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新证、延续)
注:口腔医疗机构在“床位数”栏需同时填写床位数和牙椅数,如无病床,只填写牙椅数。
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名单
单位(章):填表时
间:年月日
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单位(章):填表时
间:年月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
单位(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经办人(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托人:
经办人(被委托
人):
联系电话(手机):
(委托)办理事项: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事项备案需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事项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变更申请》,须具体说明变更事项的理由及详细情况;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备案表》一式二份;
3、医疗机构名称变更的,应提交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负责人变更的,应提交新的《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任免文件;
5、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的,应提交相关任免文件;
6、药学部门负责人变更的,应提交相关任免文件和职称证书;
7、药品采购人员变更的,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采购员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8、县(区)医疗机构还应提交县(区)卫计委的初审意见;
9、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县(区)医疗机构申办、变更《印鉴卡》须向辖区卫计委提出初审申请,经县(区)卫计委初审合格后,报市卫计委审批;
2、省、市医疗机构直接报市卫计委审批。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备案表
(药剂部门负责人变更应提交职称证书;采购人员变更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采购员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5.11.11•【字号】苏卫医[2005]87号•【施行日期】2005.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的通知(苏卫医〔2005〕87号)各市卫生局,各省属医疗机构:为贯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制定并下发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详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做好有关管理事项的交接工作,做到无缝对接。
二、根据《条例》和《管理规定》的要求,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
《印鉴卡》的申请、审核、发放及管理等工作由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
《印鉴卡》和《印鉴卡》申请表由我厅根据卫生部制定的样式统一印制,各市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到我厅医政处领取。
三、各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印鉴卡》、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
要及时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情况抄送所在地同级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并报我厅备案,由我厅向定点批发企业通报。
四、各医疗机构要增强法制意识,依法执行准入制度。
要依法建立、健全严格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购买、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严加管理,确保安全。
附件: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略)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
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编号:
:
本机关现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
1、申请书与《印鉴卡》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
《印鉴卡》有效期满需换领新卡的医疗机构,还应当提交原《印鉴卡》有效期期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
4、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共件。
以上申请材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九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
年月日
当事人(签字):接收人(签字):
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申请人、机关存根各存一份。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一、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使用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二、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并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申请《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四)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四、医疗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印鉴卡》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印鉴卡》申请表(附件1);(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四)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印鉴卡》有效期满需换领新卡的医疗机构,还应当提交原《印鉴卡》有效期期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
五、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的申请后,应当于4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经审核合格的医疗机构可发给《印鉴卡》,并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情况抄送所在地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通报。
药事法规0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法规第七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一、最佳选择题1、申请《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不包括A、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B、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C、有执业药师审核、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D、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E、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申请《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四)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2、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A、取得《特殊医疗机构制剂购用印鉴卡》,并凭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定点批发企业购买B、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并凭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定点批发企业购买C、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卡》,并凭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定点批发企业购买D、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并凭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定点批发企业购买E、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专用卡》,并凭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定点批发企业购买【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并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有效期为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E、五年【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
《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证医疗需求,我部制定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样式)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样式)二○○五年十一月二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一、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使用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二、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并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申请《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四)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四、医疗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印鉴卡》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印鉴卡》申请表(附件1);(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四)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印鉴卡》有效期满需换领新卡的医疗机构,还应当提交原《印鉴卡》有效期期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2.08.02•【字号】冀药安[2002]363号•【施行日期】2002.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药安[2002]363号)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冀中油田医药管理处、省直医疗单位:为做好我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和换发工作,根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河北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二年八月二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切实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单位的安全使用,根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市(以下简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印鉴卡的审批发放及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印鉴卡发放的审核及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单位凭印鉴卡购买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教学、科研单位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根据需要由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发放印鉴卡。
第四条申请办理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以下资格:(一)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二)设有病床、具备进行手术或一定医疗技术条件;(三)具有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并授予麻醉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资格医务人员。
第五条申请办理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仓库必须设有安全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24小时有人值班;(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柜(保险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三)必须设有完善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及性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审批(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许可范围:无
审批环节:审查---受理—办结
申请材料:
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3、《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
4、医疗机构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文件;
5、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负责及管理人员、采购人员的任命及委托文件,本人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6、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执业医师名录及签名留样表;
7、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留样及药品购置、交接、保管、储存、使用等工作表册留样。
申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
(封面)
申请单位:(盖章)
医疗机构代码: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主管部门:(盖章)
申请时间:年月日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
注:口腔医疗机构在“床位数”栏需同时填写床位数和牙椅数,如无病床,只填写牙椅数
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权执业医师名录
医疗机构(盖章)卫生行政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