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笔录

听证笔录
听证笔录

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听证笔录

第页共页

案由: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

联系方式:工作单位:

地址:

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律师案件承办人:科室:稽查支队职务:队长

案件承办人:科室:稽查支队职务:队员

听证主持人:书记员:

听证时间:

听证方式:公开

记录:

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

主持人:

主持人:本案由邱××担任听证主持人,张××担任书记员。现告当事人在听证会上享有以下权利:(1)要求或放弃听证;(2)申请回避;(3)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4)核对听证笔录。当

事人是否申请主持人和书记员回避?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管××):不申请回避。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薛××):不申请回避。

主持人(邱××):下面由案件承办人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及行政处罚建议。

承办人(邓××):在未取得《建筑业从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2005年7月28日至2005年10月29日、承建西昌卫星发射中心352氦气瓶库工程,合同价款:692000〃00元[六十九万二千元整])。2004年8月10日至2005年2月10日,甘洛县乌金路水文站至特克段10公里路面工程(B合同段),(已竣工)合同价款:4268088元(四百二十六万八千零八十八元)等等。该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国家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拟对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取缔伪造的金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建筑业从业资格;

2、罚款297874.00元(二十九万七千八百七十四元)人民币。有关证据由另一承办人陈××出示。

承办人(陈××):出示证据(略)。

主持人(邱××):××单位建筑业资质××有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当事人(管××):有经××省××批准,批准文号为×××。

承办人(陈××):你们辩称,你××从业证书是合法有效的,有无证据证明?

当事人(管××):没有。

承办人(邓××):我们已查实;你单位的建筑业从业资格书属伪造。你们对此有何不同意见?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薛××):我对承办人认定××机关提供的伪造证明,持不同意见。我们不能×××。

主持人(邱××):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承办人提问。

当事人(管××):不需要提问。

主持人(印××):下面由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

当事人(管××):我们单位的资质证书未能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核,只是想走简单途径,这是我们工作中的失误。

主持人(印××):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当事人(管××):通过参加今天的听证会,很受教育,平时我们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以致在资质审核管理工作中未能严格按规定办理。我们请求在处罚幅度上给予从轻考虑,因为我们的行为主观上没有故意,也未在被使用单位造成不良后果。

主持人(邱××):听证会结束。请当事人、案件承办人核实笔录并签名。

以上情况属实(当事人注明)以上情况属实。(案件承办人注明)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名:管××,薛××

2004年7月4日

案件承办人签名:邓××、陈×× 2004年7月4日

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签名:邱××、张××

2004年7月4日

注:听证笔录经当事人审核无误后逐页签字,修改处签字或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笔录真实性的意见。案件承办人和听证主持人在笔录终了处签字。

二、注意事项

(一)《听证笔录》是对听证会全过程的记录。《听证笔录》只对听证会的活动作客观的记录,不作出案件结论。

(二)《听证笔录》应当按照法定格式填写。书记员要准确记录发言人的原意。

(三)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和书记员。听证主持人由部门主管领导指定本机关内部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一般由本机关法制机构人员或者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担任。书记员由部门内部的一名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负责听证笔录的制作和其他事务。

(四)当事人接到听证通知书,应当按时出席听证会,也可

以委托1至2人代理出席听证会。委托他人代理听证的应当提交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听证人员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资格应进行审查。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参加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要求,监督管理部门予以书面记载。

(六)在听证举行过程中,当事人提出退出听证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宣布听证终止,并记入听证笔录。

(七)做好听证前的准备工作是保证听证会的顺利开展和《听证笔录》质量的重要环节。听证前应做好准备工作:〈一〉熟悉案情。听证主持人、书记员在听证会前要充分查阅案件材料,了解主要案情,尤其要了解案情的重点、难点和疑点。

〈二〉听证主持人在听证会前要拟好听证提纲,书记员要与听证主持人密切配合,交换有关案件意见,熟悉听证提纲。

〈三〉书记员预先填写好《听证笔录》(首页)中特定项目。

(八)《听证笔录》要按顺序记录听证会自始至终的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开始阶段、调查阶段、辩论阶段、当事人最后陈述阶段、听证会结束阶段的内容。

〈一〉开始阶段。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布听证会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询问当事人是否要求听证人员回避等。如果当

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详细记录申请回避的事项和理由。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会的,应在笔录上注明。

〈二〉调查阶段。听证会开始阶段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宣布进入调查阶段。调查阶段重点记录以下内容:(1)案件承办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建议。记录要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可注明附在笔录后;(2)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理由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意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可注明附在笔录后;(3)案件承办人向当事人提问及当事人的回答;(4)当事人向案件承办人提问及承办人的回答;(5)听证人员向当事人、案件承办人的提问及当事人、案件承办人的回答。

〈三〉辩论阶段。听证会调查阶段结束后,主持人宣布进入辩论阶段。应记录案件承办人、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提出的意见。

〈四〉当事人最后陈述阶段。辩论结束后,主持人宣布由当事人作最后的陈述。主要记录当事人对案件如何处理的看法。

〈五〉听证会结束阶段。当事人最后陈述后,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听证会结束后,书记员应先核对笔录顺序,编写笔录页码,然后将笔录当场交给当事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案件承办人核对,当事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案件承办人认为笔录有错记或漏记的,应当修改和补充,并在修改和补充处签

名或按指纹。如果当事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拒绝签名的,由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笔录上注明。

审判监督程序题库1-0-8

审判监督程序题库1- 0-8

问题: [单选]甲因犯抢劫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甲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缓判决。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 A.最高人民法院自行对该案重新审理,依法改判 B.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C.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省检察院对该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本题考查提起再审的主体和理由。选项A、B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3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本案死缓判决是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那么生效判决就是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依法应由上级检察院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其抗诉,省检察院不能就该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问题: [单选]A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该案经B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某甲不服,提起申诉。如果判决确有错误,下列哪一司法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A.A市检察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B省检察院 D.B省高级人民法院 本题考查提起再审的主体和理由。《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中,该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经B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因此,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最后判决的机关是B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上述规定可知.B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同时,B省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即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如何当好基层法院副院长

如何当好基层法院副院长 我认为要按照院长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在权力上不要超过院长。既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又要协助院长搞好工作,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院长何小春的一篇文章你应该好好学习一下对你有好处: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载体,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工作不仅关系党和国家工作运转,而且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那么,如何当好基层法院院长,如何开展好人民法院工作呢?本人总的体会是要积极倡导“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打造队伍精良、管理规范、条件优越的现代化人民法院。 一、苦练内功,增强本领 1、强自身。常言道:“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作为院长,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以便带领队伍快速前进。那么,如何增强自身素质呢?我认为要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夯实理论功底和专业功底的基础上,着重提升个人在学习思维、把关定向、开拓创新、科学发展等方面的能力,使自己在政治上更加坚定成熟,业务上更加精湛过硬,做到关键

时刻不摇摆,大事面前不糊涂,从而更好地把本单位发展好、谋划好、决策好。 2、强班子。俗话讲“一个好汉三个帮”,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是带好队伍、干好工作的决定因素。因此,作为基层法院“一把手”,不仅要从组织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让一批学历高、能力强、素质优的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而且要坚持团结带领班子做到“三个提高”,即强化政治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抓好知识更新,提高业务水平;讲究领导艺术,提高决策水平,以形成具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的领导集体。 3、强队伍。有一个得力领导班子还不够,基层法院院长还要铸就一支过硬的干警队伍充当工作的中坚力量。如何铸就呢?我认为重点要抓住三个方面:第一,要加强政治教育、宗旨教育、作风教育和廉政教育,使我们的法官队伍政治更坚定,纪律更严明,执法更公正,服务更热情。第二,要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培养法官高尚的道德品格,使我们的法官队伍更加勤奋务实,爱岗敬业。第三,要加强业务培训,努力造就一批高学历、高水平、高素质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使我们的法官队伍素质更全面、更优良。 二、模范带头,做好表率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把手”,如何带好法官这支队伍,如何使他们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官群体,这是“一把手”义不容辞的职责和头等大事。因此,基层法院院长要对自

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doc

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案由××× 时间:地点: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案件调查人员: 案件当事人:法定(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法定(委托)代理人: 听证记录: 一、听证主持人核对、介绍参加人员并告知权利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现在开始。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略)。关于一案,本机关受理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申请后,依法指定×××为听证主持人,×××为听证员,×××为记录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决定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 当事人在听证中享有下列权利:1、有权要求放弃听证;2、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但必须说 案件当事人代表签名:年月日 第三人签名:年月日 案件调查人员签名:年月日 听证主持人签名:年月日听证记录人签名:年月日

明理由;3、有权对本案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和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4、有权对本案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或者提出新的证据;5、在听证会结束前,有权陈述最后意见。请问,你(你们)听清了没有? 当事人:听清了(有时可能未听清楚) 听证主持人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答:不申请回避(有的可能申请回避)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听证主持人:现在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调查人员:年月日,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也可以由举报发现等),当事人××于年月日在×××地点实施了×××违法行为,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可记录证据①、②……),根据××法(或××条例或××规章)××条的规定,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三、当事人申辩和质证 听证主持人:现在由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当事人:(针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提出相反意见,可能举出相反证据证明他未实施违法行为,也可能要求从轻处罚,记录时要逐项记录清楚。) 四、听证参加人审核听证笔录 案件当事人代表签名:年月日 第三人签名:年月日 案件调查人员签名:年月日 听证主持人签名:年月日听证记录人签名:年月日

在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在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内容摘要】 力抓质量评查强化审判监督,构建四个结合深化内部管理,我院的案件质量评查起步于1998年,历经三个阶段,为了全面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效能,我们又将其与四个方面工作结合, 一、与审判监督工作结合,强化审监职能,2001年,我院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定位为审判监督的职能,实现了评查与监督两者的直接结合,一是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确需启动再审程序改判的,由评查组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再审,从而实现了由被动纠错向主动纠错置换,二是在再审以及二审中,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中存在的突出的问题,或带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案件质量评查组反馈,由评查组结合评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案件质量情况分析通报,或由主管院长公开讲评。 力抓质量评查强化审判监督构建四个结合深化内部管理近年来,我院强化审判监督和案件质量管理的工作先后被上级法院总结、推广后,促使我们更坚定地认识到,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也促使我们按照审判工作的内在规律,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强审监”的格局,并促进案件质量管理和法官队伍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

我院的案件质量评查起步于1998年,历经三个阶段。即初创阶段(1998年到1999年),自行制定评查标准,临时成立评查小组,对审结案件进行抽查,重点是评查再审改判和省院发回重审案件;探索阶段(1999年到2000年),评查工作定位为赔委办的一项职能,有了相对固定的机构和人员,采用最高法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仍用抽查方式;完善阶段(2001年以来),评查工作定位为审判监督的职能,使之更符合司法规律,在成立专门评查小组,评查人员专业化的基础上于今年正式设立了司法质量考评办,并将司法质量考评办作为院里的内设机构定编6人,专司评查职责,分类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含加分和扣分)标准,使之更加科学、规范,将全部各类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全面反映司法工作水平。实现了由抽查式评查向制度化评查转换,从而标志着我院初步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 为了全面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效能,我们又将其与四个方面工作结合。至此,我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既是一项相对独立的综合管理工作,又实现与其他相关工作的良性互动。 一、与审判监督工作结合,强化审监职能2001年,我院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定位为审判监督的职能,实现了评查与监督两者的直接结合。在积累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自2003年起,案件质量评查机构虽与审监庭相剥离,但通过三个方面的工作衔接,使两者的职能仍有机地结合起来。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文听通字〔〕第号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并应你(单位)的听证要求,我机 关决定于_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_________ 时_________ 分,在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请凭本通知准时参加。 本次听证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任听证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任听证记录人。 在举行听证之前,请你(单位)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参加听证人员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1至2名)参加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携带有关证据材料或者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 3、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你(单位)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应当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及时向本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年月日本通知书已于__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_________ 时_________ 分收 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有关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存问题与建议

有关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存问题与建议 关于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近年来,基层人民法院积极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努力化解民事矛盾和纠纷,为维护稳定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大量工作。 一是依法开展民事审判活动,及时审结、执行了一大批民事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了很多社会矛盾和纠纷。 二是切实加强民事审判管理和司法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审判运行机制,提高了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是通过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加强基层司法服务、开展司法救助等工作,提升了民事审判工作水平,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稳妥地审理城市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发生的矛盾纠纷,为“大建设”向纵深推进但是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审判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上,案件的审判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工作原则

有待进一步落实,调解的空间仍需扩大,调解的手段仍需强化。 二是在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上,法官的政治素质和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案多人少的矛盾需要解决,法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判、空挂等现象亟待解决。 三是在新形势下的工作环境上,司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基层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取证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特殊疑难问题需要解决。 四是在工作细节和服务质量上,工作态度、方式、方法需要改进,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需要完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等。 因此建议:一要进一步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工作的新思路,健全和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遵循民事审判工作规律,完善“繁简分流”机制。要充分发挥审委会、合议庭等审判组织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的作用。要落实依法公开审判原则,进一步提高当庭认证水平和宣判率。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提高法律文书质量,严把案件质量关。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既要加大调解力度,又要对不能调解和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判决,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进

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

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 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 ××,男,汉族,现年50岁,福建省××市人,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兼任泉州市人大法制委员,全国法院干部法律业余大学法律专科学历。因工作成绩突出,2005年他荣获“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光荣 称号。其先进事迹如下: 一、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在思想、政治上,能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在“保先教育”活动过程中,自觉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高尚的精神情操,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二、敬业爱岗,恪尽职守,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当好司法公正的表率,提升自身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担任庭长以来,自行承办了一些疑难复杂的骨头案件;2003年以来,共审结复查案件、再审案件、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减刑假释案件等类案件共计154件,参加院审委会审议案件达500多件,超额完成院里下达的岗位责任制500以上。在所审结的案件中均能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处理正确,无出现错案或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在担任审委会委员讨论案件时,能认真听取承办人的回报,审阅每份案情报告,认真分析案情,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发表自己的审判意见。(二是当好审判监督的标杆,扎实推进审判监督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各基层法院规范审判监督庭的职能;2002年以来,全市法院建立了审判监督庭,形成三个分立的工作格局。成立伊始,许多基层法院对审监庭要做什么,要怎么做,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为解决新矛盾,他本人经常深入到各基层法院加强这方面的业务指导,介绍、推广中院及各地法院开展这项工作的经验;督促基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适时召开两级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交流审判监督工作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法院的好经验;建立各项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于工作突出,在全省审判监督工作会上,市辖××、惠安法院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通过调研、探索、指导与监督,统一了全市基层法院对审监工作的思想认识,逐步规范了审监庭的职能,建立和完善了工作制度,有力地促使成立伊始审监工作有序的开展。 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抓好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以评查促公正,以评查促效率。案件质量评查系审监庭一项新的业务,在××庭长主持下,2002年中院制定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对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的方法、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细化了各类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在审判程序、实体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内容和标准,并逐步建立起案件质量评查机构及网络,中院审判质量评定办公室设在审监庭,他是评定办公室副主任。根据文件规定,审监庭定期对各类案件开展质量评定,××庭长能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每次质量评查方案、重点和要求,逐步形成全面监控的多方位、平面化、整体化的审判质量监督评估局面,有力的促进了全市法院审判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践行者,取得人大的工作支持与理解。 每年省、市“两会”期间,是群众上访最多的期间,为能及时接访群众,该院每天都安排人员值班,接待当事人的来访。“两会”以后,省、市人大对会议期间的来访件,都列入督办件。对于这些督办件,能做到件件登记,并落实到每个承办人,并采取组成合议庭听证审理。对于申诉无理的,当场给予作解释息诉工作,对主审法官作不通的,××都会耐心的去再做工作;对认为申诉有理的,及时报审委会讨论决定再审。这些案件的当事人经过法官作耐心细致的

水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水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案由××× 时间:地点: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案件调查人员: 案件当事人:法定(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法定(委托)代理人: 听证记录: 一、听证主持人核对、介绍参加人员并告知权利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现在开始。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略)。关于一案,本机关受理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申请后,依法指定×××为听证主持人,×××为听证员,×××为记录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决定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 当事人在听证中享有下列权利:1、有权要求放弃听证;2、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但必须说明理由;3、有权对本案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和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4、有权对本案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或者提

出新的证据;5、在听证会结束前,有权陈述最后意见。请问,你(你们)听清了没有? 当事人:听清了(有时可能未听清楚) 听证主持人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答:不申请回避(有的可能申请回避)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听证主持人:现在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调查人员:年月日,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也可以由举报发现等),当事人××于年月日在×××地点实施了×××违法行为,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可记录证据①、②……),根据××法(或××条例或××规章)××条的规定,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三、当事人申辩和质证 听证主持人:现在由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当事人:(针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提出相反意见,可能举出相反证据证明他未实施违法行为,也可能要求从轻处罚,记录时要逐项记录清楚。) 四、听证参加人审核听证笔录 听证主持人:现在请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当事人最后陈述:(陈述内容) 最后陈述完毕,听证主持人:现在,听证笔录已形成,请各位听证参加人审核后签名。

困扰基层法院的三大困难和三大问题

困扰基层法院的三大困难和三大问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杨维汉陈菲)法官队伍不稳定问题应予关注,信访案件终结机制亟待完善,司法公信有待提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时,坦陈法院基层建设存在的诸多困难。同时,王胜俊对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也直言不讳。 人民法院基层建设面临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司法保障水平仍待提高,法官队伍不稳定问题应予关注。基层司法保障水平与其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一些基层法院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建设滞后,培训经费不足,制约了工作发展。2008年以来,全国基层法院办案数量年均增长6.05%,东南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中心城市基层法官年均办案300多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对法官的管理未充分体现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一些基层法院法官待遇偏低,职业保障不力,加之办案任务重、工作压力大、职业风险高,缺乏激励机制,导致进人难、留人难,队伍不稳定问题突出。2008年至2010年,全国基层法院共流失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781人。同时,一些法官身心健康状况堪忧,有的甚至倒在工作岗位上。3年来,全国基层法院有96名法官和司法警察因公殉职,466人因公致残。 ——涉诉信访问题仍然突出,信访案件终结机制亟待完善。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非正常访、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易发多发,多头信访、无理闹访问题屡屡发生,导致案件终而不结,制约和影响基层法院正常的执法办案工作。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尚不完善,加大了信访工作难度,也损害

法院审判监督庭2020年述职报告文档2篇

法院审判监督庭2020年述职报告文档2篇 Report on work report of judicial supervision division i n 2020 编订:JinTai College

法院审判监督庭2020年述职报告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述职报告是任职者陈述自己任职情况,评议自己任职 能力,接受上级领导考核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应用文,具有汇报性、总 结性和理论性的特点,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成绩、缺 点问题、设想,从而进行自我回顾、评估、鉴定的书面报告。本文档 根据述职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法院审判监督庭2020年述职报告文档 2、篇章2:法院审判监督庭2020年述职报告文档 篇章1:法院审判监督庭2020年述职报告文档 审判监督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是一种特殊的程序;其实质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有错误的裁判再次进行审理,以期纠正原有错误的一种救济制度;它以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为对象,以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

误为前提,而生效裁判是否确有错误,法院有一个发现和确认的过程,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庭就是负责审查这个过程的主体。我们审判监督工作包括案件复查与再审两个不同的阶段。案件复查,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或再审申请,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实质性审查,以确定申诉或再审申请是否具备法定的再审事由、是否应当提起再审的审判活动。 xx年就要过去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能够带领全庭同志不断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上级法院和本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我院审监庭一直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合署办公,全庭同志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本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和全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去年,我庭被共青团徐州市委和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命名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今年,我庭又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市级先进集体;被徐州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我庭的工作再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一年来,我和我庭的同志在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原则下,能够正确处理审判监督与维护司法权威的关系,严格把好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同时在确保全院质效数据的真实、准确下,加强了指标数据的分析运

行政复议听证申请书

行政复议听证申请书(精选多篇)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平台。近几年来,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国平均每年通过行政复议这个制度平台解决行政争议8万多起,纠正了一大批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了政府的形象。在行政复议实践中,各地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发现了一些具体制度上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的要求,有必要总结行政复议实践经验,把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具体化,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可操作性。为此,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xx年9月29日作出了《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核准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厂房,故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立项的法律法规。 1、未经用地预审核准立项,程序严重违法。《国务院关于严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九条规定,“……发展改革等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告知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

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现实困境及解决思路

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现实困境及解决思路小慧基层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尤其是派出法庭审判力量匮乏,有的甚至不能自行组成合议庭。这里就传导出一个信号:社会对司法需求较高的期望值与法院审判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而现行法官制度方面的缺失,以及任命、晋升、退职等机制的制约,导致一些优秀法官跳槽转行,更加剧了法官“断层”和优质司法资源的流失。该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如何在引进新生审判力量的同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就该问题的解决提出几点思路,与各位亲商榷。一、审判力量不足的现实表现(一)案多人少,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基层法院案件逐年增多,但一线办案法官人数增长缓慢,随着大量的矛盾纠纷涌入法院,多数法官案件多,头绪乱,除了开庭裁判,还需要承担案件受理后所有程序性工作如调查取证、送达等,不得不放弃节假日,双休日。加之涉诉信访风险的压力,易造成情绪不稳,忧虑、失眠,心理负担重,身体状况欠佳。某县法院年度身体健康检查显示:法官群体中亚健康人群占到xx%以上。(二)有限的法官忙于应付繁重的审判业务,不能进行有效的充电学习。社会矛盾凸现,新类型案件增多,案件审理难度加大。而与此同时,新的法律法规不

断出台,要想办好手中案件,法官必须掌握新的知识点,知识层面的补充成为必然。但时间上的冲突,使法官不能很好地参加系统的培训学习,或多或少会影响到案件办理的效果。(三)年轻法官跳槽转行现象严重,影响到法官队伍的良性循环。受大气候的影响,已被任命为审判员的年轻法官通过考试、选调等方式离开法院,年轻法官的持续流动和资深法官的提前离岗,造成审判中间力量不足,影响到法官队伍的人才结构,造成法官年龄结构不合理,制约了法官队伍的自然有序更替。二、造成审判力量不足的原因:(一)审判员、书记员权责不分,加大了一线法官的工作量。大多基层法院没有对书记员进行统一科学的管理调配,分工不规范,使得一些本应由书记员完成的审判辅助性工作没有分离出来,完全由法官自己去完成。法官纠缠于繁琐事务,不能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二)行政性事务较多,造成法院人才结构不尽合理。对法官实行行政化管理,使法院有着较浓的行政色彩,要开各种各样的会议,参与各种各样的活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召开的会议、参与的活动,比如下乡扶贫、清扫街道,法官都要参加,还有各种行政指标要完成。导致一些法学理论功底较高、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长期无奈地滞留在政治处、办公室等非业务部门,从事后勤服务工作,使审判力量更加紧缺。(三)法院的人事、任免及经费受制于地方,人员调配缺乏灵活

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事迹

---------------------------------------------------------------范文最新推荐------------------------------------------------------ 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事迹 **,男,汉族,现年50岁,福建省**市人,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兼任泉州市人大法制委员,全国法院干部法律业余大学法律专科学历。因工作成绩突出,20xx年他荣获“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其先进事迹如下: 一、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在思想、政治上,能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在“保先教育”活动过程中,自觉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高尚的精神情操,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二、敬业爱岗,恪尽职守,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当好司法公正的表率,提升自身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担任庭长以来,自行承办了一些疑难复杂的骨头案件;20xx年以来,共审结复查案件、再审案件、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减刑假释案件等类案件共计154件,参加院审委会审议案件达500多件,超额完成院里下达的岗位责任制500以上。在所审结的案件中均能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处理正确,无出现错案或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在担任审委会委员讨论案件时,能认真听取承办人的回报,审阅每份案情报告,认真 1 / 12

分析案情,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发表自己的审判意见。 二是当好审判监督的标杆,扎实推进审判监督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各基层法院规范审判监督庭的职能;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建立了审判监督庭,形成三个分立的工作格局。成立伊始,许多基层法院对审监庭要做什么,要怎么做,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为解决新矛盾,他本人经常深入到各基层法院加强这方面的业务指导,介绍、推广中院及各地法院开展这项工作的经验;督促基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适时召开两级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交流审判监督工作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法院的好经验;建立各项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于工作突出,在全省审判监督工作会上,市辖**、惠安法院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通过调研、探索、指导与监督,统一了全市基层法院对审监工作的思想认识,逐步规范了审监庭的职能,建立和完善了工作制度,有力地促使成立伊始审监工作有序的开展。 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抓好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以评查促公正,以评查促效率。案件质量评查系审监庭一项新的业务,在**庭长主持下,20xx年中院制定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对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的方法、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细化了各类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在审判程序、实体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内容和标准,并逐步建立起案件质量评查机构及网络,中院审判质量评定办公室设在审监庭,他是评定办公室副主任。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 一、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 (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___、__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 (二)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5、对违反以上听证纪律的,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 (三)记录员:主持人,听证参加人均己到场,听证可以开始。 二、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的工作 (一)主持人:当事人---因对-----一案之行政处罚告

知不服,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听证会由本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由----担任记录员。 (二)主持人:现在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l)有要求或放弃听证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陈述、申辩和质证权利; (4)有核对听证笔录权利。 2、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依法听证;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3)遵守听证纪律。 (三)主持人:(1)案件调查人员你们对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2)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你们对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四)主持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你们是否对主持人、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 三、听证调查阶段(陈述申辩和质证) (一)各方简要陈述观点

行政复议文书格式

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一 立案须知 行政复议案件是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再次审查的案件。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前应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四)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五)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六)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七)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八)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受理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供申请书、申请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应证据材料(全部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应按顺序整理编号,并填写在行政复议机构提供的证据清单中。为方便核对及案件的审理,请务必注意保持证据材料原本与副本的一致性。提交的每张复印材料均应由提供人签名确认;证据原件在立案后可直接带回由自己保管,如需听证审理,提供人应在听证中提供原件,以供核对、对方质证,否则将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申

基层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

×××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 (一)党组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 2、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定期报告工作,听取指示和意见,重大问题报请决定。 3、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其他工作会议。 4、加强干警队伍自身建设,正确考察和使用干部。 5、亲自阅读和接待重要信访,深入调查研究审判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及时指导本院的工作,管理好自己分管庭、室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 7、带头遵纪守法并监督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关心干警的生活,求真务实,多办实事。 8、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 (二)院长职责 1、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和主持全院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上级法院交给的工作,对本院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3、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院长负责制,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院审判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案

件,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审判工作和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 4、廉洁自律,率先垂范,扎实工作,以模范行动作干警的表率,带领全院干警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5、从全局出发协调好本院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检查贯彻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经常听取本院各部门的工作汇报,不断地检查、督促各庭科室局队的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总结和通报工作情况,及时表彰先进,批评错误,弘扬正气。 6、抓队伍建设,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使用好干警,关心干警的学习、工作、生活。 7、处理重大来信来访,接受法律监督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8、认真审核,及时签发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文件材料。 9、总揽全局,努力做好本院自身的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院党组、总支、支部等基层组织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推动本院全面工作向前发展。 10、向市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工作。 (三)副院长职责 协助院长工作: 1、根据院党组的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向院长负责。 2、抓好分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广东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暂行规则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 粤高法发[2004]2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暂行规则》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配合《广东省法院再审诉讼暂行规定》的贯彻执行,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和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审判监督工作实际,制定了《广东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暂行规则》。现将该规则印发全省各级法院,执行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广东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暂行规则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审判监督工作,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和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审判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审判监督工作主要是依法审理再审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审查审判行为是否违法,进行审判质量监督与业务指导。 第三条审判监督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司法、依法纠错、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庭之间的关系是业务指导和监督关系。 高级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部署、指导和监督全省各级法院审判监督工作。 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具体部署、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二、再审案件审理 第五条审判监督庭审理下列再审案件: (一)本院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 (二)抗诉引起的再审案件; (三)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四)下级法院报请再审的案件; (五)罪犯因在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应当执行死刑的案件。 第六条再审案件应当严格按照《广东省法院再审诉讼暂行规定》进行审理。 第七条审判长对下列再审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签发: (一)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行政赔偿案件、附带民事案件; (二)撤回再审申请、申诉或抗诉的案件。 第八条再审案件的审理报告、裁判文书应由审判长审核、签发,但承办人是审判长的,审理报告、裁判文书由主管庭长审核、签发。 第九条下列再审案件的审理报告层报庭长审核,裁判文书可由审判长签发,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提审的案件,合议庭一致意见维持原裁判的; (二)提审的民事、行政案件,合议庭有两种或以上意见,或一致意见改判的; (三)提审的民事、行政案件,合议庭意见驳回起诉的;

关于行政听证笔录的法律思考

关于行政听证笔录的法律思考 来源:法制办主站发布时间:2010-05-05 10:03 阅读 次数: 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栾福成李晓京 【内容提要】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听证制度,行政许可法在听证程序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听证笔录在行政决定中的法律效力是听证制度的关键所在。本文通过阐述我国目前有关听证笔录的法律规定,对听证笔录的法律价值进行了简要思考并提出了有关措施。 【关键词】行政听证听证笔录法律价值 听证一般是指在国家机关作出行政决定之前,给予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提出证据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听证程序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查清事实真相,允许当事人与案件调查人员当面质证和辩驳,赋予当事人发表意见的权利。听证笔录是行政机关对听证过程所作的书面记录,该记录对行政决定的作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近年借鉴西方国家法律成果,初步形成了行政听证程序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方面对听证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我国关于听证笔录的有关法律规定 “听证”一词来源于英美法。英国普通法中的来源“自然公正原则”是听证程序最早的法律基础,较早在法律上确立行政听证制度的是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这个法律的规定,改变了传统行政法上的“行政效率优先”的原则,而代之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制原则。当事人有权获得为自己利益进行辩护的权利,即听证的权利。我国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次正式引入行政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数额较大的罚款等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组织听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第43条规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第38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200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行政法的起草过程中为广泛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听证会的形式。200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6条和第47条分别规定了行政机关依职权举行听证及依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举行听证这两种情形。第48条规定:“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0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