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样样品登记处置一览表

留样样品登记处置一览表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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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1页 留样样品登记/处置一览表

样品留样管理要求

样品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先后顺序或批次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500-1000mL;纤维短丝视情况保留100-500克;其余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500克。 4、中控分析样品(包括日罐)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24小时并交给本站岗位工程师处理。 5、外购大宗原材料、原料罐、中间罐样品保留一周。 6、外购化工料样品保留三个月或半年。 7、成品样品:液体一般保留三个月,固体一般保留半年。 8、样品过保存期后,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留样室管理要求 1、留样室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 5、要有专人管理样品室。 6、样品超过保存期限后,按“三废”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为加强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管理,确保原材料供应能够满足混凝土生产需求及保证原材料质量,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制订本管理制度,请各部门认真执行本规定的要求。 1、公司生产混凝土用原材料全部由商务部进行采购及管理,各部门应在商务部的统一管理下履行各自的原材料管理职责。 2、商务部根据混凝土生产计划制订使用计划,并负责水泥、粉煤灰及砂石材料的进货供应及出库耗用控制。 3、生产部在开具开盘通知单时一定要依据合同注明各原材料的品种及规格。生产部应建立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进货、出库记录,掌握各个筒仓的库存量。控制室操作员应配合作好水泥、粉煤灰材料的出库跟踪记录及损耗记录,为计算原材料耗用提供依据。 4、质控部负责原材料的进货检验并负责外加剂的进货供应及出库耗用控制,负责校核原材料的品种、规格与合同规定的一致性。质控部应建立砼用外加剂的进货、出库记录,掌握各种外加剂的库存量及需求量。 5、行政部负责建立原材料进出库台账。 6、砼生产过程中,商务部、生产部、质控部应根据砼生产进度,随时动态掌握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原材料库存量及需求量变化,保障原材料供应连续、及时。 7、质控部负责收集、审核厂家每批原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负责原材料质量复检工作。质控部对每个批号的水泥应进行复检,砂石料及粉煤灰应按规范要求检验,对砂石料的含水量测定每个班不得少于一次,雨天或天气变化较大时应加强检测。 8、水泥、粉煤灰材料的入库应由生产部对每车进行材料品种、等级验证及计量复核,计算每车实际的入库数量,以实际入库数量做为进库、结算依据。 9、生产部应合理调配各筒仓储存材料的使用时间与频率,要对筒仓进行定期清罐并确认。一般各筒仓库存材料时间不应超过45天,如超过该期限应对筒仓库存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再使用。 10、质控部应对每批砂石料进行进货前验证,当验证合格后才能运输进入公司贮料场。同一进货批次应基本保证为同一产地(或同一船)的材料。当不同批次的材料进货时不能混堆,应分开堆放,分开使用。生产部应对进场的卵石及时进行筛分,确保筛分料的储备量满足生产要求,对砂中的含泥块应安排人员进行清理。 11、原材料进场后应作好标识,生产部应对砂石堆料场进行堆场规范,质控部应对不同的外加剂进行分别标识堆放,粉状外加剂应作防雨防潮处理。对复检不合格的原材料应立即封存作废品处理并贴上禁用标签,严禁将不合格的原材料用于砼生产。 12、质控部应对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做好材料跟踪记录,对各个批号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使用时间、使用部位进行详细记录。 13、公司原材料管理台帐应规范、齐全,做到进料有凭证,发料有依据,帐实相符,账账相符,材料员每月应进行一次材料成本分析,计算每月的材料超耗或节约数量。 样品管理制度 1. 样品接收登记

留样制度原料产品实验室

涂料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 留样是为考察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追溯产品及原料质量、延长产品有效期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重要手段,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适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留样管理。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留样的制备、保存及定期观察。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留样的要求 4.1.1 凡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及中间产品均需逐批留样。 4.1.2 关键原料(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原料)需留样。 4.1.3 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之前,必须 留样。 4.2 留样步骤 4.2.1 每批产品、原料在取样时采取足够的样品,分样的同时留取足够量的留样。 4.2.2在留样瓶上贴好留样标签,填写好各项内容:样品名称、批号、数量、留样时间、 留样人。由留样人放入留样柜中指定位置保存。 4.2.3 在《留样登记台帐》上进行登记,写明位置号、批号、留样时间、留样数量。 4.3 留样数量 4.3.1 每批物料的留样量应不少于三次全项检测用量。 4.3.2需要作产品稳定性考察的,根据稳定性考察方案备足样品量,并提前按照每次定

期检测所需样品量将样品分好。 4.4 留样条件 4.4.1 留样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温度波动不大,避免受振动和阳光直射。 4.4.2样品柜每层都应水平、牢固可靠;样品柜除需保存的样品外,应清洁无污染,特 殊样品必须在特定条件下保存。 4.4.3 样品容器应采用清洁、干燥、无污染的专用留样瓶(袋),并根据样品的不同性质,采用相适应的材质。 4.4.4定期对样品进行检查,发现有渗漏或较大异味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 的措施进行处理。 4.5 留样的保存使用 4.5.1 留样由专人负责保管,有专门的留样室,加锁保管。 4.5.2 所有留样都是极其重要的质量实物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便乱用和借用。 4.5.3当需要使用留样时,使用人应向质量管理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及所需数量。 对留样的使用应慎重,禁止随意乱用,取用样品必须经过的质量管理部同意,由技术中心人员称取样品并在台帐上登记,写明取样人、日期、数量等。 4.6 保存时间 4.6.1原料和中间产品的留样:保存期为5年。其中PSPC原料检测报告保留时间为18年。 4.6.2 产品:存放到有效期后再存放一年。 4.6.3 用于调查的留样:保存至调查结束。 4.6.4 用于稳定性实验的留样:稳定性实验方案规定。 4.7 留样样品的到期报废处理,按样品的不同种类每年集中处理一次,并在《留样登记台帐》填写处理记录。

XX生物科技公司留样及留样样品复验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留样管理规程。 2.范围: 成品检验合格后。 3.职责: 留样管理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原料留样管理: 4.1.1对于第一次使用的原料,原料在检验或验收后都必须进行留样。后续购进的原料不 再进行留样。 4.1.2留样比例:每种原料留单次检验或试样验证所需用量的三倍量。留样容器具:密封 的自封袋、铝箔袋或塑料瓶、离心管等。 4.1.3留样检验项目:按照原料的检验标准进行复验。 4.1.4留样时间:首次使用的原料留样时间为一年。 4.1.5留样检验判断准则:原料的检验标准。 4.1.6留样样品储存条件:设定专用留样柜,按照样品的贮存条件贮存。 4.1.7留样时应建立留样台帐,在台帐上记录留样检验结果。 4.2重点留样: 4.2.1,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1) 新产品投产后连续三批; 2) 连续生产中每年不少于一次; 3) 品保部根据生产及产品稳定性情况需作重点考核时; 4) 如生产上出现某些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如生产工艺或原材料供应商发生改变时。 5) 客户合同规定或管理部门要求时 4.2.2 留样方法和数量: 1)样品在入库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由质检员填写《领料单》,交品保部负责人审核,由质检员抽取留样样品,每批次留样量为出厂全检量的12倍。 4.2.3留样检测项目与周期 1)检测项目:除长期稳定性和热稳定性项目外,按成品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2)检测周期:每2个月检验一次。 4.2.4汇总和分析 1)重点留样的检测项目按照成品检验操作规程中有关项目进行; 2)将检验结果与之前的有关数据一起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3)检测结果中发现有质量改变或改变倾向时,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部门,以便采取措施。 4.2.5 留样样品储存条件:设定专用留样柜,按照成品的贮存条件贮存。 4.2.6 留样时应建立留样台帐和留样记录,包括留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留样日期、留样人等信息。 4.2.7 每次留样样品的检验,均应填写留样检验报告,留样管理员根据留样的检验报告登记留样检验信息。 4.2.8留样样品的保留期限:每批样品检验完毕或检验的留样样品的结论为不合格时,填 写留样样品销毁记录。 4.3 普通留样 4.3.1留样方法和数量

留样管理规范 (来料)

来料留样管理规范

1. 目的 留样是为考察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追溯产品及原料质量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客观依据,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IQC来料检验中涉及到的原料的留样管理。 3. 职责 检验员收集、考察样品,留样管理员管理样品,IQC主管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 程序 4.1 人员要求 4.1.1 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4.2留样的要求 4.2.1 本公司生产使用的原辅料首次进货(包括改版后的首次进货)必须留样。 4.2.2 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之前,必须留样。 4.3留样步骤 4.3.1 每批原辅料在取样时须采取足够的样品,分样的同时留取足够量的留样。 4.3.2 在留样包装上贴好留样标签,填写好各项内容:样品名称、型号、批号、留样时间、供应商名称、保质期。检验员将样品交留样管理员办理样品交接,填写《收样记录》,由留样人放入留样柜中指定位置保存。 4.3.3 在《留样登记台帐》上进行登记,写明留样位置号、名称、型号、批号、留样时间、留样数量等。 4.4 留样数量 4.4.1 每批原辅料的留样量应不少于二次全项检测用量。 4.4.2 需要作产品稳定性考察的,根据稳定性考察方案备足样品量,并提前按照每次定期检测所需样品量将样品分好。 4.4.3 特殊情况下根据各品种不同、采购量少而另外制定。 4.5 环境要求

4.5.1留样柜存放于通风、干燥、避光处,保持清洁,保持常温常湿,室内有温湿度计与排风设施。 4.5.2 样品柜每层都应水平、牢固可靠;样品柜除需完好保存的样品外,应清洁无污染,特殊样品必须在特定条件下保存。留样管理员每天上、下午检查温湿度,并作好《留样室温湿度表》记录(休息日除外)。 4.5.3 留样管理员应定期对样品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或异味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频率为每月一次。 4.6储存使用 4.6.1 留样由专人负责保管,有专门的留样室,加锁保管,存储时间:检验合格后1年。 4.6.2 所有留样都是极其重要的质量实物档案,未经部门主管允许任何人不得外借。只有在做老化试验时、出现质量投诉和市场抽检出现质量问题需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时方可使用。 4.6.3 当需要使用留样时,使用人应向IQC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及所需数量。对留样的使用应慎重,禁止随意乱用,取用样品必须经过IQC部门主管同意,由留样管理员拿取样品并在台帐上登记,写明取样人、日期、数量等。4.6.4 当仅为现场比对需要而使用时,经过保管人员同意即可,不需要登记。 4.6.5 当新增某个原辅料的样品而致使留样柜上该品项摆放不下时,可将最早的样品批次放置于留样纸箱中。 4.6.6 用于调查的留样:如无特别要求,保存至调查结束。 4.6.7 当样品超出上述保存期限,但无新的样品补充时,先予以保留。 4.7 留样品的销毁 4.7.1 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每年集中销毁一次,由留样管理员填写《留样品销毁单》,注明样品名称、型号、批号、供应商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等,报IQC主管审核,经理批准,销毁要有2人以上现场监督,填写《销毁记录》,并在《留样登记台帐》填写处理记录。 4.8 数据记录 4.8.1所有留样的取样记录、检验原始记录、台帐等均应真实、清晰、规范并妥

留样间管理制度

留样间管理制度 1. 目的 留样是为考察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追溯产品及原料质量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重要手段,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原料(外购基板)、成品、缺陷样板留样管理。 3. 职责 负责留样的制备、保存、定期观察和报废处理。 4. 程序 4.1 留样的要求 4.1.1 公司生产的产品均需逐个留样,外加工产品需逐批留样。 4.1.2 对外加工复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审之前,必须留样。 4.2 留样步骤 4.2.1 留样板在取样时须采取足够的样品,制样的同时留取足够量的留样。

4.2.2 在留样板上贴好标签,填写好各项内容:样品名称、规格、卷号、取样时间、取样班次(生产线人员负责)。由当班检验人员放入留样柜中指定位置保存。 4.3 留样数量 4.3.1 样板留样量应不少于全项检测用量。 4.3.2 需要作产品长效实验的,根据长效实验方案备足样品量,并提前按照每次定期检测所需样品量将样品分好。 4.4 留样条件 4.4.1 留样室内必须干燥,通风良好,保持清洁。 4.4.2 当班人员对样品间每天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漏水及其他)应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5 留样的保存使用 4.5.1 留样板由检验室负责保管,样板存放在留样室,加锁保管。 4.5.2 所有留样都是极其重要的质量实物档案,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任何人不得外借。 4.5.3 当需要使用留样时,使用人应向部门说明使用目的及所需数量。对留样的使用应慎重,禁止随意乱用,取用样品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同意,由检验人员取出并在台帐上登记,写明取样人、日期、数量等。 4.5.4 当仅为比对需要而使用时,经过检验人员同意即可,不需要登记。

留样制度

留样制度 一、目的 留样是为考察产品质量的稳定、追溯产品及原辅料质量、延长产品有效期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重要手段,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二、范围 适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包装、成品的留样管理。 三、职责 生产部负责留样的制备、保存及定期观察。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 1、凡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太外购包装均需逐批留样。 2、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之 前必须留样。 3、每批产品在取样时采取足够的样品,分样的同时留取足够量的留样。 4、在留样包装上贴好留样标签,填写好各项内容: 样品名称、生产日期(购进日期)、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由留样人放入指定位置全面保存。 5、在《留样登记台账》上进行登记,写明批号、留样时间、留样数量。 6、每批成品的留样量应不少于三次全项检测用量,内、外包装每批留样各3个。 7、包装留样存放的仓库必须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温度波动不大,避免阳 光直射。 8、样品柜牢固可靠、清洁无污染。 9、定期对样品进行检查,发现有变质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 施进行处理。 10、留样由专人负责保管,所有留样都理极其重要的质量实物要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便乱用和借用。 11、当需要使用留样,使用人应向生产部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及所需数量。对留样的使用应慎重,禁止随意意乱用,取用样品必须经过生产部负责人同意,由保管人员称取样品并在台账上登记,写明取样人、日期、数量等。 12、成品的留样:保存期为一年。包装的留样:保存期为一年。 13、留样样品的到期报废处理,按样品的不同种类每年集中处理一次,并在《留样登记台账》填写处理记录。 14、所有留样的取样记录,检验原始记录、台账均应填实、清晰、规范、妥善保存。 15、设立《留样登记台账》 销售登记制度 一、订货的登记整理 第一条当接受的订货已确定,必须将客户的订单及公司内的生产委托做成四份,一份当做副本备用,其他三份各自交给销售部、总经理、财务部。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单价、所需日程、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包装及运送方法等等。 第二条贸易部已确定所有的订货时,应将接受订货的要项记入订货单里,记录项目包括生产委托、进行、检查、交货及其他经过等等。 第三条贸易部将生产委托单交给工厂部门时,应要求工厂也做好生产工程的工作准备表,并提交一份给贸易部。 第四条采购科应随时调查原料及材料的进厂情况,并与采购的厂商进行交涉,做好材料进厂的预定表,交

留样观察标准管理规程

目的:对所生产批次样品进行留样,有计划地考察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药品的贮存条件,有效期及生产工艺改进提供依据,并为可能发生的质量疑义提供检验用药品。应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品种的成品和原辅料留样观察。 责任人:QC 内容 1 留样分类:留样分为重点批留样和一般批留样。 1.1 一般批留样:公司生产的所有合格的印有批次的成品。 1.2 重点批留样,每一品种,全年的第一批作为重点批留样。全年的重点批留样应覆盖所有生产产品的每一品种的每一规格。临床研究用药品,注册报批用药品均按重点留样。 2 留样数量 每个品种留样量至少满足3次全检数量。 3 留样观察的时间要求及项目 3.1 在每一季度的第一周,由留样观察负责人提出留样观察计划,QC主任审查批准后执行。 3.2 一般批留样每季度每品种随机抽取有效期内的两批样品进行检验,重点批留样按稳定性试验方法中长期放置试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4 留样样品的保存 4.1 设产品留样库,QC 负责保管。 4.2 留样保存条件(温度,湿度等)与成品中标准要求一致 4.3 QC 设专人负责建立留样台帐,摆做好留样签。 4.5 留样的包装形式应与市售包装一致或模拟市售包装。 5 留样样品保存期限,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6 留样样品的使用。 6.1 留样使用应经QC主任批准,并办理领用手续,并记录。 6.2 每季度对留样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形成报告,一式两份,一份QC,一份QA存档。

6.3 留样期间发现产品质量有变化时应及时报告质量保证部经理并及时查明异常原因,得出准确结论。 6.4 当作出永久变更如:处方、工艺或内包装材料的变更,而这些变更会影响产品稳定时,变更后的前三批必须包括3.2的考察计划内。 6.5 如果某些作了可能影响产品稳定变更,如处方、生产工艺或内包装材料,这一些也包括在考察方案内。 7 贮藏:样品必须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存放。 7.1 检查间隔时间: 7.1.1 属上述3.2的样品须在其有效期检查,通常从生产日期起分别在3、6、9、12、18、24、36个月时进行检查。 7.1.2 对于上述1.2有关批,除了该批产品的合格检查外,在产品的有效期间至少要检查2~3次,而且其中有一次检查应在有效期到期进行。 7.1.3 对上述1.1和1.2的有关批其检查间隔时间和范围取决于产品类型及预计的产品类型的变化和稳定性的影响。 7.1.4 产品有效期的制订都留有余地,考察样品保留产品有效期加1年,以便必要时检查留有余地。 8 要求 8.1 产品留样考察所用的有效期应在产品的标准中有明确规定。 8.2 必须达到检品质量标准的有效期限度。 8.3 假如质量标准作了修改,则要求有效期亦应作相应的调整。 9 检验方法: 9.1 检验方法应由质量保证部依据相应法定质量标准制订。 9.2 检验完毕应及时填写留样观察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取样时间、失效日期、贮存条件、贮存地点、贮存时间和留样人签名等。 10 评价和报告 10.1 必须在2.3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检验的结果以及获得的有效分析数据一起进行汇总。 10.2 必须查明及确证对稳定性有影响的疑点或实际偏差。 10.3 在有效期内达不到要求或存在不能接受的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到有关负责部门,以便采取诸如缩短有效期,修改质量标准或处方从市场召回产品等必要措施。

留样管理规定

《留样管理规定》1 目的 建立成品留样管理制度,确保留样产品和质量情况如实记录,便于进行产品质量的追溯。 2. 工作程序 2.1产品留样范围及数量的规定 2.1.1 正常生产时产品留样:留样数量为产品全检项目所需量的两倍。 2.1.2 试产阶段产品留样:试产阶段,由于生产工艺参数、机械性能等不稳定因素,试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存在风险,故产品留样要加倍取样。 2.1.3 新产品刚开始生产时留样:由于新产品稳定性受生产员工的生产熟练程度、新机器设备性能稳定性等不稳定因素影响,新产品刚开始生产时其质量稳定性存在风险,故新产品前3批留样数量加倍。 2.1.4 生产异常时留样:如机器设备出现故障或违反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导致异常生产产品,需要进行返工处理或者被批准特收放行的产品,留样数量要加倍。2.1.5 上级领导有特别要求的,按要求增加留样。 2.2 产品留样要具代表性。能代表一批的整体水平,要便于内部定期观察;要便于客户投诉时,进行外观及内在产品质量的追溯。 2.3 产品留样的外观包装要求。当产品外包装有花盒时,留花盒最小包装的产品;产品包装无花盒时,留已套好标签和收缩膜的产品。 2.4 产品留样的管理: 2.4.1产品留样室管理要求。留样室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保持留样室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打扫留样室卫生。样品超过规定保存期后,需进行报废处理。 2.4.2 留样产品应做好标识,标识应包含产品名称、产品代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留样品要专人专柜保管,并按品种、规格、生产时间、批号分别

排列整齐。每个留样柜内的品种、批号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识别,以便定期进行稳定性考察和用户投诉时查证。 2.4.3 建立留样样品台账,记录样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留样数量、使用和销毁的信息。 2.4.3 所有留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销毁或随意取走,如需动用,须填写《留样样品领用申请表》经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同意,方可领用。 2.4.4留样成品保存期:至少超过产品保质期后6个月。 2.4.5留样成品按产品储存条件进行留样管理。 2.5产品留样观察: 2.5.1应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直到过保质期。观察方式可采取同类产品按生产时间以月为单位,按生产时间的平均分布至少抽检3批进行观察。在每个周期检测中,如各项都合格在《___留样观察记录》中记录可,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在《留样异常现象报告》中详细阐述不合格项,并反馈质量管理部经理及相关部门,以便及时按质量信息制定适当处理方案,必要时对外售产品进行召回等处理。2.5.2 留样管理人员在对留样品观察过程中,每次开启的产品检查完毕立即封好,做好标识。每期所抽的样品必须用新的样品,不再取用已开启过的样品。 2.6留样产品的返工和销毁 2.6.1 每月底整理超出规定保存期限的产品,并进行破坏性销毁处理。 2.6.2 除正常留样观察检测外,需从质量管理部留样产品中领用时,要 得到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批,并填写《留样样品领用申请表》。 3相关记录 3.1 《___留样观察记录》 3.2 《留样样品领用申请表》 3.3 《留样异常现象报告》

样品留样管理要求

样品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先后顺序或批次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5 0 0 - 1 0 0 0 mL纤 维短丝视情况保留1 0 0 — 5 0 0克;其余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5 0 0克。 4、中控分析样品(包括日罐)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2 4小时并交给本站岗位工程师处理。 5、外购大宗原材料、原料罐、中间罐样品保留一周。 6、外购化工料样品保留三个月或半年。 7、成品样品:液体一般保留三个月,固体一般保留半年。 8、样品过保存期后,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留样室管理要求 1、留样室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 5、要有专人管理样品室。 6、样品超过保存期限后,按“三废”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为加强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管理,确保原材料供应能够满足混凝土生产需求及保证原材料质量,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制订本管理制度,请各部门认真执行本规定的要求。 I、公司生产混凝土用原材料全部由商务部进行采购及管理,各部门应在商务部的统一管理下履行各自的原材料管理职责。 2、商务部根据混凝土生产计划制订使用计划,并负责水泥、粉煤灰及砂石材料的进货供应及出库耗用控制。 3、生产部在开具开盘通知单时一定要依据合同注明各原材料的品种及规格。生产部应建立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进货、出库记录,掌握各个筒仓的库存量。控制室操作员应配合作好水泥、粉煤灰材料的出库跟踪记录及损耗记录,为计算原材料耗用提供依据。 4、质控部负责原材料的进货检验并负责外加剂的进货供应及出库耗用控制,负责校核原材料的品种、规格与合同规定的一致性。质控部应建立砼用外加剂的进货、出库记录,掌握各种外加剂的库存量及需求量。 5、行政部负责建立原材料进出库台账。 6、砼生产过程中,商务部、生产部、质控部应根据砼生产进度,随时动态掌握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原材料库存量及需求量变化,保障原材料供应连续、及时。 7、质控部负责收集、审核厂家每批原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负责原材料质量复检工作。质控部对每个批号的水泥应进行复检,砂石料及粉煤灰应按规范要求检验,对砂石料的含水量测定每个班不得少于一次,雨天或天气变化较大时应加强检测。 8、水泥、粉煤灰材料的入库应由生产部对每车进行材料品种、等级验证及计量复核,计算每车实际的入库数量,以实际入库数量做为进库、结算依据。 9、生产部应合理调配各筒仓储存材料的使用时间与频率,要对筒仓进行定期清罐并确认。一般各筒仓库存材料时间不应超过45天,如超过该期限应对筒仓库存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再使用。 10、质控部应对每批砂石料进行进货前验证,当验证合格后才能运输进入公司贮料场。同一进货批次应基本保证为同一产地(或同一船)的材料。当不同批次的材料进货时不能混堆,应分开堆放,分开使用。生产部应对进场的卵石及时进行筛分,确保筛分料的储备量满足生产要求,对砂中的含泥块应安排人员进行清理。 II、原材料进场后应作好标识,生产部应对砂石堆料场进行堆场规范,质控部应对不同的外加剂进行分别标识堆放,粉状外加剂应作防雨防潮处理。对复检不合格的原材料应立即封存作废品处理并贴上禁用标签,严禁将不合格的原材料用于砼生产。 12、质控部应对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做好材料跟踪记录,对各个批号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使用时间、使用部位进行详细记录。 13、公司原材料管理台帐应规范、齐全,做到进料有凭证,发料有依据,帐实相符,账账相符,材料员每月应进行一次材料成本分析,计算每月的材料超耗或节约数量。 样品管理制度 1. 样品接收登记 试验室在受理委托检验或取样时,负责对送样样品的完整性、用于检测要求的适宜性进行检查,样品状况符合要求接收并登记编号。

质检部检查台账样本

现场检查台账

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察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已完成施工进度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查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照片: 检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查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查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照片: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 留样是为考察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追溯产品及原料质量、延长产品有效期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重要手段,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适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留样管理。 3.职责 品控部负责留样的制备、保存及定期观察、收存和处置。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留样的要求 4.1.1 凡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及中间产品均需逐批留样。 4.1.2 关键原料(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原料)需留样。 4.1.3 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之前,必须留样。 4.2 留样步骤 4.2.1 每批产品、原料在取样时采取足够的样品,分样的同时留取足够量的留样。 4.2.2在留样瓶上贴好留样标签,填写好各项内容:样品名称、批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由留样人放入留样柜中指定位置保存。 4.2.3 在《留样记录》上进行登记,写明位置号、批号、留样时间、留样数量。 4.3 留样数量 4.3.1 每批物料的留样量应不少于三次全项检测用量。 4.3.2需要作产品稳定性考察的,根据稳定性考察方案备足样品量,并提前按照每次定期检测所需样品量将样品分好。 4.4 留样条件 4.4.1 留样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温度波动不大,避免受振动和阳光直射。 4.4.2样品柜每层都应水平、牢固可靠;样品柜除需保存的样品外,应清洁无污染,特殊样品必须在特定条件下保存。 4.4.3 样品容器应采用清洁、干燥、无污染的专用留样瓶(袋),并根据样品的不同性质,采用相适应的材质。

4.4.4定期对样品进行检查,发现有渗漏或较大异味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5 留样的保存使用 4.5.1 留样由专人负责保管,有专门的留样室,加锁保管。 4.5.2 所有留样都是极其重要的质量实物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便乱用和借用。 4.5.3当需要使用留样时,使用人应向品控部部长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及所需数量。对留样的使用应慎重,禁止随意乱用,取用样品必须经过的品控部部长同意,由保管人员称取样品并在台帐上登记,写明取样人、日期、数量等。4.6 保存时间 4.6.1原料和中间产品的留样:保存期为一年。 4.6.2 产品:存放到有效期后再存放一年。 4.6.3 用于调查的留样:保存至调查结束。 4.6.4 用于稳定性实验的留样:稳定性实验方案规定。 4.7 留样样品的到期报废处理,按样品的不同种类每年集中处理一次,并在《留样记录》填写处理记录。 4.8 所有留样的取样记录、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均应真实、清晰、规范、妥善保存。 5 形成的文件 5.1 《留样记录》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1

XXX食品药品检验所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样品留样管理制度,以确保检验结果的有效性。为处理检验纠纷,检验差错,检验事故而进行复验裁决提供原始样品。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所药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物包装材料留样管理工作。 三、管理制度内容 1、留样室要求 环境要求:留样室保持洁净干燥。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 设施要求:留样室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样品规定的贮存条件,设有、防晒、防潮、降温通风、冷冻、冷藏设施、监控设施如温湿度计等。 留样室应由专人管理,要求留样保管人员定期检查、清点样品,在保管期间不能遗失、损毁,封签应保持原始。室内不许存放与留样无关的物品。做好留样室温度、湿度监控,每日上午、下午各一次定时对温湿度进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2、留样制备与数量 凡接收检验的样品必须留样,留样由业务室负责。留样数量不得少于一次检验量。对于易腐败、霉变、挥发及开封后无保留价值的样品,在检验卡上注明情况后可以不留样。留样的食品应采集在操作过

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留样样品不得特殊制作。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50g 。 3、留样登记 为确保样品在实验室自始至终不发生混淆及实现样品的可追溯性,同一个样品的留样与供检验用的样品同一标识,留样样品应登记并加盖留样章。 4、留样存放 根据各留样样品的贮存条件、理化性质,分门别类存放于不同的柜架。对一些要求在冷处保存的样品须放置冰箱冰柜内。对性状不稳定、易氧化分解或近期内发生过质量问题的样品要重点监控。 (1)药品: 一般药品的留样保存一年,中药材留样保存半年,医院制剂留样保存三个月。(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留样及剩余样品,其保管、调用、销毁均应按国家特殊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2)食品: (3)保健食品留样样品保存一年(暂行)。 (4)化妆品留样样品保存三个月(暂行)。 贮存方式 温度范围 时间规定 备注 常温贮存 10℃—30℃ 三个月 贮存场所阴凉干燥 冷藏贮存 0℃—10℃ 48小时 冷冻贮存 0℃— -29℃ 一个月 暂行

29样品及留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对样品的管理及留样进行规范化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研发样品、生产留样的管理。 3、职责 技术组负责原料、半成品、成品、样板留样管理。 4、流程 4.1客户确认样留样 4.1.1经客户确认后的样品由营销部业务员、化工工程师签名后留样,并做好标识。 4.1.2生产、检验人员根据确认样实施首件确认。 4.1.3 留样的领用、归还由使用人员向样品管理员办理领用、归还手续。 4.1.4确认样的使用有效期为1年,超过1年,由样品组负责重新制作,经营销部、化工工程师确 认后重新标识、留样。 4.2成品留样 成品要按规定要求抽样,抽样要有代表性,留样量至少每批2PCS或根据顾客要求进行留样。 重点批号留6PCS。特殊留样为12PCS;新产品、新包装(指内包装)、新工艺生产的前三批做 特殊留样,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品种按重点批号取样量抽样并做好批注;同一批号有不同的包 装规格时,每种规格均需留样,且需满足以上的要求。 4.3留样观察 4.3.1封样保存前必须对所有的留样物件进行观察,并保存记录作为首次观察记录。 4.3.2留样要求如下: A样品室应有专人负责留样观察,并定期观察和复检,做好观察和复检记录,对产品的稳定性提供资料。 B样品室对每一品种应作出留样观察中所必须检验的专案、间隔检验的时间等规定,所留样品必须密封,放置在特制的留样柜内,贮藏环境必须与法定标准中规定的贮藏条件一致,并经常保持清洁。 C不同品种或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样品必须分别存放,每个留样柜内的品种、批号等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识别。 D留样品不准销售或其他人员随意取走,样品转移应有记录,并有样品室负责签字。留样量、留样包装容器由技术组根据不同品种不同要求制定,不得随意变更。留样品保存期按规定执行, 第 1 页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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