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大一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大一知识点总结

一、引言

经济法作为一门法学科目,旨在研究和规范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它在经济运行中起到重要的法律支撑作用。本文将对经济法概论大一学习的主要知识点进行总结,以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门课程。

二、民商法基础知识

1. 民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包括民法的定义、民法的特点等;

2. 商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包括商法的定义、商法的特点等;

3. 法人与法人代表的关系:法人的认定条件、法人代表的权力与义务等。

三、合同法

1. 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的定义、合同要素的种类等;

2.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合同的成立条件、合同效力的主要原则等;

3.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合同履行的义务、合同违约的规定等;

4.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变更的方式、合同解除的条件等。

四、公司法

1. 公司的定义和分类:公司的概念、公司的分类等;

2. 公司的成立和组织:公司的成立程序、公司组织架构等;

3. 公司股权与股东权益:股权的性质、股东的权益保护等;

4. 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决策等。

五、劳动法

1.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劳动合同的形式等;

2. 劳动关系的稳定与解雇: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解雇的条件等;

3. 劳动报酬与工时制度:劳动报酬的形式、工时制度的安排等;

4. 劳动权益保护与劳动争议处理:劳动权益的保护、劳动争议

的解决等。

六、知识产权法

1. 版权法:著作权的取得与保护、版权的维权等;

2. 商标法:商标注册条件、商标侵权行为等;

3. 专利法:专利权的申请与保护、专利权的限制等;

4.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作品的保护、网络侵权的处理等。

七、买卖合同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1. 买卖合同的要素与效力:买卖合同要素的具体要求、买卖合同效力的原则等;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的维权途径等;

3. 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产品质量监督、售后服务的法律保障等。

八、经济违法与行政处罚

1. 经济违法行为的分类:经济违法行为的种类、经济违法行为的后果等;

2.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程序: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行政处罚的程序等;

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范围与途径、行政诉讼的程序与效力等。

九、反不正当竞争法

1.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不正当竞争行

为的种类等;

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与救济:禁止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依据、受害者追偿权等;

3. 互联网领域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措施:网络商业模式的规范、

网络广告的监管等。

十、总结

经济法概论是经济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涉及面广,内容复杂。通过对以上知识点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经济法相

关知识,为今后的学习和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以上是对经济法概论大一知识点的简要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学

习这门课程的同学们。当然,经济法的内容还有很多细节和实践

案例需要深入探讨,因此建议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

践相结合,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和能力。祝大家在经济法概论

的学习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 第一章企业法 (5) 1、企业: (5) 2、企业的分类: (5) 3、企业法的概念: (5) 4、我国企业法的主要渊源: (5) *5、个人独资企业法: (6) 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6) *6、合伙企业法: (6) 一)普通合伙企业: (6) 3、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7) 4、普通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7) 5、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8) 二)有限合伙企业: (8) 7、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8) *8、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9)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9)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特征:合作企业是一种契约式合作经营企业。 (9) 三)外资企业法: (10) 第二章公司法 (10)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10) 1、公司: (10) 2、公司的种类: (10) *3、公司法: (10) 6、公司的合并: (11) 公司的分立: (11) 7、公司资产: (11) 8、公司债: (12) 9、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资格: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义务: (12) 10、公司职工权益保障及其参与民主管理的规定: (12) 11、公司的解散: (12)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 (13)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3)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产限额: (13) 二)设立程序: (13)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及其权利义务: (13) 3)股东的义务: (14) 3、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14) 股东会决议分为: (14) 2)董事会: (14) 3)监事会: (14)

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第一章企业法 1.问题:【领会】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答: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2.问题:【领会】企业具有哪些特征 答:(1)企业是经济组织(2)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3)企业是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4)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3.问题:【识记】企业有那些分类 答:(1)全民所有制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3)私营企业(4)外商投资企业 4.问题:【领会】企业法的概念是什么 答: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个中法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5.问题:【领会】企业法具有哪些特征 答:(1)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 (2)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把本身的组织和动作的行为法 (3)企业法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 6.问题:【识记】企业法的法律渊源有哪些 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6)国际条约(7)国际惯例7.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是什么【多选】答: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8:.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哪些特征【多选】 答:(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为一个自然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 (3)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才或家庭 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9.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需要具备哪些 条件 答: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 独资企业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 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0.问题:【领会】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答: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 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文件。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发给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成立。 11.问题:【识记】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静音管理模 式 答:(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 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事务。(2)投资 人可与受聘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管理的内容和 权限,但投资人对受聘人得职权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3)个人独资企业经批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分支 机构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 担。 12.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如何进行营业转让 答:《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人对企业财产的有关权力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1)个人独资企业若整体转让,涉及债权债务的概括 转移,应按规定通知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人并经其同 意,办理投资人姓名和住所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 合法转让后,该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受让人承受。(2)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遗产其营业适用概括继承。依《继 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人继承个人独资企业的承担 该企业的债务和税款。当然,应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实 际价值为限。继承人不愿从商或企业资不抵债的,继 承人可以放弃继承。 13.问题:【识记】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有哪些 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有:(1)投资人决定解 散(2)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它情况 14.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程序【单选】 答:(1)人独资企业解散,应当由投资人自行或者债 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由投资人自行清 算的,投资人应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 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通知到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向债权人申报其债权。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 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个人独 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还请求的, 原投资人的责任消灭。 15.问题:【领会】合伙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答: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 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 伙企业。 16.问题:【领会】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 答:(1)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2)合伙 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3)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 业(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17.问题:【识记】合伙企业有哪些分类 答: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8.问题:【识记】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答:普通合伙企业是指有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经济法概论山东大学重点

经济法概论山东大学重点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地位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整个法的体系中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其重要性如何。经济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因而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并且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这一章着重要掌握的是:1.经济法的概念;2.经济法的地位。 (二)经济法体系和渊源经济法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经济法体系采取如下结构:第一,企业组织管理法;第二,市场管理法;第三,宏观调控法;第四,社会保障法。经济法渊源有实质和形式渊源之分,经济法实质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来源于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而形式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其主要种类是制定法和非制定法。这一章的重点是:1.经济法的体系;2.经济法的渊源。 (三)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指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发生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它主要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经济法主体包括以下几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他们分别享有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经济行为、物、货币和有价证券、科学技术成果等。奖惩制度是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1.经济法律关系概述;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3.实行奖惩制度,保护经济法律关系。 (四)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经济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经济法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包括经济守法、经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归纳《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复习知识点【四、九、十、二、六、一、八、七、五、十二、十一、三、】 第四章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2、合同的分类。】1、以当事人一方还是双方承担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以当事人从合同获取利益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3、以法律是否为合同规定了一定名称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4、以合同成立是否需要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5、以合同成立或生效是否应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以两个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3、合同法规定的15类有名合同的名称。】买卖合同、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凭合同、融资租凭合同、承揽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和技术合同。【4、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5、要约的概念。】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 【6、要约的有效要件。】①要约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②要约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③要约还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便受其约束。 【7、要约邀请的行为表现。】又称引诱要约。是指行为当事人向不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希望向自己发要约的意思表示。在现实生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要求的除外)。 【8、要约生效的时间。】要约达到相对人时生效。 【9、要约撤回和撤销的时间。】要约的撤回:要约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有权取消要约。 但是,撤回要约通知必须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0、要约失效的原因。】①要约的撤回。②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③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经济法合同法知识点大一

经济法合同法知识点大一 一、引言 在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进行离不开各种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经济法合同法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本文将就经济法合同法的知识点进行详细探讨。 二、合同的定义与特征 1. 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特征 (1)自愿性:合同的订立应当是当事人自愿的; (2)平等性:合同的订立应当是平等的,当事人在合同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3)有偿性:合同一般以财产交换为基础,当事人通过合同实现经济利益的获取;

(4)义务性:合同的订立意味着当事人应当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 (5)法律约束力: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基本原则 1. 自由原则 当事人享有自由订立合同和选择合同对象的权利,合同的内容也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 2. 平等原则 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平等对待,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 公平原则 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或违反法律禁止规定。 4. 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欺诈、虚假陈述等行为。 5. 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的内容和履行不得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等基本准则。 四、合同的订立 1. 合同的形式要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形式要件包括:要约、承诺和合同的内容。 2. 合同的订立程序 合同的订立程序一般包括:要约、承诺、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生效。 五、合同的效力与履行 1. 合同的效力 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经济法概论第一章必背知识

名词解释: 1、经济法律的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情形。P3 2、法人:是指自然人之外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的组织。P8 3、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驶职权的负责人。P10 4、代理:代理与委托联系密切,它是指某人(代理人)依 法或依委托在一定权限内代他人(本人)向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如进行意思表示),而达成法律关系的行为。 在这一行为中,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独立进行活动,后果由本人承担。P10 5、委托代理:是指当事人一方(受托人)以本人(委托人) 的名义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由委托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关系。此种代理主要用于经济法律关系如合同关系的建立。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行为,如监护关系不适用于委托代理。P11 二、选择填空题: 1、法律关系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与义务三者构成。(1)法律关系主体指依法在具体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二)法律关系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通常包括物、行为和精

神产品。(三)法律关系内容即法律关系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P3 2、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P3 3、法人依法成立,以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P8 4、指定代理是指由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指定单位的裁定或者决定而确立的代理。P11 5、表见代理,是指无代理权,但第三人有充分理由认为其有代理权而形成的代理行为。P12 6、债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与客体三要素构成。P16 三、简答题、论述题 1、经济法调整的对象?P2 答:(1)市场主体的资格关系。(2)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3)市场经济秩序关系。(4)社会与市场利益平衡关系。 2、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P6答:(1)行为人具备从事某一法律行为所必需的资格,具备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应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愿。(3)不违背法律与社会公德。(4)合于法律规定的形式。

经济法概论

第一章;经济法本体论 第一节;经济犯的概念 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 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 法学学科。 何谓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 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 ?(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 ? 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 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 ? 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 ?(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 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 ?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 ?何谓“市场失灵”??? ?对经济学家而言,市场失灵,这个词汇通常用于无效率状况特别重大时,或非市场机构较有效率且创造财富的能力较佳时。另一方面,市场失灵也通常被用于描述市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状况。故此,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的情况。 ?市场失灵的表现形式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 1.公共产品供应不足; ? 2.公共资源过分消耗; ? 3.垄断、不正当竞争现象突出; ? 4.经济信息的不对称; ? 5.失业问题严峻; ? 6.贫富悬殊; 2、发展: ?(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 ?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 ?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 ?(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如苏联。 ?(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 ?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 ?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

经济法概论

第一章 1.经济法的概念: 调整国家在对市场主体及其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以及在对整个市场活动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调整对象: 市场主体、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 3.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的过程中,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具有权利与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它是一定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4.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关系的区别:在于权利与义务的表现。 5.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 分为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和市场主体(法人和自然人(包括非法人组织)) 6.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概念: 它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7.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分类: 1)物: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 2)动产与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不同 3)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具有不可替代性。种类物指可以用同种 类的物相互替代。

4)主物与从物:从物的归属依照主物的归属 5)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 8.法律事实: 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分为行为(是指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当事人的意志活动)和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 9.经济法的特征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时国家与市场之间的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两重身份。 3)经济法的内容具有综合性和专业性。 4)经济法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5)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具有多样性。 6)经济法的作用具有直接性。 10.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概念: 经济法上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第二章 1.物权的概念: 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又叫对世权。物权分为所有权和他物权。所有权又叫自物权,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占有(可物与主分离)、使用(可与所有权分离)、收益、处分(一般不能与主人分离,即非所有权者无该权利!) 3.所有权的转移: 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转移。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动产:自物的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用益物权的概念: 在他人的物上设立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 5.担保物权的概念: 以担保债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物上所设立的权利。 6.所有权与债权的区别: ①所有权的权利是确定的,但是义务主体不特定。债权的法律关系主体双方都是特定的。 ②所有权的内容可不用其他人有作为,而债权需他人积极地履行义务。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 法的基本理论(小题) 二、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 (一)概念 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特征 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3.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是以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具有内容特定性。 5.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具有普遍性。 (三)法的本质 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①是统治阶级的基本意志,而非全部意志。 ②是统治阶级整体的意志,而非统治阶级中个人或部分(阶层或集团)的意志。 三、法的作用 (一)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2.教育作用 3.评价作用 4.预测作用 5.强制作用 (二)社会作用 1.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四、经济法或法的渊源(形式渊源,效力来源)--选择题 1.宪法(其制定和修改权都归于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执行) (是其他法的立法依据和基础)(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基本法律)(其效力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 3.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和修改) (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 4.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 5.自治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利机关) 6.行政规章(由有关行政机关制定的)(分为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 7.国际条约(我国签订或加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 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小题)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概念的早期使用 1.首次使用:1755年,摩莱里,《自然法典》 4.1979年,经济法一词出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文件中 小结:经济法形成的历史非常短暂和相应的国家经济密切相关 (放任自由——国家过渡管制——两手并用)(市场————国家——————市场、国家)(二)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市场主体组织管理关系(市场准入) 2.宏观经济调控关系(长远利益、公共利益))

经济法概论(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相关经济法律制度 一、法的产生和发展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法的产生与阶级、国家在时间上、性质上具有一致性。 法经历了四个不同历史类型的发展 社会主义的法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的法。 二.法的定义和本质特征: 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所有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法是由国家强 制力保证实施 的。 三、法的形式 1.法的渊源:1、 宪法。2、法律。 3、行政法规。 4、 地方性法规。5、 规章。6、国际条 约。 2.法的结构:法 律规范,法的部 门,法的体系 3.法律规范:(1) 假定(2)处理(3) 制裁 4.法的部门:将 调整相同类和密 切相联的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集 中起来,即形成 法的部门。 5.法的体系:各 个法的部门、各 种法律、法规, 按其地位效力的 区别及相互关联 状况,依据一定 次序排列组合的 统一体系即为法 的体系。 四.法与国家的 关系: 1.一致性: 1)都是私有制、 阶级斗争和阶级 矛盾不可调和的 产物; 2)有着共同产 生、发展和消亡 的过程; 3)都是同一经济 基础的上层建 筑,为同一个统 治阶级和经济基 础服务。 2.不同点: 1)他们是两种不 同的社会现象, 法是反映统治阶 级意志的法律规 范总和,国家是 统治阶级的机 器; 2)法离不开国 家,因为法是由 国家制定和认可 的,也是由国家 保证其贯彻执行 的; 3)统治阶级需要 通过法去组织、 建立国家机构, 规定它们的地 位、职责权限和 活动原则,需要 通过法建立和贯 彻各项政治、经 济制度; 4)法也是国家实 现其职能的最重 要的工具,统治 阶级依靠法去镇 压被统治阶级的 反抗,去调整统 治阶级内部关系 和其他社会关 系。 五,法与政策、 道德的关系 1,法与政策 的一致性和区 别: 一致性:有 高度的同一性, 都反映统治阶级 的意志和利益, 基本精神和原则 是一致的。 密切联系: 政策是法的灵 魂,是法的指导 思想,核心内容, 有法无规定时, 更需要运用政 策。同时,政策 实现也靠法。 区别:法具 有国家意志属 性,规范性,稳 定性。有国家强 制性保证实行, 违反时要受到国 家制裁。政策可 根据形势变化而 修正。 2,法与道德 的联系和区别: 一致性:都 是一种行为规 则,社会规范, 两者在基本精

经济法概论考点总结

1、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之一。它是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2、经济法主体的特征: 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指参与经济活动的组织,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和市场主体两大类。 ②不同类别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活动宗旨具有质的区别。作为经济法律主体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活动宗旨是实现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和调控,而市场主体的活动则是以盈利为目的。 3、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①国际经济管理机关:又分为综合经济管理机关,部门经济管理机关,只能经济管理机关,经济监督机关,经国家特别授权的政企合一的组织 ②市场主体:又分为法人(法人是相对于公民的一种重要的民事主体) ,公民(自然人) 4、法人:法人是相对于公民的一种重要的民事主体,我国民法通则第 36 条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法人的条件: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法人的分类:①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 ) 而非企业法人(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具有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的宗旨) 7、经济法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8、经济法上的权力: 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各种经济管理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 ②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一方做出一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以保证实现自己的意志或利益。 ③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他人的行为而使自己的权力不能实现或者遭受损害时,有权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

大一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

大一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经济法是经济学和法学的结合体,旨在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及保护市场秩序。作为大一经济法概论的学习者,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核心知识点至关重要。本文将对大一经济法概论的知识点进行汇总,帮助读者快速掌握该学科的基础内容。 一、经济法的基本概念 经济法是指以调整经济关系为主要目标的法律规范体系。它包括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各类法律,以及专门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章,如商法、金融法等。 二、经济法的分类 1. 民商法:包括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用于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中的经济关系。 2. 行政法: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许可法等,用于规范国家行政机关的经济活动。 3. 财税法:包括税法、预算法等,用于管理国家财政、税收等经济事务。

4. 金融法:包括银行法、证券法等,用于规范金融机构和金融 市场的运作。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是民商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主体之间互相约定、 建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 四、公司法的基本内容 公司是指由多个合伙人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的 经济组织形式。公司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司种类、组织机构、股 东权益、股东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五、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劳 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就业原则、自愿原则、保护劳动者权益 原则和社会保障原则。 六、商标法的保护范围

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商标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商标的独占权。商标法的保护范围包括商标的注册、专用权的取得和侵权的追究等方面。 七、金融法的监管机构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运作的法律规范。金融法的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它们负责监督、管理和执法金融市场。 八、税法的基本原则 税法是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 九、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 知识产权法是个体或组织在科学、文化、艺术、商业等领域所创造或掌握的特定权利。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包括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 十、反垄断法的目的和内容

大一经济法概论考试知识点

大一经济法概论考试知识点 一、引言 经济法概论是大一经济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该课程的考试内容涵盖了许多基本的经济法律知识点。本文将就大一经济法概论课程中的重要考试知识点进行详细论述,以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复习和应对考试。 二、民事法律关系 1.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处于平等主体之间,以自愿为基础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征包括平等性、自愿性、有偿性和有个性。 2. 民事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各类主体具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人享有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人格权利,法人和其他组织则具有相应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3. 合同法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 公平原则。合同双方应根据这些原则进行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4. 合同成立和效力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主体资格、合法客体、真实意思表示和合法 形式等要素,并且不受限制性法律行为的约束。合同的效力受合 同订立当时的法律规定和遵守合同的各方行为影响。 三、劳动法律关系 1. 劳动法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就业、平等报酬、平等条件以及平 等保护的原则。雇主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应遵循这些原则。 2.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 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真实意思表示原则和自愿原则,并按 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协商一致、通知解除或法定解除等方式进行。

3. 劳动报酬及福利保障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与其劳动成果相对应,并且按照法律规 定的标准及时支付。同事,雇主还应提供相应的福利保障,包括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四、公司法律关系 1. 公司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出资组成,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的经济组织。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出资风险 分担和股权转让的特点。 2. 公司的组织和管理 公司的组织和管理主要包括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监事会。三者 各自具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力,并共同监督和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3. 公司的财产权力和责任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是指由国家依法制定和实施的,用于规范经济活动和维护经 济秩序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法律制度,对 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市场运行和维护公平竞争至关重要。本文将对 经济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进行概括和归纳。 一、宪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经济法的基础。宪法中包含了保护市场 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原则和规定,为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提供了法律基础。 二、经济法的分类 1.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公司法、合同法、财产法、商法等,用于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2.宏观经济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宏观调控法律,如财政法、货币法、外汇法等,用于调整和控制国家经济的总体运行和发展。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劳动法、农村合作经济法、城市房地产法等,用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农村和城市经济的协 调发展。 三、公司法 公司法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司组织形式、权责关系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体系。

1.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公司在组织结构、权益分配等方面存在差异。 2.公司注册:公司注册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包括资本金、公司名称、股东资格等要求。 3.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决策程序、财务管理等。 4.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法对股东的权益保护进行了规定,包括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收益权等。 五、合同法 合同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具有约束力和保护作用。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违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1.合同的要素:合同必须包含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和合同内容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2.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需要经过合同的供、需双方意思表示,并符合法定的形式和程序。 3.合同的效力:合同一旦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完全,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财产法

00043经济法概论重点

00043经济法概论重点 第一章企业法 ★企业的概念:企业是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企业的特征:1企业是经济组织(经济性、组织性) 2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 3企业是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 4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企业的分类: 1全民所有制企业 (是指企业财产为全民所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法律规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2集体所有制企业 (企业财产归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集体所有,由集体成员投资或社会入股集资设立的企业) 法律规范: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3私营企业 (是指企业资本或财产属于私人所有,有私人投资经营的企业) 法律规范:个人独资企业法 4外商投资企业 (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境外投资者投资,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法律规范: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企业分类应依据企业的组织形式,即企业的出资方式、责任承担方式和企业主体地位,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企业法的定义: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企业设立、生产经营及终止的法律规范,也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 ★企业法的特征:1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外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2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本身的组织和运作的行为法 3企业法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

★在我国,企业法的主要渊源包括: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 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6国际条约7国际惯例 分解知识点:1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主要法律有:民法通则、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 3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或家庭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文件。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成立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有: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 2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 3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业 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经济法概论 名词解释(整理版)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经济法律制度 1.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经国家制定和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所有旨在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2.法的渊源是指国家制定和认可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是从法的制定、认可的具体来源上看法的形式的。) 3.政策就是一定的阶级根据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从具体的阶级关系出发,通过其政党制定的本阶级的行动路线、方针和原则。 4.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所具有的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5.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6.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的,确立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7.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支配)的权利。 8.使用权是指依据财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运用和利用、以满足一定的经济需要的权利。 9.收益权是指从财物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10.处分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处置其财产、决定其财产命运的权利。 11.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即债权和债务。12.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主体各自按照一定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13.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主体享有连带权利或承担连带义务的债。14.时效制度是指法律所确认的一定的事实状态继续存在一定期间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15.取得时效亦称占有时效,指法律规定的非所有人的占有人,善意地占有他人财产,持续达到法定期限,即可依法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效。16.消灭时效即诉讼时效。在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即依法发生权利不受法律保护的时效。 第二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1.中国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完善和稳定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总称)。 2.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是强制性的。 3.经济法律关系概念 4.经济法主体 5.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经济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具体而言经济法律客体一般强调双方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所指向的对象。 6.事件是指客观上发生和存在的、与经济法主体主观意志和自觉行为无关的,但能够引发经济法律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偶发事故均属此类。这些事件都是当事人不可预知或不可控制的客观事实和过程。它们也常常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诱因,故列为经济法律事实。 7.行为是由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在其主观意志支配下自觉实施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 第三章企业法1.企业是一种历史概念范畴,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现代社会中最常见最基本的社会经济组织。 2.企业法主体是指参加企业法律关系,依照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以及一定条件下的个人。 3.财产权是指企业对属于自己的财产或依法授予经营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管理权:即经济管理权,指企业在有关组织机构、人事劳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组织、指挥等

经济法概论重点复习

经济法概论重点复习资料 第一张 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社会经济的过程中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个方面的含义 1.经济法是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法的范畴。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存在着普遍的联系 2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调整这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一个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此经济法属于国内法范畴,而不是国际法范畴,它不同于国际经济法 3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不仅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而且这种运行过程体现了国家干预,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有本质区别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最一般原则 2国家干预原则本质特征的原则 3经济民主原则决策机制,动力机制和利益机制的前提条件,国家经济干预中首先要市县的目标 4经济公平原则最高价值目标基本追求和基本目标 5经济效益原则 经济法的渊源 1宪法 2法律 3国务院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经济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司法解释 6国际条约

经济法的体系 1经济组织法 2市场调控法 3市场调空法 4社会分配法 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具有权力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反映国家干预国民经济活动的意志的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在主体资格上具有复杂性,在范围上具有广泛性,在组织上具有隶属性 3经济职权和经济权利不能抛弃,经济职责和经济义务一般不能转让,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具有相对性 4.经济调空行为是经济法律关系最重要,最普遍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主题的定义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限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这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先决条件 经济法主体取得条件 1法定取得2授权取得 公民的民事与经济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承担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的资格。从出生到死亡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与经济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与经济权利和承担民事与经济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是主体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总结最全共10章

第一章绪论 学习本章的目的和要求:理解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含义;国际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简略过程;国际经济法的范围及其与相邻诸法律部门之间的交错关系;源远流长的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历史概况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基本法理原则;学习国际经济法对于贯彻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 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 识记(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含义;(2)国际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简略过程;(3)区分平等、不平等两大类双边国际商务条约的主要标准及其现实意义;(4)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破旧立新的大体进程;(5)经济全球化明显加快与国际经济法面临的新挑战;(6)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历史概况及其中所蕴含的基本法理原则;(7)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基本过程是中国对外经济交往优良历史传统的自觉继承和重大发展;(8)国际经济法与相邻诸法律部门之间的交错关系。 领会(1)学习国际经济法学对于贯彻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2)当代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南北矛盾”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主要体现。 应用结合上述知识点,并结合当前重大实际问题,分析国际经济法在当代国际经济秩序新旧更替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发展的趋向。 历年考点:国际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简略过程 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国际经济法的产生 1、定义:国际经济法泛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识记) 2、国际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是国际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3、国际经济法是巩固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也是促进变革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二、国际经济法的发展 1、在国际经济和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强权国家保持和扩大既得经济利益、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与贫弱国家争取和确保经济平权地位、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 2、国际经济法的发展阶段 (1)萌芽阶段的国际经济法 早在公元前,地中海沿岸各国之间就已经出现出了比较频繁的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活动。在长期的实践基础上,经过各国商人的约定俗成,逐步形成了处理国际商务纠纷的各种习惯和制度。这些商事法规或商事习惯法,实质上是国际经济法的最初萌芽。(2)发展阶段的国际经济法 17世纪以后,国际经济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3)转折、更新阶段的国际经济法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际经济关系逐步发生重大转折,出现新的格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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