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作业

劳动法作业
劳动法作业

.限制延长工作时间和加强对童工的保护.限制延长工作时间和限制最高工资.接受延长工作时间,

.加强劳动安全与卫生保障

法国的《工厂法》

前苏联的《苏俄劳动法典》

美国的《劳动关系法》

.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清朝末年

.北洋政府时期

.广州、武汉民国政府时期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世纪初期的欧洲

世纪下半叶的欧洲

世纪初期的欧洲

世纪末期的美洲

.英国

.瑞士

.法国

.德国

.它是普遍的、官方的国际组织

.它是普遍的、民间的国际组织

.它是实行“三方性原则”的国际组织.它是属于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国际组织

.《国际劳动宪章》

.《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公约》.《费城宣言》

磷会议》

.《劳动争议处理法》

.《团体协约法》

.《劳动契约法》

.《劳动基准法》

.保护劳动者原则

.较有利原则

.传统制度优先原则

.平等原则

.劳工代表

.雇主代表

.劳工组织

.政府代表

.公约需被会员国批准

.建议书需被会员国批准

.建议书不需被会员国批准,只作为制定法律的参考

.公约不需被会员国批准,只作为制定法律的参考

.国际劳动立法有利于劳动力的国际流动

国际劳动立法对改善各国工人的劳动状况产生了一定影响.国际劳动立法很难适应各种不同类型国家的具体条件.国际劳动立法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资本主义劳动立法范畴

.所有与劳动有关系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

.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由各种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关系

.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

.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直接后果.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

.这些关系与劳动关系有逻辑联系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劳动保护服务机构

.职业培训服务务机构

.社会保险服务机构

.就业训练中心

.技工学校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鉴定机构

.法定责任为主的原则.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约定责任为主的原则.违纪责任寓于违约责任中

劳动协议法期中作业

劳动协议法期中作业

《劳动合同法》期中作业 一、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 答:(一)劳动合同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在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时,合同才成立;合同是正当行为,不是违法行为,合统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劳动合同还有其自身的基本特征: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必须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另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当中,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即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一方中去,成为该单位的一名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依法取得劳动报酬。3、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劳动合同内容往往不仅限于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有时还需涉及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享受的

物质帮助权。4、劳动合同具有双务、诺成、有偿的特性。劳动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在法定条款基础上经协商确定,是法定与协商相结合的协议。即劳动合同的许多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如工资、保险、保护、劳动安全等。劳动合同是有偿性的合同。 2.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答:劳动合同的终止,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狭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提出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广义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条件有:(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还可以基于一定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作业

劳动合同法作业

劳动合同法作业 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是什么? 答:与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的法规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 由于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下岗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形成了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频繁发生。 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 2、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全面执行,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形成 3、超时加班现象比较普遍,劳动条件差(47) 4、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低,欠缴保险费现象严重 5、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足,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 6、劳动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劳动者生命健康权受到严重侵害 2.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答:、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

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3、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4、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 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 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间的关系。 3.简述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无效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答: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理解与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理解与适用 时间:2013年09月18日|作者:于全律师|关键词:劳动合同法|浏览:1518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理解与适用 于全﹡[1] 引言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本条款是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时过渡性规定,用以解决《劳动合同法》的溯及力问题。 但是,由于该条款涉及《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不同的经济补偿情形和标准,从时间跨度看,同一情形,有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有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从适用标准看,同一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而根据“当时有关规定”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且需要援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但未明确规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名称仅以“当时有关规定”一语带过,导致操作性不强,对《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存在各种各样不同的理解,至今仍百家争鸣、众说纷纭。故有人在2011年12月20日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希望《针对“关于双倍工资时效问题”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适用问题”,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仅回复:“‘关于双倍工资时效问题’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适用问题’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利于法律的有关规定能够得到正确适用,避免出现司法审判的不一致。我们研究认为,网友的提议很有意义,我们将在以后的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予以调研,时机成熟后再作规定。感谢网友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最高人民法院迄今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以统一对第九十七条的理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之规定,我们认为,该条款对经济补偿是以2008年1月1日作为分界点,确定了“分界点前后分别判断、分段计算”原则:即分别判断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性质、分别确定是否给予经济补偿及以何种经济补偿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以对应不同的经济补偿情形和标准。下面就此谈谈浅见,求教于各位。 经济补偿适用法规及标准 就适用法规及标准来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关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规定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经济补偿标准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

劳动协议法期中作业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协议法期中作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法》期中作业 一、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 答:(一)劳动合同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在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时,合同才成立;合同是正当行为,不是违法行为,合统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劳动合同还有其自身的基本特征: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必须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另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当中,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即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一方中去,成为该单位的一名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依法取得劳动报酬。3、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劳动合同内容往往不仅限于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有时还需涉及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享受的物质帮助权。4、劳动合同具有双务、诺成、有偿的特性。劳

动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在法定条款基础上经协商确定,是法定与协商相结合的协议。即劳动合同的许多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如工资、保险、保护、劳动安全等。劳动合同是有偿性的合同。 2.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答:劳动合同的终止,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狭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提出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广义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条件有:(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还可以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能够引起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有:(1)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死亡,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

劳动合同法大作业

课程名称:劳动合同法课程性质:公选任课老师:徐江萍 1、王某于2011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12年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12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 你认为该案件应当如何处理?请具体说明理由。 2、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6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3万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否则,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想解除合同,那么王某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请具体说明理由。 3、某制药厂与王某于2010年10月15日签订了为期十年的劳动合同。同时,该厂选派王某去国外学习一项制药工艺技术,共花费人民币十万多元。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王某不得调离本企业,如违约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负全部赔偿责任。2012年11月10日某合资企业以高薪聘用王某,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王某擅自离开该制药厂后,由于其他技术人员尚未掌握这种制药技术,使产品质量下降,在半年时间内造成大量产品积压,直接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人民币。为此,该制药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王某及合资企业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要求王某回厂履行劳动合同。 试分析(1)该制药厂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 4、以下是某中外合资企业发给劳动者的经济性裁减人员的通知书,请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说明该通知书的错误。 裁员通知书:本公司遭到4月24日特大火灾,四车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无法恢复生产。公司董事会于5月2日进行了讨论,工会主席也列席了会议。根据本公司个人劳动合同第三章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或者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而人员有多余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已决定:解除四车间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请您接通知后,于本月25日,随带户口薄、工作证、劳保卡、会员证等前来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公司将统一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裁员补偿金,待保险公司理赔后,再发相当1个月的工资补偿金。希望各位员工体谅公司的困难。祝您另行择业顺利。此致 ××公司人事部(章) 5、简述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 6、简述劳动合同的订立。

(完整版)关于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关于劳动合同法案例及分析 案例1: .陈某与某电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6个月,如果该电脑公司与陈某约定的试用期是6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900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2000元,如果陈某在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6个月的试用期工作,而且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试用期的全部工资,那么该公司与陈某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如果违法,电脑公司与陈某最多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为多长?该公司应当支付的试用期工资是多少?陈某应该获得多赔偿金? 案例分析 该公司与陈某约定的试用期限不合法,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大于三个月小于一年的,试用期应该小于等于一个月。电脑公司与陈某最多可以约定试用期限为一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所以不得低于1600元;赔偿陈某5500元. 案例2: 08年胡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劳务公司将胡某派遣至某建筑公司工作,每月工资2000元,由劳务公司支付,派遣期限2年。随后,劳务公司又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其中约定建筑公司每月10号前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公司收到款项后,于每月10日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务公司不得克扣建筑公司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08年3月份建筑公司没有按期把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给付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未收到建筑公司的汇款,也就一直拖欠了被派遣到建筑公司的劳动者的工资。包括胡某在内的多名被派遣到建筑公司的劳动者找到劳务公司的管理人员交涉,要求尽快发放工资,而劳务公司要劳动者找建筑公司去要钱。胡某等人找到建筑公司要求发放工资,同样遭到拒绝,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劳务公司支付其工资。请运用劳动合同法对本案进行分析。 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劳务公司、建筑公司和胡某之间建立了劳务派遣关系。在胡某与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与建筑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支付都作了较为清楚的约定。但是在合同履行期间,建筑公司违反了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没有按期向劳务公司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报酬,但是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因为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当债务人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不能履行的,债务人仍然应当向债权人

北大16秋劳动法在线作业

一、单选题(共15题,每题1分,共15分) 1.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为()。(教材第一章第五节) A. 劳动者与劳动行政部门 B.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C. 工会与企业行政 D. 工会与劳动行政部门 2. 劳务派遣最主要的法律特征是()。(教材第五章第一节) A. 非全日制工作形式 B. 用人单位不对劳动者承担任何责任 C. 劳动雇佣和劳动使用相分离 D. 劳务派遣工工作的临时性 3.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标准,应该()。(教材第五章第四节) A. 参考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B. 不需要考虑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C. 相当于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D. 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4.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教材第五章第六节) 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D.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 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教材第六章第二节) A. 确保工会履行自身职能 B. 维护职工权益 C. 规范合同订立程序 D. 确保合同有效实施 6.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教材第七章第一节) A. 按劳分配 B. 与经济发展适应 C. 宏观调控 D. 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7. 按照计时工资的形式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必须考虑的因素不包括()。(教材第七章第

A. 劳动者的技术熟练程度 B. 劳动繁重程度 C. 工作时间的长短 D. 劳动成果的多少 8.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支付给职工工资报酬的标准是()。(教材第八章第二节) A. 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100% B. 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150% C. 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200% D. 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 9. 我国《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教材第九章第三节) A. 第二级 B. 第三级 C. 第四级 D. 第五级 10. 我国劳动法律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是()周岁。(教材第九章第三节) A. 18 B. 17 C. 16 D. 15 11. 我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材第十章第一节) A. 可以 B. 应当 C. 必须 D. 能够 12. 《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为基数缴纳。(教材第十章第三节) A. 60% B. 70% C. 80% D. 100% 13.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6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教材第十章第五节) A. 6个月

劳动合同法关联规定(精选多篇)

劳动合同法关联规定(精选多篇) 第一篇:劳动合同法对假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假期的规定 劳动者该享有哪些休假权益,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 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很多休假,不过,各种休假的适用范围并不完全相同,有的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有的仅适用于国有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青年节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发布带薪年休假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规定:“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 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 《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制定;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该《通知》精神自行确定。 三、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 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劳动法中关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法中关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企业只有依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有关的法律赋予了企业更多的义务。 一、就企业而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终身合同。在出现《劳动法》第24、25、26、27条的情形时,也可以依法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单位既没有通知职工履行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也没有与其续签合同,形成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延续,若此时用人单位再解聘职工或职工主动辞职,应认定为劳动关系的解除。 三、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都允许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愿意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实践中常用的解除劳动合同方法。 企业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协商解除时应当注意:必须将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责任明确,最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些纠纷。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四、不得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北大秋《劳动法》在线作业

北大16秋《劳动法》在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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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共15题,每题1分,共15分) 1.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为()。(教材第一章第五节) A. 劳动者与劳动行政部门 B.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C. 工会与企业行政 D. 工会与劳动行政部门 2. 劳务派遣最主要的法律特征是()。(教材第五章第一节) A. 非全日制工作形式 B. 用人单位不对劳动者承担任何责任 C. 劳动雇佣和劳动使用相分离 D. 劳务派遣工工作的临时性 3.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标准,应该()。(教材第五章第四节) A. 参考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B. 不需要考虑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C. 相当于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D. 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4.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教材第五章第六节) 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D.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 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教材第六章第二节) A. 确保工会履行自身职能 B. 维护职工权益 C. 规范合同订立程序 D. 确保合同有效实施 6.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教材第七章第一节) A. 按劳分配 B. 与经济发展适应 C. 宏观调控 D. 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7. 按照计时工资的形式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必须考虑的因素不包括()。(教材第七章第

劳动合同法作业教学教材

论劳动合同的解除 姓名:马玉肖 学院:国贸学院专业:国贸班级:13国贸2班学号:20133359 前言: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的类型及主体等呈现出越来越多元化的趋势。近年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其解决难度也不断增大。如何贯彻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正确适用法律,成为法学研究及司法实践中倍受关注的问题。由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在劳动合同制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故其更成为了劳动合同研究领域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劳动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其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劳动合同关系不仅调整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还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加之,劳动力市场的稳定、繁荣对一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故其劳动立法往往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更为具体、明确。并且,国家出于对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应予以特殊保护的考虑,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主要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比较严格的条件及程序。因此,对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基本理论及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等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与思考,并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都对该类纠纷的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在劳动合同解除的纠纷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更加需要我们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制度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以推动我国劳动立法中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欧某于1995年6月入职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医院,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的期限至2010年11月30日至。2008年1月21日,欧某收到手术通知书,安排其于次日早上8点作为主刀医生进行一个小腿植皮手术,并安排副主任医师彭某、汪某配合。22日早上,因彭某另有工作,大外科主任葛某安排主治医师刘某顶替彭某协助欧某进行手术。但因欧某与刘某对手术麻醉方法等存在分歧,双方未能同意一起做手术。于是,欧某向科室提出让助理医师王某配合其进行手术。但欧某的提议未得到科室的同意。双方为此僵持,直至当日早上9时30分左右,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医院通知不让欧某进行该手术。该手术直至当日晚上7时才由其他医生进行。2008年1月29日,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医院以欧某在上述手术中不服从院方安排,以及平时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涣散、不服从领导管理等问题为由,认为欧某在任职期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严重违反医院的规章管理制度,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欧某于2月1日前离职,并同意额外支付欧某一个月工资。2008年2月1日,欧某收到该通知书,并于当日离职。2008年2月19日,欧某向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医院出具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要求书》,其中写到“保证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及遵守医院的关系规章制度”。2008年3月6日,欧某向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医院出具《检讨与保证书》,内容为承认其在工作中有多方面的不足,并希望医院给予改错的机会。后因双方协商未果,欧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作出裁决,裁定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医院支付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

劳动合同法练习题

劳动合同法练习题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_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主席令65 号 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条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_50_万元。第五十七条 4、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_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_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二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条 7、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_最低标准_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 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第五十五条 8、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_。其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二十八条 9、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_责令改正_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三条 10、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_连带赔偿责任_。第九^一条 二、判断题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 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V)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2、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X)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X)劳动法第25条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北大19秋《劳动法》在线作业

------------------------------------------------------------------------------------------------------------------------------ 一、单选题(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 1.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是()。(教材第一章第五节) A. 劳动者与劳动行政部门 B.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C. 工会与用人单位 D. 工会与劳动行政部门 2. 劳务派遣最主要的法律特征是()。(教材第五章第一节) A. 非全日制工作形式 B. 劳务派遣单位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C. 劳动雇佣和劳动使用相分离 D. 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3.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标准()。(教材第五章第四节) A. 应当参考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B. 不需考虑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C. 应相当于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D. 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4.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教材第五章第六节) 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D.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 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教材第六章第二节) A. 确保工会履行职能 B.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C. 规范合同订立程序 D. 确保合同有效实施 6.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教材第七章第一节) A. 按劳分配 B.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C. 宏观调控 D. 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7.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要遵循三方原则,所谓三方是指()。(教材第七章第三节) A. 劳动者、工会、企业 B. 政府、工会、企业 C. 劳动者、企业、独立第三方 D. 劳动者、政府、独立第三方 8.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教材第八章第二节) A. 100% B. 150% C. 200%

劳动合同法练习题

劳动合同法练习题

劳动合同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劳动法属于下列哪个法律部门?() A.民法商法 B.行政法 C.经济法 D.社会法 2.关于劳动法的性质,表述正确的是() A.劳动法以劳动者个人利益为本位 B.劳动法属于私法 C.劳动法属于公法 D.劳动法是具有公法私法兼容性质的法3.劳动法产生最早的国家是() A.英国B.美国 C.法国D.德国 4.劳动法中的“劳动”含义,不具有()A.人格从属性B.双方合意性 C.持续性D.无偿性 5.5.禁止歧视和特权,体现了劳动法的()原则 A.劳动权平等原则 B.劳动自由原则 C.倾斜保护原则

D.劳动者权利受保护原则 6.下列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权的是()A.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B.劳动者对所在单位领导的批评权 C.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D.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7.对劳动权表述不正确的是() A.劳动权是法定权利 B.劳动权是公民基本权利 C.劳动权的主体是劳动者,不包括劳动者团体D.劳动权涉及人权的各个层次,是一种综合权利 8.中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国务院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作了具体规定,下面的做法不符合这一规定的是()A.某砖厂女职工董某怀孕期间,厂里安排她简单打扫清洁卫生,不再做搬运工 B.某企业为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便要求每个职工每天加班1个小时,怀孕达6个月的女职工刘某也不例外 C.某公司通知其女职工周某,鉴于她的孩子已满13个月,公司决定恢复她“三班倒”的工作

制 D.某矿山女职工肖某被安排到井下工作 9.国务院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三条规定:“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体现了劳动法的()原则 A.劳动权平等原则 B.劳动自由原则 C.倾斜保护原则 D.劳动者权利受保护原则 10.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范围的是() A.个体经济组织B.民办非企业单位 C.企业D.依法成立的合伙组织和基金会11.下列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范围的是() A.志愿者 B.企业停薪留职人员 C.兼职的在校大学生 D.家政公司的保洁员 12.下列属于《劳动合同法》主体的是()A.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B.宾馆大堂经理

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法薪资

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法薪资

劳动合同法薪资 【篇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工资的规定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 劳动法中工资问题 一)最低工资 53、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5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55、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鉴于当前劳动合同制度尚处于推进过程中,按上述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可在不违反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文件所规定的总的原则的基础上,制定过渡办法。 56、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5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8、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 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吉林大学秋学期《劳动合同法》在线作业一

吉林大学16秋学期《劳动合同法》在线作业一 一、单选题(共 15 道试题,共 60 分。) 1.关于经济性裁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单位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 . 单位不适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应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纠正 . 在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工会无须提出 . 在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单位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标准答案: 2.劳动合同法的法律位阶是( )。 . 基本法律 . 非基本法律 . 行规 . 地方性法规 标准答案: 3.关于集体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工会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谈判订立集体劳动合同 .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全体职工选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标准答案: 4.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签订合同之日 . 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 用工之日 . 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标准答案: 5.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发包的个人

. 发包的组织 . 发包的个人或组织 . 发包自然人 标准答案: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半个月 . 一个月 . 一个半月 . 二个月 标准答案: 7.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的(),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最低工资标准 .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行业工资指导线 .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标准答案: 8.以下劳动关系中,哪个不适用劳动法的()。 . 乡镇企业与其职工之间的关系 . 某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的关系 . 个体老板与其雇工之间的关系 . 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之间的关系 标准答案: 9.关于劳务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劳务合同的主体没有 . 双方解除劳务合同时可协商 . 双方可约定争议解决方法 . 劳务合同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 标准答案: 10.下列哪些条件不属于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条件( )。 . 年龄18至60周岁

劳动合同法作业考核参考答案(部分)

劳动合同法作业考核参考答案(部分)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劳动合同法》作业考核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合同。(2分) C. 应当 单选题第 2 题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支付报酬。(2分) C. 月 单选题第 3 题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劳动合同的履行。(2分) D. 不影响 单选题第 4 题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2分) C. 十五 单选题第 5 题 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年。(2分) D. 三十二 单选题第 6 题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2分) C. 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单选题第 7 题 集体合同立法最早的国家是()。(2分) B. 新西兰 单选题第 8 题 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分) C. 用工之日 单选题第 9 题 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年6月29日通过,()年1月1日起施行。(2分) A. 2007 2008 单选题第 10 题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分) B. 高级管理人员 多选题第 11 题 有权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的主体包括()。(4分) A. 劳动行政部门 B. 工商行政部门 D. 公安机关

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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