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办预算编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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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6.26•【文号】•【施行日期】2019.06.2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6月26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报告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审计署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结果表明,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全国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年为企业和个人减税降费约1.3万亿元。

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力度不断加大。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领域创新实现新的突破。

压减粗钢产能3500万吨以上、退出煤炭落后产能2.7亿吨,均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

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在中央财政层面初步建立了项目支出为主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5.3%、7.7%,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9.2%,更多向创新驱动、三农、民生等领域倾斜。

——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重点任务进展顺利。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财务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收支形势的基础上,以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深化预算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厉行节约,量入为出。

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策和分配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提升预算资金的效益性和规范性。

(二)基本原则1、量入为出,勤俭节约。

部门预算的编制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市级财力相适应。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湘潭市委“九项规定”,勤俭办事,将厉行节约,真实准确的总体要求贯穿于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2、保障重点,提升绩效。

预算编制紧密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聚焦全市工作重点,切实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保障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大民生政策。

强化资金绩效意识,努力做到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提升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3、科学规范,强化约束。

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科学合理、真实完整地编制预算,履行规范的预算审核程序,确保预算质量,为预算公开夯实基础。

将预算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执行依据,未列入预算的坚决不得支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2018年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一)明确责任主体,扎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政府采购计划及执行情况填报说明

政府采购计划及执行情况填报说明

附件3:政府采购计划及执行情况编报说明一、编报范围本套报表编制范围为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各级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编报范围是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

具体范围如下:(一)单位分类编报单位分两类:一类为采购人,指中央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另一类为集中采购机构,具体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二)内容范围中央单位按季度录入政府采购计划及采购执行情况基础数据,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每月还需单独编报汇总后的批量采购计划;集中采购机构按季度编报集中采购执行情况及批量采购执行情况。

二、编报要求(一)中央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录入和填报本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及执行情况,在审核、汇总本级及所属下级单位数据后上报财政部。

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要求按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进行分类,按季进行填报。

中央一级预算单位还需要汇总填报批量采购计划表,并按月上报财政部。

(二)集中采购机构要分别编报本单位所代理的集中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和批量采购执行情况,并分季度上报财政部。

三、编报方式从2010年起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计划管理系统”中填报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

中央单位按规定时间录入“政府采购计划基础数据”信息,在采购计划执行完成后,录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基础数据”。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基础数据是指发生政府采购活动时取得相关凭证(主要指政府采购合同)中所包含的能用于反映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要素,由系统生成政府采购计划及执行情况表。

对无法取得采购合同的项目,依据其他购销凭证例如发票和验收单等进行填报。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基础数据”同时可生成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中要求编报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单位无需再重复录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

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

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第一部分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为正科级建制,具体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有:(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拟定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审批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四)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协调县委个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和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与乡镇之间的职能分工,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能。

(五)审核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

(六)负责县级党政群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分配下达县乡党政群各部门的行政编制。

(七)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机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报县直副科以上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县直各部门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指导并协调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

(九)对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报告县编委及县委、县政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置1个职能股室:综合股,下设2个事业单位: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隰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第二部分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一、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附表二、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附表三、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附表四、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表五、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六、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附表七、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附表八、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表九、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附表十、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附表第三部分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收支增减、运行经费、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一)收支增减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隰县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单位基础信息填报说明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单位基础信息填报说明

附5单位基础信息填报说明一、单位名称:填列单位的全称,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单位在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时,应在单位名称后加本级。

二、单位负责人。

三、财务负责人。

四、审核人、联系电话。

五、编制人、联系电话。

六、单位地址、邮编。

七、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码填列。

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列,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暂不填列。

九、财政预算代码: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按财政部编制的三位代码填列,二级单位为六位代码,前三位填列其一级预算单位编码,后三位由主管部门从001-799依次自行编制。

地方单位应与部门预算代码一致。

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可参照上述方法编制部门预算代码。

十、单位预算级次:填列部门和单位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和经费领拨关系所确定的预算级次。

十一、单位基本性质:在“11行政单位”“10行政类事业单位”“2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3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90暂未明确类别” “31社会团体”等类型中选择填列。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填列本项。

十二、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按单位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选择填列。

会计制度包括: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2.《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国有林场苗圃补充规定;3.《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高等学校补充规定;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中小学补充规定;5.《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科学事业补充规定;6.《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医院补充规定;7.《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规定;8.《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彩票机构补充规定;9.民间非营利组织单位会计制度;10.企业会计制度。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填列本项。

【2018-2019】给政府上报情况的说明范文-word范文模板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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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给政府上报情况的说明范文篇一:情况说明的写作方法和技巧情况说明的写作方法和技巧情况说明是一种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文体,当单位或个人需要对某项工作或某一问题、某一事件向公众、有关部门或个人作出解释说明时,都会用到。

情况说明有用于个人的,如公务员个人政审情况说明、个人工作情况说明、入党个人情况说明等。

也有用于单位的,如甘肃省康县卫生局2月15日发出的《关于康县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情况说明》、河南商丘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2月24日发出的《关于“河南商丘120急救车出现在海南三亚风景区”一事的情况说明》,都是相关单位就某一具体事件做出的说明。

大多数情况说明是对问题、事件的解疑释惑,介绍问题、事件的来龙去脉,专业性不是很强。

但也有部分情况说明专业性很强,比如财务情况说明、刑事案件和刑事诉讼中的情况说明等。

情况说明如果说明得当,可以及时解答疑惑,化解矛盾;如果说明不当,也可能会引发更多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因表述欠妥而“抢占”媒体头条的情况说明,屡屡出现,引发争议。

因此,情况说明的写作,是一件必须要严谨、慎重对待的事情。

一、恰当命题,一目了然情况说明的标题,一般不用“情况说明”这样简单的几个字,而是多采用“关于××的情况说明”的格式,便于受众能够直接知晓说明的事项,获知必要的信息,并决定是否进一步了解具体内容。

如《关于我国茶馆行业标准化工作及相关机构的情况说明》《关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X年决算的情况说明》这样的标题,简单明白,受众易于作出阅读判断,从而节省时间和精力,更加符合人们的阅读习惯。

情况说明的标题也可以灵活多变,采用“关于××情况的说明”“关于××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情况的公开说明”等。

(关于对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doc

(关于对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doc

关于对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中省市有关规定,我县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大会同意并批复,现就有关编制说明补充如下:一、转移支付收入情况说明2018年我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535万元,转移性支出8883万元,差异数通过中省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予以平衡。

其中:返还性收入预算660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5631万元增加977万了,增长17.35%;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8,10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59,938减少1835万元,下降 3.06%,主要是未预算脱贫攻坚及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收入(为一次性收入,所以2018年未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8101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79295万元增加1715万元,增长2.16%;年初预算安排其他资金调入23,496万元,年终实现收支平衡。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2018年我县“三公”经费共安排预算8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619万元(其中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8万元,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01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633.41万元减少14.41万元,下降 2.27%;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239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245.41万元减少 6.41万元,下降 2.6%。

会议费2018年预算安排625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658万元减少33万元,下降5.02%;培训费2018年预算安排133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142万元减少9万元,下降 6.34%。

三、举借债务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底,我县债务限额117,4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6,04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1,397万元。

截止2017年底我县债券总额109,51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91,438万元,专项债券余额18,080万元。

上海市2018年市级单位预算

上海市2018年市级单位预算

上海市2018年市级单位预算预算单位:上海市财政局目 录一、单位主要职能二、单位机构设置三、名词解释四、单位预算编制说明五、单位预算表1. 2018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 2018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3. 2018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4.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5.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6.2018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7.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8. 2018年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上海市财政局主要职能上海市财政局是本市负责财政管理和监督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能包括:1. 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组织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2. 拟订本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分析预测本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本市宏观经济政策;逐步健全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和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建立和完善市与区县财力和事权相匹配、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体制、制度,拟订和执行市政府与区县政府、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3. 承担政府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管理政府财政资金;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预算支出标准,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及时、准确地拨付预算资金;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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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政府办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或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区)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决定;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区)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事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区)对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以及对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督促、检查、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区)的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

(九)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十)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主办县政府办有关内刊。

(十一)负责县政府法制工作;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十二)负责全县城管创建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督导协调处理城区综合管理和集中整治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十三)负责全县旅游、外事和侨务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十五)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联系驻汉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

(十六)负责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作的管理。

(十八)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的情况。

(十九)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二十)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汉寿县政府办,位于银水东路66号,设14个内设机构(含5个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全部(除5个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汉寿县人民政府值班室)、秘书组、综合信息调研组、督查室(汉寿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政工组、联络组、县长热线办(汉寿县人民政府县长热线办公室)、城镇组、后勤组。

内设机构(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民宗组(汉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旅游侨务组(汉寿县旅游外事侨务局)、金融组(汉寿县人民政府金融办)、法制组(汉寿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组(汉寿县人民政府优化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收支汇总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也包括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完成特定工作目标而设立的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与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8年汉寿县政府办收入预算1298.9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298.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249.35万元,主要是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9.35万元。

(二)支出预算。

预算安排支出1298.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8.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3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91.74万元,项目支出421.24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249.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2.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9.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1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6.1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7.01万元,其中运行经费增加2万元,增加政府办公楼电梯安装工程82.01万元,增加专项经费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8.9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77.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8.5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9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21.2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保安经费9.6万元;政府应急办经费2万元;运行经费131万元;政府工作50万元;督查工作经费5万元;议提案经费2万元;电话费10万元;接待费44万元;会议费12万元;老年归侨生活补助0.63万元;政府办公楼电梯安装工程82.01万元;专项经费7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1.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方面,较去年增加46.14万元,增长31.68%,增加的原因是将公务交通补贴48.94万元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核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4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各项工作衔接往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2.01万元。

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6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办共有公车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台,执法执勤用车0台。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办2018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财政预算拨款1298.94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2、“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
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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