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所属学科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担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7年12月修订

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办)享有宣传、推介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成果是否涉及敏感问题或其他不宜公开出版的内容:是□否□

成果是否涉密:是□否□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所有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项申请。

二、请按照表内规定的内容如实填写。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页;无内容填写的可空白;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本表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三、“鉴定结果”“修改建议”由鉴定组织者填写;鉴定专家的个人意见填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活页),附在《结项审批书》之内,表格可在北京社科规划网站下载。

四、项目结项所需材料:1.本《结项审批书》原件1份;2.最终成果定稿2套;3.最终成果简介2份;4.以上三份材料的电子版;5.《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活页,原件);6.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财务部门出具并盖章);7.阶段性成果及转化证明材料一套。

一、数据表

注:课题组主要成员按照研究成果实际贡献顺序填写,结项证书只限前8名。

二、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注:本栏可加页。

三、主要阶段性成果

注: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如实填写,论文发表的期刊需标明是否是CSSCI(SSCI、CSCI、SCI、A&HCI)期刊。本栏可加行、加页。

四、项目最终成果简介

五、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

六、建议回避鉴定的专家名单

七、鉴定结果

注:本栏由鉴定组织者核对填写,须附5份《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

八、修改建议

九、项目决算表

注:项目研究成果鉴定专家劳务费用由市社科规划办另行支付;研究成果二次鉴定的专家劳务费由课题组支付。

十、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意见

十一、市社科规划办审批意见

首都师范大学 鉴定结项程序及说明

市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程序及说明一、规划项目鉴定结项流程图

二、关于成果鉴定的几点说明 1.根据项目级别确定鉴定组织者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最终成果由市社科规划办委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鉴定;“重点项目”最终成果由市社科规划办组织鉴定。 2.鉴定成果的要求 课题组需向鉴定组织者提交4套最终成果参加鉴定,其中3套成果要求匿名(在成果中不能含有任何与课题组有关的信息),鉴定成果应装订好,不能为活页。 3.鉴定专家的选择 每项课题的鉴定工作由3位专家完成,鉴定专家人选由鉴定组织者确定,要求具备正高职称、与所鉴定成果属于同一学科领域,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最多只能有1名专家参与鉴定,且不能为课题组成员或为课题研究顾问等;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一般项目鉴定时,需在鉴定前将鉴定专家名单报市社科规划办成果处批准。 4.成果鉴定实行双向匿名和回避制度 市社科规划办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规划项目成果鉴定时,应严格执行双向匿名制度和回避制度,保证成果鉴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关于办理结项手续的几点说明 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免于鉴定审查或通过专家鉴定后(含二次鉴定),即进入结项程序。办理项目结项手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办理结项手续时应提交的结项材料 ①最终成果定稿三份; 项目最终成果应符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最终成果规范》的要求(https://www.360docs.net/doc/a619186565.html,/bjpopss/flashget/ghgz115_07.htm.zh)。已经以专著形式出版的成果提交专著3套; ②结项审批书原件一份; ③财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费收支明细帐(需加盖财务章); ④专家个人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三份); ⑤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获奖成果提交获奖证明复印件,公开发表成果提交发表成果复印件,被党政机关和各有关部门采纳吸收的成果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⑥最终成果和结项审批书的电子版(Word模式)。 2.结项审批书有关内容填写说明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简称“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研究多出优秀成果,培养优秀人才,有效发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导向示范作用,结合北京社科规划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研究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广大社科研究工作者服务,推动首都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大繁荣。 第三条始终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原则。应用研究要围绕北京市的工作重点,突出党和政府急需的、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来确立研究选题,团结引导广大专家学者研究回答首都科学发展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研究要关注重大的、填补空白的、代表学科前沿的、反映北京特色的选题,鼓励原创性和开拓性,倡导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社科研究成果。

第四条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突出首都标准、注重科学管理、服务专家学者,倡导和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第五条组织实施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规划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二章项目分类 第六条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办”)负责编制《北京市社会科学“×五”基金项目工作纲要》,发布《北京市社会科学“×五”基金项目课题指南》或《年度项目研究参考选题》,明确优先支持的研究领域和选题范围。 制定课题指南和参考选题应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科学、充分的论证。 第七条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研究基地项目、增补项目等项目类型,并在年度项目、研究基地项目、增补项目中分设特别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对不同级别项目予以相应金额的经费资助。 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类型根据首都科学发展变化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领域和范围各有侧重。

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填写范文

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填写范文 XX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鉴定结项审批书 项目批准号 XXXXXXXXXX 项目类别一般类别 学科分类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 项目名 项目负责人 XXXXXX 所在单位 XXXX大学 填表日期 20XX年 XX月 XX日 XX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X年X月修订重印

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XX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2007年度之后(含2007年度)的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填写“无”;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凡选择性栏目在选项上打“√”。 三、“主题词”栏需填写反映成果内容的4个以内关键词;“最终成果简介”的写法和要求见申请书内该栏目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四、报送A4纸打印的《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简介及最终成果各1份,复印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需标注项目批准号),并按《关于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装订成册。同时,将《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简介及最终成果的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为单位压缩打包发至省规划办邮箱(XXX@https://www.360docs.net/doc/a619186565.html,)。以上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XX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五、XX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XX省社科联,电话:XXX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 六、如有其他不明白的问题,请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

【优质】社科基金结题报告-word范文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社科基金结题报告 篇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201X-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鉴定结项审批书 项目批准号项目类别学科分类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西南大学填表日期年月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X年7月修订 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成果是否涉密:是□ 否□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鉴定结项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主题词”栏需填写反映成果内容的4个以内关键词。四、本《鉴定结项审批书》报送1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并附5套最终成果打印稿、1份最终成果简介和1张存有电子版成果及简介的光盘。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1份博士论文(报告)的电子版,并

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以上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 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 五、如有其他不明白的问题,请与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 理机构联系。 一、数据表 二、总结报告 三、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 注:(1)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可加行、加页。 (2)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刊物及期数等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3)主要阶段性成果的重要转摘、引用和应用情况可加页说明。 四、项目最终成果简介 篇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一、结项审批书一式4份二、成果简介一式7份 三、最终成果(论文或研究报告)一式6份 四、以上需提交电子文档,结项成果中不能出现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只可在成果的封面打印结项成果的名称。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要求 一、报送课题成果鉴定材料8套,每套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 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 件(专著或研究总报告)、成果附件(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 (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 申请及获准批复。研究已出版专著,并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主件的,必须另提交 专著8册。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中的研究总报告不得少于3万字。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所属学科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担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7年12月修订

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办)享有宣传、推介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成果是否涉及敏感问题或其他不宜公开出版的内容:是□否□ 成果是否涉密:是□否□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所有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项申请。 二、请按照表内规定的内容如实填写。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页;无内容填写的可空白;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本表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三、“鉴定结果”“修改建议”由鉴定组织者填写;鉴定专家的个人意见填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活页),附在《结项审批书》之内,表格可在北京社科规划网站下载。 四、项目结项所需材料:1.本《结项审批书》原件1份;2.最终成果定稿2套;3.最终成果简介2份;4.以上三份材料的电子版;5.《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活页,原件);6.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财务部门出具并盖章);7.阶段性成果及转化证明材料一套。

一、数据表 注:课题组主要成员按照研究成果实际贡献顺序填写,结项证书只限前8名。

二、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注:本栏可加页。

三、主要阶段性成果 注: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如实填写,论文发表的期刊需标明是否是CSSCI(SSCI、CSCI、SCI、A&HCI)期刊。本栏可加行、加页。 四、项目最终成果简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鉴定结项审批书 项目批准号 学科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年月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署名和知识产权方面争议;除涉密内容,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利,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适用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申请。 二、请如实填写表内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栏目不够时可加行加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主题词”栏填写反映成果内容的个以内关键词;“最终成果简介”的写法和要求见申请书内该栏目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四、本《鉴定结项审批书》报送份(纸型,于左侧装订),并附套项目最终成果和份最终成果简介和张存有电子版成果及简介的光盘(电子版须为格式)。以上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审核。 五、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号基金处,邮政编码:。

注:课题组主要成员按成果(计划)出版或发表时的实际署名顺序填写。 二、总结报告

注:本栏可加页。 三、修改说明

注:本栏可加页。 四、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

注:()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可加行、加页。 ()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刊物及期数等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主要阶段性成果的重要转摘、引用和应用情况可加页说明。 六、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

课题鉴定结项流程及材料清单

省课题鉴定结项流程 一、课题负责人完成最终成果的撰写工作,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同时附上成果简介(一式二份)。凡在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基础上完成的最终研究成果,还需提交二者之间区别、联系的说明材料(一式六份)。 二、课题负责人如实填写《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2020年7月制)一份,经费使用部分栏目须经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表格提示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三、课题责任单位认真审核把关,检查鉴定结项审批书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在确认全部结项申请材料无学术不端行为、无政治原则问题后,出具说明函,同时,按《鉴定结项审批书》(2020年7月制)提示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四、课题责任单位将全部结项申请材料交至省社科规划办。 五、省社科规划办在审核通过后,将组织5位专家进行鉴定,时间2-3个月。 六、鉴定意见全部回收后,核算最终得分和鉴定等

级,出具初步结项意见按程序报批。 七、审批结论为暂缓结项或二次鉴定的,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修改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省社科规划办;结项通过且需出版的研究成果,必须在充分吸收专家鉴定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执行。 八、课题结项后,由责任单位领取结项证书、专家鉴定意见等,并负责办理结项资助经费划拨手续。结项资助经费、鉴定劳务费发放情况将在省社科规划办网站公布。 九、结项材料清单 1.纸质版《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 2.单位财务部门打印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经费开支明细1份; 3.纸质版成果简介1份(参考省社科规划办提供模板); 4.装订成册的最终研究成果6份; 5.纸质版《关于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结项有关情况的说明函》1份; 6.电子光盘1张,以课题负责人名字命名(含最终研究成果、成果简介、鉴定结项审批书、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和《说明函》、经费开支明细PDF签字盖章版等所有文字材料;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和成果简

社科基金结题报告

篇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2012-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鉴定结项审批书 项目批准号项目类别学科分类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西南大学填表日期年月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7月修订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成果是否涉密:是□否□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鉴定结项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主题词”栏需填写反映成果内容的4个以内关键词。四、本《鉴定结项审批书》报送1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并附5套最终成果打印稿、1份最终成果简介和1张存有电子版成果及简介的光盘。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1份博士论文(报告)的电子版,并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以上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 五、如有其他不明白的问题,请与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联系。 一、数据表 二、总结报告三、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 注:(1)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可加行、加页。 (2)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刊物及期数等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3)主要阶段性成果的重要转摘、引用和应用情况可加页说明。 四、项目最终成果简介篇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一、结项审批书一式4份二、成果简介一式7份 三、最终成果(论文或研究报告)一式6份 四、以上需提交电子文档,结项成果中不能出现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只可在成果的封面打印结项成果的名称。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要求 一、报送课题成果鉴定材料8套,每套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专著或研究总报告)、成果附件(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研究已出版专著,并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主件的,必须另提交专著8册。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中的研究总报告不得少于3万字。 二、鉴定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除专著外,将所有资料(或复印件)于左侧装订成册。不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012年1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市社会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并在总结《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用于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市社科规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特别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大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特别委托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青年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第三条项目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原则: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项目经费应主要用于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研究项目,以及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础研究项目,避免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研究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项目预算,杜绝随意性。应当加强相关科研资源的统筹协调和有效整合,避免重复浪费。 (三)权责明确,规范管理。项目经费管理各方权责要明确,各负其责,协力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追踪问效机制。 (五)一次核定,分期拨付。项目经费资助额度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核定,分期拨付。 第二章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第四条项目经费主要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交通与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管理费等。 (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二)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三)交通与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调研活动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小型会议的费用。会议费的开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调研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经费应当严格控制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并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因项目研究确需开支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应当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示,由市社科规划办批准后执行。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30%。

北京社科项目结项攻略

北京社科项目结项攻略 准备鉴定材料 一、提供5份匿名的最终成果(成果形式需与申请书一致)进行鉴定,胶装及排版格式参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规范细则》 二、提供7名与结项项目研究学科、方向一致的来自不同法人单位的正高职专家信息表一份。 信息包含:姓名、职称、单位、研究方向、手机号码、通讯地址。 (重点及以上级别项目不需要提供) 学校组织鉴定通过后: 一、结项审批书2份(A4双面打印,不装订)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执行2014年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执行2016年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注:请根据自己项目年度,填报相应版本的审批书。 审批书中,财务与审计意见处需盖公章 二、最终成果简介2份(A4双面打印,左侧双订) 具体要求参见结项审批书中第四部分要求。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1.“最终成果简介”是结项的必需材料,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 2.“最终成果简介”的内容包括:研究成果的核心观点(500字);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对策建议(详写);字数限4000-5000字。 3.“最终成果简介”应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文章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

4.“最终成果简介”在左上方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作为活页附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 三、经费收支明细账2份(加盖财务处公章,多页须有骑缝章) 注意:决算数应该与预算数基本一致,如果劳务与咨询超出预算过多,需要调整或者作出合理说明,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和财务处联系。 (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购置费,资料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项目批准号 项目名称 涉及学科 首席专家 责任单位 填表日期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修订

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署名和知识产权方面争议;除涉密内容,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利,但须保留首席专家和课题组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首席专家(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适用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专项项目和特别委托项目的鉴定结项申请。 二、请如实地填写表内各项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栏目不够时可加行加页;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主题词”栏填写反映成果内容的1-4个关键词;“最终成果简介”的写法和要求见申请书内该栏目的“提示”。 四、申请网络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及申请免于鉴定且结项成果不涉密的,需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提交《重大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免于鉴定的涉密成果需线下报送1份纸质版《重大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最终成果简介和1份移动存储介质(内含最终成果全文、最终成果简介和《鉴定结项审批书》及相应免鉴佐证材料)。如有重要事项变更,须在《重大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总结报告”中予以说明,并附经全国社科工作办或项目责任单位批准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邮政编码:100806。联系电话:010-********

一、数据表

二、总结报告

三、阶段性成果 注:阶段性成果,请按首席专家、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可加行、加页。 四、最终成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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