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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

1、经济法概念的基本含义。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性质是纵向带有管理与被管理性质的经济关系。

2、代理制度的意义及内容。

(1)代理制度的意义:代理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制度。代理制度可以解放个人知识的桎梏,拓宽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的范畴,特别是在分身无术、事多繁杂的情况下,不必事必躬亲,亲力亲为,特别是对于社会生活中涉及个人知识、能力等难以企及的事项,不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是公民个人,均可以委托有能力的专业人士去代为办理事务。委托人只需分辨代理人的能力、品德、专业知识等,并付出相对较少代价的金钱,就可以相对高质量、高效率的解决一切问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在诉讼中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既节省时间和社会资源,又能大大提高胜诉的机率。

(2)代理制度的内容:代理制度即代理法律制度。其内容主要有: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代理权的产生、

行使、终止;无权代理的界定及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表现等。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即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即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规范、限制的社会关系。即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与经济法调整对象最为密切的法律部门是行政法和民法。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包括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具有从属性、服从性的特点。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具有横向调整的特点。

5、经济法责任的实现方式。

经济法责任是指在国家干预和调控社会经济过程中因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范而应承担的后果。

经济法责任的实现方式:经济法责任是通过国家对违法主体实施一定的强制措施或者违法主体接受一定的法律制裁来实现

或完成的。经济法责任的实现方式包括:经济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经济制裁是指对违反经济法的主体所采取的具有经济和财产权益内容的惩罚性措施,它是经济法责任的主要实现方式,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双重功能。这里的经济制裁主要适用于管理受体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不同于民法制裁中的财产性惩罚措施。

6、法律事实的含义及类型。

(1)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

(2)行为是指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根据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表意行为,又可以分为两类: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3)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但能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具体有:人的出生与死亡、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时间的经过。

7、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1)分属机构性质不同。仲裁机构属于民间机构,法院属于国家司法机关。

(2)设立区域不同。全国只有一个最高人民法院,有六个排除法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高级人民法院,每个设县、区的市设立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每个县、区设立基层法院;仲裁

机构一般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根据实际需要也可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3)受理案件的范围不一样。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主要是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只能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4)受理案件的前提不同。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无论当事人是否愿意,即可起诉;仲裁机构受理案件须当事人事先签订仲裁协议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

(5)案件的级别管辖不同。人民法院分四级,根据标的额的大小、案件的性质及复杂程度确定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机构无级别管辖。

(6)人员任用不同。人民法院的审判员须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属于公务员身份,而且须取得法官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是从事过法律工作或经贸工作的人员,大部分是律师或法学教授、离职法官等。

(7)审判员、仲裁员的选择不同。法院受理案件后分到哪个审判员手里非当事人能决定的;仲裁庭的成员组成是由当事人各选一个,双方共同指定首席仲裁员,如不一致则由仲裁机构指定。

(8)救济途径不同。法院一审判决后不服,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生效后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请再审,再审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仲裁是一裁终局。

8、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1)经济法律规范依据;

(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3)经济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9、一审、二审与再审的区别。

(1)审判发生的原因不同。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再审程序的发生,是来自当事人的申诉权和人民法院内部的监督,审理过程或者是按照一审程序或者是按照二审程序。

(2)审级不同。一审诉讼程序是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的程序;而二审程序是案件在二审法院审理的程序,它是一审案件受诉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适用的程序;再审程序通常适用一审或二审程序。

(3)审判组织不同。一审法院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合议制和独任制。实行合议制的,合议庭可以由审批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而二审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采取合议制,并且合议庭只能由法官组成,不能有陪审员参加。

(4)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诉讼程序是以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为基点展开的,审理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而二审程序是以一审裁判为基点,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的裁判。

(5)审理的方式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法院只能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而适用二审程序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是否已经清楚等实际情况,选择采取开庭审理或者径行判决的方式。

(6)裁判的效力不同。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如果确有冤情,可以申请再审,即审判监督程序。

10、判决与裁定的区别。

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都属于法院在诉讼中使用的法律文书形式。二者的区别如下:

(1)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终结时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结论性的判决,其表现形式为法院的判决书,如民事判决书和刑事判决书,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体现。人民法院的裁定适用于在诉讼程序中,是法院对诉讼的程序问题应解决事项所作出的判定,其表现形式为法院的裁定书。如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财产保全的裁定、准予撤诉的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的裁定、撤销原判等。

(2)上诉时间不同。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裁定的,须在10日内提起上诉。

(3)上诉的范围及权限不同。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均可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裁定的,除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外,均不得上诉。

(4)结论作出的形式不同。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作出;而裁定既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计入笔录即可。

(5)同一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数量不同。在一个诉讼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6)判决和裁定两者的依据及作出的时间不同。法院判决依据的是实体法,如民法、继承法、婚姻法、公司法等,且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裁定依据的是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

11、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含义。

(1)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和“事务管辖”。我国人民法院分四级,各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种: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

审理的案件。

(2)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是指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辖区对第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从横的方面来确定案件由哪个法院来受理。不同诉讼种类有不同规定:A、民事诉讼主要以法院的辖区和当事人诉讼标的所在地确定管辖。又可分为普通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B、行政诉讼主要以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刑事诉讼以犯罪地划分地域管辖。通常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可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法院审理,必要时可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3)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联系和区别:级别管辖是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是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二者的联系体现在: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

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在确定了级别管辖之后,再通过地域管辖来进一步具体落实受诉法院。

12、特殊地域管辖与一般地域管辖的区别。

(1)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管辖来确定管辖的法院。经济诉讼案件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住所地一般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特殊地域管辖是指地域管辖的一种。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依据确定的管辖,一般适用于种类复杂的民事诉讼案件。我国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情形主要包括:A、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

地人民法院管辖;E、因铁路、公路、水上运输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F、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G、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等等。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简答题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的经营实体。

(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A、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这里的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

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全部财产用于清偿。

C、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D、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的

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利弊

A、有利之处:

(1)设立程序简单。由于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投资人,所以无需与他人进行协商合作事宜、经营决策等,决策效率高。

(2)机构简单,管理灵活。财务账册无强制要求。

(3)税收无叠加。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对于公司,税收负担小。

B、不利之处:

(1)投资风险大。对企业因经营失败造成的损失和债务,投资人须以个人或家庭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社会信用不高,企业融资困难,难以做大做强。

3、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最低人数不同。二者虽然对投资者的上限均要求不得超过50人,但有限责任公司允许一人公司,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

(2)投资人的责任不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至少有1人为普通合伙人,即对合伙企业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管理事务的方式不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只能由普通合伙人进行管理,有限合伙人无权管理合伙事务,对外

也没有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则是通过公司设立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公司事务的管理。

(4)缴纳税收的类别不同。有限合伙企业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由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不仅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实行双重所得税制。

(5)企业属性不同。有限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企业经营失败,最终由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为法人,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6)财务制度的要求不同。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账册国家一般不进行专门的审计和督查;而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是一人公司,其财务账册年终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有限合伙企业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异同。

A、不同之处:

(1)企业业务范畴不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般是从事市场中介服务的专门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而有限合伙企业的业务范畴多为从事金融、商事活动。

(2)责任形式不同。有限合伙企业是由两种不同类型的合伙人组成,即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合伙企业的债务,均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只有在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企业产生债务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责任才划分为两种:合伙人在执业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合伙企业损失的,须对因此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而对此不知情、无过错的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3)事务执行方式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均有权对外代表企业执业;而有限合伙企业中,只有普通合伙人才能对外代表企业,有限合伙人则无权对外代表企业执行业务。

(4)风险防范机制不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须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执业保险。合伙企业要从其经营收益中提取相应比例的资金留存或者根据相关规定上缴至指定机构,单独立户管理,以防范和清偿合伙人执业活动产生的债务风险;而有限合伙企业则不须建立此类风险防范基金。

B、相同之处:

(1)两者受同一部法律管辖。有限合伙企业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都由我国《合伙企业法》进行规范。

(2)合伙人责任承担基本相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两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均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税收均不重叠征收。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均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案例分析题

1、甲、乙、丙三人各出5万元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甲分配或分担3/5,乙、丙各自分配或分担1/5;合伙期间发生争议时由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允许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通过诉讼解决;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为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该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的生产、销售,经营期为2年。企业名称为大发汽车配件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并回答下列问题:

(1)甲在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时若经营失败,乙和丙是否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否与丁再合作建一个经营汽车配件的门市部,将门市部的货卖给大发汽车配件厂?

(3)假如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后来甲与某机械制造公司签订了标的额为12万元的合同,此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1参考答案】

(1)甲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如果经营失败,乙、丙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论是否执行业务,均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使合伙人之间对债务的承担在合伙协议中有约定,对合伙企业的债权人也没有约束力。

(2)甲在担任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不得与丁再合作成立经

营汽车配件的门市部,从事与该合伙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甲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代表合伙企业所签订的12万元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看第三人是否善意。即第三人某机械公司在与甲订立合同时是否知道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约定。如果不知道,则合伙企业合同对甲的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某机械公司;如果第三人某机械公司明知合伙协议中对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限制约定,还与甲订立12万元的合同,则合同无效。

2、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家庭。2016年8月,刘某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元。该企业成立后前半年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此后,黄某与刘某协议参加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并注入投资额5万元人民币。该企业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任工作人员10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既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来该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10万元。刘某决定于2017年8月自行解散企业,但因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而被债权人、企业职工诉诸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与黄某形成事实上的合伙关系,判决责令刘某、黄某补充办

理职工的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刘某、黄某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试结合我国有关法律,对此案例进行简要分析。

【案例2参考答案】

(1)企业名称不合法。刘某的企业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依照规定,企业名称可以为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但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刘某的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名称却为“远大信息咨询公司”,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如果更正,可以将其更名为“远大信息咨询中心”或者“远大信息咨询工作室”。

(2)企业注册资本1元符合规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数额未作规定。1元出资也可以作为设立企业的申报出资额。

(3)刘某、黄某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半年多,因前景看好,效益又佳,故黄某主动加入,并入资5万元,由此,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已发生改变,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

(4)该企业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应当依法招用员工,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按照现行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地区统一确定适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一般为职工工资总

额的6%;至于工伤保险费,个人不需缴纳,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纳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4)该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5)该企业解散应当由刘某和黄某同意,或者根据刘某与黄某的合伙协议的约定,而非由刘某一人决定。

3、2017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轮胎加工。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约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2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的同意。2月12日,乙未经甲的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3万元的货物。3月16日,乙未经甲的同意自己同该个人独资企业订立了一份材料供应合同。另外,乙自己又单独出资设立了一家汽车轮胎加工的个人独资企业。2018年7月5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已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2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乙于2月12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入3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简要说明理由。

(2)乙在3月16日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3)在本案例中,乙另外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加工轮胎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4)试述A企业财产的清偿顺序。

(5)如果甲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是否合法?简

要说明理由。

【案例3参考答案】

(1)2月12日乙以A企业的名义与丙订立的3万元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丙为善意第三人。

(2)乙在3月16日订立的合同无效。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受托人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乙单独设立加工汽车轮胎厂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受托人,未经投资人甲的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4)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甲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清算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甲除非自行清算,自行委托清算不符合法律规定。

4、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提供审计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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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题库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不可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 有价证券 B. 无形资产 C. 建筑工程 D.国家保护文物等禁止流通物 2、仲裁实行() A.一裁终局制 B.两裁终局制 C.三裁终局制 D.裁终局制 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 B.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必须以家庭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4、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A.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不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B.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够是自然人 C.外国个人在中国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遵循《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D.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 5、甲、乙、丙三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为普通合伙人,乙和丙均为有限合伙人,经营一段时间后,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乙和丙相继转换为普通合伙人,对于这种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B.该合伙企业应当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 C.该合伙企业应当转变为特殊的有限合伙企业 D.乙和丙不得全部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6、下列关于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关系的判断中,错误的是() A.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人 B.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C.一个公司只有拥有另一个公司 50 %以上的股份时,才成立母子公司关系 D.两公司间是否成立母子公司关系,应以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控制与依附关系为标准 7、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A.股东会 B.工会 C.董事会 D.监事会 8、关于破产活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外资企 业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破产均适用破产法 B.我国《企业破产法》直接规定合伙企业是适用于破产程序 C.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可以由其债权人提起,也可以由债务人自己提起 D.合伙企业只可以进行破产清算,并不能进行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 9、合同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A.平等主体 B.不平等主体 C.平衡主体 D.不平衡主体 10、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管机关是()。 A.商务机关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局C.税务行政管理机关 D.城市行政综合执法机关 11、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担。 A.代理人 B.被代理人 C.第三人 D.经办人 12、李某以家庭财产作为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下列关于其对该企业责任承担的有关表 述中正确的是() A. 李某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B. 李某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为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C. 李某以企业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D. 李某以其出资额为限为企业承担责任 1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A.有2~50个合伙人 B.有书面合伙协议 C.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D.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计30分,请将你认为的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该题中的括号内)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2.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 A.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B.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C.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D.劳动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 3.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从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是()。 A.3年 B.5年 C.8年 D.10年 4.仲裁庭不能形成统一意见时,做出裁决的依据是()。 A.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B.首席仲裁员的意见 C.检查院的意 见 D.法院的意见 5.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 A.民法 B.经济法 C.宪法 D.行政法规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纵向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经济管理关系 7.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 长 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 8.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制定者是()。 A.国务院 B.发展与计划委员会 C.财政部 D.会计协会 9.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 A.注册会计师 B.从业资格证书 C.会计师 D.会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10.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向被侵害人赔偿的赔偿额为()。 A.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 B.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 C.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D.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的2倍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完整版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 1、经济法概念的基本含义。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性质是纵向带有管理与被管理性质的经济关系。 2、代理制度的意义及内容。 (1)代理制度的意义:代理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制度。代理制度可以解放个人知识的桎梏,拓宽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的范畴,特别是在分身无术、事多繁杂的情况下,不必事必躬亲,亲力亲为,特别是对于社会生活中涉及个人知识、能力等难以企及的事项,不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是公民个人,均可以委托有能力的专业人士去代为办理事务。委托人只需分辨代理人的能力、品德、专业知识等,并付出相对较少代价的金钱,就可以相对高质量、高效率的解决一切问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在诉讼中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既节省时间和社会资源,又能大大提高胜诉的机率。 (2)代理制度的内容:代理制度即代理法律制度。其内容主要有: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代理权的产生、

行使、终止;无权代理的界定及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表现等。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即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即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规范、限制的社会关系。即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与经济法调整对象最为密切的法律部门是行政法和民法。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包括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具有从属性、服从性的特点。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具有横向调整的特点。 5、经济法责任的实现方式。 经济法责任是指在国家干预和调控社会经济过程中因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范而应承担的后果。 经济法责任的实现方式:经济法责任是通过国家对违法主体实施一定的强制措施或者违法主体接受一定的法律制裁来实现

经济法概论解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考试试题及答案 1.2006年9月1日,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对B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A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问: (1)B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 (2)受理B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 (3)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申请人是谁? 答案: (1)9月5日至11月4日。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申请人是B公司,被申请人是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 2.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A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 (1)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答案: (1)A与B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主体是A公司与B公司。客体是买卖的标的、货物。内容是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是A、B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引起A、B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地震这一事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 (1)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答案: (1)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仲裁协议独立有效,即使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2006年8月10日A县甲皮鞋厂与B市的橡胶厂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由橡胶厂供货,货到后15日甲公司付款。合同规定,由橡胶厂代办托运。乙橡胶厂按期发货后,甲皮鞋厂以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乙橡胶厂表示不同意,于是发生合同争议。乙橡胶厂准备提起诉讼。 问:

经济法概论课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律教程》 习题集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 2.国家协调 3.社会本位 4.谨慎干预原则 二、判断题: 1.美国的《克莱顿法》被认为是现代反垄断法之母。 2.经济法一词是在1755年,由法国空想共产主义代表人物摩莱里在其专著《自然法典》中提出的。 3.经济法的主体包括经济管理机关、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和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经济联合体、公民等。 4.经济法部门的特点是以国家协调经济运行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处于法的体系中的第一层次。 5.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存在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 三、选择题: 1.我国经济法调整的是() A.所有的经济关系B。一定的经济关系 C.宏观经济关系D。微观经济关系 2.经济主体之间的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是() A.请求经济管理部门做出行政处理 B.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C.请求调解 D.提起诉讼 E.申请仲裁 3.作为经济法灵魂的一项根本性的原则是() A.国家本位原则 B.社会本位原则 C.效率原则 D.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 4.违反经济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民事责任 B.经济责任 C.行政责任 D.刑事责任 四、简答题 1.简述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区别。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3.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家协调是指国家运用法律的和非法律的手段,使经济发展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 3.社会本位是指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以尊重个体权益为基础、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已任,把社会整体利益作为衡量一切行为的标准。 4.谨慎干预原则指经济运行有其客观规律,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时要谨慎从事,不能轻举妄动,国家在向外用力的同时要向内用力,其动作在轻缓慢。 二、判断题: 1.×2。√3。√ 4。× 5。√ 三、选择题 1.B 2。ABCDE 3。D 4。BCD 四、简答题 1.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2)主体方面不同(3)调整方法不同(4)制裁手段不同(5)纠纷处理的方法不同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不同:(1)调整对象不同;(2)主体范围不同;(3)调整方法不同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国家因调整主市场经济主体的经营者地位和资格而形成的组织管理关系;(2)国家在调整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市场管理关系;(3)国家在实行市场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经济调控关系;(4)国家在协调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经济法的各项法律制度的实施和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而形成的经济监督关系。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经济法中的,在进行经济协调中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 它包括以下几个原则: (1)社会本位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3)谨慎干预原则 (4)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3.法律事件 4.法律行为 5.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 二、判断题: 1.经济法律关系等同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经济法律关系是在经济领域内发生的意志关系,这一关系体现是国家意志。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 4.经济法律关系是具有强制性的经济权利义务关系。 5.任何组织或公民所为的行为都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完整版)《经济法概论》试题库及答案

专科《经济法》题库及答案 一、单选题 1.经济法律事实中,客观上发生和存在的、与经济法主体主观意志和自觉行为无关的,但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是( B ) A.合法行为 B.事件C.事故D.违法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 A ) A.主体B.客体C.内容D.法律 3.下列物或行为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D ) A.枪支弹药B.海洛因C.太阳D.自有黄金 4.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使用的名称有( C )。 A.厂 B.中心 C.公司 D.工作室 5.甲出资5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2万元的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 A.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失,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们法院予以撤销; D.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有效。 6.合伙人( A )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A.不得B.可以 C.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D.合伙协议约定就可以 7.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投资人出资方式的有(C )。 A.土地使用权B.其他财产权利C.劳务 D.家庭共有财产 8.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和合伙企业的关系中,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有( D )。 A.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为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D.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9.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李某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B )。A.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10.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C )。 A.合伙企业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自行接管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1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 B ) A.未履行出资义务B.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12.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D ) A.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B.委托一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C.委托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过问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完整版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答案下载 一、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务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0分)。 1、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后,增值税的低税率为………………………………………()013%④①17%②33%③ 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2、 ④投资者所有①全体农民集体所有②乡政府所有③村民委员会所有 、3保险经纪人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是基于投保人的…() ③信任④同意①利益②请求 ()4、中国仲裁协会是……………………………………………………………………… ①企业法人④事业单位法人③机关法人②社会团体法人 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 %④4535②①15%25%③% 、6基本建设是指…………………………………………………………………………() ②建立新的固定资产①对原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④多项建设项目中最基本的建设项目③以内涵为主的固定资产再生产 …7、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过批准,其批准机关是() 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③上级主管机关④专利局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8…………………………………………… ④全面检查方式③重点复查方式②抽查方式①普查方式 9、债的最广泛、最典型的形式是………………………………………………………() ①因合同所生之债②因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③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④因无因管理所生之债 10、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参考答案

1.销售者应在进货时对产品进行验收检查,如果产品存在销售者无法直接辨认的内在品质缺陷,销售者() (A)不承担责任(B)也应承担责任(C)承担次要责任(D)承担部分责任 [参考答案:A] 2.A公司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给B公司造成了难以计算的损失。经查,A公司在侵犯B公司合法权益期间因该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为100万元,B公司调查A公司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5万元。B公司声称其因该侵权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费为50万元。那么,A公司向B公司支付的赔偿费应为() (A)100万元(B)105万元(C)150万元(D)155万元[参考答案:B] 3.在我国,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为() (A)4个月(B)3个月(C)5个月(D)6个月 [参考答案:D] 4.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已经知道该商品存在瑕疵,但经营者没有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规定,则经营者() (A)仍应承担质量担保义务(B)可以不承担质量担保义务(C)按一定比例承担质量担保义务(D)不再承担质量担保义务 [参考答案:D] 5.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对公司进行分类,公司可以分为() (A)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资兼合公司(B)国营公司、私营公司、混合公司(C)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D)总公司、分公司 [参考答案:A] 6.14岁的中学生刘某在超市买了一双价值50元人民币的普通球鞋,这一买卖行为() (A)效力待定(B)可撤销(C)无效(D)有效 [参考答案:D] 7.某城市居民买彩票中奖20万元,其所得应依法纳税,依法适用的税率是() (A)35%(B)5%(C)30%(D)20% [参考答案:D] 8.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 (A)经济权利和经济利益(B)经济利益和经济义务(C)经济义务和经济目的(D)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参考答案:D]

经济法概论课程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课程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精品课程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二、填空 4、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__2_年. 5、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_15_日内上诉. 三、选择题 1、经济法的形式( ABCD )。 A、宪法 B、法律 C、法规 D、规章 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ABCD )。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血液 3、下列各项,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B )。 A、商品 B、商标 C、公民 D、组织 4、下列各项,不属于《仲裁法》范围的是(ABCD )

A、不动产转让纠纷 B、财产继承纠纷 C、财产租赁纠纷 D、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5、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C ) A、经济法律规范 B、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C、经济法律事实 D、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6、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C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5 B、10 C、15 D、20 四、判断题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中,只有主体变更才会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经济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诉讼时效消灭的是一种请求权,而不消灭实体权利。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4、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 5、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答案: 三、1、ABCD 2、ABCD 3、AB 4、ABCD 5、AC 6、C 四、1、╳ 2、√ 3、√ 4 √ 5 √

第二章企业法 二、选择题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A )。 A、董事会 B、股东会 C、监事会 D、股东会和董事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作企业应当设立(AB ),依法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A、董事会 B、联合管理机构 C、股东会 D、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 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C )。 A、有限责任 B、连带责任 C、无限责任 D、无限连带责任 4、中外合资企业(ABCD )重大事务,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A、章程修改 B、注册资本增加、减少 C、企业的合并、分立 D、合资企业的解散 5、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者依法可以用(ABC )出资。 A、货币、场地使用权 B、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 C、工业产权、专业技术 D、劳务 6、下列选项中,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表述正确的有(ABCD )。 A、依法在合同中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

经济法概论试题库含答案

经济法概论试题库含答案 一、单选题(共80题,每题1分,共80分) 1、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查批准的机构是 A、最高人民法院 B、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C、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D、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B 2、为经济法上各类体制法的形成提供重要基础的法是() A、民商法 B、宪法 C、社会法 D、行政法 正确答案:B 3、从总体上看,经济法主体的构成体现为 A、管理主体与管理受体 B、调制主体与调制受体 C、服务主体与服务受体 D、治理主体与治理受体 正确答案:B 4、在经济法的价值体系中,更基本的价值是 A、评判价值 B、主观价值 C、外在价值 D、内在价值 正确答案:D 5、下列关于虚假陈述的表述,正确的是 A、虚假陈述的对象特指相关专家 B、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当然是虚假宣传行为 C、虚假陈述的目的是提高市场认知度,增加交易机会 D、虚假陈述的主体不是经营者 正确答案:C

6、从总体上说,金融调控法的核心是 A、中央银行法 B、外汇管理法 C、商业银行法 D、信托法 正确答案:A 7、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上,采用专门立法模式的国家是 A、法国 B、德国 C、意大利 D、俄罗斯 正确答案:B 8、工商管理部门对消费者的申诉不予受理或终止受理的情形之一是,自消费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超过 A、2年的 B、1年的 C、5年的 D、20年的 正确答案:B 9、下列属于资本市场的是 A、票据贴现市场 B>国债回购市场 C、债券市场 D、短期外汇市场 正确答案:C 10、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第三部门不能成为调制受体 B、调制主体的资格,一般不需要专门法律作出规定 C、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是调制机关 D、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主体,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 正确答案:D 1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构成法的基本组织细胞是(A) A。法律规范 B。法的部门 C。法的体系 D。法条 2.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被称为是(A) A。经济法主体 B.经济法客体 C.经济权利 D.经济义务 3.不属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的是(C) A。对企业经营方针、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提出意见和建议 B.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 C.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的方案 D.对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 4.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 D) A.董事会确定 B。董事长确定 C。股东会确定 D.国务院确定 5.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 ( ) A.合同签订时的价格计算 B。交付时的价格计算 C.双方当事人协商 D。由买方决定 6.债权人应当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到提存机关领取提存物,逾期不领取的,提存物扣除 提存费用后归( )所有. A.债务人 B.债权人 C.提存部门 D.国家 7.由三维造型构成的商标被称为 ( ) A。文字商标 B。组合商标 C。立体商标 D。图形商标 8.下列关于不当低价销售行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该行为发生在商品销售环节B。该行为牟取了暴利 C.该行为采用低于商品成本价格的方式进行销售 D.该行为的目的在于排挤竞争对手,维持或者争取自身的 竞争优势 9。消费者协会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建立的() A.国家机关 B.行业组织 C。社会团体 D.司法机关 10.以下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 ( ) A.季节性降价中,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 B。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而以 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C。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D。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处理 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11.经营者应通过各种载体表明其经营资格和身份,这是经营者的 ( ) A。标志经营资格义务 B。出具凭证义务 C。提供真实信息义务 D。质量担保义务 12.纳税人不依法纳税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体现的是税收的( A.固定性 B.强制性 C.确定性 D。无偿性 13.各国金融体制一般都以()为主导 商业银行 B。中央银行 C。货币 D 。保险公司

2023年经济法概论知识考试题附答案

2023年经济法概论知识考试题附答案 1.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作价20万元转让给丁。对此,甲、乙均表示同意转让,但均愿意购买,甲的出价为20万元,乙的出价为18万元。因公司章程对此未有规定,则丙所持股权应转让给() A、甲 B、乙 C、丙 D、丁 参考答案:A 2.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 A、反要约 B、要约邀请 C、承诺 D、新的要约 参考答案:B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范围是() A、其所认缴的出资额 B、其所认的出资额 C、其所认缴的资本

D、其所持股份 参考答案:A 4.要约的撤销必须()。 A、要约发出后,生效前 B、要约承诺后 C、要约生效后,承诺前 D、要约发出后,承诺前 参考答案:C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由()。 A、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出席会议的董事2/3以上通过 C、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D、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通过条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而不是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6.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成立日期是()。 A、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日期 B、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C、公司依法成立公告日期 D、公司创立大会召开日期

参考答案:B 7.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是()。 A、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乙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没有按约定缴付 C、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人的除名。D选项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而不构成除名退伙的情形。 8.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 A、转增前公司全部资产的25% B、转增后公司全部资产的25% C、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D、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参考答案:C 9.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已经提取法定公积金1500万元,2008年实现利润总额1亿元,该公司07年之前没有亏损,本期缴纳所得税为3300万元,按规定,公司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5%,股东张某持有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面额为50万元,那么张某可以分得的股利为()。 A、54.63万元

经济法概论(第三版)部分课后答案

第一章(20页) 思考题 1、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区别有哪些? 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计划经济,或计划经济体制,又称指令型经济,是对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事先进行计划的经济体制。由于几乎所有计划经济体制都依赖于指令性计划,因此计划经济也被称为指令性经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的区别这是两种根本对立的经济体制.主要区别有: 一是经济运行的机制不同.计划经济是无所不包的国家计划,市场经济是市场机制,即价格供求竞争利率等. 二是调节经济的手段不同.前者主要是行政手段,后者主要是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三是调节经济的方式不同. 前者是国家直接调控企业,后者是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四是所有制结构不同.前者的所有制结构单一,后者所有制结构多元.五是利益分配不同.前着平均主义严重,后者注重效率. 5、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有哪些? 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第二章(39页) 例3-2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3-3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订购布料的合同。对甲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行为,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C ) A、因其是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故不能发生变更效力 B、董事会可以对此作出决议,但其未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发生变更效力 C、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自决议生效时发生变更效力 D、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

经济法概论屈振甫课后题答案

经济法概论屈振甫课后题答案 1、某企业自创一项专利,并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注册获得其专利权。该项专利权的研究开发费为15万元,其中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8万元;发生的注册登记费2万元,律师费1万元。该项专利权的入账价值为()。[单选题] * A.15万元 B.21万元 C.11万元(正确答案) D.18万元 2、会计期末,如果企业所持有的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回收金额的,应按其差额计入()。[单选题] * A.其他业务成本 B.资产减值损失(正确答案) C.无形资产 D.营业外支出 3、企业摊销自用的无形资产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科目。[单选题] * A.“投资收益” B.“累计摊销”(正确答案) C.“营业外收入” D.“无形资产”

4、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应计入()科目。[单选题] * A.在建工程 B.财务费用(正确答案) C.开办费 D.长期待摊费用 5、企业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单选题] * A.财务费用 B.其他业务成本 C.销售费用 D.营业外支出(正确答案) 6、.(年温州二模考)以下不属于会计事项的是()[单选题] * A结转当年取得的利润 B生产产品领用原材料 C将闲置资金用于投资 D与租赁公司签署设备租入协议(正确答案) 7、行政人员出差回来报销的差旅费,应该计入()科目。[单选题] *

A.管理费用(正确答案) B.财务费用 C.制造费用 D.销售费用 8、企业开出的商业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其无力支付票款时,应将应付票据的票面金额转作()。[单选题] * A.应付账款 B.其他应付款 C.预付账款 D.短期借款(正确答案) 9、当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式方式设立时,发生的筹资费用可以直接计入()科目核算。[单选题] * A.管理费用(正确答案) B.财务费用 C.资本公积 D.冲减“股本” 10、企业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生的下列支出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是( )。[单选题] * A.购入时发生的安装费用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参考答案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4分) 1.企业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可以自主决定出租,经〔〕可以抵押、有偿转让。 2.按照企业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企业可分为〔〕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3.法律原则〔〕的具体表现,是实现和发挥法律作用的根本保证,是立法、执法、守法以及处理一切法律关系的依据。 4.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具有法定性和〔〕性。 5.某甲上车站提货,因超过期限,被要求补交保管费。因某甲未能当即交出保管费,故车站实施了〔〕权,使某甲未能提到货。 6.《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以下数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万元。 7.《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所在地为住所。 8.破产案件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不满〔〕周岁的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无效。 10.商业秘密一般有两类,一类是〔〕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 11.〔〕是指保险人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或全部分给其他保险人承担的保险业务。 12.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

13.根据有无〔〕权,可将第三人分为两种。 14.在共同诉讼中,本人是当事人之一,又代理其他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写在题干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14分。) 1.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 ),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①7天②10天③15天④20天 2.以下各项中能用作商标的是( ) ①具有其他含义的地名②与外国军旗近似的图形③“红十字” ④直接表示商品功能的文字 3.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及其它条件成熟时可发行公司债券。 ①1000万元②2000万元③5000万元④6000万元 4.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①全部②1/2以上③1/3以上④2/3以上 5.某厂设计员退休后( )内作出的,与原厂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①6个月②12个月③24个月④36个月 6.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 )。 ①4年②3年③2年④1年 7.某职工在某工厂连续工作6年后因工厂破产待业,则该职工领取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 )。 ①6个月②12个月③24个月④48个月

经济法概论_答案

《经济法概论》课程习题集 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习题 【说明】:本课程《经济法概论》(编号为00043)共有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计算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 1.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超过( D. ) A.10人 B.20人 C.30人 D.50人 2.某有限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为有限合伙人,则关于甲入伙之前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D.) A.甲不承担责任 B.甲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甲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合伙企业下列事务中哪一项可以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 A.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B.合伙人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C.合伙企业解散,合伙人指定清算人 D.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将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以外的人 4.下列关于外资企业的表述中错误的是(C.) A.外资企业都是中国法人B.外资企业的全部投资由外国投资者承担C.外资企业的产品只能外销D.外资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 5.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营企业经营管理机构的总经理由(B.)A.上级主管部门指定B.董事会聘任 C.股东会选举D.监事会选任 6.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B.)A.未履行出资义务B.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7.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可以出现的字样是(B) A.公司B.工作室

C.有限D.有限责任 8.某有限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为有限合伙人,关于甲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B.) A.甲不承担责任B.甲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C.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甲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9.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经营期间先行收回投资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 A.符合先行收回投资条件的,外国合作者可通过合同约定扩大其收益额比例先行收回投资 B.未经财税机关审批,外国合作者可以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收回投资 C.中外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国合作者可以先行收回投资 D.合作企业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不是无偿归中方合作者所有的,外国合作者仍可先行收回投资 10.下列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是( C) A.母公司 B.子公司 C.分公司 D.总公司 11.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分别由发起人认购和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认购股份数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D) A.20% B.25% C.30% D.35% 12.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的是( A ) A.公司董事长 B.股东 C.工会主席 D.技术员小王 13.股东不按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额的,除应当向公司补交外,还应当向谁承担违约责任(B) A.全体股东 B.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的股东 C.公司 D.工商行政管理局 14.下列有关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C ) A.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B.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C.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D.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15.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有关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C) A.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 C.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D.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 16.下列不适用我国《企业法》的是(D) A.国有企业 B.私营企业 C.集体企业 D.农村承包经营户

经济法概论课后题目答案

第一章企业法 1.1998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以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五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个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 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一年,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199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改变,企业严重亏损。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名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还,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清偿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部分贷款,丙表示自己是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偿清? 3.在银行贷款偿清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答案: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的,

最新《经济法概论》复习思考题

《经济法概论》复习 思考题

(0048)《经济法概论》复习思考题 Ch2 外商投资企业法 一、我国A厂与国外B公司协商引进轮胎生产技术,双方订立合资经营,设立中外合资企业C。合同约定:C的总投资额为2000,全部注册资本900,A厂出资为680,B公司出资为220。A方出资方式为:场地使用权80,设备300,厂房为100,现金为200;B股东出资方式为:工业产权为200,土地所有权为20。C成立2年后,双方可抽回出资的l/3;优先购买B公司的原材料,产品只能销往中国;今后拟C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筹集扩大生产资金。(货币单位:万美元) 问:该合营合同有哪些不妥之处?为什么? 二、中外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准备签署一项中外合作经营的合同。合同包含以下条款: 1、中外合作企业设立董事会,中方担任董事长,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每届任期四年,董事长和董事均不得连任。 2、合作企业投资的注册资本为50万美元,中方出资40万美元,外方出资10万美元,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半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3、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为12年,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外国合作者依法可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 问:以上有哪些不符合中外合作法的规定?为什么? 三、2002年10月某市万达公司与瑞典某公司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合营企业经批准成立后由于财务会计管理混乱,不执行中国统一的财务会计制

度,不向主管业务机关和主管财政机关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经查核实:万达公司系使用某集体单位名义的个体工商户。 根据本例提供的案情,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否属于中国法人?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否要求必须执行中国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中国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同国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Ch4 产品质量法 一、王某是养鸡专业户,某天早上他给鸡喂了新买的饲料,当天中午有几十只鸡死了,其余大部分也病倒,兽医诊断为食物中毒。王某向饲料代销店索赔,代销店以责任在饲料加工厂为由拒绝赔偿。王某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查处时发现,代销店现存饲料有发霉现象,经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所买饲料系饲料加工厂以低价收购变质玉米配置而成。 请问: (一)王某能不能直接向代销店索赔?为什么? (二)饲料加工厂和代销店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哪些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 Ch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王某到商店给儿子购买了一辆儿童自行车。第二天,儿子在院内骑车玩,车身突然断裂,致使儿子摔伤,住院治疗三天,花费2000多元。王某到商店索赔,商店以自行车不是自己生产的为理,拒绝赔偿损失。 请问:(1)王某可以向谁索赔? (2)王某可以提起哪些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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