3附加过滤:从X线管窗口处固有装配的过滤板(不包括它本身)到诊视床床面板之间,包括附加的选择过滤板、遮光器及诊视床床板等过滤的总和。

A.4总过滤:固有过滤和附加过滤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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