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消防报警金属软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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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1、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

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4、火灾自动的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系统的施工(一)、一般规定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

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竣工图、设计变更文字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竣工报告。

(二)、布线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3、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4、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6、敷设在多法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7、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1个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2个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3个弯曲时。

8、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包塑金属软管国标

包塑金属软管国标

包塑金属软管国标
执行标准一:包塑金属软管主要为电缆保护管使用,不可以用于输送水、油等流体介质。

执行标准二:包塑软管内部必须光滑,无毛刺等出现,不能对内在的保护物起到任何的损害。

执行标准三:包塑软管的所有规格都是按照指定标准执行,管径的误差不能大于或者等于0.5mm。

执行标准四:软管节距之间应灵活并有撑力弹性,不允许有阻塞和严重的拉力弹性。

执行标准五:软管为右旋卷绕,其长度不短于3m。

执行标准六:软管的内外接扣处不允许有裂纹及严重的擦毛现象。

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

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第1.0.4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系统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2.1.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第2.1.3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一、竣工图;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四、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五、竣工报告。

第二节布线第2.2.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2.2.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第2.2.3条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第2.2.4条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第2.2.5条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第2.2.6条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 1.0.1 条为了提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保证系统正常运转,防备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富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 1.0.2 条本规范合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查收。

不合用于生产和储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查收。

第 1.0.3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一定受公安消防监察机构监察。

系统在交托使用前一定经过公安消防监察机构查收。

第 1.0.4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查收,除履行本规范外,尚应切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第二章系统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 2.1.1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任意改正。

第 2.1.2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施部署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他必需的技术文件。

第 2.1.3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完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一、完工图;二、设计改正文字记录;三、施工记录(包含隐蔽工程查收记录);四、检验记录(包含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五、完工报告。

第二节布线第 2.2.1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切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查收规范》的规定。

第2.2.2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第 2.2.3 条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消除洁净。

第 2.2.4 条不一样系统、不一样电压等级、不一样电流类其他线路,不该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第 2.2.5 条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该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结。

第 2.2.6 条敷设在多尘或湿润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结处,均应作密封办理。

第 2.2.7 条管路超出以下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一、管子长度每超出45m,无曲折时;二、管子长度每超出30m,有 1 个曲折时;三、管子长度每超出20m,有 2 个曲折时;四、管子长度每超出12m,有 3 个曲折时;第 2.2.8 条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北京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北京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点击数:607 更新时刻:2005-1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第一章总那么第1.0.1条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爱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

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通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第1.0.4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系统的施工第一节一样规定第2.1.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换。

第2.1.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第2.1.3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文件:一、竣工图;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藏工程验收记录〕;四、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五、竣工报告。

第二节布线第2.2.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2.2.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应依照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第2.2.3条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终止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洁净。

第2.2.4条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消防钢管试验压力标准

消防钢管试验压力标准

消防钢管是用于供水灭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性能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包括试验压力标准。

以下是一些关于消防钢管试验压力标准的常见要点:1. 美国标准:在美国,消防钢管的试验压力标准通常遵循NFPA 13(标准消防安装规范)和NFPA 24(标准火警水系统安装标准)等国家消防保险协会(National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NFPA)的标准。

根据NFPA标准,消防钢管的试验压力通常为200 psi(磅力/平方英寸)或更高,这有助于确保管道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承受压力并提供足够的水流供应。

2. 欧洲标准:在欧洲,消防钢管的试验压力标准通常遵循EN 10255(非合金钢管道)、EN 10216-2(钢制压力管道)、EN 10217-1(焊接钢管)、EN 10217-2(电阻焊钢管)等欧洲标准。

这些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和规格的消防钢管的试验压力要求。

3. 中国标准:在中国,消防钢管的试验压力标准通常遵循国家标准GB/T 3091-2015《焊接钢管》、GB/T 13793-2016《长焊缝电阻焊钢管》、GB/T 14291-2016《螺旋缝焊钢管》等。

根据中国标准,消防钢管的试验压力通常为2.5 MPa(兆帕)或更高。

4.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自己的消防钢管标准和试验压力要求。

因此,在具体项目中,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来确定消防钢管的试验压力要求。

消防钢管的试验通常包括静水压试验,通过将管道内充满水并施加一定压力来检测是否存在泄漏或管道材料的强度问题。

这些试验压力标准旨在确保消防钢管在火灾情况下能够可靠地供水,以支持灭火工作。

在实际项目中,通常需要由专业工程师或承包商遵循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来进行消防钢管的试验和安装。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

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第1.0.4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系统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2.1.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第2.1.3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一、竣工图;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四、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五、竣工报告。

第二节布线第2.2.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2.2.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第2.2.3条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第2.2.4条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第2.2.5条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第2.2.6条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第2.2.7条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一、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二、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1个弯曲时;三、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2个弯曲时;四、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3个弯曲时。

灭火器喷射软管说明

灭火器喷射软管说明

灭火器喷射软管说明
灭火器喷射软管需符合下列要求:
GB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6.10.6 灭火器充装量大于3 kg(L)时,应配有喷射软管,其长度不应小于400 mm(不包括接头和喷嘴长度),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6.10.6.1 喷射软管及接头等在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内应能满足使用要求,喷射软管组件与器头或阀连接时,应使喷射软管不受损伤;喷射软管组件应有固定在灭火器筒身上的结构并应取用方便。

6.10.6.2 喷射软管及接头应有足够的强度,在喷射软管前装有可间歇喷射装置的,其喷射软管及接头的爆破强度不应小于:在20℃士5℃时试验为最大工作压力(Pms)的3倍;在0-5 ℃士2℃时试验为最大工作压力(Pms)的2倍;对于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喷射软管及接头的爆破压力应不小于:在20℃士5℃时试
验为最大工作压力(Pms)的2倍;在55℃士2℃时试验为最大工作压力(P-)的1.5倍。

6.10.6.3 喷射软管前端不设喷射装置的,喷射软管及接头应经受灭火器水压试验压力(P,)值的水压试验并保持30 s以上,不应出现泄漏、脱落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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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消防报警金属软管的标准
一、金属软管材料
自动消防报警金属软管应采用不锈钢或铜合金等耐腐蚀、耐高温的金属材料制作。

其中,不锈钢应符合GB/T 1220的要求,铜合金应符合GB/T 12766的要求。

二、软管规格
金属软管的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内径:根据设计要求,内径应在15mm至30mm之间。

2. 外径:金属软管的外径应不大于50mm。

3. 长度:根据实际需要,长度通常在1m至3m之间。

4. 弯曲半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软管外径的6倍。

三、连接方式
金属软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卡套连接方式与设备连接。

其中,螺纹连接应符合GB/T 9119的要求,卡套连接应符合GB/T 9116的要求。

四、耐压性能
金属软管应能承受工作压力的2倍,且在试验压力下无泄漏和变形等现象。

试验压力应不低于工作压力的1.5倍。

五、耐高温性能
金属软管应在高温下保持其机械性能和电气性能的稳定性。

在试验温度下,金属软管的伸长率和抗拉强度等指标应无明显变化。

试验温度应根据消防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

六、报警功能
自动消防报警金属软管应具有火灾报警功能,能够在发生火灾时发出警报信
号。

报警信号的触发方式应根据消防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

七、防护等级
金属软管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943.1的要求,且应能防止水、尘、微生物等进入管内,以保证其正常工作。

八、安装方式
金属软管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通常采用吊顶、墙面、地面等安装方式。

在安装过程中,应保持管路平直、布局合理、安装牢固,确保使用安全可靠。

同时,应注意避免软管受挤压、弯曲、扭曲等因素的影响,以免损坏管路或影响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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