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及基本规范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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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度汇编,附录论文封面及所需表格

青岛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度汇编,附录论文封面及所需表格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度汇编教务处编印2006年前言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阶段,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最后教学环节。

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促进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更好的发挥毕业设计环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我校制定了《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制定了《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将及时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工作。

为帮助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毕业生了解学校的有关规定,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汇编成《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度汇编》,请遵照执行。

2002年12月目录1、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青大教字[2002]46号) (1)2、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 (5)3、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8)4、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分表 (9)5、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6、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10)7、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封面 (21)8、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封面…………………………………………………………………()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10、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青大教字[2002]4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学习深化和提高的重要过程;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目的和要求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转化和提高。

02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指导教师及学生应遵守的若干规定

02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指导教师及学生应遵守的若干规定

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指导教师及学生应遵守的若干规定为使学生顺利完成毕业前重要的实践训练,使指导教师能够把科学精神、创新意识的培养贯穿于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中,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教师的资格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正副教授、讲师及有关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必须参与毕业答辩工作。

根据院(部)情况,如确实需要具有硕士学位的助教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各院(部)应安排副教授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对其进行指导。

2.在本院(部)对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研究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力量不足时,应积极主动与相应专业或学科建立联系,按同样条件聘请指导教师。

如需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可由各院(部)按同样条件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并委派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负责协调有关工作,掌握设计(论文)的进度。

3.指导教师由院(部)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

二、指导教师职责1.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

在指导学生论文的过程中,应把重点放在科研方法的初步掌握和运用上,加强对学生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科技创新、独立工作的能力。

2. 应注重知识更新,汲取多学科营养,努力提高指导水平。

积极提倡和鼓励学生选择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研究的课题,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3.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提前做好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

4.全面负责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课题性质和要求,指定并提供主要参考资料、社会调查内容,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任务。

5.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定期答疑,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指导记录,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提供参考。

青岛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格式

青岛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格式

青岛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学院专业班年月日青岛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格式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重要学习环节,是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

它既是学生学习、研究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又是对学生素质与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

为了保证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的一般规范如下,各学院可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各自的撰写规范,没有制定规范的专业参照此规范执行。

一、论文(设计说明书)的文字量要求整篇论文(设计说明书)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0字,要求计算机打印。

二、论文(设计说明书)撰写规格要求1.文字、符号论文(设计说明书)撰写文字要规范,汉字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字。

中文的标点符号应按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使用。

文稿内容要完整准确,有关实验数据表格、图示和照片的表达一定要规范化。

实验结果已用图表示了的一般不再列表。

图表中所述内容不必在正文中再做说明,应尽量避免重复。

每个图表必须要有图例序号和图表名称。

2.名词、名称科学技术名词术语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称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

使用外文缩写词时,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注明其含义。

外国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按名前姓后的原则书写。

比较熟知的外国人名(如牛顿、达尔文、马克思等)可按通常标准译法写译名。

3.量和单位量和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采用,以国际单位制(SI)为基础。

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件、台、人、元等,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例如件/台、元/km。

4.数字测量统计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但在叙述不很大的数目时,一般不用阿拉伯数字,如“三力作用于一点”,不宜写成“3力作用于1点”。

大约的数字可以用中文数字,也可以用阿拉伯数字,如“约一百五十人”,也可写成“约150人”。

5.标题层次标题层次应有条不紊,整齐清晰。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04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人文社科类)

04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人文社科类)

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人文社科类)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对我校人文社科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作如下规定:一、内容要求人文社科类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应包括以下八个主要组成部分:1.封面采用全校统一制作格式,填写的内容为: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姓名、辅导教师姓名、学生姓名、学生学号、学生所在学院(部)、专业、班级、完成日期。

2.中文摘要中文摘要应是毕业论文(设计)的中心内容,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读者不需要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毕业论文(设计)信息。

摘要内容涉及本项科研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结论。

要注意突出毕业论文(设计)中具有创造性的成果和具有新见解的部分。

3.英文摘要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

4.目录目录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提纲,是其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简明扼要。

5.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是主体,一般由引言(绪论、前言)开始,以结论(或讨论)结束。

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时引用的有关图书资料。

一般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全,附于文末。

7.附录重要的测试结果、图表、程序等可列在附录中。

8.致谢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表示感谢。

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滥用浮夸之词。

二、论文撰写规范1.毕业论文(设计)封面一律由计算机打印,按统一要求进行装订。

中文题目不宜超过20个汉字,外文题目不宜超过20个实词。

2.摘要及关键词:分别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写,概括说明论文(设计)的目标、意义、研究的主要问题及其结论、独到见解或创新点等,字数应在300字左右,并附3—5个关键词(中、英文)。

3.目录:目录按二级标题编写(即:1……、1.1……),要求标题层次清晰。

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4.正文:正文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应分章节撰写,层次要清晰,结构要合理,字数一般要求在8000(外语专业类要求4500)以上。

青岛理工大学毕业论文要求

青岛理工大学毕业论文要求

青岛理工大学成人教育毕业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员运用已学知识研究和解决问题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员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员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转化和提高。

毕业论文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达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

二、毕业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使学员受到全面的锻炼。

学员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学术特长提出的选题,同时选题应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尽可能反映学科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三、学员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明确其目的和意义。

尊敬教师、团结互助、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毕业论文。

学员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套用或抄袭他人成果者,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四、毕业论文的篇幅,按下列要求控制:1、理工科类一般为 4000字左右;2、经管文法等文科类一般为5000字左右。

3、论文在本专业范围内自主命题五、毕业论文基本撰写规范要求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部分:1、标题;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3、正文;4、参考文献。

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编写的要求论文应采用汉语撰写(英语专业除外),毕业论文(设计)的排序依次为:(1)封皮(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3)目录(4)正文(5)参考文献(6)致谢(2. 毕业论文(设计)各部分具体要求如下2.1 封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封皮要统一使用封皮。

题目:☆☆☆☆☆(二号字、黑体、加粗);姓名等用四号字、宋体、加粗。

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过程管理办法

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过程管理办法

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过程管理办法为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应遵循专业性、典型性和完整性原则。

2.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

工科类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尽量能与生产、科研实际相结合,文、理科类专业毕业论文要尽量与应用结合。

3.选题应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先进性和创新性,同时应考虑可行性,以中、小型课题为宜,难度适当,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

4.选题应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适当安排不同的题目。

5.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一人一题”的原则。

多人同题的,其方向应有所不同,内容不能相同,必须明确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6.自拟的设计课题,各学院(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条件,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经院长(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7.教师和学生之间采用双向选择方式确定。

在双方无法自愿达成时,由学院指定指导关系。

8.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应在第七学期末进行。

9.课题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如确需变动,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二、任务书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填写,经教研室(系)论证,由院长(主任)批准后在第八学期第一周内向学生公布。

2.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情况必须与任务书内填写的内容相一致。

3.任务书上课题类型是指:理论研究、实践研究、应用(实务)研发、开发研究、工艺设计、工程设计、设备设计、软件设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绘画创作、广告设计、指定问题研究。

4.任务书上的课题来源是指:国家资助课题、省(市)资助项目、企业(公司)资助、学校资助项目、自选项目、储备项目。

三、开题学生在充分调研,理解工作目的后,需向指导教师提交一份开题报告。

开题应在选题后1—2周之内完成。

主要内容包括:目前国内外研究进展概述(立题依据),主要研究内容,设计方案及思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安排等。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院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的最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掌握所学专业基础知识情况的检验和对学生的学习、应用、研究能力的综合训练,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科学工作方法的重要过程。

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应用型人才培养成为我校工作的重点。

为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这一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使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加强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理念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提高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要引导学生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以实现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地完成所承担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规定的全部任务,能够收集到课题所需的全部资料,根据所学知识正确地进行设计、实验、计算、分析,按使用要求和标准规定绘制图样、表格,编制各种技术文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取得新成果或提出新见解。

三、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统一领导,实行教务处、各学院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1.教务处工作职责1)教务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2)安排、组织、检查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3)遴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做好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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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教务处2002.12前言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阶段,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最后教学环节。

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促进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更好的发挥毕业设计环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我校制定了《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制定了《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将及时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工作。

为帮助大家在毕业设计(论文)时了解学校的有关规定,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汇编成《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2002年12月目录1、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青大教字[2002]46号) (1)2、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 (5)3、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8)4、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分表 (9)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青大教字[2002]4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学习深化和提高的重要过程,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目的和要求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转化和提高。

1.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所撰写的学位论文,表明作者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见解,反映作者具有的科研能力和学识水平。

2.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技术科学与工程技术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接受课题任务,进行实践的过程及取得的成果。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选题、开题报告、实验(设计、调研等实践过程)、撰写论文、答辩五个阶段。

第五条各院系应在第六或第七学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各题目教学要求,确定学生选题。

第六条各院系应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3周内完成开题报告,落实选题的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和进度等,学生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开题报告。

有条件的院系可指导学生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开题报告。

第七条中期检查。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查与复评。

第四章选题原则与要求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受到全面的锻炼。

选题应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第十一条课题可以从下列来源取得:⒈教师的科研任务;⒉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课题;⒊教师或学生自拟课题;⒋其他来源。

第十二条对不同性质的专业,选题时要有不同的侧重点。

文科及经管类专业的选题应突出现实性,紧密结合当前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理科类专业的选题应尽可能是在研的科研立项课题;工科类专业的选题应尽可能是在研的科研立项课题或来自生产实际的课题,强化实践能力的工程类型的课题占较大的比例。

第十三条贯彻因材施教原则。

选题类型可以多样化,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与技能,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要有意识的引导学生接受综合性课题,适用未来社会的需求和科技发展的需要。

第十四条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提出报告(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初审后提出报告),经系主任审核后,报学院教学院长批准方可列入选题计划。

选题确定后,应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

第十五条课题分配应做到一人一题(多人同题的,其方向应有所不同,内容不能相同),独立完成;双向选择、教师分配、综合平衡相结合,由各院系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下列情况的题目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1、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2、范围过窄过专,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3、属于尖端科技,学生难以胜任;4、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

第五章指导教师及其主要职责第十七条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院系领导批准的教师、科研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助教和在读的硕士研究生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指导教师应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的经验,具有与课题相关范围内较全面的知识,教风严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

第十九条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时,应履行以下职责:1、端正指导思想、教书育人,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力争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达到“既出人才,又出成果”双重目的。

2、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开题报告、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上机运算、论文撰写、答辩等各项工作。

3、指导教师应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填写好任务书的有关内容后,下发给学生,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

4、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如学生应完成的计算工作、各项试验数据、查阅中外文资料、硬件制作、绘制图纸数量、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等。

5、指导教师应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试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语。

6、指导教师应保证指导答疑的学时数。

第六章对学生的要求第二十条学生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明确其目的和意义。

尊敬教师、团结互助、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十一条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院(系)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还要同时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严格实行考勤制度。

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须重新补做。

第二十三条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套用或抄袭他人成果者,按作弊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完成查阅文献、毕业实习或实地考察后,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之前须先向指导教师提交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理工科类一般为3000字左右,经管文法科类一般为2000字左右。

第二十五条开题报告包括下列内容:1、文献综述(包括本课题的现状和发展趋向);2、主要研究内容、方法;3、预期的课题进度计划。

第二十六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篇幅,按下列要求控制:1、理工科类一般为2万字左右;2、经管文法科类一般为1.2万字左右。

第二十七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时,全部用A4纸打印,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①毕业设计(论文)封面;②设计任务书;③标题;④中外文摘要(中文摘要300字以内,外文摘要约250个实词);⑤目录;⑥正文(包括前言或引言、正文、结论);⑦谢辞;⑧参考文献(15篇以上);⑨附录;⑩毕业设计(论文)评语表。

第二十八条学生将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论文)连同图纸、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外文文献及其译稿(5000字以上)、文献综述等全部放入学校统一印制的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专用袋内,交由指导教师评阅。

第二十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资料等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带离学校。

第七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第三十条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各院系原则上都要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各院系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答辩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各院系答辩委员会组织并主持,答辩委员会由院学位委员会与专家5~7人组成。

根据需要,答辩委员会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具体负责答辩工作。

答辩小组负责向学生公布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的科技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第三十二条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向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

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控制在20~30分钟,其中汇报10~15分钟,提问等10~15分钟。

第三十三条答辩小组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综合考核学生的成绩:1、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的情况;2、学生的业务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等);3、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质量(包括选题、总体思路、方案设计、设计说明书、内容方法、计算及测试结果、文字表达、图表质量、格式规范、结论正误、创新情况等);4、答辩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5、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及工作量大小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第三十五条毕业设计(论文)评分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组成,其相应比例(权重系数)为40:30:30第三十六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段比例按优秀:良好:其他=25:55:20 分配控制。

第八章毕业设计(论文)的保存与总结第三十七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收缴后统一保存,保存期三年。

第三十八条各学院按3%的比例选拔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整理成3000字以内的论文,于每年7月中旬报教务处,以便汇编成册。

第三十九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各学院应认真进行书面总结,总结包括下列内容:1、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2、本单位执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情况及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3、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4、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四十条各专业的书面总结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连同本学院的书面总结于每年9月15日前报教务处存档。

第四十一条学校每年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一次总结。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三条各学院可根据本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学习深化和提高的重要过程;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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