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

我国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
我国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

?退休制度

?职工退休福利基金方法

?职员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打算

?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历史沿革

?我国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法二

?我国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法二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打算

?纵向平衡的积存式

?纵横交叉的部分积存式

?横向平衡的现收现支式

退休制度

许多国家对企业雇员实行退休、退职制度,以保证雇员在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的物质关心。建国以后,我国一直在城镇企业职工中实行退休养老制度,并通过立法形式给予保证。退休制度包括以下要紧内容:

(一)退休条件

雇员退休一般是由于年龄条件和躯体条件不适合接着工作而退出劳动岗位,享受养老金等退休待遇。为保证雇员的差不多退休权益和退休制度的严肃性,各国对法定退休年龄都有严格规定,躯体条件则由企业和有关部门掌握。法定退休年龄在各国不甚统一,最低为50岁,最高为67岁,通常在60~65岁之间,且男女雇员的退休年龄有差异,女性一般小于男性5岁左右。

依照我国《劳动法》对企业雇员的退休、退职条件规定,下列雇员能够享受退休待遇: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员年满55周岁,女工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不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工作的,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患职业病,属于乙、丙两类的离职修养职工,本人自愿,也能够退休。

对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办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亦能够办理退职。

(二)退休待遇

国外企业雇员分为退休和退职两种,我国分为退休、离休和退职三种,待遇有所不同。退休待遇包括:从退休的第二个月起按规定标准发放退休金,直至去世为止;享受与现职雇员等同的医疗待遇和死亡待遇,以及一些企业雇员福利等。退职人员的退职金低于退休金,医疗待遇与退休相同,但一般不再享受企业雇员福利。离休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待遇高于前两种。(三)退休金的确定与给付

退休金是退休人员依法领取的生活费用,是养老保险待遇的主体部分。退休金的确定一般以雇员在职时的收入水平为基础,辅之以养老保险金的缴费年限(或工龄)的退休年龄。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精神,退休金确定时必须考虑满足退休雇员的差不多生活要求,同时还应体现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我国在立法中,对退休金标准的确定规定如下原则:其一,退休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费用,不得超过在职时的正常工资收入;其二,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以在职实得工资为基础,因连续工龄、工伤和职业病、专门贡献等因素有所不同;其三,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对在职人员进行工资调整时,也要兼顾退休金的调整。(四)工龄及其计算

工龄是劳动者以工资收入为要紧生活来源,按日历年计算的工作时刻,也称工作年限。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两种。工龄长短与劳动者享受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待遇关系紧密,因此国家对工龄的计算有严格的规定。

一般工龄又称为总工龄,是指劳动者以工资为要紧生活来源的,按日历年计算的全部工作时刻。一般工龄的计确实是把劳动者全部工作时刻,不分企业按年累计起来。连续工龄又称本企业工龄,是指劳动者在一个企业内的连续不间断的全部工作时刻。连续工龄的计算以劳动者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时刻为准,如曾离职,应从最后一次回本单位工作之日计算,离职前后一般不连续计算,专门情况另作处理。

对一些专门工种的工龄能够进行折算,例如:从事低温或高温工作的职工,一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一些化学、兵工即有毒作业的工作,一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寒地区工作的职务,一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流淌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寒地区的职工,一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职工退休福利基金方法

(一)本公司为提倡职工储蓄及谋求职工福利,并安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依照人事治理规则第13章及第14章规定,特订职工退休福利基金方法(以下简称本方法)。

(二)凡本公司正式任雇用并按月领有固定薪津的职工始得适用本方法。

(三)适用本方法的职工,每月应提存职工储存金,其储存金额按

该职工每月固定薪津(不包括特勤津贴、外勤津贴及其他临时津贴)总额2%提存,并以10元为单位,其尾数舍去不计。对前项个不职工储存金本公司配合另按月提存其相等金额的储存金,作为该职工的退休福利储存金。

(四)本公司以第三条所提存的储存金额总额作为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并以本公司为托付人托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为受托人,依本公司与受托人签订的团体职工退休福利基金信托契约的规定进行治理。

(五)职工停职期间可免提存,但保留其领受退休福利金的资格,复职时即恢复提存。对该职工已提存的退休福利金的收益,由受托人按月复利计算滚入本金。但停职期间经本公司认为必要者得接着提存,其停职期间的固定薪津总额以停当月份的固定薪津额为准。

(六)凡职工自加入本方法之日起至依下列规定奉准退休之日止接着提存储存金者,悉依本方法本条及第八条规定,计算给付退休福利金。

1.任职满26年以上者。

2.任职满16年以上现龄已达下列规定年龄者。

(1)办事员、助理员、雇员及工友、司机年满46岁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国发〔2015〕48号(优选.)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国发〔2015〕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5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基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第四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第五条养老基金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养老基金投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办法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养老基金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不得将养老基金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第七条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因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运营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养老基金资产,权益归养老基金所有。 第八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九条养老基金资产的债权,不得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养老基金不同投资组合基金资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第十条养老基金资产的债务由基金资产本身承担。非因养老基金资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资产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养老基金投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国家对养老基金投资实行严格监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关联交易等损害养老基金及他人利益、获取不正当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投资运营的养老基金。 第二章委托人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养老基金委托投资的委托人,可指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承办具体事务。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介绍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介绍 ■补缴范围: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 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 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 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 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 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 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 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2007年底 的实际发放额加2008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2008年全省 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3.5元,核定2007年原单位实际发放退休人员 养老金时,应核实2007年1-12月实际发放额,取月平均数。下同)。

因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省规定一次性结清有关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 遇人员),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或重新缴费满15年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 待遇,原一次性结清待遇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现已达到或超过领 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 同制职工也可按此办法补缴。 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 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 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 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 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 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 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

详解招商信诺养老保险查询的三种方式

详解招商信诺养老保险查询的三种方式 如今,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增加,不少人会给自己的父母购买一份养老保险来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而对于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查询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的方式有哪些?下面大家一起来看看详细介绍吧。 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方式一:电话查询 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查询,其中电话查询是一种比较快捷的方式,社保全国统一查询电话是所在地区号+12333,也可以拨打本地社保局的公开电话。通过电话咨询,社保服务人员会耐心的回答参保人有关养老保险查询的相关问题。 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方式二:网上登录查询 大多数的城市都有着专门的社保网上办公地址,市民可以登录所在城市的社保网站进行在线查询,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网址的位置不同所填写的信息资料也是有所区别的。一般情况下,在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时需要参保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社保卡上的卡号,就可以查询到每月的缴费明细。如果社保卡忘记密码或者遗失,应及时到当地社保机构进行补办。 友情提示:首次登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的初始查询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设置或更改查询密码后需要重新登录才能查询相关信息。在设置密码时需输入准确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信息,否则无法设置密码并查询到相关个人账户信息。如果输入正确信息仍无法查询到个人账户的信息,可持本人身份证至当地社保局的窗口进行查询。 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方式三:窗口查询 每个地区都有着专属的社保服务大厅,参保人可以到所在社保归属地的办事大厅窗口进行咨询,尤其是需要办理转移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到窗口直接咨询和办理会更加的方便。 以上就是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的方法,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查询。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养老保险的及时缴费不容忽视,这对以后的生活保障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养老保险只能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这里建议大家可以购买招商信诺的常青寿险,该产品是一款专门针对老年人制定的终身保障保险计划,55-75岁的老年人专享,不仅投保方式简单,无需体检,只要一通电话就可承保。并且疾病和意外身故皆有保障,是一款值得信赖的老年人保险。子女为父母投保常青寿险,是作为关爱父母的一份心意。 此外,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照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政策扩大覆盖范围上明确要求所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20%,其中8%计入个人

安徽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8月19日

安徽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2013年8月19日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社部、国家档案局第3号令),结合城乡居保业务经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居保业务档案(以下简称业务档案),系指经办机构在经办城乡居保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专业性文字材料、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档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依法经办城乡居保业务的县级以上社保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本级城乡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并指导下级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经办机构应遵循“谁经办、谁收集、谁整理”的原则,根据各自权限和保管范围保管业务档案,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程序开展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完整、安全,不得伪造和篡改。 第五条经办机构应实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将业务档案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档案的归档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第六条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岗位职责、立卷归档、查阅利用、库房管理、保密、保管、移交、鉴定销毁等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业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毁损、遗失和泄密。 第七条经办机构应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要求,设置符合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磁、防鼠、防虫等“九防”要求的档案保管专用库房,库房面积应按不小于40㎡(使用面积)/万卷(库房建筑面积最小不少于20㎡)标准设立(库房楼面均布活荷载不应小于5kN/㎡,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调阅室、办公室、档案库房应按相关要求分开设置。 档案库房应根据需要配备适用档案现代化管理要求的硬件设备和档案管理软件。档案柜架应符合《档案装具》(DA/T 6-1992)、《直列式档案密集架》(DA/T 7-1992)等要求,能满足未来不少于10年的存放需求。 第八条经办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业务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不少于1人/万卷),业务部门应配有兼职档案管理员,并保持相对稳定。配备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专业基础知识,熟悉经办业务,忠于职守。 第九条经办机构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上年度业务档案收集、整理、组卷、装订完毕并入柜保管。收集过程中应对业务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凡字迹模糊、签章不清、残缺不齐、衔接无序等不适宜归档的业务材料,应退回整改。 村协办员(社区协管员)和乡镇事务所(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国寿补充养老保险产品计划书

团体年金(万能型)计划书

第一部分如何建立企业补充养老计划 1.1.1 依法合规原则 企业补充养老计划的建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用经有关监管部门核准的产品作为计划载体,养老保险计划的计划模式、资金来源、出资方式、资金运用方式和渠道、权益归属规则、领取方式等必须依法合规,保证养老保险计划的平稳、合法运营。1.1.2 公平合理原则 企业补充养老计划必须科学合理,对不同类别员工采用与之相对应的福利标准,在科学、合理的平均水平基础上,充分考虑人员的岗位、职位、贡献度等因素给予标准的浮动。 1.1.3 有效激励原则来 企业补充养老必须体现激励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对大多数员工应给予具备市场竞争力且替代率充足的补充养老保险标准,整体水平略高于本地区、本行业大多数企业的水平,对特殊贡献人员给予特别标准和补偿,从而提高员工的离职机会成本,增强骨干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1.1.4 平稳过渡原则 建立以补充养老保险为主要形式的员工养老保险计划,必须充分考虑贵公司原有各种形式养老保险计划的情况,妥善处理新老员工福利平衡问题,对公司中的新、中、老员工用不同方式纳入养老保险计划,实现新老办法的有机衔接和过渡。 1.1.5 统一管理原则(适用于统括业务) 企业补充养老计划的管理要符合贵公司整体经营管理的特点,采用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实现总部对各下属单位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和调节,从制度上服从和推进公司一体化管理。 ?为每一位员工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 ?个人账户可分设为“单位交费”部分和“个人交费”部分,用以记录企业和员工个人向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交纳的相应资金额度。 ?个人账户资金的职能是通过储蓄实现生命周期内的平滑消费,筹资方式是基金积累式。个人账户模式可有效避免“以新养老”模式下的再分配职能对储蓄职能的挤压,避免造成资金积累不足,有利于资金通过有效的投资实现增值,从而保证员工退休后的补充养老保险收入的持续和稳定。

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网友kano问: 请问辞职后,补充养老金怎么处理,个人交纳部分也不能拿回吗? 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答复: 学术上,补充养老保险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政府以政策指导和政策优惠为导向,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出资,以资金积累和运 作增值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出资单位员工的养老待遇为主要特点的 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俗的说补充养老保险就是不强迫缴纳的,提高员工养老待遇的养老保险。我们平时说的养老保险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其强制缴纳 是与补充养老保险的显著的区别,包括缴纳比例、方式都有严格限制,具体可参看《社会保险费可以约定吗?》。 补充养老保险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种必要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职工离退休后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实行补充保险则可以 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明显地改善和提高职工离退休后的生活待遇。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构成了我 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一般,补充养老保险分配方案有以下三种:⑴个人帐户制;⑵单位帐户制;⑶单位帐户加个人帐户。 补充养老保险分配和记帐也比较灵活,可以按单位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进行分配,或按照单位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个人缴 费全部记入帐户内,单位缴费可全部或部分记入。 补充保险账户是社会化管理的,并不是由单位自己管理或者自行委托其他机构管理,经办机构也须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 经办。一般来说,目前的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各地社会保险管

理部门。管理部门会对单位设单位帐户,单位帐户下再设个人帐户,经办机构每年打印收益对帐单以供查对。 补充保险养老金领取方法有以下几类: ⑴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 ⑵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 这是由于其补充养老保险本身具有的社会保险性质决定的,所以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辞职,除了上述情况一般不能领回保险金。所以,员工离开单位后其个人帐户仍由经办机构管理: 如果kano转到新单位,并且新单位仍然有补充养老金制度的, 可由经办机构根据原单位开出的转移证明,将其补充养老保险个人 帐号转移到kano新就业单位,原单位和新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合并进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帐户。 如果kano转到未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或失业的,其 补充养老保险帐户暂时由原来经办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代为管理。 相关阅读: 补充养老保险的存在问题 (一)全国统一的补充养老保险概念尚不明确。主要是对补充养老保险的外延未予明确,国家级文件采用过“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等概念。部委间对补充养老保 险的理解也存在差异,劳动保障部门自2000年以来一直将“企业年金”作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唯一形式;保监会则一直强调企业年金、团体商业养老保险及新试点的个人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均是补充养老 保险体系的有机组成;财政部认为只有企业为全员购买的保险属于补 充养老保险范畴,认识上的差异不利于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展 业务。 (二)我国现行补充养老保险过多强调企业的作用,忽视了个人投保补充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积极性。目前,我国补充养老保险主要 以企业为投保人,有限的扶持政策也仅限于对参保企业的支持,导

如何查询个人养老保险

如何查询个人养老保险 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的方法是什么,查询养老保险有哪些途径。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如何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希望你们喜欢! 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的方法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 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以省(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缴费基数上限:300%社平工资; 缴费基数下限:60%社平工资。 1、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市)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2、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计算方法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 2、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职工工资总额60%~300% 8%; 3、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三)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按照目前的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满15年,即必须满180个月。中间可以中断,不影响领取养老金,但如有中断,会影响养老金待遇。缴费满15年的提倡继续缴纳,多缴多得。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方法为当地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可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平均工资的60%至100%之间自由选择并确定缴费基数,下岗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 缴费=缴费基数*20%*12 例: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2000,按照基数60%缴费 一年费用:2000*60%*20%*12=2880 因为各地经济水平和政策不同,具体缴多少需要询问当地社保局。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等四十五项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养老保险费的征集 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章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和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享受社

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养老保险包括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年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社会养老保险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职工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特区内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以下称个人缴费人员),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称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管理办法

金昌烟草专卖分局(公司) 职工养老保险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职工养老保险金的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解决职工后顾之忧。根据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金昌烟草专卖分局(公司)系统内职工,包括聘用员工。 第三条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基数的确定,根据《甘肃省劳动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总额,包括岗位、效益工资,各项津补贴,但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全省上年平均工资的300%。 第四条养老金缴纳按国家规定,现行比例为:个人8%,单位20%。 第五条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一)按照规定程序自职工在本单位领取薪金的第一个月(聘用员工试用期满),即可参加养老保险,并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逐月逐年登记。并在每年7月记利息一次,利率按银行同期存款定期利率计息。

(二)政工科负责对本单位系统内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基数的核定,并做好对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和对职工的宣传工作。 (三)政工科对职工养老保险金的缴纳、登记管理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年度缴费结束后,应对职工个人账户进行结算,包括当年缴费额、实际缴费数、当年利息额、历年缴费累计结转本息储存额等。 第七条职工由于种种原因而中断工作的,不缴纳养老保险,不计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机构予以保留,个人账户继续计息。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第八条职工工作调动。在本省范围流动时,不转移基金,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关系。 第九条职工未达到退休年龄,去境外定居的,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条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一)凡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含1986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符合上述退休条件,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社保缴费及查询方法

社保缴费及查询方法 随着社会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所以企业或单位都必须为职工缴费社保,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公积金。 单位社保缴纳方式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由单位承担,个人不需缴纳。 对于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社保缴纳是以个人自愿的原则缴费。城镇居民可以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农村户口可以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具体缴费多少是由各地根据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缴费基数。一般是上一年社平工资的60%—300%。各地一般都会设定出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单位职工是以上一年个人实际工资的总和。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当地规定的不同缴费档次中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另外,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查询个人社保信息有四种方法: 一、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服务大厅查询。 二、网上查询:登录各地的社保网上服务大厅,输入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号进行查询。 三、电话查询:拨打当地的社保热线12333进行查询。 四、手机查询:通过手机查询个人社保账户信息。 目前来说,选择后三种查询方法的人居多,其中又以第二种和第四种为最。 对于第一种方法: 好处:这种方法是查询最准确的一种,信息比较及时。 弊端:有的人是想查但没时间:你上班的时候社保大厅也上班,你休息的时候社保大厅也休息,所以时间上错不开。 第二种方法: 好处:上网方便,不用往社保大厅跑,节约时间。 弊端:信息比较滞后,从信息采集到录入一般需要一周到十天左右。 第三种方法: 好处:电话查询方便。 弊端:查询人数较多,不易打通,且步骤繁琐。 第四种方法: 好处:相较于第二种更方便,手机同几乎人人都有,随时随地都可以查询。 弊端:和第二种一样,信息滞后。 总的来说,参保人员若要查询自己的社保缴费信息,还是要以当地的社保大厅查询结果为准,其他查询方法可以作为参考,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可以到当地社保大厅核实。 以上信息由https://www.360docs.net/doc/be10137745.html,整理发布!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方案规定.docx

Word 文档仅限参考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 , 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 , 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 , 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本规定规定了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实行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在册员工。 3引用标准 劳动部 [1995]464 号文《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 139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国 电集人 [2003]152 号文 4管理职能 4.1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的职能部门。 4.2综合管理部负责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保、转移、变更、结算等工作。 4.3财务部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结算金额的发放。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补充养老保险的范围 5.1.1公司所有在册的职工 5.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保险: 5.1.2.1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员工; 5.1.2.2当年累计旷工达7 天(含 7 天)或累计病、事假达180 天(含 180 天)的员工5.2补充养老保险的原则 5.2.1补充养老保险采取企业补充和个人储蓄相结合的原则。 5.2.2按照集团公司国电集人 [2003]152号文的精神 , 集团公司对下述企业的补充养老保 险会统一管理 , 在此之前 , 各企业可在内部建立员工的帐户。 5.3补充养老保险的交费标准 5.3.1按集团公司的要求, 企业按上一年职工个人工资性收入的10%左右交费 , 个人交费部分不能超过企业缴费部分的1/2 。原省电力公司企业交费的标准为15%;因公司大部分员工均从省电力公司调入 , 为保持延续性 , 公司交费的标准仍定为 15%。 5.3.2由于公司员工均是今年调入公司, 原来各单位的工资水平不一致, 上年工资总额较难统计。公司规定同一岗级享受同等待遇, 对于补充养老保险仍按岗级确定交费基数。同岗级 人员同等享受。 5.3.3补充养老保险基数为各人的岗薪工资+每月月度奖(月度奖基数取1000 元)。岗位以每年 1 月份的岗级为准。2003 年应届毕业生的交费基数取2300 元(同基本养老保险交费基数)。 5.3.4对现距职工本人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以内(即2005 年 12月 31 日之前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 , 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2个百分点(但新老办法享受提高标准的年限合并计 算最高不超过 5 年)。 5.4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程序 5.4.1综合管理部年末根据下年一月份职工个人岗级, 确定下年全年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 人缴费标准 , 由厂财务部及按月在职工工资中代扣。 Word 文档仅限参考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 补充保险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必要补充,在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同时,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有助于激励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本着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深府[1997]182号《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补充养老保险的原则 第一条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是为了激励企业职工,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保证企业稳步发展。 第二条效益原则:企业在经济效益好的情况下,可以多补充,经济效益差时就少补充或不补充,互为因果,相得益彰。 第三条企业自主原则:按照市政府的有关政策,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的实际情况,自主制定补充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补充养老保险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具有深圳常住户口且在编在岗的××集团公司正式职工均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的对象。 第五条劳务用工、聘用人员以及新职工在试用期间不享受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企业为职工缴交的补充养老保险起止时间要与职工每届所签的劳动合同相对应,职工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能享受补充养老保险。 第六条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必须是经济效益好,上年度无亏损,已参加了基本

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用由职工所在核算单位为其缴纳,不得强加于职工个人承担,更不允许从职工的工资中扣减。 第三章缴费标准、资金来源及收缴方法 第七条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根据本企业当年的经济效益和工资发放情况计算得出,由集团公司每年研究一次并统一实施,其标准一般控制在本企业工资总额的5%以内,费用进入当年的生产经营成本。 第八条计算职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缴费的标准是依据本人的年龄、企业工龄、连续工龄等各项比例乘以人平缴费系数额,再加上职务分金额,所得为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但职工个人月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最高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月平均补充养老保险费的500%。 第九条职务和职称按级别分计算缴费额,以工人级为起点每一级为0.5分,累计分数最高不超过5分,每1分按人均计划缴费额的2%计算缴费。 第十条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由集团公司统一筹集,统一制定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进入个人帐户。 第四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 第十一条提取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入个人专户,本息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退休后按规定支付。 第十二条因违纪违法被除名、辞退以及本人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职工,从离开岗位之日起,补充养老保险自动取消,在此之前个人帐户中的补充养老保险金收归到公司补充养老基金中统一使用。 第十三条职工通过正常手续调出公司时,其个人帐户补充养老保险可随调动的职工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查询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查询 以下多种途径可以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明细,我们分别列举,您可以选择方便自己的方式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明细。 1.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系统(深圳社保明细查询、详细缴纳 历史记录需注册)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推出的社保个人服务网页,可以查询到详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记录,并可以打印社保清单。 通过社保卡号、电脑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注册账号密码,凭借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社保局系统查询。 由于2010年12月住房公积金已经从社保局独立出来,由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因此公积金的查询不包含在内。 2.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系统(社保明细查询、详细缴纳历 史记录需注册)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e10137745.html,,全 省个人养老保险查询,可以查询社保中的养老保险,不包括医疗保 险等其他社保,养老保险数据没深圳社保局网全。 3.拨打12333进行查询 拨打12333,按2号键进入自助服务,根据语音提示可以查询到 个人参保信息;>>社保咨询电话12333如何拨打? 4.打印深圳社保明细 A、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到社保机构打印缴费明细。 B、您也可以在社保局官网上进行打印 深圳少儿医保查询

少儿医保可以在网上查询,登陆深圳社保局网站首页,进入查询页面,>>进入少儿医疗保险个人信息查询页面 温馨提示:网上查询个人社保时,查不到生育保险金额,只能查到个人养老帐户和医疗保险金额,其他网上不显示。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因为不设个人帐户,在网上查不到金额。 网友评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查询”: 临平网官方微博:4月11日,多个渠道透露,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需像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这一原则已经确定。 北京中晟融信投资咨询:虽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最终方案还未出炉,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需要像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这一原则已经确定。埋单问题成为改革最大阻碍:“各级财政不愿意也没能力为他们埋单,事业单位并没有收入来源来解决这一问题。” 山西新闻网:媒体透露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最终方案还未出炉,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需要像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这一原则已经确定。学者称,公务员改革较为容易,其个人缴费可以通过涨工资来实现平衡。 宁波广电网:虽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最终方案还未出炉,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需要像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这一原则已经确定。虽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个人缴费已成定论,但“谁来埋单”不解决,这一轮的改革则很有可能将像7年前一样陷入泥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困难。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 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 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二、关于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关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管理。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地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前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不予改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规定全额转移。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 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四、关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

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养老保险费的征集 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章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和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养老保险包括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年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社会养老保险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职工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特区内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以下称个人缴费人员),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称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是本条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第六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特区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市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保机构)具体承办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务。 街道办事处承办辖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第七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内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依照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养老保险费的征集 第八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合法运营收益; (四)其他收入。 第九条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为: (一)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 (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滞纳金; (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合法运营收益; (四)其他收入。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基金委托人及相关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 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第四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 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第五条养老基金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养老基金投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机

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办法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养老基金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不得将养老基金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第七条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因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运营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养老基金资产,权益归养老基金所有。 第八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九条养老基金资产的债权,不得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养老基金不同投资组合基金资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第十条养老基金资产的债务由基金资产本身承担。非因养老基金资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资产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养老基金投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

个人养老保险几号交[怎样查养老保险号个人养老保险号查询方法]

个人养老保险几号交[怎样查养老保险号个人养老保险号查 询方法] 【导语】怎样查养老保险号?个人养老保险号查询方法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以下是大为你精心的关于怎样查养老保险号的内容,希望你喜欢。 个人养老保险号查询方法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 __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 __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 __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咨询和信息查询。 养老保险的基本作用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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