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总支部选举办法

基层党总支部选举办法
基层党总支部选举办法

基层党总支部选举办法

【内容摘要】

中国共产党xxxx总支党员大会选举中共昆明市xxxx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xx年7月2日中共昆明市xxxx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xx复[xx]23号批复,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xxxx总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中国共产党xxxx总支委员会应选委员名额为5名,6名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

五、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届党总支委员会提出,经广大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经xx区级机关党工委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六、党总支委员的正式选举,采用浅红色选票。

中国共产党XXXX总支党员大会选举中共昆明市XXXX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xx年7月2日中共昆明市XXXX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XX复[xx]23号批复,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XXXX总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由区联社党总支负责。总支书记由总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机关党总支委员实行差额选举 , 差额比例不低于20% 。

四、中国共产党XXXX总支委员会应选委员名额为5名,6名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

五、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届党总支委员会提出,经广大党员充分酝酿, 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经XX区级机关党工委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党总支委员的正式选举,采用浅红色选票。选举时,参加会议的实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直到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仍未取足名额,则不再进行选举。

七、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相应的符号栏内划“Ο”,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相应的符号栏内划“Ο”。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党总支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九、会场设票箱1个。投票顺序:首先监、计票人投票; 接着主席台人员和党员依次投票。

、选举设监票人2名(一般不少于2名),计票人2名(一般不少于2名)。监票人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一、大会不设流动票箱。请假的党员不参加投票。

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中共XX总支委员会

xx年7月2日

对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几点思考

对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几点思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而选举制度又是这一根本制度的基础。1953年我国的第一部选举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就明确规定了我国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即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具体规定了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从而正式确立了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但从1957年下半年起,由于反右扩大化和“左”的错误严重滋长,尤其受十年动乱的严重干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了全面破坏,建立在民主和法制基础上的选举制度名存实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党十分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把加强人大建设、修订选举法、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提到了重要的义事日程。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第二部选举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我国选举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后又经过1982年、1986年、1995年的三次修改,使我国的选举制度更加完善,如选举的民主程度明显提高、直接选举范围从乡级扩大到县级、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选举方式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以及候选人提名方式所作的很大改进等。 但是,审视我国的选举制度,尚有不少问题,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还有不少距离。马列主义关于人民代表机关选举的基本原则

-普遍、平等、直接、秘密的民主选举在我国还没有完全实现。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不但直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同时也是完善整个人大制度的前提、基础和切入点。 一、要进一步提高和扩大直接选举的层级和范围 长期以来,我国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法。尽管从1980年开始,已把直接选举范围从原来的乡级扩大到县级,但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均由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则由多层间接选举产生。我国人大选举的显著特点也就体现为以多层次的间接选举为主。应该说这种做法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是由我国特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条件决定的,也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各个领域的巨大变化,这种选举的弊端也不断显现出来。一是过多层次的间接选举不能全面确切地表达选民意愿,有时甚至会歪曲选民意愿;二是靠少数人投票决定当选人,对选举权的普遍性和平等性造成损害;三是多层次的间接选举必须模糊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责任关系,削弱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使选民难以对代表实行真正的直接监督。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急需加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使广大人民能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就需要不断完善选举制,当前最关键的就是要及时提高和扩大直选制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一、党委承办人每年年初对下属党支部的任期情况进行统计,将本年度到期的支部列出单子,及时向党委提出换届选举建议。 二、党委形成决议后,承办人通知需要换届的党支部。 三、换届党支部提交换届方案。 四、承办人审查换届党支部提交的换届方案,核实有关情况后,发放《基层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并做好指导填写和审查工作。 五、承办人指导上届支部委员会起草工作报告。 六、承办人向党委汇报选举准备情况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情况,并经党委会研究形成决议。 七、承办人将党委决议通知该党支部。 八、承办人指导上届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作工作报告,差额选举支部委员,之后召开第一次支委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承办人应及时向党委汇报,并负责落实党委的意见。 九、选举结束后,如选举结果与拟定意见一致,经党委书记同意,承办人对书记、副书记进行批复,将支部委员备案。同时,将选举结果通知党委其他各成员;如选举结果与拟定意见不一致,承办人应及时向党委汇报,党委研究形成决议,承办人负责落实。 党支部换届选举注意事项

1、向机关党委呈报的选举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要求:任届期满前1至2个月。 各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酝酿拟定换届改选方案,将候选人预备名单交各支部党员酝酿讨论,或提出条件及人数由党员直接提名推荐。征求所在党支部的意见,按照差额20%的要求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书记、副书记的拟任意见,形成本支部关于委员会换届改选的请示(请示内容:党组织现有党员数;原选举时间;现选举大会形式(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时间、地点、主要议程;新一届党组织设臵的委员数及委员预备人选名单(含差额);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填写《支部委员预备人选(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情况表》一式两份,一并书面报送上级党委。 2、委员候选人的差额如何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在实行工作中,7人以下的党员只能设支部,不能设支部委员会,7人以上可以支部委员会,委员会委员只能单数,即3人、5人、7人。 3、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哪些委员 一般设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群工委员(工青妇)、保卫委员。委员少的可以兼任。 4、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党龄有何要求

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 (一)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项目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二)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六)选举一律采用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二条党(总)支部选举 (一)党(总)支部选举一般应在任期届满三个月内进行。 (二)党(总)支部选举工作应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由所在党(总)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三)要把向党员进行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和党内选举基本知识教育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增强党员民主意识,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召开总支(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明确分工抓落实。 2、认真做好党(总)支部工作报告。对任期内党(总)支部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届党(总)支部工作提出建议。要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党(总)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审议,形成正式报告。 3、认真搞好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可在广泛酝酿推荐基础上进行集中,也可由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先提出初步建议名单,再广泛听取意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产生候选人,都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中,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准备好选票和投票箱。选票名单应按姓氏笔划排列。

xx乡镇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办法

xx乡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投票选举办法 根据选举法和贵州省各级人大代表选举条例的规定,结合我乡情况,制定xx乡选区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办法如下: 一、选举工作由乡选举委员会主持。 二、选区应选水城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应选xx乡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 三、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本县(乡)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享有选举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在家选民凭身份证领取选票,外出(外来)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五、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时设有秘密写票处。选举水城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xx乡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进行、分别计票。 六、选民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表示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符号栏内画“〇”;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符号栏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后边的符号栏内画“〇”。填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和圆珠笔,不

得用铅笔。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写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者所画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废票处理。 七、选举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以及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参选选民未过半数,或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本选区应选代表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为废票。 八、候选人获得参选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收回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九、选区设监票人 2 名,其中总监票人 1 名。监票人由选举工作机构在不是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的选民中推定,总监票人由选区选举工作机构在监票人中指定。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选举委员会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选举采用人工计票。选区设计票人 2 名,计票人由不是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的选民担任,由选区工作组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委托投票的,须凭委托投票认可证。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二、经解放路街道党工委批准,我社区下一届党组织由委员3人组成。 三、民主路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经党员群众公开推荐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将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委员的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以上。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五、凡党的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投票上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一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

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七、选票划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投入票箱。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由党员依次投票。 八、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已作为候选人的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上届委员会领导下,对大会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

中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系党总支大会 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学院党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大会选举办法。 一、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系党总支委员会和二级支部委员会均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 二、经学院党委同意,特教系党总支委员会由5人组成。党总支委员候选人5人,党总支委员采取等额选举和举手表决的方式产生。 三、经学院党委同意,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系党总支下设二级支部两个,分别是教工支部和学工支部。教工支部委员和学工支部委员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参与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产生。教工支部委员候选人4人(含差额1人),学工支部委员候选人4人(含差额1人)。 四、选举分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举手表决选出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系党总支委员;第二个环节,无记名投票选出教工支部委员和学工支部委员,选举分二张选票,分别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时,各发一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五、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有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标号格内画“○”号。不赞成的在其下方标号格内画“×”号。如另选他人,在最右方标号格内填写候选人姓名。在候选人姓名下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视为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余应选人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自己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无效。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七、选举所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余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大会设监票人1名,唱票人1名,计票人1名,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和统计。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由党总支委员会提名,经

党委 纪委换届选举办法

**公司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公司委员会由公司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和选举的组织等工作,由国资委和天桥起重共同负责。 三、中共**公司委员会委员及纪检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一届委员会在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国资委党委审查通过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党员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 五、经市国资委党委批准,中共**公司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差额1名;纪委委员应选名额为3名,差额为1名。 六、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前,对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向参加选举的党员进行介绍。 八、党员大会选举时,给每位党员分发中共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的选票一张,纪委委员的选票一张,在指定

的票箱内投票并计票。 九、选举应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侯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另选人姓名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和因涂改、撕损而无法确认被选人的选票,均为无效票。对作废选票,剪角处理。 十、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以得票多的当选,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当选,对其他候选人应进一步酝酿,然后再次选举,直到取足名额。 十一、党员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党委从不是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提名,监票人经全体党员讨论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党员大会设计票人2名,由党委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投票顺序是:监票人、计票人、主持人投票后,其他党

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办法

虎牙藏族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一、本次会议选举虎牙藏族乡人大主席1人、政府乡长1人、政府副乡长2人。 二、乡人大主席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候选人,不限于人大代表,但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乡人大主席、乡长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副乡长的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四、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负责书面介绍候选人情况;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由提名人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和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均应符合本办法第二项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由大会主席团或联名代表依法撤回提名。提名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时正。《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

送交大会秘书组的,提名有效。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果被提名者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大会主席团可以不将其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告知联合提名的代表。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即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画一个“○”;可以投反对票,即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画一个“×”;可以投弃权票,即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不画任何符号;也可以另选他人,即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画一个“○”。 六、本次会议选举共印制3种选票,选举乡人大主席为红色选票,选举乡长为粉红色选票,选举副乡长为桔黄色选票。 七、到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无法辨认的,作无效票处理。 八、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由大会主席团确定是否进行第二次选举。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表样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表样) 1、在党的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支委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及委员职数,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2、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支部工作报告或支委进行述职,并做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 3、召开支委会,讨论本届支部的工作报告;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组织讨论;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支委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要程序有: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投票选举出支部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宣布当选人名单。 6、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7、进行支委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任期目标责任制,提出配套组织建设意见,将任期目标责任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8、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选举大会程序 一、通过选举办法 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三、宣布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投票选举

五、宣布支部委员当选人名单 六、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七、新当选的委员作表态发言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名,候选人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井冈山烟草专卖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优化党支部带头人队伍,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组织领导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协调,党支部具体实施。 三、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和书记候选人条件 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设书记1名。 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心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3、能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得到群众认可; 4、正式党员。 党支部书记应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并热心党支部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四、换届程序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在全体党员中,做好选举的动员工作,提高党员对党支部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使党员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 (二)选举筹备阶段 1、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组织推荐、支部全体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对书记候选人进行酝酿推荐,形成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2、学院党委对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推荐名单,按 20%差额(一般差额为1名)提出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日。 (三)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工作阶段 1、党员大会选举委员、书记。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上一届支部书记或召集人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后,由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直

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如何合理的运用这一权利,如何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对每一个公民,乃至对于国家来说都至关重要。 新中国成立后,选举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成为发展民主政治的基本任务与重要形式。1953年我国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全国与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与原则作了具体的规定。根据1953年选举法,于1953年3月到1954年8月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主的普选。全国进行直接选举的基层单位共214798个,共有人口571 434511人,登记选民323 809684人,占选举地区18岁以上的人口总数的97%多,实际参加投票约有278093100人,参选率为86%。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对1953年选举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新要求与经验,通过了新的《选举法》。1982年宪法颁布以后,根据国家政治生活的变化,曾对选举法进行了三次修改(1982、1986、1995)。 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确立有其客观必然性。它也经历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1953年我国选举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是: 1、选举权的普遍性。如《选举法》第一条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由各民族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第四、五条规定,除依法尚未改变成份的地主阶级分子、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反革命分子、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精神病患者之外,年满十八周岁之中国公民,不分民族和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2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大会设计票人2名,计票人需经大会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党支部委员。 十、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及内容 (一)换届选举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换届选举前,党(总)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总)支部委员会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成绩要充分肯定,问题一定要找准,反复修改完善,最后由党(总)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党(总)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

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宣传教育;二是大会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都要实行差额选举,其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确定候选人数应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5、制定大会选举办法。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预选产生的候选人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支部

乡镇人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区***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草案) (***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条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次会议选举***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名;乡人民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3名。 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条 ***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的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进行等额选举。副乡长的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第四条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出。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提名代表本人的签名。 提名代表要向大会主席团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情况。

第五条人大主席的候选人必须从本届人大代表中提名;乡长、副乡长的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人大代表。 第六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对选票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如果不同意选票所列候选人的,也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赞成选票所列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反对某一候选人当选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如果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空格内书写其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画规定符号的为弃权。 第七条本次会议选举采用三种选票,分两轮投票选举。第一轮选举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第二轮选举副乡长。 每种选票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候选人获得全体应到会代表过半数赞成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当选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具体办法由大会主席团依法提出意见,经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八条选举前,由主席团在本届代表中提名总监票人1

基层党支部增补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草案) (供参考)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委员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本次补选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名。 四、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支部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名,本支部每位有选举权的党员最多可选×名。 五、在选票上,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如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弃权,则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本支部党员除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外,都应参加会议。因故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会议有效。正式选举前,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九、在有效选举会议上,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回收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 十、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

额,按得赞成票多少排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十一、有被选举权的非候选人,所得赞成票数符合当选票数,即为当选人。 十二、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缺额进行补充选举。按20%的差额,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取足补选候选人名额,补选候选人以得赞成票多少排序;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为补选候选人时,这几名票数相等者均作为补选候选人。补选候选人经确定后,由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确定补充选举的当选者。补充选举后,如仍因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而出现缺额,选举不再继续。 十三、会场设×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参会党员依次投票。 十四、会议设监票人×名,负责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主持人提名,大会通过。监票人向党员大会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不能担任选举会议的监票、计票工作。 十五、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六、本选举办法由支部委员会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教工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基层党支部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校党委《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院党委研究,特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优化党支部带头人队伍,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学院事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由院党委组织协调,各基层党支部具体实施。 三、换届范围和时间 本次党支部换届选举涵盖三个党支部。 四、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和书记候选人条件 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书记1名。 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心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3、能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得到群众认可; 4、正式党员。 党支部书记应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并热心党支部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五、换届程序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在全体党员中,做好选举的动员工作,提高党员对党支部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使党员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 (二)选举筹备阶段 1、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组织推荐、支部全体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对委员、书记候选人进行酝酿推荐,形成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2、学院党委对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推荐名单,按 20%差额(一般差额为1名)提出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日。) (三)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工作阶段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遵守的规定及常见的问题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遵守的规定及常见的问题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定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措施,对于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支部在换届选举中会遇到哪些常见的问题,有哪些规定要严格遵守? 01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多久?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章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对无特殊情况,超过任期而未及时进行选举的,党员有权提出要求和批评,上级党组织应予恰当处理。 02支部委员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换届选举? 支部委员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暂缓换届选举:党支部领导班子处于软弱涣散或瘫痪半瘫痪状

态的;组织不纯,派性严重的;支部主要干部以权谋私,不正之风严重的等。对于有上述情况的党支部,需要首先认真进行整顿,在此基础上创造条件,安排适当时候换届选举。对于有特殊原因,如支部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重要任务,或支部多数领导成员被派遣外出工作,或自然灾害等,按期换届选举有困难的,可暂缓进行换届选举。暂缓换届选举的支部,应由上级党组织确定或批准,并在一定期限内换届选举。 03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还需要换届选举吗?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根据党章关于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的规定,按期换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04党支部的换届选举为什么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换届选举是基层党组织的一件大事。为了使选举工作及时得到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应事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下一届支部委员组成和选举准备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选举。 05党内选举如何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选举大会需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进行。 三、××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下列人员: 1、选举××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1名。 2、选举产生××县××乡第七届人民政府乡长1名、副乡长3名。 3、选举××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7名,主席团组成人员由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从本届乡人大代表中提名,大会表决通过。 四、××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 五、××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的人选,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代表联合提名人选,应由提名代表填写本次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的《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并签署代表本人真实姓名,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提名理由。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六、代表联合提名各项职务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确定,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的,提名有效。 七、××县××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县××乡第七届人民政府乡长候选人一般应多于应选名额1人,进行差额选举。上述两项职务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各1人,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代表没有提出新的人选,进行等额选举。 八、××县××乡第七届人民政府副乡长的正式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各1名;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有大会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大会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以各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详细流程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详细流程) 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向上级党组织沟通。 2.起草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公布本届支委会党费的缴纳情况。 3.酝酿侯选人。选举前,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然后经党员在党内议论、酝酿,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进行“四必”审核。 4.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在准备好的工作报告和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四必”审核合格)以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5.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委员选举 1.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开会。

2.做工作报告。由上届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3.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4.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5.请监票人清点到会党员数,确认党员的选举权,符合法定人数,方可以进行选举。 6.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7.开票、唱票、记票。 8.宣布选举结果。处理好选票。 三、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进行书记选举及委员分工 1.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在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2.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 3.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