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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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实现路径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实现路径

摘要: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以及法治社会的推进,如何将高校学生管理真正纳入法治建设的轨道,逐渐成为高等教育领域所关注的热点问题。

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只有准确把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价值诉求,深刻分析现有学生管理体系的问题和不足,坚持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通过强化法治教育和意识培养,健全法律法规和学生权利救济机制,构建监督管理和辅助性机制,才能有效提升学生管理法治化水平。

关键词:法治化;价值诉求;学生管理作者简介:徐新洲,南京林业大学团委副书记,副研究员,博士。

(江苏南京210037)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高校团学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形式与路径研究”(2017SJBFDY417)、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立项课题“高校团学组织参与精准扶贫行动路径研究”(2017JYDJ-YB0027)、2015年度南京林业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重点课题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968(2019)02-0080-02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实现路径□徐新洲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理念在高等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是依法治校理念在学生管理中的实践,是实现学生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延伸。

科学合理的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架构要求通过对高校学生管理权的限制和有效运用,清晰厘定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双层关系,做到管理程序法治化、精细化、流程化,从而推动高校学生管理走上法治化轨道。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管理理念偏离学生管理法治化价值诉求。

目前,中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存在管理人员在管理学生的同时不能正确地看待其与学生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充分认识“以人为本”和“严格管理”相结合的重要性的情况。

即,在学生管理中存在着过分注重人文关怀而忽视严格管理的现象。

一方面,许多学生对“严格管理”有很大的抵触心理。

学校教育法治化的路径选择与研究

学校教育法治化的路径选择与研究

学校教育法治化的路径选择与研究近年来,教育领域的法治化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学校教育已不再只是灌输知识,而是承担着培养学生道德与法治理念的重要使命。

学校教育法治化的路径选择与研究,成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和培养优秀人才的关键问题。

一、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重要性学校教育法治化的路径选择之前,我们首先需要认识到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重要性。

法治观念的培养不仅能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还能够培养学生的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和意愿,从而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教育法治化的路径选择与研究中,教师队伍建设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只有具备法律知识和法治素养的教师,才能够向学生传授正确的法治观念。

因此,要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同时,建立优秀教师的评选和激励机制,鼓励他们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水平与教育教学能力。

三、教育内容的法治化学校教育法治化的路径选择与研究还需要考虑教育内容的法治化。

在教学中,应当渗透法治理念。

不仅在政治课程中教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可以在其他各个学科中进行相关知识的传授。

例如,在语文课程中可以选取一些经典的文学作品,让学生通过作品中的故事和人物,领会法治的普遍规律。

通过这种方式,学生能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学会合理运用法律规定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四、建立校园法治文化除了教学内容的法治化,建立校园法治文化也是学校教育法治化的重要环节。

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纪意识和公民责任感,建立起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自觉性。

同时,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内的法律常识的普及,组织法治宣传活动和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让学生亲身感受法治的力量。

此外,学校还应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校园法制框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家校合作在学校教育法治化的路径选择与研究中,家校合作至关重要。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在培养孩子正确的法治观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实现路径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实现路径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实现路径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职院校已经成为我国培养中等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

然而,随着高职院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学生数量的日益增多,学生管理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例如学生素质下降、违纪事件频发等。

因此,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已经成为提高学生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提高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高职院校要加强对学生管理的重视,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需要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教育理念和管理水平。

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师德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教师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体系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进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加深学生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学校可采用多种方式和形式开展法制教育,例如开设法学课程、法制讲座、法制教育网站等等。

学生应该掌握法律意识、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这样才能够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促进学生管理的法治化。

三、加强学生管理制度建设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建设是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关键。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生工作规划、学生管理考评、违纪处分等方面的制度。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信息化系统,为学生管理者提供更加准确、快速、全面的学生信息查询和管理服务。

此外,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学生管理和教育,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对学生进行生涯规划与辅导,尽可能地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困难。

四、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的最终目的是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为此,学校要做好引导和教育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和形式,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信仰。

学校还要加强监督和调查力度,严格打击学生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处罚的警示作用,引导学生摒弃违法乱纪的行为,向法制和文明之路前进。

总之,实现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需要学校和学生共同努力。

浅议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浅议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浅议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p管理其含义有二:一是负责某项工作使顺利进行;二是照管并约束(人或事)。

高校学生管理从其字面意思来讲便是对高校学生进行照管并约束。

传统上看,依照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服从的行政法律关系。

然而就目前高校实践来看,学生管理已经突破其字面含义,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特别是上世纪末扩招以来高校与学生一方面是高校收取学费、教育学生,学生缴纳学费并接受教育,另一方面在后勤上高校收费提供服务,学生缴费享受服务,在这两个方面,高校与学生有了普通的平等民事法律关系,而高校在学籍、学位及处分等方面仍具有管理能力,笔者认为,这两种关系并存,我们可将其视为一种准行政法律关系,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针对高校与学生之间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应当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处理。

首先,从高校作为管理者的角色方面而言。

高校的守法,即要求高校要遵守法律、法规乃至自身校规、校纪的规定。

其所制定的学生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的管理行为不仅不能超越法定范围,而且也不能忽略法律程序。

另外,高校做为独立的具有教育资格的法人,其管理权如办学、管理等方面的权力,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干涉。

这就是高校享有的管理的权力与学生接受高校管理的义务的具体体现。

另一方面学生有权利,但是学生的权利仍然要受到防止权利滥用原则的限制。

学生享有受教育、申诉救济等权利,但要以承认和服从学校依法所享有的管理权利为前提。

要求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其次,就民事方面而言,1997年高校实行并轨招生以来,学生自费就学、自主择业,学校则为学生提供相关的服务,学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不再是纯粹的行政管理关系,尤其是在后勤服务方面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学生出资,学校提供相应的服务,学生与学校在这一层面上是平等的主体。

这就要求高校必须转变在相应法律关系中的态度和观念,要确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以学生为服务的主体,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建设途径

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建设途径

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建设途径随着高校学生数量不断增加,学校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复杂。

为了提高高校学生管理的效率和制度化程度,建立完善的法制化管理模式已成为当今高校学生管理重要的手段。

本文将从高校学生管理的背景、法制化管理的现状和建设途径三个方面,分析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建设的必要性和探讨具体实现途径。

一、高校学生管理的背景高校学生管理是保障高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国内各大高校的学生数不断攀升,学生管理涉及面广、内容繁琐,给校方管理带来了较大难度。

管理不善极易导致学生自发权益维护行为和不良访请行为的发生,进而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因此,高校学生管理已经成为学校管理中最需重视和加强的领域之一。

二、高校学生管理的现状高校学生管理体系目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存在缺乏法制意识和法制文化的现象。

许多学生和学校管理人员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理解,不知如何维护权益和依法行事。

其次,存在管理滞后和不足。

学校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导致学生管理日益复杂化的情况下,制度框架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多次出现安全问题。

此外,学校存在信息化建设不足的问题,未能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平台,限制了学校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与管理效益的提升。

三、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建设途径(一)提高法制文化教育,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出台与学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学生和管理人员的法制文化和法律素养,以加强法律意识、实施依法管理。

(二)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大学应该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考虑学校的特点和管理需求,逐步完善和健全学生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指南,并建立信息化平台,有效规范高校日常学生管理行为。

高校应根据学生管理的不同需求,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管理系统,进而规范学生管理行为。

(三)强化高校学生管理人员队伍为了提高高校学生管理人员的素质与行为规范,拓宽学生工作人员的领域,为高校师生提供更优质的学生服务,加强学生管理的职业化与专业化,提升学生管理人员的队伍素质和活力,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向法制化方向整体进步。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问题探讨_实现途径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问题探讨_实现途径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问题探讨_实现途径论文导读::求高校学生工作管理走上法治化的道路。

文章从高校学生工作进行法治化管理的时代背景、基本内涵、所涉及的行政法律关系及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实现法治化的途径几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因此,高校各项工作也要法治化,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基本方针。

高等学校作为培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高校的法治化管理、高校辅导员队伍及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关乎依法治校的最终实现。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现实背景及重要意义由于社会法治化的不断推进,学生及家长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新闻媒体的披露及跟踪,近年来,诸多高校因为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助学金的评定、各级各类考试、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颁发、违纪处分以及安全事故等方面的问题与家长发生纠纷,学生向校方主张权利并诉诸法律的事情屡屡发生。

比较典型和具有影响力的案件有北京大学博士生刘燕文状告北京大学,要求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案和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田某状告北京科技大学,要求颁发毕业证案;因涉及高校纪律管理纠纷,西南某大学两大学生因发生性行为,导致女生怀孕,被该校依据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中关于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作出将这对相恋的男女大学生勒令退学的处理决定后,学生以学校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生韩某状告财政科学研究所勒令退学案等等。

以上这些事实反映出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随着中国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包括学生及其家长在内的社会公众开始用法律来看待和处理日常生活中的社会关系。

另一方面也透射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高校及其思想政治辅导员应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战略中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正确认识和把握高校中的法律关系。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教育路径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教育路径
制定法治教育计划和方案
根据高校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学生需求的法治 教育计划和方案,明确教育目标和内容。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通过培训、选拔等方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 业化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文化节等活动,增 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定期对法治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反馈 意见,为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参考。
加强学生考核和管理
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和程序,对学生的法治素质进行考核和管理, 确保教育效果。
06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大学生法治教育取得积极成效 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法律素养显著提高
研究结论
校园法治环境得到 优化
教育内容与实际需 求脱节
大学生法治教育存 在的主要问题
研究结论
教育方式单一、缺乏创新性
师资力量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
研究不足与展望
研究不足之处 研究样本不够广泛,缺乏代表性
研究方法较为单一,缺乏多样性
研究不足与展望
缺乏对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的深入调查和反思 未来研究展望
拓展研究范围,涵盖更多地区和类型的高校
意义
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 要,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
研究目的与方法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讨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有效路径,提高大学生法治教育的 质量和效果,培养具有法治素养的优秀人才。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大学生法 治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依法治校培养学生法治思维的方法与途径

依法治校培养学生法治思维的方法与途径

依法治校培养学生法治思维的方法与途径在现代社会,法治教育已成为学校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

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依据法律规定组织管理,确保教育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法治思维的培养是培养学生合法自觉、遵纪守法的重要途径。

下面将探讨一些方法与途径来实现依法治校,培养学生法治思维。

一、制定明确的校规校纪制定明确的校规校纪是实现法治教育的重要基础。

学校应根据学生特点和法律要求,制定出适合校园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阐述学生行为的规范和准则。

比如,学生在校园内必须佩戴校徽、禁止携带违禁物品等。

学校应当将这些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学生、教师和家长发布,并定期组织相关培训,确保全体成员理解和遵守规定。

二、注重法治教育课程设置学校应将法治教育纳入到课程设置中,为学生提供系统的法律知识和相关案例的学习。

法治教育课程可以包括宪法、刑法、劳动法、婚姻法等内容,通过讲解和讨论案例,引导学生理解和尊重法律。

同时,可以邀请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士到学校进行讲座,向学生介绍法律职业和法律实务,提高学生对法治意识的认识和理解。

三、倡导学生自治管理学校应该鼓励学生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通过学生自治组织,培养学生合作意识和法治思维。

学生自治组织可以通过选举产生,负责协调学生之间的关系、处理纠纷以及推动各项学校活动的开展。

在自治过程中,学生需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会民主表达和理性解决问题,从而培养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四、设立法律知识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可以组织法律知识竞赛,通过比赛的方式激发学生对法律的兴趣和学习积极性。

竞赛形式可以包括知识问答、模拟法庭等,通过竞赛的紧张氛围,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法律实践活动,例如参观法庭、参与社区法律援助等,让学生亲身感受法治的价值和重要性。

五、建立积极的家校互动机制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积极互动也是培养学生法治思维的重要途径。

学校应定期与家长进行交流会议,就学生法治教育进行讨论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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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路径选择——以江苏科技大学为例0 引言大学生活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非常美好的,因为在这里我们不仅能够学会许多专业的知识,还能够学会许多做人的道理。

然而,近年来出现了许多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江苏科技大学的九名在读大学生在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过程中,利用手机短信方法作弊,被所在大学开除了学籍。

这九人之中的两名大学生不服学校给予的开除学籍处分提起了行政诉讼。

2006年12月23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开考,江苏科技大学03届本科在校生夏国忠和吕建群将手机带入考场。

考试过程中,吕建群因神情异常、左臂下垂引起监考老师的注意,当吕建群在监考老师的要求下将左臂抬放到桌面上的过程中手机从其袖口滑落,手机上有考场外同学发给他的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随后,吕建群被终止考试,带离考场书写情况汇报。

当考试停止铃声响过,监考老师收卷至夏国忠前排时,发现夏国忠有手机,便当即没收并发现其手机中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短信。

随即,夏国忠也被带离考场并书写情况汇报。

在同一天的考试中,江苏科技大学共查获何冬冰、夏国忠、吕建群等九名大学生在考试时将手机带入考场接收他人发出的考试答案,其中有两名同学还购买了无线耳机用于作弊。

2006年12月31日,江苏科技大学根据这九名大学生“考试前在网上购买答案,让同学在考试时用手机将答案转发给他们,并在考试时将手机(或无线耳机)带入考场接受答案”,其行为已构成严重作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江苏科技大学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这九名大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

看到自己的前途将遭受沉重的打击,在多次请求学校能给予宽大处理无果的情况下,吕建群、夏国忠决定进行行政诉讼,他们将江苏科技大学推上了被告席。

夏国忠和吕建群认为:考试中将手机带入考场接收到同学发出的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短信,但并未偷看,吕建群在考试过程中被老师搜出手机,夏国忠待考试结束铃声响过数分钟后被老师夺去手机。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程序正当、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如果认定事实有误、证据不足,应该撤销原错误决定,重新作出新决定。

因此,夏国忠和吕建群认为江苏科技大学作出的处分决定取证、定性和考虑情节轻重方面显得简单、粗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处分的依据重于《规定》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处分适当的要求,且有对不同学生区别对待、任意定性、处分前后不一致、显失公正的情形。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具有对受教育者学籍进行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

夏国忠和吕建群的行为符合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构成要件,属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由于夏国忠和吕建群在情况汇报中自述网上找到考试答案的虚假陈述,导致学校认定其行为系“组织作弊”,随后根据申诉将原定“组织作弊”变更为“利用手机作弊”。

该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是受理学生申诉的临时机构,其实施的行为是学校行使职权的补充,应视为江苏科技大学的行为。

法院认为江苏科技大学作出的“关于给予何冬冰等9名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及该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申诉作出的复议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007年11月28日,京口区法院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夏国忠和吕建群的诉讼请求。

接到一审判决后,夏国忠和吕建群二人均不服该判决,并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日前,市中院经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需要高校实现学生管理的法制化,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不断发展,大学生作为受到教育水平较高的群体,他们的法治观念相对较强。

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教育诉讼不会呈现下降的趋势,从各个方面考虑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非常有必要的。

1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理论1.1 高校法治化管理的内涵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指遵循法治原则,实现学生管理理念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学生管理目标从效率稳定向效益创新转变,学生管理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的过程,是法治思想与实践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体现。

在此过程中,通过高校的法治精神、规则和行为方式,体现高校制度文明。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意义在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指遵循法治原则,实现学生管理理念从义务本位向权法治是高校自治的根本促进和保障,是高校更好地服务社会、生产知识和培养具有法治素养的公民的体现。

[1]1.2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意义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由此可见,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充分发挥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没有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没有依法办事的落实,和谐社会建设就无从谈起。

[2]和谐社会是由和谐的人组成的,对于高校而言,和谐的人是和谐的校园孕育出来的,和谐的校园又是和谐的社会的一个单元,因而和谐校园的构建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法治社会应当将社会中各种关系纳入法治的范围,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特征与要求,也是和谐是校园的特征与要求。

高校学生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的方面,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学生意识的觉醒,现代教育价值的确立,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带动思想更新的速度,都对高校学生管理实现法治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实行民主管理,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

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就是要在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和规章的基础上,建立和谐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它不局限于高校的内部还与学生的家庭和社会有关;它不仅仅关系到学生工作管理者,也与学校的领导、管理者、教师、服务人员相关联;在学生管理关系中,学生不仅有义务,也有权利,因此,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的意义重大。

[1]王冰.高校管理学生的法治与人本化[J]. 职业时空2006, (23):6.[2]胡锦涛.提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专题研讨会报告[C],2007-5-4.2 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现状及原因分析2.1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研究现状我国高等教育工作走上依法治教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行政法规和200 多件行政规章相继制定实施使高等教育工作从长期以来主要依据政策文件开始转入法律法规的轨道。

但是,我国高教管理法制建设还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满足不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及法律监督、法律研究与宣传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还不能象国外发达国家那样处处有法可依;还远不能满足“依法治教”的需求,还需大量的单项法和地方法规加以补充和完善。

同时,真正做到依法治教,必须有完备的监督机制。

通过严格的监督、强化高等教育法规职能和执法力度,对于保障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非常必要。

[3]在20世纪40年代和90年代掀起了两次世界性高等教育立法浪潮。

美、日、英、德等国家都纷纷颁布新的高校管理的法规或改革法案。

当高校法治化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根本利益时,它们都无一例外地求诸法律,法律已成为保证、巩固、促进和发展高等教育的基本措施。

这些国家重视高教管理法治化的研究和立法,全面实行以法治教,根据法律、法规处理高教管理事务。

每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由于政治、经济条件不同,高等教育和科技发展程度不一样,因此都有不同的高等教育法应运而生。

2.2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实践现状随着社会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和现代教育理念的逐步确立,我国相继出台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修改了《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法体系显现轮廓,为“依法治校”提供了法律依据,给高等教育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同时,高等教育领域提出了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学生管理工作法治话的决定,管理理念开始从传统的“从严管理”的思维向“依法管理”的思维转变,可以说,不少高校在完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尊重学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等方面采取了一些启示有效的措施,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取得了一定成效。

[3]朱广贤.法治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6(9):123-129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不断落实,对高校学生依法进行管理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一方面,在思想观念上,教育管理部门、管理者的法治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作为管理对象的大学生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在管理行为上,管理部门、管理者基本能够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

在上述的案例中,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的处理上,逐步走出了所谓的“法治真空”,开始接受法律的检验。

近年来,关于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法律纠纷更是此起彼伏,并且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虽然很多案件的最终结果争议颇多,但司法救济已经步入高校学生管理领域是不争的事实。

2.3我国高校学生法治化管理存在的不足2.2.1 我国高校制定的相关制度与上位法存在一定的矛盾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高校教育和管理学生的制度依据,除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绝大部分是高校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而制定的具体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在全校的范围内适用,对学生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各高校等学校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则”的授权,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等等。

根据行政法中低效力层次法律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必须与高效力层次法律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不能抵触的原则,作为下位法的校内管理制度必须严格遵循上位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实质,不能随意对上位法法条中规定的条件、范围和种类进行变更和增减,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许多高校自行制定的管理制度中仍然存在着不少与上位法相矛盾和抵触的情形,这应该应该引起高校教育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2.2.2 我国高校管理某些法规在制定上过于模糊和笼统目前,我国的教育法体系,尤其是高等教育法体系还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很多条款还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过于模糊和笼统,从而导致无法将其直接运用于教育管理工作实际或在适用过程中产生争议[4],如学生作为国家公民,理应享有隐私权和知情权,但在《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中的学生权利部分都没有出现相关的内容;另一方面也容易扩大高校的自由裁量权,造成权力的滥用;[4]刘越.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思考[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7):44-48再如很多高校的学生管理条例中的一些用于过于概括,不够规范,如:“非法同居”、“有伤风化”,从而导致对学生错误行为的定性不够准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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