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

法学专业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
法学专业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

法学专业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

摘要:法律思维培养是法学专业教育的核心目标,法律思维品性是法律思维培养的核心内容,法律思维的养成,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在一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教学范式中,循序渐进,不断渗透,从而塑造具有法律思维习惯和法律思维能力的人才。

关键词:法学专业教育;法律思维;法律思维品性

一、法学专业教育的核心目标

迄今为止,我国法学专业教育改革(以下法学教育都指狭义的法学专业教育)论争与实践几十年。这场论争看似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法学教育实践也看似一片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但是仔细审视,我国法学教育并未取得突飞猛进的进步。培养的人很难适应社会实践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目标难以很好实现。

我国法学教育究竟怎么了,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一问题。法学教育不同于其他专业教育的特点就是它的法律属性。法学教育应当培养具有比较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法律应用能力以及法律专业思维的人才。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可以说是任何专业教育培养的共同目标,而法学教育与其他专业教育的最大不同就在于法律思维的培养,因为法学专业知识的理解与领会,法律职业能力的掌握,都需要运用法律思维。而许多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实践并没有很好重视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人们关注的视角多是培养什么人(是法官、检察官、律师或法学家),而不是这种人应该具备的独特思维品质。

诚然,法学教育既要培养像律师、法官、检察官一样的法律实践工作者,又要培养法律研究者,而且我们也可将他们统称为“法律人”。但是,法学教育关注的不应该只是培养的学生今后干什么,而是无论他们干什么,都必须具有“法律头脑”,即要善于运用法律规则,法律逻辑、法律技术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无论培养的学生今后是做法官、检察官、律师也好,做法律研究工作也罢,都要学会法律推理、法律适用与法律解释等,而这些都体现为法律思维能力,而且法律本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学生在大学学习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法律条文,必须具备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法律思维方法,这样才能解决不断变化着的社会问题,才能成为合格的法律实践者和研究者。因此,不管采用那种法学教育模式,法学专业教育的核心目标应该是法律思维的培养。正如有学者提出的一样,良好的法律思维品质的形成,是学习法律的主要目的。

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

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 摘要: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就个人而言,是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修养;对一个民族而言,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系统工程和历史性任务。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不仅要重视法制教育,而且要培育法治信仰,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大学生法治思维的训练,最终促进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形成。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 一、法治思维的概念 法治思维不同于政治思维、道德思维和经济思维,它重视证据、法理和程序,强调以法律作为处理问题的主要依据。依法治国依赖于全社会养成法治思维方式,以法律作为思考和行事的主要标准。法律属于既专业而又系统的知识,在大学生社会化过程中,接受的法治教育十分有限,其法治思维也十分薄弱。 二、法治思维的内容 法治思维有它特定的内容所指,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法治思维是一种合法性思维 依法治国就是要根据“良法”来治理,以是否合法作为基本的判

断标准。大学生要保证自己的行为合法,就必须对法律有基本的了解。对于法律意识不强、社会阅历不足的大学生而言,很难“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不同的思维方式判断行为的结果是不同的,法治思维重点考察行为是否合法,从这个层面上说,法治思维是一种底线思维。大学生在实践中应把法律作为判断行为正确与否的基本标准,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以合法与否判断行为自觉养成法治优先的好习惯。 2、法治思维是一种重视程序的思维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程序对于有效地实施法律至关重要。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行为的先后顺序。一旦违背了程序规定,行为先后顺序发生了错乱,即使行为所呈现出的结果是一样的,则行为也可能是非法的。法治思维对程序的重视,要求大学生在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时,必须重视事情本身的程序,将程序置于“关系”之上,养成按程序办事的好习惯。 3、法治思维是一种公平正义的思维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力,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追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法治的公平正义思维要求大学生用实际行动维护,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社会的最高使命。 4法治思维是以以权利义务为中心的思维

关于法学教育应注重培养法律思维

关于法学教育应注重培养法律思维 法学教育以实践性强为特色,其主要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的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此能力的核心就是法律思维的养成。因此,法律思维培养是法学教育的核心目标。本文试从法律思维的含义入手,分析其重要性,就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法律思维的含义 关于法律思维,法学界学者们有各种各样的界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郑成良教授的定义,他认为,法律思维就是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其中法律逻辑包括法律的规范、原则和精神。该定义准确地反映了法律思维的主要特征。 二、培养法律思维的重要性 高晋康指出:“在各法律素养中,法律思维方式最具有决定性作用,只有它才使得法律人具有非法律人不具备的独特性。法律知识是法律思维方式运行的硬件系统;解决争议等法律职业技能是法律思维方式的外化和实际运用……。总之,一切其他法律职业素养对一个人是否是法律人都不起决定性的作用,只有法律思维方式才是法律人不可或缺的素养。”如此看来,培养和帮助学生养成法律的思维方式是

至关重要的,也是法学教育应该追求的。 (一)法律思维的缺失会导致“理论与实践脱钩”现象的出现。 在我国目前法学教育的实践中,学校和教师都是比较注重法律知识、法学理论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共3篇)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文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文撰写方法(共3篇)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 的传授和灌输,其主要方式在于对法学基本概念进行解释、对法学基本理论进行阐述以及对各类法条进行理解,而未将法律思维融入教学中。考试时也是围绕法律知识的记忆、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法律知识的运用而展开,考试只不过是对学生知识记忆程度的检测。这样就造成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处于接受知识的被动方,他们以记住老师所讲授的法律知识为学习目标,老师课堂教学成为单方面灌输法律知识的过程。可见,法学教育忽略了对学生法律思维的自觉培养。其结果就是大多数学生走出校门后,面对实际法律问题和

思维方法的培养与训练

思维方法的培养与训练 【思维方法比知识积累更重要】思维方法包括接受新知识的能力,包括判断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它比知识积累更重要。 【倾听是为了改变】听人说话就是一种思维方式。听人说话是为了自已有变化。只有寻找到我与对方信息不同的那一部分,我才会 真正有变化。我总是寻找相同的那部分,只能通过我来印证你是对的。一个人天天都这么听别人说话,他一辈子都改变不了。 【别用排斥的方式接受信息】就是说我给你讲这个道理的时候,你不是在想这个道理本身,而是在想自已没有这么做是有自已的原因,自已的道理的。所以你永远领悟不了我跟你说的东西,这就是 排斥。 【未知就是起点】别人的未知,就是你的起点。就好比你给我一个土豆,我炒出一个土豆丝来,没问题。但在烹调界,给你一个土豆,炒出一个土豆丝来,一级厨师炒的和三级厨师炒的,不同的炒法,放不一样的油盐,味道是不一样的。炒土豆丝是有技术的,而 技术含量是决定菜价的。 【要感知生活的变化】不要在生活中寻找你要的东西,而要努力感受生活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障碍都是机会】生活中的任何一种发生,都永远是我们拍摄的机会,而不是我们拍摄的障碍。 【追问是深入的基础】生活中很多的感受,实际上就在我们的眼前。但是我们缺乏对它的追问,而缺乏这种追问就丧失了进入深刻 的可能性。 【细节的细节就不再是细节本身】当你不断深入下去追问的时候,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好奇,结果会呈现出来更为复杂的东西,反过来 可以折射整个事情的全貌。

【扩展思维的方法就是考虑事物复杂关系】你的视角有多宽,你观察一个事物的深度就有多深。当你的思维打开的时候,你就走向 成熟。而任何事物只有当你去考虑它的复杂关系时,你的思维才会 真正打开,而且一定要全线打开。往前面走的时候,一定要回头看,左右看,找到所有的相关者。 思维方法一:SWOT分析法 SWTO应该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最主流,最经典的一种方法论。SWTO名称是由在使用该方法分析问题的四个维度: Strengths(优势) Weaknesses(弱势) Opportunities(机会) Threats(威胁) 该方法常用来确定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竞争劣势、机会和威胁,从而将公司的战略与公司内部资源、外部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 种科学的分析方法。对于优势和弱势是内部环境的分析,机会和威 胁是对于外部环境的分析。 这个模型可以用于多方面,对于做招聘的HR来说,该方法同样 适用于在做人力资源战略分析、解决某个项目的招聘难题。 思维方法二:6顶思考帽法 白色中立客观思考帽 绿色创新求异思考帽 黄色乐观肯定思考帽

大学生法律思维及其培养

当代大学生法律思维及其培养在今天,有很多人习惯于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理解和处理社会问题,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理解和处理法律问题。正是因为习惯于传统的道德思维方式,有些人难以理解接受体现时代精神的国家立法和依法做出的法律决定,甚至走上公然违法或者暴力抗法的邪路。在社会生活越来越法律化的情况下,当代大学生要从容面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培养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能够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问题。 李双江15岁儿子李天一无照驾驶宝马打人事件,再一次反映出目前子女教育问题和法律亟待完善的社会问题。继“权二代”、“富二代”之后,又产生了“艺二代”,后面还会产生“X二代”……这是人类社会的悲哀,说明体制的畸形和法律的不完善。首先,不管李双江是干什么的,也不管他的头衔和军衔是什么,作为父母在教育子女问题上,第一:反映出自身素质;第二:反映出社会责任,所谓“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由于社会在“初级阶段”发展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弊病,加之法律滞后,“权二代”、“富二代”、“艺二代”从生下来开始,就比其他孩子占据更多的社会资源,造成社会不公平,这是和谐社会所不应该的。 大学生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大学生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式、参与法律实践等途径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那么大学生应当培养怎样的法律思维,又怎样培养这种思维呢?法律思维首先要讲法律,以法律为准绳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法律思维要讲证据,以证据为根据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正确地分析与处理法律案件;法律思维要讲程序,以程序为中心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法律思维要讲道理,以正当而充分的理由来支撑法律的结论。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性条件,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是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的。要培养法律思维,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方法。普通公民不可能像法律工作者那样深入而系统地掌握各种法律方法,但也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例如,大学生要掌握法律解释的一些基本方法,知道如何正确地理解和解释法律。脱离开活生生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我们只有通过反复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

01-7正确思维方式培养

做一名优秀的设计师 ——准确思维方式的培养 一提起“设计”这两个字,同学们的第一感觉,可能是神秘,专业,缜密,高科技,应有尽有。但总结一下,对于绝大部分来说就两个字:困难! 这就像我们看《三国演义》,一看到那些谋士用计,就很郁闷:那些谋士,他们只不过得到了一点点情报,居然就能够想出那么一连串环环相扣、周密严谨、出人意料的计谋出来,而我们呢,我们这些读者不过曹刘孙三家全看了,我们掌握的信息明显比他们还多,可要我们搞出一个什么像模像样的计谋或者阴谋来,怎么就那么困难呢? 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有些人,那些设计师,他们总能设计出一些新奇的、好用的东西来完善我们的生活,或者对我们正在使用的东西作出种种很好的调整与改进,而我们的绝大部分人,虽然在生活中常常也能观察到或者发现一些东西,值得解决或者改进,但是即使我们开动脑筋去想了,去设计了,但是,我们又常常会发现,一到这种时候,我们的脑瓜好像就不够用了,想象中的设计大计也就无疾而终。 问题出在哪里? 原因可能有很多,学识不够啦,精力不济啦等等,不过,很重要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缺乏一些好的设计方法!所以,在学习通用技术与设计的过程中,很优先的一点,我们需要培养一些准确的思维方式。

先说绝大部分人的弊端,或者说我们固有的、需要避免的一些思维方式,如定势思维①。 生活中,很多人甚至是绝绝大部分人都喜欢墨守成规,无他,墨守成规最省事。这本来没什么错,跟在别人后面走,至少你不用总担心走错路或者迷路,更不会因为想抄近路而掉到坑里,安全还是有保障的。但是,没风险,同样,没有成果,前段网上有一句很流行的话: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很幽默,但是,我必须指出,这句话错了,现代社会是一个如此竞争激烈的社会,你总跟在别人后头,到头来,无路可走的将会是你自己。 有些人可能并不觉得自己的思维有多么定势,我们证明一下。 下面是均匀分布的9个点,我们的问题是,怎么样才能够在不停笔(一笔)的情况下,用最少的线段把9个点全串起来? . . . . . . . . . 准确答案只有一个,一笔四线。凡是在外面8个点划出的框框之内动脑筋的,绞尽脑汁也画不出来。只有突破这个框架,来到9点之外动笔,事情如此简单。但是,我们绝绝大部分人偏偏就被框在里面了。比如穿了上千年不分左右的鞋子,比如用了几百年要等到毕昇来砸碎的雕版。 定势思维是如此强大,我们怎么突破? 首先,我们介绍发散思维②。

英语思维方式的培养应该从模仿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一、英语思维方式的培养应该从模仿开始 创建时间: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 下午3:09 | 分类:未分类| 字数:3408 | 发送到我的Qzone | 另存为... | 打印 一、英语思维方式的培养应该从模仿开始。“学习语言的主要手段是模仿,这种模仿是从听觉定向活动开始的,经过大脑分析器的作用,然后由心理活动器官的操练而完成的。”心理语言学家认为,语言是从听开始的,当一个婴儿生下来就学说话时,完全是靠听,模仿(imitate)母亲的声音。如果一个婴儿生下来就是一个聋子,他就听不到声音,也谈不上什么成功的模仿者。一个不足10岁的儿童,如果他一直生活在第一语言环境中,他就能学到一种漂亮的母语。如果想学好外语,必须下大功夫模仿,采取多种方式,利用一切机会进行模仿。埃克斯利(Eckersley,C.E.1974)说过,毫无疑问,模仿是成功的钥匙,也许是把金钥匙。(There is no doubt that imitation is one of the keys, perhaps the golden key ,to success.)有人认为模仿很简单,好学,其实不然。养成一个好的模仿习惯并不容易,这种模仿只有像学母语那样,方可学好。不下功夫,以为轻而易举可以模仿好外语语音是不可能的。因此,要想学好外语就要在模仿上下功夫,因为外语语言能否学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听准外语老师发音的能力和学习者的模仿能力以及反复模仿的耐心。如果跟着外语老师念一遍,过后一劳永逸,那是学不好外语的。所以,一定要持之以恒地模仿、重复、练习。“听别人怎样说,就照样跟着说。”这是学习语言的必由之路。二、英语思维模式的培养应该培养自己摆脱母语的影响,用英语想英语。用英语想英语,指的是在使用英语时用英语想(think in English),而不是用本族语想。用英语想,也可以说成用英语思考。学英语而不学用英语思考,一定学不好。用英语思考,就是在使用英语进行表达和理解时,没有本族语思考的介入,没有“心译”的介入,或者说本族语思考的介入被压缩到了极不明显的程度,自己也感觉不到“心译”的负担。这才是真正流利,熟练的境界和标志。用英语思考并不神秘,也非高不可攀。初学时,“心译”的介入很明显,但时间一长,反复运用的次数越来越多,“心译”的程度就会越来越小,以至接近于消失。可见,培养英语思考的基本途径是系统的大量的反复使用,是实践练习。语言是工具。使用任何工具都有一个从不熟练到熟练的过程,在不熟练的阶段,多余的动作很明显,总要一边做一边考虑。初学者使用外语时,“心译”就是这种多余的活动,是一边用一边考虑的表现。这里所说的考虑实际上是在大脑里进行的对将要表现出来的外部活动的一种检验。用本族语交际时,也有考虑考虑再说的情况,可以说是在心里把原来要说的话转成或翻译为另外一些说法进行掂量。但由于习以为常,所以不会给人造成负担和精神紧张。而在用英语交际时,由于怕错,所以想了又想,而由于英语不熟,语汇不多,所以就求助于本族语,产生“心译”。因此,培养用英语思考,消除“心译”,主要消除学生怕错的紧张心理。学习英语、使用英语都要用思想。思想要有逻辑性。逻辑指思维的规律性。思想的逻辑性,条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大脑对客观事物反映的系统性和所掌握语言的系统程度。语言问题与逻辑问题是密切联系的。学生使用英语进行表达或理解别人用英语表达的思想时,所遇到的困难虽然表现为语言上的困难,但实质上有相当一部分,或在相当程度上乃是逻辑上的困难。表达不好,常常是思路不清,理解不好,则常常是推理能力差。因此,为了培养用英语思考,就要加强英语练习的逻辑性,注意按照英语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多种联系,从性质、属性、层次、因果等各方面的关系,对练习的形式和内容进行组织,训练学生成套地表达和理解,形成以英语为外壳的思维定势,相应的英语材料则以连锁反应的方式在大脑里源源不断地涌现。摆脱母语影响的教育,用英语想英语应表现课堂上的每一分钟。(一)营造良好的思维环境,激活学生学习思维。1.融洽师生关系,激发用英语思考的兴趣。2.培养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让他们有更多的用英语想英语,独立思维的时间和空间。3.给予成功的机会,增强学习情趣,激发用英语思维。(二)创造生动的语言氛围,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1.用英语授课,坚持用英语和学生交流,给学生创造语言环境,挖掘教材本身的情趣,

(完整word版)大学生如何提高自身思想道德法律素养

大学生如何提高自身思想道德法律素养 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对于大学生来说是必须具备的重要的素质。作为祖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栋梁之才,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就必须自觉、认真加强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一、提高法律素养 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法律素质是每一个大学生立足社会所不可缺少的要素。但近年来发生的马加爵案件,硫酸泼熊案却让我们看到了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缺漏,尤其是当知道后者的当事人来自中国第一高等学府,让我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大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还要注重提高个人法律素养。 1)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了解法律法规,更好的领会法律精神,运用法律思维思考、从法律角度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 2)树立法律信仰。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3)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大学生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权威,且要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采取事前预防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二、提高思想道德素养 思想道德修养是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是人的重要品德之一。古语有云:“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正心”与“修身”,是必不可少的。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在学好知识的同时,更应该注重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 1)要认真学习学校开设的关于思想道德素质的课程。通过对这些课程的学习,不断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认识水平,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致使我们能正确看待自己的优点与不足。 2)不断加强学习,学好专业文化知识,严格要求自己,规划好自己的大学生活。多与老师和同学进行沟通与交流,多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增加对社会的了解。 3)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诱惑。在大学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诱惑,这时,就需要我们静下心来,用坚强的意志力去抵制诱惑,要有自己的主见,不随波逐流。 大学生是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历史的责任,所以大学生不仅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还要不断提高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才能促进自身全面发展。

大学生怎样培养法治思维

大学生怎样培养法治思维摘要: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教育的重要任务。当务之急是要在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思维的基本内涵,深刻理解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的主要途径。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就学校教育而言,也不仅仅是一个课堂教学问题,需要在环境营造、观念转变和程序保障等方面形成合力。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思维;法制教育;意义;方法 何为法治思维?有学者认为,法治思维是指治国理政者在尊崇法治理念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范来分析、判断和处理所遇到的问题并形成结论或作出决定的思维模式。法治思维是指政治行为主体以法律规范作为认识、分析和解决各类问题的行动指南之思维方式。法治思维说到底是指政治行为主体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准绳的思维、是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思维。法治思维不仅是不同于人治思维和德治思维等的概念,也是不同于法律思维的概念。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两个概念仅有一字之差,看似是一回事,实则却不同。虽然二者都是根据法律来思考,以法律规范为基准来观察、分析及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所谓法律思维就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按照法律本身的内容规定和精神原则来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职业性思维。这种思维突出的是规则性、程序性和平衡性。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一,在是否必然蕴含着价值判断上有所不同。法治思维一定蕴含着对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安全秩序、权利优先、人权保障等方面的价值判断,有着明确的价值判断标准,而法律思维并不是在所有场合都蕴含着这样的价值判断及其标准。其二,在适用主体和范围上有所不同。

大学生如何树立和培养法治观念

大学生如何树立和培养法治观念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树立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为国家法治建设作贡献。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法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不仅包含丰富的内容,而且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我们大学生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知道,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性质和特征,树立起符合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 为什么要树立和培养法治观念? 首先,树立和培养法治观念是由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状决定的。不仅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实行法治的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及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目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其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等重大问题的系统化认识和反应,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遵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对法治实践起着指导和推动作用,在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法治理念是法治发展的内在功力,没有法治理念,法制建设就缺乏理论基础的主导价值观,难以把握正确的方向。遵循科学的道路,难以向广度、深度推进,法治的终极目的也就无法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反应和指引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 再次是摒弃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糟粕的需要,虽然早在春秋时期法家学派代表人物韩非子就提出了法治的思想观点,但拥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的中国,人治的思想严重,对待传统法律思想,我们态度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继承,对于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要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时代发展的甚至是阻碍社会发展的要坚决剔除。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既立足中国实践,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既继承中国优秀的法律传统,又吸收外来有益的法律文化。

幼儿科学思维方式培养

幼儿科学思维方式培养 幼儿教育是人一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 教育环节,可以通过幼儿教育引导孩子正确的思维方式,培养良好的学习心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及孩子的自信心、自尊心、上进心、爱心等等。都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幼儿教育作为启蒙教育,为人的一生奠定最初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向成功的关键在于人们能构建独特的思维方式,独特的思维方式应该是开放的、积极的、健康的、建设性的、创新的思维方式,而教会孩子正确的思维方式,我认为是幼儿教育课程中的重中之重。现就如何培养幼儿的科学思维方式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1以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为舞台,培养幼儿科学的正确的思维方式。 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是一种非常好的 教育载体,在课堂活动中,幼儿的科学思维方式能够得到极大的锻炼。 开展形式各样的课堂活动就是要让幼

儿在观察、提问、设想、动手实验、表达、交流的活动中,体验探究、创造的乐趣,构建基础性科学知识,获取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锻炼其科学的思维方式。如:在手工课堂上,老师首先为幼儿准备了大量的物品:颜色形状各异的旧矿泉水塑料瓶、胶水、小剪刀、彩色纸张、塑料花等等,然后引导幼儿观察、分析旧塑料瓶的特征情况,让幼儿动脑思考旧塑料瓶的各种用途,并鼓励他们动手,使用旧塑料瓶来做出他们想到的相关物品,幼儿们的想法很多,最后他们做出了很多物品:有的用小剪刀把白色旧塑料瓶剪成了矮矮的小烟灰缸,说给爸爸放烟灰用;有的用小剪刀把绿色旧塑料瓶剪成了中个 的笔筒,说可以用来放他的水彩笔;有的给有曲线的旧塑料瓶贴上了彩色纸做的裙子,在盖子上贴上用纸画的圆脸,做成了可爱的娃娃装饰品;有的直接把塑料花插到旧塑料瓶里,说这是花瓶……有的幼儿刚开始不知道怎么做,老师要尝试先让幼儿向最简单的方向思考,让他们发现旧塑料瓶最初的储存用途,如当水壶用,进而再引导他们发现旧

关于思维方式之培养创造性思维

关于思维方式之培养创造性思维 关于思维方式之培养创造性思维(一) 培养创造性思维,重视发散思维的培养 传统教育只强调聚合思维(也称集中思维、求同思维、正向思维),而不讲发散思 维(也称求异思维、逆向思维、多向思维),这是有其深刻的教育思想根源的。传统教 学模式强调以教师为中心,强调教师对学生单向讲授知识,把学生当作知识灌输对象,其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能很好地理解、消化和应用前人知识与经验(但不善于创造新理论、新知识)的应用型人材。 若仅从知识传授角度考虑,传统教育并非没有优势(从学科考试情况看,我们学生 的成绩普遍高于西方国家同类学生的水平),我们传统教育的主要弊病在于不能培养出 大批具有创造性思维的创新人材,因为这种教育的目标就不是要培养“创新”能力,而 是要向学生灌输知识——不是把学生看成活生生的、有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认知主体,而是把学生看成是外部刺激的接受器,是知识灌输的对象。 在这种教育思想指导下,理解、消化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理解、消化老 师讲授的内容就成为教学的最高要求、最高目标。学生的思想观念、学生对一切问题 的认识理解都必须集中、统一到学科的理论体系和基本概念上来;学生的全部言行都必 须符合教师的要求和传统的规范。这正是聚合思维(集中思维、求同思维、正向思维) 所要达到的目标。 聚合思维由于要求思维内容、思维成果都要集中、统一到传统观念或原有概念上来,所以其优点是有利于学科知识的传授,有利于对前人知识与经验的掌握;其弊端则 是容易造成学生对书本、对教师、对权威的迷信,以为书本上的都是经典,教师讲的 都是真理,不敢提出半点怀疑。所以只讲聚合思维,只能使我们的认识永远停留在前 人的水平上,不可能产生新的理论、新的思想。 为了创新,必须强调发散思维,没有发散思维(求异思维、逆向思维、多向思维) 就不会有任何创造性的萌芽和创造性的成果。可以说一切创造都起源于发散思维,这 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且不说“红楼梦”、“水浒传”和“三国演义”这类鸿篇巨著从其主题 思想、表现手法、艺术风

法学专业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

法学专业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 摘要:法律思维培养是法学专业教育的核心目标,法律思维品性是法律思维培养的核心内容,法律思维的养成,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在一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教学范式中,循序渐进,不断渗透,从而塑造具有法律思维习惯和法律思维能力的人才。 关键词:法学专业教育;法律思维;法律思维品性 一、法学专业教育的核心目标 迄今为止,我国法学专业教育改革(以下法学教育都指狭义的法学专业教育)论争与实践几十年。这场论争看似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法学教育实践也看似一片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但是仔细审视,我国法学教育并未取得突飞猛进的进步。培养的人很难适应社会实践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目标难以很好实现。 我国法学教育究竟怎么了,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一问题。法学教育不同于其他专业教育的特点就是它的法律属性。法学教育应当培养具有比较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法律应用能力以及法律专业思维的人才。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可以说是任何专业教育培养的共同目标,而法学教育与其他专业教育的最大不同就在于法律思维的培养,因为法学专业知识的理解与领会,法律职业能力的掌握,都需要运用法律思维。而许多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实践并没有很好重视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人们关注的视角多是培养什么人(是法官、检察官、律师或法学家),而不是这种人应该具备的独特思维品质。 诚然,法学教育既要培养像律师、法官、检察官一样的法律实践工作者,又要培养法律研究者,而且我们也可将他们统称为“法律人”。但是,法学教育关注的不应该只是培养的学生今后干什么,而是无论他们干什么,都必须具有“法律头脑”,即要善于运用法律规则,法律逻辑、法律技术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无论培养的学生今后是做法官、检察官、律师也好,做法律研究工作也罢,都要学会法律推理、法律适用与法律解释等,而这些都体现为法律思维能力,而且法律本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学生在大学学习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法律条文,必须具备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法律思维方法,这样才能解决不断变化着的社会问题,才能成为合格的法律实践者和研究者。因此,不管采用那种法学教育模式,法学专业教育的核心目标应该是法律思维的培养。正如有学者提出的一样,良好的法律思维品质的形成,是学习法律的主要目的。

医学生临床思维方法的培养

医学生临床思维方法的培养 [摘要]医学生临床思维方法的掌握与否,对医学生是否能够成为人格健全的高素质医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该文着重强调了临床思维的重要性以及详细的阐明了培养医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的方法和措施。 [关键词]医学生思维方法思维模式 思维方法,是人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上所形成的认识事物、研究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影响和引导人们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医学思维方法,是作为医学主体的工作人员,在某一时期内认识医学对象,研究和处理医学问题起主导作用的思维模式。在人类数千年的历史中,医学思维方法经历了从农业经济时代的感性直观的综合思维到工业经济时代的还原分析为主的思维方法的变化。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加速的局面使以知识传授为主的医学教育转变为终身化学习;医学模式已由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的现代医学模式;技术主导的医疗服务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疾病谱的演变与社会的进步,对医疗保健的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时代的种种挑战,使得21世纪的医学思维方法面临重大的转变,也对医学生思维方法的培养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思考。 著名医学家吴阶平教授说:“疾病的认识过程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往往要经历难-易-难-易的过程,这是一个客观规律,要掌握这个规律就必须学习与运用唯物辩证法来指导临床思维,我们在医、教、研工作中能获得成功往往是临床思维比较符合客观规律,相反,则失败。”作为医学教育工作者肩负的严峻使命不仅是传授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医学生正确的临床思维方法。医学生接触临床之后面对着众多的病人和复杂的疾病,要对疾病及病人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要对各种资料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判断,尤其需要唯物主义辩证法来去伪存真,由表及里,从复杂的现象中抓住疾病的本质,从众多的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培养医学生正确的临床思维方法,必须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全面整体的观点、动态发展的观点以及一分为二的观点,才能提供给医学生一个正确分析认识事物的锐利武器,使医学生在诊治病人中避免片面的、孤立的、静止的去看问题,从而能早期诊断治疗病人。培养医学生以唯物主义辩证法为原则的思维方法,能使以学生在临床实践中头脑更敏捷、分析更深刻、决策更正确,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唯物主义辩证法为原则的思维方法应贯彻于临床诊断、治疗及科学研究的全程。 一、诊断思维方法的培养

浅论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

浅论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 摘要:大学生要想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就需要具备法治思维。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必须培养大学生对法治价值观的认同,树立其对法律的信仰,创新大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途径,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环境,重视法治信仰的宣传。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 党的十八大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这是新时期深入开展法治教育的新要求,提高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不仅有助于推进依法治国,而且有助于推动大学生人格健全发展,使他们更融洽地融入法治社会。 一、法治思维相关概念界定 (一)、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指用法律的精神、规定与原则,对相关法律问题所进行的分析、判断和解决的意识过程,是用法治的理念、法律知识与法律规定去实施法律的具体过程。而当法治思维成为个人的思维习惯时,这种思维方式也将会伴随其终生,并影响终身。

(二)大学生法治思维 大学生法治思维是指大学生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培养他们去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对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正确的去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决策的思想认识过程。具体表现为能去灵活运用法律原?t、逻辑以及法律规范作出符合法治理念相适 应的行为。 二、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的意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是 我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的重要目标。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方式,无论对大学生还是法治国家的建设都有重大意义。 (一)大学生作为年轻且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是培养全民法治思维方式的重要突破口。他们具有一定的知识储备,经过教育引导能更加理性地看待道德思维、政治思维、经济思维和法治思维方式的关系。理性认识法治思维方式,是树立法治信仰的前提。把大学生作为为突破口,通过大学生的示范和影响,有助于带动其他群体树立法治意识。建设法治国家有赖于每个人法治意识的提升,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方式,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

法律人专业素养目标下的法律思维方式及其培育

法律人专业素养目标下的法律思维方式及其培育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特有的思维样式,也是法律职业的从业者胜任法律职业的必要条件。法学教育对法律人专业素养培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使学生养成和改善法律思维方武,为法律职业输送合格的人才。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缺少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自觉培育,导致法学教育的法律思维方式价值被忽视。 标签:法律思维方式:培育:缺失:调整 一、法律思维方式培育的忽视 (一)理论认识方面的原因 学界对于法律思维的关注仅仅是最近几年的事情。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许多学者开始认识到法律思维与法律制度规范一样,也是法治实现的一个重要条件。郑成良教授对此有过精辟的阐述:“法治固然取决于一系列复杂的条件,然而就其最直接的条件而言,必须存在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思想方式,即只有当人们能够自觉地而不是被动地、经常地而不是偶然地按照法治的理念来思考问题时,才会有与法治理念相一致的普遍的行为方式。”由于人们对法律思维认识的历史较短暂,认知的程度处于初步阶段,因而对于法律思维的研究多限于法律思维形式方面。至于法律思维能力如何培养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关注这一领域的人还不多。法学教育界自身对学生法律思维方式价值的认识也刚刚开始,对于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的规律还处在摸索时期,所以在法学教育实践中能够自觉地为实现这一价值目标做出努力的人也实为罕见。 (二)传统方面的原因 我国法学教育有着注重传授知识的教育传统,传授知识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主要目标。法学教育的主要环节都是围绕着知识的传递、知识的记忆、知识的考察而展开。课堂教学是法学教学的主要环节,而我们的全部课堂教学大都集中于知识的传授;教学的目标是要求学生记住老师所教授的知识;考试是对学生的知识记忆程度予以测试、检查。国外有学者形象地将这种教育称为“教育银行”。“教育因而变成一种储蓄行为,学生是储蓄所而老师是存款人。教师不是同学生进行交流,而是发行官方公报,储存一些东西让学生们耐心接受、牢记和复述。这是教育‘银行’的概念,学生在其中的活动空间仅限于接受、归档、保存这些储蓄。事实上,他们仅有的机会就是成为收款员或被储蓄财物的编目者。”教育银行的比喻也很贴切地表达了我国法学教育的特征:教学以填鸭式的方法为主导,学生在教学中处于被动的知识接受地位,教学成为灌输法律真理的过程,学生批判、反思的能力得不到充分训练。法学教育如果不能自觉地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法律思维力也难以沉淀于学生的心智之中。总之,过度注重知识传授的传统导致了“高分低能”现象的出现,学生所缺失的就是特有的法律职业思维方式。

正确思维方式的培养

做一名优秀的设计师 ——正确思维方式的培养 授课人:浏阳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张尔海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目标:掌握发散思维、定势思维、逆向思维等思维方式及其 影响和应用;认识自己思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方法与过程目标:学会在分析问题时克服定势思维的约束,有效地运用 多种思维方式。 3、情感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案例分析,树立设计和发明中坚忍不拔、敢于 幻想、敢于挑战权威、脚踏实地等正确的科学观、人生观;培养团队合 作意识;学会正确地审视自己,扬长补短。 教学重点 掌握多种思维方式的运用。 教学难点 学会用科学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克服定势思维的约束。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与讨论,任务驱动,互动游戏,实物展示 教具 多媒体平台、课件、各种实物 教学过程 一、发散思维 (一)教师提问,每次每人回答一个答案: 两只蚂蚁,看到了一个梨。你可以想象它们的对话,然后说一个国家的名字。(举例:一只蚂蚁说咦,大梨。就是意大利)(越多越好) 学生回答,并对学生的回答作出评价,引出发散思维 (二)发散思维 发散思维亦称扩散思维、辐射思维,是指在创造和解决问题的思考过程中,从已有的信息出发,尽可能向各个方向扩展,不受已知的或现存的方式、方法、规则和范畴的约束,并且从这种扩散、辐射和求异式的思考中,求得多种不同的解决办法,衍生出各种不同的结果 发散思维是多向的、立体的和开放型的思维。 (三)拓展案例(学科渗透) 关于《“○”的断想》这样的题目,我们可以作怎样的发散? “○”是黑洞洞的枪口,“○”是黑森森的老井;“○”是地球,“○”是宇宙;“○”是一盘冷月,“○”是一轮红日;“○”是孩子佩带的项圈,“○”是姑娘悬挂的耳环;“○”是妈妈滴下的眼泪,“○”是爸爸举起的酒杯;“○”是起

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培养的必要性

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培养的必要性 大学生由于年龄、阅历和教育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在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方面存在着法律意识较差、证据意识不强、程序意识缺乏等方面的问题。重视大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提高其法律素质,使之适应当代中国法治社会需要,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可能有人会认为,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专业大学生应当培养的,与非法律专业学生无关。的确,法律专业的学生需要培养一种高度职业化、专业化的法律思维方式,而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只需要具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思维方式,本文在第二部分要论述的就是这种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思维方式。 (一)培养法律思维是适应法治社会处理法律问题的需要 法律思维是思维方式的一种。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一般来讲,同一个问题采取不同的思维方式,得出的结论有可能想去甚远。所谓用法律思维方式处理问题就是看一个人思考问题是否以法律为准绳、是否以证据为根据、是否从法律程序出发和是否运用法理分析。郑成良教授指出:“法治固然取决于一系列复杂的条件,然而就其最直接的条件而言。必须存在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思想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法治实质上是一种思维方式。现代社会,法律思维方式渐入人心,大学生毕业后无论是在何种岗位上,都应认真学法、模范守法,善于依靠法律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 (二)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是适应市场经济、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要求市场主体必须在一定的法律范围内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思维方式去处理经济生活中的问题,不仅可避免纠纷的发生,还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大学生现阶段就是要积极投身到和谐社会的构建之中,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的各个有机组成部分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作为和谐社会建设重要参与者,大学生能否用法律思维处理问题直接影响着我国和谐社会的进程。 (三)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有助于适应现代社会的法律生活 现代社会将是一个高度法律化的社会,法律将渗透到国家、社会、个人生活各个领域。许多过去被认为与法律无关的社会领域,已逐渐被纳入法律调整或控制的领域。在社会生活越来越法律化的情况下,要从容面对社会生活中各种法律问题,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必须培养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问题。有人认为,普通公民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帮助处理法律问题。但在现实生活中,除无偿的法律援助之外,能否获得法律服务取决于我们的经济状况,且律师的服务通常是事后的,很难在事前和事中提供帮助。如果事前和事中思考和处理得当,很多法律问题就不会发生。因此,社会的法律服务不能取代自己必要的法律能力。 二、大学生应当培养怎样的法律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是一种区别政治思维、伦理道德思维等其它思维的一种思维方式。同一问题,不同的思维方式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如经常讲到的一个案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但法律有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对某些刑事案件,过了一定的年限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又如,在债权债务保护方面,虽然从道义上说借钱就得还钱,但按照我国《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既没叫债务人还钱,也没有向法院起诉,且债务人也没有表示要偿还,债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但从道德上说,一项债务不论过了多长时间,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与道德思维、政治思维等其他思维方式相比,法律思维具有许多显著特征。这种一般性的法律思维方式的特点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以事实为依据

法律思维的养成期末考核题目(精)

期末考核 要求:第18周周四课堂交纸质版,打印手写均可,标明题号及题型,第一行居中写“《法律思维的养成》期末考核”,第二行标明个人信息。 一、案例分析:(40分) 原告是一位进城务工的农民,他在某建筑工地做工一年,年终时因未拿到工钱而向被告(包工头)讨要,被告拒绝支付,原告便跑上被告办公的楼房房顶平台,向周围大声喊叫,“如果不给工钱,我就跳楼”。被告不仅没有立即制止原告的行为,反而说,“你跳吧,反正我没钱给”。原告从楼上跳下摔成重伤,共花去医疗费三十余万元。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钱并赔偿其跳楼造成的损害。 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并得出你认为正确的判决结论。(要求:查询并引用具体法条,运用学过的案例分析方法、法条解释方法进行分析。不少于500字) 这个案件似乎就是疑难案件的一种 首先是这个工钱的拖欠问题, 其次是这个跳楼问题,到底由谁来支付,现在我的观点就是这个双方都应该承担责任,而且这个老板应当是这个主要责任。 案例分析 此案件中存在两个关系,第一是包工头对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第二是这个包工头是否应该就农民工因为拖欠工资而跳楼而支付赔

偿金,或者说支付多大比例的赔偿金。 首先分析此案存在的第一问题,此案的基本事实是原告(农民工)为被告(包工头)打工一年,而被告拖欠员工啊的工资。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拖欠工资的事实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明确,不具有争议。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包工头应该及时支付自己所拖欠工资。并且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全额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因此,根据这个规定,农民工还可以主张包工头老板支付自己补偿金。 我们再来分析关于农民工受伤的赔偿问题。首先,虽然农民工从楼上跳下来受伤,是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但是我们不能就这样孤立的看待这一事件。首先,农民工之所以有跳楼的这种行为和包工头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农民工是在索要工资无果后,才一气之下去楼顶,准备跳楼,对老板施加压力,迫使老板支付自己的工资。因此,农民工的跳楼行为和包工头不支付工资,是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其次,在此案件中,包工头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安全保证义务,违背了安全保证义务。我们已经分析了农民工准备跳楼行为和包工头不支付工资是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因此,在包工头看见农民工准备跳楼时,应该尽到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是,再次案件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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