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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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2024年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2024年室内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室内装修行为,推动建筑环境的改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室内装修活动。

第三条室内装修活动应遵循安全、环保、节能、美观的原则,注重人性化设计,提供舒适健康的室内环境。

第四条室内装修应遵循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室内装修活动应当合理利用资源,严禁浪费和破坏环境。

第二章设计与规划第六条室内设计师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了解设计原理和技术要求,能够根据业主需求提供合理的设计方案。

第七条室内装修方案应包括空间布局、材料选用、施工工艺等内容,应充分考虑人体工程学、环境保护等因素。

第八条室内装修方案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材料。

第九条室内装修设计应尽量避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如甲醛、苯等,且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章施工与监督第十条室内装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室内装修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严禁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和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工人和居住者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施工废弃物和杂物,保持施工环境整洁。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工具和机械设备。

第十五条室内装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安全检查,并记载相关记录。

第四章管理与维护第十六条完工后的室内装修工程应经过竣工验收,并由有关部门核发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室内装修竣工后,业主应按时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装修质量和使用功能。

第十八条业主应遵循室内装修使用规范,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空间结构和功能,不得违反安全和消防规定。

第十九条室内装修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进行整改。

装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细则

装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细则

装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细则装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细则(通用7篇)为净化现场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环保装修工地,应制定规范的装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装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装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细则篇11.施工工地现场由公司指派项目经理全权负责管理,现场一切事宜均由项目经理统一安排,有事需项目经理解决,请与项目经理协商,不得擅自做主。

2.项目经理有问题要及时向工程部联系与相关负责人协商解决。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穿着公司统一工服、佩带胸牌,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立即除名。

遇参观客户参观工地现场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3.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4.工人施工前项目经理要详细交底,施工图由项目经理、客户、工程部各持一份,装修过程中相互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工程过程中,公司巡检不定时对各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报知工程部,瞒报、谎报问题者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5.保护成品与半成品,不叠放、堆放,不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时应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

6.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在工地留宿;入厕需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一切用品。

违者从重处罚。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讲脏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

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进行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所有施工人员扣除当天工资。

(按每人每天70元计算)8.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物业的安全管理规定,水电线路等改造规定。

9.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指定材料。

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

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

装修管理守则

装修管理守则

目录目录第一部份引言5-6第二部份装修工程指引 72.1 单位的移交 82.2 业主/租户联络资料 82.3 业主/租户进行装修工程82.3.1 批核装修图则 92.3.2 准备装修图则/图样 102.3.3 机电工程 102.3.4 递交装修图则/图样 112.3.5 由发展商所选定的承判商为商户进行装修工程 112.3.6 装修垃圾清运费及装修押金 122.3.7 临时电力供应 122.3.8 检查装修及业主/租户营业通知 132.3.9 其他装修注意事项 132.4 业主/租户装修流程表 14第三部份装修规则 153.1 装修工程之通知 163.2 装修工程负责人名单 163.3 保险 163.4 物料运送及装修垃圾清理 163.5 因工程导致损毁 163.6 装修工程只可于单位内进行 163.7 物料及工具保管 16 目录3.8 重新装设已改动之装置 173.9 水电供应 173.10装修时间及工人名单 173.11在公众地方工作程序 183.12 安全措施 183.13 装修工人行为 183.14 围板 193.15 施工区域之通道 193.16 遵守规则 19第四部份管理服务 204.1 主要物业管理工作范围介绍 214.2 缴交管理费地点 214.3 缴费须知 21 第五部份入伙须知及大厦规则5.1 入伙须知 235.1.1 预约使用货运电梯 235.1.2 使用胶轮手推车运载 235.1.3 派员在场监管 235.1.4 垃圾之清理 235.2 大厦规则 235.2.1 紧急事故联络 235.2.2 安装及更改工程 235.2.3 招牌 235.2.4 安装天线 235.2.5 起卸货物 24目录5.2.6 货运电梯之使用245.2.7 洗手间之使用245.2.8 单位用途245.2.9 睡觉或住宅用途245.2.10 不可处理食物或煮食245.2.11 营业时间255. 2.. 12 保持开业时间255. 2.. 13 保持橱窗及招牌光亮255.2.14 不可占用公共地方255.2.15 业主/租户地方之清洁 255.2.16 垃圾及废物之清理 255.2.17 兜售/招揽生意 265.2.18 骚扰 265.2.19 动物/宠物 265.2.20 危险物品 265.2.21 不可阻塞走火通道 265.2.22 非营业时间出入登记 265.2.23 非大厦开放时间逗留 265.2.24 修改规则 265.2.25 遵守规则 26第六部份火警撤退 276.1 消防系统之显示 286.1.1 如果你看到火警发生,请保持镇定 286.1.2 如果你听到火警警铃响,请保持镇定 286.1.3 使用消防栓方法 28 目录6.2 疏散指示296.2.1 当等候指示时 296.2.2 如果疏散指示已播出,请保持镇定 296.3 警报系统 296.3.1 火警钟 296.3.2 附加设备 306.3.3 公众广播系统 306.3.4 紧急照明 306.4 防火措施 30第七部份附录 317.1 装修垃圾清运费及装修押金327.2 临时电力押金收费表327.3 第三者责任保险之保险费337.4 管理处办公时间及联络电话337.5 写字楼客用及货运电梯之使用时间337.6 写字楼空调供应时间337.7 商场客用及货运电梯之使用时间347.8 商场空调供应时间337.9 非营业时间空调供应费用347.10 常用电话号码34第一部份引言上海新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港新世界大厦管理处欢迎阁下成为本大厦新业主/租户,并祝各位生意兴隆,财源广进!本手册概述商业单位的装修事宜与守则,管理处日常管理服务及业主/租户须遵守的规则等。

室内装修管理规定范本

室内装修管理规定范本

室内装修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室内装修活动,加强对室内装修的管理,保障居民生活安全和建筑物的持续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物内的室内装修活动。

第三条室内装修应符合国家建筑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循安全、环保、节能的原则。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室内装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审核和验收。

第二章申报和许可第五条所有室内装修项目必须在开始前进行申报,并获得物业管理公司的许可。

第六条申报材料应包括室内装修方案、施工图纸、装修工程所需材料的清单等。

第七条室内装修施工前,施工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办理居民搬迁手续的证明,确保装修期间不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八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培训。

第九条施工期间,施工方应设置施工现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工人和他人受伤。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扬尘、振动等污染物,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和其他居民造成影响。

第十一条施工方应定期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施工进度报告,及时汇报施工情况。

第四章质量验收第十二条室内装修完成后,施工方应自觉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量验收申请。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发放室内装修竣工验收证明。

第十四条如果装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室内装修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居民的投诉。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施工方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并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十八条施工工地周边应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发生人员堵塞和逃生困难。

第十九条施工过程中,禁止在公共区域堆放材料和设备,确保居民通道的安全。

第六章环境保护第二十条施工方应使用环保材料,减少室内装修对环境的污染。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篇)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篇)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国家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和监管。

第三条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原则:确保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符合安全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合规原则:装修设计、施工、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环保原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室内环境污染。

(四)经济原则:从经济角度出发,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装饰装修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四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施工工艺和安全要求。

(二)设计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设计工作应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

(三)设计方案应符合建设工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明确材料和产品的选用。

(四)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应经相关部门审核。

第五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尊重建筑结构,装修设计不得损害建筑结构的安全性。

(二)合理利用自然照明和通风,提高室内环境质量。

(三)应用节能技术,提高室内能源利用效率。

(四)设计应根据使用需求,合理布局和配置空间。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六条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周围环境和设施设备。

(三)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

(四)施工现场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安全管理。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避免噪音和扬尘污染。

(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材料的储存和使用,保证材料质量。

(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施工结束后应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第四章材料管理第八条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装修管理守则(精选5篇)

装修管理守则(精选5篇)

装修管理守则(精选5篇)第一篇:装修管理守则一、总则:为加强对房屋装修的管理,保障小区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区内的公共秩序,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规定,凡业主申请装修经管理处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单位、管理处三方就家居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共识,签定本责任书,并共同遵守。

二、责任范围: A.业主1、业主选择的装修单位承接其家居装修工程,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

如业主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2、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管理处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原件,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动工;3、楼顶、平台、外墙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选择管理处指定的样式、材料、安装方法安装。

如有违反,除恢复原样外,扣除装修保证金;4、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装修项目,须报管理处审核批准;5、装修完毕,业主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6、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B.装修施工单位1、装修单位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照片,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如有特殊作业,还需交验特种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并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卡》;2、装修单位领取《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卡》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单元门外,《装修管理规定》张贴于室内明显位置,便于装修人员阅读和管理处检查;3、施工人员须佩戴《临时出入卡》进入小区,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卡》而擅自施工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4、装修施工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8:00-12:00,14:00-18:00。

休息期间严禁装修,否则管理处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对于屡禁不止者将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处理;5、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1)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1 (2)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3)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超过10 毫米)等;(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5)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6)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7)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2024年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024年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024年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规范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秉持科学、环保、安全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国家将建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监管工作。

第二章装修设计和施工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六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当科学合理,确保结构安全、功能合理、使用方便、美观大方。

第七条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施工工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八条室内装饰装修涉及到的墙体、天花板、地面等结构部位必须按照相关强度和防火要求进行施工。

第九条室内装饰装修中使用的涂料、胶黏剂、封闭剂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第十条室内装饰装修涉及到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施工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不得私拉乱接。

第十一条室内装饰装修涉及到的水电设备和管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施工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不得违规施工。

第十二条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必须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低价强迫劳动,保证工人的工资和待遇。

第三章装修材料和产品第十三条室内装饰装修中使用的各类材料和产品必须经过国家认证,具备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标志,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四条室内装饰装修中使用的各类材料和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和规定,不得使用有害物质。

第十五条室内装饰装修中使用的各类材料和产品必须提供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相关信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和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等环节必须建立相应的质量追溯系统,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5篇)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5篇)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为保证住宅的结构安全,保持住宅优美整洁,使居民安居乐业,现对住宅区装修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住宅装修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1、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如实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和施工队伍名称,装修人员的姓名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2、装修人员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小区出入证。

3、户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应同时在“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住宅装修不得对房屋结构和美观造成危害。

1、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混凝土墙、燃气管道、屋面防水、隔热板等。

2、如需拆除非承重墙,必须经有关工程建设部门论证并签字认可。

另外,卫生间有防水层,严禁破坏。

3、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棚面进行表面装修。

但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面层。

4、防盗网安装在窗户里侧。

5、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不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的位置上。

6、不得改变进房门门洞的设计,不得阻塞楼梯通道和妨碍消防。

8、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三、装修施工管理1、为了您的财产、居住安全与舒适,装修时请务必派人盯岗。

2、住宅装修时间不能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休息。

3、装修垃圾应堆放在不影响住户正常通行的地方。

装修垃圾由户主自行及时清运,或者交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清运,清运费由户主承担。

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或任何物品。

严禁将装修垃圾倒入垃圾箱或转运到其他小区。

4、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用,违者按照规定给以处罚。

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业主负责修复和赔偿。

5、业主装修前应按____元/户,装修公司按500/户交纳装修保证金。

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部查验,无违规情况,退回装修保证金。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2)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装修管理制度:对装修申请、审批、监督和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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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加强对房屋装修的管理,保障小区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区内的公共秩序,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规定,凡业主申请装修经管理处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单位、管理处三方就家居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共识,签定本责任书,并共同遵守。

二、责任范围:A.业主1、业主选择的装修单位承接其家居装修工程,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

如业主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2、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管理处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原件,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动工;3、楼顶、平台、外墙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选择管理处指定的样式、材料、安装方法安装。

如有违反,除恢复原样外,扣除装修保证金;4、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装修项目,须报管理处审核批准;5、装修完毕,业主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6、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B.装修施工单位1、装修单位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照片,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如有特殊作业,还需交验特种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并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卡》;2、装修单位领取《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卡》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单元门外,《装修管理规定》张贴于室内明显位置,便于装修人员阅读和管理处检查;3、施工人员须佩戴《临时出入卡》进入小区,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卡》而擅自施工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4、装修施工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8:00-12:00,14:00-18:00。

休息期间严禁装修,否则管理处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对于屡禁不止者将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处理;5、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1)改变房屋承重结构;1 (2)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3)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超过10 毫米)等;(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5)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6)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7)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对于以上行为和其它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恢复原样、扣除装修保证金外,业主/ 用户及装修施工队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严禁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7、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行行为:(1)用砖头或其他物品强行顶住电梯、防盗门;(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排水管道;(3)在修改排水管道时,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4)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造成投诉和财产损失;(5)串栋、串户,或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6)在规定装修时间外施工;(7)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或在公共场所(地)施工作业;(8)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9)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端,(10)装修房间内抽烟,使用电炉及大功率炊具;8、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焊操作,须事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提供操作人员岗位操作证,并采取有安全防火措施方可施工;9、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拆除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电梯等)行为的,按责任照价赔偿;10、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并赔偿全部损失;11、装修垃圾须用袋封装,并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

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管理处有权责令其限期清理或由管理处代为清理,其费用由装修单位承担;12、装修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意识,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装修现场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并做好消防防范措施;2 13、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处;14、装修时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15、经管理处验收后,如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业主及装修单位凭收据于十日内领取装修保证金。

因装修中的违章行为导致产生维修费用,将从装修保证金中予以扣除;16、在装修期间,若需搬运任何物品出小区(大厦),须提前与管理处联系,填写《物品外出放行条》,经管理处确认后,方可搬出小区;17、如业主与装修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依照《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自行协调解决。

管理处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他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也不承担因双方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三、处罚办法1、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管理处均有权制止、责令整改,并报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罚;2、装修单位应遵守装修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处的管理。

如施工人员违反管理规定,又不服从管理处管理者,管理处有权要求业主更换施工队伍,否则管理处将强制停止施工,并拒绝其进入本小区;3、违反以上条款者,将按照《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附则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装修房号:管理处(甲方)负责人:日期:日期:业主(乙方)装修单位(丙方)负责人:日期: 3尊敬的业主,在住宅正式交会您之日起,您有权对自己的物业进行必要的装修,为保证房屋的结构及各专业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建筑外型的统一格调,您的装修方案需用经小区物业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您考虑装修方案的同时,请注意遵循下列原则:1. 业主用户进行室内装修前,需到管理处进行申报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

如有违反,将被房产部门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2. 对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装修人将被处500----10000元以下的罚款;装修施工单位将被处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3. 擅自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装修人将被子处于500----1000以下的罚款。

装修施工单位将被处1000------10000的罚款。

4. 对擅自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的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行为,装修人将被处于500------1000元的罚款;装修施工单位将被处1000-----10000的罚款。

5. 准在阳台,露台,外墙壁窗户等到部位安装防盗网(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规定除外)及设置其它影响建筑外观整体形象的装饰线条或搭建辅助用房;不准擅自将现有屋子面改为种植屋面。

6. 不得拆移或改造有暗敷专业管线(有插座或开关必须走向管线)的内隔墙,若一定要移位,请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咨询。

7. ]不允许在楼板上增设隔墙,当您确实需用要在楼板上设置隔墙时,只能选用轻质墙板并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后实施。

不准在楼板上局部摆设其换算等效荷载大于设计允许活载的超重设备和杂物。

8. 不准在梁,板,柱上等一钢筋砼结构件上打洞穿管,安装空调机时,空调机支承板及雨板上严禁上人。

9. 不得以重力碰撞或震动铝合金门窗引起窗周围缝开裂或脱落,请您及您的家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高度重视。

10. 不准更换或挪动厨房,卫生间。

阳台等部位的上下水管道。

预留排水孔及其位置,排水排污管道应保持通畅,避免阻塞。

11. 若您家的热水器及灶台位置需要变动,必须由深圳燃气专业公司进行燃气管道的改造,住户不得擅自拆装,改线。

安装热水器时,必须有可靠的换气系统,并使用深圳市燃气公司规定的热水器型号,以确保人身安全。

12. 不准更改室内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直饮水等系统线路,严禁么改水,电气等计量及自动抄表系统,用电器应与供电线路匹配,其用电负荷不得超过设计负荷,以免短路。

13. 装修施工单位须将[装修许可证]副本贴在房屋内,以便管理处工作人员巡查,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此房临时出入证。

14. 装修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处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处的管理,在指定区或内作业,不得上下乱窜。

否则,没收出入证,罚款,罚款200元,严重违规者将逐出小区。

15. 严禁装修施工人员在小区内吵架,打架,从事吸毒,色情等违法乱纪行为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6. 施工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小区装修户家中过夜,必要时可留一至两名看守工具,但需向管理处申请,并到公安机关备案,经同意后方可留宿。

17.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提案管理处指定位置堆放,及时清运。

公共地方不得作业,堆砌垃圾,如不能及时清埽垃圾,需向管理处交纳相关垃圾清运费代为清运。

18. 施工人员不准在装修房屋中使用电炉,煤气生火做饭菜。

装修完毕后,施工队,业主须向管理处申请验收并交回[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

19. 必须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主周围住户的关系,严禁在其它住户门内投放宣传品,骚扰其它住户,影响他人生活的行为,发一经发现,将处以罚款100---2000元。

20. 严禁为图方便用硬物顶住单元大门,电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并且管理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21. 施工人员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破坏公共设施(公共走道貌岸然墙壁,外墙面,绿化等)者,除要求恢复原样外(也可照价赔偿)还将给予处罚,对于高空抛物者管理处人予惩罚] 22. 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800----1200;1400----1900法定假日不予施工,若超时装修,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

如小区近期无业主住户入住,经批准后,可适汉延长施工时间。

23. 施工负责人应加强消防管理工作,遵守消防规定。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不少于两支灭火器。

24. 禁止擅自改动,暗藏燃气设施,确需用改动的,应提出前向供气单位提出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25. 空调机必须安装在管理处指定要位置。

空调机外罢架必须用不锈钢材料,空调排水管应放置之不理在楼宇外专供空调排入和管内。

26. 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住宅单元的装修容量,禁止么接乱接,超容量需用另向管理处申请。

27. 超出装修申报范围的业主本人应自学到管理处办理增补手续,填写[装修申请审批表]如业主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以书面形式委托装修负责人代为申请,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28. 对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枯燥,装修人和装修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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