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专门水文地质勘查规范

煤矿专门水文地质勘查规范

矿井水文地质观测要点包括:钻孔水位观测,矿井涌水量的观测,矿井涌水量的预测

方法。对新开凿的井筒、主要穿层石门及开拓巷道,应当及时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和编录,

并绘制井筒、石门、巷道的实测水文地质剖面图或展开图。

1、钻孔水位观测

水位观测用作化解以下生产问题:

(1)利用水位观测预报透水事故的发生;

(2)介绍断层的导水性;

(3)了解突水水源层位;

(4)介绍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给养关系。

2、矿井涌水量的观测

矿井涌水量的量测,常用的方法存有浮标法、堰测法、容积法和观测水仓水位法。

3、矿井涌水量的预测方法

(1)地下水动力学法(小井法);

(2)水文地质比拟法;

(3)涌水量与水位再降浅曲线法:根据三次扣(或摆)水试验资料去推断涌水量。

知识点: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1.对崭新修筑的井筒、主要穿着层石门及拓展巷道,应及时展开水文地质观测和编录,并绘制井筒、石门、巷道的量测水文地质剖面图或进行图。

2.当井巷穿过含水层时,应当详细描述其产状、厚度、岩性、构造、裂隙或者岩溶的

发育与充填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及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和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

质分析。遇下列地质构造时,应观测的内容包括有:

(1)突遇含水层裂隙时,应测量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细长攻灭情况、填充程度及填充物等,观测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并挑选存有代表性的地

段测量岩石的裂隙率为,测量面积大小由其裂隙原产密度情况确认。

(2)遇岩溶时,应当观测其形态、发育情况、分布状况、有无充填物和充填物成分

及充水状况等,并绘制岩溶素描图。

(3)突遇脱落结构时,应测量其断距、产状、断层拎宽度,观测断裂带填充物成分、含水程度及导水性等。

(4)遇褶曲时,应当观测其形态、产状及破碎情况等。

(5)突遇失陷柱时,应观测失陷柱内外地层岩性与产状、裂隙与岩溶发育程度及涌

水等情况,认定失陷柱发育高度,并基本建设卡片、附于平面图、剖面图和素描图。

(6)遇突水点时,应当详细观测记录突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等,并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和含砂量等。同时,

应当观测附近的出水点和观测孔涌水量和水位的变化,并分析突水原因。各主要突水点可

以作为动态观测点进行系统观测,并应当编制卡片,附平面图和素描图。

3.矿井应强化矿井涌水量和水质的定期监测工作。

对于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一般应当每

日观测1次。对溃人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当每隔1~2h观测1次,以后可适

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

观测。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穿过与富水性强的

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空积水区时,应当每日观测涌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对于崭新修筑的立井、斜井,垂深每延深10 m,应观测1次涌水量。盾构至代莱含水层时,如果没规定的距离,也应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量1次涌水量。

当进行矿井涌水量观测时,应当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浮

标法、流速仪法或者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测量工具和仪表应当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矿山水文地质规范

矿山水文地质规范 篇一: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1条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太井生产建设中的水文地质问题,防治水害,保护和利用地下水资源,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开展矿区(井田)水文地质补充调查、补充勘探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二、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门报告。 三、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和防探水。四、开展矿区(井田)专门防治水工程中的水文地质工作。五、为补充和改善矿区(井)生产、生活供水,进行调查、勘探,提供水源资料。 六、根据需要开展老矿区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和研究。 第3条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引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创新。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的划分及其工作要求第4条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从矿区水文地 质条件、井巷充水及其相互关系出发,根据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性质、富水性,补给条件,单井年平均涌水量和最大

涌水量、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等项,把矿井水文地质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四个类型(见表1)。 第5条极复杂型矿井,除必须按照水文地质特点和开采需要进行补充调查、勘探和专门试验,建立井上下水动态观测网,坚持长期观测,以及健全观测资料台帐和历时曲线等外,还应做到: 一、高原山地向斜正地形岩溶矿区,要注重岩溶调查、暗河探测和封闭汇水洼地的水均衡工作,研究分析探放、堵截暗河水的方案与措施。 二、石灰岩露头颁范围广,河溪发育,山塘水库多的矿区,要注重地表水体、岩溶泉同井下出水点关系的调查分析,做好探放溶洞泥砂水工作,防止大突水的威胁。 三、经常直接或间接受煤层顶底部石灰岩溶洞—溶隙高压富含水层突出威胁的矿区(井),要开展区域水文地质综合调查,研究岩溶发育规律,并采用大口径抽水、井下大型放水试验及连通试验,勘查岩溶水集中强径流带或岩溶管道带的分布。矿井开采,要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截(堵截水源)排(疏降)措施方案。要注重突水与隔水层岩性、厚度、水压、构造及采故等关系的研究,不断寻求规律。 四、岩溶矿区都要注重地面岩溶塌陷规律的调查研究,并寻求防治途径。 煤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表(表1) 注:单位涌水量以井田主要含水层中有代表性的为准。 第6条复杂型的矿井,应根据各矿的特点和开采需要,参照第5条的要求进行工作。其中: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煤矿防治水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2) 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2) 第二节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 (3) 第三章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5) 第一节水文地质补充调查 (5) 第二节地面水文地质观测 (7) 第三节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8) 第四节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10) 第五节地面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11) 第六节井下水文地质勘探 (14) 第四章矿井防治水 (16) 第一节地面防治水 (16) 第二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18) 第三节建立健全排水系统 (19) 第四节构筑水闸门与水闸墙的要求 (21) 第五节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22) 第六节注浆堵水 (24) 第五章井下探放水 (26) 第六章水体下采煤 (29) 第七章露天煤矿防治水 (31) 第八章水害应急救援 (32) 第一节应急预案及实施要求 (32) 第二节排水恢复被淹井巷 (34) 第九章法律责任 (35) 第十章附则 (37)

附录:一、本规定主要名词解释 (37) 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主要内容 (38) 三、矿井水文地质主要图件内容及要求 (39) 四、含水层富水性的等级标准 (42) 五、突水点突水量的等级标准 (43) 六、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43) 七、“安全隔水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 (50) 八、“安全水头值”计算公式 (51) 九、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表和预测图模式 (5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的各类煤矿。煤炭行业现行的各项规程、规范、标准在防治水方面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煤矿法定代表人或煤矿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必须配备专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要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 第六条煤矿要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 第七条煤矿要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井田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第九条煤矿要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煤矿要加强防治水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煤矿专门水文地质勘查规范

煤矿专门水文地质勘查规范 矿井水文地质观测要点包括:钻孔水位观测,矿井涌水量的观测,矿井涌水量的预测 方法。对新开凿的井筒、主要穿层石门及开拓巷道,应当及时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和编录, 并绘制井筒、石门、巷道的实测水文地质剖面图或展开图。 1、钻孔水位观测 水位观测用作化解以下生产问题: (1)利用水位观测预报透水事故的发生; (2)介绍断层的导水性; (3)了解突水水源层位; (4)介绍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给养关系。 2、矿井涌水量的观测 矿井涌水量的量测,常用的方法存有浮标法、堰测法、容积法和观测水仓水位法。 3、矿井涌水量的预测方法 (1)地下水动力学法(小井法); (2)水文地质比拟法; (3)涌水量与水位再降浅曲线法:根据三次扣(或摆)水试验资料去推断涌水量。 知识点: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1.对崭新修筑的井筒、主要穿着层石门及拓展巷道,应及时展开水文地质观测和编录,并绘制井筒、石门、巷道的量测水文地质剖面图或进行图。 2.当井巷穿过含水层时,应当详细描述其产状、厚度、岩性、构造、裂隙或者岩溶的 发育与充填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及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和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 质分析。遇下列地质构造时,应观测的内容包括有: (1)突遇含水层裂隙时,应测量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细长攻灭情况、填充程度及填充物等,观测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并挑选存有代表性的地 段测量岩石的裂隙率为,测量面积大小由其裂隙原产密度情况确认。 (2)遇岩溶时,应当观测其形态、发育情况、分布状况、有无充填物和充填物成分 及充水状况等,并绘制岩溶素描图。

(3)突遇脱落结构时,应测量其断距、产状、断层拎宽度,观测断裂带填充物成分、含水程度及导水性等。 (4)遇褶曲时,应当观测其形态、产状及破碎情况等。 (5)突遇失陷柱时,应观测失陷柱内外地层岩性与产状、裂隙与岩溶发育程度及涌 水等情况,认定失陷柱发育高度,并基本建设卡片、附于平面图、剖面图和素描图。 (6)遇突水点时,应当详细观测记录突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等,并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和含砂量等。同时, 应当观测附近的出水点和观测孔涌水量和水位的变化,并分析突水原因。各主要突水点可 以作为动态观测点进行系统观测,并应当编制卡片,附平面图和素描图。 3.矿井应强化矿井涌水量和水质的定期监测工作。 对于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一般应当每 日观测1次。对溃人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当每隔1~2h观测1次,以后可适 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 观测。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穿过与富水性强的 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空积水区时,应当每日观测涌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对于崭新修筑的立井、斜井,垂深每延深10 m,应观测1次涌水量。盾构至代莱含水层时,如果没规定的距离,也应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量1次涌水量。 当进行矿井涌水量观测时,应当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浮 标法、流速仪法或者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测量工具和仪表应当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水文地质勘查规范

水文地质勘查规范 篇一: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 1.2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引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3总则 3.1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 3.4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接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编制矿井地质报告的依据、目的和任务 山东丰源煤炭有限公司XX煤矿位于滕州市级索镇,由XX市峄城区投资兴建,XX市煤炭规划设计院设计,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30万吨。矿井于1984年10月6日开始建设,1991年10月转入试生产阶段,1994年12月28日正式投入生产。建井以来的近20年间,积累了大量的矿井开拓开采揭露的地质资料,按原煤炭工业部1984年颁发的《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的规定,已充分具备了编制矿井地质报告的条件。据此,山东科技大学与XX煤矿合作编制《XX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本报告所使用的矿井开拓开采资料截止于1999年5月30日,报告的编制时间为1999年3月15日至1999年10月30日。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要求和方法的主要依据是: 1.《矿井地质规程》(试行)(1984) 2.《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1984) 3.《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1983) 4.《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1986) 5.《煤矿安全规程》(1992) 6.鲁煤管生便字[1992]第4号文转发的原中煤公司制定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1992) 7.《煤炭工业技术政策》(试行)(1987) 8.原能源部煤字[1989]第26号文颁发的《煤矿地质测量图例》。 9.原中煤公司煤生字[1992]第15号文颁发《煤矿地质测量图管理规定[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10.《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1985)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有关文件(1996) 编制本报告的资料来源是: (1)《山东省滕县煤田滕北勘探区普查地质报告》山东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第一勘探队1982年6月 (2)《山东省XX市滕县煤田(北部)XX井田地质资料》山东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第一勘探队1983年6月 (3)《山东省XX市滕县煤田(北部)XX井田补充地质资料》山东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第一勘探队1984年12月 (4)《山东省XX市峄城区XX煤矿水文电法勘探报告》中国煤田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未报批)1992年1月 (5)《山东省滕县煤田(北部)武所屯井田精查补充地质报告》山东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第一勘探队1985年6月 (6)《山东省滕县煤田(北部)武所屯生建煤矿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资料》山东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第一勘探队1990年12月 (7)《山东省滕县煤田(北部)武所屯生建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武所屯生建煤矿、山东矿业学院1998年10月

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GB12719—1991) 1 主题容与适用围 1.1本规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 1.2 本规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 3 总则 3.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一、勘查范围 1.勘查范围应适应工程建设实际需要。 2.勘查综合利用已有的气象、地动、水文及地质其他资料,在勘查范围内完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任务。 二、勘察方法 1.对潜水断层、挤岩破坏带、滑动层和节理的勘查,可进行反射地震、电磁、抽水试验等方法调查。 2.泥石流勘查,应收集源头、谷地、扇状、口状和防止措施等资料,利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查技术,得到有关高密度泥石流高度、走向及活动条件等信息,编制勘测报告。 3.地下水勘查,应组织流域观测、空间观测、钻孔调查等观测,进行水文调查以及水情测量,综合分析地下水库的空间分布和特点,编制勘测报告。 三、调查规定 1.勘查编制的调查报告中应包含对整个工程范围水文地质条件的描述、水文地质问题的分析、主要数据和结论等内容。 2.勘查报告需包含详细的指标、性质、类型、层次、检测原理及仪器设

备等调查项目,明确调查质量要求。 四、调查成果 1.根据勘查调查结果,综合分析研究,形成完整的报告文件,并对结果进行总结、评价及推荐。 2.勘查成果文件按照设计标准的要求,形成报告文件,并用有效的数据描述和黑白图表示出来,配以计算结果分析,为技术决策、调查及审核提供准确可靠依据。 五、数据处理 1.对勘查测量资料、土石调查记录、样品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形成统计数据。 2.从气象、地动、地下水情测量等资料中,导出水文地质体系,并形成相关数据文件。 六、审核要求 1.审核负责人应熟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数据评价、分析及处理技术,具备独立设计及工程文书写作的能力。 2.应按照有关的施工规范及规定,检查、审核后审核结论,拟定施工方案,规划管理工程的施工过程。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引用标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总则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

(新版)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送审稿)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送审稿) 1 范围 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勘查区、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查类型、勘查程度、工程量、勘查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是制订勘查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矿山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矿业权评估及转让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65-2010 冶金工业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 15218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 GB 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 50218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主要充水含水层main filling aquifer 指在矿床开采条件下,对井巷产生充水量较大的一个或多个的含水层。 3.2 水文地质勘查hydro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为查明一个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的野外和室内水文地质工作。包括水文地质测绘、物探、勘探、试验、地下水动态监测等工作。 3.3 单孔抽水试验single well pumping test 只在一个抽水孔中进行抽水的试验。 3.4 多孔抽水试验pumping test with multiple observation wells 在一个主孔抽水,其周围设置若干观测孔观测地下水位的抽水试验。 3.5 群孔抽水试验interference wells pumping test 在抽水影响范围内,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抽水孔中抽水并在其周围布置若干个孔观测水位的抽水试验。 3.6放水试验dewatering test

煤矿床水文地质勘查工程质量标准

煤矿床水文地质勘查工程质量标准 煤炭是我国最主要的能源之一,煤矿床水文地质勘查工程是煤矿勘查领域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该项工程的质量直接影响到煤炭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因此,我们需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煤矿床水文地质勘查工程质量标准。 一、煤矿床的形成机制 理解煤矿床的形成机制是进行水文地质勘查的前提。在地质学中,煤矿是指由植物残体经过化石化成为煤炭沉积层,通常形成在湖泊、河流、海岸等地区。其中,煤层被薄带状砂岩层或页岩所夹,并呈南北长条状分布。煤层被称为储煤层,而砂岩层或页岩被称为盖层。 二、水文地质勘查的意义 1. 确定煤床的水文地质条件 对于煤矿地下开采来说,煤层内水的问题是一个极其关键的问题。从勘探的角度来讲,必须通过水文地质勘查来确定煤床的水文地质条件(如含水层的分布范围、规模、水头等),以此来准确估算储煤层的实际厚度。 2. 分析煤床的矿物组成 水文地质勘查还可以收集到煤层的物理、化学特征及矿物组成信息,从而推断出地层和水文地质的变化和特点。并可以

通过岩层、地表地貌和地质构造等来分析煤层的发生过程,达到探明煤储层分布的目的。 三、煤矿床水文地质勘查工程质量标准 1. 勘查范围 煤矿床水文地质勘查必须有明确的范围和界限,以确保勘查区域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勘查的范围应涉及到煤矿开采和环境改变范围内的全部含水层。 2. 勘查数据质量 在水文地质勘查过程中,保证数据的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勘查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取样、检测和数据记录的标准规范,并注重数据的精确度和实用性。 3. 勘查报告质量 水文地质勘查工作完成后,必须建立详细的勘查报告。勘查报告应涵盖勘查内容、数据来源和分析方法等内容,并提供具体而全面的逻辑分析和判断结论。 4. 勘查工程安全 在水文地质勘查过程中,应注重勘探工程的安全性。勘探工程必须符合现有的安全规范,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确保勘探工程的人员、设备和设施安全。 5. 专业人员素质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要求规范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1.2 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3 总则 3.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 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 3.4 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接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矿山建设设计的实际需要,针对主要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6 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在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矿区的地质环境作出评价。 3.7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从社会的综合效益出发,既要研究保障矿山安全,连续生产,又要研究矿山排水的综合利用以及对附近水源地和地质环境的可能影响。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1、2 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引用标准 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3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3 总则 3、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估计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估计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 勘查工作时期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时期相习惯,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时期。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时期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时期的要求。 普查时期: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关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截了当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时期: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时期: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 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估计影响的范围、 3、4 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截了当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时期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依照矿山建设设计的实际需要,针对主要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6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在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矿区的地质环境作出评价。 3、7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从社会的综合效益出发,既要研究保障矿山安全,连续生产,又要研究矿山排水的综合利用以及对附近水源地和地质环境的估计影响、

最新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69310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69310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 1.2 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3 总则 3.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 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 3.4 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接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矿山建设设计的实际需要,针对主要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6 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在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矿区的地质环境作出评价。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第一章总则 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太井生产建设中的水文地质问题,防治水害,保护和利用地下水资源,特制定本规程。 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开展矿区(井田)水文地质补充调查、补充勘探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二、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门报告。 三、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和防探水。 四、开展矿区(井田)专门防治水水中的水文地质工作。 五、为补充和改善矿区(井)生产、生活供水,进行调查、勘探,提供水源资料。 六、根据需要开展老矿区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和研究。 七、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引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创新。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的及其工作要求

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井巷充水及其相互关系出发,根据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性质、富水性,补给条件,单井年平均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等项,把矿井水文地质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发杂四个类型(见表1)。 极复杂型矿井,除必须按照水文地质特点和开采需要进行补充调查、勘探和专门试验,建立井上下水动态观测网,坚持长期观测,以及健全观测资料台帐和历时曲线等候外,还应做到: 一、高原山地向斜正地形岩溶矿区,要注重岩溶调查、暗河探测和封闭汇水洼地的水均衡工作,研究分析探放、堵截暗河水的方案与措施。 二、灰岩露头范围广,河溪发育,山塘水库多的矿区,要注重地表水体、岩溶泉同井下出水点关系的调查分析,做好探放溶洞泥砂水工作,防止大突水的威胁。 三、经常直接或间接受煤层顶底部石灰岩溶洞一溶隙高压富含水层突出威胁 煤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表(表1)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

煤炭地质勘查规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煤炭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 4 煤炭地质勘查的基本原则 5 煤炭地质勘查的工作程度 5.1 阶段划分 5.2 预查阶段 5.3 普查阶段 5.4 详查阶段 5.5 勘探阶段 6 煤炭地质勘查的控制程度 7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 7.1 资源/储量分类依据 7.2 煤炭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 8 煤炭资源/储量估算 8.1 煤炭资源量计算指标 8.2各类型资源量计算块段划分的基本要求8.3 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要求 8.4 有夹矸的煤层采用厚度的确定方法

8.5 露天勘查煤层的夹矸和剥离物的估算 9 煤层气和其他有益矿产勘查工作 10 泥炭地质勘查 10.1 泥炭预查 10.2 泥炭普查 10.3 泥炭详查 10.4 泥炭勘探 10.5 泥炭资源/储量估算 11 资源编录、综合研究和报告编制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附录B(资源性附录)勘查工作研究的技术要求 B.1 煤质研究 B.2 勘查区(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勘查研究 B.3 工程地质勘查工作 B.4 环境地质工作 附录C(资料性附录)煤层气及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研究 C.1 煤层气的勘查评价 C.2 其他有益矿产的勘查评价 附录D(资料性附录)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稳定程度类型划分及钻探工程基本线距 D.1 构造复杂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 D.3 选择钻探工程基本线距的要求

D.4 泥炭勘查工程控制的程度 附录E(资料性附录)建议的资源/储量比例及资源量估算指标附录F(资料性附录)采样及测试工作量 D.2 煤层稳定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 附录G(资料性附录)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及勘查工作量G.1 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的划分 G.2 水文地质勘查工程量 G.3 露天煤矿的水文地质勘查类型划分 G.4 露天煤矿勘查的抽水试验工程量 附录H(资料性附录)露天边坡、剥离物分类及勘查工程布置H.1 按构成露天边坡岩层的岩性、物理力学性质和结构面的发育程度露天边坡可分为三类 H.2 露天边坡勘查工程布置 H.3 按剥离岩层的岩性和物理力学性质可将剥离物分为三类H.4 露天剥离物勘查工程布置 附录I(资料性附录)小煤矿勘查工作 附录J(资料性附录)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 J.1 概略研究 J.2 预可行性研究 J.3 可行性研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