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以来我国央行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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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金融市场改革历程

中国的金融市场改革历程

中国的金融市场改革历程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从最初的银行业改革,到股票市场的推出,再到最近的债券市场开发,中国的金融市场改革历程可谓丰富多彩。

银行业改革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银行业面临着很大的困境。

银行业的管理制度过于僵化,资本主义化水平低,国营银行对于所有的贷款审批管理对外部有严格的限制,同时,银行间的市场竞争也非常有限。

因此,中国实施银行业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打破旧有的管理制度,加速金融市场的放开,引导社会资金向高效的银行业转移。

1983年,中国引进GATT协议,并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引起了中国国营银行的关注。

1984年底,对于中国银行业的改革意见书正式发布,成为中国银行业发展中的里程碑。

改革的最大收获是实现了银行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的银行业在国际市场上得到充分的发挥。

此外,国家也逐步完善无限制浮动的汇率和市场经济之间的联系,并开始开放国内股票市场。

股票市场的推出1990年初,中国证监会开始组织中国国内股票市场改革。

此时,中国证监会正式成立,并开始掌管中国证券市场。

为了维持国内证券市场有序运作,1990年底,中国证监会开始推出中国股票市场。

这也是中国的股票市场历史上的最初一步。

此时,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数量比较少,也不存在交易准则和制度。

交易价格由交易员自己定,而且没有任何人能够监督、调整交易价格。

这也导致了1992年和1993年之间多轮崩盘的发生。

然而,在回顾整个历史进程时,至今仍然有很多人看到这种新生市场所能带来的机会。

尽管近年来中国股市经历了几次严重的市场震荡,但人们对于中国股票市场的未来仍充满信心。

债券市场开发自2015年以来,中国政府推行了积极的债券市场开发计划,力图通过金融创新来推动经济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金融机构和市场规则都发生了重大改变。

然而,在当前的情况下,中国的金融市场仍然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

而且,一些投资者已经发现,近年来中国市场逐渐呈现出资产价值泡沫的迹象。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四次通货膨胀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四次通货膨胀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四次通货膨胀(一)1985年我国物价暴涨,CPI上涨9.3%,这集中表现在物价上涨幅度大且上涨速度快,1985—1987年,三年间物价上涨率累计比1984年上涨23.7%,1985年全社会零售物价指数比1984年增长6%。

此次通货膨胀原因可总结如下:1.固定资产投资过大,总需求膨胀,导致经济发展过热,但效率低下。

198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961.01亿元,到1985年已增至2543.19亿元,增长了2.6倍。

生产的高速发展,但效率低下,导致有效供给不足。

2.货币的超量发行,直接导致货币贬值。

1984年,我国进行了金融体制改革,央行宣布今后贷款以上年为基数,由此,各大银行为扩大下年规模,大量发放贷款,导致1984年全年货币投放262亿元。

由于时滞效应,影响在85年集中表现。

3.政治上的热情推动。

1983年确立了到20世纪末工农业生产总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84年确立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改革目标。

(二)1988年—1989年,我国商品零售价出现了新一轮暴涨,物价上涨幅度过大,1988年全国零售物价指数比1987年上升了18.5%。

同时,各大中城市出现了抢购物品、提取存款的情况。

1987年底货币供应量达到1451亿元。

央行以发行第四套人民币和推行大额面钞的方式应对过热经济对货币量的需求。

1988年,零售物价指数创造了建国40年来上涨的最高记录,达到18.5%。

通货膨胀的加剧,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结果。

原因可归结为:1.全国在建的固定资产投资过多,规模过大,超过了国力承担的可能,消费需求过旺,社会购买力的增长超过了商品供应量的增长。

2.国家财政支大于收,信贷规模过大,货币发行过多。

1988年财政收支差额达-133.97亿元,1989年为-158.88亿元,此外金融机构在这两年间各项贷款达到了26213.06亿元,M2在1989年也更是高达11949.6亿元,三者相互结合为经济过热提供了必要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改革的历程及成效

中国人民银行改革的历程及成效

中国人民银行改革的历程及成效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中央银行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推动了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在广阔的范围、更为深入的层次上展开,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体制石家庄市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央银行,人民币成为法定本位币。

中国人民银行从成立之日起,就具有国家银行的特殊地位,承担着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业的重要职责。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吸收了苏联的计划经济经验并参照其经济发展模式,建立了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

与此相适应,也形成了高度集中统一的国家银行体制,全国实际上只有一家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并成为财政和计划的“记账和出纳”。

l969年7月,人民银行总行与财政部合署办公。

l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同年l月,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分设,初步恢复了银行原有的功能,但人民银行仍然是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作用于一身。

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银行要成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思想的指导下,出现了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务多样化的局面,迫切需要加强金融业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

1982年7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的报告,进一步强调“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国金融的国家机关”。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l984年1月1日成立中国工商银行,经营原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的储蓄和工商信贷等商业银行业务,基本上实现了“政企分开”,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

改革和完善组织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历来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的体制,同计划经济中按行政系统配置资源的制度有关。

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按照当时的现实条件,中央银行按经济区域设立机构的设想一时难以实现,因此仍然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

1984年机构分设时,在县以上按行政区设置分支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一级分行,地(市)设二级分行,但许多县没有设县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展历史: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

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

1984年国家将商业银行的职能剥离出去成立中国四大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后,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专职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位于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我国实行单一的中央银行制度,即全国只在首都北京设立一个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作为中央银行的总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或发布的货币政策、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等,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范围内,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办有关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

●。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设13个职能司(厅):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国际司、内审司、人事司(党委组织部)、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卫局)、党委宣传部。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分析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分析

摘要:中央银行作为一国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政策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能否顺利运行,而其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一贯性,银行体制是否健全,对于市场投资者而言,具有重要的指标作用。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一直是各国金融理论的热点之一。

但是,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在人事任命、政策决策、财务预算管理等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只有在立法和实践中更好地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地位,才能更好地发挥中央人民银行的职能。

关键词:中央银行、独立性、货币政策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及标准。

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极为突出,成为经济运行的轴心,以致我们不能想象没有中央银行的存在,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影响着国家宏观经济的运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的稳定。

但是要使这种作用更好的发挥和体现,其独立性必不可少,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中央银行职能的发挥。

因此,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研究,发现我国央行独立性目前存在的问题有重要意义。

(一)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的含义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主要是指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如何建立中央银行与政府的恰当关系,一直是人们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在这个问题上,许多理论派别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而且其理论体系的拓展与通胀偏差问题密切相关。

正是基于对通胀偏差问题的考虑,逐渐形成了CBI理论主线:一条是1977年基德兰德( Finn Kydland)和普雷斯科特(Edward Prescott)创立的动态不一致性理论,在此基础上,Barro&Gordon(1983)引入了信誉机制,增加了预期形成理论,从而详细地阐释了货币政策中的时间不一致问题。

另一条是1985年罗戈夫(Rogoff)创立的罗戈夫模型并随之提出的保守型中央银行管理方法,以后的学者正是围绕着这两条主线,在批判吸收基德兰德(Finn Kydland)和普雷斯科特(Edward Prescott)模型的基础上创立、发展了各自的理论,同时也推动了CBI理论不断向前发展。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制中居于核心地位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制中居于核心地位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制中居于核心地位,依法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金融政策、实施金融调控与监管的特殊金融机关。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国的金融业监管在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方面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而这种挑战对充当金融体系最后稳定器的中央银行尤为突出。

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以来,对于转轨时期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讨论始终是一个热点问题。

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进行全面深刻的研究、发现问题所在并对症下药,这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健全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

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简述1、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中央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执行金融监管、调控与服务的过程中应依法享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和职权,并在人事、财务、组织管理体制诸方面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费雪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划分为目标的独立性和手段的独立性两个主要方面。

货币政策目标的独立性指中央银行不需要追随政府财政政策目标的走向而拥有自主决定货币政策目标的权利;而其手段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它拥有自主运用政策手段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权力。

中央银行与政府、与政府各部门、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对独立,尤其是要与政府相对独立。

这个问题提出的最初目的是要使其与一般商业银行相对脱离,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专注于中央银行业务。

但随着国家对中央银行影响和干预的加强,中央银行日益沦为“政府的工具”,以至于其固有的职能难以实现。

因此,目前各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主要是强调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相对独立。

2、中央银行独立性是经济稳定运行的保障1990年,美国哈佛大学的学者通过实证分析方法,提出了哈佛报告。

报告选取了德国、美国、英国、新西兰等国家为代表,结果显示,中央银行的独立程度与经济的良性发展之间成正比。

缺乏独立性的中央银行在运行货币政策时掺杂了太多的政治因素。

政府为了使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起到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就得降低公众的通货膨胀预期,然后施行高于通货膨胀预期的实际通货膨胀率,因为这个偏差可以意味着政府债务的萎缩,扩大就业和增加产出。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摘要: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中国央行制度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中央银行的宏观经济分析;中国人民银行职能转换与强化的方向与措施;解决中国地方债应先改革银行。

一、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

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含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统计数据、银行卡、金融规章、反假货币工作、公告栏等。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从而决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必须服从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的这个性质决定其不具有绝对的独立性。

因为我国经济正在从传统的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宏观到微观需要改革的部分很多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的。

从1979年起,我国开始从机构体制上打破人民银行大一统的格局。

1979年1月了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扶持,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

同年3月,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形势,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

1984~1994年,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正式成立,逐步形成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专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承担原中国人民银行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

至此,中国人民银行的商业性业务基本剥离,正式成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则成为规模最大的专业银行,负责工商企业贷款,作为配套措施,中国建设银行从财政部分离,负责基本建设贷款,中国农业银行则负责农村服务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的改革与转型——基于职能演进的视角

中国人民银行的改革与转型——基于职能演进的视角

2021年3月第2期总第294期理论学刊Theory JournalM ar.2021No.2Ser.No.294中国人民银行的改革与转型—基于职能演进的视角宋士云,宋博(聊城大学商学院,山东聊城25200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湖北武汉43007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的改革与转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1979—1992年人民银行从国家银行过渡到中央银行,开始向完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方向转变;1993—2002年逐步改革和完善中央银行体制,把 人民银行建设成规范化的中央银行;2003年至今进一步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和治理机制,理顺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关系,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

目前,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现代中央银行体制已经基本建立。

中国人民银行的改革与转型,有力地推动了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增强了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丰富和活跃了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体系,支持和促进了 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中国人民银行;改革与转型;职能演进;宏观调控体系〔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909(2021 >02-0099-08中央银行是代表国家管理金融、制定和执行金融方针政策的特殊金融机构,是全国统一管理金融的 最高当局。

中央银行有三大基本职能:一是作为发行的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二是作为银行的银行,集 中存款准备、为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组织全国的清算、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等;三是作 为国家的银行,代理国库和国家债券发行、对国家给予信贷支持,保管外汇和黄金储备,制定和实施货币 政策、调节控制货币供应量,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均衡发展,充 当政府国际金融活动的代表等。

从银行业发展史看,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国家的银 行,大都有一个职能演进与拓展的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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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以来我国央行体制改革
一、引言
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人民银行从1984年1月1日开始,不再承办工商企业信贷和城镇储蓄等专业银行的业务,成为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

二、背景:1984年前我国央行体制回顾
(一)1949—1978年“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

“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的形成过程是多元金融产权被整合为单一的国有金融产权的过程:中国人民银行从建立起就被赋予国家金融产权的唯一代表地位,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银行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迅速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

取缔在华外资银行的特权,对非国有金融产权实施国有化。

1952年后,国家对国有金融产权的实行整合。

到1956年底,中国的“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正式形成。

(二)1979—1983年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
“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的形成具有其客观必然性。

但是,它存在着极大的弊端:其安排具有金融功能的虚无性,金融职能和业务范围萎缩等。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了全党工作以经济工作为重点的指导思想。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中国金融体制发生变化,“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转变为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

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由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和不彻底性,“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和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它们都具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双重职能,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

三、我国央行体制改革进展(1984-1998)
1984年以后,市场机制的作用日益扩大,国家为了更好更有效地控制金融,便选择设立单一制中央银行体制,中国中央银行体制改革获得突破性的进展。

(一)1984—1992年单一制中央银行体制初步形成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承担原人民银行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为中国的中央银行。

至此,中央银行体制进入单一制阶段。

这一时期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特点是在支持经济增长和保持稳定货币币值稳定之间疲于奔命,过度支持经济增长,造成了几次经济过热,货币投放过度,引起通货膨胀。

这一时期中央银行体制的缺陷有:
1、组织机构设置的缺陷。

理事会只有执行权而没有决策权;分级分支机构受地方政府的干预大;中央银行规模过大,效率低下。

2、中央银行职能的缺陷。

货币政策目标具有双重性;中央银行业务范围与中央银行职能发挥不相容;财务预算制度的不合理。

(二)1993——1998年单一制中央银行初步完善
中共十四大最终确定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经济体制改革由体制外向体制内推进,中央银行体制改革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必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单一制中央银行体制的初步完善表现在:
1、中央银行组织机构的改革。

最高决策机构是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担任。

中国人民银行则全面负责具体实施货币政策。

人民银行总行收回原来交由分支行分散执行的某些权力,规范了分支行的行为,实施了按经济区划设置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改革。

2、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初步完善。

既有金融机构准入监管和营运监管,还增加了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的处理和市场退出监管。

3、中央银行独立性增强。

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但又向全国人大汇报工作,与国务院保持相对独立。

划清了人民银行与财政的关系。

4、业务范围的变化。

人民银行彻底剥离了与中央银行职能不相符的商业性业务。

(三)1998年央行跨省区九大分行建立,中国人民银行与证监会、保监会分业监管的体制真正形成。

1、央行分支行第一次调整:郑州、石家庄、杭州、福州、深圳升格正局级单位,管辖范围由原来的一个城市分别扩大到所在省,具有与大区行相同的职责。

2、央行分支行第二次调整:海口、西宁、呼和浩特、银川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升格正局级,所管辖的业务区域由五个中心城市扩大到海南、青海、内蒙古、宁夏和新疆五个省区。

四、我国央行体制改革绩效
(一)1998年央行体制改革绩效
1、货币政策上,总行进一步集中了货币政策决策权,分行在认真分析、研究辖区内的经济金融形势的基础上,为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既可保证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又可保证货币政策操作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2、金融监管职能上,工作重点在分行,要保证各项金融监管政策的贯彻执行,强化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全面监管辖区内的金融机构,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纪案件,分析研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行金融监管责任制。

3、金融服务职能上,遵循属地原则,主要由中心支行承担,金融服务贴近基层,面向企业、广大金融机构,有利于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力量,改进和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二)1998年央行体制改革失误
应该说,改革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近三年的运行暴露了此方案过于理想化的一面,尤其是在金融监管权限的划分上,在分行、金融监管办事处及省会城市中心支行的关系衔接和职责划分上。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服务三者脱节;货币信贷管理与货币发行调拨脱节;中央银行内部组织体系紊乱;上、中、下三个层次改革脱节。

五、展望:构建央行新体制
坚持金融调控、金融监管、金融服务三者统一于中央银行一体。

既可以提高中央银行依法履行职责时的内在效率,也可以减少和精简不必要
的行政管理机构,降低金融监管和服务成本。

坚持金融调控、金融监管、金融服务统一于分支机构而又有分工侧重。

中央银行的三大职责不仅要统一于总行,而且要统一于分支机构。

(三)坚持在法律范围内与地方政府保持友好协作。

中央银行在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和履行金融监管职能时,有效地防止来自地方政府的不正当干预。

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都要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办事,在法治的基础上,实现法治和德治的统一。

(四)坚持中央银行四级管理体制较长时期相对稳定和员工队伍相对稳定。

中央银行实施总行→省分行→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的体制相当长时间内可以稳定;相应地,中央银行的员工队伍也可以相对稳定。

有鉴于此,省会城市的监管办和中央支行可以合并,原有大区行则允许一分为二,设立小编制、精简、机动的稽查办事处,而分行的范围按照省(市、自治区)各就各位。

这样做有利于稳定中央银行干部,尤其是中央银行基层干部的人心,有利于树立中央银行的外部形象和工作权威。

(五)坚持中央银行对银行业监管、保险业监管、证券业监管相统一。

将银行业监管、保险业监管、证券业监管统一于一体,有利于实现和推进混业监管,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的效率。

如果在这一改革的同时,引入中央金融工委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一的体制,则效果会更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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