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检验通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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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外观通用检验标准

不锈钢外观通用检验标准

直线状、点状

2
硬划痕、碰伤
3
软划痕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数目(个) 直径(mm)
N 缺陷名称
D
距离(mm) DS
长度(mm) L
宽度(mm) W
面积 S A 1 1 0 0 0 0 0 0 0 0 0 允收数 B 3 3 1 1 0 1 1 0 2 1 0 C 4 3 2 2 1 2 2 1 3 2 1
检验条件及判定标准 D<0.2, S<0.3, 0.5<D<0.6, 0.3<S<0.5, 0.6<D<1.0, 0.5<S<0.8, D<0.4, 0.4<D<1.0, L<0.5, W<0.3, 0.5<L<1.0, W<0.3, 1.0<L<2.0, W<0.3, L<4, W<0.2, 4<L<8, 0.2<W<0.3, 8<L<10, W<0.3, DS>30 DS>40 DS>40 DS>30 DS>40 DS>30 DS>40 DS>40 DS>30 DS>40 DS>40
佛山市顺德区硕威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标题 不锈钢外观通用检验标准 1.0目的 规范、掌握不锈钢件的外观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 2.0范围 适用于本厂所使用的不锈钢材质外观的检验 3.0检验仪器:菲林尺、游标卡尺、塞规 4.0 基本定义 4.1 A 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正前面、上表面及丝印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及吸引视觉的表面); 4.2 B 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侧面(需将视线偏转45°~ 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4.3 C 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背面及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及底面)。 5.0 不良缺陷定义 5.1、不良缺陷 5.1.1 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金属毛刺 5.1.2 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5.1.3 裁切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5.1.4 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內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 5.1.5“R 角”过大/小:产品因折弯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导致折弯处弧度过大/小。 5.1.6 表面凹痕:由于材料热处理不好或材料生锈,其内部杂质导致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 5.1.7 倒圆角不够:产品裁切边缘因切割或冲压原因产生的锐边未处理成圆弧状,易导致割手 5.1.8 破裂:因机加工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5.1.9 色差:产品表面顏色与标准样品颜色有差异 5.1.10 手印:产品表面出现的手指印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V1 0(试用版)- 1013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V1 0(试用版)- 1013

1、定义本指导书详细叙述xxxxx产品检验的操作指导,作为对xxxxxx的检验和判定2、目的:本指导书详细叙述Xxxxxx的整机、包装和附件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判定标准3、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QC人员对xxxxxxx的检验和判定。

4、操作指引4.1 检查工具塞规、比对片、游标卡尺、防静电手套或指套。

4.2 检验条件视力: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检视距离:650~750mm;光照强度: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ux的近似自然光(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检视角度: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图1)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4.3 术语定义和说明4.4 缺陷定义4.4.1 塑胶件不良缺陷定义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尺寸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准。

异色点:在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气泡:由于原料未充分干燥,造成成型后产品内部有缩孔。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产品表面有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亮斑:对于非光面的塑料件,由于壁厚不均匀,在壁厚突变处产生的局部发亮现象。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塑料件或喷漆件表面有深度感的划痕。

细划痕:塑料件或喷漆件表面没有深度感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塑料飞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熔接线。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填充不足: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原因,使熔融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落而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银条: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塑壳外观通用检验标准

塑壳外观通用检验标准

1.0目的:
明确塑壳产品外观检验标准,促使生产外协外购单位按标准要求生产,有利于检验员对质量控制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2.0适应范围:
适应于所有塑壳产品系列(客户要求质量标准除外)
2.1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角度:15-90度范围内旋转
照明:60W日光灯环境下(客人有要求的按客人要求执行)
工具:卡尺
视力:1.0以上
3.0塑壳外观检测
3.1.:所有塑壳外观光滑,无异物杂点
3.2:所有塑壳面无刮伤痕迹损坏花斑
3.3尺寸
3.4:所有尺寸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外形轮廓
b:定位孔尺寸
3.5 :塑壳表面分类
A面:正面及上表面B面:测面及背面C面:底部(不做特定要求)
3.6:质量判定
塑壳来料按GB/T2828-87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Ⅱ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4.0:缺陷检验标准
4.2裂缝断裂:A面部允许出现,B面L≤0.3mm W<0.1mm H<0.2mm
4.3:变形弯曲:变形≤0.3 mm 且不能影响装配
4.4色差:盖子与基座不能有明显的色差,且离物体30CM肉眼不能看见
4.5:孔位:基座内孔位不能有损害现象且基座内损害不能影响装配效果
4.6:脏污:A B面都不允许有擦拭不掉的污垢油污
编写:审核核准。

喷涂烤漆喷粉件外观检验标准

喷涂烤漆喷粉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編号:DG-QA-039
1.目的
明确和规范公司冲压及钣金件的表面喷涂、烤漆、喷涂检验标准,以使进料检验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本标准结合钣金件及冲压件行业及喷涂类行业外观通用检查标准,适用于公司所使用的所有五金件经过喷涂、烤漆、喷粉表面处理的产品。

3.职责
本公司IQC人员负责对喷涂、烤漆、喷粉的冲压件及钣金件进行检验;
4. 表面等级
A 级面: 指该表面位于工件或组装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或客户日常操作能近距离视角接触,并直接正视关注的产品表面和商标文字和图案丝印表面;
B 级面: 指该表面位于工件或组装背面,或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条件下能看到的面,或客户不明显关注的外观表面,或不易被客户直接视角接触正视的外部表面;
C 级面: 指该表面位于工件或组装不可视面,或客户一般不易观察并关注到的内外部表面,或只有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或经其他工件覆盖需拆卸才能被客户直接视角接触正视的内外部表面。

检验距离/时间:日光灯距离产品为600~900mmm(光效)
A 级面:检验者沿目视方向与待检表面之间的距离600 mm,目视时间约7 秒;
B 级面:检验者沿目视方向与待检表面之间的距离750 mm,目视时间约5 秒;
C 级面:检验者沿目视方向与待检表面之间的距离900 mm,目视时间约3 秒;
备注:当一个面并没有在图面中被定义时,按一般要求 B 级面作业。

5.外观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以上所有外观标准均依12寸铁门/平板面积为基准。

品质外观检验标准缩写

品质外观检验标准缩写

品质外观检验标准缩写
品质外观检验标准(AQL)是一个可以用来检查和评估产品品质水平、外观以及其他属性的国际通用检验标准。

广泛应用于和各种产品及行业,AQL标准用于提升产品质量,满足顾客需求以及改善生产环节品质。

AQL标准由国际质量协会(IAQ)定义和发布,其设计强调产品性能和可靠性的重要性,同时也考虑了顾客的售后需求和改善的生产环节。

AQL定义了三个类别的检验标准,分别为不良品、瑕疵品和特殊检查物品。

其中,不良品的检查标准由要求的产品数量和不良品数量组成,以此来定义出符合合格标准的产品数量,同时指出不良品数量所占比例。

瑕疵品的检查标准以单个瑕疵物品数量组成,指出每台产品中最大能准许的瑕疵物品数量,从而定义出每台产品所允许的最大瑕疵物品数量。

特殊检查物品的检查标准则以瑕疵物品数量组成,指出其他特殊检查物品数量所占的比例,从而满足外观和质量优良的要求。

深入理解AQL标准,有助于产品及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计划。

AQL标准可以指出合格标准,帮助把握不良品数量和瑕疵物品数量,有助于把握产品质量,提高产品质量,满足顾客需求。

AQL标准确定的抽样及检验指标,也能有助于构建质量控制计划,降低检测的多样性,减少检测的成本,从而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玻璃盖板检验规范通用标准

玻璃盖板检验规范通用标准

玻璃盖板检验规范通用标准玻璃盖板作为建筑材料中重要的一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美观度。

为了保证玻璃盖板的质量,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检验。

下面将介绍玻璃盖板的一般检验规范,以便相关人员在工作中能够准确评估玻璃盖板的质量。

一、外观检验1.1 玻璃盖板应无裂纹、变形、气泡、杂质等明显缺陷。

1.2 玻璃盖板的四边应平直,无明显变形。

1.3 玻璃盖板的边缘应光滑,无毛刺和碰伤痕迹。

1.4 玻璃盖板的表面应光滑均匀,无明显划痕和污渍。

二、尺寸检验2.1 玻璃盖板的长度、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2 玻璃盖板四边边缘的宽度应一致,边角应90度。

三、重量检验3.1 玻璃盖板的质量应符合标准规定。

3.2 采用专用仪器或天平进行称重,结果应与产品质量证书上标注的重量一致。

四、强度检验4.1 玻璃盖板应具有一定强度,能够承受一定载荷。

4.2 可采用压力测试仪器对玻璃盖板进行抗压强度测试,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

五、透光性检验5.1 玻璃盖板的透光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5.2 可使用光度计进行透光率测试,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

六、安装检验6.1 安装玻璃盖板时,应符合安装要求,固定牢固不松动。

6.2 安装完毕后,应检查表面是否有划痕、凹凸等瑕疵。

七、包装检验7.1 玻璃盖板的包装应完好无损,防止在运输中受损。

7.2 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便于识别和追溯。

总结:通过以上检验规范,可以有效评估玻璃盖板的质量,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相关生产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玻璃盖板的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希望本规范能为工程建设提供参考,确保玻璃盖板的质量和安全性。

外观检验通用标准

外观检验通用标准
东莞易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产品外观检验通用标准,旨在确保公司所有机型塑胶、五金喷涂、未喷涂或其他工艺零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半成品、成品的外观质量。标准中明确了严重缺陷、主要缺陷和次要缺陷的分类,并对检验视面如A面、B面、C面进行了定义。抽样方案遵循GB/T 2828.1-2003标准,设定了不同缺陷类型的接受质量限。外观检验条件包括使用目视、菲林、标准四色光源等工具,要求检验者视力达标,并在规定的光度、距离和角度下进行检验。具体检验步骤涵盖正面、下部、右侧等多个方面,同时明确了颜色、结构以及外观标准,如产品棱角边不可有披锋、毛边等,表面不可有明显划伤等。详细的外观缺陷判定标准和分类也附在标准中,为检验人员提供了全面的指导。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规定公司产品的表面等级划分及外观质量要求。

2.范围:适用于指导产品的生产、总装及产品结构件的验收,外购件、外加工件的验收及指导。

3.定义:产品表面等级根据重要程度,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和C级面,具体定义如下:表面等级定义1)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4.检验条件4.1. 光源要求要求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5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如40W的日光灯。

要求光源位于被检查表面正上方45°范围内,且距离被检查表面的直线距离为500mm(图1)。

要求在手电筒光照下检验柜体内部(箱内)。

光源要求示意图4.2. 检验员的要求检验员位于被检查设备的正面,视线与被检查表面呈45°~90°角进行检验(图2),要求检验员的视力或矫正视力应不低于1.0。

检验时不能使用放大镜。

被检查表面与人眼视线的关系4.3. 外观表面大小划分产品外观表面大小分为小、中、大、超大四种,分类原则有两种,一种是按面积大小分类,一种是按最大外形尺寸分类。

按照两种不同的分类原则,得到的表面类别不一致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比如某一表面按照面积大小划分为“小”,按照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中”,则该表面为“中”。

产品外观表面大小划分标准,具体见表 2 。

当缺陷所在面的尺寸超过表 2 中对应的最大一类“超大”时,则将该面划分为若干个“超大”面或其它大小的面处理,且划分方法应保持同一种方式,即始终按面积划分或始终按外形尺寸划分。

产品外观表面大小类别划分标准5.判定总则1)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的零、部件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能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

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大面积性或者影响功能,即便此缺陷属于“可接受”范围,也应对该产品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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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明确规定本公司生产的食品加工设备及其零部组件的外观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作为来料、过程、出货的外观检验及判定的依据。

2、范围 本外观通用标准(下简称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型式与规格的食品加工设备及其零部组件,有明确的特殊要求的例外。

注:如本标准与产品图纸、技术要求或相关的行业标准/规范等要求有冲突之处,则以产品的图纸或技术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

3、定义 1.1 缺陷、缺点与不合格 1.1.1 不合格 未满足要求。 1.1.2 缺陷 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 1.1.3 缺点 欠缺或不完美的地方。 1.1.4 缺陷与不合格的区别 当按照习惯来评价产品的质量特性时,术语“缺陷”是适用的。但是目前, “缺陷”在法律范畴内已有明确的含义,特别是与产品责任问题有关,因此,不应用作一般术语。 1.1.5 缺点与不合格的区别 当用“缺点”来评价产品的质量特性时,术语“缺点”是指相对于“完美无缺”的质量特性,产品存在的某些方面的欠缺。 缺点与不合格的主要区别在于产品有缺点的质量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不同产品,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质量特性达到完美程度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对“不合格”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产品的某些缺点(主要在外观质量方面)对某些客户来说是不合格项,但对另一些客户来说是可以接受的(满足要求),因此是合格项。 1.1.6 不合格分类 A. 致命不合格:导致产品危险或潜在危险或对其使用有严重不利影响的不合格; B. 严重不合格:能够导致产品发生故障或降低了产品的使用性能或使产品失去了部份预定功能的不合格;此类不合格还包括,虽然对产品的功能或性能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但是外观质量太差或客户明确表示不能接受的不合格; C. 轻不合格: 产品的质量特性与标准稍有偏差或只是外观有轻微缺点,在使用预定功能时不会实质性地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的不合格。 1.2 不合格与不合格品 1.2.1 不合格品 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作不合格品。 1.2.2 不合格品分类 A. 致命不合格品: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致命不合格,也可能还有严重不合格和(或)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 B. 严重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严重不合格,也可能还有轻不合格,但不包括致命不合格的单位产品; C. 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轻不合格,但不包括严重不合格和致命不合格的单位产品。 1.3 降级 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对其等级的改变。 1.4 特采 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特采通常仅限于在商定的时间或数量内,对含有不合格特性的产品的交付。 1.5 二级品 二级品是指有轻不合格(主要是外观质量),在使用预定功能时不会实质性地降低其性能的产品。 外观质量有缺点但仍在合格范围内的产品,属于合格品。 2 外观质量检验工作标准 2.1 外观质量检验工作原则 A. 外观质量的重要性原则 a. 产品外观是客户对我公司产品质量好坏的第一印象,也是对公司最直接的感性认识;要努力克服工作中的重视产品性能,不注重外观质量的错误观点,严把产品外观质量关; b. 产品出现的外观质量问题往往是因重视不够而犯的低级错误所致,极易纠正但损失很大,故必须引起各级各类人员的高度重视。 B. 外观质量检验的特殊性原则 a. 外观质量检验主要是依靠检验员的目测判断,所以,检验标准必须尽量描述详细、准确并尽可能多地制作检验标准(限度)样板以利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b. 用目测检验产品的外观质量比用计量器具对产品进行性能检测更方便更快捷,检验人员必须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外观质量实行全过程监控,以便防患于未然。 C. 外观质量检验的符合性原则 a. 产品外观质量并非越高越好,“严把产品外观质量关”的含义是不让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通过,并非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有缺点的产品; b. 在产品外观质量检验在标准的判断上发生争议时,品保部应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统一认识,必要时可以与用户沟通,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特采处理。 2.2 检验环境 外观检验工作原则上应在独立的工作台上进行,检验工作台上方安装有40W日光灯,灯与工作台面的距离为70公分。 2.3 检验距离 一般为30公分。

3. 产品外观界定的等级划分原则。 3.1 表面外观质量等级标准 3.1.1 A级面:在使用过程中总能被客户看见的部分,适用于质量要求高的表面,例:产品的外前部,中低高度设备的顶部,控制面板等表面。

3.1.2 B级面:在使用过程中常常被客户看到的部分,例:产品侧面、后面、经常打开的零件内表面等, 这些表面允许有轻微不良,但是不致于引起挑剔客户不购买产品。

3.1.3 C级面:适用于质量要求一般不作装饰用的表面, 在使用过程中很少被客户注意到的表面部分(如:设备的底面,底壳或后壳的底面,很高设备的顶面,维修时才看到的部分)。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宽严合理,不至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

3.1.4 D级面:在使用过程中几乎不被客户看到部分(如:产品的固定内部件表面,标签遮盖的局部区域、被其它部件遮蔽的表面等)。此表面的缺陷只要不影响零件使用性能是被允许的。

4 .外观检验方式 4.1 按百分比抽检 抽检10%,抽检数≤100按100,抽检数≥200抽200 ,整批数≤100全检。抽检合格后全检或按具体规定。 4.2 全数检验(100%检验)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对其外观进行全数检验: A. 产品的入库检验; B. 样品试制及小批量试生产的成品检验; C. 贵重元器件、零部件的进料检验; D. 自身价格不高,但可能使装配后的成品(部件)出现较大损失的元器件、零部件的进料检验; E. 其他需要进行全数检验的项目。 4.3 接受、判退的通用标准 4.3.1 致命不合格的接受数永远是0 发现一个致命不合格,则整批不接受,只要有可能,还应该停止生产进行彻底检查,努力找出不合格的原因并设法预防再发生。 如果认为某些致命不合格不必进行这样的程序,那么应考虑是否将其重新划分为严重不合格。 4.4 影响功能的外观缺点一律不可以降级或特采 如攻牙后烂牙影响扭力,加工件有裂纹影响产品的保持力,金属件影响其自身强度的裂纹等。 4.5 整批性外观不良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5.1 毛刺、锐边 所有孔、缝、边和角必须没有因模具或成型工艺原因造成的整批性的毛刺和锐边。 4.5.2 色差 对于批量生产的注塑件、表面处理件等产品,交货整批的颜色应该均匀一致,并在供需双方签认的颜色限度样板规定的范围以内。 4.5.3 对于冲压、压铸件经常发生的,因模具或成型工艺原因造成的整批性外观质量缺点,例如:凹痕、接合线、变形等,应根据产品和客户的实际情况作出接受或判退的明确规定。 5、缺点类型与定义 5.1 五金(钣金)切削、冲压类 5.1.1 凸:表面局部高于周围(向外或向上)与图纸或样板不符的突出部分。 A. 毛刺:金属工件的边缘、孔内或较光滑的面上因某种原因而产生的不光、不平的突出部分; B. 铜丝:专指銅材在(冲压、裁切)加工後端子邊緣出現的細小毛刺; C. 毛边:专指金属工件的截断面因某种原因而产生的不光、不平的边缘; D. 倒角不良:图纸要求倒角的金属工件的边、角等部位锋利、尖锐。 5.1.2 凹:表面局部低于周围(向内或向下)与图纸或样板不符的凹陷部分。 A. 压、碰伤:金属工件因受其它硬物挤压、磕碰等造成其表面上出現的傷(凹)痕; B. 拉、划伤:金属工件因受其它硬物磨擦(拉曳)、刻划造成其表面上出現的線性划傷(凹)痕; 5.13 裂:局部(表面)破裂与图纸或样板不符。 A. 裂纹: 在金属工件表面或折彎處有裂开的痕迹; B. 裂缝:在金属工件表面或折彎處有破裂的缝隙。 5.14 变形:指金属工件形狀发生變化,与图面或样板不符。 A. 弧形:料帶平面向外或向內彎曲,呈現出圆弧形狀; B. 波浪形:料带平面呈波浪形; C. 扭曲:金属工件以扭转的方式變形; D. 错位:杯口、卡点部位或折合處出現的錯開現象; E. 歪pin:板材(pin)呈傾斜狀態; F. 高低pin:板材頭部或彎曲部位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出現高低不平现象; G. 缺pin:料帶上有掉失。 5.15 污跡:金属工件表面有油漬或污垢。 色差::金属工件表面顏色不一致或与样板颜色有差别。 5.2 机加工(后工序)类 5.2.1 螺纹不良 A. 滑牙:螺牙不完整或低孔径大而导致的实配不牢固; B. 烂牙:螺牙不完整; C. 残留金属屑:在加工后的螺牙内卡有金属屑,这会导致通规不通; D. 鼓起起泡:攻牙深度没控制好而导致的不通孔背面凸起或穿孔。 5.2.2 切边 A. 缺料:切边模切到产品而致; B. 压伤:切边模碰伤产品; C. 裂缝:切边时产生微小的裂纹; D. 缩孔:铣面后显现出压铸的砂孔。 5.2.3 去毛 A. 锉伤:锉毛刺时锉到产品; B. 锉刀痕:锉毛边时产品留下的锉刀痕迹,会影响产品的外观和功能。 5.3 电镀类 电镀不良主要表现为:镀层起泡(气泡)、镀层粗糙、底材(素材)露出、烤焦、镀层剥落、雾状、色差、油污、异斑、氧化、锈斑、刮痕等。 5.3.1 规格不符:专指用目测检验方法发现的实物与规范要求的不符之处。 A. 包裝不符:包裝方式、方法、标识等不符合图纸或規范要求; B. 数量(重量)不符:实际数量(重量)与需求数量(重量)或标识数量(重量)不符; C. 标记错误:工件上刻、印的标记的标示位置、内容、形状等与图纸样板不符; D. 混料:有不同规格、尺寸的产品(材料、零部件)混装在一起。

6、 我司现有常见不良及检验标准 6.1焊接不良主要外观缺陷为假焊、飞溅、焊渣、裂纹、烧穿、缩孔、咬边、焊瘤以及变形。 缺陷类型 不良图示、描述 检验方式及判定

假焊 检验方法:目视、敲击 1、自然光或灯照下下30公分距离目视焊接要焊面均匀、焊接深度符合要求。

2、用小锤均匀敲打焊接面3-4次,不能有裂纹、脱焊现象。

飞溅 检验方法:目视 自然光或灯照下下30公分距离目视焊件表面光洁、不得有飞溅的焊渣等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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