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对音乐审美体验的理解
音乐欣赏中的音乐审美探讨

音乐欣赏中的音乐审美探讨音乐是一种艺术形式,也是一种文化交流的方式,它可以打动人的内心,触发人的情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音乐欣赏作为一种审美体验,更是深受人们的喜爱。
然而,在对音乐欣赏的过程中,音乐审美又是什么呢?它有哪些要素,如何才能培养出良好的音乐审美观呢?下面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什么是音乐审美在经典的音乐美学理论中,音乐审美被定义为欣赏者对音乐作品的感性理解和评价过程,其中包含了对各个元素的理解和结构的分析。
而在现代的美学理论中,音乐审美被解释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结合的过程。
也就是说,音乐审美不仅要求欣赏者的感性体验,还要求欣赏者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和理解能力,才能对音乐作品进行准确的评价。
二、音乐审美的要素在从事音乐欣赏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一个音乐作品都由多个要素组成,而音乐的审美也是由这些要素共同作用,构成的一个完整的审美体验,具体要素如下:1、旋律旋律是音乐作品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它是指一段具有一定旋律形式的音乐乐段,包含了音高、节奏、音符等维度,给人带来强烈的情感体验。
在旋律中,有对比、起伏、反复、发展等多个方面的表现。
2、节奏节奏是音乐的基本骨架,没有节奏就没有音乐。
它决定了音符的节奏顺序、强度、持续时间、音量等,是音乐中最直接的元素。
3、和声和声是由两个或多个声音同时演奏或唱出,构成和谐的音乐要素。
在和声中,每一个声部都有各自的旋律,但却相互关联,产生和谐的效果。
4、乐器乐器是音乐作品的传播媒介,它们能够用来表达旋律、节奏、和声等音乐元素,乐器的种类和特殊也直接影响着音乐的味道。
5、歌词歌词是作曲者表达音乐主题和思想的重要方式,一首好的歌曲不仅需要好听的旋律,还需要有深刻的歌词,让听众在欣赏时能够产生共鸣。
三、如何培养良好的音乐审美观良好的音乐审美观是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教育和学习的结果,在培养良好的音乐审美观时,我们需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1、积极欣赏音乐积极听音乐是提升审美品味的开始。
2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

2 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
这一理念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彭显音乐课程在潜移耿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
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从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增进音乐素养。
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与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及不同文化认知有机结合。
兴趣是音乐学习的根本动力和终身喜爱音乐的必要前提。
在教学中,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不断提高音乐素养,丰富精神生活。
3(1)人文性音乐是文化的重耍组成部分,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
无论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人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
(2)审美性“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
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丰富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
(3)实践性音乐音响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
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
学生在亲身参与这些实践活动过程中,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涵、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4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课,应当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从中受益。
论音乐课堂的审美体验

论音乐课堂的审美体验随着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音乐艺术作为一项丰富多彩、具有艺术性和文化内涵的艺术形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而在课堂学习中,音乐教育也成为了人们重要的学习内容,不仅能够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也能够提高学生们的音乐艺术水平和表现能力。
一、音乐课堂的审美体验审美体验是指在对美感对象进行感知、理解和评价的过程中发生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互动和交流的过程。
而在音乐课堂上,学生们通过获取音乐知识、对音乐进行分析和理解等方式,实现了对音乐美感的深入感知和思考,并在欣赏音乐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鉴赏能力。
音乐课堂的审美体验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1. 触发情感共鸣。
音乐是一种能够渗透到人类情感深处的艺术形式,它可以通过旋律、和声等方式激发人的情感共鸣。
在课堂上,学生们通过欣赏、分析和演奏音乐作品,不仅能够感受到音乐带来的情感代入,也能够对音乐作品的情感表现和内涵等方面进行深度思考。
2. 增强文化素养。
音乐作品是人类文化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地域的音乐作品也表现了各自不同的文化特征和内涵。
在音乐课堂上,学生们能够通过学习和欣赏不同地域、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了解各地音乐文化的特点和内涵,从而增强文化素养。
3. 提高审美能力和鉴赏水平。
音乐课堂不仅是让学生获取音乐知识的地方,也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场所。
通过学习和分析音乐,学生们能够深入了解音乐风格和技巧,并在不断的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表现和鉴赏水平。
二、音乐课堂的教学设计要想让学生在音乐课堂中获得舒适的审美体验,教学设计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 充分了解学生的音乐背景。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音乐背景不尽相同,有些可能收听的是现代音乐,学了某些乐器,有些可能只对某种音乐风格有浓厚兴趣。
教育者应该了解学生的音乐知识和兴趣点,结合学生喜好,多元化地开展音乐教学工作。
2. 做好教材的选择工作。
音乐教材往往既要在专业知识上充分体现,又需要在音乐风格上做到多样性。
音乐审美的总结

音乐审美的总结音乐是一种高度个性化的艺术形式,它可以唤起人们的情感,激发内心的共鸣。
音乐审美是对音乐的欣赏和评价,每个人对音乐的喜好和感受都各不相同。
本文将对音乐审美进行总结,探讨音乐与个人审美之间的关系。
第一部分:音乐审美的定义和影响因素音乐审美是指人们对音乐作品所产生的美的感受和喜好。
音乐审美的形成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文化背景、个人经历、情感需求等。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对音乐的理解和喜好会有所不同。
个人的经历和情感也会影响对音乐的欣赏和喜好。
例如,某个人在童年时期接触到了古典音乐,可能对这种音乐有着特别的情感连接,会更加偏好古典音乐。
第二部分:音乐审美的多样性音乐审美具有多样性,不同人群对音乐的需求和喜好各不相同。
一些人追求音乐的技巧和复杂性,他们更喜欢古典音乐或者爵士乐等复杂的音乐形式。
而另一些人则更注重音乐的情感表达和共鸣,他们更倾向于流行音乐或者民谣。
此外,还有一些人喜欢摇滚乐或者电子音乐等比较激烈和前卫的音乐类型。
无论何种风格的音乐,都可以成为一种审美的表达方式,都可以满足不同人的音乐需求。
第三部分:音乐与个人心理需求的关系音乐与个人的心理需求密切相关,它可以带给人们各种不同的情感体验。
例如,当我们感到愤怒或者兴奋时,可以选择听一些激烈和节奏明快的音乐来舒缓情绪。
而在压力大或者情绪低落时,我们可能更倾向于听一些慢节奏或者抒情的音乐来放松心情。
音乐有着治愈性的作用,可以帮助我们调整情绪,缓解压力,提升幸福感。
第四部分:音乐与文化的关系音乐是文化的一部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音乐风格各异。
音乐可以反映出不同地区和民族的文化特点和精神追求。
例如,古典音乐常常被视为高雅艺术的代表,是欧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世界音乐则汇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音乐风格,展示了不同文化的多样性和包容性。
因此,通过欣赏和学习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音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尊重不同的文化。
第五部分:音乐审美的培养音乐审美是可以培养和提升的。
简析对音乐审美体验的理解

简析对音乐审美体验的理解1 音乐审美体验中的审美对象———音乐作品1.1 音乐作品的客观性。
艺术作品一旦由艺术家创作出来,它就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客体,它就是一种“物”,其自身具有一种“实在性”。
要想使音乐作品成为音乐审美对象,则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条件是音乐作品必须充分被呈现,通过演奏化为听觉可把握的声音,也就是说音乐作品只有演奏时才是音乐作品;另一个条件则是必须有欣赏者。
艺术家创作出来的东西还不完全是审美对象……对象只有在观众的合作下才以自身的方式存在着。
1.2 音乐作品与音乐审美对象处于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关系中。
音乐作品和审美对象是相互参照、相互依赖才被理解的。
只有被具有艺术感知能力的欣赏者(即知觉主体)的知觉感知到时,音乐作品才成为审美对象,也就是说,音乐作品只有在欣赏者以审美的方式被感知时,它作为一个审美对象才在其知觉中被完成。
审美对象是作为被知觉的音乐作品。
没有一个客观存在的、稳定不变的音乐作品作为前提,音乐审美对象就无从产生,也就不能被理解;而没有一个审美知觉主体的参与,音乐作品就永远只能是音乐作品而无法超越自身,真正成为一个音乐审美对象。
这种关系同艺术的一般客体与知觉主体之间关系是不同的,一般说客体存在于主体之外,而主体也存在于客体之外。
然而,艺术作品与知觉主体之间的关系却不是这样简单。
知觉主体不是一个单纯的旁观者,而是积极地介入作品,并沉溺、自失于其中,与对象融合为一体。
艺术作品对于知觉主体具有依赖性,审美对象的完成要靠欣赏者的参与才能实现,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知觉主体的积极参与,没有审美感知的介入,没有艺术作品与欣赏者之间的交流,审美对象就无从生成。
没有主客体之间的交流,审美对象就失去了活力,失去了意义。
2 音乐审美体验中的审美主体———人音乐审美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从审美感知开始进入审美体验,最后达到审美启悟。
它是欣赏者在审美感知基础上对艺术品进行再创造的过程,是对音乐作品的欣赏、批评和颂扬,也是音乐创作灵感的来源,它贯穿于创作、欣赏和传播全过程。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理念的思考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理念的思考何谓音乐审美?音乐审美是指音乐作品、演奏或音乐表演所展现的美感和艺术魅力。
这种音乐中的美与其他艺术形式中的美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音乐的美并不是全然可以被传达和理解的。
因为音乐中的某些美感与情感,是非常主观和个人的,因此,不同的人可能会对同一首音乐作品产生不同的评价。
这种个性化的审美体验是音乐所独有的,也是音乐中最为珍贵的财富之一。
基于音乐审美这一核心的思想,又如何去理解和发掘音乐的魅力呢?我们可以从以下一些角度着手研究:1、音乐的氛围:音乐有时不光能够让我们听到,更能够让我们感受到。
音乐可以创造出一种独特的氛围,而这种氛围会给人们带来印象深刻的情感体验。
那么如何在音乐中寻找氛围呢?这需要仔细聆听和挖掘不同类型的音乐,学会去辨别其中的细节和元素,比如旋律、和弦、节奏和情感的变化。
每种元素都可以在不同的情景中创造出不同的氛围体验。
2、音乐的情感:音乐是无需语言即可传达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
音乐可以激励人心、温暖心灵、感染情感等等。
因此,理解音乐中的情感表达显得尤为重要。
音乐家使用多种技巧来表达情感,比如音乐形式、节奏、旋律和和声等。
理解其中的技巧,加深自己对情感的把握和感知。
3、音乐的结构与形式:音乐也有其独特的结构和形式。
理解音乐的这些结构和形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欣赏和评价音乐。
有许多元素包括旋律、节奏、和弦等等,都会形成音乐的结构。
不仅如此,结构还包括音乐的整体形式和以某种方式延展展开,以及如何在不同部分之间建立关联。
4、音乐的格式与背景:音乐是社会、文化和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因此,音乐不仅是音乐本身,还有必须牢牢嵌入到它的背景和格式中。
有些音乐只有在特定的文化或历史背景下才能被充分理解和欣赏。
因此,音乐的格式和背景是我们了解音乐背后的意义和价值的关键所在。
以上四个角度探究了音乐审美的内涵与历程,分别是氛围、情感、结构和格式背景。
这样接受音乐的能力,并不会因此而自动提高。
关于音乐课标中对“音乐审美体验”这一观念的认识

通过观看专家视频及参加组里老师们的研讨,对模块一中提到的有关在音乐课改中发现中的问题,结合我自身的音乐课堂和我对音乐课的一些认识,我对音乐课程为什么要坚持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的基本理念这一观点是这样认识的。
因为十年来专家及老师们积极地探讨新的理念,新的方式。
课程资源也得到了积极的开发,也是我们的课堂更为生动,同时,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的提出更是为我们的课堂指出了方向和重点。
我认为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指出了我们的课堂不再是像其他文化课一样把知识、技能目标的达成作为教学目标的第一位,而是更加重视了音乐课的学科特色—“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在音乐课中,我们最先考虑的是学生通过上我这节课能有什么收获,心灵相有什么新的感受。
其次,我认为“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有两个方面是我们应该注意的,即:音乐审美和体验,通常我们认为的音乐审美就是看看图片,视频,听听音乐,从中获得了什么,有什么感受,但通过观看视频,专家们指出了当今课堂中在实施这一理念的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比如为了突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就大大加大了多媒体的运用,原本可以教师教唱的环节,原本只需要聆听音乐的环节,全都被视频所代替,专家指出,音乐课特别重视师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学生在课下利用网络获得的资源并不比老师少,如果老师们在课上还是一味的重复着搜集资料的这一简单过程,那么我们的音乐课堂才是枯燥,单一的,只有老师和学生之间交流互动,才能生成新的知识,碰撞出心灵的火花。
最后,我想谈一下关于音乐课上对体验这一次的认识,很多老师为了达到让学生能很好地体验音乐这一目的,采取了课堂活动设计过多的侧重课堂活动这一方式,是我们的音乐课堂变成了满堂动,可这样,真的能给我们的学生带来好的真正的音乐上,心灵上的体验吗?我的可中也出现了这种情况,有时课堂设计使学生动起来了,但是热闹的课堂真的能给学生带来真正意义上的体验吗?答案只有我们在亲身的课堂实践中才能得到,职业是我们在课堂设计中应重视的问题。
音乐鉴赏音乐作品与音乐风格的审美与理解

音乐鉴赏音乐作品与音乐风格的审美与理解音乐鉴赏:音乐作品与音乐风格的审美与理解音乐是一种美妙的艺术形式,通过声音传达情感和思想。
每个人对音乐的鉴赏都有自己独特的方式和偏好。
本文将探讨音乐作品与音乐风格的审美与理解,并帮助读者更好地欣赏音乐。
一、音乐作品的审美与理解音乐作品是音乐家用音符和乐器创作的艺术品。
审美是人们对音乐作品美感的感受和评价。
不同的音乐作品会引发不同的情绪和共鸣,因此不同的人对音乐的审美也会有所不同。
1.1 音乐作品的情感表达音乐是一种语言,它通过旋律、节奏和和声来表达情感。
例如,某些音乐作品可能带给人们愉悦和放松的感觉,而另一些作品可能充满激情和力量。
审美音乐的过程中,我们要尝试理解音乐家的情感表达,与其共鸣并体验其中的情绪。
1.2 音乐作品的艺术构造音乐作品的艺术构造包括旋律、节奏、和声、动态和音色等要素。
这些要素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一首音乐作品的独特性。
审美音乐的过程中,我们要仔细聆听并理解这些要素的运用,以更好地欣赏音乐的美妙之处。
1.3 音乐的文化背景音乐与地域、民族、文化等有着紧密的联系。
不同的音乐文化传统在音乐作品中有着独特的印记。
审美音乐的过程中,我们要了解音乐的文化背景,欣赏不同文化音乐的独特之处,并学会用开放的心态去理解和欣赏。
二、音乐风格的审美与理解音乐风格是指具有相似音乐特征和风格特点的音乐作品的集合。
不同的音乐风格代表了不同的时代和文化背景。
理解和欣赏音乐风格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音乐的演化和发展。
2.1 古典音乐古典音乐是西方文化中一种重要的音乐风格。
古典音乐通常采用复调的和声结构,追求和谐、平衡和纯粹的音乐语言。
欣赏古典音乐时,我们可以关注曲调的发展、和声的变化以及乐器的运用等方面的细节,领略古典音乐的优雅和庄严。
2.2 流行音乐流行音乐是大众喜爱的音乐风格,它通常以简单的旋律、易于记忆的歌词和现代化的编曲为特点。
流行音乐通常反映了当代社会和大众文化的主题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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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对音乐审美体验的理解
1 音乐审美体验中的审美对象———音乐作品
1.1 音乐作品的客观性。
艺术作品一旦由艺术家创作出来,它就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客体,它就是一种“物”,其自身具有一种“实在性”。
要想使音乐作品成为音乐审美对象,则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条件是音乐作品必须充分被呈现,通过演奏化为听觉可把握的声音,也就是说音乐作品只有演奏时才是音乐作品;另一个条件则是必须有欣赏者。
艺术家创作出来的东西还不完全是审美对象……对象只有在观众的合作下才以自身的方式存在着。
1.2 音乐作品与音乐审美对象处于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关系中。
音乐作品和审美对象是相互参照、相互依赖才被理解的。
只有被具有艺术感知能力的欣赏者(即知觉主体)的知觉感知到时,音乐作品才成为审美对象,也就是说,音乐作品只有在欣赏者以审美的方式被感知时,它作为一个审美对象才在其知觉中被完成。
审美对象是作为被知觉的音乐作品。
没有一个客观存在的、稳定不变的音乐作品作为前提,音乐审美对象就无从产生,也就不能被理解;而没有一个审美知觉主体的参与,音乐作品就永远只能是音乐作品而无法超越自身,真正成为一个音乐审美对象。
这种关系同艺术的一般客体与知觉主体之间关系是不同的,一般说客体存在于主体之外,而主体也存在于客体之外。
然而,艺术作品与知觉主体之间的关系却不是这样简单。
知觉主体不是一个单纯的旁观者,而是积极地介入作品,并沉溺、自失于其中,与对象融合为一体。
艺术作品对于知觉主体具有依赖性,审美对象的完成要靠欣赏者的参与才能实现,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知觉主体的积极参与,没有审美感知的介入,没有艺术作品与欣赏者之间的交流,审美对象就无从生成。
没有主客体之间的交流,审美对象就失去了活力,失去了意义。
2 音乐审美体验中的审美主体———人
音乐审美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从审美感知开始进入审美体验,最后达到审美启悟。
它是欣赏者在审美感知基础上对艺术品进行再创造的过程,是对音乐作品的欣赏、批评和颂扬,也是音乐创作灵感的来源,它贯穿于创作、欣赏和传播全过程。
它是审美主体面对审美对象时所产生的一种具有内省性及反思性的复杂的精神活动或心理活动。
审美主体既以感觉为基础,又以知觉、表象为操作手段,同时,又与想象、思维、情感、意志等许多心理因素紧密相联。
音乐是情感
的艺术,它比其它艺术能更直接有力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
注重聆听,感受音乐,是音乐审美的一个前提。
在聆听音乐时,音乐的表现力会引起人们内心世界的主观反应,这种反应就是情感的反应,这种反应可以是激动、平静、快乐、悲伤、雄壮、悠扬、喜欢、愤怒等形形色色。
那么,获得这些情感体验,就必须逐步增加对音乐要素的敏感度,这些要素包括:旋律、和声、节奏、音色、织体、曲式等。
音乐要素以不同的形式运用在音响中,其表现力唤起人们情感的不同反应。
理解构成音乐的诸多要素及在音乐中富有表现力的品性,从而达到审美反应,达到审美体验。
3 音乐审美体验的特点
3.1 音乐审美体验具有情感性。
情感性是指人们的喜、怒、哀、乐等心理形式。
它反映着人们对音乐作品的主观态度,即通过审美主体向审美对象的直接进入和审美对象向审美主体的展示,在音乐审美想象的意义上,审美体验首先是一种具有鲜明的直观性的心理活动。
更确切地说,是指审美对象在与审美主体直接撞击时,在审美主体的心理、生理上所发生的迅速的反应及反响。
此种直观的反应,可以从听众的丰富表情和话语中表现出来。
3.2 音乐审美体验具有再创造性。
如果说,音乐审美对象生成于音乐作品被欣赏者审美地加以感知之时,那么,审美对象中的意义的生成自然也不能没有欣赏者(也即公众)的参与:一部音乐作品被创作出来之后,就存在于历史之中,它面临不同历史时期中不同的公众,期待着他们的感知、参与和解释。
杜夫海纳说:“作品的公众越广,意义越多,审美对象就越是丰富。
……公众通过增加作品的意义继续在创作作品……”这就是审美主体在对审美对象整体把握的基础上,对审美对象具有创见性的理解称为音乐审美体验的再创造性。
也就是说,在音乐审美体验过程中,作品自身所具有的理性认识因素,从客观上为审美主体的感知和理解提供了基础,但是由于审美主体生活阅历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以及价值观念的不同,必然产生对审美对象感知和理解的差异;另一方面,同一首音乐作品,审美主体在不同的心境下、不同的环境中以及不同表演者的演绎中,也会相应地表现出对音乐的不同反应和理解。
所以人们常说,有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同一部音乐作品,在年轻人与老年人心中所引起的反应会有较大不同,在音乐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心中也会有较大差异。
人们可以欣赏同一首音乐作
品,但是却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感受,每一个审美主体都在欣赏过程中不断地改变着对象,也都力图把一个外在的审美客体变为主体感受的一部分,这就是审美体验中的再创造性。
3.3 音乐审美体验具有反省性。
在音乐审美体验中,人们的审美感受总是由简单到复杂、由表层到深层、由感性到理性、由外观到内涵逐渐发展深化的,这是审美体验的反省性,是主体精神的一种友好的敞开和融入,是将个人命运与境遇中人物命运的融入和连接。
4 音乐审美体验素养的养成
首先,要有丰富的审美情感。
审美情感是人们对音乐美的体验和态度,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需要与愿望而产生的一种主观体验。
要以审美为核心,促进主体与客体的沟通,自觉投入到音乐审美体验中,以心灵感应音乐,从而充分发挥音乐的美育作用和人文感化作用。
对音乐中情感内容的领悟,不能指靠感知想象或一般的情感体验,它需要积极的思考、理解,要求音乐修养、文化素质和思想境界都要达到一定的层次。
要了解音乐家艺术创作的时代背景,创作道路及个人的风格特点。
其次,应当在音乐情感的推动下充分发挥联想与想象。
黑格尔曾经说过:最杰出的艺术本领就是想象。
想象越丰富,对音乐作品与表现对象之间关系的体验就越清晰,通过想象在旋律中创造出新的艺术境界。
第三,要积极投身于艺术活动,在实践中学习并提高艺术修养,培养高尚审美情操。
要热爱生活,社会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和基础,要从社会生活中汲取创作的素材和灵感,注重挖掘一切美的东西。
总之,不断深化对审美体验的理解,就会扩充我们对美的感受和层次,以一颗真挚之心和睿智的目光去面对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人世间的冷暖真情,自然界的云飘雾散,在音乐审美体验中,在审美主体和音乐作品与审美对象之间,既要有一种积极的互相渗透和互相融入,又要有一种互相疏离和超越;既需要入乎其内,又需要出乎其外。
唯有如此,才有可能获得真正的审美体验。